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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议当前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篇:浅议当前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议当前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作者:黄高钰 发布时间:202_-11-24 16:58:10

【摘要】: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法律至上的观念已为公众所接受,有任何纠纷,大家都希望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代表着公平和正义。法官的所作所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财产、自由等基本权利。所以,法官应该是高素质、高知识、高地位,且受人尊重敬仰的人才。然而,在法官队伍中仍然存在有一些法官素质低下、无扎实的法律知识的现象,这严重威胁着国家法治进程的建设和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人才队伍刻不容缓。

【关键词】: 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 高素质

法官,是国家与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今社会,法官作为一种法律职业,在裁判纠纷的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且被视为正义的化身。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行,人们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件的难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些都需要相当数量的高素质法官来审理。缺少了法官,法院的审判工作将陷于停滞。所以,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强的法官人才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法制建设的保证。

一、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及问题

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存在着两大问题:

(一)法官人员不足,且流失严重

202_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透露一个数字:近年我国共流失法官16000人。16000人,这相当于160多个基层法院的全部法官编制(一个基层法院的在编人员通常都在百人左右,而这其中的法官人数通常在百人以下),假设这些流失的法官在地域上相对集中,结果将是160多个基层法院人去楼空,160多个地方的基层国家审判机关将停止运作。由此可见,法官人才的缺失,容易导致案件的积压,促使大部分的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不利于人民法院更有效的审理案件,不利于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对社会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法官流失问题显得严峻而棘手。

(二)法官缺乏职业化

所谓“法律职业”,是指经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以及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的人才能从事的职业。实际上,我国有一部分法官还未达到法官的职业化标准。在上面所涉及的法官人员流失严重,是造成法官缺乏职业化的原因之一。由于人手紧缺,在某些基层法院就易出现非法官办案的情况。法官是一个操作性、技术性以及专业化都要求极高的职业。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活跃的法律思维,是法官必不可少的,而这些都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以及长时间的司法实践才能够达到的,不是一般的法院工作人员能做到的。让非法官办案无疑会造成办案不公,上诉案件增多,浪费了诉讼资源,使上一级法院也增加了负担。

法官缺乏职业化的第二原因,就是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不足。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法律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对法官的上任条件都有十分严格的限制,以及对其身份的资格审查。可是在我国,法官的上任条件比较容易,只要能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就可以。由此可见,我国法官的选任制度有待完善。

二、法官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法官人才队伍素质欠佳,有多方面的原因,着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官”缺乏吸引力

“法官”作为一个职业,其本身所特有的一些性质导致了法官职业缺乏吸引力。

1、法官的工作任务繁重,心理承受量大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这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对于法官来讲,这是让人身心疲惫的任务。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引发了很多非传统的法律问题,新类型的案件难度越来越高,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法规作为审判依据来判案;另一方面,案件多,人数少,每个法官的案件都呈上升趋势。有的法官一星期开庭3-5次,有的法官开庭6-10次,还有一些法官一星期内竟开庭达数10次以上。这些快节奏、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严重影响了法官的身心健康。很多法官为了减压,能够过上轻松一点的生活,往往都会选择离职或者提前退休。而这些离职或提前退休的法官通常是具备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的骨干法官。同时,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应届法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不愿到基层工作的问题,而转而选择律师或其他的高薪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官人才的短缺,从而影响到法官职业的发展。

2、法官的工作待遇欠佳

不管是法官的独立性地位,还是经济收入,都是欠佳的。在地位上,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受行政干涉司法的影响较大,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法官审理案件不受其他人或组织的干涉,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实际上,法院没有独立的经费开支,其财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政府部门,在任职晋升的空间上,也没有多大的发展,与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人员相比,法官的社会地位较低。法官的经济收入普遍偏低,远不及其他一般公务员的收入。这容易导致要么做个贪官,要么不做法官的极端。

3、人身危险性大

对于相当一部分法官而言,辛勤付出后等待他们的不是善报,而是恶报。法官审理的案件通常会涉及到当事人的生命、财产、自由以及名誉问题,当一方当事人不满意法官的判决时,认为法官审案不公,就会运用侮辱、诽谤,甚至暴力行为等向法官实施报复。在法官承受了工作压力大,收入低的同时,还要成天担心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这无疑加重了法官的心理承受压力。根据职能部门的统计显示,近五年来某法院法官被侵权、受伤害的事件成上升趋势,尤其是以喝农药、跳楼等死伤或老弱病残、上访告状、恶意投诉等相威胁的“冷暴力”现象不断增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4、社会压力大

从法官职业的外部环境分析,法官的工作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认可。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面对高压的工作,还要应对公众的压力。公众惯常的道德评价标准常常与法律所规定的相冲突,法官审理案件遵循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而不可能屈服于社会的舆论压力。所以,法官的判案经常会引起公众的误解,其矛头直指法官。

(二)法官的法律专业技能不足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这样不仅有利于个案的公正审理,更有利于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但是,我国的一些法官在专业知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以来政治与法律不分,并且法律被视为政治的附属物,出现了非法律专业人才经过短期培训后出任法官的情况。1952年,董必武亲自写信给各大行政区的负责人,主张将失业工人和残疾军人充实到各级法院。他写道:“可否从这批失业工人中吸收一批适合人,……既可解决一部分失业工人的问题,又加强了法院的组织,……目前全国革命残废军人有学员约六万余人,其中大多数是轻残疾军人……可以考虑抽调一些适宜于做法院工作的轻残废学员(只要清白,愿做司法工作)加以短期培养训练,充实法院机构。这样,既解决了法院缺乏骨干的问题,又为轻残废军人开辟了参加国家建设的道路,对他们将是个大的鼓舞。试问,没有经过长期且专业的法律知识训练和法律思维的培养,怎么能胜任法官这种专业化要求极高的职务呢?没有法律的专业技能,如何公正判案,推进法治建设呢?除了要求法官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求法官有充分的判案经验,从而应变游弋于法律边缘的案件,以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再者,法学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在现实生活中,案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法官不仅精通法律,还要求法官尽可能的扩宽自身的知识,了解相关的经济、医学、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使法官成为一名以法学专业技能为主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无论是法官队伍还是专业审判庭的人员构成,基本上是属于单一业务性人才,他们对各种信息选择、分析、判断的能力较弱,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法官自身缺乏职业道德,从而影响法官人才队伍的建设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各种职业的过程中,所遵循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就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所遵循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规定:“法官应当……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的职业道德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保持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法官即为正义的化身。正义被喻为“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手提一秤,置膝上,左手举一剑,倚束棒。束棒缠一条蛇,脚下挂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正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从皆得所值,不多不少;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

正义是法官追求的永恒的终极目标。但是,法官要想真正的做到正义,却很难。我国的刑事司法审判中,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中,更侧重于“惩罚犯罪”;再者,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属于线性结构,即一方是作为整体的国家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与法院,另一方为被告人,从而使被告人的地位受到压制,权利受到限制;最后,我国采取的是法官职权主义,法官在审案的整个过程中,具有主动性。而且我国实行“复印件主义”的起诉方式,法官在开庭之前就能通过检察院所提交的证据复印件了解案件情况,容易形成不利于被告人的心证。所以,在刑事诉讼中,法官会不自觉的影响了“公平”审案,损害被告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中,正义的缺失体现在腐败问题上,法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很大的挑战与威胁。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而法院的日常经费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政府部门,所以,会有意识的偏于政府部门。上述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职业道德,也影响了我国法官人才队伍的质量。

(四)法官任职程序的缺陷

1、法官任职条件偏低

对法官任职条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法官人才队伍的质量。当今西方各国,都对法官担任的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要求很高。例如,在德国,法官资格须经两次考试及格才能取得。参加第一次考试的,须在大学修习法学至少三年半,其中至少须有四个学期在同一大学研习法律。在第一次考试与第二次考试之间应当经过两年的实习。在法国,通过大学法律专业考试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使不如职业法官队伍的最基本专业资格条件。要成为职业法官,还必须参加国立法官学院的职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进行为期24个月的专业培训,包括在该法官学院的正式学习和在警察局、律师事务所、监狱以及在巴黎的司法部这些部门中实习,接受细致的指导以深化具体的法律知识。在日本,要当上法官必须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要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在接受两年的司法研修培训,毕业考试合格了,才能被任命为助理法官;第二阶段是担任助理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司法行政人员、又或者大学教授、副教授三年以上的,才能任命为简易裁判法官,而这是较初级的法官,要担任高级法官任职条件更加严格。在美国,大多数法官都是从比较优秀的律师中挑选的,而要想成为律师,必须有法学学位,且要通过严格的司法考试。英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的法官任职条件甚为严格,年过五十岁才当上法官的不足为奇。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规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可见,我国对法官的任职条件偏低,远远不及西方国家那么严格,建设法官人才队伍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改革。

2、法官任职期间的考核不严 我国法官人才队伍应当是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要达到此标准,仅仅对法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进行训练外,还应该在法官的任职期间进行多方面的考核工作。过去,大多数法院在选调干部时,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严格履行了选调程序,如公开条件、对象、报名、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张榜录取等,整个过程都是比较严格的。但基于各种原因,有些法院忽略了考核这道环节,存在“以政审代替考核”的现象。

三、完善我国法官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改善法官工作的内部环境,提高职业的吸引力

1、改善法官工作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指法官的工作待遇问题。我国法官的工资普遍偏低且地位不高,甚至不如一般公务员的待遇。法官的工作量大,一定要落实好法官的职业保障问题。在国外,法官的地位高,并且工资待遇好,这就是所谓的“高薪养廉”,即把法官的薪水水平大幅度提高,高于其他职务的薪水,从而使得法官这个职业受人尊敬。面对如此丰厚条件的职位,腐败自然也就减少了。因此,我国应该实行地方司法财政独立,以确立法院的自主性,保障法官的崇高地位;再者,适当的增加法官薪水,提供医疗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使法官的物质生活条件有所提高。

2、提升法官工作的外部环境

法官的安全保障与社会压力都属于法官工作的外部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要保障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要真正使法官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应该对法官及其家人的资料进行保密,不随便向他人公开;法院应建立来访登记制度,来访者须出示身份证方可进入法院的办公大楼;在审理重大案件时,审判人员可依据实际情况向相关机关申请本人及其家人的保护。

除此之外,公众在监督法官工作的同时,应该减轻对法官的社会压力。凡是关系到社会的一些较重大的事件,新闻媒体总会给予较多的关注,甚至会影响到法官的判断力。案件一旦被媒体公开,法官会承受更大的公众压力。法官与公众的媒介是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当媒体的报道人在描述一个案件时,应该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阐述,而不能过多的夹杂个人的感情,否则会误导公众对案件的判断,进而影响法官的判断力与名声。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自己的法律思维,也许判案结果会与公众所期望的结果截然不同,这时,就需要媒体站在公正的角度上报道案件,减少公众对法官施加的压力。

(二)加强法官的法律综合知识教育

法官,首先要熟练地掌握法律专业技能。法律专业技能,主要包括法律识别技能(包括对法律规则的识别和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识别的技能)、法律解释技能(对法律文本的意思进行理解和说明的技能)、法律推理机能(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法律前提例如法律实施或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判例等法律资料,推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技能)、证据操作技能(包括调查证据、审查认定证据和运用证据等相互关联的几项技能)、法律程序技能(法律程序的组织、展开和运用的技能)、法律论辩技能(法官、律师等在职业活动中,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职业语言和思维,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论证、辩驳以说服相对方的技能)、法律文本制作技能(法律职业者制作裁判文书、代理词、辩护词、诉状及其他各类法律文书的技能)、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技能(查找和运用所需法律资料、信息的技能等)。

其次,法官还要了解与法律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例如,在一起医疗纠纷中,法官应该了解案件中所涉及医学方面的相关术语;在重大的经济纠纷中,法官应该了解会计、审计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但是,法官不是圣人,不可能完全了解这些知识,所以,法院应该对法官进行分类培训,让法官掌握一门除法律外的其他学科知识。只有这样,法官才会从根本上节约资源,提高审案效率,最大限度维护正义。

(三)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升法官的人格魅力

法官肩负着保护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的重担,法官是否清廉,是否依法办事,直接关系着国家的权威、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因而,法院在加强法官综合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

首先,各级法院应当一手抓知识,一手抓道德,把培养高尚品格摆在重要的位置上。让法官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正义使命感,有义务本着自己的良心,最大限度的实现纠纷合法且合理的解决。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做出有损法官尊严和形象的行为。在工作中,要灌输一种集体荣誉感。法院应当时常开设有关道德建设的讲座,使法官之间能够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监督,形成和谐正义的氛围。

其次,要完善法官的完善惩戒制度。职业道德的培养不仅仅只在于说服、感化、教育等引导,还要通过惩戒制度来维持。当说服、教育对某些人不起作用时,强制性的惩戒措施就会起到抑制、威慑的作用。

最后,健全对法官的监督体系。监督分为内监督与外监督。内监督是指法院根据其内部环境制定一部章程,从而约束法官的违法行为。比如,天津市法院实行约法三章:其一,不准在家里接待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也不准接待受当事人委托的任何人,违者以徇私舞弊论处。其二,不准向来人透露合议庭研究案件的情况,违者以泄露国家机密论处。其三,不准接受当事人的任何馈赠或委托当事人办个人私事,违者以贪污受贿论处。外部监督主要来自于国家机关与社会公众的监督。在保障所涉案件的国家机密与隐私外,应定期公开,包括审理的流程。

(四)完善法官的任职制度

在德国,对法官的任职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州和联邦司法部承担;在英国,设有大法官办公室,对法官进行任职和管理;在美国,联邦法官或大法官候选人都是由总统提名并提交参议院来任命的。我国《法官法》规定,我国的法官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这种方式存在一些弊端,应适当进行调整、改革。

首先,国家应提高担任法官的条件。如前所述,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对法官的选任条件较高,我国应当借鉴他国的模式,适当的提高担任法官的条件。例如,现在我国规定法官要具备大学本科的素质,我国可以把专业限定为必须是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才可以,这样可以保障刚上任的法官的法学理论功底比较深厚;在实践的基础上,可以把实习时间适当延长为两到三年,这样可以保障法官在在正式办案前能积累一定的经验。

其次,应该严格法官任职的程序。法官的任职,法院除了公开招聘职务条件、公开选拔进程外,还应该尽可能的从高等院校的法学教师中或者从优秀的律师中选任法官;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应从下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任,使法官始终保持法律优秀者的地位和意识。有必要一年对法官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知识、技能、品德),促进优胜劣汰,提升法官的总体水平。

最后,完善选任机构。我们认为,为了确保法官个人独立和法院审判独立,突出法官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避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首席法官(院长)应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2/3以上的票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由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综上所述,我国法官的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付出很多努力的进程,更是一个中国法治化建设的体现。这些都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法院的创造改革,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法官的支持与谅解。

第二篇:当前本单位队伍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当前本单位队伍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如何贯彻整风精神抓好整改

一、当前本单位队伍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多年来,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厅政治部、消防总队非常重视消防部队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工程,为推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在新的形势下,消防部队遂行任务日趋多样化,特别是新修订的消防法赋予了消防部队防火、灭火、应急救援“三位一体”法定职责的大背景下,随着消防部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结构、成分的不断更新,消防部队整体队伍履职能力参差不齐、职业化水平不高、编配不尽合理、人才培养、选任、保留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日趋凸显,已成为制约消防部队人才队伍建设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一大“瓶颈”。

(一)少数干部综合素质不强,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一是个别干部受编配制约,履职经历单一,走上主官岗位后,有的作为基层党委(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对党务知识不熟悉,缺乏做党委、支部工作的基本功:有的管理能力弱,不以身作则,不以情带兵,方法简单,在官兵中没有威信;有的政工干部不会做思想工作,不会上政治课;有的军事干部军事素质不过硬,组织指挥能力、业务技能不强:有的防火干部不熟悉消防监督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法能力弱。同时,干部轮训、轮岗机制体制的不完善,致使主业型干部多、复合型干部少的问题较为突出,譬如搞战训的不懂政工、搞后勤的不懂防火,等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一卜分缺乏。二是随着地方院校毕业生有计划地接收到部队,且招收的规模和数量逐年加大,使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了极火的改善,为加强消防部队人才队伍建设注入了全新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我们也看到,个别人学生到部队后,吃苦精神不强,适应环境能力弱,受不了部队纪律约束,耐不住寂寞,守不住清贫,讲条件,论待遇,相互攀比,不愿意或不安心工作;有的不能与官兵打成一片,缺乏对士兵的感情,军事业务素质较差,管理能力弱;有的未能把所学专业与消防工作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欠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持续动力,难以成长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和领军人物。

(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消防部队实行干部行政职务、技术职务“双任”以来,技术干部数量迅速增加。但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学术技术整体水平不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 “专家型”人才缺乏等“瓶颈”问题依然存在。从技术人才使用上看,不同程度的存在所学专业与具体从事工作不对口,专业分布不合理,有些专业“供大于“求”。从专业结构上看,专业技术干部部队伍整体数量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据鳌头”,中级专业技术人才“量少质弱”,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风毛麟角”。

(三)培养和保留专业人才的机制不完善,特殊专业人才大量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消防队伍的战斗力,难以应对形势任务的新挑战。新的形势下,消防队伍既要承担传统的防火和灭火救援职能,还将承担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各种重大灾害事故、重大社会突发事件的处置,将遇到诸多全新问题,面临全新考验,必须大力提高消防部队职业化建设水平从目前现状来看,这方面的差距还较大。

二、如何贯彻整风精神抓好整改

(一)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要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消防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着力抓好问题整改。把整改落实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夯实官兵居安思危思想基础;加强队伍管理,规范队伍建设;以构建社会“防火墙”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水平;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加大消防宣传,提高服务职能;加强后勤管理,完善保障机制。

第三篇:当前师德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师德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对策?

师德是幼儿园教师最基本、最重要的职业准则和规范,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做到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担当起幼儿健康成长的 启蒙者和促进者的责任。

通过我园上月的政治学习中,我发现我们当前教师的师德存在着以下这些问题。现在教师的工作心态薄弱,从中也体现出了对幼儿缺乏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从而使家长对我们有时会失去信心。在从事幼教岗位我们有些教师对职业的理解与认知不是太强,原本幼教是比较累和压力比较大的一个行业,所以她们觉得自己付出的多,却在精神与回报中得到的不成比例,就会产生心理不平衡,从这个问题中就会使教师的思想发生问题。使教师缺乏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从而更严重的是幼教教师的流动量特别大转行的也特别多。对于解决的对策第一点:我觉得幼儿园本身就要对教师讲解清《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让教师更明白幼儿园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做到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担当起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促进者的责任。第二点: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抗压能力。对于情绪低弱的教师给予疏导的意见来缓和教师的情绪。第三点:对于教师工作中表现好的一面给予肯定与鼓励,教师的福利也因有所提高。应当对从事三年以上的教师购买三金。这样教师的流动量也不会太大,更能乐观向上、热情开朗,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为了幼儿美好的一天,我们因每时每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第四篇:当前维稳队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维稳队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措施——xx县维稳办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种深层次潜在的矛盾将大量显现,这给各级维稳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使维稳队伍尽快适应新形势要求已是各级维稳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就我县维稳队伍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作一些初步探讨,供同仁商榷。

一、我县维稳队伍现状

我县有人口xx万,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占全市的xx%,县辖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xx种少数民族杂居,不仅是二滩电站的主淹没县,而且是省定贫困县。自xx年县委成立了维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法委配备专职主任一人,xx年增加一个专职工作人员。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加大了工作力度,维稳办所肩负的责任更大,任务也越来越繁重。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步子加快,经济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县社会矛盾也同全国、全省、全市一样各种矛盾不断显现,调处难度越来越困难,相反,我县有的矛盾其他地方没有,其他地方有的矛盾我县均有,尤其是xx电站蓄水后一系列涉及农民问题还大量存在,甚至还十分突出和复杂,这就使我县社会稳定工作更加艰难。然而就我县维稳队伍现状来看,离上级机关和新形势发展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的问题也较多,甚至已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工作开展。

一是体制不顺。维稳办按照中央、省、市文件应是党委专门管理、协调、督促、指导全县维稳工作具体职能部门,但实际上政府在管,党委在管,有些具体问题党委认为该政府管,而政府认为该党委管,导致有的工作被延误。

二是严重缺编。由于维稳办是xx年在设置,在xx年县级机构改革制定“三定”方案时,没有维稳办,因而维稳办严重缺编,虽经过协调,县编制部门回答“机关行政人员编制必须由省改编委下文才能执行”,因而导致维稳办人员严重不足,相反工作量却一天比一天大,工作人员严重超负荷工作。如我县维稳办xx年前只有x人,乡镇至今无编也无专人分管。

三是无经费保障,办公条件差。虽然省、市有关文件对维稳办工作经费以及办公设施配置提出了要求,但地方上执行起来十分艰难。原因是省、市财政部门没有专门文件。因而地方财政在编制预算时,只认政法委、综治办,却不认维稳办,导致维稳办一直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办公设施一直无法改善,已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如:县维稳办每次提出配置工作用车问题,县委、政府及财政部门说政法委有车就行了,维稳办没有必要配置单独工作用车,而实际上遇见有突发事件需到现场时,均采取到其它单位调车办法解决临时用车。

四是任务重,政治待遇低。根据中共中央〔1999〕4号、川委厅〔202_〕18号对各地维稳办配置等提出了要求,但不具体,实际上地方组织部门一直把维稳办级别定位在股所级,其干部职级最多配到副科级,因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对策措施

我县目前也同其它地方一样正处于“三高”时期(矛盾纠纷、刑事案件、对敌斗争),任务十分繁重艰巨,而维稳机构及队伍建设远远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及要求。为此,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当前各地维稳办实际问题,使其真正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提高对维稳机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的认识,切实加强党对维稳工作的领导,给维稳办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解决目前维稳办缺编、缺人的现状入手。省、市编制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文件,是否可以考虑基层工作量问题,在10万人以下配置1—2名专门人员,10至20万应不低于3人,20万至50人不低于4人,50万以上5—7人配置,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而且对乡级无人无编问题应有专门规定,至少每个乡必须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抓维稳工作。

三是切实保障维稳办经费和正常办公条件。省、市财政部门应该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把各地维稳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10万人以下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20万以下不少于10万,以此类推。以便于基层财政在编制预算时,有充分依据,并明文对维稳办办公设施配置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省、市委对维稳办干部政治待遇作了要求,但应进一步明确各级维稳办主任应按同级正职,副主任按同时副职配置,以便组织部门好具体操作。

五是上级维稳部门应协同组织、人事、财政、编制部门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解决维稳办实际困难,纳入目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建立通报制,以确保地方党委、政府在解决维稳办实际困难时狠抓工作。

第五篇:当前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及强化执行力建设的途径

执行力是我们基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人和制度的融合,没有制度保证的执行是很难的,同样没有执行人去保证的执行,再好的战略目标和管理也将是空洞的。

一、调查发现存在问题

在调研工作中发现影响我们执行力的主要弊端表现形成有:

1、贯彻执行力简单盲目。把简单重复上级文件和讲话精神看作是贯彻执行,只讲执行的形式,不讲执行的结果,根本达不到贯彻落实的目的。或者脱离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教条式的执行。不带头做表率,不深入工作调查研究,做事草率马虎,热一阵冷一阵,或甩手不管。把岗位职责的执行力歪曲的理解为权威或权力,把个人的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没有落实好上级的精神实质,反映迟缓,不能有效地执行解决问题的方案,议而不决,执而不行。

2、执行力未从一而终。执行力建设没有有效地渗透到管理工作中,对政策的执行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虎头蛇尾;有布置没检查,或有检查无结论。对已经形成的、现有的、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不重视执行,流于口号式的管理。决策不够审慎严谨,常常对决策未经过充分的调研和 论证就出台,导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缺乏可行性而无法执行,降低了决策者的权威性,给执行力建设造成了消极影响。部分人员对现有制度管理有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认为有关系撑腰,二是不求上进,三是安于现状,四是害怕变革。没有落实好上级的精神实质,反映迟缓,不能有效地执行解决问题的方案,议而不决,执而不行。

3、通力合作精神不强。机关各部门在各项管理工作中未能有效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部门协调沟通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影响了党委政府决策的具体执行。

执行力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它需要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抓紧、抓严、抓细。只有不断提高执行力,才能使企业的各项大政方针和决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执行力建设的途径

1、领导干部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关键

执行力的建设,关键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上级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本级各项决策、任务的制定者,是整个执行活动的组织者和督促者,其执行情况如何,落实的效果怎么样,关键就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执行的力度和决心。要提高党委政府的执行力,领 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决定的精神实质,吃透上情,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的贯彻执行;二要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避免因决策失误或不慎而难以执行;三要建立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督促机制,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按照“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措施的顺利贯彻执行。

执行者也是基层各级领导者,首先要贯彻执行好公司战略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成为带动全局的发动机,深入实践调查研究,认真研究现状、制度的执行、员工的状态。运用本身对工作的了解,不断探索找出弱点集职工之力共同改善。其次明确领导层及岗位责权利,权利、利益应与其承担的责任挂钩。强化监督机制,第三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要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形成规范、有章可循的管理制度,增强内部管理的公平性。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易制毒为准绳,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目标,从而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力。

2、职工队伍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主体 人是执行力的决定因素,政府的发展目标最终必须通过职工的执行能力来实现。执行力是职工素质的综合反映,职工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执行力的强弱。加强执行力建设,就必须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我镇的发展才能充满希望。因此,必须把教育和培训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有计划、分层次的搞好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科学、长效的培训体系。通过坚持不懈的教育培训,使职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培养敬业、负责、服从、诚实的精神,不断提高执行决策、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作风建设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根本

作风的转变决定着执行的效果。加强执行力建设,首要的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提倡言行一致、表里如

一、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反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不良行为;要提倡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反对一切形式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照搬照抄的教条主义;要提倡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员工、深入用户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抓检查督促,抓工作落实,要坚决纠正蹲在机关多、深入基层少,会议布置多、检查督促少,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的不良倾向。要提倡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机关各部门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各项任务、决策的执行。因此,提高执行力,机关必须按照“完善、规范、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以转变作风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岗位标准,加强内部检查和考核,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切实改变机关作风和机关形象,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建设一个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流畅、工作高效的管理机关。

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建立科学发展机制和增强基层执行力上下功夫。增强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加强自身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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