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2.4普法宣传广播稿
广播稿
同学们: 大家好,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们借校园广播站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而大学生也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大学生正处于校园与社会的转折点,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才能立足于法治社会。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当代大学生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大学生应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大学生一步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现年20岁的李爱娟原本是长沙医学院临床四班大一学生,性格温和的曾海燕是李爱娟唯一的同室好友。202_年4月,李爱娟多次偷偷使用曾海燕的小灵通给男友打电话,由于是长途电话,话费自然不低。当月月底,曾海燕发现话费猛增,便想去电信局查询话费详单。李爱娟害怕事情暴露,决定杀死曾海燕。202_年5月1日上午,李爱娟手持菜刀,趁曾海燕不备将其砍倒在血泊之中,事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曾海燕的身上留下62道刀伤,造成重伤。202_年10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爱娟,终身。
202_年12月26日,在长沙市一家基层法院实习的长沙某高校法律系学生符某,利用实习生身份之便,盗走了某法官放在办公室抽屉内的202_元港币。两天后,符某见无人发现,再次潜入案发办公室盗走2.6万元港币和6500元人民币。随后,他将全部赃款存入银行。202_年1月,符某被警方刑事。
大学生犯罪值得人们深思,然而保护自身的安全也是不可缺少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加强防范能力。大学生的经历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社会经验不多,思想较为单纯,对社会的阴暗面和复杂性知之甚少,因此,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做一个善于自我保护的有心人。
第二,切勿因为一时的好奇心或义气之说而自我暴露。人际交往是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对于新入学的大学生来说,大学校园是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远离了父母,远离了昔日的师长同学,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生活环境,这使他们既怀念昔日的亲情、友谊,又渴望新的友谊。这种特殊的生活环境增加了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的需求。而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自我保护意识是指一方面对他人要真诚,要自尊、自爱,另一方面是要看清所交往对象的真面目。好奇和金钱一样,永远得不到满足。
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我们知道,当今世界政治风云变幻,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而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像同学间的纠纷,有的学生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则是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第四,要提高应变能力。特别是女生,女生大都身单力薄,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很容易成为不法伤害的对象。遇到歹徒侵害时,女大学生往往孤立无援,而对方身强力壮,人多势众,这时若一味硬拼,不仅难以脱离险境,而且会危及生命安全,最好的方法是在有限的条件下,与之周旋,用智慧摆脱坏人,避免不法伤害。据《法制日报》报道,北京某大学一女学生面对一身高体壮的外国人的伤害,机智地与之周旋,终将歹徒的舌头咬断,保护了自己,并为警方破案提供了证据。
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是人成长的重要环节,谁能保证不被形形色色的骗术诱导呢?谁能保证能避免时时存在的隐患呢?谁又能保证能永远抵抗网络陷阱呢?谁又能时时保证良好心理状态呢?作为大学生,拥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是自己安身立命高招,形势不容缓;也是立足于人生的考验,正视一切困难的必须。希望大学生们在满腔热情地投入大学生活时,也能够提高警惕,平安快乐的度过大学生活。
第二篇:校园普法宣传广播稿
校园普法广播稿
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2_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2_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
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广播稿三: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4月是法制宣传教育月。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第三篇:普法宣传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制一小
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 普法教育活动汇报材料
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是长安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建校于202_年9月,目前有27个教学班,教师85人,学生1580人。建校一年多来,在各级领导的直接领导关怀下,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也走在全区各校的前列。全校师生积极学法、守法,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学校先后被命名为‚省级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市级德育先进学校‛、‚市级‘减负’工作先进学校‛、‚区级德育特色学校‛‚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级艺术示范校‛。学校已逐步形成学生喜欢、家长赞誉、上级满意、社会认可的区域品牌学校,正在向‚省内一流,市内领先‛的办学目标迈进。
一、建立健全普法教育机制
学校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订了《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和计划,每学年的学校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都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中,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切实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了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贺校长担任组长,全面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2.法律学习制度化。学校制定并完善了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学法力度。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全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并完善了干部教师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对法治原则、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运用水平。
3.用制度强化学生管理。我们依法制定了《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校规校纪》、《日常行为规范》、《班集体评比制度》、《集会制度》等制度,从学生个人到班集体到班主任老师形成责任连带管理,有效增强了学生争做文明标兵、班创文明班集体、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促进了学生个体、班集体、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良性互动。
二、提升教职工法制理念
1.提升师生的知法、学法、守法、维权意识
学校制定了《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教职工申诉制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及《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学校章程》等系列制度。并依据相关法律在对教师管理中明确制定了《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等。严禁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师及教学行为的‚五条禁令‛、‚十不准‛。通过学期末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评议、社会评议对教师的执教行为进行约束引导与监督。
2.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 学习《教师法》、新《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同时制定了相关的学习制度与学习内容,充分起到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的目的。
3.不断充实丰富普法学习宣传内容
学校注意在工作中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在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突出了宪法的学习宣传,并围绕宪法这一根本大法,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切实增强我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使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为。二是有针对性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们尤其侧重了系统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施教、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是学习重点,突出廉政准则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及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对青少年的廉政法制教育,从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四是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师生学习资源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及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使普法学习宣传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而更有实效。
三、借助载体,提升法制意识
我校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做到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辅导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法制意识。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1.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以《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日日守规范、天天照镜子‛》为蓝本,加强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通过班会、校会、升旗之机向学生宣传规范,并做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认真落实‚法律进课堂活动‛。按照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学校及时协调课时、师资等问题,切实落实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我校法制教育水平。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学校规范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设。特聘长安公安分局韦曲派出所警官李侠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全校师生作法制报告,以真实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违法青少年心理和预防犯罪提出建议,既丰富了师生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大家的法制观念。
4.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学校扎实落实好每学年秋季开学第一课的法制教育课,以普法宣传为主,酌情结合法治报告、主题班会、现场观摩、模拟法庭等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以宪法、刑法、民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第一课的主渠道作用。
5.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不断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同时,学校积极开展校外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掘各种法制资源,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展社区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6.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讲教育主题活动。我校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城管法律宣传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法制教育契机,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定期出黑板报、橱窗法制专刊、参观‚交通法规宣传‛、‚珍惜生命.拒绝毒品图片展出‛,开展学生征文和演讲活动,组织普法知识师生答卷,举办‚法制宣传版面‛,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
四、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为给师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实行校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进出校门登记制度及警校共建制度,有效净化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班内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学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问题学生首问负责制的实施等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了不安全因素。
五、督导到位,成效显著
为了将各项制度真正的落到实处,使各项活动取得最大的收效,学校加大了督导力度。对制度落实好,活动积极部署,认真参与,完成情况好,收效好的,给予大力表彰。平均每学年有10个班次获市、区、校不同层次的奖励。对不按政策办的,如:乱收费、体罚学生、侵犯学生和教职工的权利的违法行为,坚决的予以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师生受罚率,违法犯罪率均保持零记录。
建校以来我校在普法工作中,积极从学校自身实际出发,经过不懈的努力,通过人员培训,制度的规范,活动的渗透,有力的督导,多途径、多层面、多角度的切入,使我校的法制工作由知到行,由单一的外在规范转化成了提升师生的内在素质。极大地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也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沿着健康良性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基本实现了‚六五‛普法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任务。省、市级法治示范校的评估验收是对学校工作的肯定。我们将以此为动力,逐步实现由人治理念、权威理念、管理理念向法制理念、民主理念、服务理念的转变,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做得更好,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
202_.12.07
第四篇:二手市场宣传广播稿
二手市场宣传广播稿
为了更广泛地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建设‘节约型校园’、‘绿色校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校学生会调研实践部携手物信,人文,数计学院三院学生会,将于12月3日星期六在生活区一区和生活区三区的空地上打造为期一天的福州大学第十一届二手市场节盛会。当然,你也可以登陆校会的网站,淘你所爱。这里有最精美的物品,最划算的价格,这里更有您意想不到的世界。COME ON!加入我们吧,淘你所爱,二手市场节期待您的参与。机虽可失,物岂再来!
第五篇: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广大育龄群众、同志们: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发挥着强国富民安天下的作用。人口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摆在全处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必须从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办事处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不断凸现,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我乡早婚早育现象势头强劲。一些青年不懂法,不守法,以身试法,未达到法定婚龄造成早婚早育的事实,成为我乡影响计划生育率指标下滑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对此,沧县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要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倡树婚育新风、抵制早婚早育”主题活动,旨在宣传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旨在宣传计生工作动态,旨在提高全民的计划生育意识,旨在改变广大群众落后的婚育观念。
一、要认真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重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现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会改变。鉴于这种情况,今后,我乡将一如继往地认真执行我省现行生育政策,这就是:继续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依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的应及时终止妊娠;禁止违反规定条件多生育孩子和非婚生育孩子。
三、要积极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民在计划生育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广大育龄群众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严守法律条款。具体做到。
1、新婚必须达龄。《婚姻法》明确规定,男方法定婚龄为22周岁,女方为20周岁,不到法定婚龄结婚为违法婚姻,所造成的生育为违法生育,因此,广大群众要树立合法结婚的观念。
2、生育必须有计划。计划生育的理念就是明确了生育的前提必须有计划,计划的具体体现是要合法取得《生育证》。《条例》明文规定,生育一孩必须持证生育,生育二孩必须持证怀孕,否则都视同无计划生育,即违法生育。造成了违法生育的对象必须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广大群众要树立合法生育的观念。
四、要切实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现行生育政策绝不能改变,基本国策绝不能动摇、绝不能放松的理念,克服畏难情绪,严格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各类早婚早育、违法生育行为。一方面要强化综合治理。乡计生办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各个层面入手,打击违法生育。一是违法生育一孩的夫妻,以后不能享受国家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不得发放独生子女证。二是凡违法生育的小孩,在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户手续。三是卫生部门不得为违法怀孕对象做检查和接生,如发现类似检查对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报给计生管理部门。我们要通过综合治理,做到信息畅通、举报有奖、处理及时、打击有力。另一方面要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将举全处之力,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严,任务重,不讲原因、不讲条件、不许说情,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私自降低征收标准,全处要确保一杆尺子,一个标准,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