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机关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机关支部委员会
选举办法
(202_年 月 日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机关党员大会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机关支部委员会5人,按照委员会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6名,交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二、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名单,由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在广泛征求集聚区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因事因病请假未出席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经书面正式通知,党员仍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的,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四、选举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监票人由集聚区党工委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计票人由集聚区党工委在工作人员中指定。监票人须经党员大会通过。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应符合支委任职条件,在候选人后面的长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
六、每张选票同意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八、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202_年4月7日)
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件(暂行)》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委员5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委员候选人6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差额1名。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党支部、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示,确定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请县直 1
机关工委批复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八、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确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新当选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九、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三、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四、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十五、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研究处理。
第三篇:产业集聚区
总则
1.1规划背景
202_年9月28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的通知》一文,要求全省各市、县认真贯彻9月25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做好产业集聚区规划及上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档次,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聚,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拟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并以次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壮大县级工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位于县城西部和东北部的柘城县产业集聚区,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首批175家产业集聚区之一。为了落实省、市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该县县委、县政府把202_年确定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年”、“大项目突破年”,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力争实现新入驻产业集聚区项目达到80个以上、总投资5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855”目标,使之成为县域经济增长极、主导产业集中区、现代城市功能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区,为柘城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在国家已经确立的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柘城县按照“北扩南进、西延东伸、四面开花”的城市发展布局,拉开城市框架,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化水平,力争把柘城建设成为城区3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超过30万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医药制品加工业。近年来,柘城县坚持把城市建设作为产业发展的平台,把产业发展作为城市建设的前提,积极建设新城区,逐步改造老城区,推动产城互动,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形成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目前,柘城县城区面积已由202_年的5.8平方公里发展到2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由5.7万增加到 16.5 万。产业集聚区入驻工业企业达到118家,就业人口达3.2万人,202_年元至11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税收2.8亿元。
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按照构建“现代产业、现代城镇、自主创新”三大体系的要求,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集约经营、循环发展的原则,遵循“产城融合、产城一体”的建设理念,率先完成了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全方位编制了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域环境评价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了“三规合一”,形成了相互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规划总面积1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5.7平方公里、发展区和控制区8.3平方公里,确定了金刚石微粉及制品高科技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医药制造产业和纺织服装产业四大主导产业。
本次环评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集约利用土地集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出发,从规划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以减缓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最大程度利用当地资源和环境优势,保障社会、经济和环境和谐,从而实现柘城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1.2.1评价目的(1)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分析、论证柘城县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方案与柘城县、商丘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缓解和补救措施与建议,以实现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建设与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2)通过现状监测与实地调查,计算分析集聚区所在地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分析推荐规划方案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和范围,特别是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论证产业集聚区的选址、布局、发展规模和产业定位的合理性,制定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给出企业准入条件提出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
(3)通过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公众了解集聚区规划的概况及其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通过广泛征求和收集公众意见,辨识公众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合理选择规划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通过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风险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危险环节,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将风险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5)妥善处理集聚区建设初期产生的自然、社会问题,包括居民拆迁和安置补偿等,实现集聚区开发的和谐、持续发展,为规划审批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1.2.2评价原则
(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科学、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按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本规划的评价。
(2)早期介入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
(3)整体性原则。一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把与该规划有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
(4)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
(5)一致性原则。规划环境应评价的工作深度应当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
(6)可操作性原则。针对规划环评具有战略性、超前性、广泛性、复杂性等特点,综合采用简单、实用、经过实践检验可行的各种分析评价方法,对规划进行宏观分析,评价结论应具有可操作性。
(7)坚持循环经济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和有效途径。评价过程中始终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结合集聚区所在地的实际,探索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可持续经济增长模式,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1.3编制依据
1.3.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_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2_年9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2_年3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_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2_年10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_年10月2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_ 年 8 月 28 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2_年1月1日;
(13)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14)国家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_年10月1日;
(15)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_年3月1日;
(16)国家环境保护部202_第7号公告《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 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第四篇: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蒙阴县农业局机关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支部书记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机关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机关支部委员会应选举委员3名,候选人4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 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工)委批复。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五篇: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本次大会选举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确定候选人4名,差额3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文教卫党委批复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必须先在反对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然后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必须
是正式党员),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七、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九、选举会场设1个投票箱。
十、本选举办法经过**市**幼儿园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确定一名主持人主持。
三、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书记人选名单,经过支委会酝酿讨论,提交会议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对候选人不同意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画“○”。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在到会的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产生。
九、本选举办法经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