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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第一篇: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2.村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3.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4.热爱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5.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6.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副书记、副主任、武装干事协助搞好本职工作。

7.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臵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8.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党员学习制度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臵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周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

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网上学习。党支部可依托学校网站提出学习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臵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负责本村农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2、办理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它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增进村民之间、村际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和利益。

6、教育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8、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移风移俗,树立新的道德

风尚。

9、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红白简办,禁止大操大办,村里对白事丧主进行安慰,并帮助处理后事。

10、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半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或村民报帐。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1、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学年两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爱学校。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一、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二、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三、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规范化、制度化。

3、民主评议前,要进行组织动员、布臵,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确保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4、开展评议中的学习教育。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组织党员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党员积极评议、善于评议。

5、党员总结自评。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找出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总结自评工作。

6、党支部召开党外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征询和听取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向支部通报。

7、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党支部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评议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党员反馈评议结果,同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党员汇报制度

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

二、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

(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党员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师生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做到“三个珍惜”,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身边典型,起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第二篇: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1、村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踏踏实实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置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5、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6、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要自觉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做到遇有问题及时请示,办结后及时汇报,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结的必须提前汇报。

7、各类报表、报告、文件、调查等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报送。

考 勤 制 度

1、村两委会人员要自觉遵守村工作纪律,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无事聊天,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从事公务以外活动,中途因事离开办公室必须向办公室其他人员说明情况。

3、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由村委会主任批准,二天以上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按无故旷工处理。

4、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每日填写考勤表,每月汇总并公布。

值 班 制 度

1、每天办公室按排两人值班,负责日常事务,来人的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要做好值班记录,交接手续。

2、值班期间,发生、发现的重大事务要及时向支书、主任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3、紧急、特殊时日(大汛大灾、重要活动期间)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法定节假日,届时视情况提前作出安排。

4、值班人员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对手续齐全的事务,随来随办,对不能办理或需请示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5、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的茶水、卫生工作,及时清理、整理办公室的杂物、废弃物,确保清洁卫生。每星期由村主要负责人负责抽查,并做好记载,计入年终考核,予以公布。

6、值班人员负责报刊、文件的收阅,做到及时、办理迅速,不得耽搁。

第三篇: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二、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村内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事先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可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监督。

三、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四、村民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

五、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

村委会成员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村民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村级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村民委员会除及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外,应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月、每两个月或每季度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执行村民会议决定的情况,报告依法协助镇政府完成辖区内行政管理事务情况和本村村民自治的阶段性工作情况,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督,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认真听取,需要改进的,村委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公布于众认真执行。

村委会应当在每年年终向村民会议作年终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成败得失,认真听取村民群众的评议,根据村民群众的意见制定一年的工作目标。

村民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

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议事决策时,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根据内容也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议事内容有: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讨论需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大问题,如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财务预决算等;研究讨论需要请党支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要工作:如土地、计生、干部报酬以及处理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件等;研究决定本村重要行政工作。

村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公开内容

(1)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2)村财务收支情况

(3)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使用情况(5)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

(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7)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8)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9)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10)村干部工作目标执行情况(11)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地投资承包情况(12)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第二条 公开程序

(1)村两委研究公开的具体内容

(2)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具体经办人汇总整理公开材料(3)监督小组审核公开内容(4)张榜公布(5)征求意见 第三条 公开方式

(1)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真实公布公开的内容;村财务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在公开栏上公布一次,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重大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布。(2)每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审计村级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审议村财务预算情况。(3)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级重要决策事项。

(4)每三个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次近期村务,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5)村务公开后,村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应在《村务公开

登记表》上签名。公开内容等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第四条 结果反馈要求

(1)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2)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即使研究予以答复。(3)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及时予以纠正。

公开议事制度

第一条 每个村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15人组成的民主议事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村政务、村务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第二条 民主议事小组的具体职责是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规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农民的水费、电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宜,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和服务单位,参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其它重大政务决策。

第三条 民主议事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听取村两委对全村工作运行情况的通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每半年总结一次,年终统一总评。

第四条 议事小组的工作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开,具体方法可以采取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两种,重大政务和财务事宜,事前公开,让群众讨论,群众同意的事就可以推行,群众不同意的,议事小组不可硬性推行,一般工作和事宜可以事后公开。

第五条 议事小组成员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

治条例》及议事制度行使职权。

第六条 议事小组的工作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有议事记录和表决结果。

村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1、凡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经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2、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两议会”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两议会”讨论决定。

3、“两议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4、未经“两议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臵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度,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委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

一、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应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除外),并由村民选举产生。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干部“四化”条件,群众信赖并能带领群众,科学致富的村民。

三、村委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布臵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可连选连任。

四、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或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五、选举工作做到一个多数两个公开,即根据多数村民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政绩公开、选举结果公开。

村民代表议事规则

一、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政令畅通,有利于社会稳定,维护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

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90%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方

能召开,所决定的事项由参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有效。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会议由村委会召集主持。

三、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可以由村委会提出,也要以由五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由党支部、村委会商榷后确定是否交本次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召开之前,一般应提前两天向代表发出通知,告之议题,以便代表征求群众意见。

四、选举村民代表会议时,由村委会主任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方案,供代表讨论,在意见趋于一致时,再进行通过。一旦通过,共同遵守。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在上级政府和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年年底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评议方法:

1、由全村村民代表,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和全体村组干部参加评议,参加评议的村民代表必须达95%以上。

2、采取本人谈、大家评、领导帮、过后查、主动改等方法,要求人人过关。

3、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议。

4、建立民主评议记录本,由村支书专管,对评议的事实材料进行归档保存和上级乡政府存档。

三、评议内容

1、围绕“德、能、勤、绩”重点评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协助上级政府工作;全面生产、粮食征、定购、纳税、征兵等各项工作任务。

2、发展村办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对村民提供产前、产中、前后服务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等情况。

3、搞好村公共事务,兴办公益事业,解决群众急难问题。

4、工作方法,团结同志,群众威信等情况。

四、对在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属工作上失误,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正;对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五、评议结果装入个人档案,并公布上栏。

村民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全面主持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1、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主持召集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2、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负责村级土地和建房管理,带领村民管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根据村民生活和生产需要,开展村庄规划建设、公共环境管理;兴办村民合作医疗、养老济贫等福利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

3、依靠和发动群众,制订并落实村规民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评议村委会干部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民和村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

4、带领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完成有关部门交给的计划生育、服兵役和社会事业等各项任务。

5、加强村委会自身建设,组织村委会全体成员宣传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依法保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妇女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妇联的决议、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妇代会本度和阶段工作计划的设想。

2、定期向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汇报、请示工作,能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愿望要求。

3、检查督促妇代会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具体指导并帮助各委员开展工作。

4、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

5、当好村支部,村委会的参谋,积极开展以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少生快富为内容的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村会计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依照财务制度,履行村财务手续。

2、负责介绍信、证明、户口的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各类统计、调查表格。

3、及时收缴应收款,结清暂领款,对收不起、结不清的问题及时向村领导反映,做好参谋。

4、热爱本职,坚守岗位,认真学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当好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贤内助。

第四篇: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二、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村内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事先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可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监督。

三、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四、村民委员会成员应遵宁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法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

五、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

村委会成员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村民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村级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村民委员会除及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外,应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月、每两个月或每季度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执行村民会议决定的情况,报告依法协助园区完成辖区内行政管理事务情况和本村村民自治的阶段性工作情况,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督,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认真听取,需要改进的,村委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公布于众认真执行。

村委会应当在每年年终向村民会议作年终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成败得失,认真听取村民群众的评议,根据村民群众的意见制定一年的工作目标。

村民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

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议事决策时,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根据内容也可以召集相关人员参加。

议事内容有: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讨论需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大问题,如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财务预决算等;研究讨论需要请党支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要工作:如土地、计生、干部报酬以及处理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件等;研究决定本村重要行政工作。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财务收支预决算

第二条 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第三条 村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年初编制好财务收支预算,送办事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审核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每年年终,根据本年实际收支情况,详细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五条 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货币资金由村报帐员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现金、存款日记帐,对发生的经济事项逐笔随时进行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票据抵现,不准未批先付。

第七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库存现金限额规定为5000元以下,超过5000元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信用社),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一次支出超过5000元额的一般要通过银行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超额现金支付的,要说明原因并经办事处服务中心批准,方可提取现金。

第八条 严格控制资金借入借出。资金借入和借出的审批,按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凡擅自借入款项的,村集体不得支付利息;擅自出借款项的,除要立即追回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要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核对现金、存款日记帐。发现差错,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第十条 村干部因公外出需预领现金,须经村财务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返村后,其预领款在7天内必须结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第十一条 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严格坚持帐、款及支票、印鉴分别保管原则,支票由村报账员保管,印鉴分别由办事处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村报账员保管。

第十二条 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对各种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对经过摧收又故意不还的,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因无法收回的欠款,要由村两委会提出书面意见,报办事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核销,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欠款的核销。

第十三条 村报账员对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支出有权拒付,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不得无故拒付。对违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及擅自收付款项所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第三章 财务审批

第十四条 村财务实行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并且凭证有注明经手人、证明人、用途说明,财务负责人方可审批。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和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费用,财务负责人不得审批,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支出不得拒批。

第十五条 审批权限。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包含1000元)或已有经批准的预算方案、合同、规定、决定的支出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包含10000元),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授权村财务负责人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授权村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 村干部报酬及通讯费用支出。村干部月工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报销。如无急事包乘出租车的费用不得报销,村财务负责人的差旅费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村接待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第十九条 支出发生后2个月内报销票据。

第二十条 违反规定擅自批付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由审批人负责赔偿。

村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二、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村委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主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在兴办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或劳务中进行认真的“一事一议”的组织和引导工作。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出现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或以“一事一议”之名搞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财务、事务、政务事项、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

第五条 发动和依靠群众,制定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做好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协调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大力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第六条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对急需处理的村务工作,村委会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第七条 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条 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

第二条 组织村委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条 带领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民政办开展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发展,做强村富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第五条 带头遵守、严格执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政策。

第六条 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解决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第七条 深入实际,调查本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带领村民发展好有本村特色的致富产业,使农林牧各业快速发展。第八条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公开内容

(1)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2)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5)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审批情况;(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7)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8)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9)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10)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11)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地投资、承发包情况;(12)失地农民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2)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13)村干部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情况;(14)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第二条 公开程序

(1)村两委研究公开的具体内容

(2)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具体经办人汇总整理公开材料(3)监督小组审核公开内容(4)张榜公布(5)征求意见 第三条 公开方式

(1)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真实公布公开的内容;村财务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在公开栏上公布一次,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重大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布。

(2)每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审计村级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审议村财务预算情况。

(3)年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级重要决策事项。(4)每三个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次近期村务,专项工作及时公布。(5)村务公开后,村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应在《村务公开登记表》上签名。公开内容等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第四条 结果反馈要求

(1)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2)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即使研究予以答复。(3)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及时予以纠正。

公开议事制度

第一条 每个村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15人组成的民主议事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村政务、村务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第二条 民主议事小组的具体职责是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规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农民的水费、电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宜,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和服务单位,参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其它重大政务决策。

第三条 民主议事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听取村两委对全村工作运行情况的通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每半年总结一次,年终统一总评。

第四条 议事小组的工作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开,具体方法可以采取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两种,重大政务和财务事宜,事前公开,让群众讨论,群众同意的事就可以推行,群众不同意的,议事小组不可硬性推行,一般工作和事宜可以事后公开。

第五条 议事小组成员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及议事制度行使职权。第六条 议事小组的工作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有议事记录和表决结果。

第五篇: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省、市、区、镇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村两委负总责,各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党员带头、群众主动参与,确保安全生产部村问题。

2、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治工作。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会议制度,保障经费投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各项救援措施。

5、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巩固寺登村“平安村”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先进平安村,为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2、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非法营运和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村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预防和杜绝火灾危害。

4、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治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公共卫生安全。

5、巩固“无毒镇”创建成果,有效禁绝毒品在我村内滋生蔓延,保一方净土。

6、加强综治维稳和村治保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排查化解各种矛盾和民间纠纷,提升治保和调解的工作水平。

三、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村两委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好农民服务代办工作。

2、认真做好热难点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

3、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法、守法,做遵守交通安全的好公民。

4、抓实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工作,确保机械作业安全。

5、做好动物疫情的防控、防治工作,做好病死动物的处理,做到无害化处理。

6、做好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确保全村电路无安全隐患。

7、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和民用火工作。

8、严格餐饮服务业管理,严把食物卫生关,做好村内婚丧、竖房等客情事物食品卫生的监督,严防事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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