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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我过司考的一点点经验

202_年我过司考的一点点经验



第一篇:202_年我过司考的一点点经验

202_年我过司考的一点点经验

今天闲着没事,坐小硕面前,突然想写点有关司考的经验的文章,其实全段时间我应司考网站站长小静姐姐的提议在快乐司考的网站上写篇关于司考的经验和心得(因为的课件是从司考易那里出来的供202_年的考生参考。那时由于网络等原因写了一篇不是很完全的文章。今天正好有个想法于是我在这里写点我的一家之言吧。

(一)有关复习的时间

我自己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而且有去年2个月复习的基础,所以我今年只给自己安排3个多月的样子,复习了2轮。我认为如果是非法本学生,根据我身边几个非法本专业朋友来看他们都是准备了6个月的时间,首先从最基础的三大本开始看,而且一看就是几遍,其实大家不要被这么厚的书吓倒了,参加司法考试刚开始书确实比较厚,但是会读书的人只会把书越读越薄的。刚开始看三大本估计第一遍确实很慢,而且可能感觉很难,但是只要自己克服心里那种恐惧,随着时间的往后你会越学越轻松。法学专业的考生如果你有时间就用四个月,如果没时间,估计三个月是完全可以了的。我相信3个月脱产复习,估计完全足够了的。对于那些要上班,又想过司考的,我认为应该抓紧每周的周末。并且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去参加个周末培训班,这样可以给你节省很多纠结时间,也可以很快知道考试重点。我觉的司考在时间上要求多一些,毕竟14门课程,考的内容比较杂。但是只要你能淡定安下心在房子里看书,每天坚持10个小时或者更多时间。我就是这样过来的,今年5月开始复习,我就每天坚持12个多小时的复习。这是我对于时间要求的一点点总结。

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www.feisuxs司法考试资料司法考试论坛

(二)有关辅导书的问题

目前我在市场上见到口碑比较好的是三大本,众合的专题讲座和指南针的法条。选辅导书也对你有很大的作用,我对于法学专业的本科建议使用专题讲座,因为三大本里面很多都是基础的内容,我想法学本科生在校期间都明白了,所以没有必要看,就看专题讲座,讲座挑出里面的重点在里面。有法学基础的看起来要节约很多时间。如果你时间充足,认为自己时间充足而基础薄弱,不放心的话,就看可以迅速看一遍三大本。对于非法本考生你们应该选择三大本,因为你们没有法学基础,所以你们只好选择老老实实看三大本,如果你对法律的理解和觉悟很高的话,看三遍然后再看专题讲座,或者就看三大本得了,我的一位朋友是把三大本看几遍的,据他说刚开始第一遍很吃力,但是看了几次就轻松了。至于法条的话,我用的是指南针的,我建议大家用指南针的,因为指南针的全一些,如果大家想偷懒也可以用一些市场口碑比较好的重点法条。这是我对于选辅导书的一些见解。

(三)有关是否报班的问题

好多朋友问我是否要报班,对于报班这个问题我只能这样说,如果你家里家境比较好,能供你报班的钱或者自己有能力支付的话,而且自己的自制力不强的话,我建议报班,因为报班可以让你在短期内知识系统化、重点化、集中一些等等。如果你自制力强,能管住自己去把自己每天的学习任务完成,而且你对培训班的费用支付能力有限,我建议就不要报班。自己租间房子好好备考就是了。而且目前网络这么发达,你也可以在网上去下载培训班的一些录音课件听,效果也不错。不过你在备考之前准备一个MP3之类的。至于本人我09 10年这2年我都没有上过培训班,今年唯一就是在小静姐姐的网站买了课件,一般网站上的课件录音很多,大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老师课件去下载听。在网络上购买课件不是很贵的。我推荐的老师,也是我经常听的多的刑法-韩友宜,民法-钟秀勇,刑诉---汪海燕,民诉--郭翔或者高向甲、郑其斌老师的等等。这样你才会坚持听下去,不过录音很耗费时间的。

(四)有关真题

我第一轮复习用的张能宝的真题解析,第二轮做的众合的历年真题,真题是最好的模拟题,也是最接近司考的题目的,例如我在微博的司考好友或者身边几个好他们把真题都做了几遍的多的七遍,这样也可以掌握相关的考点,毕竟司法考试每年还是重者恒重嘛。例如今年有道刑法题目就是某年的真题,当时我在考场上迅速知道答案。所以建议大家多买真题做练习。然后买2到3套质量好的模拟题目做做的。题不要太多,但尽量要真。我并不否定题海战术的好处,但是这样会让你感觉很累的。负担很重。所以建议各位考生不要搞题海战术。

(五)从自身角度谈点想法

我自己是这样过来的,当我选择5月开始备考复习的时间,我就告诉自己要心无杂念,严格要求自己,偶尔也要出去放松或者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毕竟我们不是神,我那时是选择每天发布一条微博或者几条。并且每天下午安排一小时打篮球,来放松自己。要时刻告诉自己能做到,告诉自己年轻的时候对自己狠点,也许年老就好过点。另外准备司考要跟家里父母商量一下争取他们的支持。特别看书一定要安心下来,淡定,有毅力去坚持,也许刚开始几天有点不适用,但是慢慢的会习惯了。当你习惯了,就觉的看书的日子很充实的。总之一切靠自己,就算你参加培训班,如果你自己不努力也不会过的,不要把宝都压在老师或者资料上。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

(六)我的复习方法

我第一轮是这样复习的,把所有需要的辅导书和资料买回来,然后给自己制作一份复习表,我今年是先制定第一轮复习的的时间安排表,然后每天都按时按着这个表去执行自己的学习计划,由于没有相机,所以现在贴墙上的表无法贴在这里,大概介绍一下吧:早上5点30分起床、洗簌,6点到8点2小时法条,8点20---12点相应法条科目的辅导书,12点30到2点是午休时间,然后2点30开始继续看上午那个科目的。一直持续到6点30 大概7点30-----11点30看相应法条或者继续看那个上午相关的科目真题和真题解析。这就是我的第一轮的时间安排。然然后在7月或者8月的时候自己做一套模拟测试看一下全段的效果,然后总结不足,查漏补缺。当然你们也可以安排下午听课程。而我把课件安排在第二轮。然后8月的时候,开始每周做一套真题,然后把错题抄到错题本上,这是我一个朋友的经验。不过我觉的复习方法都自己按自己最适合的方法去复习,最好能摸索出自己的方法,例如我喜欢红笔划但是不抄,今年我划了几合红笔芯的。然后备考期间注意饮食和休息,不要把自己搞的太累。最后一周的时间大家可以尽情的玩,然后看看网上的押题信息或者预测信息,那个东西也不能全信,看看就好,起码心里有个安慰。忘记了复习期间可以每天安排一小时一下的上网时间去看法法网或者学法网。不能外面发生什么自己都不知道。最后2天了就什么也不要看了,好好休息。等待上考场。考完每卷不要去对答案,也不要去想,反正我今年的考的感受就是没有感觉,唯一的感觉就是累。

总之司法考试考的是:充足的时间+科学的学习方法+毅力、坚持、信心、淡定

第二篇:我司简介

我司简介

福州兆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创办于202_年,公司位于福州保税区内,目前公司拥有港口集装箱牵引车10台,并在南平建瓯设有办事处。公司经营范围: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港口集装箱运输等业务服务。我司在中国其他港口城市均有自己长期配合的代理公司,如营口,青岛,大连,天津,武汉,广州,广西,海南等。公司本着“货主至上,服务第一,信誉为本”的精神,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经济、周到的服务,努力为我们的商业伙伴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我司目前为贵司可提供福州周边地区,闽北,闽东到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等沿海城市20英尺集装箱(5.89*2.35*2.39米),40英尺集装箱(12.03*2.35*2.69米)两种规格的门到门运输服务,运费以整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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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上(”调协“的中程过法司

司法过程中的“协调”(上)

吴英姿

提要: 协调在本质上是一种规避正式制度的非制度化行为,是法官对调解制度的变通运作。正式制度的缺陷、当事人和法官的理性选择、司法机能不足以及司法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分工不明等,是促使法官运用协调方式处理案件的主要原因。法院正积极推动协调的正式制度化。协调具有使司法介入公共政策制定、刺激制度创新、导致公权力的可交易性、司法与行政界限模糊化、使非正式制度进入司法过程等潜功能。而为了控制协调的负功能,应当将之置于正式制度之下。

引子:关于“协调”

本文所说的“协调”,是指通过法官的斡旋,当事人就案件处理方案达成和解,从而结束司法程序的做法。这并非“协调”的一个严格的定义,因为协调不是法律上的术语,而是法官在实践中“发明创造”的一个口头用语。从手法上看,协调与诉讼中的调解并无二致,但在本质上协调是一种制度外的案件处理方式,是法官在程序外进行的调解,其结果往往是原告撤回起诉,卷宗里没有任何协调过程的记录。协调通常发生在法律规定不允许调解的阶段(如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等),或者虽然可以使用调解,但案件处理结果可能超越法律规定,或者法律对案件的处理无能为力的情形。换句话说,法官是在不得不采用调解手段处理案件,但又不能获得正式制度认可的情况下,出于避讳,转而使用“协调”一词来指代“调解”。这就是该词的来源。从内涵上看,协调有的时候大大超过调解的范围,比如参与协调的主体不限于当事人,主持协调的人不限于法官,协调的事项不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等。本文无意——不可能也无必要——给协调下一个严格的定义,只是想关注被法官称之为“协调”的司法现象,并就其对司法活动的影响进行观察与分析。

对于某些案件,协调在“解决问题”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而得到一些法院和地方党政领导人的肯定,公开鼓励法官运用之,部分法院甚至制定内部规定,试图推动协调的制度化;但协调的手段和过程是

在没有程序规则约束的状态下运作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也引来尖锐的批评。在毁誉参半的背景下,协调的运作“半地下”地、忽隐忽现地存在于正式制度的大门外,法官用“犹抱琵琶半遮面”、“能做不能说”来形容协调在司法中的状况,不接触司法实践的人甚至很难察觉它的存在。然而,协调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是如此频繁,促使我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它为什么存在?它对正式的司法制度有何影响?它是否可能成为正式制度?

一、协调的运作样式

(一)哪些案件需要协调

1.行政诉讼案件。基于公权不可处分的原理,行政诉讼法明确禁止法院适用调解的方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但调解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不过这种调解工作“能做不能说”,更不能反映在卷宗上,于是,协调处理的结果之一是原告撤回起诉,记入卷宗的结案方式是“裁定准予撤诉”。出于避讳,法官们用“协调”作为代用词。多年以来,行政诉讼中的协调非常活跃,撤诉率高因此成为行政诉讼保持的一个特点。

2.群体诉讼案件。常见的如:企业改制引发的劳资争议案件、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城镇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种子质量问题纠纷案件等。群体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且由于人数较多而出现集体无理性和集群性情绪激动。这样的案件如果按照正式制度处理通常或者是受到权力的干预而处理不下去,或者是处理结果诱发新的社会问题,或者导致矛盾激化,出现自杀事件、当事人集体围攻法院、政府等。这时协调就非常必要。对矛盾比较激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法院往往要派行政级别比较高的人(比如分管院长或庭长)亲自出面协调,协调的对象不仅是当事人,正如高见泽磨所言,更重要的是说服周围群众和村长等“有力人物”。

3.“涉府”案件。这里所谓“涉府”案件也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词语,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法官用它来指称指当事人一方是政府的非行政诉讼案件,或者当事人一方有“政府背景”的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

件和执行案件。其中需要协调的主要是执行案件。由于政府始终把法院当作自己的一个职能部门,所以在“涉府”案件中,法院的角色十分微妙,法官明白不能像对待普通当事人那样对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政府。用法官的话说:“我们吃政府的饭、用政府的地,人事问题也掌握在政府手中,如果不打个招呼就发传票、就判政府承担责任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政府会认为我们不给情面。”在这类案件中,协调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则。

4.涉及与法律相冲突的风俗习惯的案件。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行为、形成社会秩序的规范不仅仅是法律,也永远不会只是法律,还有约定俗成、世代相传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都有自己特定的文化、经济与社会意义,当法律与风俗习惯发生冲突时,法官发现,无视这些风俗习惯对当事人社会关系的实质意义,单纯用法律来评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遭到当事人乃至其所在社区民众的一致反对。协调在这些案件中也频频扮演重要角色。

(二)法官协调的动机

1.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只能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认定,并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不能直接纠正、改变某种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并不能通过法院判决直接达到促使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的目的,而新的行政行为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当事人往往期待的是更直接、更有效率的改变。所以,法院协调的动机之一就在于促成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满足或部分满足相对人的要求。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协调还为了一并解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起到“一案结数案”、“案结事了”的效果。比如拆迁纠纷案件,此类案件不仅是被拆迁者与拆迁部门之间的冲突,往往还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拆迁许可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建设立项部门等多个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关系错综复杂,绝非单纯判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能够解决问题,法院不得不出面在各个部门之间协调。这可以解释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等成为协调“高发”案件的主要原因。

2.避免矛盾激化。当事人力量对比悬殊是协调案件的共同特征之一,在一方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弱势群体是权利生态十分脆弱的阶层。他们的权利内容不确定,权能空洞化,权利状态不稳

定,权利诉求能力低下,救济途径狭窄。③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弱势群体经常发现自己在正式制度中缺乏表达和追求利益的能力,明显无力与对方抗衡。弱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被迫使用“最后的武器”:信访、上访,甚至自杀。在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中屡屡发生的恶性事件(如被拆迁户南京翁某、安徽朱某某因拆迁纠纷而自焚等)中,双方力量的严重失衡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采取极端手段,将导致矛盾集中在法院爆发。而法院认为这是自己无法承受的,也是司法无力改变的格局。在法院无法收场的时候,还得求助于政府出面,这势必严重削弱法院在政治上的地位,而且在社会中威信扫地。在这类案件中,法官协调的重点放在避免矛盾激化上。

3.解决法律适用难题。转型时期的立法远远赶不上法律实践的需要。比如在行政管理领域,由于立法空白太多,各政府部门在管理实践中形成大量的没有法律依据的“习惯做法”。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产生纠纷的并不鲜见。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案件时,如果简单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认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无权、越权,可能背离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但以“存在即是合理”为由支持行政机关的行为,有难免背离行政法“依法行政”的原则。此其一。其二,我国采取的是“部门立法”的立法模式。立法者各自为政,更有本位主义作祟,部门利益夹带其间,加上法规数量众多,难得顾及与相关的其他部门规范之间的和谐一致问题,各规范相互之间的冲突、重叠和疏漏在制订时很难发现,一般是透过具体纠纷才显现出来。比如,破产案件的处理涉及的不仅仅是一部破产法,而需要同时使用劳动法、公司法、土地法、民法等,承办法官对各部门法之间的相互冲突、脱节与操作性不强感受颇深。案件的处理仅靠法官解释法律远远不够,更需要那些“法外功夫”。法官不得不游走于各个机关部门之间,填补法律调整不及的细节,弥合法律整合不到的空隙,平衡法律关系不能涵盖的“关系”,关照各个部门法,还要设法琢磨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步骤。案件处理中起关键作用的不是那些法律条文,而是各种关系的平衡和关键人物的推动。此时,更多的不是需要会严谨的法律思维、喜欢独立思考的法官,而是善于协调技巧,勤于请示汇报的“联络人”。

(三)怎样协调

从协调的过程和法官的技术看,协调与调解并无二致。“庭前调解”、“背靠背做工作”、“抓住当事人的麻筋”、“让当事人觉得法官在为自己着想”等调解常用的策略④,也是协调常用的方法。不过,走到协调的背后,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有别于调解的东西。

1.“案结事了”的“摆平”逻辑。协调一般是在双方对立比较激烈,矛盾激化,法院又迫于某种压力无法作出裁判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其中“摆平”逻辑比调解更加明显,更强调没有“后遗症”。G市法院202_年受理了一起12名学生诉某技工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以被告没有履行招生时许诺的义务(开设国家规定的课程,保证师资,提供毕业实习,毕业后负责安排工作单位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两年的学费,并分别赔偿损失1万元。案件受理后,法院院长很快接到市教育局局长的电话。王局长表示:“此案的影响面较大。如果判学校败诉,其他在校生可能群起效仿,不仅影响到教学秩序,而且可能危及学校的生存。”请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考虑,妥善处理”。而学生家长已经多次到市政府上访,反映学校办学不规范的情况。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法院的处理结果无非“判决支持原告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三种,但是法院发现,无论哪种都有“后遗症”:如果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裁定驳回起诉,其可能的后果是学生家长的申诉信访。如果法院判决学生胜诉,固然鼓励了其他学生“为权利而斗争”的信心,法院可以照样判决其他学生胜诉,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执行问题——学校赔偿能力非常有限,12个学生的权利可以实现,120名学生的权利也可能可以实现,但是200名呢?300名呢?一旦执行不了还是会把矛盾引向法院。于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协调成了唯一出路。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以本案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裁定尚未作出,党的“十六大”召开了。而学生家长果然利用这个敏感的时期上访,希望通过政府给法院施加压力。党的十六大后面紧接着还有“两会”和换届选举,各级党政领导、法院院长就怕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尤其是群体性上访这样的不和谐音符,影响政绩和连任。市委书记责成法院院长迅速解决。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亲自主持协调。在法官的斡旋下,此案以原告撤诉、被告用“经济补助”的名义退还学生部分学费告终。⑤原告获得了经济利益的满足,学校避免了更多的诉讼,法院不必对敏感问题表态,避免了因当事人上诉、信访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这正是各方所希求的最好结局。

2.“两头强劝”。在协调中,法院对当事人有比在调解时更多的“强制性”,当事人自愿的成分更少些,是否协调、何时协调、怎样协调、协调方案的提出等各个环节,法官的组织、主导地位更为明显,“全程协调”、“反复协调”、用“如果判决你一定败诉”施加压力、连哄带骗劝说当事人妥协等手段被更多地运用。协调的成功表面上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但在根本上归功于法官推动下当事人达成的博弈均衡。

3.主动协调。如果认为案件有必要协调,法官通常会主动进行而不征求当事人意见。为准备协调,法官需要调查案件事实,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为当事人预测案件处理结果,“言明利害关系”:对原告则反复解释其诉讼请求中不合理的成分,指出纠纷解决的其他渠道,促使其打消诉讼念头;对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则主动向其领导汇报,指出其具体行政行为不妥的地方,分析诉讼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建议或暗示其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对当事人的损失作出一定的补偿,以换取对方的谅解并息诉,等等。此外,对那些有人大代表身份或者其他“有背景的”企业厂长经理等当事人,法官也会主动沟通,必要时还会多跑几趟,让这些特殊的当事人感到法院的确在为自己考虑,而且为自己的案件付出了很多劳动,如果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仅是不给法院“面子”,而且不符合自己的身份与形象。事情走到这一步就好办得多。

G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龚某在院里被公认为最擅长于“涉府”案件的协调工作。在他当S法庭庭长期间,法庭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非常融洽,地方政府对法庭工作十分满意。当问及他与政府协调的“诀窍”时,他说:

我的策略是主动。案子来了我先找上门去,讲述我的观点,解释法律后果等。这样一来,政府可能要提出的不合法的要求就不好意思说出口,而且产生这样的印象:法院对我们工作很支持。反之,等他对案件的处理有了想法找到你,你以不合法为由不按他的想法办,他就会认为你法院不支持他的工作。

4.“双扩大”协调法。遇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尖锐、纠纷涉及面比较广,或者涉及地方稳定的重大敏感性行政诉讼案件时,法官策略是扩大协调主持人、扩大协调参与人的所谓“双扩大”工作方法:庭长及

分管副院长亲自主持协调,或争取党委、人大等领导主持协调,或邀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的亲朋好友参与到协调之中。

如东法院总结的协调经验:

一是依靠上级协调。主动与人大、地方党委汇报、沟通,必要时请他们支持协调,推动矛盾解决。202_年上半年,有5件案件通过上级协调得以妥善解决。

二是社会支持协调。该院注重与行政机关的联络,引入社会资源,促成各方协调一致。与县级多个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建立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联络机制,不定期举行座谈会,探讨解决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必要时还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主持或参与协调。

松滋市法院的协调经验:

松滋市法院建立双轨制协调模式,对于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行为不适当或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松滋市法院除发挥自身力量主导协调外,还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实行法院主导、党委支持的双轨制协调格局,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动员原告依法撤诉。„„第三种是社会力量参与协调模式。松滋市法院在协调模式的创新和完善等方面还借鉴和参考了民事调解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其中成效最为显著的一条就是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协调的方法。

邵阳大祥区法院的协调经验:

工伤认定案件中劳资双方的矛盾相对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而由于工伤认定不仅涉及劳动者利益而且牵涉到用工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问题,一些用工单位特别是一些小型煤矿利用劳动部门在程序上的一些瑕疵,通过诉讼程序来拖延时间,一旦企业破产、无法经营就可少付或不支付赔偿费。邵阳大祥区法院在审理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时,推行庭外协调前置工作,要求必须先行组织劳动部门、用工单位及劳动者进行协调。通过推行诉讼协调,有10件案件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履行了赔偿义务。

协调参与者范围的扩大,使诉讼程序变成一个集合党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纠纷的过程。

二、协调的制度化动向

从协调的运作样式可以看出,协调的本质就是调解,只是它出现在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或环节(执行程序),或者它的运作过程不能纳入诉讼程序过程(比如对当事人以外的人做工作、强制性的调解、法官以外的人主持调解等),法院最终也不能像调解那样把处理结果用法律文书固定、宣示而已。就调解是为法律所确认的正式制度而言,协调实际上是正式制度的非制度化的运作,即法官对调解的变通操作。

由于协调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有效性,法院强烈要求将协调上升为正式制度。首先是法院领导人在公开场合肯定和鼓励协调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202_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在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协调的方式促使当事人和解。”在202_年3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肖扬再次提出:“人民法院要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之后一段时间,各类媒体上有关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实施“协调”的宣传报道明显增多,法院之间相互进行协调“经验交流会”。各法院抽调法官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协调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高人民法院把“行政协调”作为本系统的重点调研课题,还积极设法将自己的观点影响学界,再通过学者之口影响立法者。⑨与此同时,许多地方法院已经在尝试制定内部规范。在某种意义上,协调已经成为法院内部的准正式制度。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南通市海安区人民法院制定了《行政诉讼协调制度实施办法》,等等。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件,并佩带执法标志。

第四篇:注会一年过六门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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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一年过六门经验分享

问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吗?肯定难!一年想考过两到三科都难,那些学霸们一次考过六科的究竟是怎样做到的呢?我们来看看高顿202_年一次性过六科的学霸们所分享的学习经验。

函授大专毕业生:王烽

王烽今年24岁,是中国地质大学函授本科的在读生。在谈到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考出CPA的时候,王烽特别坦然,“我现在的学历也不高,优势肯定是没有的,所以就需要有CPA这样的高顿CPA官网 cpa.gaodu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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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去做敲门砖,让我在会计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在谈到学习经验,王烽主要提起了三件事:

1、付出足够多的时间,做好牺牲自己吃喝玩乐的时间的准备,这是一切的前提。

2、多看书,多做题,没有什么看一篇分享就能6科全过的捷径,方法都是在看书做题的过程中慢慢总结的,否则再多的方法都是空的。

3、一定要做好笔记。笔记有多重要,复习过程中慢慢就知道了,一本好的笔记不仅是远远薄过课本,还要作用大过课本。

应届毕业生:张日富

张日富是本次高顿CPA一次过六科学员中平均分最高的,总分463.25,平均分77.21。并在高顿202_年颁奖典礼上,捧走了最高的五万元奖学金。在采访他时,他还专门根据自己的备考经验,总结了各个科目的特征和适合的备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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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在职考生:黄硕

黄硕是一名零基础、加上在职的情况下,一年考过6科CPA的学员,并且还不是刚好60分飘过的那种。关于学习经验的分享,她表示找到了每个科目的特定属性,对于快速进入备考状态有很大的帮助,就像打通了备考的任督二脉,准确的直击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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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是6科中难度比较高的科目,也是黄硕花了大多数时间去复习的科目。吸收知识就是反复记忆的过程,她用会计合报举了个例子,每次上完课后,她都会把分录自己重新写一遍,然后找到写错或者遗漏的地方,重点放在思维上出现的误区,然后拍照存下来反复看。

2、审计的话,她觉得最关键的事情是理解,因为不理解的话看哪个选项都是正确答案。所以先对整体有一个大的框架,然后利于真题的优势去巩固,客观题中的每一个选项都要当做知识点去分析,而不是只求选出正确答案,这个过程就是反复理解,反复加深记忆的过程。

3、财管的公式记忆是很难的,而记住这些公式的唯一方法就是做题,通过反复的做题去让这些公式变成脑海中自然存在的东西。即使第一次不会做,动手做上两三次下来,再难的公式也能牢牢的刻在脑子里。

4、税法的特点是既有记忆,又有计算,所以和审计一样需要理解性记忆,理解之后通过做题去巩固。机考算税还是比较难的,所以考生需要花时间在机考的训练上,对后期考场上的心态稳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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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到经济法,黄硕用了一个词叫“逻辑思考能力”,即经济法需要死记硬背,但死记硬背并不是最好的方式,先进行逻辑整理,再进行记忆对经济法的学习非常重要。

6、最后一科战略,在黄硕看来难度是不大的,所以前期重点是建好框架,记住重点和难点,在考前一段时间做几套题巩固下,考场上发挥没问题就可以了。

一年过六科攻略

其实对比各位一次过六科的学霸,可以发现很多共同特点,比如他们都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并且掌握着非常高效的学习方法。相信这样做下一个过六科的很可能就是你!

1、合理安排计划和时间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合理的计划是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在制定复习计划时要根据个人的思维习惯、上班时间、家庭等因素合理制定。如果今年你报考的科目在三科以上,那么每天最少要拿出3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进行复习,会计、财管等科目鉴于知识点多,复习难度比较大,可以优先进行复习。

2、自己一定要去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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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老师都会给学员进行重点、难点、考点的总结,但这并不是一个可以偷懒的借口。总结的过程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是一个对知识点进行重新梳理整合的过程。在归纳总结过程中,可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可以清楚自己复习的薄弱点在哪里,可以在脑海里构建学习框架体系,一举多得。

3、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

会计是相对来说比较难的一个科目,不懂的地方可以网上查询资料或者听郁刚老师的课,但一定要试着去理解,切忌直接死记硬背。经济法的难度比会计要小,法律条文比较多,考试的应用性比较强,在看书复习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解,许多法条是和基本常识保持一致的,就不用多次进行记忆了。

4、动手做足够数量的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一方面要看透教材,熟悉框架结构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要加强练习,动手做足够数量的题。做题可以清楚自己的薄弱点在哪里,不会的题是理解不到位还是没有关注到相关的知识点,要进行区别对待,尤其要关注老师强调过许多遍但依然没有做对的题目。

5、绝对的投入

注册会计师是一场智者的游戏,在玩这场游戏时,要绝对的投入,切忌三心二意。一天到晚埋头做题,不是备考的好方法,劳逸结合才是王道。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就有必要进行休息,备考的时间就全力备考,只有休息好了才能更有效率的学习。我们的目标是学会,而不是比赛谁学的时间多。

一年过六科是一个目标,目标往往不是能够轻易完成的。但是有了目标,才会有方向,才能让我们有更大的冲劲。很多一年过六科的学员都表示最后收获的不仅仅是一张证书,还有备考过程中形成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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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造价师一次过四科经验

202_版计量科目(土建,以下同)的特点

202_年新版计量教材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工程地质、构造、材料、施工技术和计量。和09版教材中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一章被移到了计价管理中。13版教材另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书中关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相关内容的描述详细了很多,当然,增加的内容基本都是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一级建造师实务教材一字不差的拷过来的。

计量这个科目除了清单计价计算规则是案例分析最后一道大题的基础之外,和其他三门科目的联系比较少,是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科目。总的来说,本科目的最大特点就是知识点多,面比较广,但是难度不大,基本都是要求了解即可,但是对于缺乏工程实际现场工作经验,或者非相关工程专业的考证族来说,这个科目的考试难度还是不小的。

计量科目的应试策略:

首先,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能被太多的知识点所吓倒,要在战略上予以藐视。对于从事相关工程的专业人士来说,课本上的知识基本就是在科普,知识点比较肤浅,都是工程类的常识。所以我们大可不必怀疑自己是否能过,对于这个科目来说,只有功夫下到了,没有不过的道理。

应试策略一:高度重视历年真题

真题是我们了解考试、适应考试的最佳也是最快的途径,了解真题,不仅仅是简单的理解与记忆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更要适应明天的出题方式,明锐地洞察出题的切入点,总结出命题人的命题规律。从09版教材使用的4年真题来看,题目的分值分布非常稳定,规律性比较明显。

应试策略二:在理解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要善于总结

前面已经提到,本科目的最大特点是知识点比较多,且面还比较广,记忆力比较好的话单纯的死记硬背或许也能考个好成绩,但是我相信对于大多说的上班族来说,应该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科目上,复习的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就我本人的经历来说,重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了解相关的施工工艺与流程,在次基础上联想

这一条不详细解释,对于不了解施工工艺的门外汉来说,整本计量课本无异于天书,当然不排除有过目不忘的天才,但是我想说的是您要真是这样的天才的话来考造价师岂不是很屈才么?举个例子,那基本每年都会考一次的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方法来说吧,如果知道了支架现浇法是在桥下部搭设支架、支模板浇筑混凝土,你还会担心自己不知道它的它的特点么(影响交通、整体性好之类)?

2.抓大放小并及时总结,用适合自己的方式去记忆

虽然现在有各种各样的网校、讲座或者培训,但是很不幸,刨除成百上千的培训费不说,对于这门课程90%以上的讲师都是照书念,并且更要命的是他们可能是为了不错过任何一个考点,基本把全书都照抄了一遍,令广大的考生门相当的痛苦。我的观点是,这门课程的复习应该遵循“二八原则”,即掌握80%的重要知识点,了解偶尔考一次的次要知识点,全书没有出过考点的地方一点不看,不在上面浪费时间,因为这些内容即使是考也不过是几分的事情,如果80%的重点内容你能掌握其中80%的内容,不也一样及格了么?

另外,关于记忆方法,我觉得这个就像穿鞋,别人的不一定适合自己,别人的我也不知道,我在准备一级建造师的考试过程中慢慢积累了一点,造价师考试的时候全面运用,总结了一些口诀,不多说了,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吧

P32,空间结构常见的有膜结构、网架结构、薄壳结构、悬索结构。总结:莫忘撬锁

P338,后张法预应力筋的计算长度,螺杆减敦螺原,敦帮15两帮3,两敦自锚一样加,其余1与1.8

先说这些吧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应该说,这是个比较不错的成绩,也超出了自己的意料。现在谈一下这一年来我的备考与考试的经验与总结吧,希望对考友们有些帮助。

一、初识教材。

造价工程师的教材和应试指南,在春节期间,我就在淘宝上买了。淘宝上买,除了书本便宜外,还有往年的各种课件、复习资料送。不过很可惜,这些资料中的绝大部分,到考完试都没有看过。跟大多数考友们一样,因为距考试时间还很久远,一直提不起精神来看书。经常也是一翻书就困,这也导致了后面时间来不及而很被动。这一点希望考友们吸取我的教训,尽早的开始看书。

二、选择题科目的学习

真正开始打起精神来看书,那已经是5月份的事了。介绍一下整个备考期间的经历与经验。

1、逐步加压

根据以往的考试经验,我一般采用逐步加压的方法进行学习。具体一点,也就是一开始学习的时候,强度要轻一点,每天的花时间也少一点,然后逐步增强,到考前2天达到顶峰。因为我们都已经工作了好些年,精神状态离学校那时肯定存在不小的距离。前面强度低一点,花的时间也少一点,就是为了让自己身心逐渐适应学习的状态。随着状态的调整,学习强度也随之逐渐加大,直到考前一个冲刺。

2、逐步深入,多遍看书

跟逐步加压相似,我的看书过程也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

第一遍就是大概的泛读一下。不管什么内容,也不管重点非重点,统统看一下。这个过程只是看,没有背。主要是对书本的内容有个印象。一遍看完后,不要求你记得多少,主要是让你有个印象,大概了解了知识体系。

第二遍,精读。环球的讲议上不是有重点嘛,我就是对照着这个讲义进行看书,以重点为主,同时做环球的练习题。

第三遍,听课件看书。到第三遍的时候才开始听课件,事后想来,其实是个很大的失误。造成这个失误的原因主要有s个:

1、头一回考,没经验。

2、上班时间不方例听课件,所以耽搁下了。

3、看的第一本书是基础与法规,试听过夏老师的课件,可能是我不大适应,听的比较纠结。所以也导致了我课件听的比较晚。建议备考的考友们早些听课件。关于课件,基础与法规,我听的是朱俊文,也就是学易。技术与计量,我听的是王双增,也就是环球。计价与控制,我听的是柯洪,也是环球的。个人觉得还不错。主要是精力有限,没有听其它学校的,少了对比,可能有其它老师讲的更好。

三遍后,进行总复习,复习一下做过的练习题后,着手准备整本书的模拟题。开始做的模拟题,就是指南后面的那5套。顺便说一下,我没有看这三门科目的应试指南,只是做了后面的5套模拟题。一来是精力有限,二来也是书上重点,已经有了环球,没必要再多看一家。几套模拟题下来后,基础与法规,翻一遍书只要6个小时。计量与计控这两门,翻一遍书只要8个小时。

3、考前冲刺,突出重点

也就是考试前的冲刺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就是用来看前面做过的错题,辅以看书上的重点。一本书也就二、三百个主要知识点,一般一天就能看完一遍。因为时间比较紧了,不可能像前面那样可以仔细精读。抓住主要知识点,稍微背一下没记住的。

4、临考休息,放松心态

到临考前两天,越是重视考试的人,越会感觉到紧张、焦虑,我也如此。那就稍微翻翻书,或者看看做过的题。只要没有泄题,这个时候,别指望能看到什么考题,稍微翻翻书、看看题,可以有效的缓解紧张、焦虑。如果出现晚上失眠这样的严重状态,也别吃安眠药,这会很大降低大脑的思维能力,宁可考场上不停的喝咖啡。

三、案例科目的学习

有人说,案例过了,就等于造价师过了一半。案例的难度,大家所共知,也不介绍了。本次考试,案例科目虽然取得的考分还不错,但整个学习期间状态却也一直不是很好。回头想想,应该说案例科目学习过程中的教训比经验更多一点。

1、第一步,看教材。通看了一遍教材。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看完了一遍。结果,基本没有会做的。

2、第二步,看应试指南。看了一遍教材,感觉没有会的,心里真叫个焦躁。后来就试着看了一遍应试指南。同样花了不少时间,感觉还是不怎么样,似乎同样没有会做的。这时候感觉这案例似乎没有考过的希望了。

3、第三步,听王玲课件。因机缘巧合,弄到了王玲的课件。这里我要对她的课件大加赞赏,非常适合初次考试者。她讲的非常好,依据教材,深入浅出。真让我后悔没有一开始就听她的课件。建议考友们,放弃我的第一步、第二步,直接开始听她的课件。

4、第四步,听左红军课件。很多考友们都说左红军讲的好,这激起了我的兴趣,还是花钱向别人买的。听下来后,他的财务评价讲的真的是非常好。第一题有困难的考友,建议听他的课件,理解了他的课件后,相信第一题应该不会有太多的问题了。其它方面,个人觉得左老师讲的也一般,不如王玲的好,听王玲就足够了。关于指南的作者何增勤的课件,没有较强的基础,不建议听。我也没听。

5、第五步,做题。课件中老师一直强调了一点:限时做题。这个方面,因为工作原因,我一直没有做到,直接影响到了考试中我对做题时间的把握。有条件的同学还是偿试一下限时做题。案例科目,我题做的也少,指南后面的模拟题,一套都没有做完。历年的真题,也基本都是以看代做。不过,王玲和左红军讲义上的题,基本都做了一遍,有的甚至两遍。

6、考前调整。临近考试,做了几道题,状态一直不怎么好,老是不能做到满意。眼看临近考试,已不可能再做多少基础训练。各个学校的模拟题却陆续收到了。谁都知道,最好是自己都做一遍。不过说回来,都快考试了,你有多少精力去完成那么多的题。我就选择了光看不做,练练思路,加快了好几倍的速度。虽然不及亲自做的好,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7、常见小错误。有一个常会发生的错误,相信很多考友跟我一样都有这感觉。就是一大堆的数字,计算器加减乘除下来,难免会有按错的地方。这个小错误直到考试开始,我都没有很好的克服。也没有找到倒底是按错,还是计算机反应不灵敏造成的错。我是伴随着这个苦恼进的考场。

四、考试情况

1、第一科,基础与法规。今年的基础与法规比较简单,做的也快。四十分钟做完,休息一下,涂完答题卡,再复习一遍。一个半小时交卷。

2、第二科,计价与控制。今年的计控试卷,感觉难度较大。做起来全然没了上午基础与法规考试时的轻松自在。很多题都做的模棱两可,没有肯定的把握。一般第一遍做完,第二遍复习的时候,至多两三道选择题改一下,涉及分数也不超过5分。计控这试卷,我破天荒的改了十几分。也不知道是改对,还是改错。三个小时的考试,直到两个半小时才交卷。

3、第三科,技术与计量。计量科目因知识点多、碎,基本依靠记忆,题目也趋向于边边角角上出,直接导致了难度仅次于案例。不过,今年来了福音,基本不在边边角角上出题,难度自然也没多少。今年计量比较简单,不少考友都拿到了比较高的分。

4、第四科,案例。直到上了考场,对于这门课的状态也没有调整好,心里也不上不下的,没个信心。考试中,做题的顺序,我是严格按照王清涛所说的顺序做的。

第1题:招投标;

第2题:索赔;

第3题:时间价值;

第4题:工程款;

第5题:财务评价;

第6题:计价与计量。

根据往年情况,这是一个比较好的顺序,一上来做简答题,可以缓解一下紧张情绪,又能帮助进入考试状态,也是由易入难的过程。但今年有了特殊状况,工程款那题一改平时以“万元”计量的习惯,改为“元”,而且计算每月支付额,计算量超大。前面做的招投标、索赔、时间价值三题,基本都花了40分钟一题。但工程款这题做了一个小时还没做完,当只剩一个小时的时候,最后一小题,那张支付申请表也没填。眼看来不及了,就凭着感觉大概数字填了下,也不可能深究其正确与否了。剩下50分钟交卷的时候,我还有财务评价、计价与计量两道大题没做,当时直觉今年是过不了了,因为按照往年情况,财务评价就得花掉50分钟。好在今年的财务评价题不难,因为时间紧,来不及深究,20分钟便搞了下来。最后一道大题,40分的题。时间紧,没时间细细品题,让我弄得是边做边改,卷面搞得一塌糊涂,也是20分钟糊完。最后剩下10分钟的时候,总算是做完了。感觉异常疲惫,检查了一下名字,准考证号后,提前5分钟交了卷。

考试中做题时间没有把握好,造成了无比的被动。我是主要有三个原因造成的:

第1点,机械的按照王清涛的做题顺序,没有根据试题难易情况调整。

第2点,平时没有进行过一次限时做题,对做题时间把握不好。

第3点,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平时练习时,时常有计算器按错情出现,我也没有有效的办法去避免,只好是进行复算。案例考试中,大部分的计算,我都按了2次的计算器,这极大的了消耗了时间。

五、考后感觉

考完后,很快网上便出现了,网友的答案。选择题科目我没有对,一来是因为对不对答案,对考分没有什么影响;二来也是不少题,我也说不准当时倒底选了哪个选项。案例题,大概看了一下网的贴的答案上的数字。

基础与法规、技术与计量两科,因为试卷较容易,感觉肯定是高分通过。

计控科目较难,虽然没对答案,当时感觉也是70多分,比72分及格线稍高通过。

案例科目,本来是做的信心全无。但看了下网友的贴的数字,虽然不少地方跟我做的有些出入,但感觉我做的应该也差不多能及格,当时感觉是90来分。也感谢前些年的那种可恶的文字游戏题,今年没有出现。

六、题外话

关于泄题、押题。

如果没有泄题的话,对于什么学校、什么专家的所谓押题,不必太当真,没有那么神的事情。

但这也是我们执业考试的问题,泄题事件常常发生,折磨着我们用心看书的考试青年。去年发生的造价师泄题事件,让某些培训学校关了门,也让某些学校名气大增。今年9月份的一级建造师继07年那次大泄题后,再次发生了泄题事件。一时间风声据说很紧,最后10月份的造价工程师是一点没泄出来,也给我们用功复习的考友们一个安慰。也难怪今年的造价工程师成绩公布的比一级建造师还早。一级建造师成绩出现了召回门事件,不知与今年的泄题是否有关?

七、结束语

最后、感谢霞姐那句“只要你有目标,你就有无穷的力量”。

霞姐在202_年的造价工程师考试中,以四个月的备考时间,取得了四科全部高分通过优异成绩。“只要你有目标,你就有无穷的力量”也是她给我的考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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