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农牧厅
文件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局
甘农牧〔202_〕308号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告全省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书》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畜牧兽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省自202_年7月开始推行兽药GSP工作,到目前实施进展缓慢,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为加快推进兽药GSP实施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全国统一安排部署,我们拟定了《告全省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书》,现印发你们。请各市(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告全省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书》印发辖区每一家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告知义务,进一步提高兽药经营者对实施兽药GSP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快兽药GSP认证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省兽药GSP实施工作,保障全省兽药经营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告全省兽药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书
兽药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为规范全省兽药经营管理,提高兽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自202_年起,我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国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始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工作。目前部分兽药经营企业已申请兽药GSP认证,但大部分企业仍在等待观望或对实施兽药GSP持怀疑态度,为做好全省兽药GSP实施工作,现就兽药GSP实施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农业部202_年第3号令规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2_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农办医〔202_〕12号文件规定,202_年3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SP工作。
二、为顺利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农业部近日召开了全国兽药安全监管及兽药GSP工作座谈会议,进一步明确推行兽药GSP工作的坚定态度,强调兽药GSP认证工作仍然坚持三个不变。一是兽药GSP推行时间不变,即兽药GSP实施强制推行时间为202_年3月1日。二是兽药GSP实施标准不变,即兽药GSP实施工作仍严格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三是在202_年3月份,对违法经营兽药进行严厉打击的活动部署不变。
三、《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经营主体是企业。原取得兽药经营许可并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2_年第3号)要求,在202_年3月1日前,必须转制为企业后方可申请兽药GSP认证。原从事兽药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照兽药GSP实施标准进行整改,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手续,通过兽药GSP认证并重新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四、202_年3月为全国兽药经营流通市场整顿月。根据全国统一安排,202_年3月份,将在全国统一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依法对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予以取缔。届时,省农牧厅将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非法兽药经营企业予以查处。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变更经营范围或吊销兽药经营《营业执照》,严厉打击非法兽药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全省兽药经营流通秩序。
特此告知
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第二篇:9-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农牧电〔202_〕13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2_年“放心农资 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202_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2_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厅决定于3月24日—3月30日,在全省开展“202_年(第六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培训,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实现全年农产品有效供应、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_年3月24日—3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三、活动目的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的主题,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和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农资打假和支农护农、打假扶优的社会氛围,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进村入户、科学使用和识假维权,讲求实效。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成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做法经验和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依法推介一批诚信企业和农资行业协会或产品、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或失信企业名单、加强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行政执法有力、企业高度自律、群众广泛参与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新体系。
(二)组织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各市州、县区要选择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乡村,组织执法人员、专家、技术骨干设立现场咨询点,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指导农民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3月25日,我厅将与兰州市联合,在榆中县举办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和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市州、各县区也要
开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三)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系列讲座。宣传周期间省农牧厅将组织专家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午间直播节目中举办专题讲座,讲授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兽药与饲料等农资产品购买使用及维权知识。各地也要组织专家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媒体举办相关专题讲座。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开设投诉举报局长接待日、现场受理点等方式,认真接待、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6”三农报务热线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案件回访。对过去投诉举报或查处的案件进行回访,走访各地种养大户,深入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企业整改情况以及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引导和鼓励当地信誉好、产品质量好、技术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优的农资企业下乡宣传,组织诚信企业或农资行业协会公开质量承诺,并组织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到乡镇村社直接供应。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省农牧厅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宣传周活动方案。要精心策划,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认真组织,确定本地区宣传周期间的重点活动,务求明显实效。通过现场咨询,组织参加卫星远程教育培训班,刊登农资知识,组织收看电视专题和收听广播讲座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资监管知识和放心农资知识,组织优质农资下乡,达到“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的目的。
(三)统一行动,强势宣传。各地要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做好省上和地方活动安排的相互衔接,按照省上的时间安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等形式,统一行动,广泛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全面分析,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市、州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本地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并于3月31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931—8853471、885980
1传真:0931—8859801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附件:
1、2、甘肃省农牧厅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doc201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
(供参考)
1.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2.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
3.规范农资市场服务现代农业
4.使用放心农资生产安全产品
5.守法诚信经营和谐发展共赢
6.打造农资品牌营造放心消费
7.识假辨假到农户维权知识到农家
8.打假护农保春耕扶优扶强促发展
9.农业法制送下乡打假维权到田间
10.打假扶优促发展共建和谐新农村
1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坚决铲除坑农害农行为
附件2: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第三篇:1-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农牧电〔202_〕30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
和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牧(畜牧)局: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重大安全事故作出的工作部署,9月14日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我厅也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了加强生鲜牛奶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对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每市(州)农牧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协作与沟通。要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对养殖场、奶源生产基地的抽检覆盖率不得少于50%。特别对已通报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生产企业的奶源基地要开展重点监测,全面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专项检查任务按时完成,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2、加强生产形势监测和产业救助。加强本辖区生鲜牛奶收购和乳制品销售监测变化情况,制定生鲜牛奶收购应急预案,研究奶站管理的有效形式,切实维护奶农利益。发挥奶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其他乳品加工企业扩大奶源收购,防止发生倒奶杀牛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此次事件对产业发展的影响,评估经济损失,提出帮助乳制品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
3、强化奶牛养殖的生产管理。加大对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和机械化挤奶站的管理力度,引导养殖户集中饲养,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培训,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严格按照畜牧法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都要建立投入品记录和动物疫病治疗记录。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奶牛养殖小区和养殖场要设立奶源质量管理监督员,负责奶源管理、奶站监督工作,坚决打击生鲜牛奶掺假制假的违法行为。
4、做好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市(州)农牧(畜牧)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省农牧厅畜牧处报送奶业生产和生鲜牛奶质量状况的信息,实行日报制度,遇到重大信息逐日上报。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各有关媒体,主动宣传奶业生产好的典型,积极引导乳制品消费,维护奶业发展来之不易的好形势。
5、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各市(州)农牧(畜牧)部门要深入基层奶牛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奶站、乳制品企业和超市等场所,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及时调研分析三鹿奶粉事件对产业的影响。重点了解正常奶业生产秩序是否受到冲击,奶农收益变化情况,评估经济损失,提出救助受损奶农、加强原料奶质量管理、保证原料奶收购、保护奶农利益,促进奶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二是了解原料奶和乳制品生产销售情况。包括原料奶收购价格、质量变化情况等,原料奶交售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企业奶粉、液态奶等乳制品生产销售数量和价格变化情况。三是了解奶站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奶站数量及分布情况,奶站建设主体,挤奶、贮存、运输设施设备和基础条件;奶站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定价机制、合同管理和奶款支付等情况;当前奶站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附表统计数据务于9月17日上报省农牧厅畜牧处,文字调查材料务于9月20日前报送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万占全
联系电话:0931-8834363
E-mail:gsxmc317@163.com
附件:全省原料奶生产、销售、加工情况调查表.xls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畜牧 奶业 管理 通知
抄送:农业部畜牧业司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2_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
第四篇:甘肃省农牧厅转发农业部印发《农业部畜牧 文档
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函〔202_〕9号
甘肃省农牧厅转发农业部印发《农业部畜牧 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兽医、畜牧兽医)局:
为了切实加强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确保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现将农业部印发的《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执行。
附件:
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
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断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广大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为“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个别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依法履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严明纪律,树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保证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结合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特点,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严重危害和实施《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明确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责和监管任
务,将《禁令》要求与职能职责的履行和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切实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常抓不懈。
二、强化贯彻落实。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整顿,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从严治理,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推进综合执法。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2_‟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农办牧„202_‟4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健全充实执法队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财政保障,要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根本问题,做到权责一致。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媒体、公示栏等宣传手段,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部举报电话:畜牧业司010-59192848
兽医局010-59193344。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一、严禁只收费不检疫;
二、严禁不检疫就出证;
三、严禁重复检疫收费;
四、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
五、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
六、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
违反上述禁令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禁令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五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意见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2_]66号 【发布日期】202_-05-19 【生效日期】202_-05-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_]6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的意见
(省农牧厅 二○○八年四月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2_〕1号)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2_〕1号)文件精神,促进全省粮油生产稳步发展,保障粮油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确保全省粮油总量平衡,结构合理,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粮油生产的重要性
近年来,受全球粮食产量下降和消费持续增长的影响,全球粮食供求关系偏紧,价格持续上涨。国内油料生产受效益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的影响,面积持续下滑,产量徘徊不前,油品供需缺口不断增大,食用油价格涨幅较大。国际、国内粮油生产消费形势的变化也给我省带来一定的影响。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农业基础薄弱,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增加,全省粮油需求逐年上升,供给压力加大,粮油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粮油生产、确保粮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油供应、确保粮油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实现全省粮油供需基本平衡。
二、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基本思路:“保面积、保总产、保安全、保供给、保增收”。具体就是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高品质,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保障供给,确保安全,立足省内粮油供求基本平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发挥比较效益和生产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高产粮食作物和低芥酸、低硫苷“双低”优质油菜,改善粮油品质,提高加工水平,促进粮油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基本满足省内人口增加、畜牧业发展和食品加工业对粮油消费的需求。
(二)基本目标:全省粮食播种面积每年稳定在3800万亩以上,总产量800万吨以上(其中小麦面积稳定在14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250万吨以上),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850万吨。稳步扩大油料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油料面积今年恢复到490万亩,总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十一五”末全省油料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60万吨。通过努力,确保全省粮油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粮油消费的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通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改善粮油生产的基本条件,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等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扶持粮油生产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向粮油生产大户适当集中。
(二)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加快粮油商品基地建设。河西、沿黄、泾渭河流域等灌溉农业区要充分利用现有水浇地,加快灌区节水改造,配套完善田间水利设施,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尽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河东旱作农业区要加快兴修水平梯田,提高耕地蓄水保墒能力,通过兴修小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广泛开辟抗旱应急水源,推广集雨节灌技术,增强防旱抗灾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改良和沃土工程建设,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巩固提高商品粮油大县的生产能力,突出抓好陇东、河西、沿黄和徽成盆地4大商品粮基地建设,抓好河西冷凉灌区及中南部高寒阴湿山区春油菜、中部胡麻、陇东南冬油菜3大商品油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稳定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提高粮油商品率,使其成为商品粮油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为稳定全省粮油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三)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粮油生产。各市州要立足资源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大力推进生产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促进粮油生产向优势产区、优势品种、优势区域集中。河西地区重点发展杂交玉米制种,适当扩大春小麦种植面积;中东部地区要扩大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发展小杂粮等特色粮食作物;陇东南地区稳定冬小麦面积,积极扩大粮食复种面积。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突出抓好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逐步压缩中东部浅山易旱区低产夏粮面积和南部条锈病核心越夏区小麦面积,稳步扩大玉米、马铃薯等高产秋粮面积。
要稳定胡麻种植面积,积极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压缩春油菜高芥酸和白菜型品种,重点发展“双低”优质油菜,把油料发展的重点放在扩大复种面积上。洮岷高寒阴湿区和祁连山北麓地区要努力扩大“双低”春油菜面积,中东部地区要稳定胡麻种植面积,陇东南地区要积极扩大麦收后复种油菜和移栽荏子的面积,河西、沿黄及东部地区要稳步扩大油葵种植面积。
(四)大力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提高粮油生产水平。要对先进实用的粮油增产增效技术进行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旱作节水、优良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耕作、科学施肥等集成技术,切实提高粮油生产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提高粮油产出水平。一是大力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在中东部旱作农业区重点推广全膜双垄沟播、垄作栽培、机械深松耕少免耕保护性耕作、秸秆覆盖抑蒸保墒、抗旱播种等旱作农业技术。在河西、沿黄等灌溉农业区大力推广地膜覆盖、膜下滴灌、垄作沟灌、间套复种立体种植、少免耕垄作栽培等高效节水技术。二是抓好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重点是抓好小麦条锈病、马铃薯晚疫病、玉米螟、油菜菌核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确保粮油生产安全。三是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机械深松、高茬收割、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机械起垄覆膜、精少量播种、机收机播等耕作技术,提高粮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四是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化肥深施、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水平。
(五)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和优质率。在粮油新品种的引进、选育、示范、推广上要有大的突破。一是加快新优粮油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抓好省内现有优良品种和地方传统名特优品种的提纯复壮,因地制宜筛选推广一批符合本地特点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粮油主栽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加快粮油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二是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种子质量,提高良种生产、加工和包衣统供能力。三是加快优质品种的研究和选育工作,加强联合攻关,强化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的选育,重点是面包、饼干等专用小麦品种,粮饲兼用、优质蛋白饲料玉米、淀粉、全粉、薯片薯条加工马铃薯品种,“双低”油菜,提高粮油作物品种的优质专用水平。
(六)狠抓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辐射带动粮油生产发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是确保粮油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要按照省农牧厅《202_年全省粮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以3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和10个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突出玉米、马铃薯、小麦(含啤酒大麦)三大作物,每县建立1个万亩连片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9个油菜主产县各建立千亩示范片2―3个,5个胡麻主产县各建立百亩示范片2―3个。辐射带动高产创建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油料总产分别较前三年平均增长5%以上。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尽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高产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今年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补贴的项目和品种多,受益面广,资金下拨时间也比去年早。各市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发展粮油生产的扶持政策,全力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要细化实施方案,靠实目标责任,完善操作办法,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和放大政策效应,形成促进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的政策合力。
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加大土地整理和复耕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撂荒的耕地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及时耕种。
(二)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增强粮油生产发展后劲。各级财政要增加粮油生产投入,改善粮油生产基础条件,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稳定商品粮油生产。不断增加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粮油生产大县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粮油加工、销售等扶持资金,支持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要制定优惠政策,对粮油生产大县和种植大户实行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投资投劳粮油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强化服务,加大对粮油生产的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要积极开展粮油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为粮油作物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粮油生产科技水平。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制约粮食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攻关,对粮油标准化生产技术、基因技术、节本增效技术、精深加工技术等重大技术进行研究,搞好技术储备,为粮油生产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突出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和关键农时,细化技术方案,分地区分析、分作物研究、分季节安排,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办好各类示范点、样板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成立发展粮油生产专家指导组,对粮油发展及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四)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壮大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粮油加工业,引入高科技,研究开发新产品,发展新型食品加工业。要按照集中加工上规模,精深加工上档次的要求,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粮油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和实际加工能力。重点提高优质专用粮加工包装水平和加工质量,发展面条和面包等专用粉、玉米饲料、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全粉、优质小杂粮、高品质精加工食用油等系列产品。要把种植大户、粮油加工企业、粮油市场有机联系在一起,加快粮油加工转化和流通速度,使农民和加工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带动全省粮食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大力发展粮油加工销售中介组织。在粮油主产区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粮油加工和流通协会、学会、经纪人,促进粮油的加工转化,提高农民种植效益。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努力增加省级和地方粮油储备,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粮油生产稳步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成立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整合项目资金,形成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促进全省粮油生产秩序稳步健康发展。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