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
(一)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
(二)(一)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 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二)对于男女感情,费老又说“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最后的统一是不会完成的,这不过是一个求同的过程”“男女的共同生活越是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序也愈是深,求同的障碍也愈是强大,用来克服这阻碍的创造力也需更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
费老这里说的是性别差异带来的异性吸引力和爱情。我不由想到我们在感情中体会到的爱情,如果抽去了表层的性欲和生活,其实就是这种依恋感,这种恨不得和对方变成一个人的冲动。卢克莱修说“情人们热烈地拥抱在一起,情爱的牙齿顶着牙齿,但他们不能在另一方销魂,也不能成为另一个自我。”正是这种永远不能克服的距离产生了忠贞不渝的爱情。很多人难以体会这种本质的爱情,甚至用性或者“在一起”代替爱情,无疑是对爱情的肤浅的理解。
(三)在“礼治秩序”里,费老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
(四)接着,在“无讼”里,费老接着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我想到在我的家乡,很少有争端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家务纠纷或者两家发生了争执,一般都是找村里能说会道的“明礼人”来“评理”。很少有人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被认为是“丢人”的,不管你有理还是无理。当然过了这么多年,中国农村的乡土性已经有所稀释,乡村里的家长和长老们的影响力慢慢下降,村里以前经常为人评理的人现在只不过是个婚丧嫁娶仪式的主持者,平时喜好赌博,在乡亲中已经没什么威信。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
(三)在下面几节里主要讲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具体统治进行方式。
(一)在“无为政治”里。费老总结论权力的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冲突和剥削统治产生了权力,一种认为社会合作和社会分工产生了权力。一个来自于暴力,一个来自于契约。费老认为两者并不冲突同时存在,前者成为横暴权力,后者称为同意权力。接下来费老认为中国乡土社会这两种权力都很微弱,因为一方面农业经济的剩余价值不多,横暴权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被陈胜吴广之流推翻;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基本上自给自足,“除了盐铁之外,必要时很可关门自给。”所以依赖社会分工存在和壮大的同意权力也很微弱。最后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维持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这个我不是很同意,依我的生活体验,中国农村的权力基本上还是以同意权力为主的,因为上面说到“礼治社会”,所谓“礼”难道不是大家在生活中相互协调达成的一致吗?乡绅和长老们的调节纠纷的权力和威信,不是同意权力吗?
(二)在“长老统治”里,费老在上述两种权力的基础上提出了教化权力的概念。它产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Paternalism。家长对孩子的权力是既非横暴又非同意的,是基于血缘事实和社会经验的。孩子们必须遵从长辈的意愿,以适应这个他并不了解的社会,他没有选择的机会;但是父母并不从教育孩子这件苦差事上面得到实际的好处,父子之间也没有本质的利益冲突。但是“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的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孩子们受到的教化是全方位的、深入到每一个生活细节的。而且教化的权力由于中国社会的稳定性又扩大到成人之间,这就是长幼之别,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把长幼分得这么清楚,兄弟姊妹叔伯,每个前面都要加一个数字“大哥”“三姐”“二叔”,相比之下,英语中只有brother、sister、uncle等。
(三)在“名实的分离”中,费老又提出了时势权力的概念。与教化权力产生于社会继替不同,时势权力产生于社会变迁。哪个占主导是由社会变迁的速率决定的。如果社会的变迁速率慢得和社会继替的速度相同,那么就没有革命的需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社会变迁被父子之间的更替消化掉了。但是社会变迁快到社会继替消化不了的时候,就会出现“父不父,子不子”的情况。旧的传统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情况,需要加速的改变和革新了。这时候就会出现“时势造英雄”,由有才能的人出来充当文化英雄或者政治英雄,推动社会向前变革。从这个角度看,苏俄的专制统治和沙皇的统治是不一样的,后者是横暴权力,而前者是时势权力,社会主义者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充当了文化英雄的角色,带领苏联国家和人民加速实现现代化。这样也可以理解英国为什么可以不流血的实行各种富于基本性的改革,就在于社会的领导者可以及时顺应社会变迁和历史潮流,所以不致发生流血革命。
回到乡土社会,“中国思想史上除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动荡出现过百家争鸣的局面之外,自从定于一尊之后,也就是在注释的方式中求和社会的变动相适应。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儒家经典只有那几部,但是不同的时代总有不同的诠释版本,一代又一带人对经典做着自己的诠释,经典诠释著作要比经典多得多。形式没变,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中国人虚伪的劣习也由此而来,因为长辈和经典的权威不可侵犯,只有通过歪曲解释和阳奉阴违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就像费老说的,“虚伪在这种情形下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
(四)在最后一节“从欲望到需要”中,费老认为“欲望并非生物事实,而是文化事实”,还举了北方人爱吃大蒜为例,这不是遗传的,而是从小养成的。文化对欲望有着筛选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
但是我不同意,爱吃大蒜并不能说是欲望,只是一种生活习惯,并不是所有的“我想”都是欲望,“我想吃饭”是欲望,但是“我想吃米饭”就不能说是欲望了。因为欲望应该是人之本性,很多地方的人们饿了并不想吃米饭。这种应该叫需要,需要是带着个人、文化和地域的烙印的。
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欲望是什么呢?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延绵,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会有五味之好。”
我觉得“食色性也”这句话揭示了欲望的本质,“食”是为了人个体的生存和延续,“色”是为了代际之间的继替和延续,满足了这两点,一个物种就可以绵延不绝,这样看来,人类只是一种普通的生物而已。所以说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动物性,是人类之所以能够繁衍到今天的生物机理。但是单纯的欲望并不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节制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人会思考,会为了长远利益而放弃眼前之快,能够有计划地行事,通过长时间一系列的活动来达成目标,才是人类特有的活动。以前我说理想因为不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不是人的本性,现在看来是错误的,与生俱来的是动物性。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际之间的延续。
这才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第二篇:《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模版)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以下简称《乡土》)乍一看让人觉得是说当下中国的乡土特性,实际则不然——它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讲的是中国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化社会过程中中国基层的乡土文化,包括从人文,道德,伦理,制度等等一系列的社会学问题。因此,实际上,《乡土》是一本社会学著作。在《乡土》中,费孝通先生置身中国基层,考察论证,以严谨的态度,紧密的逻辑思维,恰当的比喻类比及生活中的所闻所见投射出中国基层乡土性社会的缩影。《乡土》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及后记等十五篇文章。其中后记是《乡土》的寄语及对社会学的阐释,前十四篇论文讲的是中国20世纪20年代中国基层社会乡土性的特点。《乡土》通过这十四篇论文写出了中国现在化进程中中国乡村的人文特点:他们不仅“土”而且“愚”;他们的亲属关系如水纹一般一圈至一圈的波及;他们的生活中无需法律,因为礼法在血液里根深蒂固;他们聚族而居,对于家的定义也是很不确定;他们践行庭外和解的政策;他们服从家族中长老的命令;无论在哪里,对血缘及地缘的坚定是不可移的固执;生活中的平淡如水,百年不变也使他们甘之如饴;他们从来不计划什么,却在无形中沿着正确的路一直走,以至于不被自然所淘汰。
在《乡土》中,费孝通先生通过各种有力的论证,恰当的比喻类比解说中国农民及他们生活环境的人文特点。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书中也引用了大量《论语》中的句子与事例。本身也类比或比喻出乡土性社会的特点,另一方面,也道出自古伊始,中国基层的状态。说明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思想,是国人从祖先长老那里继承来的。《乡土》还引用了许多西方国家的故事:耶稣,议员与内阁的权利,美国人眼中家的观念等等,清楚地衬托或对比出中国基层的文化特点。其次,书中还写了不少关于费先生自身的真实故事,证明所述非虚。《乡土》一书逻辑紧密,丝毫不乱,为了严谨,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作者还自己制造出一些词,着实让人大开眼界。除此之外,作者的引经据典也让人折服,所谓溯流而上,从历史找到源头,也难以不让人信服。《乡土》从道德,家族,政治,私人联系等等方面写出了中国基层乡土性社会的特点,描写出中国现在化进程中中国乡土性社会的人文风貌,也让人正视了一回我们所生存的社会,在我们从小就被灌注的思想中,存在的那些如同天书般难以解答的很多的问题似乎也从作者的论证中找到了答案。
《乡土》中的很多观点我是赞同的。就比如说乡土本色中的土字的解释,真不可不谓是精妙绝伦。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听说过土气这个词,私心里就觉着这个词着实不好,后来又出现了乡巴佬等等类似的词。我想农村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也实在是跟这个词相搭了。后来长大了,我再想到这个词,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要说农村人土气,我觉得土这时候应该是个美好的词,它甚至可以与淳朴,憨厚,忠实相媲美,但是又找不出之所以这样说的原因。如今在这本书里,我已然找到了答案。土,是中国基层农民生存的基本,城里人虽然说乡下人土,有时候还会眼带眄视,难道不知自己的生活物资也来源于土地吗?!家住农村,我更感觉到农民的不易,古人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依赖着这片土地,为了生存,我们自食其力,在田野里耕种,靠自己的辛劳获得一年的丰收,看着田里沉甸甸的稻穗,菜园里红红绿绿的新鲜肥硕的辣椒,地里面饱满硕大的玉米,心里面是满满的骄傲与自豪。因为土地,我们才有了累累硕果,也是因为勤劳与智慧,我们才有了秋后的大丰收。所以说,与土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基层农民,土气应是个衣锦荣归的词。也只有中国基层的农民才能当得起这个词!
但是,我个人觉得《乡土》中还有不适当的地方,即那篇男女有别的说辞。很显然,在如今的中国,中国的基层寻常老百姓人家夫妻之间的感情虽然继承了中国人一贯的矜持与保留,但是绝不是书中提到的妇人家不下田就枯坐家中,男人则不管有没有事都呆在外面。家
则如同一个旅店,男人女人只是晚上回来时打个照面而已。即使是在遥远的古代,亦有梁祝化蝶的绝世爱情。所以参照费先生写作当时的环境,也许男女有别更应该解释为群体中除夫妻关系之外的男男女女之间那矜持别扭局限的情绪。
总的来说,《乡土》这本书还是让我受益匪浅的,它让我了解了中国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也让我对如今我国依然存在的广大的中国基层农民有了更多的了解与理解,当然也多了一份钦佩。回想历史,中国在古代是以农耕为主的国家,村落也是早已存在的团体,想想我们如今依然存在村落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吧。起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社会是没有法律法规的,那么村落里如何能保持相安无事,有了冲突能及时化解呢?《乡土》这本书也算是给了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实际上,无论是大集体也好,小团体也好,它们的生存规则都是一样的,有一句话叫:我们都是瞎子,谁不是摸着石子过河?因为有了问题,所以演变出解决办法,这是许许多多或无形或有形的东西衍生出来的原因。无论是中国基层的乡土性社会还是已经步入现代化的大都市,一定程度上,它们都将走同一条路:由困难衍生出解决方式,进而创造出一个新的生活环境。
于社会如此,于个人亦是如此。只有不断解决问题,命运才能开辟出道路继续前进。
第三篇:乡土中国 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以前就听过费老的《乡土中国》,但在此之前并没有真正接触过,来到大学,在马哲老师的指导下,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对其中的一些内容特别感兴趣,或者说有感而发,因此想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感受。中国式一个人情社会、关系社会,乡土滋生人情,但在社会转型至今,建立在利益关系网络的人情关系似乎有取代这种成长于乡土的人情关系的趋势。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讲的是乡土本色。费老先生认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虽然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土字却用得很好,费老在文中指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土”对农民来说,是命根子,农民离不开泥土。要研究中国乡村,土地是个不可忽视的文化因素。农民依赖土地生活,然而,土地又是固定的,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农民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土里。土地的固定性,导致了农村人口的不流动。在农村,一个村子里往往只有一个姓,乡村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虽然战争或自然灾害可能会引起农村人口的流动,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的。而由于农业小生产不需要多人的分工合作,人们可以靠自己积累的经验种地,生活基本可以自给自足,并不需要与外界有过多的接触。所以,村子与村子之间是孤立的,隔阂的,不同社区间的往来是疏少的。费先生指出,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读完《乡土中国》之后,我想谈一下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和差序格局。费老先生从基层上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判断如果成立,则中国文明的根是在乡土中。土地是人们的一切。人们在土地上耕种,同时也种下了对明天的希望。在他们心中,是土地给与了他们生命。没有了土地对乡土社会的人们来说是最痛苦的。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这是一个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
构成的网络”。差序格局是由己及人,像同心圆般从自己向外一圈一圈推出去。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最好的例证。乡土的中国,居民少迁徙,血缘关系依托于地缘,商业交换不发达,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内部交往。千百年来,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就安土重迁。他们不习惯,甚至可以说抗拒改变。因为这里有他们所熟悉的人,熟悉的事,熟悉的风俗习惯。一旦离开生长的地方,他们将失去熟人社会,一切都将变得不同。这就注定了中国是一个注重人际关系的社会。
所以在中国社会中,直至今天“私”仍占据着人们生活的大半舞台,可以说人际关系是一个人的一笔财富。我们中国人的头脑中似乎缺少了规则意识,在我们心中更多的可能是交情与门路。正如人们常说,熟人好办事。明白了这一点以后,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身边存在着这么多走后门,托关系的现象了。中国现代社会的贪污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恐怕也与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这种“私文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不仅如此,差序格局所描绘的人际关系,其最根本的特性是道德的特殊性。所以在差序格局的中国,不存在对所有人在所有时空中同等适用的道德准则,也就是说道德标准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而发生改变。这种特殊的道德,对应着普遍规则的缺失,以及社会联系的松散。
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中国社会,每个人所得到的对待并不是总是平等的,它总会受到关系亲疏的影响。所以乡土中国更多出现的是“任人唯亲”而不是“任人唯贤”。
刚才说到了中国社会的除序格局,说明中国是一个“私文化”的社会。“私文化”的盛行,对应着就是规则意识的缺失。礼治秩序里,费老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国家权力所维持的法律规则,在乡土社会并不起主导作用,人们在自己的土地上生老病死,千百年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传统和习俗,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评判体系。漫长的时间积累下来许许多多经验,经过祖祖辈辈传承,人们形成了对事物评判的准则,也约定了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
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并不诉诸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僵化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因此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接着,费老接着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赖性大大减弱,而且人们通常认为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中国现在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
第四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 副本 - 副本
《乡土中国读后感》
林玉麟法学院
我是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乡村一点也不了解,乡村给我的印象是大片大片的农田、一间一间的瓦房,还有鸡鸣狗叫,乡村对我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乡村在城里人眼中就是个乡下地方,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比城市的落后。城里人对乡下人或多或少会有点看不起,会有点歧视。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才知道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是一种无知的行为。无论是在乡村或是在城市,我们都一样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只不过生活方式不同罢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同样,乡下人也有一些认识是城里人不知道的,例如农业方面的知识。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乡下人不认识字,并不是因为愚,愚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不识字并不是愚不愚的标准。费孝通先生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是一个“面对面社群”,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在“面对面社群”里,甚至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可见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其“愚”。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说到,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有一些篇章我没读懂,在这里只讲这么多。
总的来讲,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中国基层是乡土性的。
第五篇:乡土中国 读后感
《文化概论》作业
我的乡土情结
———读《乡土中国》有感
城市建设系09级地理科学一班
刘广杰 学号:09410040
31在老师的要求下我细细品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虽然时间有些仓促,但是感觉费先生对中国乡土社会研究分析的特别透彻。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将近70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7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乡土的气息依然在我的心中存在。
今天的城里人不明白靠种地为生的人对泥土的感情,只懂得拥有一块城市地皮的可贵。机灵的城里人几乎可以是不劳而获的炒作一块小地皮或是地皮上的小房产就可以过得比乡里人滋润百倍。或者,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那里收购些土色、土香、土气的产品,到城里贩卖得个好价钱。更有人一到周末,就逃离城市的喧嚣与污浊,休闲地钻到乡下的树林里嗅闻着空气中散发的清新“土气”。其实,城里人并没能离开“土气”,只是身上沾着“土气”又不能明白“土气”的真谛,吸着“土气”骂“土气”罢了。而对于从小生活在乡土气息的我来说,“乡土”二字又别有一番韵味。
还记得那熟悉的乡村情景,那些美好的回忆:
乡下的巷子上,你会闻到瓜果的芬芳;夜晚在池塘边,你会听到田鸡的歌颂;广阔的草原,你还会看到成群的牛羊。村落的周围是巍巍群山。北面的一座山像天上的一盏灯,小村落就座山脚下。这座山上有葱翠的松树和枝头挂满“红灯笼”的柿子树,远眺望去,像一幅颜色明丽的油画。听,这村落开始沸腾了。小鸭子在叫着争食,孩子们正在上学的路打闹;大人则拿着镰刀忙忙地向地里走去。田边的小草,棵棵小草伸伸懒腰,仰起小露水的面庞,甜甜地浅笑。路边的小野花润泽了,清风拂过,它摇摇身子就分收回阵诱人的香味。
读完这本书,给了我许多的感悟和教育。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所谓“乡土性”,不只局限于乡村。中国本是“乡土中国”,乡土性亦大部分可等同于传统性。之所以用“大部分”,因为自商业发展,城市产生,“乡村”与“城市”即已出现差别。这在“宋杂剧”中即可见端倪。但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习俗礼仪,在城乡大都是相通的。只是在经济社会的巨变和西方思潮的冲击下,城乡的转变是有着程度和内容上的明显差异的。
中国社会是一个古老的,稳定的农业社会。大凡文明社会产生之初,维系人际关系的就是靠“血缘”。因为生育繁衍是物种生存的前提,这种维系方式也自
然成为最简单,最基础的方式。但独特的是中国将此延续了下来,并衍生出一系列宗法礼仪。“农业社会”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就如同费老所说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伺候庄稼的老农也像半身插在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产生的。”“以农为生的人,时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古老”因此“稳定”了下来。
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再到那女有别,乡土社会不容男女恋情的存在。“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而乡土社会“不需要创新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它“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
显然,现在的城市青年是不接受这种观念的。(尽管乡村媒人介绍,由理性和客观条件而非爱情来决定婚娶仍大量存在。)甚至,现在的年轻人走的更远。
然而,对于这种结合,在我们抛弃了旧有的观念之后的几十年里,似乎并没有积累足够的经验。关于灵与肉的关系,关于对家庭的责任感与对爱情的真诚的矛盾,关于两性之间的理解与了解,人们所依守的规则是混乱的。家庭普遍存在着道德危机。而青年男女对“爱情”的探求,我们听到更多的是热情之后的疲惫。“找个差不多的得了。”“以前的没有什么爱情的结合也许是有道理的。”类似的言语不乏愤事嫉俗的因素,但更多的透漏出一种“疲惫”。青年们普遍的“疲惫”不是故做成熟的象征,亦不意味着早衰,而是一种探求后的茫然无措。
此外,费老在此书中提到一个重要概念——差序格局。一颗石子投入水中所溅起的波纹,一圈圈地由近及远推展开来,很形象地描述出乡土社会中的人际
关系模式。而西方的团体格局则是超越于众人之上的,将人们固定地捆绑在一团,犹如“一捆柴”,明显地与乡土中国的模式不同了。由差序格局的提出,我们也可以理解费老为什么说乡土社会是充满着维系私人的道德了
最后,费老又以血缘与地缘的关系分析,完全呈现出社会变迁的趋势。封闭的乡土社会是离不开血缘影响的。在家族之内的活动,完全受制于血缘因素的。
通读完全书,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对于这样的理解,我们更重要的是反观现实的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传统的印记在有些地区可能斑驳了甚至是冲洗得一干二净。这不由得使我们思考现实社会的特质,那么,对于传统社会的了解会帮助我们更好地看待现实社会。也就如开篇所述,现代性的入侵导致传统社会的特质慢慢的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性的特质或者说是两者相结合的混合特质。在传统与现代的这样一个连续中,现代的中国是处于过渡的阶段。可以引发我们慢慢地观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