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从医学伦理学浅谈医患关系
从医学伦理学浅谈医患关系
广西医科大学12级临床3班4组 杨学军 学号:201250468
【论文摘要】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因为医生和病人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战胜病魔既要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目前我国医患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在和谐的主流中也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因素,医患关系局部呈现紧张态势,时常发生一些医闹、伤医等恶性暴力事件,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产生不良影响。本文将从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不良影响、产生原因等方面入手,提出缓解紧张医患关系的对策,为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依据。
【关键词】医患关系;紧张;原因;对策
Abstract:The essence of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s the community of interests , because of sharing the common goal of health, to achieve which we need both the doctors’ superb medical skills and the patients’ confidence of conquering diseases and cooperation.At present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our country is generally harmonious, but in the meanwhile, there are also partial disharmonious factors.,and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partially takes on tense situations,for example ,the accidents of intentionally disturbing the normal orders of hospitals and hurting or even killing doctors ,which do harm to the ha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octors and the patients.This paper will analys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the influences of the tension, the reasons of the tens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neasures to eliminate the disharmonious factors, providing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Key Word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Tension;
Reason;Countermeasures
【前言】医患关系是社会生活人际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患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认同的一个衡量标准。在医疗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切医疗活动的首要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但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转轨、社会的转型与国家的法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发展不同步,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在医疗卫生领域主要表现为医患关系越来越尖锐,医患冲突越来越激烈,甚至发展到暴力冲突,伤医等恶性暴力事件频繁发生。【正文】
一、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1.医疗服务方面
1.1.医生和患者沟通不足:
医学是专业性很强的一个领域,对于广大患者来说,很难对深奥的医学知识做出正确全面的理解,医疗活动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高风险性,加上有些医务人员为了争取诊治时间或以患者听不懂为由,对病情解释不清甚至缺少必要的解释,人为增加医患沟通难度。此外,目前医疗检测手段越来越现代化、人性化,医务分工越来越精细,医生诊治疾病、搜集病情资料不再重视与患者的直接接触,而是依赖仪器的检测、理化报告。这样医生只见病不见人,忽视了对患者生命的关爱,淡化了对病人的理解与尊重,医患情感交流减少,易产生医患沟通不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发生暴力冲突。1.2.医德医风下降:
“医乃仁术”的传统观念,要求医务人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时刻以患者的利益为重,然而现在有些医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医疗观念滞后,对工作缺乏热情,对患者态度生硬,书写病历字迹不清、难以辨认,向患者及其家属交代病情、讲解医嘱时不够细致专心或者表达得不准确,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开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这些都导致患者及其家属的不满和不信任,破坏医患之间的良好关系。1.3.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的缺陷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如果医疗质量差,患者的病总看不好,服务态度再好,患者也是不满意的,患者要的就是药到病除。尤其是医疗过程中的差错事故是导致医患冲突的重要因素。现代的人很多都有病,不是躯体上的病,就是心理上的病。并且心理上的病越来越多,人们的内心也越来越脆弱。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高追求,与落后的国民集体素质相比是多么的畸形。现在的医患关系好比,一个畸形的婴儿。她的成长是多么的不相称,她需要很多的营养,需要及时的矫正,不然这畸形将会伴随其一直下去。1.4.医生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条件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就医需要,造成了患者向大城市大医院的无序流动现象,医院的超负荷运转更为明显。
中国医生现状
2.患者方面
2.1.医疗知识认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患者由于往往不能从专业的角度来审视病情,缺乏对医疗行为风险性、不可预测性以及个体差异性的认识理解,对治疗效果的期望过高,一旦未达到患者的预期效果,便常常引发医患矛盾,影响医患关系。2.2.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
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生的信任度不断降低,甚至出现个别病人家属与医生谈话时秘密录音;有的医院做手术还要进行公正,这些行为无形中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2.3.患者或其家属心理失衡:
医疗事故或意外的发生往往会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精神方面的打击,使之易产生愤怒、绝望、厌世、报复等不良情绪,这些情绪若得不到及时疏导或宣泄,加上医疗事故或意外带来的患者经济方面的巨大压力,患方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
3.社会方面
3.1.医疗体制方面的原因:
目前我国医疗体制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仍然不足,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有限,医疗费用又在逐年上升,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不能得到消除,医疗责任赔偿机制欠缺,相关监督部门管理力度不够。3.2.媒体方面的原因:
在医患纠纷中有的媒体报道舆论导向有失偏颇。新闻媒体对于社会舆论具有导向作用。新闻媒体关于红包现象、医药回扣等问题的报道,对推进医疗卫生部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有些媒体工作者为了追求新闻效应,对某些未经专家鉴定的医疗纠纷进行草率的带有倾向性的发表,甚至失实报道,影响了公众对医疗纠纷的视听和正确的判断。3.3.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
我国在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大多法律只是对医疗机构和医护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范,而对医患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界定没有具体规定,没有出现专门的医患关系法律,由于有关医患关系理论方面的认识不统一,甚至不清晰,各地相继出台了有关的地方性规范法律文件,由此出现了更为混乱的立法和司法局面。
二、改善医患关系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
应当把握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要从大局出发,在不损害医患关系的前提下,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多做一些化解矛盾促使医患双方相互理解的工作,积极倡导“在服务上以病人为中心,在交往中相互尊重理解”的医患模式。2.加强医院管理:
医院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医院的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患沟通,规范医疗收费,积极面对医疗纠纷,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以减轻医生负担。此外,医院还应注意加强和媒体的沟通,以便使其进行如实公正的报道。3.提高医生素质:
出现医患纠纷双方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不能只看问题的一面。医生做为素质要求较高的一方,需要抓好素质文化培养,首先从提高医生素质来减少或杜绝医生可能犯的错误。从而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4.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步伐:
医患关系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社会概念,要构筑一个新的医患关系,就必须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体制改革。针对普遍关注的药品价格问题,应当从流通环节入手,在控制源头的基础上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保证广大老百姓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要把服务领域从单纯的疾病诊治向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转变,并进一步开展心理咨询、健康指导、预防保健等各项社会服务,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保证满足病人各种合理需求。
【结束语】紧张的医患关系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长期发展形成的。目前,我国关于医患关系的法律体系、医疗制度体系等还不完善,正在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中。缓解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各方的共同长期的努力。作为一名医学生,我们要做的,能做的,就是努力学好医学知识以及提高我们的人文素养,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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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学伦理学医患关系
分析当前影响医患关系的主要因素及改进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大家对于医疗水平的要求由“治病、救命”转为了“健康、养生”,社会对于医学人才的需求也大大提高。然而就近几年的现状来看,医疗事业中有着不少不可忽略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愈演愈烈的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从新闻中我们可以得知,无论医院等级的高低、病患及其家属来自农村或者城市、疾病治疗的方式是药物还是手术,医患关系紧张无处不在。那么这不可调和的医患关系究竟是因为什么呢?作为一个医学生,我认为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医学的复杂性。医学领域充满着未知和变数,针对不同的患者个体,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和医疗技术的运用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即使在医学高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的疾病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80%。因此,任何医院和医生都不可能保证治愈每一种疾病。病人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少部分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欠佳。少数单位和少数医务人员中存在着不正之风及服务态度差、职业道德水平低等问题。患者及家属对其心怀怨恨,也就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患者及其家属不能正确对待治疗结果。很多患者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维权意识却又异常强烈。一方面,以为医学万能,进了医院生命健康有绝对保障。另一方面,认为自己花了钱就要治好病,一旦病情不见好转或者恶化时,就认为是医疗事故,进而大闹医院,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尤其是在当下新闻媒体大肆渲染无良医院无良医生、严重扭曲试试的背景下,患者一旦没有得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更容易情绪激动进而失控。
体制问题。体制问题是改革过程中不能回避的问题。原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市场经济初建的今天,明显存在不合时宜的地方。在旧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医患关系进行分析时,我们不难发现:不适应时代的旧体制成分,在束缚改革进程的同时,也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隐患。
新闻媒体的不当渲染。某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一些医疗事件时,未能考虑医疗问题的特殊性,单纯为了制造新闻效果而歪曲了事实真相,对医疗事件的严重性存在不切实际的渲染,给群众就医留下了心理疑虑。曾经有一位记者慕名来到医院,在尿检时用茶水代替尿液送检,结果查出某种疾病,继而声称医院医生不负责任胡乱诊断。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明白,检测尿液是根据其中成分来判断患者的疾病,这种“以谎言换取谎言”的做法本身就是荒唐至极的。
近年来病人及其家属对医护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有很多人因此失去了生
命。这是一个令人悲痛的事情,但是其实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医患关系究竟该怎样缓和呢?
加强医德教育,完善制约机制,寻找医患关系的平衡点。医学伦理课正是给我们广大即将成为医务工作者的医学生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伦理课教会我们如何做出正确的判断,如何宽容待人,尤其是对待一个特殊人群---病患。对于医务工作者,医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看过的天价医药费的报道,里面许多医生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这就是缺乏医德教育、缺乏制约的弊端。
规范卫生法律法规。由于医患服务的垄断性,在医患关系中,医方处于主导地位,医方与患方通常处于命令和服从的不对等地位。如果病患与医生处于同等的地位,那么病患在心理上就不会对医生产生不信任与敌意,情况也会大大不同。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病人如果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明白,就会对医疗方案不理解,并因此产生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专业学习,尽量用最浅显的话语让病人明白发病的机制以及治疗的原理,这就更能加强医患之间关系的紧密度,增强患者的信任度。
注重患者的心理疏导与心理治疗。近年来,医患之间的恶性冲突时有发生,行为人的法律、道德意识淡漠固然是导致冲突的主要原因,但病人复杂的心理变化对医患矛盾走向极端不无关系。故在治疗过程中除了对于疾病本身的医治外,更应该注重对患者心理的疏导。
纵观近年来的医患纠纷,尤其是类似案例的流血暴力事件,医患沟通不畅都是促成纠纷的首要原因。身为医务工作者,在平时的工作中,放平心态,努力沟通,才有希望构建出良好的医患关系,营造出和谐的医疗环境。
第三篇:伦理学角度谈医患关系
论文 伦理学
伦理学角度谈医患关系
学院:基础医学院
系别:临床医学八年制 姓名:张明
学号:20*** 摘要
如今社会,医患关系已然成为大众焦点,医生与患者本不应该是对立的,他们应该是互相依存的,但在如今却普遍存在着水火不容之势,为什么医生与患者会 从互相依存的关系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这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从人类伦理的角度怎么看待?如何从伦理学角度发现解决方案?这将是本论文重点阐述的。关键词
医患关系 伦理学 引言
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关系,并且社会中引发很多问题,有的人认为这是不好的,有的人认为这是应该的。所以,关于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医患关系是在医疗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医生角色与患者角色之间的特定人际关系,其内容可以归纳为技术关系和非技术关系两个方面。一 分类
医患关系的技术方面,就是指医患双方在诊断、治疗、用药、手术、护理等医疗技术过程交往中的关系。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方面,就是指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在心理、社会、伦理方面的关系。它是医患关系重要而基本的方面,也是我国研究医患关系的侧重点,它更能引起患者的关注。因为,对大多数病人及求医者来说,对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满意,主要是从非技术方面,即主要从服务态度、医疗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的。这是因为,由于患方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因而无法理解和监督医疗技术运用是否合理。另一方面,患方由于长期特殊的社会角色,特别是病人,其心理需要与正常人不同,他(她)们对医方的社会角色的要求一般是较高的,而且会特别敏感自己在医疗过程中的非技术交往中的地位和待遇。所以这一方面更加引人关注与深思。二 我国的医患关系模式
根据我国的医疗实践和国情,医学界提出了以下模式:
⑴权威型。相当于萨斯—荷伦德模式的第一、二类型,即“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其特点是医生的主动性大于病人,医者处于主导地位,患者处于被动接受地位。
⑵协作型。相当于萨斯—荷伦德模式的第三类型,即“共同参与型”其特点是医生和患者主动性大致持平,任何医疗决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产生,患者可在医者的指导下承担部分或全部治疗任务。
⑶消费型。这是萨斯—荷伦德模式没有概括到的,其特点是病人(患方)主动性大于医生,医者按患者的意志行动。其表现是:①我国部分公费医疗中,患方要求什么,医者就满足什么;②医院外的商业性药店中,医患关系就是买卖关系,要买什么就卖什么(注:萨斯—荷伦德模式是依据在医疗措施的决定和执行中医生和病人各采取主动性大小确定的。其具体模式为:主动—被动型。主动—被动型是在目前仍被普遍接受的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的权威性得到充分的肯定,处于主动地位。指导—合作型,它是广泛存在的一种医患关系。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都是主动的,但医生主动性大于病人,医生起主导作用。共同参与型。共同
论文 伦理学
参与型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和病人具有近似同等的权利,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和实施。)
三 伦理角度上医患矛盾的原因
1、客观上讲政府在卫生经费上的投入不足,经费在国家财政支出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202_年我国政府预算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20.3 %,世界平均水平是61.8%,发达国家达到73%。社会法制不健全,目前维护患者和医生权利义务和在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办法上长期缺少权威性法律法规社会卫生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和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调节机制相对落后也是政府方面原因一个体现。
2、服务态度服务态度的好坏对医患关系影响极大,一直是患者不满和引起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对工作不负责任,与患者谈话漫不经心,工作时 推诿,没有尽力帮助患者解除痛苦。
3、收费对于普通老百姓总会感叹“看病难,看病贵”,特别是面对大型手术的费用,经济一般的老百姓只能无可奈何地摇头。个别医生在利益的驱使下搞过度医疗、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也会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
4、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生的信任度不断降低,甚至出现个别病人家属与医生谈话时秘密录音;有的医院做手术还要进行公正,这些行为无形中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5、患者对治疗期望值过高,患者由于往往不能从专业的角度来审视病情,缺乏对医疗行为风险性、不可预测性以及个体差异性的认识理解,对治疗效果的期望过高,一旦未达到患者的预期效果,便常常引发医患矛盾,影响医患关系。
6、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最重要因素,医患矛盾70%发生在患方对医院收费不满意。
7、医疗质量医疗质量的缺陷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如果医疗质量差,患者的病总看不好,服务态度再好,患者也是不满意的,患者要的就是药到病除。尤其是医疗过程中的差错事故是导致医患冲突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现在医患关系的紧张很多原因是出于心理上的各种问题,患者的不理解甚至是不愿理解,舆论的错误发展等等都是极其有影响的。人心的正常道德取向可视为一种社会伦理的正趋向,而往往医患关系的崩坏就是来自这种趋向的日积月累的错误引导,人心上的偏离自然带来的关系上的紧张。这种现象的出现医生要负责,患者要负责,社会要负责。
四、改善医患关系的对策
改善医患关系是一个长期而具有挑战的任务,但却是当务之急的。总的说,要一方面运用教育、疏导的人文与道德的方式,这是经常性的;另一方面要运用法律的、带强制性的卫生法规调节医患关系,解决医患关系中冲突性问题,这也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技术水平,为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有利条件。
1、加强宣传教育。应当把握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要从大局出发,在不损害医患关系的前提下,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
2、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医患关系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社会概念,要构筑一个新的医患关系,就必须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体制改革。针对普遍关注的药品价格问题,应当从流通环节入手,在控制源头的基础上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最好可以实现医药分家。
3、实抓医生素质,出现医患纠纷双方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不能只看问题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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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4、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不到位或沟通不当在医疗纠纷中占比重较大,部分医务人员存在不重视医患沟通,语言表述不准确,随便评价他人的诊疗和交代预后不客观等现象,因此,要注重加强医患沟通。总结
医患关系应该是一种水乳交融、真诚相待的鱼水深情,是发自肺腑的关怀与深切的信任,是不计得失的奉献与铭记在心的感谢。尽管目前的医患关系折射出了多方面的不和谐因素,但我认为,在当今医患关系下,虽然有不好的一面,但也应看到好的一面以及正在改善的一面。社会的经济发展,本身的进步总会伴随各种问题的出现,我们应善于正视问题,寻找矛盾,并予以解决。
物质文明无法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物质文明牵制着国民发展的步伐。社会性的问题不是个人能解决的,需要大众的共同努力,才能驱使她往好的方向发展。这需要全国人民从上倒下的反思与总结,而不是整天生活在浮华之中不知自省。我相信,随着知识的普及,道德水平的提升,技术的发展,医患关系终会步入正轨,焕然一新。
第四篇:医学伦理学
一个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社会环境。医务人员了解病人的隐私知识为了治病的需要,对外应当保密。这不仅是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同时是为病人创造一个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社会环境。第二是某些疾病对病人保密。是一种必要的医疗保护措施,是医务人员对病人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表现。那么怎样才能实施有效的医疗保密呢?
首先应当具体分析病人所患疾病的程度、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病人的社会关系等,确定哪些内容应对病人保密,哪些内容应当对外界保密,然后制定出具体保密措施和计划。保密的内容是因病人的状况而确定的。例如,同样是子宫全切术,就农村少女和城市少女来讲,对社会保密的必要性就存在差别。同样是癌症,不同心理承受能力的病人,保密的必要性也不一样。
在实施具体的医疗保密计划是,应当要特别注意防止无意识外泄。上述两个案例均是由无意识外泄而造成的医疗保密失败。为了防止此类失误,医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做到言行表情一致。病人特别能在医务人员那里捕捉信息,因而医务人员的言行表情等不能出现矛盾,否则易使保密失败。例如,你对晚期病人讲:不要紧,会好的。但一会又说:要是早点来看就好了,或者露出无可救药的表情,病人很快会意识到问题严重了。(2)医务人员应当仔细了解病人的状况,包括社会关系、职业、特长、爱好等,以免造成保密失败。案1主管医师不了解病人的职业,误以为病人听不懂日语。案2意识没有考虑到同时向两位病人家属交代注意事项可能会出现的阴差阳错。着表现出工作不周密细致。(3)医务人员应当养成不在背后议论别人,说闲话的习惯。
12、这个误诊的手术该不该做?
患者XXX,女,21岁,未婚,因右下腹4小时疼痛急诊入院,体检,心率为108次/分,律齐,血压为50/8,腹平软,下腹压痛,以右下腹为甚,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立即按 急性阑尾炎 安排手术,术中见阑尾正常,右侧输卵管妊娠破裂,患者情绪焦虑不安,再三要求医生为其宫外孕保密。医务人员在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对其母亲做了有保留的陈述,家属认为并非阑尾而进行手术选择,这是误诊误治,医生的行为应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伦理分析:在任何一种手术治疗,都会给病人带来某些损伤和痛苦,因此选择手术治疗必须遵循有关的伦理原则,早在30年代,我国复旦大学医学教授宋国宾在《医业伦理学》一书中曾提出选择手术的3个必要条件“
1、非必要时不施手术
2、无希望时不施手术
3、病人不承诺时不施手术”这些伦理原则在今天仍然适用。本案例是以急性阑尾炎收治入院,根据体征迅速手术,虽然是宫外孕的误诊,但“手术选择”是正确的,合乎道德的,在当时情况下,这种选择是最理想,最现实,最有希望的治疗方法,而且这一手术并非可作可不作,选择手术治疗解除了患者的痛苦,甚至保全了患者的生命。
选择手术治疗的伦理条件还有术式选择和知情同意问题,一切手术治疗都应从病人利益出发,作多方面的考虑,权衡利弊,选择最优化原则,尽管是误诊决定手术,术中见右侧输卵管妊娠出血,果断迅速的结扎止血,在治疗原则和伦理原则上都不存在缺陷,而且符合道德要求,不隐瞒误诊,不推卸责任,敢于承担风险,积极治疗患者,当然从医德规范上讲,每个医务人员都应钻研医术,精益求精,在观察、诊断、处理时,要有十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细致周密,一丝不苟,精心诊治,尽量避免差错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误诊是一种过失,不能用术中竭诚以待,尽力抢救加以掩饰,同样,不能因误诊而否定救人活命的正确处置
这个误诊手术该不该做,在评价上还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患者有权要求医务工作者为其保密,医务人员不能随意泄漏病人的隐私及某些疾病情况,这不仅是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利,也有利于建立医患之间的信赖关系。而医生对患者的责任,又应当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包括对患者的家属,对疾病诊断和处置情况,给与真实和负责的陈述,不能任意缩小和夸大。如果同患者母亲做出全部说明,可能不存在任何医疗纠纷。在处置这类道德题目,我们应该把
有利于和不伤害患者作为医生的基本责任。这个案例中医生处置是恰当的,他有保留的陈述,既尊重患者的权利,又是在手术解除患者躯体痛苦的同时,以同情、理解和关怀体贴来解脱患者精神上的负担
13、该不该切除她的子宫?
陈某,女,23岁,未婚。因闭经两个月,近几日阴道流脓来医院就诊。肛诊,子宫略平,软,大绒毛促性腺激素测定为阳性,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初步印象为先兆流产。但患者为未婚青年,并否认有性生活,故不能确诊,遂与病人谈心,并找其单位领导级家长了解情况,均称患者虽因工作原因交接较广,但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慎重起见,观察一个月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不断升高,阴道流血不止,病人日渐消瘦。此时,医生不得不考虑为绒痛,再三向患者讲清后果病人仍一口咬定无性生活史,最后经病人及家长同意,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术后病理诊断为妊娠
伦理分析:
1、疾病的诊断一定要经过3个阶段,采集病史,临床诊断和辅助检查。采集病史是临床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使诊断正确无误就必须要获取真实的病史资料,了解疾病的发展原因,而各种疾病的病因又是复杂多变的,既有内因,又有外因,既有直接因素,又有间接因素,既有生物因素又有社会心理因素。因此,我们在进行疾病诊断时一定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尤其要注意病人的心里因素,以全面掌握收集病史资料,然后结合临床诊断体征和辅助检查的结果,认真分析判断方能做出诊断
2、案例病人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结果是可以确定为妊娠的,但由于病人否认性生活史,加之病人的单位领导和家长都证明她“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使得医生虽有疑虑,仍不得不诊断为绒癌,为病人实施了子宫切除手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3、本案例中的义务人员有一定的道德责任,在搜集病史时没有注意病人的心里因素,忽略了病人不愿袒露隐私的心理状态,偏信了病人领导级家属的评价手术前没有讲清手术结果也能明确这一关键从而导致误诊误治
14、如何看待这例睾丸移植术?
患者某某,男,农民,自诉在出生7个月时,被猪咬掉双侧睾丸及大部分阴囊,外伤愈合后生活无大影响。婚后,由于缺乏男性激素,夫妇不和,精神痛苦,曾多次求医,未得治疗,1987年患者兄长得知可用睾丸移植治疗弟弟的病患后,甘愿提供自己的一只睾丸,许昌第三人民医院即收治患者,于1988年1月13日经过12个小时紧张细致的手术,一例国内罕见的同种异体睾丸移植手术顺利成功,2月中旬出院,患者恢复较快,并已具备了男性功能,家庭重新和好。
伦理分析:(1)器官移植就如本例是兄长为弟弟提供供体,也必须遵循基本准则,那就是:
A、供者不能因此残废。因为器官被取出后即对原来机体的作用结束,所以移植的器官必须是成对的,即使移去一侧,并不影响供者的缘由的生理功能。B、对供者的健康没有危险,在技术上完全保险,徐州第三人民医院是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家研究治疗方案,修改手术计划,对供者、受者都确保安全。C、受者的得益和供者的损失应有恰当的比例,得必须大于失,把活人的单一器官移植给病人,是不道德的。技术上未过关或未作好充分准备,就轻易把一个活人的器官或组织移植,招致失败或造成恶果,这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手术马虎,引起供者其它手术合并症,不仅不道德,而且挫伤利他行为的积极性,妨碍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
(2)活人健康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大,尤其同种移植,免疫排异反应小。但活人献器官,一定要出于自愿。利用社会地位进行强迫或变相强迫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犯法的。出卖自己的器官以换取一些钱,在西方世界是常有的事,这是资本主义世界的病态,接受这些出卖器官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但本案例是出于患者兄长的自愿行为,在道德上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是对一种可怕的习惯势力的突破行为。
(3)这例睾丸移植手术,在当前来说,手术成功,患者已有男性功能,使夫妇和好,是一种道德行为,但同时又潜伏着新的伦理难题,今后生育的孩子其父亲究竟是谁?谁对这个孩子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5、这个孩子该由谁抚养?
1987年3月,某私利妇产站为一怀孕多月的陈某做人工引产手术(超生),术后陈某回家。但3小时候,妇产站职工发现陈某产下的男婴活着,医生便将其先托付给房东老太太喂养,然后送给李某带回家抚养。月余,陈获悉自己引产的婴儿还活着,便问妇产站和李某索要。对方不给,由此产生纠纷。
伦理分析:(1)怀孕多月的孕妇,引产胎儿成活的可能性是有的,这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作为妇产站的医生在给怀孕多月的孕妇做引产手术后应及时查看胎儿的情况,而本案的医生未能做到这一点,这显然是失职。(2)从表面上看,本案医生在发现婴儿是活的以后,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是,她忽略了一点,婴儿不是物品,一旦活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产生了许多事实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是可以随便处置的。所以,该医生应该立即与婴儿的父母取得联系,而不应该把婴儿托付给房东老太太喂养,再“送给”李某抚养,这些都是缺乏法律知识的表现。(3)陈某去妇产站做人工引产,做完就走了,这并不表示,她已放弃了对婴儿的监护权,因为她并不知道婴儿是活的,也不能因为婴儿成活这一事实与陈某做人工引产的初衷相违背就否认了她与婴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监护权具有优先性,不仅如此,监护权还有严格的排他性,即,在未成年人父母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同时没有放弃监护权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对该婴儿的监护权,否则就是侵权。由此看来,既然陈某坚持要抚养这个孩子,则该婴儿应该又陈某抚养。(4)尽管从法律上讲婴儿应有陈某夫妇抚养,但从道德上看,陈某夫妇又是应该受到批评、教育的。因为她既已超生,就应该采取节育措施,一旦怀孕则尽早到医院做人流,可是她却一拖再拖,直到胎儿基本成熟才去引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胎儿的成活和陈坚持要抚养婴儿而造成的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违背,起责任则应由陈某夫妇承担(当然比强行超生的责任小一些),所以,我们既不能因为陈某违反了不计划生育政策就剥夺她对婴儿的抚养权,也不能因为陈某是在做人工引产后婴儿成活而超生的,就放弃对她的行政的、经济的必要处理和舆论的批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堵住各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漏洞(事实上有不少人就是利用这种办法达到超生的目的),做到既合法又合符政策,级合情又合理。
16、1986年6月23日,一位姓夏的病人(女,59岁)住进陕西省汉中市人民医院。经医院检查,确认病人已处于肝癌变晚期,伴有肝性脑病、肝功能失代偿。虽经多方抢救,病情仍不能控制。6月27日晚,病情恶化危急。28日,病人的小儿子,小女儿看到病人痛苦难忍,提出能否采取措施,尽快结束病人的痛苦。医院对病人家属的这一要求开始不同意。但在病人子女的再三要求下,医生蒲某某、李某某分两次给病人注射了100名毫升复方冬眠灵。事情在处方上写明了家属要求“安乐死” 并由其小儿子签了名。29日凌晨5点,病人死亡。汉中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两名当事医生和死者的小儿子、小女儿,后因案情特殊曾一度改为取保候审。
伦理分析:1.合理而有条件的安乐死最终会被恩美、医学和法律接受。这实际上是对安乐死概念的正确解释问题。从伦理学的行政分析,安乐死的事实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性条件:一是病人的耳机吧目前医学已无法挽救、濒临死亡而不可逆转;二是由于这种病导致病人肉体精神的极端痛苦,两者缺一不可。本案例病人夏某的情况是晚期肝硬变、肝功能失代偿而不可逆转,其无法挽救性意义方面也已认可。病人肉体和精神的痛苦绝不是常人所能体会到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可否认。
笨案例应该说是符合安乐死两个前提性条件的。但仅仅符合这两个前提性条件还是不够的,在安乐死实施过程还必须具备必要的程序——病人自主自愿的决定和医学判定医生的认可。医学的判定、医生的认可只能是以医学科学为标准,即病人疾病是否可救、可恢复、社会应尊重医学的判断、法律也应以科学的医学判断为依据。无疑,本案中队病人病情的判断是客观科学的而一些判断、这种判断是确定上述安乐死实施的前提性条件的基础。安乐死实施中一条最本质、最重要的伦理学原则就是病人自身的要求、自主的决定。在目前情况下,即病人的疾病不可逆转而病人又痛苦不堪,但如果病人没有这要求或病人希望医学能继续维持其常规的医护,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安乐死仍然是不允许的、违法的(不可逆转昏迷病人外)。在本案例中,由于病人昏迷和丧失意识,他的子女作为代理人提出安乐死的请求,并取得了当事医生的认可,从程序上分析是可行的。但这里不能忽视,他的子女的代理决定一般应该好似在病人完全丧失意识而不可逆转的情况下作出(或病人曾在意识清楚是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代理决定)。如果夏某在整个治疗中确实一直处于昏迷濒死而不可逆转或不可能举办由本人作出代理决定的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家属代理是可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治疗过程中,病人时有意识恢复,且这期间又没有做出要安乐死的任何表示或愿望。而凭子女的推测决定,这种代理决定的做出是有缺陷的。如果事先病人有过明确一贯的要求,俺们,当病人处于不可逆转时,由其子女代理决定无可非议,我们应尊重病人的选择。这问题其实已成为本案例伦理争议的关键点。国外对这一问题的额作风采用“生前预嘱”的防护四,具有法律功效,是值得借鉴的。医学的认可判定主要是疾病的不可治愈性。我认为,本案例的医生的做法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看,动机无可指责,同时是在安乐死两前提下并且是病人(家属)的自主决定的行为,也是符合伦理原则的。该安乐死案在我国属首例,当事医生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观念更变过程中,一种科学新事物要得到社会认可和推行,肯定要付出多方面(包括道德、法律、经济、生命等方面)的代价。该医生的做法尽管有违现有法律规定和传统观念,但仍然为人们所理解和同情。
2.安乐死可不可行?关于安乐死问题的伦理、法律、哲学、社会分析在我们的教科书中已详尽谈及。这里要重新强调说明的是,只要承认安乐死的存在,就必须承认:特定的安乐死不是致死原因,它仅仅是死亡过程中的一种良好状态以及为了达到这一状态所采用的方法。解除临终病人的肉体精神的痛苦,尊重“生的意义”、“死的尊严”,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和自主决定权时安乐死的实际而现实的意义,其客观的需要、合理地内涵是决不能随意加以否定的。
17、癌症晚期患者该不该全力抢救?
患者李某,男性,62岁,患食道癌3年多,已进入晚期,因“无治疗价值”而被某医院拒之门外。几经周折,患者更是憔悴、消瘦,出现恶液质并伴有频繁的恶心呕吐,进食困难。患者家属看病人的无限痛苦和要求延续自己生命的强烈愿望,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医院,再三恳求医生收治这个晚期癌症病人,即使发生死亡也不与医院发生纠葛,并表示原为病人支付一切费用。医生出于“人道”,将该病人破格收入医院,由此在病区引发了一场该不该收治的争论。
伦理分析:(1)病人入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抢救,不仅食道癌没有得到控制,而且向全身各脏器转移。又引起还要不要抢救的讨论从而加剧了该不该收治的争议。意见不外三种:一种认为,既然外院都不收,说明已病入膏肓,我们为什么要拣“破烂”,自找麻烦?另一种认为,癌症到了晚期,收进来也不过是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安慰而已,与其痛苦地活着,倒不如早点结束生命,何必在医院等死,弄得人财两空?还有一种看法是,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尽管癌症发展到后期,目前没有什么高招,但“死马”也要当作“活马”治,否则,就不人道,就没有尽到我们的道德责任。“死马”当作“活马”医,这是传统的医学伦理观念的反映。其实,这种观点现在看来,并不符合道德原则。从现代生命伦理学观点看,生是
人们的普遍和基本愿望,生能为社会做贡献,能使家庭团聚,合家欢乐。但这并不意味着生就是绝对的好,死就是绝对的坏。
(2)死亡是自然法则。在当前医药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下,人们不能奢望超越现实条件而企求医护人员治愈一切癌症患者,特别是晚期癌症患者。对本案例中年逾花甲的食道癌晚期患者,治疗上适可而止就行,毋须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医生有权在病人无法挽救时,撤消一切抢救措施而采用一些支持疗法,如给些维生素、止痛剂或输液等。事实上,绝大多数病人及其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做好安抚工作,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3)医护人员看问题不能单从对待某一患者的善良愿望出发。目前在社会医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把某些贵重药物、血液和血浆等用到有希望抢救成功的患者身上,使他们痊愈、康复,重返工作岗位,岂不是更符合人道的原则?更尽到医护人员的道德责任?停止无希望的抢救,少花钱,为更有希望活着的人
着想,这应该也是一种道德良心。当然,那种把癌症患者视为包袱,拒之门外,或冷漠相待,或敷衍了事的态度是错误的。病人来院求医,就应该服务周到,严肃认真、审慎从事,即照顾到患者的心理需要,又顾及到家属、亲友的情感状态。对待癌症晚期的濒死患者,必须要符合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道德要求。
18、这样的死亡可以避免吗?
某女,60岁,1986年11月25日7时15分因上腹部疼痛不适6小时,到医院急诊治疗。检查情况:患者呈痛苦面容,气稍急,血压120/80毫米汞柱,频数54次、分,律齐,心音低钝,两肺
(一),胸骨下端有压痛,右上腹疼痛(+),无反跳痛,其余无殊。同时家属提供有冠心病、高血压史,常服丹参和复方降压片治疗。当时家属要求观察并做心电图,但遭医生拒绝,只做白血球计数。结果:白血球11000mm^3,中性79%,子阿托品、庆大霉素治疗,嘱病人回家。11时30分,病人因神志模糊,胸闷气急加剧,由急救车送入急诊室,血压90/50毫米汞柱,频数50次/分,律齐,作EKG示V2—V3、S—T段呈弓背向上,L、avl出现异常Q波2,当即拟急性前侧壁心肌梗塞,收入病房抢救,在抢救过程中,病人死亡,为此,家属大闹。
伦理分析:本案例病人的死亡可否避免呢?可以避免,病人死因是心肌梗塞,医生原来的诊断治疗错误,如果从分注意到时老年病人、气急、心音低钝、胸骨下端有压痛,有冠心病、高血压史,服硝酸甘油症状未缓解等心肌梗塞病史体征,及时做心电图检查和血压监测,同时做有关鉴别诊断的辅助检查,并留院观察,完全可以发现病人的心肌梗塞、EKG和病情的发展变化,并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治疗。病人的死亡,医生负有无可推脱的责任。
本案例揭示医务人员首先要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病人来就医,就把生命安危交给医生,你应十分珍惜这种信任和权利,在观察、诊断、处理时,要以十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治疗。本案例的医生如果有很强的生命价值意识,能对病人做进一步观察和治疗,也许死亡时可以避免的。
其次,要尊重病人的正当欲望。病人来到医院就是希望得到全面及时的检查治疗,希望得到医疗物资和技术手段的分配及一系列与治疗有关的信息等。他们的这些欲望是正当合理的,应当予以尊重,只要条件和规定允许应该给予满足。本案例患者的家属要求留院观察,作出心电图检查,然而医生未同意,对病人家属完全正当合理的要求没有给予尊重和满足。相反,如果医生做到了这一点,也许本案又是另一个结果了。病人在医患中挣扎时很痛苦的,医生对病人的冷暖痛苦要心同身受。这样病人即使死亡,家属可能也不至于大闹,而代之为谅解。
三、简答题
1、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性质可从三个方面理解:首先,他是一种平等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尊重人的尊严、价值创造了物质基础,为实现人权平等创
第五篇:医学伦理学
《医学伦理学》论文选题范围及写作要求:
范围:(任选其一)
1、当代中医药发展思考。
2、高科技运用于临床带来的伦理思考。
3、我国现阶段实施安乐死的可行性有多大?
4、试述临终关怀的理论意义和临床意义》
5、院长由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来担当,哪一个更有优势?院长职业化在中国未来
医疗领域发展中的前景如何?
6、现有医疗体制下降低医疗纠纷的对策。
7、学术腐败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一个社会靠什么来规范学术行为的道德底线? 论文要求:
1、按标准论文格式写作(标题下内容摘要、中心词、正文、文后注释或参考文献;
2、字数不限,手写:
3、出自自己的思考;
4、11月11日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交给我。(请班长统计一下缺交人数,原则上过
期不候,因为网上输入成绩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