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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工资协商文本

独立工资协商文本



第一篇:独立工资协商文本

工资专项协议书

单位名称: 签订时间:

企业名称: 经营性质: 职工人数: 企业地址: 上级单位: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企业协商代表人数: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联系电话: 双方开始协商日期 :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 : 2

企业工会主席(委托人):职工协商代表人数: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联系电话: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和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专项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为一年)

二、企业建立以 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1、岗位技能工资制

2、岗位效益工资制

3、岗位薪点工资制

4、岗位等级工资制)

三、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在确定基本工资制度及其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提成工资

4、含量工资)等津贴、补贴。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考核确定,职工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发布。

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七、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应高于北京市当年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最低工资不包括:

1、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2、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四、企业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合职工工作实际,分别采取

五、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

奖和

3、劳动者应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助等保险福利待遇;

4、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八、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在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企业经济效益每增加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增加 %;企业经济效益每减少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不作调整或减少 %。

九、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 日为发放日,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十、企业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职工工资: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十一、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企业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企业安排延长的工作时间或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应按上述原则支付加班工资。

十三、加班工资基数(任选一项或协商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十四、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支付工资。

十五、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企业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十六、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支付的工资,在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十七、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原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十八、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十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企业应依据实际,积极为职工或组织职工参加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各项险种。

2、二十、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专项协议:

1、订立本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本协议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销、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6、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二

十一、工资协议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专项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专项协议及变更工资专项协议的说明书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新工资专项协议成立,原工资专项协议即行终止。

二十二、在集体协商工资的过程中如引发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暂时中止协商,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工会组织和企业家协会(商业联合会)。

因履行集体协商工资专项协议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理。

二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十四、本协议未尽事项,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二

十五、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二十六、本协议如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以新规定为准。二

十七、本协议一式五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报上级工会、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本协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公章): 企业工会(盖工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资协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工资总额为 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3、乙方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甲方应按上述办法支付乙方工资。

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乙方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

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及说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工资协商汇报

注重培训 保证质量

确保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罗山县总工会

罗山县地处豫南山麓,总面积202_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总人口75.6万人,全县共有基层工会组织813个,现有职工71990多人,其中县内企业农民工21000多人。罗山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县城南2公里处,宁西铁路、沪陕高速纵贯东西,312国道靠北驶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规划面积8.5133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3.09平方公里,截至202_年7月底,产业集聚区已入驻企业54家,总投资61亿元,其中建成投产28家,在建项目26个。目前,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共签订企业合同28份,签订率100%,覆盖职工24800余人。

按照省、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要求,罗山县总工会在产业集聚区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采取多种措施,注重培训,保证人力,保证质量,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使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职工人均工资同比去年增幅9%,为深层次、全覆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就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重视,政府支持,组织措施到位

202_年11月,信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工资协商工作大会,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保障局长、总工会主席参加了会议;今年2月省总又召开了“要约活动行动月”大会。自去年11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听取了县总工会专门汇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县总工会履行职责,彰显职能,针对罗山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把工资协商工作抓紧抓好。二是及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全县,成立了罗山县工资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周哲任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工业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信局、交通局、商务局、供销社、总工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县总工会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县委、政府联合下发了(202_)26号文件。转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对全县搞好工资协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在“活动月”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大会。19个乡镇和相关局委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工会干事和企业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20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带头先行的企业来朝宝钻有限公司、友邦细木有限公司两个法人代表作了典型引路发言,县总工会主席陈佳云同志对工资协商工作做了全面布署,保障局长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讲话,常务副县长提出了四条具体要求。为全面抓好工资协商工作总体动员,起着鼓劲、促进作用;五是成立了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县总工会在市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大会以后,研究成立了民主管理工作部,明确了部长,填补了原来的缺失,由民管部承担工资协商工作,并建立健全工资协商工作档案,为全面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队伍,注重培训,为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人力和质量保证

为了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协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谈判技巧过硬的队伍。去年,县总工会一是参加了市总组织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抽调10名精兵强将,由一名副主席带队,参加市总组织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认真学习了国家、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协商谈判的技巧,进一步掌握本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工资财务处理业务。并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进行系统的学习。二是县总工会机关集中学习培训。在市委、市政府会后第二天,县工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两天,主席陈佳云同志亲自领学有关材料,并要求县工会副主席、机关各部长要认真学习,掌握程序,人人都当工资协商工作辅导员。县总工会5人参加市总培训,5人都当工资协商辅导老师。三是成立专门工作队。由县总工会机关7人组成了一支工资协商专门工作队,总工会主席陈佳云任队长,副主席刘先成、女职委主任李顺任副队长兼总辅导员。四是逐一培训。工资协商工作队逐一跑遍了19个乡镇。每到一个乡镇,提前通知乡镇工会把个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及乡镇工会干部集中在乡镇职工学校,工作队一到场就实施培训,乡镇党委书记主持,县总工会陈佳云主席先讲明主题,刘先成、李顺等接着作具体辅导,按编写的辅导提纲进行,并发给每个单位工作流程图和工资协商样本,留下热线电话,最后提出限制完成任务的时间。县直各单位、各企业的培训也是逐一的按上述程序完成

三、明确职责,分类指导,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为了保证产业集聚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顺利,县总工会首先对产业集聚区企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弄清产业集聚区企业基本情况,并由产业集聚区管理区委员会通知各企业法人和工会主席到产业集聚区管理区会议室召开专门会议,展开面对面的辅导,带着有关材料,讲程序、讲原则、内容方法等。一个一个“啃骨头”,一个一个地手把手地教。主动为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从确定协商代表、拟订协商议题到召开协商会议、起草合同文本等环节的全程指导,必要时通过接受委托的方式,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侧重于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协商使职工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对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工季节性比较强的企业,侧重于在保证达到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并对不同的工种具体工资标准进行细化。各小组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交流,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顺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多措并举,以点带面,保证质量,扎实推进。

1、外出学习经验,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基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领域,为了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02_年8月,罗山县总工会主席陈佳云带领班子及一行7人,前往安阳市、县,考察学习安阳市总工会“三大战役”,重点学习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学习了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掌握了他们有效的工作方法,领悟了他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使我们受益匪浅。回来后我们认真总结经验,结合罗山县实际情况,寻求工作的突破口,研究了如何针对罗山特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先办试点,总结作法,大会推广。在202_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工资协商大会之后,县总工会主席先带领一班人抓了友邦细木、来朝宝钻、龙马公司等几个企业,然后总结了他们的作法,在202_年工资协商活动期待月中召开大会,推广了几个单位的作法,使各企业在开展工作时学有榜样,做有范本,心中有数。

3、在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具体指导工作中,注重把握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要求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落实“两个公示”和“八个程序”。首先产生协商代表,协商双方代表同时进行公示,增强协商工作的透明度;第二、公示工资协商的内容;第三,按工资协商的程序进行①发出要约;②协商准备;③召开协商会议;④审议通过;⑤审查备案;⑥公布监督;⑦变更与解除;⑧终止与续签。第四,工资协商的内容,具体有七个方面①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②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③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④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⑤拖欠工资的清偿办法;⑥工资协议的期限、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⑦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通过公示和职代会等民主程序接受职工的监督,并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经过指导,试点单位的集体合同经审查全部合格,并已到劳动保障局登记备案。劳动保障局给企业下达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工资协议开始生效。企业在收到《意见书》后五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实施。

五、监督检查,巩固成果,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作为县级工会组织,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一是完善制度。按省、市总工会要求,将产业集聚区工资协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定期检查、督查验收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交流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做到事前协调、事中监督、事后考评。二是跟踪检查。定期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履约情况,职工的满意度,进行跟踪检查。对没有履约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纳入考核。县总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为产业集聚区各企业工会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特别明显的产业集聚区企业工会予以奖励,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特别突出,处于全县领先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会干部推荐授予“市五一劳动劳动奖章”;对工作开展不力,明显落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通报批评。四是与荣誉挂钩。产业集聚区各企业工会组织申报各类先进荣誉时,必须同时上报落实到位的工资集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考虑。各企业工会在评选或参与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先进荣誉时,应将企业是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必备条件。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有了一些尝试,但这项工作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有问题,进展还不平衡,谈判的质量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有待于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完善和解决。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促进罗山县经济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罗山县总工会 202_年8月3日

第四篇:工资集体协商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阳城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商双方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参照市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一)在上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本企业职工工资3762万元,比上年增长5 %,在法定工作时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职工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超时加班必须经企业工会同意,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基础及标准:按照《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支付时间:每月月底前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带薪年休假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以企业的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下,实际发放。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执行。

第二条,企业按照规定依法为参加保险的职工缴纳保险费。

第三条,本协议由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协议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进行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报告工资协议履行情况。

第四条,本协商签订后,遇到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原则上每年只能修改一次。

第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照《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争议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2_年 2月27日至

202_年 2月27日,并于期满前60日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或终止意见,视为双方默认本协议约定的工资状况适用于下一的工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各执一份,县总工会一份,人社局一份备案。

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起七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职工首席代表:

企业首席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工资集体协商[范文模版]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学习和培训,大力宣传平等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

二、产生协商代表,成立协商小组。要规范协商主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协商代表、建立双方协商班子。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可由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担任。协商代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三、收集资料,征求意见。企业职工方要广泛调查了解。尽可能地收集相关的内部、外部资料和情况,认真研究测算;同时要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行政方应向职工方提供与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拟定方案,提出意向。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协商方案,其中职工工资水平及其增长幅度是协商的关键,应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和比较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事先均应确定好协商的力争目标和确保目标,准确好有关意见和资料。提出方应书面提出具体的协商意向书。

五、进行协商,拟定草案。要规范协商过程,进行充分协商,并认真做好协商记录。协商达成一致后,应按规定制作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六、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并通过。

七、签字盖章。工资集体协商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上正式签字盖章。

八、报审备案。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应按规定报送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备案。报审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职工人数及工资水平状况、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协议的说明(包括协商代表及其产生的说明、协议主要内容的说明、协议签订程序的说明等)、协商记录、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上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出 具《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

九、公告并实施。工资集体协议生效后,应及时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告。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工资集体协议规定的义务。可建立由双方代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协助企业实施协议,并对企业工资实际发放和行政方履约情况进行调查、跟踪、验证。

青海第一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使企业形成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的长效机制,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考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培训、服务等措施多管齐下,为企业顺利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创造良好条件,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搭建坚实平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维护企业与职工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原则。

(二)坚持循序渐进、有序开展、不断深入的原则。

(三)坚持企业行政、工会双方合作、协同开展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公司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担任,副组长由 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一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分公司、备品部、轿车中心。

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调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会是推动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部门。劳动关系双方协调委员会要制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的工作安排,按各自的职责共同推动。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出台鼓励政策,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并经开发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企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该企业工资协议确定的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

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末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凡获得表彰的企业,对其双方的协商代表予以奖励。

(二)组建工资集体协商。

组建目的:为各级工会及有关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或参与协商谈判。

职能:可接受企业或企业工会的书面委托,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代表参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可受区劳动行政部门、区工会委托依法指导企业、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进行调解并提供专业支撑,避免突发事件和冲突事件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及时发现和研究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人员选择:劳动经济、劳动保障、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管理:劳动人事局和区工会对其进行人员的选聘、培训和业务指导,以及人员派遣和考核。

(三)开展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开展协商奠定基础。

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工会主席、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成员、顾问团成员进行培训。1.工会主席、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培训班。培训目的:加强对有关协商代表及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协商技巧的掌握,提高其工资协商专业水平和谈判能力。培训内容:劳动工资法律法规、国家工资税务政策、企业薪酬设计、企业相关资产运营和财务管理、工资谈判技巧、工资谈判案例分析等。

2.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培训目的:使其正确认识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和重要性,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培训内容:《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

3.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培训目的:加强有关专业技能的补充性培训,特别是工资集体协议文本的草拟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内容:侧重于工资集体协议文本的草拟,以及社会平均工资、行业工资指导价格等。

4.对领导小组成员、顾问团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的: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以便对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内容:《劳动法》、谈判技巧、社会平均工资、行业工资指导价格等。

(四)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查。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长期的工作。劳动人事局、工会联合会将对企业行政及企业工会签订、履行、续签等各过程进行全程督查,特别是将加强对各企业工会向企业行政发出工资协商“要约”情况的督查,并对出现的问题随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五)开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问题的测算研究。

开展区域性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等问题的研究、测算,及时了解企业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和问题,收集国家或天津市的有关政策资料,以保障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五、资金保障

组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奖励表彰所需资金从泰达职工发展专项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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