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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周边安全现存的主要问题

我国周边安全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篇:我国周边安全现存的主要问题

我国周边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摘要:我国周边形势20多年的相对稳定来之不易,短期内不至于发生牵动全局的战乱。然而,周边地区的一些固有矛盾尚未完全解决,影响和平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我国周边安全仍然面临着不同对象、不同程度、不同原因的威胁和挑战。

关键词:威胁 挑战 理性爱国

引言:我国处于东亚中心,幅员广阔,有世界上第二长的陆界,邻国众多,2万多公里陆地边界线分别与15个国家接壤,1.8万公里的海岸线与11国为邻,是世界上除俄罗斯外邻国最多的国家。我国东临太平洋,西接中亚石油能源中心,南濒马六甲海峡,北与大国俄罗斯接壤,我国极易陷入各种争端和利益冲突之中。而且邻国中强国多。包括以俄罗斯、日本和印度为代表的幅员广阔型、经济发达型、人口密集型国家。不仅如此,世界上人口过亿的10个国家有7个都在我国周边地区,除中国之外世界上6个公开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中有4个是中国邻国或亚太大国,拥有核技术以及核生产能力的国家大多在中国周边。

本论:我国周边地区诸如朝鲜、越南、阿富汗、柬埔寨等曾经爆发过激烈的冲突,我国也曾或多或少地卷入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冲突。近20年来,周边地区基本相安无事,除了阿富汗反恐战争以外,其他周边地区没有战事,阿富汗反恐战争对我国影响也微乎其微。

我国周边形势20多年的相对稳定来之不易,短期内不至于发生牵动全局的战乱。然而,周边地区的一些固有矛盾尚未完全解决,影响和平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我国周边安全仍然面临着不同对象、不同程度、不同原因的威胁和挑战。对于这种挑战,我个人认为主要来自两大方面:一是理论上的,二是行动上的。对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国防建设,提高防范能力,确保国家安全。以下几点是我们国家现存比较大的威胁!

1、美国对我国安全的综合性威胁

美国虽然和我国并不接壤,其本土也与我国相隔万里,然而我国周边安全形势未来的走向面临的最强烈挑战依然来自美国。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霸权主义国家,称霸世界的野心不断膨胀。由于中美之间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根本差异,因此美国不希望中国快速崛起。在中国东部,凭借美韩共同防卫条约、美日共同防卫条约,以及其在韩日和太平洋地区的军事实力对中国进行遏制。在中国东南,为了控制太平洋和印度洋的连接通道,在西北太平洋地区构成了三道岛链防线:第一道防线是韩国、台湾、越南;第二道防线是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第三道防线是小笠原群岛、澳大利亚、新西兰。在中国西南,美国实施了联印制华政策。在中国西部,美国借反恐之机将军事实力渗透到了阿富汗,为插手中亚事务、遏制中国制造条件。

2、日本对我国安全的潜在威胁

中日关系目前相对平稳,但随着日本经济、军事力量进一步发展和政治野心的进一步膨胀,日本现实和潜在危险仍呈上升趋势。战略上,日本将我国列为主要潜在对手,追随美国压制中国发展,寻求国防战略由“防御型”向“进攻型”转变。政治上,日本积极谋求成为政治大国,意图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军事上,日本拥有巨大军事实力,具备成为军事大国的物质和科技基础,拥有制造核武器的科技水平和重要原料。在领土问题上,日本一直在暗中加强对我国有争议岛屿和海域的控制和开发。

3、印度对我国安全的严重威胁

近年来,中印之间加强了政治、经济、文化合作和边境问题的磋商,两国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印度对我国安全的影响依然存在。战略上,印度积极谋求地区霸权,视中国为主要战略对手和潜在威胁。军事上,印度在非法占领的中国领土上建立了攻防兼备的防御体系,加紧针对中国的战场建设,并不断增加军费开支,加速更新武器装备。

4、朝核危机对我国安全的直接影响

朝鲜半岛影响我安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朝鲜半岛南北双方的斗争和朝核问题,其中朝核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必将带来东亚核格局的改变,成为影响我国周边安全的严重威胁。首先它可能导致美国发动对朝鲜的战争,或者对朝鲜进行制裁。其次它可能成为开启东亚核武竞争的潘多拉魔盒。再次它可能导致日本全力寻求突破和平宪法,扩大军备,开启核武之门。

5、南海诸国对我南沙群岛的现实侵占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因为南沙有着重要的经济价值,使周边国家垂涎三尺,纷纷插手,企图据为己有。目前,南沙问题形势严重,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目前南海争夺涉及“六国七方”,我国海域被分割、岛礁被占领、资源被掠夺的形势相当严峻。1973年“石油危机”前后,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掀起了一股瓜分岛屿、开发石油的狂澜。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和中国台湾地区,其中印度尼西亚提出海域分割要求,越南提出对南海拥有全部主权。而目前,我国只控制南沙群岛中的7个岛屿,我国台湾控制其中的太平岛,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国家则抢占其中的50多个岛屿。其中,越南占据岛礁29个,控制海域面积20万平方公里,打井60多口,202_年与美国在南海西南部发现了东南亚最大的油田,储量2至4亿桶。菲律宾占据13个岛礁,控制海域面积41万平方公里,打井70多口,年产石油35万吨。

结语: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应该选择理性爱国,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爱国热情,并且要发奋图强,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发展经济,只要我们自身达到强国的位置,我相信我们不仅不会受到其他国家的侵扰,还会为世界和平作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作者不详 部分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百度文库 202_年5月

第二篇:我国物业管理现存的问题

我国物业管理现存的问题

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法规政策正在不断完善,但在具体的实施中,由于某些房地产开发商的不规范操作,造成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不断上升,使众多购房者对购买商品房心存疑虑。而实际上,房产交易纠纷时明显的问题,其更大的隐患则是房产的物业管理。随着一批又一批业主入住新楼,随着一个又一个小区正常运作,房产物业管理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业主们对此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那么,物业管理的矛盾究竟为何一直难以根除呢?

1.“配角”地位造成中国物业管理身处险境

近年来物业管理在我国发展迅猛,新建设的小区,大厦基本上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这说明物业管理企业自有其卖点。这个卖点就在于,物业管理企业在有利于解决小区、大厦业主所面临的公共产品的消费问题。然而,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中国的物业管理从产生至今,一直将自己摆在“房地产开发商从属部门”的配角地位,把发展方向地位于一些简单的、具体的服务形式,并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要应集中对公共事务的协调和处理,从而导致了该行业的被动局面。

2.物业管理涉及诸多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看法公司与业主之间,业主委员会与物管企业之间,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之间等。尽管这些年为规范物业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但由于缺乏大法和行政法规,致使物业管理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到不到及时解决,司法机关对日前增多的物业管理案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及时处理。

3.建管之间缺乏有效衔接

开发商的工程质量低劣,有的配套设施不完善,矛盾在居民入住并实施物业管理后反映出来,业主意见强烈意见强烈,而此时,物业管理企业将代人受过;还有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促销时,对物业挂历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给后续的管理带来困难;有的项目在开发建设阶段,由开发商和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一定年限的物业管理合同,在合同期内,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另行选出了物业管理企业,引发合同纠纷。这些问题必须依靠开发商与物管企业之间订立的规范合同去解决。

4.业主与物管企业双向选择的机制无法确立

在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下,房管所是管理者,住户总体上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推行物业管理体制以来,我们曾一度强调业主至上,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视同“主人”与“仆人”的关系,没有确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对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也缺乏约束。所以随着物业管理的深入发展,这就势必形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间不平等的“双向选择”关系。

5.缺乏权益保护意识

近几年,不断有物业管理企业被起诉,要求承担各类赔偿,包括汽车在小区被盗、住户在家中被谋杀、其他私有财产被盗,等等。迫于社会各方面的压力,甚至要物业管理公司对开发建设单位乃至政府的责任承担后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法制不完善,没有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法律义务的范围,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企业不注重自身利益的保护。

6.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不明确

在物业管理法制初期,为方便住户,曾经倡导在管理区域内实行五费统收,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大包大揽,无偿实施水、电、气费代收代缴,不仅加大了管理人员的开支,甚至连水、电总表和分表的差额也要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有的公司将其分摊到住户,因收费标准过高而带来投诉,甚至成为被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还是没有准确地界定物业管理作为企业行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报酬。对物业管理收费构成以外的服务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提供有偿服务。

7.物业管理收费缺乏规范性

目前,由于职工工资中没有足够的住房消费含量,很多城市的物业管理的收费定价主要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收费标准低于物管成本,物业管理企业亏本经营,难以发展。

8.市场化程度较低,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目前,中国的不少城市还停留在谁开发的项目谁管理的状况,物业公司即使开始推行竞争机制,但却由于自身的被动性,造成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评委组成部不合理、运作成本高、压价招标等问题。所以当前应着手制定物业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则,规范招标人、投标人的行为和开标、评标、中标等活动,使招投标活动又发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篇:我国物业管理现存的问题

浅析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现存问题及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迅速蓬勃发展的时期。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对于改善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在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有关物业管理的投诉案件大幅度上涨,已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本文剖析物业管理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促进物业管理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们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物业管理 措施 对策 发展

目 录

一、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3

二、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

(一)物业管理架构不完善.................................................3

(二)配套设施运作不理想.................................................4

(三)维修保养不得力.....................................................4

(四)物业管理经费难以为继...............................................4

(五)物业管理法制不健全.................................................4

(六)物业管理公司与社会相关方面关系不顺.................................4

(七)物业管理不到位.....................................................5

三、解决对策...............................................................5

(一)国家尽快颁布针对物业管理的专业性法律...............................5

(二)加强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5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水平...................5

(四)建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5

(五)设置机构,规范管理.................................................6

(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理顺管理体制.......................................6

(七)处理好物业公司与其他方面的关系.....................................6

(八)强化管理、树立品牌,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6 结 论......................................................................6 参考文献...................................................................7

浅析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现存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

中国的物业管理市场已经日渐成熟,表现在,物业管理法规更加完善,政府监管物管行业也日趋规范;经过不断的行业重组,物业管理企业实力增强,市场化行为更加理性规范;专业技术重组使得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服务基本实现专业化、社会化;业主维权行为趋于理性;业主委员会的运行逐步规范并开始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物业管理发展到现在又似乎进入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市场化正日渐成熟,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发展方向却又十分迷茫。这种矛盾和不平衡预示着物业管理行业变盘即将到来。

202_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的《物权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管理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是中国制定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制目标,《物权法》的颁布将解决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内一系列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将对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发展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21世纪,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进入发展、完善和成熟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将会出现一个竞争激烈、管理完善、服务理念提升的时期。对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质量理念和品牌理念的角逐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格局的形成、高新技术的应用、消费观念的更新,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从服务观念到服务方式,从经营理念到市场定位,都要作出相应的变革,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开发,物业管理已形成规模,其效益也越来越明。在经济效益对地方政府而言,主要体现为:减少了大量的财政补贴,对住宅区,开发企业而言,能提高物业市场竞争力,使开发企业的房产畅销,加速资金周转。同时,完善的物业管理能为开发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房地产交易商和消费者。在环境效益上,住宅区内的环境和布局、治安等与整个建设风貌融为一体,提高了房地产业的综合效益。但是,目前在物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物业管理架构不完善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首要问题是架构不完善,体制需进一步理顺和重新构建。其中,政府、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责、权、利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成都市近年来已竣工的住宅小区中,房屋及物业管理有三种基本形式: 1.是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 2.是房地产开发商以企业管理的; 3.是产权单位自管的;

这三种物业管理模式大约各占1/3。而其中不少物业管理往往是局部的或单一的,一些物业管理单位企业忽视自身建设,物业管理看成只是收费服务和简单生产活动,对企业发展和专业管理水平提高,一无规划,二无措施,没有明确管理目标责任制,企业既无压力也无动力,管理不计成本,年终无核算,对该建立哪些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心中无数,照搬照抄了别人的规章制度,使这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二)配套设施运作不理想

目前,小区的投资建设与物业管理脱节,没有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来通盘设计和全方位运作,配套设施运作不理想,物业管理滞后于住房消费使用。其公用设施本来已很少,商店、学校、银行、娱乐设施等本来不足,而这些商业性网点还因种种原因 “名存实亡”。

(三)维修保养不得力

小区或写字楼一旦发生故障性事件而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诸如电梯损坏、水管泄漏、电闸破坏、防盗门失灵、墙灰剥落等),往往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在这些方面无能为力。他们一不具备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二无配备必要的维修队及设施,一旦接获维修投诉,只能向其他相关单位报告或申请维修,这显然不符合专业物业管理规范。

(四)物业管理经费难以为继

物业管理和建设一样,也需要资金的投入,在物业管理中,应该贯彻 “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形成物业管理资金的源泉。但是,传统的福利住房消费观还有相当的惯性,不少住户往往把物业管理理解为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这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宅消费原则,也是影响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大症结所在。

(五)物业管理法制不健全

全国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很不健全,诸如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经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查、住宅小区的物业验收交接等关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为此造成了物业管理很难纳入依法管理的法制轨道,实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缺乏法制的根本保障。

(六)物业管理公司与社会相关方面关系不顺

物业管理公司在其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与街道、居委会、公安、交通、环保、卫生、市政、园林、教育、公用事业、商业及文化娱乐等部门都有密切关系。由于工作范围不明确,关系不协调,已成为小区物业管理中一大突出矛盾。

(七)物业管理不到位

目前有物业管理公司不以“物业管理”为主业,而着重于多种经营,或只限于收租金和一般养护维修,而对于如何保养好建筑物的外貌、公用部位、周围环境,主动维修设备,提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经济价值则未能很好顾及,更谈不上特约服务了。

三、解决对策

面对上面的这些问题国家应尽快出台物业管理专业性法规,规范政府、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房产开发商、居住者各自的责、权、利,以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一个宽松、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我国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轨道上迈进一步。

(一)国家尽快颁布针对物业管理的专业性法律

立法上明确划分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有建设单位已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可采取限期分离办法解决,使建设单位逐步淡出物业管理行业。同时立法还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建立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三者互相平衡制约、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体现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通过建立团体关系、维护共同性物业权益的强烈愿望。业主委员会是大会的执行机构,它负责实施其决议,代表业主大会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这有利于改变业主与物业公司权责不对称的状况,从而有效地缓解矛盾,并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公司进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实施注册和许可证制度,扶持市场化、社会化的专业性物业管理公司,引导专业性物业公司向大型化发展,创造规模效益,并将业绩优良的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进行推荐。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水平

物业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服务,最受益者是广大居民,同时又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还能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可以带来很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要加大对物业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水平,营造一种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

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使用、续筹与监督等均应明确到位,建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其使用情况、利息情况定期予以公布。从实际情况看,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一般有三种途径,第一是开发商售房时按房款2%收取,然后转给物业公司保管。第二是业主购房时不交专项维修基金,待用时再以业主大会决议形式筹集。第三是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中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平时物业管理支出,另一部分为专项维修资金。至于采取哪种方式续筹专项维修基金,也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五)设置机构,规范管理

国家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法规、政策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实施综合管理,并尽快编制物业管理劳动定额,各物业各工种的工作量、材料消耗,及以机械台班损耗等做出明确的测定,使物业在竞争中一方面即可双向选择,又可防止物业行业不正当竞争。

(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建设部《办法》第三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的规定,建议明确市房产管理局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领导,建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物业公司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

(七)处理好物业公司与其他方面的关系

物业管理是通过管理公司实施的,而物业公司对物业点的管理必须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并接受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因此,物业公司在管理中要积极与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物价、税务等单位取得联系,辅助行政机关工作,共创文明小区。内部条件包括处理好行业内部的平衡,成立行业协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重视员工素质保证基本队伍的技术力量,提供多种服务和多层次服务,以及合理收取和使用管理经费等五个方面。

(八)强化管理、树立品牌,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起步比较晚,在社会的影响力还不够,相关的体制还不完善,强化管理树立品牌,建立激励机制,能步断的提升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了,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结论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伴随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产生而产生的朝阳产业,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从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服务型企业,它需求完善机制去求得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要坚持业主的自治自律与物业管理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业主进行正面的引导、帮助,指导其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现代化文明程度相适应的科学消费观念;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树立企业诚信无欺、服务优良、管理科学、业主满意的经营思想,对企业目前的经营条件和面临的各种困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良性发展的经济秩序。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物管之路,并更好地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人性化的服务,以满足业主的真正要求和得到业主的理解,到时,业主们一定会迎来阳光明媚的春天。

参考文献

[1]王保庆,中华工商时报网络版 202_年10月7日

[3]张桂英,关于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研究。202_年1月21日 [4]廖善康,浅议物业管理在实践中的困境及其解决对策 [5]王建廷 《物业管理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_年

第四篇:浅析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济09 ——魏光继

摘要:本文总结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体系构筑、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现存问题;监管体系;对策研究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几天前,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组照片,标题为台湾街头访问—最想问大陆同胞什么问题,其中一位女士写道:你们敢吃自己国家生产的食品么?这略带讽刺的话语却让我们尴尬不已。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心腹大患”。

那么现存的食品安全问题具体是哪些呢?第一,中国的贫困人口加上未来的新生儿,数量在3亿左右,这些人的“吃饱”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力。第二,中国有大概5亿人口的“吃好”问题需要解决,这部分人属於刚吃饱饭,但“菜篮子”还需要富起来。第三,与前两个方面不同,中国有6亿人属於「吃坏」的范畴。中国有9000万糖尿病人,高血糖、高血脂的人数也是上亿,近10%的儿童患有肥胖症(城市儿童肥胖症的的比例更是超过15%)。这部分人的情形是营养不安全、营养过剩,这又要如何解决?第四,全国13多亿人乃至全球66亿人都面对的问题—食品的卫生安全。食品中是否存在污染,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是否有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污染、食源性疾病等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和化学污染?这都是人们担心的问题。最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也存在诸多不足,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其体系现存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农业标准落后,体系不健全

(1)标准陈旧。国外的农产品标准每隔2年或5年修订1次;而在我国10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占37.7%,5~10年的国家标准占33.4%。

(2)标准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保鲜、贮藏、运输标准数量不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太少,原则性较强;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空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涵盖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资品种不足40%;技术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配套差。

(3)对WTO农业标准的协议利用不够,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率低。发达国家大多善于利用WTO的TBT协定和SPS协定,制定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设置技术贸易壁垒;十分注意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重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率:美国80%,法国70%,英国50%),并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千方百计地争取领导权、发言权和主办权,竭力将本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以占领国际贸易技术制高点。而我国在制定标准时,考虑国内因素多,与国际接轨少,近年来,才开始选派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CAC活动,202_年才开始对食品法典动态和标准进行系统跟踪工作。

1.2标准化生产体系的构筑面临问题较多

(1)“小农户”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种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是前提,但单家独产的种养殖模式使得标准化生产实现的难度很大。

(2)常规实用技术的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矛盾。农药、化肥、灌溉等常规技术的大量使用,一方面确保了农作物产量的不断增加(如施肥可提高粮食单产35%~50%);另一方面,肥料、农药等常规技术产品自身的安全性、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不规范、使用的不合理以及盲目施用,不仅造成地下水、土壤、大气和农产品污染,而且由于农药超标使用,致使病虫抗、耐药性增强,形成农药用量逐次增加的恶性循环,收获物中农药残留量逐年提高,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农业生产环境对农业标准化实施的影响。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致使农业灌溉用水质量下降,农田有毒物质和重金属含量增高。据报道,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占总耕地面积的1/5,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 000多万公顷,污水灌溉农田的面积达330多万公顷,严重影响了农作物质量安全,对农业生产构成威胁。

(4)生产者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影响。生产厂商和农民受商业利润驱使,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或让产品增重、早上市、外观好看等而采用不法手段或滥用科学进行生产的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急功近利下政府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行为,使“毒大米”、“毒奶粉”、“染色茶”、“硫磺辣椒”等进入市场,严重扰乱了农产品市场秩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

问题的出现就是为了被解决的,我相信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市场规律后是能够解决该体系中的不足之处。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措施

(1)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主要考虑标准的先进实用、系统配套和贸易发展需要。一要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加大标准清理和修订力度,解决标准陈旧、技术指标落后、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二要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技术法规;三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

(2)在标准化生产体系构筑方面,主要考虑构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体系的需要。一要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结构同质化的问题,把各地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发挥出来;二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养殖)和标准化生产;三要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带动作用,解决“小农户”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四要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究,解决常规实用技术的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矛盾;五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为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造条件。

(3)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面,主要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贸易发展的需要。一要健全和完善技术法规体系,加快制定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和淘汰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基本制度,为农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管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二要在整合现有农产品质检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并根据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重点投入、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尽快形成层次清晰、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反应快捷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农业贸易活动提供技术支撑;三要建立以产品认证为重点、产品认证(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为主要类别)与体系认证(以GMP、GAP和HACCP为基本类型)相结合的认证体系,遵循客观性、独立性、权威性、标准化和公开性原则,实行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尽快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社会信誉高、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要求的农产品认证机构,并努力寻求质量认证的国际合作和国际相互认可,促进农业贸易的开展;四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等长效、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五要加强对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的管理,以规范其行为,确保检验检测和认证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

其实体系只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部分,我想质量安全的保证更多还要依赖生产者的良知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食品安全的保障,不能仅仅依靠媒体的曝光,必须依靠每个人的力量,消费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篇:我国个人所得税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现存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收入分配的有力工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 以自然人为核心的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占整个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的比例必然会越来越大, 形式会越来越多样化, 个人所得税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职能一是体现个人所得税有效地发挥了税收为国聚财的职能, 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 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建设, 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更多的财力保证。二是从社会政策观点来看, 个人所得税体现了再分配的作用。政府用个人所得税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即通过税收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引导和调整, 既要拉开差距, 又要防止贫富过分悬殊。三是从经济政策观点来看,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 所以个人所得税因其具有聚∀财#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而被喻为∀社会稳定器#。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收入分配的有力工具,并以其在聚积财政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方面所具有的独特能,被世界各国誉为“社会稳压器”。其职能主要表现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增长。它有利于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保障社会安定团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以自然人为核的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占整个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的比例必然会越来越大,形式会越来越多样化,个人所得税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

1.1 个人所得税对筹集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所获取的各项

所得为课税对象,税基广阔,税收收入已经超过了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是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资料显示,202_ 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17 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6%。

1.2 个人所得税可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制,在对家庭基本生活费免税的基础上,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适用的边际税率不断提高,从而对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征税,而对高收入者则按较高的税率征税,其目的是改变个人收入分配结构,缩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1.3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个人所得税可以不经过税率的调整,即可与经济运行自行配合,并借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即对国民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作用;个人所得税也易于根据政策需要相机调整税收政策,如在经济萧条或高涨时,采取与经济风向相逆的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扣除、优惠等进行调整,实行减税或增税的政策,从而促使国民经济稳定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采用分类税制模式,根据收入来源不同,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这种税制模式已经落后于国际惯例,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容易造成收入来源多且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收入来源单一且收入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平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征税额与纳税人收入水平相适应以保证各纳税人之间税负水平均衡。分类所得税制是将纳税人各种所得按照收入性质划分为若干类,对不同类别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征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将个人收入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这种税收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各类收入所使用的税率不同、免征税额不同,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容易产生综合收入高、应税所得来源多的人税负轻,综合收入低、应税来源少的人税负重的现象.征收范围不全面。

(二)税种繁多,综合税率高单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只占税收

收入的6.6%,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人所得税一般占税收收入的30%-50%左右,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相对较低。但是我国目前共有19 个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烟草税、关税、车船税等等,贯穿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流转税的比重占税收收入的七成以上。这意味着,政府征收的很多税,都最后由百姓负担,而这些税纳税人交了却看不到。

(三)3.3 费用扣除不合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到不同的纳税人的赡养费用、子女抚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因素。在现实生活中,上述情况不同,各纳税人的生活必要支出就不同,实行固定免征额的方法不科学。假如有一个4 口之家(父母没工作,妹妹还在上学),只有一人就业,月工资是4000 元,他要养活4 口人,人均1000元,按3000 元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他需要交纳个税50 元。另一个4 口之家4 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3000 元,也就是人均3000 元,但他们都不需要纳税,这显然有失公平

(四)应税所得难以核实,扣缴体制有待完善当前核实一个纳税人真实的全部收入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我国工薪阶层成了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纳税主体,使个人所得税未能体现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深深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三、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措施

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种种问题,分析其产生原因,文章认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应当从以下几点进行完善:

3.1 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选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模式。单纯的分类征收税制模式既缺乏弹性, 又增加了征管难度和成本, 目前这种课税模式几乎没有国家再采用。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应努力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 逐步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在制度设计、确定综合征税的具体项目上, 应考虑在征管水平可能的情

况下, 将尽可能多的项目纳入综合课征的范围,以个人为计税单位, 以为课税期, 以个人的全部收入为税基并全面进行纳税人的统一登记, 给予每个人一个纳税编号, 个人的全部收入会集在相应的纳税号下。同时, 对个人的非勤劳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收入等, 实行分类征收时可运用特殊的税率;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 据测算, 我国工薪收入者在扣除202_元费用后, 缴纳个人所得税者约为30% , 其中大部分只需适用5%和10%两个低税率档次, 而第五级到第九级税率的设置适用者很少, 即使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 也不会达到适用第五级以上的率。因此, 对个人所得税课税级距、级次及税率进行调整时, 应在加强对高收入者调控力度的基础上, 遵循低税率的基本思路, 使纳税人不感到“损失”太大, 从而减少纳税人对收入的隐匿;科学确定应税所得及健全费用扣除制度。从各国税法的相应规定来看, 生计扣除的方法大体有三种: 一是所得减除法, 即从所得额中进行生计扣除。二是税额抵扣法, 即纳税人先不从所得额中减除生计扣除, 在依法计算出税额后, 再从税额中减除一定数额的生计费用。三是家庭系数法③。考虑到分类征税部分的扣除相对简单, 如偶然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可以不作任何扣除的特点, 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我国应重点对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部分生计扣除规则进行完善;拓宽税基, 扩大征税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个人收入的来源也呈现多样化、隐性化和非规范化的趋势, 继续使用分项列举方式已不能涵盖大部分的应税所得, 造成很多“真空地带”。从长期发展目标来看, 宜采用排除法对课税所得范围予以规定, 即除了税法明确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以外的全部收入均属于课税范围。这样的制度设计对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影响不大, 且可为防止个人收入多样化带来的税源流失提供制度保障。同时, 还应从严控制减免税项目, 减少大多数名目繁多、过杂过滥的减税项目。把各单位给个人发放的实物、有价证券等福利一并计征课税, 对实物比照市场价格计算征税。对

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高收入者在扣除标准费用后的所得也列入应税对象。

3.2 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体制。完善个税的征管体制,一方面要完善纳税申报制度。贯彻落实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的制度。利用网络资源,充分实现跨地区收入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建立健全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税务部门应加强与财政、银行、工商、海关、边防、公安、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建

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 定期了解掌握并登记纳税人个人的有关涉税信息,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工作和数据信息。加强与财政、银行、海关、边防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涉税信息,完善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加快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建设。应在现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高税收信息系统技术含量, 广泛采用神经网络、决策树等数据挖掘手段, 使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从流程型向分析型转变,逐步提高税收管理决策的功能。。

3.3 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环境。一方面,加大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纳税的意识。应有重点地突出宣传工资收入、境外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私房出租收入、股东账户利息等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并通过网络热线、公益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讲解政策、税款计算、缴纳程序和期限、权利和义务等具体内容。同时, 对偷逃税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惩戒违法者, 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方式的运行提供先决条件。扩大纳税义务人的知情权。进一步扩大纳税人知情权, 增加政府财政预算、财政开支的透明度;政府用税应更多转向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方面,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最大程度满足纳税人最基本的需要;国家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不同的发展事业之间, 税款应合理、公平、均衡地分配应用;政府采购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投资应更倾斜于基础设施、高新产业, 并可逐步设立完善听证、专家咨询等程序, 使纳税人真正感受到是国家的主人, 不仅清楚如何缴税、应缴多少税, 而且清楚缴的税干了什么、有什么作用。使纳税义务人明确自己的哪些收入应当缴税,应当缴多少税,纳税额如何计算等,以增强其纳税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提高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素质,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环境,因此一是抓工作态度;二是抓业务技能;三是抓申报环节的简化;四是抓简便易行的申报方式, 如电话申报、电子申报、网络申报等。只有纳税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自行申报提供快捷、良好的服务环境, 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另外,还应当关注信息技术的引入以及对纳税人的信用评级制度,以确保和促进个人所得税科学的征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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