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时间:202_-10-1
物品出门: 为保证商场售楼部办公区域各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 1.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
物品出门:
为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
1.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门相关负责人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门经理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商场物业保安部备案。
2.凡从商场及售楼部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商场物业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物业保安部备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员有权再次核对。
3.物品运出商场时,携物人应主动出示《物品出门单》接受值岗保安员的检查核实。《物品出门单》上所登记的物品与实际运出物品的数量、种类应保持一致。
4.物品运出后,值岗保安员需及时将《物品出门单》收回,在上面写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运出商场的时间,并在《门岗值岗记录表》上进行详细地记录。
5.业户搬运大件物品出入商场时,需听从保安人员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搬运,并要有专人进行成品防护。
6.搬运完毕后,及时清理检查现场,防止公共设施及成品发生损坏。如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将时间、当事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络方式记录下来,同时报告上级,保安部有权就损坏情况,要求当事人写明事情经过,并做出相应处理。
7.在非营业办公时间内,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场时,应事先知会物业管理处或保安部,负责物品出入的单位应留有人员值班看护。
8.门岗保安、巡视保安发现租户(不涉及业主)大量搬出家具、办公设备的,或有搬家公司车辆来为租户搬家的,应将情况立即通知保安部。门岗暂不放行。保安部须向物业部核实,得到物业部许可后,门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物品出门单》保安部应保留一年,以备业户查验。
物品进门:
出于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运入商场时,需请业户到保安部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
1. 施工单位运入装修材料、工具等;
2. 业主运入大批量办公家具;(市消防局不允许未经过消防验收的装修单元运入家具)
3. 业主运入单件过重的物品,如保险柜、大型设备等;(大厦楼层每平方米设计有规定的承重,须保证运入物品在大厦承重范围以内)
4. 业主运入易燃易爆或有异味的物品,如气瓶、气罐、油漆稀料等;(须得到保安部许可)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管理法规,下列物品不得带入商场:
1. 带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秽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带有赌博性质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种危及人类身体健康的违禁麻醉药品;
4. 管制刀具、枪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响业户的动物宠物;
6. 其它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
除以上两类物品以外业主运入其它物品只在门岗进行登记,不要求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
第二篇: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物品出入应从指定的地点、路线出入,需要时,对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进行铺垫和保护。
2、物品搬运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指定电梯运输,物品过重、高、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货物和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指定场所以外,不能妨碍交通,堵占道路、通道、电梯门口等。
4、非标准工作时间出入,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电梯运货。
5、对运输后的现场及时清理。
二、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带入大楼内
三、物品带出大楼放行管理
1、请物品所属部门填写《持物出门证》,详细注明:物品名称、数量,持物人证件号、出门时间,盖单位公章;
2、《持物出门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物品所属单位留存,第二联由物业管理中心门岗核实是否相符,确认持物出门证明有效、门岗责任人签字放行,如发现证、物不符,须持物人员重新开具《持物出门证》,并盖责任单位公章,经确认方可放行。第三联,交由大楼东门岗查核。
3、责任单位盖章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各部门的物资带出办公大楼,只须盖其本部门公章;
第二类:大楼基建施工单位物资外出,除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公章)外,须请
工程指挥部盖章确认方有效;另大楼装饰如家俱公司、窗帘公司等施工单位物资外出,须总务处盖章确认;
第三类:旗下公司非常驻办公单位的物资带出办公大楼,须有其单位的盖章,经客服中心联系其负责人确认属实后,物管中心门岗见单查物符合后放行;
第四类:B座客户物资带出办公大楼,须盖租户单位公章;(租户名单由客服中心适时更新并报秩序维护部备查)。
第五类:与办公大楼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如有物资从大楼内带出,须请其与联系单位盖章;或请其下次进入大楼时,将无须送至大楼的物资在进入时,即在东门保卫处提前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出门时备查。
第三篇:学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学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一、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对于着装不符合学院管理规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二、学生在如下时间严禁外出: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
2、周五8:40—11:40,21:00以后。3、周六、周日21:00以后。确因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辅导员签署的放行条,并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方可外出。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学生不准回宿舍就寝,可到学院招待所免费住宿,但每学期超过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需要携带贵重物品离校,必须由辅导员检查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由宿管员签字才可放行。
五、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学部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四篇:出入大门管理规定
营区东门管理规定
为加强营区和施工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人员安全,现结合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出入营区东门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服从部队卫兵管理和调度,自觉接受卫兵的检查。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严禁通行。
二、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和车辆出入营区东门,必须佩戴人员出入证和车辆出入证。无证人员和车辆,按外来人员接待处理。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营区东门,必须进行登记,在卫兵监督下与联系单位的人员进行联系,缴纳身份证或驾驶证,填写会客单,离开时返还。
四、危险品专用车辆(送炸药或油料)出入营区东门,必须经工程指挥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陪同。无陪同人员,严禁通行。
五、所有出入车辆机械(含外运弃方车辆)和物资,必须逐车检查登记,凭有关证明出入。
六、指挥部、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正课时间(6点至22点30分)可从卫兵值班室通行至部队营区,其他人员严禁随意出入。
七、非特殊情况,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和车辆严禁在早上6点前、晚上22点30分后出入营门。特殊情况(施工区加班等),经指挥部协调部队同意后,方可通行。
八、所有出入营区的人员,严禁乱扔烟头、纸屑、饮料瓶等杂物,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九、所有出入营区的车辆,严禁超速(时速15公里),并在指定位置停放。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工程指挥部
第五篇:出入码头管理规定
出入码头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有效的控制进出港区各区域的车辆和人员,保障港区生产的顺利进行,方便安全快捷进行安全生产、维护码头公司的对外形象,维护公司和客户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保障公司和客户完好无损的货物质量,促进码头公司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准许进入码头的人员范围
(1)装卸、运输作业人员,设备修理人员(凭公司工作服和外包单位工作服和现场作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入内);
(2)由允许进入码头的本公司人员陪同的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及来访客户;
(3)执行检查任务的港口、海事、消防等人员;
(4)经公司批准的来港考察人员(必须乘车进入);
(5)停靠在本公司码头的船舶的船员(只准进入码头);
(6)油污处理人员(只准进入码头);
2、进入码头的人员管理
(1)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驾驶室;
(2)人员宜在道路两侧安全行走,严禁在门机吊具下坐、立、卧、行;
(3)考察人员进出堆场必须乘坐机动车辆,中途不得下车;
3、准许进入封闭管理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范围
(1)外包运输车辆;
(2)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3)经公司书面批准的考察车辆
(4)航修、供应、油污水处理的车辆;
(5)经允许进入码头的车辆,由本公司车辆引道的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及来访客户乘坐的车辆;
4、码头行车规定
(1)车辆行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人员指挥;
(2)港区内所有车辆一律自西向东行驶,允许进入码头的车辆应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3)作业人员车辆须在上午8:30之前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板房两边划线区域),其他时间除作业车辆外,任何车辆禁止进入;
(4)车辆进入码头区域,速度必须保持在5公里每小时以下;
(5)驾驶员不准酒后驾车,驾车不准吸烟、吃零食、闲谈、打手机。不准过度疲劳驾车和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驾车,不准穿拖鞋或者赤足驾车;
(6)港口道路行车,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特殊货物准运证,所有证件不得转借、涂改和逾期不检。
(7)驾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安全设备不全、机件不灵、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更不准驾驶报废车、“三无”车。
5、处罚规定
(1)本公司人员违反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外部人员、车辆违反管理规定的,取消进入码头资格,并及时劝离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