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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第一篇:《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1.从土里长出过光辉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2.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3.耕种活动既不向分工专业方向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在一起的需要了

4.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5.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6.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 《文字下乡》

1.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

2.文字本身比较易于走样,所以需要文法和艺术来否定和限制词,字之间的意思

3.因此在每个特殊团体的中,必有他们的特殊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4.人的学习是向一套已有的方式的学习,唯有学会了这套方式才能在人群中生活下去——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也就是文化 5.无论如何记忆并非无所为的,而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

6.只有在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当我怕忘记时,方在指头上打一个结 7.乡土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差序格局》

1.这里所谓的“私”的问题却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2.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3.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4.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的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5.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6.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额,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7.西洋社会,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天父”,就是团体

8.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9.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10.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11.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12.家必须是延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 《男女有别》

1.感情通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

2.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 3.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4.完全的道义必须有充分的了解,无所隔,这就不能求之于生理上早已划下鸿沟的男女之间

5.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困难的,是阻碍重重的,是需要不断地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浮士德式的企图

6.友谊是可以停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7.男女之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

8.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向于同性方面发展 9.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礼治秩序》

1.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制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2.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 3.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4.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这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感 5.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额,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6.礼治是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无讼》

1.每个人知礼是社会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

2.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 3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无为政治》

1.权力是冲突持续的过程,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被支配的一方已经认了输,屈服了,但是他们并没有甘心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的条件,非心服也

2.干涉别人一方说是权利,从自己接受人家干涉一方面来说是义务 3.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长老统治》 1.强制发生了权力

2.民主政治的形式就是综合个人意志和社会强制的结果

3.我们不承认未成年人有意志,也就说明了他们并没有进入同意秩序的事实

4.教化的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冶出合于在一定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 5.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出则悌”,逢着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力 6.教化权力——长老统治 《血缘和地域》

1.血缘: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 2.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

3.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 4.籍贯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5.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6.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7.商业买卖和契约的完成依靠冷静的考虑,不是情感,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名实的分离》

1.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2.环境变动的速率和领导阶层适应变动的速率配得上才不致发生流血的革命

3.在思想争斗中,主要的是阵线,反对变成了对垒

4.在变得很慢的社会中发生了长老权力,这种统治不能容忍反对,社会如果加速地变动,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和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从欲望到需要》

1.人类先有行为,后有思想。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累积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经验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 2.乡土社会环境不很变,因之文化变迁的速率也很慢,人们有时间可以从容地做盲目的实验,错误所引起的损失不会是致命的

3.时势权力是从知识中获得的,乡土社会靠的是经验,他们不比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论绅士》

1.在专制体制下,人民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2.中国传统的官吏并不想改革社会制度,因为他们一旦把皇权的威胁消除了,或推远了,他们就不能靠这种制度得到经济的特权 《论“知识阶级”》

1.知者并不是指聪明人,智力高的人,或是见闻极广的人,而是指明白道理的人,道理就是规范 2.自然知识治于人,规范知识治人

3.规范知识——①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②了解传统的知识,指导着“在下者”怎样应付环境

4.有资格读书的必须有闲暇,只有地主们有闲暇,于是读书人也就限制在这一个经济阶级中了

5.社会上不同的阶级因为他们不同的地位,需要和能力吸收了不同性质的知识,而使上述两种知识分离在两种人里面

6.传统社会里的知识阶级是一个没有技术知识的阶级,他们在文字上费工夫,在艺技上求表现,但是和技术无光,中国文字是最不适宜于表达技术知识的文字

7.文化的传播是收到社会结构的限制的 8.现代的只是积极有了不加以实用的技术知识,但是没有适合于现在社会的规范知识

9.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否还有前途,要看他们是否能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使自然知识,技术知识,规范知识能总合成一体,而把他们所有的知识和技术用来服务人民,使知识不成为一个社会阶级的独占品,也就是说打破这知识成为阶级的旧形态 《论师儒》

1.道统并不是实际政治的主流,而是由士大夫阶层所维护的政治规范体系

2.在西洋政治意识中,权力不从天上来就得从人间来,人间即是民间 3.事归正统,而理则归道统

4.政统和道统,一是主动,一是被动;站在被动的地位才会有“用之则行,舍之则藏”。用舍是有权的,行藏是无权的 5.素王的后裔是师儒

6.只要在一个世界上,道统和政统实际上是无法各行其是的

7.在到了道统被压迫得没有翻身的时候,这个天却被请出来干涉人事了 8.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9.灾异成了改统的根据,但没有改变皇权的性质

10.士大夫既不是一个革命的阶级他们降而为官僚,更降而为文饰天下太平的司仪喝彩之流。他们并不是积极想夺取政权为己用的革命者,而是以屈服于政权以谋取自己安全和分润一些“皇恩”的帮闲和帮凶而已,在政治命运上说,他们很早就是个失败者了 《农村土地权的外流》

1.可是在学术工作上想贪图方便,时常要吃亏的 2.我国的传统市镇,它不是工业中心,而是一辈官僚,地主的集合所,和农村货物的交易场

3.靠近都市的农村,凡有传统手工业的,抵挡不住现代工业的竞争,容易发生金融竭蹶

《土地继承和农场的分碎》

1.不要说这样的小农场上机器用不得,连最简单的技术改良都无从着手 2.靠了单系继承农场少了一个被分割离散的机会,若是我们想要免除农场因人口压力而分碎,就得把继承土地的权利交给特定的少数人 《农田的经营和所有》

1.话是合法的,可是合法的并不一定能做得通 2.耕者有其田——变相提倡小农制的政策 3.分散所有和集合经营是可以并行推进的 《抗战和农村劳动力》

1.在一个佃农充斥的农村中,决不能储藏着没有加以利用的劳力 2.有田的人的劳力在战前并没有充分利用在农业里,他们是农村中储藏着的劳动力

3.内地多山的自然环境,缓冲了农村中劳力缺乏的可能性 《农民的离地》

1.技术未改,劳力减少,结果却发生了所谓的“熟荒”——不是可耕之地荒废了,就是因为劳力不足,农作物流于粗放。农田产量,下降不已 2.要农民离地,必须在农业的生产要素中,加以重新的配合——以资本来代替劳力

3.以资本代替劳力,最重要的方式是“农业现代化” 《我们要的是人口还是人力》 1.生育孩子可以说是“人力的再生产”,从整个社会着眼,生育便是人力的储蓄

2.节约储蓄延迟的是我们的消费,人力储蓄延迟我们的生产

3.若使已生的孩子能有充分的机会来长大为有用的人,婴儿的保育,产妇的看护,营养的改良,教育的推广,均得尽力去办 4.现在要解决的是人手问题,不是人口问题 《生活到反抗》

1.生活费用——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在一定时间内,为谋生活上的消费所支出货币的总数

2.生活程度是根据生活费用用物价指数修正之后的数目

3.养童养媳是有代价的,就是媳妇没有女家的保障,地位跌落,儿子没有舅舅,社会上丧失了不少方便

4.社会舆论所以能发生制裁的效力是靠了被制裁者的“羞恶之心” 5.社会上资源有限,若让每个人不择手段地争取享受,一定会使一部分人的享受压迫下去

6.没有羞恶观念的人,是个不受舆论制裁的人,没有正当的生活标准的社会,是一个在解体,在崩溃中的社会

7.无论相差的基础是什么,只要社会上共同接受这相差的基础,这种社会结构总是能维持下去,若是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于通行的“正当"标准的基础发生了怀疑,不再给传统的荣辱观念所支配时,这社会就会发生革命,在反抗时,他们以前认为“已足”的生活程度为“不足”了,只有在这时候“衣食足”才提到了荣辱之外,不再受传统的社会标准所控制 8.反抗线的划定并不在绝对的生活程度而是在相对的生活程度,换而言之,是一个分配形态中所发生不平等的事实,即是“不患贫而患不均” 9.荣辱不分,衣食足的标准是不能定的,这里是社会组织崩溃的起点,是我们亟宜自问的一个严重的问题 《增加生产与土地利用》

1.林肯解放了他们奴隶的名义,棉花田却还不曾宽恕他们奴隶的实质 2.中国农业的出路不是在使一担谷子的地面出两担谷,而是使一块地的地面出几块钱

3.粮食问题的解决使在囤积的绝迹,洋米的来源的开辟和运输机构的调整

《货币在农村中》

1.权利与义务的相互抵消既有习俗的保证,不需要不不清算,节节记账,在这里货币没有了活动的余地 《农村游资的吸收》

1.中国的农民使素来在勤俭两字中训导出来的,而且经验告诉他厄运使随时会光临,所以积蓄一些生命的保障金是他们认为和吃饭一样必要的 2.入藏和储蓄的区别告诉我们节约而不储蓄是件有害于国家经济的举动

《清理农家债务》

1.资本应是可以再生产的实物

2.金融并不直接创造新资本,同样地也并不直接创造新的货物来供消费之用。可是金融的力量,在另一方面,却是足以改变物资的分配形态 3.货币贬值给予农民以清理债务的千载一时之良机 4.农贷的钱不一定全部用在生产上面,一转手便很容易就成剥削那些需要用钱而又不能直接得到农贷的贫农的本钱 《论贫农购赎耕地》 1.借钱盘田,愈盘愈穷

2.有土地权是工作机会的保障,可是足以保障工作机会的却不止土地权一种

3.这种通过降低自己的工资来减轻生产成本的的做法,可以说是以生活程度来争取耕种边际的办法

4.用饥饿来换取地主的身份,在我看来未免太不合算

5.工业建设一定要有个相配合的农业革命,那就是说,我们一定要解放一部分农业里的人到工业里去 《举办春耕劳力贷款》

1.农贷的作用其实并不是在增加农村货币的流通额,而是一种从富农手上的货币用低利转入贫农手上的办法

2.农贷实际上实在加紧动员农村劳力,增加生产;降低农民的闲暇,添增他们的收入 《中国乡村工业》

1.没有一个地方的人民是可以单靠农业而生活的了

2.农夫和工人不分的情形,是自给经济的特色。中国并不是没有工业,只是工业太分散,每个农民多少同时是个工人

3.乡村中永有这种矛盾的存在:一方面要拖住大批的人口,一方面又不能在农业里利用他们所有的劳力,一方面又不能以农业里的收入来养活他们 4.动力的改变,产生了都市,集中了劳力,把工业和农业的地缘拆散,工业脱离了乡村独立了起来

5.把工业集中到了国外,或外资统治下的“孤岛”上,是剥夺我们广大民众的生活凭借

6.作坊里生产工具的所有权,不使它集中在少数有资本的人手里,而分散到所有参加生产的农民手上 《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

1.大体上说,人类行为是被团体文化所决定的。在同一文化中育成的个人,在行为上有着一致性

2.在“匮乏经济”中主要的态度是“知足”,知足是欲望的自限 3.悠久的历史固然是我们的骄傲,但这骄傲并不该迷眩了我们为此所负担的代价

4.生产是季候性的,消费却是终年的事

5.劳力便宜,节省劳力的工具不必发生,即使发生了也经不起人力的竞争,不值得应用。不进步的技术限制了技术的进步,结果是技术的停顿。技术停顿和匮乏经济互为因果,一直维持了几千年的中国的社会 6.我所想的是指出知足、安分、克己这一套价值观念是和传统的匮乏经济相配合的,共同维持着这个技术停顿、社会静止的局面 7.有理想的就不能对现实满意

8.人类进步似乎已不应单限于人对自然利用的范围,应当及早扩张到人和人共同相处的道理上去了

9.匮乏经济因为资源有限,所以在位育的方式上是修己以顺天,控制自己的欲望来应付有限的资源;在丰裕经济中则相反,是修天以顺己,控制自然来应付自己的欲望 10.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发生科学,决不是中国人心思不灵,手脚不巧,而是中国的匮乏经济和儒家的知足教条配上了,使我们不去注重人和自然间的问题,而去注重人和人间的位育问题了

11.社会解组——劳工最主要的要求是,少做工,多得报酬,而不了解在这体系中他个人活动的意义何在 《论城 市 镇》

1.地主之所以聚集在城里的基本原因是在依靠政治以获得安全的事实上

《不是崩溃而是瘫痪》

1.现代经济的危机不过是生产的停顿,并不是指生产能力的败坏 瘫痪是慢性的崩溃,可是并不使经济结构突然受阻,在还有可以生产的细胞时,还是可以维持着半身不遂的局面,这就是拖 《基层行政的僵化》

1.我们刚因不愉快的公开指摘,不能再讳隐暗疾,却又以老病无医来自宥,这是可怕的

2.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 3.中国的政治史是软禁权力,使它不出乱子,以政治的无为主义来代替宪法

4.中国社会中的绅士——有社会地位,可以出入衙门,直接和有权修改命令的官员协商

5.保甲制度本来是有意成为基层的自治单位,从这起点筑起一条公开的自下而上的轨道实现现代的民主政体 6.事实上新的机构并不能有效地去接收原有的自治机构来推行地方公务,旧的机构却失去了合法的地位,无从正式活动。基层政务就这样僵持了,表现出来的是基层行政的没有效率

7.基层行政的僵化是因为我们一方面加强了中央的职能,另一方面又堵住了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把传统集权和分权、中央和地方的调协关键破坏了,而并没有创制新的办法出来代替旧的 8.羊头和狗肉混得太久,会使人不感肉味

9.中央的政治机构是集成的作用,它配合、调解地方的活动,如果把它看成一个自己能发动能完成的机构,我们概念上是有毛病的 《损蚀冲洗下的乡土》

1.从农民一朝的拾粪起,到万里关山运枢回乡止,那一套所维系着的人地关联,支持着这历久未衰的中国文化

2.取之于一乡,必须回之于一乡,这样,整个社会才能维持它的水准 3.乡土培植出来的人已不复为乡土所用,这是目前很清楚的现象 4.大学并不是为乡土社区造人才的

5新的大学生并没利用新知识去改良传统社会,产生了一批寄生性的“团阀”阶层,既不能从生产去获取生活,只有用权势去获取财富了 6.西洋文化并没有全盘输入,只输入了它的上层或表面的一层,包括思想、意识、生活方式和享受欲望,并没有把维持这上层的底子——经济基础——搬了过来

7.但是善良和忍耐并不是敲诈掠劫的理由 《黎民不饥不寒的小康水准》 1.制造工业分散在家庭里固然使中国传统工业在技术上不易进步,但却是一个传统经济中的重要事实,使普通土地不足的农家可以靠这些家庭工业里的收入,维持小康生活

2.所谓中国农村人口大多是从生活程度上说的,并不是从农业生产上说的

3.破坏乡土工业的力量是深入、遥远、庞大、有力的,它背后还有着巨舰大炮,“帝国主义”,有组织的,而且是现代化的

4.当西洋工业势力侵入打击中国乡土工业时,地主们如果要保持他们的生存,就应当勇敢地迎战

5.换一句话,还得依赖能耐苦的农民以生活程度来和西洋劳工相竞争——这是从经济上说的

6.一个被视为“书生”的人,有责任把合理的方向指出来,至于能不能化为历史,那应当是政治家的事了 《地主阶层面临考验》

1.特权阶级的生活只要现状不变就能维持,因之在心理上憎恶变革,保守是他们根据阶层利益而养成的精神,在土地制度里获得特权的阶层保守的精神更是牢固

2.把中国一般中小地主描写成养尊处优、穷奢极侈的人物,我觉得是不太切当的

3.他们的生存和繁荣不是靠他们个体的能力,而是靠着微妙的制度上的搭配

《现代工业技术的下乡》 1.承认限制是自由的开始 2.一个技术如果不能配合在人民的需要里,作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准之用,被冻结还算是幸事 《乡土工业的新形式》

1.从新技术中所增加的生产结果不一定能分给社会上大多数人民的 2.没有人应当主张维持体力劳动的经济

3.倚仗权势来维持的工业对竞争是免疫的,它不必在技术上求进步,经济上求合理,只要抓住独占的机会就好了

4.合作社的方式保证了生产者获得全部利益的权利,取消了剥削的成分 5.数千年来没有受教育机会的农民和现代技术之间必须有一个桥梁,这桥梁不能被利用来谋少数人的利益,而必须是服务性的 《自力更生的重建资本》 1.饥寒线之下讲节约是残酷的

2.人类承受痛苦的能力,往往超出人类自己的想象,尤其是这种忍受是在有一种光明的希望作支持的时候

3.其实他们所借来的原本是他们劳动力所生产的,只是因为分配给了地主所以不能不说是借贷了

4.因为我认为除了自卫外社会没有理由要求一个公民为了别人作没有报酬的牺牲他的康健和生存

5.“光明的希望”不能是一句口号,更不是一个骗局。“光明的希望”之所以有光明必须在希望者有兑现的信念 《节约储蓄的保证》

1.如果土地分配平均,耕者有其田,各个生产者把他所生产的都消费了,不是会影响到整个中国经济的资本集聚力了么? 2.在不饥不寒的水准之下要求人民节约是对不起人民,在不饥不寒的水准之上生活是对不起国家

3.广泛的基层民主才是民主政府不致变质的保证

4.因为一个人民所不能控制的权力能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奇迹

5.要广大的农民明了吃不得、穿不得、摸不到、看不见的重工业的重要性是一件极繁重的教育工作,不是轻而易举的。结果,为了要急速的工业化,要很快地得到所需的资本,不能不加强压力,在这情形中,民主的幼苗最易遏制 《种族棉续的保障》

1.一个没有学得这一套行为方式的人,和生理上有缺陷一样,不能得到健全的生活,他也就没有能为人类种族棉续尽力的机会 2.文化是人类用来满足需要的人为工具

3.在已有的生物机能上加一条社会规则是毫无意义的 4.在生物基层上说,营养是损人利己的,而生殖是损己利人的 5.彻底为自己利益打算的,就得设法避免生殖

6.在为己的行为中轻轻插入一项性欲,生物们一贪片刻的欢娱,造下了三生的罪孽,将错就错地把种族延续了

7.个人生活所依赖的不是社会分工合作结构的空架子,而是按着这结构活动的一辈人。社会结构既然要完整才能发生常态的作用,则每一个社区的结构总得包含最低限度的人数。于是人口在这里就有它的重要性了 《双系抚育》

1.在这些社会中,抚育作用必须是双系的,但是这双系性既然没有生物本性作保障,于是,我们在任何现有的社区中,都能看见确立双系抚育的文化手段,这就是我们普通所谓的婚姻 《婚姻的确立》

1.婚姻的目的是在确定社会性的父亲,对于生物性的父亲的确定,倒还属于次要,事实上父子的生物关系的要求确定本身是一种社会的规定 2.把婚姻这件事拖累很多人,成为一件社会上很多人关心的公事,其用意无非是在维持结婚的两个人营造长期的夫妇关系;长期的夫妇关系是抚育子女所必需的条件。为了双系抚育,人造下了这样多的花样 《内婚和外婚》

1.清官难断家务事,上帝也不能强迫人相亲相爱

2.可是这些象征意义却又只能从我们各个人的经验中体会得来,因之,自己没有的也就无法推己及人;自己有而别人没有的,也无法使人明了,发生同感

3.没有一个人真正地能充分地尝到另外一个人的甘苦,感到另外一个人的休戚,想到另外一个人的思想,完全懂得另外一个人的语言 4.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

5.墨子主张兼爱,孟子骂他无父,意思就是说没有了社会身份,没有了结构的人群是和禽兽一般了 《夫妇的配合》

1.最主要的是两种,一是把事务上的合作减少,使夫妇间偏重感情调协,趣味和兴会的相投;一是把感情方面的要求撇开一下,偏重于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

2.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才不是指技术上的能力,而是指性灵上的钟情;德也不是行为上的善,而是人间的幸福

3.社会事业的兴起使很多本来需家庭来担负的经济活动搬出了家内,对于生育制度的影响就是减轻了父母对于孩子的抚育工作和责任 4.门当户对的标准也就是在保证相配的人文化程度相近,使他们容易调适

5.男女的恋爱是一种由生理基础上发生的冲动,这本来不是一种理智的活动

6.旧式婚姻因为承认夫妇的关系是痛苦所以要设法克服,所以肯下功夫现代婚姻开头是一见倾心,接着是如胶似漆,一到了结婚,碰着真正现实的实验,发现了婚姻的痛苦,心理上既无准备,感情又好像感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力求和洽上用工夫了 《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 1.稳定夫妇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居处的聚散》

1.在一个合作的经济单位中,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维持团体完整的必要条件

2夫妇既不能由同一抚育团体里出生长大的人结合而成,结了婚又必须合作同居,所以两人中至少必须有一人,放弃他或她原来的合作团体,结婚之后加入配偶的合作团体 3.依赖经验的事务最忌常常改行

4.一个人在陌生的人群中做事相当困难,尤其是在没有成文规则的亲密生活中为然 《父母的权力》

1.我们所要应付的环境已经充分被人类修改过,其中最重要的是认为的文化,以致我们不能任性举动,必须遵守一套人为的规则 2.为了维持自己的名誉和安全,做父亲的不能不注意家教。溺爱的子女会受社会的贬责,这种压力逼使父权社会中当父亲的板起面孔来对付子女

《世代间的隔膜》

1.普通人怎样来卸去一些悔恨的重负,满足“再来一次”的重生愿望呢?生个孩子

2.谁都知道夺人欢心的法门,是赞扬人家的文章和子女

3.一个人所具的理想,并不是他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对他的期望。我们在别人的褒贬中筑成自己的理想

4.把理想自我交卸给子女,一方面不失为解决个人内心矛盾的出路,一方面也正合抚育作用的需要

5.在这种契洽关系中,才发生道德,而不单是利害了;在这里才有忠恕之道,才有社会,才有团体

6.文化的延续靠了世代之间的传递,社会为此曾把亲子关系密密地加上种种牵连。但是文化不只是棉续,还需不断地变化,于是加上的牵连又得用血泪来丝丝切断。亲子间的爱和憎,平行地存在,交替地显隐,正因为社会结构的本质中有着这条漏缝 《社会性的断乳》

1.战争的目的是结束战争,抚育的目的是结束抚育

2.抚育作用的基本目的是在养成和实现独立的社会分子去继替社会结构中的缺额

3.家庭里训练不出战士,嘴上衔着钥匙的成不了好汉

4.家庭是注定要破裂的。孩子总是要脱离父母独自成家的。所以社会得参加这破裂的过程,用社会的力量来抵消原有三角中反抗的力量 《社会继替》

1.人口的数目是依当时当地的额社会结构的需要而决定的

2.所以继替原则的规定其实是一种消极的保障,使社会秩序不致因社会分子的新陈代谢而趋于紊乱 《世代参差》

1亲方之所以成为子方前途的碍路石,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继替过程中用了代代相承的原则,而事实因退伍和入社的年龄相差太大,继替作用已成了世代交替的性质,两者的矛盾引起了亲子间心理上的情结 2.也许正因为这个社会成年太迟的原因,使亲属体系逐渐不适宜于作为社会继替的原则,于是在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过程中,社会继替至少亦不能不部分地脱离亲属原则了 《以多继少》

1.周代的分崩离析显明了继替过程如果适就亲属的繁衍,对于社会结构的完整是有害无益的

2.长子权的确立很可能发生于需要经验和领袖才干的事业中 《亲属扩展》

1.把父母的任务分散一部分给家庭之外的人去担负是事实所必须的

第二篇:乡土中国-费孝通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先生所著,这本书,不是对一个乡村的具体素描,而是提炼出一些中国基层社会的特具体系,这个体系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中的,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可以说,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创作。

第一部分,乡土本色。说乡下人“土气”,暂且不说这话的褒贬成分,就这个“土”字却是极好地说明了乡下人的特色。这个“土”基本意义指的是泥土,泥土是乡村人最珍贵最亲密的所在,他们依赖着泥土而生活,祖祖辈辈都向土地讨生活,这种与土地的联系深深根植在乡村人的血液中。农民的孩子,即使洗脚上田了,也舍弃不了这种向土地讨生活的传统。因为土地不能移动,所以种地的农民就像半身插入了土里,行动不得,一代一代地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下去。当然,就像一棵老树的种子会被风带到其他地方开始新的生命过程一般,这块土地上的后代,也会找到新的土地,开拓新的家族殖民地,而老祖辈就像老树一样,根扎在最初的那块土地上。

中国农民大多聚村而居,一是耕作的需要,如修水渠灌溉需要合作。二是安全的需要,人多易于保卫。三是家族繁衍的结果,兄弟继承祖上家业,一代代发展起来一个村落。这是为什么很多中国很多乡村村落都是整个村的人同一个姓氏,因为都是同一个宗族的。

由于人口流动率小,村落之间往来疏少,各自成一个相对孤立的社会圈子,所以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这种社会圈子,是一个充满熟悉人的社会,人们平素接触的都是从一出生就认识的人,就像我们的父母兄弟般。而这种熟悉,是从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里可以用《论语》里的一句话来概括“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感觉,“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因为这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从这种熟悉里面得到信任,这种信任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候的可靠性。这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根植于一块土地上不轻易迁移的乡村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里,从容地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就像母亲熟悉自己的孩子一般。

然而,现在我们的社会在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不再适用,乡土社会的风俗不能应付陌生人组成的现在社会。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第二部分,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看来,是“愚”的。那么,是什么标准来判定乡下人“愚”呢?哦,有人会说,乡下人进了城,看见汽车也不懂得怎么避让。那还真是冤枉了乡下人了。城里人如果到了乡下,想必也没多少人能认清五谷杂粮,估计连花生是长在土里的也会搞错。说乡下人“文盲”,这是“愚”。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者缺陷,那识字与否并不是愚不愚的标准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那一个人连学习的机会都没有,即使智力再高也学不到知识。教授的孩子有文字学习的环境,所以他们识字比乡下孩子要快,而乡下孩子因为在田野里跑惯了,抓鱼打鸟比城里孩子厉害多了,这样说来,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智力相比,就不能痛快的做出一个结论了。

那么说乡下人“愚”,显然不是说他们的智力不如人了,而是说他们的知识不及人了。不过,仔细分析,这个说法好像也不能说服人。城里人比乡下人多的,是在城里生活所需的知识,可乡下人在耕作上也比城里人懂行多了,而且,在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文字是本不是乡下生活必须的呢?

说到这里,就必须讨论一下文字的作用了。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因为人和人的接触在空间和时间中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借助一些记号来代话。文字是间接的说话,如果是能面对面直接说话,这种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常词不达意引起误会。文字能传情达意,但是不完全,因为我们所要传达的意思是和当时的外在环境相配合的,在异时异地去看,所传达的情意很难和当时当地要传达的情意一致。于是,我们利用文字时,讲究文法、艺术,以减少“文字”的走样。前文提过,乡下社会就

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Face to face group),人们对彼此熟悉到可以听声辨人。在这种直接无碍的往来中,我们为什么要舍弃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来进行交流呢?因此,乡土社会里不用文字是决不能说是“愚”的表现了。

甚至于,在“面对面社群”里,连语言也是不得与采用的交流工具。语言本就是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而象征就是我们赋予了意义的事物或动作,比如表情、肢体动作等,都是象征体系的原料。

当然,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而我们正在从乡土社会走向现代化社会,文字下乡是需提倡。只是,我们不能用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

第三部分,再论文字下乡。上一个部分,是从空间的角度讨论了文字的用处,那么从时间的阻隔上,文字又什么样的作用呢?所谓时间的阻隔,一是个体的今昔之隔,二是社会的时代之隔。

人区别于动物,在于他有学习的能力。记忆就是时间的桥梁,让学习打破个人今昔之隔,学会一套已有的方式并加以改造。于是,人的“当前”是靠记忆保留下来“过去”的累积。这里所谓的那套已有的方式,就是社会共同的经验的累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系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

乡土社会历世不移的结果,不仅人在熟悉的人中长大,也是在熟悉的地方长大。时间的悠久只能从谱系上反映出来,从每个人得到的经验来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无需积累,只是不断复制、保存。在这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大家都处在同一环境里面,走同一条道路,只是先后之差,经验只需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时间几乎没有阻隔。哪里还需要文字?

这样看来,中国的文字不是从基层上发生的,最初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因此,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第四部分,差序格局。这里需要说明两个概念,一个是团体格局,另一个就是差序格局。像西方国家,团体里面的个人都是平等的,正如他们宣扬的天赋人权,人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而且这种团体的关系非常有序,就像几根柴构成一把柴火,几把柴火组成一捆柴,几捆柴又能绑成一担柴火,从根、把、捆到担,每一根柴火都能找到自己的把、捆和担在哪里,团体之间可以非常清晰地分别出来。就算是在一个家庭里,都是平等的个人关系,子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而且当孩子长到成年时候,就得离开这个暂时的家,自己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家庭。而在中国乡土社会,每一个人都像一颗投入水中的石子,以自己为中心,通过荡出去的水波,由密至疏与周围的人联系着,从配偶、子女、父母、叔伯兄弟等亲属,到邻里乡亲朋友等,关系也由此逐渐变得疏远。每一个人的关系波纹,又与周围人的波纹发生着交叉,于是乡村社会里的一个关系网就形成了。这是一种富于伸缩性的关系网,随时随地都有一个“己”为中心,是一种自我主义,也是“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为大家可以牺牲族„„这是一个事实上的公式。在这种公式里,你如果说他私么?他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当他牺牲国家为他小团体谋利益,争权利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这是种差序的推进形式,把群己的界线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

第五部分,家族,男女有别。

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沉论”里曾说西洋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他称作亚普罗式的Apollonian,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Faustian。亚普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这两种文化观很可以用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这两种精神的差别也表现在两种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生活里。

家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这个家族不是我们常说那种族,那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大家族,而是以父系原则发展的单系亲属关系,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用男女有别的教化,使人们安于已存在的模式生活,将情感往同性组织发展,就不会发生男女之间激烈感情的发生,也就不会破坏稳定的社会关系了。那么这个社群就可以完成它的各种已分好工的事业。

第六部分,礼治秩序和无讼。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个礼指的是社会所共同认同的一种判断是非对错的行为规范。而维持这种礼的规范是传统,传统又是这个社会所积累的经验。那么,传统是如何维持礼治的呢?

因为传统经验,经过世世代代的验证,都是有效的,那么也就不必问理由了只照做即可。象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正因为如此,传统经过教化让人们有了敬畏之感,使人主动服膺,主动服礼。

在乡土社会里,传统规则是人们自小就熟悉,已经内化为自身的习惯的了,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在这种社会里,每个人知礼守礼是责任,社会也有责任教化人们守礼,正如“子不教,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因此,在乡土社会里,打官司是一件羞耻的事情,说明教化不够,更多的是带着教育性质的调解。

乡土社会是通过共同的道德公式来解决矛盾,原有的对于司法诉讼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代法制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所以从西洋那里搬来的法制诉讼制度在乡土社会难以推行,是情有可原的。

第七部分,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

两种社会状态,一种是社会冲突,一种是社会合作。横暴权力,就是在社会冲突后的情况下,胜利的在上握有权力,然后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支配在下的行动,这是一种冲突间歇的临时平衡状态,这是压迫性质的,有上下之别的。

同意权力,则是一种社会契约下的权力。因为社会分工的发生,每个人都必须和别人合作进行社会活动,于是,每个人的利益都与其他人的利益绑在一起。你是否努力工作,会影响别人的利益,别人是否努力工作也会影响你的利益,于是你监督干涉别人是你的权力,接受别人的监督干涉成了你的义务。那么用什么来保障大家都会遵守着一致同意的分工好好干活呢?于是,基于共同授予的权力就发生了,而这个权力的基础就是社会契约。

权力,之所以诱惑人,是因为它和经济利益相关。

在社会继替的过程中,会发生一种教化的权力,或是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因为乡土社会是个比较稳定的社会,传统基本不会改变,一代代传承下去,这种教化关系,在亲子之间最为明显,但并不囿于亲子关系之间。于是,乡土社会里的老人成了经验的最佳传授者,他们拥有强制年幼者的教化权力。

在激烈的社会变迁,是时候社会结构本身发生了变化,因为旧的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的环境,旧的社会结构下的传统经验不再有效,势必会让人们放弃这个旧的社会结构,旧的方法和工具,但是新的也需要发明,于是,出现了“文化英雄”,提出办法,组织新的实验,获得人们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随他的群众,于是就有了时势权力。

第八部分,血缘和地缘。一个人,似乎总是和自己的血缘脱不了关系,即使你在北京出生长大,可你的籍贯,总是要跟着你的爸爸填上江苏苏州。而地缘关系,就是你以一个外来人的身份在一个村落住了几年,如果没有从土地或者血缘上融入这个村落,你依然会被贴上外客的身份。但也正是因了这种地缘关系,使乡村的经济往来成了容易的事情。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实质上馈赠和贸易都要是有无相通,只在清算方式上有差别。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算清”的需要也增加了。

第三篇:乡土中国 费孝通

《乡土中国》一书描述了依赖土地而发展变化的一种社会现状,从中我们看到了很多中国乡村社会的真实写照。我们可以看到,乡村生活中,人们或许不知道法律规定到底是什么,但是人们仍然在和谐有序的生活,这或许可以归结于在这个小型社会中,无形中有着制约着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说这是传统,是一代代的行为规则延续,或许也可以说是常常与法律相对应的道德在无形中起着作用。费孝通老师用“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来描述这种群体,并且指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由此我们会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场景,而我们在看待这些现象的时候没有充分正确的认识,更多的时候我们把自己禁锢在所谓法律思维的框架中。也许这正是《乡土中国》这本书所给我们的警示和启迪意义!

正因为乡村社会的流动很少,因此可以说在很长时期内,乡土社会是个稳定的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乡村的面积有限,人口有限,人们公用的基础设施也有限,如水井,公路等,这使得人们日常接触变得频繁,这样的社会应该就是书中所说的“礼俗社会”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承继着先辈留下的宝贵经验,并在这个一定范围的组织体中传播。在遇到一些纠纷的时候,乡村社会中的人们习惯于告诉那些年长或者资格老的人,而实际上,这样的纠纷解决更彻底更有效,也许从这一点上也可以批驳那些说乡下人“土气”的人!

由此我们看到,在乡土社会中,有着法律所不及的行为准则,或许可以说,乡土社会中有自己的一套“法律”,这个“法律”往往是无形的,但它确实是存在的,是有效的!乡土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语言”,而这些正是那些说乡下人“愚”的人都不通晓的。

乡村社会的这种社会结构决定了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对于某些事的评判也会因人而异,而这种文化层次的差异并不能完全的说明乡村人的“自私”,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背叛乡村社会惯有的秩序准则,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背叛常常是控制在一定限度和范围的,不会对乡村的秩序造成大的破坏。这点可以从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和基础得到答案:因为人总是要在这个集体生活的,没有人希望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导致他在这个群体长时期的受到舆论压力。那么这种控制在一定范围被社会所允许的“私”也许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了。话又说来,试问我们那个人敢说自己一点私欲都没有呢?

乡村社会由个人的“私”,合并同类项,形成了所谓的“公”,或许也可以演化成我们所说的乡村社会存在着的无形的道德与规则!我们法律人热衷于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或许从中国现在城市与乡村的对比中得到诠释。乡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或许可以说没有法律,每个人内心的良心底线和舆论的影响规制和调整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乡村家族得以和睦延续。在城市生活中,强调法治的观念要强于乡村,人们在按照法律规范来调整行为生活,法律在本质上或许可以说是一堆被国家赋予权力的文字的组合。在城市生活中或许法律是优于道德或者说在二者冲突时至少法律是优先的,但在乡村社会中或许是相反的情形!同样是两个调整规范,同样起着相同的调整作用,因此从一定角度来说,二者都是相辅相成的,只是使用领域或者使用程度不同罢了。喻中教授所写的《乡土中国的司法图景》向我们很好的展示了现实情形,他在书中提到在乡村中如果切实的按照法律来裁决或许起不到如期的社会效果。我们必须承认,乡土社会是相对稳定,不易流动的,人们还是要回到所属的群体去生活,如果不很好的解决乡土社会所存在的纠纷,那么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当代人,或许下一代人都会受到牵连。如此,我们可以确信,在解决乡土社会存在的纠纷问题时,我们更应更多的考虑解决后的社会效果问题,如果只从法律出发,也许到达了形式上的正义,但这种结果或许是在阻隔乡村社会的秩序与和谐。而这一点往往被我们很多人所忽视!

由此,联系我们现实社会,当我们大力的倡导依法治国,大力普法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认真的思考,我们的依法到底是什么样的“法”?我们普法的对象到底该是什么样的人?

我们常常自持有知识而把自己自赋予所有活动的主体地位,我们深入到乡村去普法,去介绍国家的大政方针,而更多的我们忽略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乡土社会中的人真的需要这些吗?或者说我们的行动能够打动和动摇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和基础吗?乡村社会有着自己独特和合理的纠纷处理机制和行为模式,我们何必要用并不符合实际的知识来强加于她呢?或许说我们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我们普法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守法,那么是不是对于那些贪官,那些暴力执法的人员该让我们费费心去献身说法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的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

“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一定就文明、慈善、也可能很残酷。比如在印度丈夫死后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在缅甸有些地方完成成年礼要杀几个人回来等等。乡土社会安于重迁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经验是相当有用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很大的特点。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是配合现代政权而建立起来的。政府行政和法律力量结合成巩固的联盟,在农村实施着自己的计划,农民被迫进入了一个新型的“政治社会”。农民直接面对着法律,但法律却并不维护民众的利益,事实上,在司法机关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的“败类”人物,司法机构实际上成为一种包庇作恶的机构。拼接这有限的法律知识在乡间为非作歹的败类,不但得不到惩罚,反而受到现代法律秩序的保护。

“法治”,暗示着把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乡土的秩序嫁接到本土习俗上来。这也意味着,需要在中国传统礼治社会基础上,嫁接一个我们完全不熟悉的政治法律结构,但乡土社会的蜕变不能一日完成,民间的诉讼观念,传统的伦理道德,还根深蒂固的保留在思想和行为中,这和夕阳引进而来的法律经常格格不入,似的新型的法律制度根本无法有效地推行。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治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拼接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和现代社会有很大的不同,它是个礼治的社会,一种自动的秩序,是个“无为而治”的社会。国家权力所维持的法律规则,在乡土社会并不起主导作用,人们在自己的土地上生老病死,千百年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传统和习俗,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评判体系。漫长的时间积累下来许许多多的经验,人们形成了对事物评判的准则,也约定了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乡村的每个人在相应的位置上履行相应的职责。

乡土社会,自身的礼治秩序在外在强有力冲击之下,经受着前所未有的动荡和崩裂。然而,有效维护乡民利益的法治秩序并没有建立起来,内在信仰、道德的失范和外在政治强力的压榨相结合,乡土中国可能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危机,也承受着旁观者无法完全体会到的阵痛,这也成为所有认真思考中国问题的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严酷现实。

费孝通老先生虽然已经去世,可是他在书里提出的问题和他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见解依然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

熟人社会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一个概念,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

依费老的观点,建设法治的前提是陌生人社会的出现,但我却发现,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的熟人社会固然因经济变迁而解题,但却在某种程度上,以其它形式出现了“重构”

“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现实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在有些情况下,依法审判的结果往往并没有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案结事不了”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能忽视的是,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行为、形成社会秩序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世代相传、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它们见人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当中,并规范着人们的生活。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民俗习惯更为人们所依归。可以想见的是,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也就有了相对合理的解释。因此,在审判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承载社情民意的民俗习惯的实际运用。只有这样才能体察和体现社情民意,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司法为民。

第四篇:费孝通《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经典摘要

序:《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一部贯穿古今中外的经典之作,这部著作流露出作者渊博的知识与高尚的人格魅力。

10页: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

由;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18页:所谓学就是在出生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27页: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结构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

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性的社会圈子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30页: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

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关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42页: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

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局中养成的性格。44页: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46页: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

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

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54页: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

教化,而不是折狱。

58页:法治秩序的建立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还得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生了。

74页: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

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却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中国社会所缺的。

77页: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惶恐、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

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

84页: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累计出来的经验,思想

只有保留这些这些经验多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运。

106页:社会知识的传递对于个人的生活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人不能

个别地向自然去争取生存,而得在人群里谋生活。一个没有学得这一套行为方式的人,和生理上有欠缺一样,不能得到健全的生活;他也就没有能力为人类种族绵续尽力的机会。125页: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

127页:婚姻的目的是确定社会性的父亲,对于生物性的父亲的确定,倒还属于次要,事实上父与子的生物关系的要求确定本身是一种社会的规定。

140页: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191页:权利是社会控制个人的力量,它发生在人类本性和集体生活的不相谋和处,生物和社会的矛盾场合下。

217页:家庭里训练不出战士,嘴上衔着银匙的成不了好汉。

265页:生活内容的增加,文化水准的提高,把抚育作用拖到了家庭的范围。

第五篇: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接下来小编搜集了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都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在《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仅十四篇文章,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这一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篇二: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韩寒的有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有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篇三: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 “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舆论则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篇四: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好处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持续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正因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联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能够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齐,女的和女的在一齐,孩子们又在一齐,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正因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一样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联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构成了一个个关联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但是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应对教化持续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构成了国人心口不

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篇五: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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