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展望“十二五”,我市财政改革发展有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但也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市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新阶段的新特征,更加科学地谋划发展,更加有效地破解难题,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全市财政事业。
“十二五”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这一主题,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着力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支持推进“三重一大”,着力支持城乡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以赴推动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小康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城市、生态和社会“四大转型”,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收支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努力开创我市财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崭新局面。
“十二五”全市财政工作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到2015年,达到50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20%左右,到2015年达到750亿元。要顺利实现这一战略性发展目标,全市财政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更加注重抓好增收节支。要把增收节支摆在重要位置,始终抓紧、抓实。既要千方百计抓增收,做到应收尽收,又要积极主动落实支持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涵养培植税源。既要切实保障运转等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大力压减一般公用经费,确保收支预算平衡。——更加注重发挥调控作用。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创新工作、支持发展;积极发挥调控作用,整合资金、完善政策,支持“三重一大”项目建设,支持经济、城市、生态和社会四大转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把改善民生民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投入,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发展带来的新变化。
——更加注重财政改革创新。要把改革创新作为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更加深入地推进财政体制、财政管理、财政监督等各项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绩效。要改善资金使用方式,扩大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争取“少花钱、多办事”。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乡政府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全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招商引资为动力,以民营经济为基础,以集镇建设为载体,以富民兴乡为根本,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123工程”建设,着力创建“五个贯塘”,即“发展贯塘、平安贯塘、畅通贯塘、宜居贯塘、美丽贯塘”,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贯塘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主要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经济为重,着力打造“123”工程。充分发挥我乡区位、人力和资源优势,抢抓机遇,积极打造“一个枢纽”、“两个市场”、“三个示范区”三大工程,即结合潭衡西高速公路互通口开通为契机,科学规划省道314线沿线区域发展,发挥枢纽作用;全力推进岳北建材大市场、鑫塘物流大市场开发建设,将之打造成为辐射后山片及周边县乡的新型建材产业基地和物资流通基地;创建“新塘、板仓、五星”三个示范区,按功能形成板块特色经济,发挥工业集聚效应,全力推进贯塘工业小区建设。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更多企业落户贯塘。
(二)坚持农业为根,实现富民强乡新突破。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大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整合米业资源,对田源米业、大丰米业、迎龙米业等三大优质米加工厂进行提质增量;按照“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大力扶持迎丰、晓冲、腾飞等苗木基地,力争把贯塘建设成为衡山最大的苗木基地;利用贯塘茶场改制机会,整合贯塘茶业资源,重塑岳北大白茶这一优质品牌;以朝阳金银花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做强朝阳金银花产业,精心打造金银花之乡;以枫林药材种植基地为起点,做大药材种植加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建设,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力度,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三)坚持旅游旺乡,努力打造四大品牌。依托我乡背靠南岳衡山景区,身处曾国藩、唐群英故居要道,自身历史底蕴深厚的优势,对接南岳旅游经济,着力打好四张牌。打造青陶牌。做好古窑址的恢复性开发,生产青陶系列旅游纪念品,吸引游客参与青陶制作过程,体验青陶工艺独特魅力;打造名人牌。开发清朝中兴第一名臣曾国藩训练水军遗址——军台滩,修复原岳北农工会秘书长、红军师长李实行故居;打造生态牌。挖掘贯塘绿色生态茶园资源,继续办好贯塘“采茶节”,大力开发生态体验游;打造休闲牌。大力开发“乡村俱乐部”、“开心农场”、“农家乐”等休闲项目。
(四)坚持建设为源,树立集镇农村新面貌。抓好生态文明集镇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镇规划,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集镇主干道美化、绿化、亮化,提升集镇品位。切实改善村容村貌,重点治理影响村容村貌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非法乱占乱建行为,营造优美环境,提升对外形象。
(五)坚持民生为本,谱写社会和谐新篇章。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扶贫帮困力度,落实好五保户、低保户各项政策。加快乡村医疗卫生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服务态度,解决群众治病难的问题。大力推进乡村公路建设,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抓好教育与卫生事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六)坚持统筹为要,构建和谐稳定新局面。抓好抓实计生工作,促进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畅通信访渠道,推行干部下访制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稳控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机制,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交通整治力度,对损毁严重的村级道路进行维修,改善道路出行环境。
(七)坚持民意为先,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换届年坚持工作早部署、财务早清理、问题早排除,积极做好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循换届选举工作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有组织有步骤地平稳顺利进行;抓好新一届村干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做到换届选举和活动开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八)坚持服务为基,打造勤政务实新形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为民做事、务实成事、团结共事、廉洁干事,全力打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政府。一是解放思想激活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放开思想谋事、敢于放开手脚干事、能于敞开胸襟成事。二是沉下身子抓落实。要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我们必须身子沉下去,重心往下移。坚持深入群众解民忧、帮民富,扎扎实实把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的事情办好。三是惩防并举保清廉。加强廉政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做到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家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倡导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最大限度把资金用于促发展、保民生上,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展望“十二五”,我市财政改革发展有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但也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市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新阶段的新特征,更加科学地谋划发展,更加有效地破解难题,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全市财政事业。
“十二五”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这一主题,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着力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支持推进“三重一大”,着力支持城乡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以赴推动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小康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城市、生态和社会“四大转型”,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收支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努力开创我市财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崭新局面。
“十二五”全市财政工作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到2015年,达到50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20%左右,到2015年达到750亿元。要顺利实现这一战略性发展目标,全市财政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更加注重抓好增收节支。要把增收节支摆在重要位置,始终抓紧、抓实。既要千方百计抓增收,做到应收尽收,又要积极主动落实支持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涵养培植税源。既要切实保障运转等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大力压减一般公用经费,确保收支预算平衡。——更加注重发挥调控作用。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创新工作、支持发展;积极发挥调控作用,整合资金、完善政策,支持“三重一大”项目建设,支持经济、城市、生态和社会四大转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把改善民生民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投入,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发展带来的新变化。
——更加注重财政改革创新。要把改革创新作为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更加深入地推进财政体制、财政管理、财政监督等各项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绩效。要改善资金使用方式,扩大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争取“少花钱、多办事”。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2014年市公安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和公安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引领,以“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站岗放哨,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为总要求,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主动警务、民意主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紧紧围绕平安杭州、法治杭州、过硬杭州公安队伍“三大建设”,以克难攻坚的新实绩、科学发展的新成效开创杭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局面。重点抓好6个方面: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持续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及时有效防范打击犯罪,确保杭州始终是全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三是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防范有力、应急有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四是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确保杭州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五是大力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公安行政服务举措,使公安服务更优质、群众更满意。六是围绕“杭州公安队伍始终是人民群众公认的一流公安队伍”的目标,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更加突出理想信念和职业良知培养,更加突出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更加突出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培养,坚持不懈推进“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现代杭州公安队伍建设。
第二篇:“十一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及全市财政工作要点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十一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feisuxs,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feisuxs以推动全民创业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实现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7,到2010年达到61亿元,比2005年
翻一番以上(其中财政总收入超5亿元的县2个,超4亿元的县2个,超3亿元的县5个);努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依法治税、依法理财能力;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分配有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职能健全的较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为建设“三个吉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2006年全市财政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财政工作目标:实现财政总收入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并按照公共财政政策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为实现2006年财政工作目标,今年财政工作要在五个方面找准“着力点”:
(一)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加大培植财源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用财政贴息、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杠杆方式,重点支持高新(工业)园区、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和纳税大户,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力,提高对财政的贡献率。同时,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通过改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来吸引外商投资,鼓励全民创业,实现“经济总量增加、社会效益增进、投资客商增利、各级财政增收”的多赢局面。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加大对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和稽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在改进征管模式和深化征管措施上下功夫,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制度,逐步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研究规范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三是通过多种财政政策手段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尤其是通过调整和规范收入分配促进消费增长,发挥消费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拉动作用。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完善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和财政统发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二是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主要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努力增加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到位,尽快完成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促进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继续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三是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以推进农村“五通一气”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三项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投入,促进农村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三)着力完善机制体制,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四项改革。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采取“一统编、两审核”的编审方式以及“二上二下”编制程序,实行预算编审分离,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市本级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和直接支付范围,并积极指导县(市、区)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推进政府采购“市县联动”工作,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完善“收支两条线”改革,重点是建立非税收入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完善收入缴库和银行结算办法。二是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改革。总结试点经验,借鉴先进做法,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改革。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综合改革,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着力抓好财政监督,提高“为公理财”能力。一是加强财政收入检查。继续深入探索建立财政收入监督保障机制,特别是非税收入监督保障机制,今年要组织对市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促进非税收入的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政支出检查。加大对支农、教育、科技、政法补助、促进就业及城建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及专项检查,在高度重视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监督的同时,搞好资金的有效性监督,实现专项资金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三是有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选择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单位进行检查,并有重点地对检查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按照打造诚信会计的要求,提出改进建议措施。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开展“读、写、听、讲”学习活动,创新学习方式,全力营造人人学习、终身学习、全面发展的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二是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行“两为两爱”和“八项服务承诺”活动,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
第三篇:“十二五”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XXX总公司
“十二五”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为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推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我公司十二五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干部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伤亡事故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民爆行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各项具体工作,到2015年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职业病事故的安全目标。
二、发展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
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着力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把自主创新作为行业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民爆产品和工程爆破等关键和前沿技术的研发,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坚持两型发展。推行绿色低碳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自然环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实现民爆行业的和谐发展。
三、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和手段创新
研究和制定治本之策,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安全投入、培训教育、安全文化等着手,认真解决制约、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有关要求,按照《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有关规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已经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或明确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4、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止反复,提高整治效果。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使公司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大安全投入
确保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公司发展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科技研究、事故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的投入。
2、广泛开展与周边企业和同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周边企业和同行业间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展新的合作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宽与先进企业的交流渠道,加强信息交流,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在十二五期间里,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求实的态度,居安思危,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扎实工作,以认真负责的责任心,干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以安全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第四篇:十二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
“十二五”以来检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十二五”以来的计财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费保障基本情况
1、“十二五”时期经费收入、支出总量与变化情况 收入:“十二五”期间总收入12万元。其中2011年1万元、2012年3万元、2013年4万元、2014年4万元。
支出:“十二五”期间总支出4万元,其中2011年4万元、2012年4万元、2013年4万元、2014年4万元。
变化情况(如图):
2、与同期主要业务工作增幅相比变化情况
2011年办理各类案件2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1件,审查逮捕1件,审查起诉1件,民事行政案件1件,控告申诉案件1件,申诉类案件1件。
2012年办理各类案件3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1件,审查逮捕1件,审查起诉1件,民事行政案件1件,控告申诉案件1件,申诉类案件1件。
2013年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件,审查逮捕?件,审查起诉?件,民事行政案件?件,控告申诉案件件,申诉类案件件。
2014年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件,审查逮捕件,审查起诉件,民事行政案件件,控告申诉案件件,申诉类案件件,纠正监管改造违法次。
3、在本地区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情况。
2011年我院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2012年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2012年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2014年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
4、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到位情况
“十二五”以来,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其中装备费万元,占到总数的,已全部拨付到位,并专款专用。
5、原有县级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情况,目前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际情况。
我院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二、财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与科技装备建设情况
1、自《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检察业务开支范围,在2014年初,我们根据《暂行办法》调整了科目设置,将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费收支分开,调整后的支出明细和检察财务报表基本一致,但存在的的问题是在年底的财政报表中的支出明细不能完全在决算表中体现。
2、强化预算观念,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确保项目齐全、重点突出,坚决防止出现“上补下抵”、“上进下退”。逐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提高预决算的符合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3、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清查出的待报废资产,按照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后进行核销。明确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健全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避免浪费和闲置,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我院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都经过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5、2011年以来,新增设备数量件,投入经费万元。
三、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八项规定以来,我们又制定修改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品购置及管理办法等。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一般性经费开支,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严格出差公务报账审核,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资产配置程序,杜绝闲置浪费。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
将计财人员培训纳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着力改善计财装备队伍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政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服务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第五篇:“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结合国际税收发展新趋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以《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为基础,以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制定本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纳税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指导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科学开展。
一、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时期,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纳税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坚持把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作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和纳税服务意识日益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专门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纳税服务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税法宣传不断细化,纳税咨询日益加强,办税服务日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切实强化,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十一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时代发展提出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是纳税服务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新任务;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对运用税收手段支持我国企业参与经济全球性竞争提出了新考验;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对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改善民生提出了新要求。随着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发展,信息技术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得到广泛深入的应用;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纳税服务需求日益拓展;税务干部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纳税服务理念的真正树立需要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纳税服务工作的对象、手段、主体将呈现新的特点,对税务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纳税服务事业发展新局面提出了新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必须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使“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3.“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全面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4.“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服务。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基本的税收法律关系,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满足正当需求。认真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把握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更多地从纳税人角度考虑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及时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坚持公正透明。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公平对待所有纳税人,按照公开为常态和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发布政务信息,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和谐税收环境。
——坚持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建设统一、高效、安全的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网络服务。
——坚持经济效能。科学统筹规划,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服务效益,为纳
税人提供操作简便、程序简化、成本节省的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5.“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
到2015年末,基本形成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保障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
——纳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税法更加透明,常态化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逐步形成,正当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
——纳税服务平台规范统一。总局、省局两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建成,热线接通率持续提升,咨询及时回复率力争达到95%以上;网上办税服务厅基本建成,纳税人足不出户可以办理主要涉税事宜。
——国税局地税局合作有效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实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进行税法宣传、联合实施涉税中介监管,积极推进共建办税服务厅、共同办理涉税事项,积极提倡国税局、地税局在适合的行业实现联合评估和稽查、联合推进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
——纳税服务体制机制有效形成。有效发挥纳税服务职能作用的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的制度建设日益完善,支撑纳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资源配置持续优化,促进纳税服务绩效提升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
三、创新理论体系建设,指导纳税服务实践
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理论成果,结合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实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理论体系。
6.确立纳税服务理论框架。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以和谐税收理论为核心,以纳税人需求理论和税法遵从理论为支撑的现代纳税服务理论框架。明确纳税服务理论在我国税收管理理论中的定位,为税务部门服务职能的界定、服务方法的选择和服务工作目标的确立提供理论依据。
7.丰富纳税服务理论内涵。深化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重点的和谐税收理论研究,科学定位纳税人需求理论和税法遵从理论的辩证关系。拓展纳税人需求理论,着力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响应机制研究;拓展税法遵从理论,重点加强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方法论研究。
8.推进纳税服务理论实践。以和谐税收理论指导纳税服务工作实践,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强化全员全程纳税服务意识,科学分析我国纳税人需求层次和遵从状况,探索实施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合理调配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在满足纳税人需求和促进纳税人遵从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完善纳税服务业务规程,强化纳税服务工作行政问责,推动纳税服务制度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制度在内的层次分明、科学严密的纳税服务制度体系。
9.积极推动完善纳税服务相关法律。在税收相关法律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确立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基本原则,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探索建立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推动在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技术及相关制度建设,确定纳税人涉税电子信息的法律效力。
10.科学编制纳税服务业务规程。梳理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确立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职责和要求,编制岗责明晰、程序规范、操作标准的纳税服务业务规程。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突出纳税人关系管理,将纳税服务业务标准融入税收工作每个环节。
11.完善纳税服务单项工作制度。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完善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制度为重点的纳税服务单项制度,健全纳税服务协作机制,全面建立纳税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
12.推行纳税服务行政问责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要求,落实纳税服务职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行政问责制度。
13.推进纳税服务制度创新。建设全国性制度创新交流平台,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定期总结和交流经验。强化纳税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反馈,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制度。
五、加快平台体系建设,拓宽纳税服务渠道
按照标准统一、功能整合、运转协调的要求打造纳税服务平台,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渠道保障。
14.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在内外识别、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等方面实现全国统一。加强办税服务厅运行管理,科学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依据办税服务工作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和数量;稳步推进国税局与地税局共享实体办税服务厅、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大厅、互相委托代征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税;积极推行全职能窗口,加快推进预制推送服务和自助办税,逐步扩大同城(域)通办业务范围;逐步把办税服务厅从侧重办税服务转型为集办税服务、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基础管理、权益保护以及征纳沟通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实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场所。
15.建设规范化税务网站群。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建设标准,以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以省税务局网站为主体,建设基本功能健全、视觉风格统一的税务网站群。以省税务局网站为依托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宣传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基本服务功能,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拓展网络发票开具、国税局和地税局业务一网通办等功能。
16.建设专业化纳税服务热线。加快省级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推进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建。按照全国统一、两级集中、远程坐席模式,积极推进国家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丰富完善其服务功能,形成总局统筹协调、省局集中受理为主、税收知识库有效支撑的热线咨询工作格局。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短信、面对面咨询服务需求,建立咨询服务需求收集、分析、响应机制。
17.推进品牌化纳税服务建设。推进办税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的资源整合,实现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形象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的纳税服务品牌形象,打造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品牌,强化纳税服务品牌宣传,发挥纳税服务品牌的外在传导效应和内在激励效应,以良好品牌形象塑造和维护新型税务形象,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通过信息共享、功能互补等手段在各渠道间进行工作量平衡调控,合理引导纳税人选择最优渠道实现服务需求,努力实现各渠道成本效益最优化。
六、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税法透明度
规范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渠道,注重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税收权利和义务。
18.规范税法宣传内容。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实现税法宣传内容的准确权威、更新及时、口径统一、指向明确。根据纳税人对宣传内容的需求,突出政策解读、热点难点、办税流程、典型案例、纳税人权益等宣传。对重要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实行规范性文件与宣传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
19.优化税法宣传渠道。发挥互联网易于检索、信息量大的优势,加强互联网宣传;发挥手机信息易于传播、受众明确的优势,加强移动通讯宣传;发挥面对面宣传易于沟通、生动直观的特点,加强培训辅导宣传;发挥税收宣传月影响面大、关注度高的优势,加强集中
式宣传;发挥多渠道组合传播效用,加强立体式宣传。
20.注重分类税法宣传。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针对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税法宣传。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指导编写国民教育纳税宣传辅导教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针对特定纳税人的个性需求,开展税法宣传推送和订制服务。
七、规范纳税咨询,推进专业化咨询服务
通过多种咨询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准确高效的咨询解答,帮助纳税人更准确地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
21.提供多种选择。通过电话、网站、信函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远程咨询选择。通过设置咨询辅导场所,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咨询和集中解答。整合咨询服务资源,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业化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选择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2.完善咨询知识库。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权威实用的原则,完善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按照谁发文、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建立知识库分级维护机制。
23.规范咨询运作。完善全国统一的咨询管理办法,建立纳税咨询受理、转办、答复、公开和维护机制。按照定期收集、准确分析、及时反馈的原则,主动推送咨询信息以改进管理措施。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逐步缩短回复时限。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和税收业务专家坐席,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和权威的解答。
八、优化办税服务,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拓展多元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丰富服务内容,帮助纳税人更便捷高效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4.拓展多元办税。健全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短信办税、邮寄办税等多种办税方式。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基础上,不断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加快推进网上办税,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办理主要涉税事宜。制定全国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标准,适时推广标准化的纳税申报软件。全面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积极推进场所出具、邮寄投递、网上开具等多种方式的缴税凭证开具工作。
25.优化办税业务流程。进一步清理办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重复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前移审批事项,逐步从事前审批转为备案并事后核查,合并办理不同税收业务流程中的调查、检查等事项,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办税流程统一。完善办税业务流程内控机制,健全新增办税流程联合发文制度,建立办税业务流程外部监控评议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和控管。推行办税成本测算标准模型(SCM),及时评估办税流程的合理性,为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提供依据。
26.精简涉税资料。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重复报送的各类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统一涉税表证单书种类和式样。完善纳税人一户式税收档案资料电子化管理,建立纳税人基本信息库,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涉税信息共享。探索研究实行综合纳税申报表。积极推进无纸化办税,在电子资料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27.丰富服务内容。全面落实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根据纳税人的规模、特点及不同需求,完善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措施,积极开展个性化办税服务。
九、强化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通过健全征纳沟通机制、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争议化解机制、完善国际磋商协调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28.健全征纳沟通机制。在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中注意维护纳税人权益,逐步实现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出台前的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制度,注重做好税法执行中的意见反馈评估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税法透明度。
持续推进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推动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牵头、税务机关提供支持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建设,积极响应纳税人集中提出的正当需求。强化需求分析工作,提高需求分析的专业化程度,对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29.强化税收风险防范机制。通过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与事项,健全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异议的处理机制。强化对涉税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服务质效监控,主动防范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可能造成的风险,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切实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引导社会对税法的普遍遵从。
30.建立税收争议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积极应诉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认真履行法院依法做出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保证纳税人受到的损失依法获得赔偿。
31.完善国际磋商协调机制。按照我国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际税务磋商协调机制,提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跨国税收争议的效率,切实维护和保障我国政府和纳税人的国际税收权益。积极稳妥地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促进跨国投资发展。
十、完善信用管理,引导纳税遵从
通过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提高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
32.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完善纳税信用分类指标体系,优化评定等级标准,细化评定等级类别,建立信用信息库,依托信息技术实现纳税信用的自动生成、客观评价和动态管理。
33.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级别,合理调配资源,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健全信用激励措施,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
十一、开展社会协作,拓展纳税服务资源
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加强与社会组织协作,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和社会组织的服务优势与杠杆作用。
34.发挥涉税中介作用。坚持鼓励、引导、培育和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优化涉税中介机构执业环境,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大力发展涉税中介专业服务。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能力;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评估监管,严禁指定或强制税务代理;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推进执业质量评估监控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注册税务师行业联合兼并,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发挥以注册税务师行业为主的涉税中介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5.加强社会组织协作。加强与财政、公安、工商、银行以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支持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志愿者税收知识辅导培训,为志愿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创造条件。与咨询、科研等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满意度测评、需求调查和纳税服务课题研究等工作。
十二、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增强服务执行能力
依托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化的组织机构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3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纳税服务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纳税服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协调解决纳税服务全局性问题,统筹部署纳税服务重大工作,督促检查服务措施执行情
况。
37.完善机构设置。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完善纳税服务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按照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与纳税服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确立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专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
38.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纳税服务教育培训,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着力点,根据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岗位需求实行分级分类培训,突出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咨询人员培训。系统编写纳税服务业务教材,加强纳税服务专业化人才培养,按照提高能力素质、激发活力动力原则,以建立健全总局、省局两级纳税服务专业人才库为依托,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和激励力度,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纳税服务人才队伍,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
39.加强经费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纳税服务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需求变化,适时优化投放结构,在优先保障为大多数纳税人提供普遍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满足纳税人迫切需求的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持续保障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基础工程建设,大力支持纳税服务工作创新,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十三、加强考评体系建设,促进服务效能提高
通过完善优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面推进绩效考评,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为税务机关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提供监督保障。
40.完善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合理、普遍适用的原则,完善税务机关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逐步完善纳税服务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在税务机关业务考核中的比重。
41.开展绩效考评。按照内外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税务机关服务绩效考核,客观评价内部纳税服务绩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面掌握外部满意度评价;开展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测算,准确评估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
42.坚持持续改进。按照协调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比通报制度,加强对绩效考评结果的沟通反馈和综合分析,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对制约纳税服务质效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优化和改善,建立绩效考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绩效考评的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