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



第一篇: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的治理

——基于法律、社会、伦理视角

王舒

内容摘要: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正确处理新时期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人性化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医疗活动顺利开展,而且对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分析中国医患关系的现状的基础上,从法律、社会和伦理三个不同的视角提出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医患关系; 法律依据; 伦理诉求; 社会制度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人民群众是基本元素,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重要前提。正如医疗卫生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Sen.Amartya所说:“健康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福利之一,离开了医疗可及性及公平性,公民的生活满意度就会下降,容易成为对社会的不满者”。如果医患之间没有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这无疑将会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及现状

(一)医患关系的概念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两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东西是医师与病员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患者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特指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医学行为科学(包括医学社会学、医学心理学)一般就是从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方和患方的关系,即“医”是指医务人员,除了医生外,还应该包括护士、医技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等;“患”也不仅仅指病人,还包括与患者有关联的亲属、监护人、单位组织代表等。

(二)医患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许多医院实行开放式管理,建立医患沟通监督机制,保证医疗信息畅通,在这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据中国医院协会2005年的相关调查显示: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的医患纠纷中,要求赔偿的有100例左右,到法院诉讼的有20~30例,赔偿的数额三级甲等医院一年一般在100万元左右;此外,全国有73.33%的医院都曾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使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护人员的现象;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治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情况;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医院内摆设花圈、烧纸和设置灵堂的不和谐事件。医患纠纷的频频发生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既扰乱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又使医患关系更为对立,医患纠纷使医患双方的关系更为紧张。

二、医患纠纷原因分析

现阶段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投入不足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1、政府投入不足。

世界银行11月4日发布的最新《中国经济季报》指出,中国财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投入占GDP的1.2%;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政府对医院的投入和补偿不到位,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知识价值、风险价值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得不到合理的回报,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为了医院的发展和壮大,医院管理者必然会采取一些经营措施。另外,我国卫生资源配置和机构不合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国有医院卫生法规不健全,即使有法规,也执行不力,医疗投诉不健全,不完善。

2、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全民医疗保险体制不健全,社保、医保覆盖面有限医疗保障覆盖面小,大部分人民群众没有医疗保障,有社保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明显增高,农民医药费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不足50%,因此医疗费用的支出与期望疗效不相符合。

(二)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

1、医院的管理水平不高。

医院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单位,在医患关系上,医院处于主导的地位。在我院接待的医疗投诉发现。对医务工作者服务态度不满意的最多,占60%左右,其次是诊疗技术水平,诊疗结果,医疗费用等问题。

2、医患沟通不够。

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漠,医患关系角色错位,医患沟通缺位,医务人员对病人缺少耐心,缺少人文关怀是医患纠纷中突出的一个问题。医院服务对象是患者,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不够,特别是年轻医务人员普遍缺乏人文知识和沟通技巧,不会沟通也不善于沟通,解释工作常常不到位造成无效沟通。“冷”、“硬”、“顶”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医患矛盾。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有统计表明:在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由于医患沟通不够,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的纠纷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

3、医务人员素质不高。

医疗工作是一个高科技、高风险职业,医学科学迅猛发展,有些年轻医务人员对此认识不足,不注意知识的更新与累积,医务人员中有一部分业务不过硬,技术不精通,确实因为诊疗工作过错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医务医德医风存在问题,重报酬,轻奉献,重实惠,轻责任。对病人缺少同情心,医药采购和处方上的不正之风,加大了病人的经济负担。

(三)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对医学的期望值过高

1、患者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患者及其家属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在遇到权益受损时,会主动采取各种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对医学的期望值过高。

人们的健康意识增强,随着生活水平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对疾病和诊疗更加重视。而病人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不理解。对疾病本身可能的并发症,对实行抢救措施可能发生的某些不良后果以及对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医疗意外等不能客观认识,因而不能正确对待医学的无奈。

除以上原因外,公共媒体对医患关系的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有些公共媒体缺乏观察、公正立场、过分炒作,使社会公众、病人或家属缺乏对医务人员的理解,甚至造成误解,扭曲了广大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解析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法律视角——医患关系的法律依据

首先,医患关系本质上应是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医患主体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虽然医患之间在医疗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这不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为医疗行业属于特殊性技术服务行业,需要患者的积极配合,且患者在达到恢复健康目的治疗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对医务人员的依赖,使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完全对应,但这不能作为否定医患关系法律上平等性的理由。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的意思表示是自愿的。这种自愿原则贯穿于医患关系全过程。医疗机构的自愿性表现为其自主开展和选择医疗服务项目,在其权限范围内自主地决定患者医疗费用的减免,自主真实地表达自己提供医疗服务的意愿,而患者也有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由,根据医院的情况有决定是否治疗的权利。

其次,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一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医患关系的契约性特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医患合同的订立过程一般认为患者前往医疗机构挂号就诊,医疗机构接受患者挂号就诊,因而确立合同关系。把医疗机构开列的服务项目并表明挂号费的行为视为要约,而将患者方挂号的行为视为承诺,比较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就在客观上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完整确定。另一方面,医患关系还具有非契约性特征。医师和患者之间的医疗关系,主要表现为契约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又表现出非契约性的特征,这种非契约性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医生的强制诊疗义务和患者的强制治疗义务,还有医患之间所具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医疗契约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契约,其中不仅包括委任关系,而且还包括买卖、租赁、雇佣、赠与等关系,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加以规定。一般来说在门诊医疗活动中,医疗契约主要表现为委任和买卖契约的混合。委任是患者方将医疗事务(包括诊断、处方、手术、调剂、护理、检验、康复等事务)交与医方处理;买卖契约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药品交易行为。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契约,是委任、买卖、租赁与雇佣契约的混合。

(二)社会视角——医患关系的制度完善

1、建立医疗告知制度,增进医患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要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坚持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做到让患者对诊疗收费、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自己的经治医生五个明白;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进而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五个放心。

2、尽快制定出医疗改革方案,界定国家、社会、个人在医疗中所需承担的成本,严格规范医生、医院的医疗行为,国家应该通过财政补贴,建立公立非盈利医院,这是解决医患冲突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两位数字增长,可是国家对医疗投入,特别是对农村医疗投入偏低,而医疗的市场化进一步提高了民众的医疗成本,一增一减,就出现看病难、药费贵、医疗寻租等问题,民众淤积的情绪必然爆发,医闹就是这种情绪淤积的结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全社会利益分配入手,国家加大投资,改革医疗利益分配机制,达到合理的利益均衡,这样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医患双方的对立。

3、建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其实国内外都存在大量医患冲突。例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总共800位骨科医生,就有400位曾经被患者提起过民事诉讼。但美国人不会选择医闹,原因就是美国的非诉讼医疗纠纷救济机制在发挥着公正、高效的作用,保证70%的医疗纠纷在诉讼前解决。当前,不少患者家属对当前卫生主管部门主导下的医疗事故鉴定体制的公正性缺乏信任。因此,社会各方认可的独立于医患之外的第三方,才能使双方信服。建立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是一种比较现实有效的解决方式。在具体操作时,将涉及医疗赔偿的纠纷案例交给调解中心解决,对于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再由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出面提供法律帮助,寻求法律解决。

(三)伦理视角——医患关系的根本诉求

1、敬重生命

从伦理维度看,改善医患关系的根本诉求根本说来就是敬重生命,尊重生命本身。对于医务人员来讲,敬重生命意味着对个性的尊重,意味着每一个患者及其家属都是平等的,他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们都是需要帮助的人;而医生,只是怀着一颗对生命的无限敬重的情怀,去减轻另一个生命个体的病痛。

在敬重生命的前提下,医生首先得尊重病人的自主权。有行为能力和自由意志的人都是有理性的人,也是法律意义上有严格权利的人。因此,在涉及个人的问题,由其个人作出决定并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其次,医生应该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或知情选择权。这就要求医生把真实的情况和信息告知病人。为了维护病人利益及尊重他们的自主权,在有关治疗方案上医生有义务取得他们的知情同意。最后,医生应该尊重病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关于身体的信息,病人的病情信息、基因结构信息等,都属于个人的极度的私密信息。在这方面,病人是弱者。为了治病,病人没有办法不提供这些信息,但是医生有责任保守这些信息秘密,尊重其权利。

2、重塑道德

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医患关系基本上是一种关注他人的伦理关系,一种信托关系,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关系:病人给多少钱,医生提供多少服务。医务人员受到病人信任,并接受病人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托付给他们。因此,医生必须能够充分地理解病人的利益所在,并在此基础上,首要关心的是保护和促进病人的利益,减轻病人的病痛,而不是自己的收入。为了维护这种信托关系,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首先是要将自己的关注和注意力从自己、自己的利益转移开,转向病人利益;其次,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还要采取行动保护和促进病人的利益。促使他们(她们)将注意力转向病人的是“克己”和“利人”这两个美德,促使他们(她们)保护和促进病人的利益,并且推动其不断这样去做的美德是“同情”。

3、人性化治疗

第一,转变观念,以人为本。人性化的医疗要求医疗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具体来讲,就是从过去以疾病为中心的医疗模式,向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整体医疗模式转变,即从患者的利益和需求出发,在关注患者病痛的同时,更加注重患者的心理感受,给予患者人性化关爱,对患者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努力做到让患者满意。但是这势必提高了对医疗人员的要求。

第二,加强情感沟通,换位思考。如前文所述,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之间缺乏沟通、信任和理解。人性化的医疗要求医疗人员与患者除了进行一般治疗性的沟通外还要情感沟通,关注他们的真实感受,给患者除治疗外更多心灵的关爱和慰藉。情感沟通可以赢得患者的信任和理解,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度,改善医患关系。

第三,尊重患者人格,珍视生命。人性化医疗要求医疗人员充分尊重患者人格和尊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鉴于当前因患者隐私权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医务人员要主动改变传统的医疗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升职业道德,加强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减少医患纠纷。医院应当就患者诊疗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制定详尽的内部工作规则,同时加大行政处法力度,使患者隐私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四,服务措施人性化。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起主导作用,所以医疗机构采取了哪些服务措施,为患者办了哪些实事代表着改善医患关系的诚意。

综上所述,正确处理新时期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人性化医患关系,促进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它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快中国经济建设的进程,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医患难与共关系,不仅需要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周宏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患矛盾及对策浅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4(9).[2] 刘琳,汪伟.医患矛盾突出的背后[J].医药产业资讯,2005(2).[3] 明廷强,邢鲁勇.我国医患纠纷的成因及其对策[J].齐鲁学刊,2008(9).[4] 宋华等:《对医患关系现状的多维思考》,载于《中华医学管理杂志》,2003(9).[5] 丁春辉:《医患关系现状及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济南:山东大学,2006年。[6] 顶红兵.从医患关系的演变看医疗行为人伦化观念的更新[J].武汉职工医学院学报,1994(2).[7] 赵西巨.医患关系的形成与扩展:对美国几则新近案例的释读[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3).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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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患关系

Build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Physicians and Patients

In the present-day society, with the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of living standard, people, regardless of gender, show great concern over the community they live in.Thus, in this context, harmony or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is once again drawing the public attention and people are trying to build harmonies relationships in every aspect of the society.However, as is often exposed in news coverage, there is frequent conflict and even violent fight between physicians and patients.Quite a few people argue that the current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is not favorable and it is becoming barriers in building up a harmonious society.The question how to relieve the tense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has caused extensive concern.In my personal sense, several points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f we want to rebuild good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To begin with, it is essential that we reestablish doctor—patient trust relationship in that trust is the basis of any relationship.Without trust, the favorable rel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is just like a castle in the air.(空中城堡,意为不可能)In addition,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physicians and patients needs to be strengthened, with the reason being that communic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is the important skill for learning sickness,treatment and recovery.What’s more, creating positive hospital image of medical service,quality and environment is beneficial and helpful in developing harmonious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As what I have mentioned above, to relieve physician—patient conflicts and construct a harmonious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need not only the efforts of both sides but also the support of the society.In other words,the society should regard the building of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as a significant task in self—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287 words)

第三篇:浅谈医患关系

临床1011班徐兆晨2207100106

浅谈医患关系

医生在社会中的角色,首先他是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决策者。然后他是卫生服务的管理者和社会卫生的领导者。同时,医生也担当着健康信息交流的任务。正是因为医生有着许多社会角色,同时这些角色与他人的健康有着密切联系,这就要求医者需要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必要的知识储备。但是,从目前一些现象中不难看出: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生的职业精神在一些人身上正在流失。

今年8月16日卢某将长安医院正在接诊的医生刘某砍伤致死;9月8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生穆新林在医院被患者家属殴打;9月15日,曾在同仁医院就医的王宝洺,举刀砍向该院耳鼻咽喉科部主任徐文;9月21日晚,湖北武汉市协和医院一患者死亡后,家属和院方工作人员冲突,多人受伤[1]……越来越多的医患冲突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之不得不让我们为以后的医患关系的前景担忧,是什么让现在医患的关系如此紧张?这应该是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病人在来就诊时忍受着疾病的折磨,此时病人的心里想的是希望医生能能够给于迅速治疗使病痛的以缓解。正是因为病痛的折磨和对疾病的担心使得病人在心理上有着很大的压力。同时,病人的自制能力减弱、情绪多变,会因一些微小的事情引发心中对医生的不信任感。而这种不信任感会一直伴随病人,这就造成在以后的治疗中病人的不配合和对医生治疗方法的怀疑。其次,由于疾病的多变性和类似性,使得医生在病人在就诊时往往会让其进行依一系列的检查以便排查病情。而这些检查大部分是繁琐的,加之病人因为患病自身情绪多变,往往对这些检查出现厌烦心理,并产生“开点药吃就能治好,早治好早回去”的想法。这样病人对于检查便往往不再配合,这对医生确定病情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使得病人的治疗拖延,形成恶性循环。病人对医生的不满加大。再次,一些医务人员对待患者的态度不好、不耐心,没有认清自己的社会属性与社会角色。同时,一些医务人员职业素养不足,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拆线门”,“缝肛门”、“8毛钱看好10万病”等事件的发生使得病人对医生的不信任加剧。最后,“医闹”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职业医闹”。这让医生在看病时缩手缩脚,使得病人的病情治疗进一步受阻减缓,而病人对医生的不满再次加深。

综上所述,医患关系的紧张局面是双方和环境共同造成的。解决的方法不外乎从这三方入手:病人、医务人员和社会。首先,病人和患者应该保持良好心态,对待治疗要乐观,对待医生要信任。当然,不同的人的生活态度和性格不同,这就导致不同人在面对疾病是的态度不同,所以我们无法强求病人能够完全保持冷静。但是,至少病人和家属要配合治疗并且要有一定的耐心。即使再小的病也肯能引发并发症,所以一些必要的检查必不可少,这时患者与家属不要产生厌烦的心理要及时调节心理。一方面可以从朋友和亲属那里的到一些安慰,另一方面可以寻求心理医师的帮助。同时,患者家属在手术等具有风险性治疗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同意书,明白本次治疗的的风险。一旦出现如同意书中所说的可能后果时,患者家属要冷静,不要冲动。其次,医务人员应该耐心、关心、细心。病人希望自己能够被重视。在患病的时间里,病人的自尊心过度增加,同时猜忌的心理活动加强,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治疗时要细心,及时发现病人在心理方面的变化,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以便以后治疗的展开。病人也有被接纳的需求,因为患病而产生的孤独感会随病情的加重而增强。这时便需要医务人员的关心,让病人体会到温暖,或者严重的说是“看到希望”。医务人员与病人多加交流,尽量扫除病人心中的心理阴影,降低病人失助、自怜感萌生的几率,尤其是对于那些面临生命危险的患者和重大躯体创伤的患者更应多加关心,以加大他们的信心。就像誓言中

所说的那样“用同等的关切和献身精神关怀所有需要我帮助的人”。最后,社会要营造良好的氛围,不应夸大甚至是扭曲医疗事实。对于本来就是患者家属的无理取闹,社会舆论不应把这些责任全部强加给医生。正确认识当前医患关系的紧张局势,不推波助澜,公平公正的、合理的传播、评论。同时,对于那些“医闹”要予以谴责,并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当前的医患关系我们要勇于面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使那些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使医生真正像誓言所说的那样“将病人的利益置于我专业实践的中心,并在情况需要时置于我自己的自我利益上”。

参考资料:[1]: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9/24/c_122081128.htm

第四篇:医患关系

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青阳医院 徐萍

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深入的变革,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医患关系紧张就是其中的焦点问题之一。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外在表现,是提高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的医患关系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医患之间冲突频繁发生。

近年来,因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诊疗失当、疗效不理想、服务不到位等引发的医患冲突比例不断上升,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完全杜绝是不现实的,但是医疗纠纷如此频繁地发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医患关系发生了显著性的变化。

二、医患之间的信任缺失。

某些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给患者开不必要的检查,开大处方以从中获利,造成患者对医生所开列的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戒备心理加强;而一些患者使用非法手段处理纠纷,也使医生惧怕纠纷缠身,有意识地规避医疗风险,进行防御式医疗。由此,本该一致抗击疾病的医患之间由信任、协作,逐渐演变为戒备、防范,严重的甚至走向对立。

三、医患冲突引发其他问题。

医患矛盾渐成社会焦点,一些医患冲突因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断升级,从而发展成治安问题乃至刑事案件。这种状况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秩序,威胁着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影响了其他病人就医。医患关系不和谐表面上表现为医、患之间不和谐,但实质上有着体制、医疗保障和社会变革等多方面原因。主要有:

1、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

医疗体制改革之后,相应的医疗保障体制没有跟上,即使是后来实施的保障制度,但其覆盖面有限,也没有能够发挥社会统筹的作用。由于医疗保障不健全,加重了个人看病的负担,还加剧了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使贫者愈贫。

2、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社会矛盾在医院的泛化。

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发达国家的社会变革矛盾聚集的过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在转轨、过渡、并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有冲突和摩擦。此外,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把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移”到社会生活领域,导致了思想观念及道德取向出现了混乱与失衡。由社会深层次变革而带来的人们生活、心理上的种种不适应和混乱,又极易在医院这个特殊环境下,以各种因素为导火索以医患冲突的方式,比较集中、激烈地表现出来。

3、对医疗技术的有限性认知不足。

近年来,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在提高了诊疗水平的同时,使医生的诊断更多地依赖于仪器,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物化”与“疏远”。医院服务的对象淡化了病人,突出了疾病,忽视了病人的整体和心理需求。另一方面,患者对疾病的认知水平较低,主观期望值比较高。部分患者医疗消费意识比较强,认为付出了费用就一定能有好的治疗效果。

总之,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原因比较复杂,其中既有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过程中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因素,又有医院、医护人员的因素,还有患者自身的因素。既然构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那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也必须从多个方面来架构。

医患沟通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只要善待患者,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就会赢得患者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和谐的医患关系就一定会建立起来。

第五篇: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之我见

摘要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这一关系的协调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医疗卫生领域实践活动的开展与良性运转。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不仅能使医生与患者互相沟通、信任,最大限度的减轻患者身心痛苦,而且还能促进医德医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

在社会进步、市场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观念变更的形势下,医疗技术飞速发展,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医疗设备屡次更新,医院想方设法创造舒适的就医环境,但是在现实中,医患关系还是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

一是两者之间经常性的利益冲突和缺乏信任。医务人员一方面为了经济利益,一方面为防止医疗纠纷或为降低医疗风险,在医务活动中过度检查、开“大处方”,使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二是医疗服务质量下滑。大量调查表明,恶劣的医疗服务态度是导致医患冲突的主要原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医疗卫生部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冲突日渐明显,很多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三是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一定程度的存在,败坏了医务人员的形象等等,使得医患之间的诚心面临危机,社会对医务人员的总体评价负面形象增加。四是医疗纠纷在各医院时有发生,而且还出现个别患者或患者家属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事件,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使得不少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宁愿放弃风险性高的各种手术或医疗行为。五是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太高。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物质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人对享有的医疗保健水平同其他生活水平一样不断有更高的要求,但与医疗卫生行业现有条件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不理解现有的医疗水平的提高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六是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媒体的炒作和错误的引导,导致患方对医方的不满和不信任。

二、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医患关系紧张其成因很复杂,其实医患双方都有问题,同时社会因素也是重要的一方面。

1.从患者方面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值过高。由于医疗存在的未知性与风险性,即使在医学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有相当一部分疾病诊断困难,治愈无望,有些疾病还有较高误诊率。据报道,我国医疗机构目前的误诊率和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并不高,而患者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只许成功,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等是造成医患冲突的重要原因。(2)病人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也有患方在诊疗过程中采取先入为主,稍有不妥即持怀疑或对立的态度。患方中不少患者对医方存有戒备心理,出现了对医方与其谈话和诊疗措施进行录音或记录的怪现象,一旦诊治中发生什么“意外”,患者手中也就有了“证据”,可以告你,以为掌握了主动权。(3)患者是“上帝”的意识:一些患者自认为我花钱看病,就是“上帝”,忽视了医疗行业的高风险、难度大、复杂等特点,稍有不如意便不满,求全责备,造成医患关系紧张;患方对医疗过程有疑义、有意见或不满时,因投诉渠道不畅通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4)不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个别患者反医务人员为基服务看成是低人一等,把看病等同于住宾馆等一般的买卖行为,认为我花钱你为我服务,稍有不如意就任意指责,无理取闹,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忽视了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相互尊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少部分病人出于某种不良的动机,有意把矛盾转嫁给医方。

2.从医务人员方面看,存在以下一些因素(1)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导致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发生偏差。(2)医务人员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特殊性、科学性强、风险高的特点,自身的责任大、压力大,然而收入相对低,导致心理失衡。(3)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服务态度不到位,收受“红包”、“回扣”,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患方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4)药品制造商和经销商为医务人员追求“高效益”起了催化剂的作用。(5)我国现有的公立医院的生存、发展和医务人员的收入绝大部分靠医院自己的收入来维持和支出,医院决策者鼓励员工创收,医院的工作重心可能会偏向经济创收上,某种程度上影响医疗质量。(6)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重仪器检查、治疗等客观操作,很少与患者交流和沟通,无意中把病人“物化”了。

3.社会因素也是重要的一方面(1)过高的医疗费用让不少患者不堪重负。过去城镇职工是公费医疗,现在因医疗体制的改革,患者自身需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尤其是重病、慢性病个人付费更多,心中有怨气,医务人员可能就成了出气筒。(2)目前医院中以药养医的状况依然存在,再加上药品市场中间环节过多,造成药价居高不下,导致患者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同类药品进入医院,势必形成竞争,药商提供的高额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腐蚀了医疗队伍,败坏医德医风,客观上导致医患关系紧张。(3)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媒体的爆炒和不正确的引导,导致患方对医方的不满和不信任。另一方面,“病人就是上帝”这种说法的误导,将患者和医务人员不是摆在平等的位置上。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措施

1.以人为本,提高人文素养“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这句名言道出了医学既要排除患者的病痛,又要满足患者的心理需要,因此作为医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医疗技术水平,还必须培养自身的文化素养。

2.构建良好医德医风,搭建和谐的医患沟通渠道。医德和医风既是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写照,又是责任心的体现,也是形成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面对现如今医务人员只对病不对人的现象,要培养医务人员换位思考的能力,设身处地的理解和尊重患者,此外,还必须加强医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让其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所在,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时刻为患者着想的工作理念。

3.以诚信为经营理念,搭建和谐医患关系桥梁。从众多医疗纠纷中我们发现,失信经营,乱收费用,做虚假广告,拿回扣,改病例等成为医疗纠纷中的主要角色,这主要在于一个医院的诚信度。如何让老百姓放心、安心、宽心是医院文化建设的重点,也是诚信经营的最终归属。首先要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让医务人员意识到违规操作的危害所在;其次杜绝额外收取红包的做法,最后是公开药品价格,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收取,并建立监督机制,让社会和患者共同监督,使患者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方向明确,最终让每个人都看得起病。

4.优化服务,疏通医患关系。有这样一句话:“一流的企业经营的是服务”,良好的医患关系来源于细微的细节、精湛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医院应不断创新文化内涵,将优质、便捷的服务提供给患者。如在体检时,注重检查前后的各个环节,达到健康体检和疾病防治的的效果;再如加强术后随访,使患者出院后仍能享受住院时的指导和护理。

5.患者的理解和包容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医患关系和谐与否,涉及医患双方,这就需要患者能够正确地理解医生这一职业。一些患者认为既然医院是治病的,那么治不好病,当然就是医院和医生的错。其实,医生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病都能治的,对一些疑难杂症,在某种情况下,医生也是有心无力。因此,医生需要患者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体,在医疗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与医生的医术和责任心无关。患者对此缺乏认识,就会和医生产生矛盾。只有社会对医护职业的艰辛、繁重和高风险性给予充分理解,只有医患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依存,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6.转变政府对医疗的投入机制国家有必要加大医疗投入和医疗体制改革的力度,整合并实施覆盖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的经验,统一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医保覆盖率和医保待遇,努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利用水平。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到管钱与管事分离,严格统筹基金长效监督管理,提高定点机构医疗服务水准,多措并举地方便惠及城乡广大市民。这是政府解决医患关系责任在。

7.规范媒体舆论,正确引导医患关系。媒体应该考虑到其报道的后果及影响,注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善始善终,负责任地做好后续报道,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实真相,杜绝以偏概全的网络新闻。政府也有责任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媒体多报道一些救死扶伤的感人事迹,惩治一些过度“商业化”的媒体对普通事件进行炒作,促进媒体向着透明、积极的方向推进从而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

总之,医患沟通需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社会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只要善待患者,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爱心和耐心的服务,就会赢得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尊重和认同,和谐的医患关系就一定会建立起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坚持常抓不懈,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推动者,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构建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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