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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篇: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一)一、服务宗旨

廉洁、高效、优质、便民 办事如办家事,待人如待亲人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政务公开,热情周到服务;

2、严格规范操作,认真受理业务;

3、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群众;

4、抵制不正之风,自觉廉洁奉公。

三、办事规则

1、办事项目的立项依据、受理对象、申办条件、所需材料、经办程序、承诺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必须全部公开;

2、窗口办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申办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由受理工作人员负责,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另去其它科室办理;

3、窗口办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即必须将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

4、非当场(当天)办结的事项,必须按要求出具受理回单;

5、申办事项受理处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6、申办事项需要补充条件或材料方能继续办理的,应及时出具补办通知,一次性明确告知要补齐的条件或材料,条件或材料补齐后,承诺时限应自动顺延;

7、申办事项不予受理或审核不予通过,必须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原因。

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二)四、服务规范

1、注意仪表形象,衣冠整洁、朴素大方,实行佩证上岗,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得穿超短裙和奇装异服上岗,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2、窗口服务台标志牌、电话、电脑、报纸、档案资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

3、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工作人员禁止在窗口内吸烟。

4、对服务对象要热情主动,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用普通话服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认真倾听,细致解答,对服务对象设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

5、实行代理服务制。窗口工作人员因事、因会暂离工作岗位,实行职位代理,保证每个窗口人员到位,不得出现缺岗、漏岗现象。

6、实行延时服务制。在临近下班或下班还未离岗前,若遇群众来访或办事,应热情接待,主动延长服务时间,按程序办理。

7、禁止对服务对象使用生、冷、硬及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三)五、考勤制度

1、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每日进行考勤。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应早去早回,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的作离岗处理。各类请假手续均由中心登记、备案,并由个人签字,回来后及时销假。

3、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下村或外出处理公务等其他事宜均由中心负责人统筹安排。

4、中心工作人员请假或外出要留有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其岗位由中心负责人安排其他工作人员顶岗或兼岗。

5、中心每月汇总公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考勤结果纳入中心岗位责任制考核和镇、街道相关考核管理。

六、廉政规定

1、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搞摊派及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杜绝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行为。

2、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卡),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汇报并上交“中心”办公室。

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4、不得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5、不准到企业或服务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四)6、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7、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国内和出国(境)旅游。

8、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过生日、廷新居等机会收取服务对象的钱物。

9、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并上报纪检、组织部门。

七、投诉处理

1、中心负责人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中心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2、接到投诉后,要认真记录,耐心细致地向投诉人解答有关问题和解释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对投诉人要求保密的事项予以保密。

3、窗口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问题作出处理意见,报告中心。

4、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5、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对比较复杂的投诉,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6、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国家、集体、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推诿扯皮、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坐姿端正,言行举止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窗口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有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二、举止行为

1、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起立迎接,站立送行。

3、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在服务对象前禁止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举动。

6、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7、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8、禁止在工作大厅内吸烟。

三、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使用“您好,便民中心(站)××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挂止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到×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应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四、禁止用语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第四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汤道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2、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甘于奉献。窗口之间、同志之间相互尊重,密切配合,维护中心整体形象。

3、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做到限时办结,践守承诺。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与窗口服务相关的业务知识。

5、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服务,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

6、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7、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玩游戏,不吸烟,不打瞌睡,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行为规范

1、讲究办公礼仪,确保仪容、仪表、仪态规范。

2、服装整洁,穿着得体,佩证上岗,服务公开。

3、精神饱满,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4、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工作台要保持干净整洁。

5、接待群众(含电话咨询)热情、周到、主动。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做到微笑服务,提倡讲普通话。

6、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诚恳感谢群众提出的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7、受了委屈,要冷静处理,不感情用事,不喝斥群众,更不能与群众发生争执。

8、自己拿不准的问题,不回避,不否定,不急于下结论,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后再答复群众。

9、做到“三声、四清、三个一样”。“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清”即:咨询一次讲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三个一样”即:领导和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

10、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11、需要群众填写审批登记表时,要提出群众参照书写示范样本填写,如填写有误,应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

12、因系统出现故障或停电而影响业务办理时,如短时间内可以恢复的,应请群众稍候,并致歉;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工作的,应先手工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尽快录入系统。

13、当群众的要求与政策法规相悖时,要向群众耐心解释,不能与群众发生争执;当群众过于激动时,可向负责人反映并做好进一步解释工作。

14、残疾人及行动不便的群众来办事时,应上前搀扶,代办填表等事宜。对听力不好的老年人,声音应适当提高,语速放慢。

15、临下班时,对于正在处理中的业务应照常办理完毕后方可下班。下班时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群众,不可生硬拒绝,应将事情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16、搞好环境卫生,卫生当班值勤人员在早晨上班来之后和下班以后要将室内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保持环境整洁干净。

三、严格执行“五禁止”规定

(一)禁止在大厅非指定地点吸烟。

(二)禁止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或查询股市、基金。

(三)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饭后乱扔饭菜、饭盒等不良行为。

(四)禁止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

(五)禁止接受办事人的礼品。

四、规范化服务的检查

规范化服务工作在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日常督查的形式,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便民服务中心的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各服务窗口要切实做好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同时,要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五、规范化服务的考核

规范化服务是便民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起长期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的有效办法,为此,便民服务中心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管理,作为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坚持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坚持公开公正,实行阳光政务。坚持便民高效,提高行政效能。坚持规范审批,防止形式主义。坚持热情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坚持规范着装,注重仪容仪表。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行政能力。坚持严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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