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准备工作:(10月30日前)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校支部、行政、工会协调制定出“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2007-2012年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2007-2012年教师校本培训规划”,“关于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规定”讨论草案。
校工会召集部分教职工座谈会,就以上讨论草案,听取大家合理的意见建议。并与校支部、行政协商,进一步修改讨论草论。(10月15日~10月25日)
校支部、行政、工会落实教代会议程、文件资料、会场等各项未尽事宜。
正式会议:(11月11日)
1、代表到会签到,核准代表人数。
2、提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王龙江、杜锦权、卢红、潘琴、罗泽海、袁心淑、凡建琴,由卢红主持会议,如无异议,鼓掌通过。
3、宣布大会开幕,起立,奏国歌。
4、王龙江校长宣读“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2002-2012年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草案。
5、卢红副校长宣读“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2007-2012年教师校培训规划”草案。
6、潘琴主任宣读“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规定”草案。
7、代表分组讨论审议以上草案,拿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8、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向全体代表解释说明。
9、代表举手表决,以上讨论草案是否通过,记录票数。
10、如通过,宣布上述规定正式生效。
11、杜锦权书记致大会毕幕词。
12、宣布大会毕幕,奏国歌。
永川区特殊教育学校
2007年10月
第二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1、宣布大会开幕;
2、全体起立,奏国歌;
3、开幕词;
4、领导和来宾致祝词;
5、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宣读参会人员名单;
5、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6、预备会议情况;
6、行政领导作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
7、书记作校务公开公开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校务公开其他内容)
8、做教代会中心议题报告(如学校考勤制度等)
9、提案小组做上一届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10、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校长解答、教师发言、民主对话);
11、讨论各种报告和中心议题;
12、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
13、对大会报告、决议、决定、方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14、学校领导作个人述职报告(个人总结)
15、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
16、宣读对领导评议结果;
17、选举优秀教师办法;
18、表彰优秀教师及优秀工作人员;
19、工会负责人就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
20、致闭幕词
21、宣布会议结束,奏国际歌。
第三篇:第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奉节县吐祥中学第四届第四次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主持人:陈昌学)
一、会前准备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教职工正式代表数。出席会议正式代表超过正式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2、介绍参加会议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3、宣布大会议程。
二、会议程序
第一项:邓校长作工作报告。
第二项:后勤王寿彬主任作财务工作报告。
第三项:教职工代表发言。
第四项: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决议、决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教职工考核方案、公务出差制度)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第五项:教代会提案解释。
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主要由邓建明校长、丁芳副校长、袁衍贵副校长、郭明强副校长、王寿彬主任分别作出解答。
第六项:丁芳副校长作工会、教代会工作总结。
奉节县吐祥中学工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第四篇:第一次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第一次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草案)
一、审议并通过茅山小学红十字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原则通过《姜山镇茅山小学红十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
三、选举产生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理事。
四、听取校长讲话
第五篇: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规范
云南省社团召开第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规范
会议开始之前,主持人通报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2/3以上,大会有效,不到2/3宣布解散。
一、预备会议(时间20分钟左右)1.审议、通过大会议程;2.审议、通过选举办法(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不得以鼓掌、举手方式表决);3.提名、通过大会选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大会
1.介绍领导和来宾;2.云南省民政厅宣读批复;3.筹备组负责人报告社团筹备情况;4.审议通过章程;5.无记名投票通过会费标准;6.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产生理事会,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人数的1/3;
大会暂休会
7.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不得超过理事的1/3)、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人报告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2/3以上,会议有效);
8.决定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
9.决定其他事项;大会复会
10.宣布理事会选举结果;11.提名、通过名誉职务;12.有关领导讲话和宣读贺信贺词;13.新当选会长(理事长)致辞。说明:
1.如有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负责人,须在召开第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之前完成审批。
2.如理事较多(超过150人),可以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
3.理事会的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的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负责人一般不超过理事会总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