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中国式城市化:兼顾公平和效率之路

中国式城市化:兼顾公平和效率之路



第一篇:中国式城市化:兼顾公平和效率之路

中国式城市化:兼顾公平和效率之路

2012年11月14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田享华

中国城市化,正在面临公平与效率的双重抉择,科学地解决,则能提升民众的幸福感。

8月24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工业大国国情与工业强国战略》指出,2011年,我国人均GDP突破5000美元,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我国城市化率也不断提升,到2011年城市化率超过50%。

这无疑是个里程碑式的数据。“中国式”城市化走到今天,其卓越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都前所未有。未来,一个更讲究公平与效率的城市化,才是真正可持续的出路。

收入是个门槛

正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日前发布的《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充沛》报告所称,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伴随更有效率和更具包容性的城市化策略,将有利于增加需求,改善供给,促进社会平等,从而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未来15 ̄20年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

这一点,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德荣看得很清楚,他日前在谈到中国城市化率时就说:“中国50%的城市化率的计算中包括了1.5亿进城农民工,虽然他们进城了,但他们仍顶着一个农民的帽子。他们在城里没有户籍、没有住房、没有保障,是城市的过客,这是巨大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如果把城乡二元结构剔除在外,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率其实在35%左右。”

这并非一家之言,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对10365名实名注册的打工者的调查也佐证了这一点,他们要融入城市并不容易。60.2%的受访打工者期待未来十年成为新市民,在他们眼中,成为新市民的三大标准是:同工同酬、享受城市福利、有城市住房。

上海律协劳动法委员会主任陆胤律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其实在城市的市场化岗位中同工同酬并不是一个大问题,因为他们的薪资主要还是市场决定,这种标准是统一的。除非岗位上有户籍限制,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不过,他也认为农民工在城市里的弱势地位比较明显,这需要一个系统工程解决,否则即便在城市里生活下去也会被边缘化。

正如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主任托尼·赛奇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所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挑战之一是如何帮助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从“融不进城市”和“回不去农村”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使他们真正成为城市资源享有者和发展红利获益者。他认为,这个问题在第二代乃至以后的农民工身上会更为凸显,因此推动“有效城市化”对中国至关重要,它将避免可能引发的社会公平和治安等问题,推动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日前在浙江绍兴等地的调查显示,四十岁左右的外来打工者往往更加偏重于稳定的工作,并不太奢求融入城市,他们多半做好了重回农村的准备,但是二十岁左右的打工者则期待更高的收入、更轻松的工作、更广泛的社交,进而融入城市,不太愿意再回到农村。

不过,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除了户籍政策上的限制,经济的门槛也让众多融入城市的梦想遭遇强大阻力。虽然多份调查都显示,大部分打工者到达城市后,收入方面改善最大。比如上海人口计生委2011年的调查显示,外来人口调查对象的平均月收入为2764元,75.7%的人认为家庭收入有改善。但是,目前打工者的收入与所在地城市的房价之间还是有着较大的差距。

值得期待的是,十八大报告已提出新目标: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为降低打工者进入城市的门槛提供了可能。

公共服务全覆盖 融入城市意味着平等的福利,目前的差距既是一个挑战,同样也是机遇。《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充沛》就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1亿多农民工将变成真正的城市市民,无疑将为经济带来一定的增长空间。其引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每年“市民化”多1000万人口,可使经济增长速度提高约1个百分点,这个过程至少可以持续10年以上。

但是市民化的过程,可能还不仅仅在于城市福利的共享与户籍的开放,陆胤说,在乡村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和城里成长的年轻人起跑线就已经不平等,在社会阅历、人脉关系、教育水平上都难以在竞争时有优势,所以国家应该在职业教育上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只有授之以“渔”才能确保“鱼”的长久。

与此同时,农村的发展同样需要关注,农村的发展同样给城市发展带来广阔的操作空间。经济学人智库组织(EIU)发展经济学家Jon Copestake曾对本报记者说,如果城乡差距在不断缩小,就会吸引更多人口来到农村发展而不是简单地积聚在城市当中忍受那些不公平。

面对这些难题,十八大报告中则有针对性的药方,那就是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八大报告以“农业转移人口”替代了习惯上的“农民工”、“打工者”称呼,要求“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要想实现这一点,两个步骤恐怕难以逾越,首先是降低我国城市平均房价水平,大力发展主要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性住房,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安居的必要条件;其次,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系统,以攻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核心难题。但这背后意味着大量财政投入,而要解决的又不仅仅是2亿农民工的问题,而是4亿,因为他们有2亿家属(包括八九千万留守儿童)。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汪晖的一个思路是,逐步开放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他日前在莫干山会议上演讲说,这个“入市”会推动建筑和房地产业新增4200亿 ̄5200亿的税收收入。“就是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来改变政府职能,为常住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教育、住房等公共服务。”

不过,这个思路看起来较为激进,而在十八大报告中只是提到了“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复旦大学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范剑勇则在莫干山论坛上称,这种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的急速一体化可能行不通,且也只是大城市的近郊农民或沿海区的农民受益。通过赎买政策来实现城市化则有可能,也就是逐渐用中央财政的钱,在地方建廉租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逐渐让农民永驻城市、融入城市。“中央在农村税费改革的事例说明,这一财政支出是在可行的范围内。”

第二篇:公平和效率之我见

公平和效率之我见

(内容提要)公平与效率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公平和效率都是一个多维度的总体性概念。如果从总体性的多维度角度去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是多维度空间上的交互作用关系。目前,我国应着力解决的不是一般性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而是特指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突出矛盾,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社会公平。而探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是实现率与公平统一的实践基础和目标,探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是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实践基础和目标。这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应时而变。

(关键词)效率

公平

关系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效率?以及二者的关系如何?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统一,而不是抽象的僵死的和非历史的统一;二者在统一过程中何者“优先”、何者“兼顾”必须视具体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而变化,而不能一成不变。

一.公平

定义: 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当代西方学者对公平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大体说来,在对公平的具体判断上,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采取三类标准,一类属于客观标准,主要以分配的结果为判别依据;另一类属于主观标准,以人们的心理状态和主观感受为依据;还有一类是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结合。

同时公平也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从公平范畴演进的历史来看,人们对公平的认识是在不断深化,但公平概念仍未达到清晰的水平。

而需要高度关注的是:我们有十三多亿的人口,城乡、地区和社会阶层的差异巨大,庞大的经济总量与极小的人均产值,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显著的不平衡,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的二重性,我们在体制上、政策上高风险的尝试性探索等等因素,都会使得任何科学的理论在实践中变得面目全非。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实施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理论和政策措施时所必须高度关注的;这些因素不是无关的可以忽略不计的“噪音”,而是我们必须实践于其中的条件、环境和背景。

二.效率

鉴于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就一项经济活动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当然就是最好地利用其有限的资源。这使我们不得不面对效率这个关键性的概念。在经济学中我们这样讲:在不会使其他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如果一项经济活动不再有可能增进任何人的经济福利,则该项经济活动就被认为是有效率的。相反的情况包括:“无法遏制的垄断”,或“恶性无度的污染”,或“没有制衡的政府干预”,等等。这样的经济当然只能生产少于“无上述问题”时该经济原本可以生产的物品,或者还会生产出一大堆不对路的物品。这些都会使消费者的境遇比本该出现的情况要差。这些问题都是资源未能有效配置的后果。

所谓效率,从微观层次讲,就是在发挥“一般社会力”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从宏观层次讲,就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总起来讲,效率就是生产要素的节约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强调效率的重要性,就是强调发展的重要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这就是强调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如果在发展的意义上理解效率,那么,“效率优先”无非就是“发展优先”。但是,和“效率优先”相对应的,不应当是“兼顾公平”,而应当是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关系、经济体制一定要服从于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另一方面,一切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包括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必须以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和基础,而不是颠倒过来。

三.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当今社会各国的经济制度,一般来讲,多数情况下,都具有较多的合理性、公平性。这是因为各国经济制度都是人们经过长期实践,各方力量抗争演化形成的,因而存在较多合理性、公平性。过去左派把西方及非社会主义制度说成是不公平,是不符合实际的。它诱导错误的观念:公平与效率对立矛盾。由于各国经济制度一般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因而它使多数国家在多数时候,保证经济正常有效率运行。由此可以说公平是基础,效率是表象。公平是效率的基础,公平带来效率。只要公平不是较差,经济就会正常运行。做到了公平,就有了生产效率,生产的物质财富就丰富了。

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如果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来理解发展,那么,发展本身就包含着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包含着缩小过大的贫富差距。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公平就变成普遍的贫穷,就只能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人类发展的利益始终是一致的,就像动物的生存斗争同种的繁衍是一致的一样。历史上所有的对立关系,都谈不上真正的公平,但是,只要它们还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同人类发展的利益就是一致的,都是为实现社会公平创造物质前提的。

我们国家对公平与效率的认识也在不断改进当中,从当初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如今的效率与公平共举,这是我们在不断改善的标志。而效率与公平的争论也一直存在。到底效率与公平哪一个更加重要,笔者认为这还是要秉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道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在目前的情势下,从国家和社会发展整体上考虑,根据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把社会公平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无疑是符合我国国情及其变化和社会主义发展实际的明智之举,否则将铸成中华民族历史性的灾难。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至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二者保持适当的历史张力,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的具体关系,在必要的时候、必要的领域、必要的“经济单位”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只要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就是合理的、正确的。

一切手段都是服务于实际的。举例来说,贫富差距过大时更应注重社会公平。当前我们国家的国情,一方面贫富差距已经过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经济条件的改善允许国家加大调节力度。因此,必须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是,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是由各种不同的原因造成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市场经济的竞争和优胜劣汰;国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实施的某些倾斜政策;不合理的战略思维和经济政策;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某些漏洞;国家和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不力;等等。以历史的观点看分配关系,贫富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认为,贫富差距的任何扩大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现。从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到市场经济的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是正常的和合理的,更加体现了现实的公平性。只有体制的不完善、政策的不合理和政府的不作为造成贫富差距的过大,才属于分配不公。

同时,由部分先富到共同富裕是一般规律,不是不公平的表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充分积累。在我国现阶段,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既要承认劳动差别,又要承认资产差别。也就是说,不仅要默认劳动能力是每个人的天然特权,而且要承认对象化的、积累起来的劳动(物质财富)同样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前者要求同量劳动相交换,要求同量劳动获得同量报酬;后者要求财富转化为资本,并实现价值增殖。只有这样,才既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又能够调动资本所有者和企业主的积极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以及采取市场经济形式,就是体现了上述利益要求。在这种经济制度和经济形式中,收入的较大差别是不可避免的,率先富裕起来的只能是一部分人。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调节,富裕起来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四.结语

不管公平与效率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最终我们的目的是运用这门理论服务于整个社会,力求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时代之下,我们有不同的选择,最根本的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社会情况,找到适合自己国家的发展方式,灵活应变,方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味地老古板,固守自己的学说,而不适应时代变化,这是不能长久的。笔者衷心希望在效率和公平学说的辅助下,祖国能够越来越强大,人民生活能越来越好。

第三篇: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法学0912

32号

王舒影

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公平和效率是既相互矛盾又相互适应的社会价值,同时也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经济法对效率的追求主要体现在所有的经济法规范、经济法制度以及经济法运作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应一方面,经济法致力于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重视分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

以前我们常提到的说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经济实力还很弱,它必然主动地首先要求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取得最大的利益。兼顾公平,是因为如果把效率绝对化,完全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发社会两极分化。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对社会生产率产生的积极作用自不用说,但是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消极的后果,导致分配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增多。例如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加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和法制的不完全,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所以,市场不平等这一固有缺陷就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去填补。考虑到如今国家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必须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更加地注重公平。

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通过宏观调控机制将社会上的不公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正体现了市场“看不见的手”和国家“看得见的手”这两种力量的制约和平衡,市场追求的主要是效率,调控则注重公平。所以,效率和公平是既矛盾又统一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分配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不重视公平会导致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增多,不兼顾效率则必然助长资源浪费、贪污腐败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经济法将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贯穿于经济法的各个方面,最集中体现在税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中,为各个阶层的人们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环境,同时又以最低成本的方案实现社会效率的最大化。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我们必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取值范围和实施方案,坚持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保证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增长,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公平和和谐。

第四篇:经济法的原则有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论经济法中的注重公平与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有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而经济法所说的公平原则是指国家为了克服市场机制产生的天然的不公平,以国家力量强制性地从富裕者手中拿出部分财产去救济和帮助贫困者,从而达到社会的相对公平。而经济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所有的经济法规范、经济法制度以及经济法运作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即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样,一个公正的社会,其资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社会保证,公平为效率的实现创造了必要条件,没有公平也就没有效率;另一方面,效率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奠定了物质基础。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基本上涵盖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内容,与经济法的宗旨、任务是一致的,与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和功能作用也是契合的,因此应将其确定为经济法的原则。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追求的主要是效率,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所追求的则主要是公平。经济法的这一任务决定了注重公平是经济法的原则之一,经济法的这一原则同样贯穿于经济法的各个方面,但是它最集中地体现在税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中。当然,在注重公平的同时经济法也兼顾效率。虽然由于经济法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经济法必须注重公平,但在注重公平的同时,经济法亦必须兼顾效率,因为如果不兼顾效率肯定会助长资源浪费、贪污腐败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而导致“政府失效”——政府医治市场失效的努力反而使得弊端更加严重,甚至引出其他的问题。因此,强调坚持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协调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是经济法的任务所决定,同样也体现在经济法的方方面面。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原则具体体现在:

1、在政府宏观调控立法方面,经济法应确认和保障以公平和效率为目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控市场经济的运行;

2、在市场经济管理立法方面,通过对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管制和约束,引导经济个体平等竞争,合法经营,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提高其自身经济效益,依法保护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篇:中国式新型城市化

中国式新型城市化

《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介绍说,新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历程迄今大致包括1949-1957年城市化起步发展、1958-1965年城市化曲折发展、1966-1978年城市化停滞发展、1979-1984年城市化恢复发展、1985-1991年城

市化稳步发展、1992年至今城市化快速发展等6个阶段。从以上的阶段可以看出,中国的城市化发展阶段正在逐渐的加长,体现出了这次新型城市化阶段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这次的房地产行业还能坚持多久啊金融业的调整,降低贷款,弄得好多开发商现在想开发而不敢开发,楼盘减少,房价虽然没有以前涨的那么凶猛了,但让多少建筑业的人失业,没了工作,导致了多少小老板也都成了普通人,国家想的就是,怎么控制房价,怎么城市化,就没想过有多少人会因为他们的一句话就会失业很久。

中国的城市化很坑人啊。。。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12/2369883.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