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试论公平与效率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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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平与效率并重
摘要:效率与公平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全国人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性。实现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效率与公平并重”的过渡,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关键词:公平;效率;政府
一、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一)公平
关于公平的定义,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理解,会有所偏差。不论是理论上的公平,还是融在现实例子中的公平,都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准则。然而由于公平观念是社会的产物,所以按其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性质不同而会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公平的内涵会有所不同。在当今建设中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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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时期,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将公平定义为: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可以分为经济(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经济公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起点公平,即平等市场准入标准;二是过程公平,即经济秩序、经济规则及其执行实施是公平的,市场主体在一样的制度平台上,使用相同的制度标准;三是结果公平,即按贡献大小进行市场分配,要素投入与企业个人收入相对应的经济公平。社会公平主要解决市场公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指社会成员之间的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的平等,以及各种发展机会的均等,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等。对于那些暂时或永久丧失参与市场竞争力的人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仅仅依靠市场公平的调节对他们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来消减由此产生的不公平。
(二)效率
在公共行政领域里将效率分成两种基本类型:机械性效率和社会性效率。机械性效率是用数字来表示投入与产出的比率。社会性效率是以社会价值为目标,大学本科学年论文
并对社会价值的规范予以衡量的效率。同样的,将效率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对它做这样的定义:效率是指最有效的使用社会资源来获得最大的社会产出。包括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经济效率即常说的机械性效率,就是投入与产出的比率。而社会效率是指社会经济资源,包括物质非物质资源的投入与相应社会效益(包括环境改善、机制更新、福利提高以及社会和谐等各个方面)产出的比率。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问题是针对收入分配领域提出来的。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我们的分配政策---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在分配制度上,兼顾效率与公平。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把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自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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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以后,中央在分配政策上就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强调要注重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1]可见,中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是与分配相关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目的是要处理好收入分配中的效率与公平关系。对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许多学者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进行了长期的理论探讨和学术争论。有些学者的讨论脱离了分配领域,把效率与公平争论的领域扩大化了。如有人认为,公平不仅是分配公平,还有政治、教育公平等等。另有人将效率仅仅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等等。
对于公平和效率的相互关系,总的来说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公平优先论、效率优先论、公平与效率并重。
(一)效率优先论
所谓效率优先的原则,就是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为首要目标。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一条从当时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而合理的价值原则。他们认为,坚持“效率优先”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从市场经济的运行看,市场经济是效率优先型经济,所以和效率具有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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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平优先论
所谓公平优先的原则,就是将公平分配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消除两极分化放在首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把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把社会公平放在第二位兼顾一下。这个说法只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某一特定时期而不是全部阶段。不把公平放在首位,就不可能突出的提出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造成了许多社会矛盾紧张与社会不和谐现象,这样的现实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旨是相悖的。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5以上,超过国际警戒线,若再不把公平放在首位,并合理解决此问题,如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相匹配呢?社会越公平,每个人的贡献与所得便越一致,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便越高,产生的效率也就会越高。为了使改革获得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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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的支持,今后要长期强调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社会公平。
(三)公平与效率并重
所谓公平与效率并重,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与效率都不可以忽视。公平与效率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并重的。
由于个人天赋不同、劳动能力不同以及企业、个人在竞争中的机会事实上的不平等,人们之间收入上会出现差别,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贫富悬殊甚至出现两极分化,则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调节来保证公平。这不仅因为社会主义经济活动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不允许出现资本主义社会那样严重的两极分化,而且还因为收入分配的过于不平等可能会从以下两个方面影响效率的提高: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造成两极分化,使得收入高和购买力强的毕竟只有少数人,这样会导致占比重相当大的低收入者消费需求量小,有效购买力低,实际需求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遏制效率的持续提高。另一方面,实现高效率的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就是保证每个人都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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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合理的收入,因而始终具有极大的劳动热情。如果低收入者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和勤奋劳动不能改善自己的处境,激励机制就会失灵。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发展观念要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换到“公平与效率并重”上来。
三、实行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必要性
和谐社会是一个经济富裕,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公平、公正、合理的社会。我们的经济建设追求高效率,高增长,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在当前分配不公较多、贫富差距日益悬殊的情况下,要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中最核心的内容集中起来,寻求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最佳结合,对效率和公平关系应与时俱进地转到“公平与效率并重”上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共同富裕社会目标的实现,并最终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平与效率并重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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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针对平均主义带来的效率低下的传统体制的弊端提出来的,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此提法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但严格上来讲这只是一个有效的策略性提法,只适用于中国改革发展的初始时期。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尤其是构建和谐社会时代课题的提出,其历史的局限性已逐渐显现。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继续强调效率优先,值得探讨。实行一个时期以来,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起来了,其中既有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起家的,也不乏通过非正当途径发家致富的;但在支持和带动社会低收入阶层共同富裕的效应上不甚显著。同时,由于提倡效率优先,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微观经济效率,个别地方官员只重视数字效益,把公平置于“兼顾”即“次之”的地位,不重视社会公平,仅仅守住民众不闹事的底线。在这种情况下,基尼系数逐年上升,收入差距继续拉大,消极后果非常明显。这不仅是我国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瓶颈,也会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我们必须加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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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分量,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分配原则应该转向“公平与效率并重”。
(二)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要求公平与效率并重
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但仍存在许多问题,甚至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地区间的收入分配不平衡,差距不断扩大;城乡间收入分配不均衡,差距也不断拉大;收入向高收入群体集中,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得矛盾突出,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要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这样的现实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要效率就要发展,但一味的发展忽视了公平又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因此,只有做到公平与效率并重才有可能避免和解决社会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激发包括社会主体、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以及社会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和机制在内的动态系统的活力,使他们成为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并充分发挥其功能的、使社会得以生存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这就要求在机会均等、资源配置、成果分配和制度安排等方面充分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使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的活力都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最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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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对策措施的探讨
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在目前来说是任重而道远的。政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代表,有责任也有义务担当起这项重任。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微观的具体实施,政府都应该充当急先锋,具体来说,应做到:
(一)严格规范分配秩序
虽然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主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但因为我国处在体制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规则的形成大大落后于市场化的进程,加剧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使得现行的很多政策不可能都做到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从而导致结果的不公平。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障低收入者的合法权益,对偷税漏税之类的非法收入要依法取缔。政府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使得市场竞争能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进行。通过规范初次分配秩序来实现在公平基础上的高效率。
在再分配领域,政府要对初次分配带来的收入差距进行调整。在调节收入分配、实施社会公平的过程中,政府采取的措施也要以效率为基线,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既鼓励高收入者工作的积极性,也不降低低收入者工作的积极性,大学本科学年论文
实现有效率基础上的社会公平。
(二)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法律要保护劳动者应有的经济地位、精神尊严和合法权益,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纳入法制轨道,放到重要的分配平台。法律应当通过保障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监督、全力救济等使人们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要求政策法律在公平的基础上追求效率的最大化。国家应当通过制定起点平等、机会均等的公共政策和法律,指导和鼓励人们在公平的基础上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追求效率的最大化,促进整个社会效率的增长和公平程度的提高,最终实现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
(三)加强社会道德建设
道德对社会的控制功能是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教育功能和评价功能来实现的。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塑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新体系。政府应该要大力弘扬“信用”准则,加大诚信经商的宣传力度。政府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倡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承认按贡献、按市场效率大小实现经济收入是道德的,而通过欺、贪、占等手段获得的收入是不道德
大学本科学年论文 的。此外,还要加强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内部的层级结构控制机制,要注意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思想教育,消除虚幻的不公平感,减弱“马太效应”的势头,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放大和强化舆论的控制功能。通过报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书籍以及人们的评价和议论,放大和强化舆论的监督功能,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构成直接制约,形成社会舆论控制氛围,以达到先从思想上开始形成强烈的道德意识,再到实现全民道德意识逐步完善的效果。
(四)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能否被满足,是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底线。加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政府对这些人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帮助和救济,使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在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够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的情况下,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政府可适当拨出专款,对特困地区人口在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实施救助,使这些地方的困难群众也能公平地享有疾病治疗和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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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郝全洪,准确理解分配领域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兼评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点[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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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浅谈公平与效率
浅谈公平与效益
2006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放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强调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第一阶段(1978—1987年)的核心内容是“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第二阶段(1987—1993年)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的提法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并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
“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实现,国家采用没收、赎买、公私合营等手段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当时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影响下,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在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上采取了“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但很快这种积极性就下降了。平均主义是假公平,它只讲结果的公平,不管生产过程中规则的不公平。干好干坏,干与不干都一样,分配享受相同的物质财富,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这种平均主义的公平不是真正的公平,它在使经济失去效率的同时也失去了公平,结果使效率与公平“鸡飞蛋打”一场空。设计新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
“公平效率二者兼顾”的按劳分配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初期。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采取了“二者兼顾”的原则。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从根本上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后来,先富带动后富。这时,劳动好的,生产多的,多得奖金,收入增加。分配制度的调整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生产效率提高了,但由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强调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而人们对此理解和强调的重点不同,因而带来了改革实践中的摇摆和反复。在当时这种经济制度下,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经济基础不完备,计划制造成的行业间收入差距,企业收入不公平就显现出来。就出现有些企业收入多,有些企业亏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党的十五大,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分配原则上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具体实现机制,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表述得更为明确、实现途径更加具体。“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贫富悬殊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如果贫富悬殊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变质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失败。为了使改革获得更广泛的支持,当前和今后应更加注重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公平。同时,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现实性。已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能力,逐步解决多年来累积形成的贫富差距。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为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求得社会和谐,需要在收入分配政策上进行调整,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公平与效率是矛盾关系,而这对矛盾又是处在动态的变化之中。随着我们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认识的发展变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并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和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推动我国经济改革的向前发展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竞争,明确在经济体制上要以市场经济为制度取向。而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则明确提出“兼顾效率和公平”,这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公平正义,贫富差距,分配政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也常常成为人们讨论的话题,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之下,我国经济腾飞,贫富差距骤然拉大,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人民生活受到冲击,随之而来的还有对分配政策和公平正义的争议,其中也不乏怨言和质疑。面对这样的情况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兼顾效率和公平”,这几个字的微妙变化,正是我国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但政策的推行和落实首先要被人民大众所了解、接受,大家是否了解十八大对公平与效率的调整呢?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调整之后的“兼顾公平与效率”是否得到人民认可?在人们心中,“兼顾”二字可否在现实中实现?会不会人们把“兼顾”只当成是无法实现的理想状态?带着这样的顾虑和问题,我们对不同职业、年龄、性别的11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明确知道我国十八大关于公平和效率关系调整政策的仅有13人,占总人数的约十分之一,足可见我国政策的推广工作还待提高。如果推广工作未做好,人民不了解新政策,政策和人民自然就会出现隔阂,政策的实施缺少了群众基础,也就缺少人民的支持和监督,同时,人们还停留在不合时宜的旧政策方针上,怨言不断,负面心理会愈加浓重。从调查中还可以得到,有将近一半的人得知十八大政策调整是通过课堂学习,也许有调查对象主要集中于高校的缘故,但可以看出高校教育的作用。其次,约三分之一的人是通过网络媒体得知十八大政策调整,应利用网络媒体的便利性,扩大宣传“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新方针,以得到更多认可,推进实施。
“公平与效率在现实中能否实现”的问题统计消除了我们的顾虑,80%的人认为在现实中公平和效率可以兼顾,这为十八大提出的“兼顾公平与效率”获得群众认可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不是相互对立的,二者事实上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而美国和瑞典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他们只关注了其中之一,而是一直都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同时,
第三篇:公平与效率
建议
1、找下《三个和尚》视频或漫画引入讲公平与效率
2、化他人观点为自己观点
3、配合些图片漫画讽刺社会的不公等
厦门 尤德才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每个社会不能回避的难题,始终是人们论争的主题,甚至被称作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英国曾以自己“高福利国家”而自豪,它确实向公平迈出一大步,但它导致经济发展的低速度;美国与英国曾在大学实行“开门请进”,确实尊重人民受教育权利。但是,他们以牺牲教育质量为前提,值得吗?亚当·斯密提倡“产业主义”,发展“个性”并没错,实行“自由竞争”而国富。错在过分提倡“自由竞争”加大贫富差距而加深和激发社会矛盾;达尔文讲“进化”也没错,“优胜劣败”而强国。错在过份倡优胜劣败之说,以强权为公理,而防害他国他人,种下战争、混乱和内耗之祸根。总之,解决公平与效率这个矛盾是人类一大难事,本人认为,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在各个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意义。它本身变易的,但变易中亦有规律。公平与效率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它们相互联系而存在。即效率中有公平,公平中有效率;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公平与效率在定条件可以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公平促进效率,不公平导致低效率。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目标均有价值,谁都没有处于绝对优先地位,应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人们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客观因素来决定谁优先问题。社会如果单纯追求某一方面,把它推向极端,都会使它向自己的反面转化,都会“南其辕而北其辙”。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增强国力,用30多年时间走过其他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程。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今日的辉煌。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结构出现了明显变动,利益格局出现了巨大调整,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越来越受到挑战。表现在改革成果却并没有让全社会得到“公平”的享受,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就易产生钱权交易,官商勾结,潜规则盛行于社会,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执法部门的腐败失职使得公民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腐败愈演愈烈,官员越反越腐,贪污腐败已导致政府信用下降,“仇富”甚至发展到“仇官”、“仇国”;无权的使拳,社会治安恶化,“拜金主义”思潮泛滥,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等问题;即使很多人经济条件比以前好多了,却没感到比过去更幸福,甚至要移民。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保这“四座大山”让贫弱阶层喘不过气来,缺乏幸福感,出现失落、愤恨、偏执、消极和敌视等现象。这些往往会成为愤世嫉俗,激进主义以及离经叛道的主要根源,也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忧。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实际上是分配不公、权利不公、规则不公、司法不公、教育不公、言论不公、社会保障不公等等,于是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最终就会逐渐就形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影响到经济持续发展。效率原则逐渐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即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于是,社会就会提出公平优先,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一些拉美国家出现的社会危机证明这点。
日本成为经济大国奥秘之一。就是早期实行公平优先,效率兼顾的方针。表现在把儒家思想“以和为贵”作为经营思想管理的指导思想,实行“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工会、禀议决策制等所谓日本企业管理成功四,大支柱。日本人的伦理观的本质之一是“互相互让”,从而使日本企业职工爱公司如家,为公司发展而全力工作。企业具有很强的活力,持续、稳定提高生产率,经济快速发展,堪称世界企业管理最高成就的象征之一。即:公平中有效率,只有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公平往往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公平就是效率,公平促进效率。
但如果一味追求经济上“公平”,抑富济贫,搞平均主义,势必损伤人们追求“效率”的积极性。如当年的计划经济公有制里,貌似较为公平,均贫富,就会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所谓“公平”,实际上不利于人的潜能和积极性发挥的“公平”。这时,公平原则不但不再能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反而造成一种普遍消极的社会心理。如“吃大锅饭”心理,从而影响效率和经济发展。
即使我们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等些,但在达到某种程度后,我们蛋糕的规模就会变小。结果,各组织和个人为分割这一小块“蛋糕”的纠纷便显白热化。一旦社会出现利益的冲突,也就会出现不公平。所以,效率往往是实现公平的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分配的公平。即效率中有公平,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往往构成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部份。在实际生活中,它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价值选择,其选择结果,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心理、观念、举止,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策目标乃至管理方式。
改革是一项大规模且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个子系统和每个矛盾都不能独立影响整体,也不可能脱离整体而成为一个孤立系统。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也受到其它矛盾的影响和制约。如果公平与效率发生冲突,就要进行调和兼顾。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会为效率而牺牲一些公平,有时又会为公平而牺牲一些效率。但任何一种牺牲,都必须为增进另一方面的必要手段,否则,便没有理由这样做。
如在分配上实行即要根据贡献大小拉开档次,又不能过于悬殊,目的在于减少阻力,特久且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就我国国情而言,社会主义制度及传统“不患贫而患不均”的观念,历史“吃大锅饭”的习惯心理,目前体制不健全,不正之风,伦理道德下降,以及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封建专制流毒和“极”左思想的影响,导致了公民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和公民教育的缺失……,更应注重“公平”要素。忽视这些因素,就会“南其辕而北其辙”。就可能造成社会政治问题,最终会影响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只受“效率”原则支配,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且千方百计用这个差别。在分配上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等制度,以努力体现这种差别,甚至扩大化差别,以便刺激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物壮则老,久而久之,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就会加深对立和加深激发矛盾(更不用说由谁来制定分配制度,是否符合按劳分配,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这时,肯定和放大差别的办法不但不再能刺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反而会造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效率原则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原则。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要求消除这种差异。此时,公平是效率的保证,社会就会提出公平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
为此,在社会决策中,重要的是发展和辩证眼光,立足于国情。一个社会即要讲究效率,又能维持公平是最为理想,但是如果发生矛盾呢?最佳途径是进行调和兼顾,使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由“矛盾而统一”。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一个持久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体制应是合理公正的,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总之,讲公平不能没有效率,而讲效率则不能不注意公平。才能解决借公平为名搞剥夺国民自由有理,借效率为名搞剥削国民财富有理,误国误民。
兼顾公平与效率,就要进行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经济有政治,政治有经济。若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就会造成更大不公平。事实已证明,经济与政治割裂开来的观念已经证明阻碍社会政治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却出现特权经济的市场化。以经济效率追求压制社会公平,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正,极易滋生贪官污吏与腐败无能,降低政府与市场效率。其结果是对市场法则的摧毁,导致社会失序、信仰危机、道德沦丧,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到经济可持续发展。公平已成为深化改革主旋律,社会稳定的根基。
本人认为,只有通过民主宪政这最具有自我修复、自我控制、自我新陈代谢、自我调节的免疫力祛病功能和机制,公平和效率才会进行调和兼顾,才能建立一种公平与效率兼得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效率,促进公平。是解决各种利益纷争所必需的政治体制,更是改革良性发展的前提,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平是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社会的最主要区别,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公平是文明进步社会的象征,也是人类所要求的,所祈盼的。也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保证,更是社会公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待。
化他人观点为自己观点
重庆正尝试解决一个世界性难题:分好蛋糕。
如何理解“分蛋糕”的迫切性?重庆应该如何“分蛋糕”?
就此,本报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创立者李炳炎。
目前中国正面临着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早在1985年,邓小平就曾指出:“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1992年12月,邓小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也谈道:“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
就当下而言,邓小平的警示以及重庆的实践,意味着什么?
李炳炎认为,就世界范围来看,社会不公正问题最容易在两个时期突出体现:一是在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时,如英国的圈地运动,使农民失去土地,只能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出现了“羊吃人”现象;二是在中央集权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时,最容易出现权钱交易。
一个简单的例子,目前俄罗斯有36位亿万富翁,其中33位集中在莫斯科,世界上没有任何城市会有这么多亿万富翁,就连纽约也只有31位亿万富翁。
目前中国正面临着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这种转型交织在一起,任务繁难,矛盾错综复杂,利益格局调整就需慎而又慎,也就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更为迫切。
关于收入分配的问题,中央历来重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邓小平在其论述中,就曾多次阐明了共同富裕的思想。早在2006年,中央政治局就曾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问题。
以公平为基础来追求效率,不是不要效率。一旦公平,效率更高
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们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重庆强调,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也要分好蛋糕,只有蛋糕分好了,蛋糕才能做得更大,其内在逻辑是:承认效率重要,但同时更强调公平。
公平和效率,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在李炳炎看来,一旦公平,效率更高;产生不公平,就会降低效率,公平和效率是辩证统一的。
李炳炎所谓的公平不是指绝对公平,而是强调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只有做到这样的公平,广大群众才心里舒坦,积极性才更高。
(下转A6版)
以公平为基础来追求效率,不是不要效率。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一起来干,产量可能翻几番。“只要产品能卖掉,原料能进来,工人肯干,利润就会更高那还有什么束缚呢?大家一起干,效率一定更高。”李炳炎说。
人们之所以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相悖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现行的工资制度。
“马克思讲利润和工资是对立的关系时,‘利润’特指代表资本家的利益,工资代表工人的利益。工人的工资越高,企业或企业家获得利润就越低,所以这两个是始终对立的。如果将企业的净收入分成国家、企业、工人所得这三部分,就能实现利润和工资的同步增长。”李炳炎说。
而按照李炳炎创立的“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工资不计入企业成本,以净收入分成制取代工资制。企业的净收入可划分为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三部分,该理论否定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工资范畴和利润范畴。按照这一理论,企业的净收入等于销售收入减去物耗成本,然后企业净收入将由国家、企业、工人共享,国家、企业、工人三方签好合同,约好分成比例。这样一来,公平和效率统一,可使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追求共同利益的动力驱使下,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分享。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炳炎提出“分享经济”理论的多年后,美国经济学家、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马丁.L.威茨曼也提出了类似观点。
在不久前美国马萨诸塞大学(俗称麻省大学)举行的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曾就“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展开讨论。一位美国学者问:李教授的理论和重庆的实践有什么不一样吗?李炳炎的回答是:我们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属都一样。重庆提出缩小“三大差距”,提出“民生十条”,其本质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分享经济”为重庆的探索找到了理论支撑,而重庆的探索又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找到了实践支持。
(小标)第二次分配往往力度不够,第三次分配往往是杯水车薪,应着重在一次分配中解决问题
当下,如何真正做到公平和效率的辨证统一?
李炳炎认为,所谓共同富裕,就是让大家都富起来,消灭贫困,消灭剥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李炳炎有八招。
首先,注重保持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当下,中国提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公有制经济仍然是主体,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内的公有经济,要占国民经济的60%以上。)
第二,强调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要扩大就业,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现在,穷人穷,就穷在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这就要求把就业放在第一位,政府要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给能劳动的人安排就业。中国不只是发展尖端技术,发展尖端技术需要的人少,应该还要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要找准国际市场。)
第三,改革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在这当中,要提高所得税起征点,征收遗产税、高消费税等。“美国就有高消费税,你要住高档别墅,就收你很多的税,让你住不起。”李炳炎说:“政府把这部分钱用税收方式收走,用来资助穷人,发放养老金。此外,按照‘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原则,实现利润和工资同步增长。企业绩效考核不能只看利润,更要看工人的收入增长。”)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值得中国参考的是西欧尽管他们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第五,农民太苦,要提高农民收入。重庆的两翼农户增收、发展微型企业等举措,便是很好的实践。
第六,加强法制建设,狠狠整治违法乱纪行为。
第七,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调节这些行业的收入。
第八,缩小地区差别。中国城乡差别大概1比2或3。地区差别,东部的上海和西部的内蒙,差别是很大的。怎么办呢?就要加强对落后地区扶助。
第四篇:公平与效率兼顾
公平与效率兼顾
难道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个月会比一般老师对教育的贡献多300元以上吗?工作量一样工作成果一样但收入差距却在300元以上,这太不合理了。
一:教师编写的论文要获区或市三等奖以上或发表在某刊物上才能评职称。实际上每年参选或获奖的论文都是垃圾论文,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不仅浪费读者时间、浪费纸张、浪费资源而且浪费教师宝贵的时间。唯一好处就是养肥了教育局的评审团和领导,因为评选论文是要交昂贵的评审费。而很多老师发现不管怎么写几乎都不可能获奖,要想获奖就必须通过“二哥”用昂贵的钱来摆平,这是潜规则。由于高级职称工资比初级一年要多收入几千上万元,所以很多老师不惜血本。
二:很多老师为了高级职称还需要自费交很多钱,比如各种毫无意义毫无效果的培训,指定的人事局计算机考试,考试和考题等材料贵得离谱,没办法为了职称很多老师也是不惜血本,这样加重教师经济负担,养肥了教育局领导等。
三:评职称需要交昂贵的评审费,这笔钱又被地方教育局拿走了。
难怪一些地方领导和一些受益的老师这么拥护职称评定。
四:评上了高级,要想拿高级职称的工资,还必须争聘,只有聘为高级才能享受高级待遇。聘高级过程更是毫无公平可言,校长在学校权利非常大,他的话就是王法,怎么聘标准他来制定,他说什么就什么,没人敢反对。所以在我们学校校长副校长等8个领导几乎是保送不需要争。老师们就只能争剩下的名额,平时大家都很团结,但这个时候老师们争聘人人自保,各不相让,闹的不可开交,互相说对方短处互相拆对方的台,互相说对方的荣誉等是造假的。有个老师学历最低属工人编制居然轻松的评聘上了高级,很多老师提出质疑,校长却说他有关系自己到教育局争到名额,并没有占用我们学校名额。
以上不公平例子只是冰山的一角,还有很多让人气愤的例子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评聘职称可以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根本没有公平性,存在极大的人为因素。评聘职称养肥了一部分人,损害了绝大多数教师的利益。由于高级职称与初级职称收入差距太大(一年差几千元),已经严重影响整个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已经严重影响到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评聘职称不仅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还破坏教师间的团结,影响团队协作。
职称工资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职称评定是世界上最不合理的,评聘职称可以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为了待遇的公平,为了避免同工不同酬,为了社会安定稳定,为了避免教师间的争吵,为了广大教师能团结协作。这几年要求取消职称工资职称评定的呼声日益高涨。应立即改革教师的工资制度,由绩效工资取代职称工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不如维持现行状态。比如工资改革,实行的绩效工资,被广大教师称谓“讥笑工资”、“官效工资”等等,其中人为操作的自由度太大了,谈什么公平全是由当官的说了算。尽管现行的职称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基本上有章可循,如果取消了,谁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对于说高级老师比刚参加工作的老师多300元,这样的老师我只能说他是搅屎棍子,大脑进水了。提出这样弱智的问题,可能是遗传的劣根性。举例说:在军队里,新兵蛋子会问司令员我每天训练工作比你辛苦多了,为什么你每月比我多几万块钱。在政府里,新进的公务员敢问局长、部长你们的讲话稿都是我写的,你们只是照着念一遍而已,为什么你们每月的工资比我多不止一万呢?
第五篇:浅议税收效率与公平
《税收学》 课程结课论文
论文题目: 浅议税收效率与公平
院系:姓名:学号:
提交论文时间:任课教师:
目录
一、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税收公平的内涵
税收效率的内涵
税收的行政效率
税收的经济效率
税收的社会生态效率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相容性
公平与效率的不相容性
三、税收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
四、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因素及其处理建议
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
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税收职能的实施
擅自越权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地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
政企不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婆媳关系没有得彻底解决
税务机关执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执法不严,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现象仍然存在税务案件处罚方面有的未及时执行到位,有的甚至无法履行
过分注重加大征管力度,不注重法律程序与政策
影响税收效率问题的因素
税收机构庞大,执法水平和征管技术不高
纳税人素质不高
税收环境不够理想
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处理建议
针对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采取的对策
加强税收宣传,强化服务意识
内部加强法制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建立税收征管法律体系
针对影响税收效率因素采取的对策
树立正确的税收效益观念,加强对税收成本的管理
改革税收行政
摘要:本文通过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内涵的阐述,进而说明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并提出了如何处理两者之间关系。本文重点则是通过对前文的阐述,揭露目前我国税收中影响公平效率各种因素,并笔者提出解决意见。
关键字:税收 效率 公平因素 建议
一、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1、税收公平的内涵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征收,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在现代经济中,税收公平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纳税人同等对待,以便为其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的不公平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竞争环境。
2、税收效率的内涵。税收效率原则指的是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 它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税收的行政效率。它要求税收的征管费用和奉行费用最少, 即必须建立简便高效的征收管理制度;
(2)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所带来的超额负担最小和额外收益最大, 即在市场机制生效时保持税收中性, 使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得到有效配置, 尽量不产生税收的超额负担;当市场失灵时,运用相对的税收中性, 即适当的税收调节来弥补市场缺陷, 以获取尽可能多的税收额外收益, 从而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转;
(3)税收的社会生态效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经济发展应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最终目的, 因此作为经济调节手段之一的税收必须具有前瞻性, 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与公平的相容性。税收的效率与公平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可以认为它们是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没有效率,公平只是浅层次的公平,即使形式上留有公平的痕迹,也不过是无本之木。另一方面,公平也是效率的前提。因为失去了税收的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的高增长,效率的标志就无法反映。可见,效率与公平的选择不能顾此失彼,应该将相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2、公平与效率的不相容性。公平与效率历来是一对难解的矛盾,其间存在着很深的排他性。要么强调效率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换取效率的提高;要么强调公平,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公平的实现。
三、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关系的处理。
我国正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我国的根本任务。因此,只有效率优先,低消耗、高产出,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的公平。只有经济效率提高了,可供分配的财富增加了,全体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提高才有物质基础,国家才有可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调节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贫困地区的人民早日摆脱贫穷,并通过福利、救济等办法来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说公平不重要,更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来换取效率的提高。事实上,公平和效率都是社会主义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没有效率就没有高水平的公平,而社会的不公平也制约和阻碍着效率的提高。第一,收入差距过大,两极分化,会导致占比重相当大的低收入者有效购买力低,有效需求不足,使生产力发展受到制约:第二,实现高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如果低收入者通过主观努力和勤奋劳动不能改善自己的处境,便会损害效率,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现在,我们一方面应坚持不懈地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的作用,坚持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另一方面,要强化税收在实现社会收入公平分配方面的功能,调整税制结构。
四、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因素及其处理建议
1、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
(1)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税收职能的实施
擅自越权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外资投入,政府作为招商引资的代言人往往需要一些政策支持,地方政府或出于加速地方经济的发展,或在招商引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过程中需要出台一些保护政策,有“优惠政策”就来投资,必然造成不公平的社会投资竞争环境。
地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税收计划是各级税务机关每年既定的工作目标,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往往忽视经济增长因素,不问税源多少,层层加码,年年无条件递增,导致税务部门的压力逐年增大,越穷越收,越收越穷。
政企不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婆媳关系没有得彻底解决。尽管各级政府普遍进行了全民普法教育,税务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人们的依法纳税意识还是很淡薄。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有个别甚至是政府的领导出面打招呼、说情,其目的很明确,就是阻挠税务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法执行,造成行政执法不到位。
(2)税务机关执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执法不严,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税务机关执行征管法规定的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等规定不严格,处罚不力。个别税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程序不正确,导致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起行政诉讼有所增加,税务机关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增加。
税务案件处罚方面有的未及时执行到位,有的甚至无法履行。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一些纳税人,尤其是个人承包,被发现偷税或其他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追征,执法者很少依法运用《征管法》赋予的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等该用的执法手段。
过分注重加大征管力度,不注重法律程序与政策。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税款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税收任务的增长幅度均比较高,长期以来,我们的税收计划不是根据GDP发展变化来确定,而是根据上年实绩加上计划增长率来编制下达。
2、影响税收效率问题的因素及处理建议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税收效率偏低,税收管理潜力仍然很大。从税收征收成本看,申报纳税、缴纳税款、聘请代理、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很惊人。另外,从税收征管质量来看,也亟待提高,如每年由于从偷漏骗逃税和越权减免导致的税收流失都在上百亿元,无疑也说明征管质量差,税收效串很低。
造成税收效率不高的原因很多,主要是:
(1)税收机构庞大,执法水平和征管技术不高。现在全国省以下税务机关设置两套机构,本己庞大,而一些地方的征收机关还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税务人员数量一再扩充,1994年以来已基本翻了一番。但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征管水平却不尽如人意,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影响了征管效率。税务稽查计算机选案无法完全实现。现代化征管要求与落后的技术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制约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2)纳税人素质不高。虽然经过多年税收宣传,全社会整体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但在市场化进程中,许多新办企业、新兴业户对税收的本质功能仍缺乏应有认识。农村地区、零星税源分散隐蔽很多私营业主、个体业户账证不全,迟迟不办理登记。使税务机关无法实行税务监控。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整体纳税质量,干扰了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秩序,是制约税收征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3)税收环境不够理想。从经济环境看,在走向市场经济之初的现实经济运行中,滋生了大量的“地下经济”,由于信息不灵、政策的贯彻难度大,给税源的监控带来很大困难。从文化环境看,由于尚有很多纳税人法制现念和纳税意识很差,税收法规的执行不仅得不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反而有人千方百计地逃避纳税义务,有的甚至抗拒、敌视税务执法行为。
3、影响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处理建议
(1)针对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采取的对策
加强税收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全社会都要重视税法宣传,把税收法律纳入全社会普法教育内容,使税收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不知税法的人知道税法的人更加熟知,并帮助他们了解税税收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让公民真正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的同时,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而便捷的服务,以便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自己应尽的义务以及如何履行其义务,促使纳税人更加关心税法的变化和结果,及时自觉地申报纳税。
内部加强法制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针对执法者执法手段不硬不敢执法的问题,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执法者的事业心、责任感;要求执法人员熟知国家税法、行政法规和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立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税收征纳行为要以税收法律为准绳,其前提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反映税收征管规律的,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税收征管法律体系,使税收征管全过程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针对影响税收效率因素采取的对策
树立正确的税收效益观念,加强对税收成本的管理。征税成本是社会演源的一种虚费,应尽可能降低到最小跟度。鉴于现实状况,提高税收效率,至关重要的是以法的形式,规定整个税收征管活动。所以应尽快出台税收的根本大法一一《税收基本法》,修订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配套各项法规。使税收效率的提高有一套法律法规作保障。还要改变实际工作中单纯“以收入论英雄”的做法。把税收效串作为考核税务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评价税收效率的措施体系。
改革税收行政。①合理调整机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税务人员素质。解决好机构林立。人浮于事的问题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的必由之路。应按经济流向,本着精简机构、便于管理、经济科学的原则,收缩基层征管机构。②加快微机开发利用进程。改善税收征管条件。以微机技术代替手工劳动,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③推行税务代理,健全协税护税网络。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及管理难度都在加大,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把本该由纳税人自己办的事,从税务机关分离出来,把服务工作推向社会,减轻税务部门自身负担,相应减少了税收成本。另外,由税务代理人向纳税人提供专业服务。虽也要收费、但比纳税人自己去纳税要有效、简约和顺利多了,从而节约了纳税费用。从另一侧面提高了税收效率。
参考文献:
1、《试论实现公平与效率税收调节机制的演进》;王俊。焦作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 卷, 第4 期, 2002 年12 月Jour nal of Jiaozuo I nstitute of T echnolog y(Social Sciences), Vol 3, No4, Dec 20022、《税收效率和公平原则的理论与税收完善》邱泰如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382(2008)12-0039-05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马发骥 王顺安 《税务研究》 Collections of Main Arguments 2005年第8期 总第243期
4、《税收公平与效率关系再认识》 吕伟 四川财政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5、《影响税收公平执法的因素及对策》 2004-5-14 13:17 来源:税收法规网
6、《关于税收效率问题的探讨》2006-4-4 0:07、《浅议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及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