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来访接待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饰整洁、热情礼貌言行得体。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认真倾听情况和意见耐心解释和答复问题为党员群众前来办事提供宽松、愉快的环境。
2、首问责任制: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要如实填写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办理。如遇经办同志不在时接待人员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在事后将情况转告经办人由经办人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答复。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塞责敷衍应付。
3、办事承诺制要本着“急党员群众所急、想党员群众所想、为党员群众所需”的原则对党员、群众要求办理或代理的服务事项一般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向党员群众说明。
4、情况报告制: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做到一事一记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馈处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求助要进行个案专报。服务中心还应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
5、登记归档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各类便民服务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
2、全面推行阳光办务。实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全公开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牌佩戴胸牌上岗。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的群众承诺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的资料。在承诺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各窗口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不得以经办人外出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理。
4、责任追究。社区干部有以下行为的应当给予处理 、在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④、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⑤、故意不按时限办完手续的⑥、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
上述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者应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二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负责辖区内 5 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 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3 .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4 .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5 .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成立中心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6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开展社区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社区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复服务。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6 .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口腔保健工作制度 .开展社区居民及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将筛查人员的口腔基本情况,认真地记载在健康档案中。.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传工作。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诊治三次不能确诊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减少复诊率,提高治愈率。对疑难病三次不能确诊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口腔治疗需注射麻醉剂时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按照常规做药敏试验,备常规急救药品。.严格无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内紫外线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定期对器械清点、加油保养。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B 超室工作制度 .需要做B超检查的患者,由全科医师、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患者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患者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全科医师、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需要做心电图或其他心功能检查的患者,由全科医师、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患者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患者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传染病的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全科医师、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三篇:党员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发布日期:(2009-07-08)
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登记受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
2、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3、对报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后,由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情况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一事一报。
2、定期收集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情况,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县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信息交流制度
1、县党员服务中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定期了解基层开展党员服务,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
2、县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了解各乡镇党员服务中心、有关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等情况,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党员谈心制度
1、党员接待谈心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好职责,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谈心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批评,商讨问题和帮助教育等。
3、耐心听取谈心对象的意见和要求,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谈心应本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
5、谈心人员在谈心时应做好记录,并充分尊重来访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
6、切实维护谈心室的工作秩序,开展谈心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谈心室。
7、保持接待谈心室的清洁卫生,爱护管理好接待谈心室的公用物品。
第四篇:党建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连队“两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
四、连队党支部对本连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两委”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相应责任。
五、党支部、连管会及“两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连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两委”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履行监督职责,对本连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两委”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连队“两委”成员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七、“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发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团党委督导组进行指导帮助。
二、每次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团党建办沟通,确定好主题。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四、组织生活会参加对象为支委成员(非党员连管会委员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五、支要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六、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团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连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连队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销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职工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桃评。
五、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服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连队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团党委派督导组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三、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
四、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团党委审定。
五、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并报团党委。
六、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团党委汇总归档。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 “一月一交”,每位党员都应自觉按月足额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或向支部直接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党员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研究报团党委同意,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
二、党支部确定一名党费收缴人员,一般为支委组织委员。
三、按照年初核定标准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按月收缴党费,确保每月向党委交一次党费并且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五、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后上报团党委批准后,将给予处理。
第五篇: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工作职责
1、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社区组织、宣传、人员管理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重要问题的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责任人:
2、社会保障:组织实施社区服务、民政、退管、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责任人:
3、文教体育:大力开展社区文化体育、义务教育等工作,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人:
4、环境卫生:组织落实红十字会、爱国卫生、社区卫生等工作。责任人:
5、司法综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普法教育、治保调解、释解帮教等工作。责任人:
6、计划生育:扎实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责任人:
7、妇联:做好社区妇女、儿童工作。责任人:
8、做好社区统战、侨务、老协等工作。责任人:
社区办公室职责
1、组成人员
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 区 主 任: 远程 教育专 干: 劳 动 协 管 员: 计划 生育专 干:
2、职责:
①公章使用和管理;②日常公务处理;③会议安排;④日常考勤;⑤其他相关工作。
会议制度
1、党支部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和社区有关事务、有关财务支出等,具体内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2、社区居委会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社区工作者汇报当月工作,讲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不足,布臵下月工作。
3、社区工作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前,社区居委会应报告,镇包村干部参加,并召开社区各专委会委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代表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社区居委会应建立议事监督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小组长会议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考勤、请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事假: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外出须请示镇单位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离岗。社区干部外出,能在当日返回的,应通知社区居委会。当日不能返回应经社区书记或主任批准。外出三天以上要经镇有关科室的主任领导批准。
2、婚假:一般7天,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婚假15天(含双休日)。
3、产假: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女性产假180天,给予男性产假7天。(以上假期均含双休日)
4、丧假:直系亲属及配偶父母死亡的给予丧假3天。
5、病假:社区居委会成员有病住院要及时告知社区居委会。
(二)审批权限
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职守的,一律视同旷工,累计20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考勤制度
1、社区居委会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公众作息时间。社区居委会 负责考勤,包括每天出勤和上下班制度的遵守 4
情况,每季度3日前须将上季度考勤情况报送社区办。出勤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2、考勤内容包括:被考勤人上下班时间、休假、请假、加班情况。
3、各社区居委会领导应安排人员顶替请假人员的工作,请假人员在休假前应将当前的工作事项向顶替人员作出具体的交代,保证居委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决议,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有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等情况。
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协调管理、服务群众、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
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考核。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采取的措施,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及群众的满意度。
廉:主要指清正廉洁、以身作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考核的标准以被考评者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及《社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
(二)考核对象
街道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远教员、劳动协管、社区委员、计生专干等。
(三)考核办法
1、以社区居委会为考评单位。
2、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负责组织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
3、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工作。
4、考核采取个人总结、自评,社区工作者量化测评、民主测评等方法步骤进行。社区居委会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批。
(四)考核时间
工作考核包括半年考评和考核。半年考评时间在每年6月底7月初,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12月底至翌年1月上旬。
(五)考核等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考核得分高低顺序。
上下班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改社区的工作作风、学风,严肃工作纪律、增强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树立良好的社区形象。特制定以下上下班日常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每天上班准时到办公室签到,签到由 同志负责不得相互帮忙签名,每迟到或早退扣罚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满3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50元工资,全年旷工7天者,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
二、必须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需要党支部书记批准,出办事必须向领导说明,并说明回来时间,生病或出现急事时需向领导打电话请假。
三、必须严格维护办公秩序,保证上班质量,各就各位。若有外业,需向社区办公室说明情况。上班时不得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玩电脑游戏等一切娱乐活动;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吹牛、喝酒、打毛线或带小孩;严禁发生吵架、打骂、酗酒闹事、大声喧哗等行为。以上三条违反一次每人扣罚当月工资30元。上班时间不许参加赌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严禁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若有人举报,经核实,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上班时间必须做到:
1、接待基层同志或客户、上级领导要热情服务,及时解决或积极汇报有关问题。
2、接工作电话时,须文明礼貌用语,不得用公家电话打私人长途或电话聊天。
3、没有工作业务时需认真学习理论、学习电脑操作、学习业务,做读书笔记。
4、领导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不得无故拖办,对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写出检查,给予纪律处分。
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建设学习型社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挥学习在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社区理论学习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办公室负责理论学习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1、社区理论学习的内容和计划安排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同时,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镇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时事政治等;业务学习主要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学知识、办公自动化技能等。
3、社区理论学习日为周三的下午,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理论学习每月不得少于2次。
三、学习方法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参加支部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平时学习和定期交流相结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扩大学习成果。
1、集中辅导。社区全体职工参加,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参观考察、观看录像片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全体职工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分散学习。通过推荐书籍、记读书笔记等方式进行自学。自学以业务知识为主,努力提高全体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学习纪律
1、签到考勤制度。要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
学习自觉性,遵守学习时间,保证参学率。
2、请假报告制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请假。
3、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到集中学习时间不处理公务(急、特公务除外)。集中学习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避免干扰。
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社区工作纪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出色、纪律严明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坚决防止和纠正社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社区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查处社区工作纪律问题,可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2、通报批评、限期纠正;
3、责令赔礼道歉、书面检查;
4、责令经济赔偿、退赔钱物;
5、调离原岗位、辞退;
6、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章 工作纪律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违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政令统一实施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第五条 社区工作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在工作时间出入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第六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打电脑游戏、炒股等,不得搞赌博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撤职处分。
第七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吃、拿、卡、要、报。凡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退赔钱物、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对来访的单位人员和群众态度生硬,不得用粗鲁语言无礼伤害群众。对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粗鲁、刁难和伤害群众的,给予批评教育,责
令赔礼道歉,书面检查,考核不得确定为一般等次,对造成不良影响者,调离原岗位或辞退。
第八条 社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借故不参加按要求应参加的会议,不得在会议中途退场。凡违反此项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空岗和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凡违反此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不能评先进。
第十条 外出办事遵守请假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要告知有关人员,以便掌握去向,便于联系。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会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形象承诺
按相关要求,做到着装整洁、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端庄。
二、服务时间承诺
建立遇事即办制,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准确、及时办结。
三、服务质量承诺
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在党务公开窗口张贴有关业务的办理须知、办事手续、办事程序,设臵便民标牌、办事窗口标牌、有关申请样张。
四、服务态度承诺
坚持使用社区办公文明用语;接待来客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答来访者的疑难问题。对所有的服务对象都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对合理的要求要尽量满足。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做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决不能态度粗暴、方法简单。
五、服务环境承诺
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物件摆放有序,室内整洁。
首问责任制
一、外来有关人员来我社区办理公务,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电话接听反映情况和咨询有关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能办的事应尽快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的事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引导,并转告负责告知承办人。
四、外来有关人员因办理公务或咨询重要事项,要求与社区领导联系或当面汇报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社区领导联系。
五、办理或咨询不属于本社区职能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说明,耐心解释,不得应付了事。
六、首问责任人接受咨询或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待人,尽可能地回答所提的问题。
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单位或个人到社区办理属于本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审批审核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善,需要退回补办,或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主办人员当时要一次性告诉对方需要补办或完善的材料、手续,以及暂时不能受理的原因。
二、全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对来本社区办理审批审核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均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因手续和材料不完善、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手续和相应的办理程序;对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暂时不能受理的原因。
三、被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或手续,待补齐后一并上报,重新受理。
五、全社区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这一义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
为加快我社区办公自动化建设进程,提高办公效率,充分发挥自动化办公设备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1、微机及外设操作制度
社区内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办公自动化知识,掌握网络应用、软件应用等相关技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外部设备,能独立完成各种文字材料的录入、校对、修改、印制等工作。
2、文字录入制度
社区所有文字材料由远教专干及劳动协管负责录入。
3、上网微机的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办公室上网微机由远程专干负责管理,不得用于处理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上网时应加强病毒防护,抵制不良网站,严防恶性程序和黑客袭击。要强化移动存储媒质管理。禁止用国际互联网收发国家机密资料。如违反规定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内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和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销原始凭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只有正规的发票或统一票据才能报账。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规定,不得白条报账。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凭证填写正确、大小写金额齐全、相符;相关文件、明细资料齐全;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名手续完备。
第三条 各项支出必须事前提出经费预算,经社区主任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四条 对各类借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五条 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不得自行采购,必须由镇财务部门汇总预算后报政府采购办,统一招标采购。
第二章 固定资产
第八条 社区办公室需购臵固定资产时,应先提出采购理由及计划,经请示镇领导同意后由社区办公室采购。
第九条 社区办公室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由 担任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和保管人。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盘点一次。固定资产变更的,要及时于镇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第十三条 委内各科室因公出差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相关标准,不得超支。省内短期出差一般不预借差旅费,采取先由个人垫付,出差后10日内给予报销的办法。报销时要按照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按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组织出省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确实因工作需要参加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涉密会议保密制度
1、在传达应知悉范围的密件时,应选择安全会址,搞好会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会场的保密。
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
3、涉密会议会前宣布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4、严格会议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开手机等通讯器材,不准随便进出会场,不准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5、重要涉密会议,不印文件,不准录音、拍照、录像,一般不作记录。
6、社区党支部会议、办公会议和其它重大会议,须指定专人记录。在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并定期将原始记录归档。
居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方便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我社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我社区在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内所有不涉及秘的居务,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居务公开内容主要指我社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 为加强我社区居务公开工作,成立社区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社区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云明(社区主任)副组长:
成员:各段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办公室,由杨云明同志兼任主任。
第五条 我社区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我社区居务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我社区居务公开内容;
(三)组织编制我社区居务公开指南、居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五)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赋予的与居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居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均应当予以公开。居务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我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社区居委会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及社区工作者选聘情况;
3、社区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居民自治公约;
4、救灾救济物的发放情况,单位及个人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定期困难补助人员情况;
6、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公益性资金的收支情况;
7、低保季度公示。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情况;
8、献爱心捐款(物)情况。红十字献爱心捐款及接受救助情况,公示应附上交钱款发票复印件或原件;
9、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二)居务公开、保留时间
1、季度财务和低保季度公示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
2、每年春节前10天内对辖内单位和个人给社区居委会赞助的款项及用途进行公示。
3、其它内容的公开应及时进行。
4、居务公开的保留时间除季度财务、低保季度公开保留一个月或有明确规定的保留时间外,一般保留一星期。
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社区领导班子“五项承诺”制度
一、决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借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决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二、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四、带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决不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市场交易活动并从中牟利。
五、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决不允许有任何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一、不准收受主管范围内的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个人谋取利益。
三、不准配偶、子女及亲友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四、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戒免谈话制度
(一)社区工作者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戒免谈话:
1、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的;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造成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4、经考核居民群众及社区工作者一致反映表现较差的。
5、经常性迟到、早退,月累计达15次以上的。
(二)戒免谈话的分工:日常戒免谈话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
(三)被戒免谈话达3次的,当年考核等次不得评为合格,被戒免谈话达5次的,将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照程序给予降职或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