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盐津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关于盐津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守住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配格局明显,各种矛盾纠纷与日俱增,尤其近年来,各类案件大量涌入,每年以20%的幅度递增。面对案件大幅度增长的“诉讼爆炸”,新类型案件的涌现,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织,人民法院要处理好这些问题,必将付出艰辛的努力和承受巨大的压力。笔者通过调研,针对所在法院现状和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期望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一、干部队伍概况
(一)编制情况
笔者所在法院编制78人,现有人员69人,其中:工勤人员5人。实际在岗人员65人,外单位借用4人。缺编9人。均属中央政法编制。5年间,调进2人,调出15人,其中:系统内调动8人,调出外系统7人,外系统调入2人。中央政法编制长期缺编9-15人左右。
现有人员中,法官28人,占40.5%,法律职务为:正副院长5人(其中市中院下派挂职副院长1人),审判委员会委员身份8人(含庭长人员、不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身份11人(不含审判委员会人员),审判员12人。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办案法官23人,占法官总数的79.3%。其他工作人员41人,占编制人数的59.4%。
(二)年龄及性别结构情况
69名工作人员中,男性54人,占78.2%;女性15人,占21.8%。50岁以上的14人,占20.2%;40—49岁的21人,占30.4%;30—39岁的23人,占33.3%;30岁以下的11人,占16.1%。
28名法官中,男法官25人,占89.2%;女法官3人,占10.8%。50岁以上的12人,占42.8%;40—49岁的13人,占46.4%;30—39岁的3人,占10.8%;30岁以下为零。
(三)学历情况
69名工作人员中,大学文化55人,占79.8%;大专文化3人,占4.3%;高中(中专)文化11人,占15.9%。
28名法官中:大学文化21人,占75%;大专文化1人,占3.6%;高中中专以下学历6人,占21.4%。
(四)职级情况
69名人员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6人(含主任科员5人),副科级26人(含副主任科员12人),科员17人,试用期人员4人,工勤人员5人。
27名法官(除一名挂职干部外)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5人(含主任科员5人),副科级11人(含副主任科员6人)。
(五)人员增减情况
2005年至2010年,全院共流失15人,占现有中央政法编制人员的21.7%。其中:系统内调动8人,调出外系统7人。
就以上五个方面分析,干部队伍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空编情况长期存在。中央政法编制长期缺编9-15人左右。总体人员情况是“进少出多”。而且法官“断层”问题严重。特别是新录用公务员部分是异地同志,他们离乡背井,工作、生活诸多不便,导致转正后设法调回家乡或经济条件优越的地方工作。
二是现有人员年龄偏大,年轻人少。69名工作人员中,30岁以下人员仅11人,50岁以上的就有14人,且工作年限均已达30年以上,他们将逐步退出一线工作岗位甚至退休。28名法官中,50岁以上的12人,他们已将逐步退出审判执行一线工作岗位甚至退休。30—39岁的3人,其中2人已近40岁,1人即将调离。30岁以下的为零。如此发展,未来几年审判力量将更加不足。
三是人员文化程度提升较快,但文凭与实际水平仍存在差距,要达到真正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而培训任务仍十分艰巨。较1995年《法官法》实施之初,全院在职在编人员73人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仅1人相比,现有大学本科学历达55人,15年间增长几十倍,而且高学历的法官人数已呈快速增长之势。但是70—80%的学历是通过成人教育等各种形式取得的,文凭与实际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这就需要通过不断的培训来提高审判业务素质,所以解决人员的培训问题未来几年任务仍十分繁重。
四是职级晋升太慢,待遇难以解决。现有69名人员中,科员等人员26人,占37.6%。其中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就有12人,个别法官工龄达30年,年龄近50岁了且任中层副职多年,副科级近期才落实。(今年8月份才解决了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11人,职级待遇偏低有所缓解。)
五是人员流失严重,法院办案压力加大。五年来,全院增减人数相抵,实际减少了15人,其中法官减少了3人,即使不断进人,进出相抵,也是负数。自2005年以来的5年间,总体人员情况是“进少出多”。另外新录用公务员流失的比例大,例如:自2003年至今招录公务员18人,调走8人,调走人数占总招录人数的44.4%。
综上所述,全院干部队伍人员短缺,法官“断层”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青黄不接的问题将持续存在,如果不尽快加以解决,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必将受到影响,必将制约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
二、人员短缺的原因
法院干部队伍出现断层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官准入标准高
法官“门槛”高,具体来讲,有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法官准入制度标准高。目前,法院进人受《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双重标准的制约,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的不一定具备司法考试资格。二是2005年以来的一批同志由于年龄、工作等无法通过司法考试。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从事司法工作五年以上不具有法官资格的达17人(不含法警和工勤人员及新录公务员)。其中:50岁以上的3人,40—49岁的5人,30—39岁的9人。这部分同志由于工作时间长,熟悉法院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
从2005年以来的实际情况看,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法院的公务员,很多难以通过司法考试。据统计,近五年来,全院共有20多名参加了司法考试,通过考试的5人,通过率很低。很多人不能通过司法考试,就只能从事审判执行的辅助性工作,缓解不了法院目前急待解决审判力量不足问题。
(二)进人难度大
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决定》下发后,法院招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工作人员,主要实行的是省级法院审核、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的办法,全省一个标准招录,无山区、平原、大中城市之别。众多考生多报考经济发达的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贫困山区县在政策上不倾斜,也影响招人。司法考试按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大专学历可以报名,而全省统一招录公务员时统一规定为本科学历,客观上造成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法院或部分岗位无人问津。如:笔者法院自200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以来,除1年按设置岗位招满外,其余均按设置的一些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人报考。
(三)人员留不住
主要是法院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而待遇偏低,导致人难留,人员流失严重。随着依法治国的逐步推进,法院的社会地位虽然逐步提高,但是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日益加大,长期处于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加之案件多,矛盾纷繁复杂,不得不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全院干警的身体健康状况堪忧,通过两年的体检,60—70%的同志不同程度的患有身体疾病,2009年12月组织全院干警体检,应检70人,实检56人,有各种疾病的37人,占66%,无异常人员19人,占34%,退休人员体检15人,有各种疾病的14人,占93.3%,无异常情况1人,占6.7%。相当部分干警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如:立案庭一老法官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查系癌症病,经过长达9个月的治疗好转后又重返岗位上班。而法官待遇仍然偏低,等同于一般公务员,与其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劳动不相适应。具体表现是:
一是经济待遇偏低。没有独立的工资序列,工资标准完全按照行政级别享受公务员的同等工资;增资调资等也与公务员完全一样,其他津贴和福利待遇也是按公务员标准执行,完全按照行政级别执行,不太符合法院队伍的特点和规律,不太符合法院工作的具体实际,也与《法官法》第34条、第36条规定不统一。统一规范津补贴政策以后,基层法院特别是边远山区贫困县法院,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法官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不足以养家糊口。今后进人难的矛盾可能会不断加剧。
二是职级待遇偏低且晋升太慢。虽然实施《法官法》以来特别是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有关措施出台以来,法官的职级待遇有了较大的改善,主要问题在于核定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太少,基层法院和内设机构级别不明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确定,发展空间窄,人员职务晋升困难,有的工作了近30年才解决副科级待遇。如:一九九八年前高等院校毕业分配工作的几名同志,到法院工作了十多年仍是科员,法律职务是书记员,调到党政部门工作三、四年时间就是科级干部,有的已提拨到正科级领导岗位。
三是司法考试难度大,由于在职人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学习时间不足,自2002年实行司法考试以来的8年间,参加每年考试的人员20人左右,参考130人次左右,总共通过了7名同志。有的同志连续考了六、七年未通过,失去了信心,于是另谋出路,而有的甚至不再参加司考。
三、解决法院人员短缺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一)法官准入标准不能“一刀切”
为了缓解人员短缺、法官“断层”问题,有人建议降低初任法官条件甚至降格录取新人。我们认为这不可取,因为这样不利于法官制度改革,不利于法官队伍职业化和精英化。但针对目前的情况,应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现状问题,比如对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应采取特殊政策,特事特办招录公务员。然后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参加司法考试,解决法官“断层”。还有是对1995年7月1日以来高等院校毕业分配、公务员招录后到法院工作,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有一定年限的司法实践经验,未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采取实行内部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的办法解决法官短缺问题。但现在急需解决的是扩宽进人渠道,提高法官待遇,充分保障法官的权力,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二)疏通进人渠道
要逐年进人,形成年龄结构梯队。在逐年进人时,要注意克服“多年不进人,一年进多人”的现象。把公务员招录形成一项制度,做到良性循环。
(三)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待遇
1、关于法官待遇:建议最高法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尽快组织落实《法官法》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系列、工资制度,提出适应审判工作特点的法院人员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级比例方案,研究解决各地法院的地方编制问题,实行基层法院法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无差异政策,尽快落实法官等级津贴,落实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制度,以切实解决法官的待遇问题,这是法院留住人才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计,治本之策。
2、关于其他工作人员待遇:
云南省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全省的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局)机关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行政职务高低实行政法工件津贴。在法院系统内的法官、书记员、执行员以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法警除外)均享受了该待遇。到2007年7月1日,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实行法官审判津贴的通知》后,全部取消了省定的政法工作津贴,只有法官才能享受审判津贴,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享受。到目前为止,笔者所在法院有34名不属于法官和法警的工作人员没有享受到类似审判方面的津贴。为此,建议对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落实相关的津贴,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加大培训力度
在目前司法考试难度不降低的情况下,要提高法院在编无法官身份的人员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在加大培训力度上下功夫。除实行物质上的奖励和时间上的支持外,还应重点加强对这些参考人员的重点培训和指导,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帮助他们取得法官资格。
(五)法官退休制度问题
法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岗位,审判经验是最大的财富。对法官包括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职年限,不搞年龄“一刀切”,只要身体允许,工作需要,不轻易让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休息”或退居“二线”,否则将是对审判资源的一种巨大的浪费。在这方面,最高法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在执行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统一的退休年龄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对到退休年龄的法官实行反聘制度,以争取对现有的审判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
(六)保障法官职业监督和职业安全
《法官法》对法官职业权利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职业保障制度,法官的这些职业权利没有完全落实,法官应有的职业尊荣也没有体现出来。因此要切实支持法官严格依法办案、依法独立审判。对刁难和不公正对待法官的行为应当予以追究责任,以保证法官职业地位和法官身份的稳定性,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荣。通过树立法院的权威,吸引人才,通过树立法官的尊严,让法官安心献身人民审判事业。与此同时,上级领导部门也应加大对法官的职业监督力度,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形象。
四、关于近几年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一是抓好思想教育,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
全院坚持把法官队伍革命化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认真开展了“两个务必”教育、司法为民教育、“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先争优活动以及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院党组将定点扶贫村作为教育实践基地,五年来先后组织了干警100人次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和接受“两个务必”教育,引起积极反响。建立和完善了各自的学习制度,开展了“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每月定期集中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交流、学习调研、外出学习成果报告、学习考试、学习考评等一整套制度。每年外请专家学者讲课1—2次,安排本院领导和业务骨干授课3—4次。并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制度。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五年来,全院普遍加大了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将其作为提升司法能力的一个重要措施来抓,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努力克服经费不足的困难,全方位地开展了法官任职培训、续职资格培训、法官晋升培训、岗位业务培训以及预备法官培训等。五年来全市法院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各级党校等各类培训班60期培训200人次。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干警“专升本”、“本升研”,干警的学历和素质逐步提高。目前,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全院普遍对报名参加司考的干警每年安排集中复习时间不低于2.5个月,并对通过者给予一定奖励,有效提高了司考通过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与调研紧密结合,每年都有一大批有份量、有影响的调研文章在全省、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上获奖,论文采用数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确保廉洁司法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院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经历了一个逐步加强的过程。认真吸取队伍建设中的深刻教训,不断总结经验,在队伍管理中确立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加强了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制约,逐步规范了法院立案、收费、审判、执行行为以及法官与中介组织和律师的关系,系统建立了各类案件的办案操作规范;加强了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法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检查考评奖惩制度,推出了随案向当事人发送审判纪律作风监督等方面的书面提示,已发送近4000多份,无不廉反映;实施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开展了经常性的检查督察,五年组织暗访10多次;开展庭审情况检查考评,建立了违法违纪快速查处制度,对违法审判和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及时果断地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一般违纪行为也不姑息迁就,积极探索和初步形成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二篇:法院2009年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区法院2009年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介绍
区委政法委: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报送队伍建设有关材料的通知》精神,将我院今年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问题介绍如下:
一、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今年以来,我院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等,通过学习相关读本和参考资料、利用内部OA办公系统论坛组织讨论、听取人大代表意见、走访基层群众等形式,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和国情意识,重点解决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路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增强干警对人民法院新时期工作指导思想认同。
(二)练兵轮岗,提高干警素养。针对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等不同群体,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和练兵,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务求做到“学了就能用”。今年延续前几年的做法,组织全院法官近60人赴浙江大学进行培训,培训重点为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及法律前沿问题,让一线办案法官近距离的与我国优秀的法律专家 1
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不仅针对性的解决了一些审判工作中的理论困惑也使干警了解了目前法学理论研究的方向,拓宽了视野,点明了思路,效果显著。此外,我院还定时组织书记员、文员进行业务培训,由资深法官、书记员对审判工作中的送达、庭审记录、档案归档等各个方面进行培训。目前,我院26名书记员(在编书记员16名)要负责全院年均收案3000件的审判辅助工作,均能做到送达快速、庭审记录规范、详尽,归档及时,保障了我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积极练兵轮岗,务求做到“叫谁谁能上”。为了避免法官办案类型单一,培训业务全面的复合型法官。院党组经研究,对在同一部门任领导职务多年或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干警进行轮岗有计划的轮岗,每年另外再结合各部门的收案情况对部分干警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对于具有法官资格但因工作需要在非业务部门任职的同志,院党组要求每人每年必须办案1件,保持办案状态,具备随时返回办案岗位的能力。
(三)以制管人、完善监督体制。一是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坚持以制管人管事,新制定了包括审判执行、行政管理在内的30多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本院特色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完善了以电子技术为依托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监控机制、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和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机制,法院
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指定业务庭室九名中层领导担任人大代表联络员,分别与区人大代表各联组进行联系,指派他们在区“两会”期间,到各代表团旁听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切实落实整改工作。通过寄送年报、简报、开庭排期表、征订《人民法院报》、邀请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方便人大代表开展监督工作。
(四)以人为本,丰富法院文化。一是从优待警,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今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妇女小组还发出邀请函,邀请男同志在妇女节时为每一位女同志献上一支玫瑰花,得到积极响应,每位女同胞都在节日时收到一束玫瑰花。通过这些活动,拉近了同事间的距离,增进了感情。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增添情趣提升素养。我院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举办联欢会、组织了相对固定的拔河队、篮球队等。今年,我院组队参加全市法院系统运动会比赛,获得了第三名,并荣获全市法院系统运动会优秀组织奖。
(五)搭建平台,激发干警干劲。今年以来,我院先后两次组织了中层领导空缺职位竞争上岗,通过演讲、民主测评、考察等程序,共有20名年轻有为、业务扎实的优秀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另任命11名同志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这些新鲜血液的注入,优化了院中层领导的文化和年
龄结构,成为了我院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干部队伍待遇差,个人发展舞台小仍是队伍建设中的最大问题。尽管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我院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为干警提供更大的发展平台。但在基层法院,绝大部分干警在任职中层领导后,就面临着发展瓶颈,一方面出口小,提拔为处级领导的可能性微之又微;另一方面,面对干部年轻化的改革方向,一名年轻干部一经提拔,这一中层领导岗位职数将可能数十年被占用,势必加剧“僧多粥少”现象。因而,希望在改善基层政法干警政治待遇的问题上加大步伐,着力改善这一困境。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第三篇:法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定
党管干部 是对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察、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基层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干单位伍建设是单位建设的关键,干单位伍建设的状况,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单位建设的全局。为适应新形势、新编制,解决新的问题,把我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的新的水平,从而推动工作的整体发展,现对加强干单位伍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上级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指示为依据,落实干部工作的三个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立足干部队伍的整体发展,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激发动力为重点,以严格要求为保证,努力把我院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稳定、安心本职、尽心尽职、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培养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体制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教育管理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提出建议。”通过一年的实践证明,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抓紧了、抓住了,单位建设形势就好。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人人都在组织控管和制度约束之中。
2、教育为本的原则。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不断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干部,坚持教育的高格调,才能提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党委一是倡导干部讲奉献;二引导干部正确对待困难。教育干部时时、事事、处处以集体利益、大局利益为重,牢固树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组织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思想。
3、管理从严的原则。坚持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干部必须首先做到;禁止职工做到的事情,干部坚决不做。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纪律,防微杜渐,确保每个干部的健康成长。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原则。把激发内在动力、调动积极因素作为干部工作的着力点。每季度集中干部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根据所担负的任务或工作阶段,开展经常性随机教育。坚持严格教育管理与加强服务培养、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挖掘内部潜力与拓宽人才出路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广大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
三、必须落实的基本制度
1、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初,干部根据岗位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个人工作目标、措施及应负责的责任。围绕责任制的落实,干部结合述职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自我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目标在岗位上得以实现。
2、干部早交班制度。主要内容有四项:(1)讲评干部前一天的工作情况。(2)检查干部按时上班情况。(3)讲评问题,布署当天的工作并提出要求。
3、干部自评制度。每月一次干部自评,在各庭室干警会上汇报:一是本月以我为主抓了哪几项工作;二是自己主抓的工作哪几项有成效;三是学习了几篇文章,有哪些体会;四是下个月准备学什么?抓好哪几项工作?标准是什么?
4、群众评议干部制度。群众评议干部每月一次,主要对干部履行职责、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评议。
5、干部学习制度。干部理论学习时间每月落实2天,星期六上午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周三晚上为自学时间;干部个人要建立“三本”:理论学习本、政治教育本和心得体会本;年初,干部要制定理论学习计划,主要学习《基层军官理论读本》、《简明哲学读本》、个人专业知识及文等;每人每年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4篇;适逢干部述职时把述学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接受检查和监督。
6、理论学习批阅制度。每月一次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批阅和交流展评,学习认真及时表扬,差的要批评,并限期重写。
7、干部学习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学习情况每周一小考、每月一大考,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存档,作为提拔、推荐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激励干部提高素质。
8、干部述职制度。干部每季度述职一次。一是履行职责情况;二是学习情况;三是遵规守纪情况;四是廉洁自律情况;五是完成任务情况;六是下步打算。
9、“末位帮带”制度。每季度对干部德、才、政、绩情况结合个人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对干部排队处于末位的院领导靠上去帮代,使其尽快赶上。
10、思想汇报制度。干部每月向所在单位组织或领导汇报一次思想,党员干部在党小组会、非党员干部向直接领导汇报;在外休假、出差、集训、住院达一个月以上的干部,要采取书面形式每月汇报一次思想,必要时随时汇报。各人有想法和实际困难的,要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
11、奖惩制度。在干部管理上,严格奖惩制度。庭室每季度选出1-2名优秀干部。对完成任务突出,政绩突出,被上级法院通报表彰的、稿件上报率较高的个人在提升、学习、立功等方面优先。对于不思进取、工作平庸、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庭室领导要靠上去帮带,使其尽快赶上。
12、讲评干部制度。每年年终对干部的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理论学习、完成任务等工作进行讲评,奖优罚劣。对优秀的干部进行表扬,对工作怠慢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其尽快改正。
四、主要工作和措施
1、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
一是进行爱岗敬业教育。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牢固树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引导他们站在大局上看问题,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利益关系,增强干部责任感,事业心。二是进行人品官德教育。围绕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为谁当官,当什么样的官;如何用权,权是谁给的等问题。引导大家按照党纪党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使他们端正思想态度,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经常教育干部“多琢磨事,少琢磨人”一心用在工作上。三是进行靠素质立身教育。我们针对在新体制下干部“出路窄,提升慢”的模糊认识。有的放矢地摆事实,讲道理,在干部中叫响了“出路千万条,素质最重要”的口号。四是进行淡薄名利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干部被名利束缚了手脚。我们就对干部进行淡薄名利教育,使每个干部认识到当官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无私奉献,不是为了谋取私利。
2、严格落实“十二项”制度,加大干部管理力度。
在落实制度上首先坚持在“严”字上下功夫,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结合“干部学习、履行职责、遵规守纪、管理情况”量化结果,讲评做到指名点姓,批评不 迁就照顾,不留情面。克服“怕伤感情,怕惹麻烦,等靠上级”的思想,其次是坚持在“细”字上下功夫。严抓细抠,注重在细小环节上比高低,以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把落实制度的质量作为一个硬指示来完成。第三,坚持在“实”字上下功夫。通过科学配套的管理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工作片面,搞花架子,做表面工作,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3、把干部队伍的着眼放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上。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只有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才有主动性、创造性,标准才能上去。党委在帮助干部解决三个方面的矛盾上下功夫。一是帮助干部排除家庭困难。二是关心干部的成长进步。三是帮助干部善于优化人际环境。
4、把干部队伍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帮助干部提高自身造血功能上。
为什么在同样的环境下有的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很快,进步也快,而有的却没有多大的长进呢?差别就在于自身努力程度不一样。
(1)干部要强化自我培养意识。不同层次的岗位,对素质有不同的要求。一个干部要争取进步,不仅要把本职工作干好,还必须有自我培养意识。但是,不少干部自我培养意识比较淡薄,习惯于凭力气干事,凭感觉处事,凭经验办事。是否注意培养自己,其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只有那些善于工作又善于学习总结的同志,进步才能快,才有发展后劲。如果个人缺乏进取和奉献精神,甘于平庸,思想懒惰,外部条件再好也白搭。
2、干部要在实践中摔打锻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只有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尤其是有些单位工作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每名干部都要在单位全面建设中唱主角、挑大梁,在实践中摔打锻炼,增长才干。
3、干部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总结不仅仅是半年、年终的事,对做过的事情都要进行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当有心人,做过的事情回头想一想,走过的路回头看一看,一点一滴把工作中的所得所失总结出来,悟出“过五关斩六将”的规律,反思“走麦城”的原因,真正做到过一关进一步,“吃一堑长一智”,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增长自己的才干。
第四篇:法院队伍建设
提升法院形象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上得到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可,更好的实现
“司法为民”的基本宗旨,我院从自身做起,不断推出新举措,提升法院形象。一是从个人形象入手,规范言行举止。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心系法院形象。注重司法礼仪,要求干警严格按照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徽;搞好法制宣传,耐心做好说服调解工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坚决克服反感厌恶、蛮横冷漠、推卸责任等现象。
二是从审判工作入手,提高审判质量。开设培训班并邀请知名人士进行授课,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同时注重法官之间业务经验的学习与交流,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法官队伍;开展案件审判评比活动,以促进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审判工作得到科学调度为契机,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达到将审判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之目的。
三是从队伍建设入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制度,杜绝懒散拖拉的行为,工作时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干警之间互相敦促和监督,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切实做到奖罚分明;规范网络的使用和管理,上网办公或查阅资料期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应直奔主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第五篇:关于加强工商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工商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随着国家总局新“三定”方案的出台,省、市、县、乡镇工商部门机构改革的实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又实现了一次战略性转变。要实现“五个更加”,“三最一高”目标,干部队伍建设就成了工商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何提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就成了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的关键。本人现结合京山县工商系统实际,就干部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京山县工商干部队伍的现状
1、机构设置。本次机构改革后我局辖派出机构10个(工商所),直属机构5个,机关下设股室会13个。
2、人员结构。现有在册干部职工353人,其中:在职人员245人(公务员216人,工勤社团29人);离退休人员108人。中共党员116人。城区在职人员71人,占29%;乡镇在职人员174人,占71%。
3、年龄结构。在职人员245人中,35岁以下42人,占17%;36岁至45岁135人,占56%;46岁至50岁42人,占17%,51岁以上24人,占10%。
4、学历结构。本科63人,占26%;大专144人,占59%;中专及以下37人,占15%。
5、能力结构。县局机关、直属机构能依法行政,能精通业务,能谋划工作,能调研指导,能熟练写作公文,能熟
练使用电脑的只占60%;基层工商所会服务、会监管、会办案、会维权、会一般公文写作、会一般电脑操作只占50%。
二、干部队伍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能力缺失。一是队伍趋于老化,年轻力量不足。现在干部队伍大多是体制改革以前进入人员,改革至今,仅招考招录一名公务员;30岁以下的干部仅占1.6%,40-50岁干部占41%,50岁以上占10%,全局干部年龄结构呈现出中间大、两头小,总体年龄偏高的特点,不符合干部年轻化的要求。二是素质参差不齐,半路出家的多,科班出身的少。据统计,我局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人员15人,仅占在职人数的6.1%;其他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5%,看似队伍的实力很强,但大多数学历都是通过函授或电大等业余培训取得,未通过系统脱产培训,学历能力不对等;法律专业、文秘、计算机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三是干部交流力度不够。近几年,我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逐步建立,但实施过程中有些走样,如一些工商所往往只对工作能力差的干部进行交流,对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不愿交流,城区人员不愿下基层,基层人员不安心基层的问题仍然突出。
2、工作激情缺失:一是工作缺乏进取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二是安于现状,认为自己是国家公务员,端的是“铁饭碗”,满足于已有的工作条件,缺少竞争意识;还有的同志认为年纪差不多了,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
消极应付;三是学习意识不强,对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对工商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厌学懒学不愿学的问题比较突出。
3、工作作风缺失:一是工作缺乏责任心,履职意识不强,任务明确了仍然等待观望,工作安排了依旧无动于衷,敷衍了事,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二是工作经验化。少数干部没有转变监管执法观念,在监管执法中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对新的监管模式不以为然,执法不到位、监管不文明现象存在。三是办事效率低下,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主观能动性不强。
4、工作机制缺失。在队伍管理中,能否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是否建立一套健全的队伍管理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近年来我局实施全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人个奖金发放、年终评先评优以及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形成了较好的激励机制,但在一些干部职工中仍缺乏有效的激励。特别是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加强当前工商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1、着力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工商所长是战斗在一线的指挥员,他们是前线的指挥官,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既是政府的形象代言人,也是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守护神。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小而言之是代表着单位的形象,大而
言之,则是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基层班子建设是我们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提高政治素养;二是要坚持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机能;三是要坚持轮岗交流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要坚持财务责任审计,公用经费公开透明;五是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从政高效清廉。
2、着力加强队伍教育培训。要针对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状况,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首先应以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引导队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公仆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根本上克服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无所作为的思想。其次要广泛开展严格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树立依法行政、法律至上的观念,把坚持依法办事、文明优质服务作为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的突破口,为推进队伍素质提高打下坚实基础。再次要加强知识更新,扎实开展“叠加式”干部能力培训工作,培养复合型人才。要克服“以干代学”思想,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方法,有计划地加强对现有干部的知识更新和素质培养。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基本要求,针对不同的业务领域,开展各种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商
干部队伍逐步由工作型、经验型向知识型、工作型、复合型相结合的结构转变。
3、着力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重点是要加强工商系统专家型、复合型、紧缺型人才和基层实用型人才队伍能力培训。一是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商品质量监管、公平交易、执法办案、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公职律师、信息化技术、财务审计管理等工商系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二是选派年轻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工商部门挂职锻炼,跟岗学习。三是实施基层干部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制度。各类干部通过培训考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四是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岗位持证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采取“学、练、比、考、评”方式,评选表彰奖励一批涵盖工商各项业务职能的“岗位能手”,使广大干部学有先进,做有样板,赶有目标。
4、着力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一是适应形势,不断规范和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办事、服务、承诺、过错追究及有效投诉认定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层级责任制;完善层级量化考核制,以日常考核和考核相结合,达到用机制和制度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的目的。二是推行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制。通过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制度,推行局机关、工商所之间的纵横向干部职工交流。通过交流锻炼,优化人才配置,改
善班子和队伍结构,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三是要严格干部考核制度,加大对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处理力度,实施领导干部负责制、公务员辞职制和淘汰制等,激励和鞭策人人奋发进取、努力成才、多做贡献。多培养和发展年轻干部,积极探索研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5、着力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加强工商文化建设,能够增强工商部门的凝聚力,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要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及各种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活动,加大对工商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深化工商文化内涵,让队伍的每一分子都在工商文化氛围内得到陶冶,激发他们的荣誉感、自豪感,激励队伍的创新意识、工作斗志和服务热情,使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得以增强。要弘扬敬业、勤业、精业精神。在工商工作面临着历史转换的时期,要认清形势,适应变化,当前,要紧紧围绕“服务、监管、维权”三大职能,着力打响服务、监管、维权工作的品牌。要以工商事业为荣,爱工商、讲工商、颂工商,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精益求精,做亮工商的窗口、树立工商的形象,再创工商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