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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居委会便民代办服务制度

太和居委会便民代办服务制度



第一篇:太和居委会便民代办服务制度

太和居委会便民代办服务制度

一、便民服务代办制度

1、群众要求代办事项,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无特殊情况,坚持到区镇代办,凡正常上班日为代办员集中代办日。

二、便民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是指代办员在办事群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按照对外公示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

2、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提前向办事群众出具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理由。

3、延期办结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延期承诺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便民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便民服务代办站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3、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四、便民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可以进行举报,对便民服务活动中心出现的违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第二篇:便民代办抢占服务高地

便民代办抢占服务“高地”

今年以来,瓜州县渊泉镇党委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紧紧围绕“一核五创三提升”的党建工作思路,本着党群共建共享、集约高效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便民服务代办新模式,通过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进一步加强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了城市基层党建的“排头兵”作用,有力促进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一、构建代办体系,打造微缩“先行站”。

结合“四抓两整治”工作要求,根据摸底考察情况,深入分析研究,明晰服务需求,聚焦打造“微缩版”便民服务中心,充分实现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倍增效应”。按照“区域代办+固定代办+代办员”的模式,在中心位置、大型小区、密集楼院选址定点,致力打造15分钟服务圈,确保代理网络全城覆盖。各代办点均配备1至2名代办员,通过实施“支部推荐、社区培训、镇里考核”的三级选拔程序,目前代办员均已选配到位。突出实用原则,围绕党员管理、政策咨询、纠纷调解、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等6大职能,因地制宜整合设计,打造出“五脏俱全”的便民代办服务站,使社区党建与社区发展、治理、服务有机结合,深度激发了社区党建引领的源动力。

二、突出代办实效,搭上便民“顺风车”。

持续深化“为民服务零距离”的理念,全力做到“诺必行,行必果”。根据各社区居民结构差异,科学设置“17+5”的代办模式,打包整合社区统一高频事项、各代办点特色事项,规范办理环节,开展云端操作,实现了群众办事“跑一次”甚至“跑零次”的目标。针对居民“5+2”、“996”等不同工作制的时间要求,灵活推出每周“1+6”流动服务模式,成功将坐班服务与入户代办兼容并包。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网络代购、邮件代取、工具借用等18个特色项目,让群众搭乘免费“顺风车”。通过居民“张嘴”、社区工作人员“跑腿”的服务模式,真正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贴心服务,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

三、细化代办清单,织密服务“局域网”。

对照问题清单,突出服务主体,均衡服务供给,最大程度发挥便民服务代办点的作用。以居民集中需求为导向,联合共驻共建单位,从项目、需求、资源三方面入手,建立《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倾力打造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医疗健康等7大类增益性公共服务内容为一体的便民驿站,切实满足居民基本需求,更高程度实现包容性发展等新要求、新趋势。研究制定“三员”工作法,集约代理,分类流转,切实当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员”、病残人员“后勤员”、务工人员“代办员”,至目前,累计上门为186名行动不便离退休人员提供资格认证,为12名残疾人员办理费用代缴,入户政策宣传360余人,为辖区64户残疾家庭、36位重病人员代缴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四、完善代办制度,严守党纪“警戒线”。

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激励人,营造带压上阵、自挖潜力的竞争氛围,努力打造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镇党委不断改进考核办法,坚持每日考勤、月度考核、季度评先、总评的考核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代办点工作制度》《代办员工作职责》,狠抓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考勤请假制等制度落实。签订“四办”承诺,推行“五个公开”,安排专人负责代办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导,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设立群众咨询导引台和便民服务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咨询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和途径,确保代办服务长效运行。

第三篇:代办服务制度

代办服务制度

1、社区便民服务实施直接报送制。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一般受理涉民服务事项,由社区代办员受理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方便群众办事。

2、报送事项。群众生活类事项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孩生育证》的核发;办理四项手术免费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会扶养费的征收;民政优抚服务;慈善救助服务;收养登记;办理残疾人证;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暂住证;出国、出境手续代办;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接待来访、投诉等。

3、报送方式。对居民提出的要求,由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急办件则采取即时报送,随时受理。

4、工作程序。(1)咨询。对居民咨询的问题,代办员应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回答。(2)受理。对居民提出的要求,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社区一级无法办理的,及时向上级报送。(3)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社区干部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4)报送。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上报相关审批材料。对于急办件则应采取即时报送、随时受理的原则,负责全程代理。(5)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承诺期限,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领取已办证照,并及时向居民回复。

第四篇: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制度(村、社区)

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无偿代理形式,多级联动、接力服务、全程代办、做好“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辖区群众办事、特制定本代办员制度。

一、代办员设置及条件

村(居)委会便民代办点设置1-2名代办员,代理该便民代办点需要到本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便民中心)办理的事项(确需办事群众到场办理的事项除外)。

代办员要忠于职守,能热心为办事群众服务,能办事、会办事。代办员因事因假不在岗,由村(居)委会指定代理人员。

二、代办事项

凡是群众办理的事项由于便民代办点权力所限无法受理而自愿选择代办的,由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具体负责全程代理。

三、代办员工作要求

(一)代办员要开展代理工作,必须坚持“高效便民、廉洁办事、热情服务、依法行事”的原则。

(二)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

(三)代办员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承办和回复等具体工作,以及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

(四)代办员要做群众代办事项的登记、承办、回复等各种资料的建档,并妥善保管好各种档案资料,按时报送每月办件情况,定期反馈代办信息。

四、代办员服务项目

(一)优质服务。

办事群众备齐资料后,代办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办理完毕后,应迅速反馈结果。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无偿服务。

除按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外,代办员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其他任何名义收取办事群众代办费用,不得索要礼品、礼金。

(三)上门服务。

对孤寡、伤病(残)、五保等特殊对象,实行上门代办服务。

(四)承诺服务。

按照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的时限要求并征得办事群众同意,合理延长代办时间。代办员需在代办时限内将办理事项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办事群众。

五、代办员全程代办服务的基本程序

(一)办事群众填写《代办服务委托书》,代办员受理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代办员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所有的代办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办事群众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做出是否满意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代办人员工作质量考评的依据。

六、对代办员的纪律要求

各便民代办点要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等在居(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同时在便民代办点设立监督意见箱,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办事群众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或直接向镇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意见。镇政府以及便民服务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回复和处理。

代办员在为办事群众代办事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职尽责,不准以任何理由难办事群众、不准“吃拿卡要”。如有群众投诉,一经查实,按照《便民代办点投诉管理办法》追责。

第五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铁峪铺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态度可亲、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规范各类服务事项收费,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收费,坚持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原则,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办件准确、快捷,确保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力求提前办结,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按时办结的提前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本承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违诺行为,可向镇纪委投诉(投诉电话:0914—3574475)。投诉件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的,向投诉人做出解释。

铁峪铺镇为民服务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镇村为民服务代理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要懂业务、懂政策,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实行便民服务大厅坐班制。

二、主要负责为民代理范围内的事项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代办人员或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再重新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代办人员或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受理申请后,进行受理登记。对当天不能办结的,填写《铁峪铺镇群众办事干部代办事项告知承诺单》,确定该事项的代办人。

三、对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先行登记,准确记录来信、来电、来访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内容,能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应向代办人转办;反映的情况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要来信、来电、来访,认真登记后提出拟办理意见,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四、承办事项办结后,代办人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负责对相关档案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进行分类,定期进行整理,及时规范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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