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酒店室内设计服务合同(范本)
XXX酒店项目
室内设计服务合同
业 主(甲方):
室内设计顾问(乙方):南京市长安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年 月
合同双方
业主(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室内设计顾问(简称乙方):南京市长安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本合同由(此后简称甲方),及 南京市长安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此后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双方协议如下: 1.建设项目 1.1建设地点: 1.2建设规模:
1.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m²,建筑容积率为,总建筑面积约为 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其中酒店主体功能部分包括; 2.委托:
2.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本服务合同规定的本项目的全过程、全范围的专业室内设计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3.专业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大纲
3.1乙方将负责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全过程的专业室内设计服务。为进行综合设计,乙方需提供合同所列各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设计理念、色调方案、家具选择、材料及装饰规格、审阅相关顾问及制造商的施工图及样本并加以图纸综合、审批植物、提供花盆建议、按计划取得及指(认)定装置、家具及配饰(F.F.A)、审核承包商投标文件并协助修改至符合工程预算等)。
3.2乙方将紧密结合整个项目进度,全力跟进配合并指导甲方及酒店营运顾问、建筑师、工程顾问、灯光设计顾问、其他特别顾问、承建方等相关各方的工作。
3.3乙方将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专业设计及合同上的一般法律咨询服务,确保本项目在法律及合同保护下进行,在公平、公正地平衡参与各方之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前提下,保 障甲方之最大利益。4.工作内容
4.1第一阶段——概念定位阶段(6个工作周)
4.1.1此阶段乙方应根据其在酒店工程中的经验与技术专业人才,协助甲方编制出综合全面的文件资料及设计规划。
4.1.2乙方负责审阅客户现有的建筑施工图并对怎样改进酒店空间使用和客人服务做出评价。解释当今酒店室内设计上需要涉及到的情况,以及将如何将这些情况融入甲方现有房产以满足高级酒店客人的需求。
4.1.3制作区域初步分析草图,并组织好区域与部门之间的空间关系,确定空间邻接物。制定设计计划、项目发展时间进度表。
4.1.4协助甲方针对于目标酒店的使用顾客及财务预算发展并制定一套适用于甲方建筑、景观风格的室内设计任务书、工程预算估计。
4.2第二阶段——方案设计阶段(8个工作周)
4.2.1乙方须与甲方、建筑师及顾问进行会议,调整并确定设计功能准则、调整并确定建筑室内平面布置图,以此作为阶段之工作基础,从而达成工程的方案设计。
4.2.2乙方将规划方案之楼层、灯饰、装饰物料、家具之选择,色彩设计,室内粉刷计划及其它文件,以作为有助说明设计概念及工程的方针。
4.2.3乙方提供方案设计草图及目标概念说明图片。
4.2.4乙方须就所有客房做一份客房类型分析报告,协助业主对预算数据进行评估。4.2.5乙方将完成的设计方案交甲方审阅,并于会议上解说其设计概念,让甲方能充分了解设计内容并明确该设计是否达到要求。
4.2.6乙方应按照甲方给予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二次)形成双方同意的阶段设计成果。
4.2.7此阶段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甲方及顾问的设计要求,建筑、结构、水暖、电气等各专业相关设计图纸及电子文件。
4.2.8此阶段乙方的工作内容及成果具体如下:(图纸需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并至少达到以下比例要求的设计内容及深度)
4.2.8.1酒店平面规划设计图 1:100 4.2.8.2方案设计平面草图及图象面板 1:100 4.2.8.3方案设计透视草图 4.2.8.4平面布置图:装置、家具及配件(FF&A)4.2.8.5客房类型分析报告 4.2.9设计成果报告交付方式: 4.2.9.1规划设计要求等比例蓝图3套 4.2.9.2《A3》文本文件4套 4.2.9.3图板样本
4.2.9.4方案设计阶段相应电子文件 1套
4.2.10在甲方确认完成上述阶段成果后,此阶段即算完成。在转入第三阶段前,先要取得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表之书面认可。
4.3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8个工作周)
4.3.1基于认可的方案设计文件及甲方认可的调整,乙方向甲方展示透视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各项物料色板,介绍整个室内设计概念,供甲方进行最后的审批。
4.3.2乙方将为甲方绘划及编制详图,如楼层平面图,天花板综合平面图,立面图及草稿,以助建筑师及相关顾问(如机电顾问、灯光顾问)明确室内设计理念。
4.3.3上述设计项目得到确认后,乙方将准备各种室内设计深化文件。其内容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大样以提供足够的设计意念数据,供初步预算及其它顾问之用。此外,还须包括其色彩设计及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意向,供初步预算及其它顾问之用。
4.3.4乙方将配合专业灯光设计师,完成天花平面图及灯具布置图,确定开关位置及面板形式。
4.3.5乙方提供酒店所需布置的家具的具体样式或家具样板。4.3.6本阶段将提交可说明设计成果的透视效果图。
4.3.7此阶段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甲方及专业顾问提供的书面设计确认书、建议书和相关设计图纸、设计成果;甲方或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提供的有关成本造价控制的相应意见。
4.3.8此阶段乙方的工作内容及成果具体如下:(图纸需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并至少达到以下比例要求的设计内容及深度)
4.3.8.1深化设计详图 1:100 4.3.8.2灯光设计定位图 1:100 4.3.8.3方案设计透视效果图(A1)幅面 4.3.8.4家具样式或家具样板图 1:30 4.3.9成果报告交付方式: 4.3.9.1深化设计施工蓝图8套
4.3.9.2深化设计效果图文本(A3)、家具样式文本(A3)4套 4.3.9.3深化设计阶段相应电子文件 1套
4.3.10上述文件按照甲方给予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后,而确定为完成。在转入第四阶段前,先要取得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表之书面认可。
4.4第四阶段—设计施工图阶段(8个工作周)
4.4.1此阶段,乙方须提供[附件甲]所列区域内一切与建筑师工作有关的室内设计资料,交给建筑师令其可以制作相关之建筑、结构图纸,及与其他工种协调配合。此等资料不包括所有应由其他顾问提供的资料,例如餐饮服务、饭店管理、照明设计、机电及给排水、绿化和景观设计等。
4.4.2协调建筑资料平面图纸:标示各关键性之空间及区域的重要尺寸,供建筑师作为配合的资料。
4.4.3天花吊顶图纸:标示天花吊顶所有饰面物料、外形组合、与室内观感有重要关联的建筑物件的位置,例如初步灯光照明、空调风嘴等位置。至于其他工种顾问须要在室内部分外露的机电设施,如消防喷洒头、烟感、恒温器、扬声器、保安设施等位置,须由建筑师或项目经理与各顾问协调并由建筑师整合及负责制图。
4.4.4机电资料平面图:设计所需要的供电插座、电源及开关位置及其他工种顾问须要在室内部分外露的机电设施,如消防喷洒头、烟感、恒温器、扬声器、保安设施等位置,须与各顾问协调并由建筑师整合及负责制图。
4.4.5地面饰面平面图:标示室内必需的地饰物料,高度变更及完成的地面饰面的高度。4.4.6与建筑师有关的室内设计详图:标示天花装饰线、天花藻井、天花灯槽、柱子、扶手及特殊墙面处理等详图。
4.4.7室内立面图:标示墙面高度、饰面物料、维生设备位置,必要的机电资料、永久装置的装饰物品、及有关家具和一切木器制作的规格之编码。
4.4.8室内设计师须提供协调性资料予建筑师及机电顾问,及编制成客房图纸之第二部分。4.4.9在此阶段所呈交之资料应为结构示意图样、施工详图、大样和切面轮廓、一般物料清单、灯具清单、平面图、天花吊顶图、电气平面图。
4.4.10此等资料,旨在足够地给予建筑师和工程师有关室内设计对建筑及机电物件的各样要求,让建筑师及其他工种顾问能将此资料融入其施工图纸及物料规格内。其中 将包括各类固定的室内设计物件的轮廓、各类饰面种类、物料规格等。
4.4.11提供大样及切面,结构示意图,旨在让建筑师能充分地了解室内设计的理念,从而为室内装修中之大理石、瓷砖、凭吊构件、塑料和石膏板天花、扶手、与工厂预制件和结构相联部分及安装在结构上之室内设计物件制作施工详图。
4.4.12此阶段的图纸和资料,旨在能供建筑师与其他工种顾问作参考用途,并可将室内设计的资料合并在其施工图纸内。此等室内设计资料性图纸并非最终的施工文件。
4.4.13由于此阶段所提供资料的特质,及基于建筑与各不同工种有着不同的进度要求,因此,此阶段所进行的时间,将按需要地与第一、二、四阶段同期进行。
4.4.14室内设计师无须负责已在建筑师及主要承建商之工作范畴内列明,及与建筑物直接连接的造型和平面,提供饰面及物料规格等资料。
4.4.15成果报告交付方式:
4.4.15.1施工详图 1:1~1:100 8套 4.4.15.2装修物料清单 1套 4.4.15.3家私规格说明 1套
4.4.16上述文件按照甲方给予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后,而确定为完成。在转入第五阶段前,先要取得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表之书面认可。
5.施工配合阶段
5.1跟进工程承包文件阶段完成后,在要求上,乙方将协助甲方审阅招来承包商的投标建议书,如需要,更要对该等文件做出合适之调整或修改以符合已定下之工程财务预算,协助甲方签订招标合同书。
5.2承包商通过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投标建议书须明确界定有关定议,以便能够就财务预算进行所需调整。对于每一重要项目,例如使用的石块、木器、规格说明等,承建商,采购代理或分包商都必须逐项列明。
5.3在内勤管理服务范围内,乙方需提供有关项目的解释及承包文件,以便承建商、采购商及其它承建商执行有关工程。
5.4在内勤管理服务内,乙方将对承建商所提供之商铺绘图,商品数据及样品,作出审阅及确认采取适当行动,但此只为符合工程设计概念及承包文件数据。在采取此类行动时,需合理而快捷,以避免引致延误。即使乙方已批准某一项目,亦不表示已批准该项目装配成整体的一部分。即使乙方已确认某一项样品,亦不表示已确认交货和安装与该已批准样品不符之有关项目,以确定工程整体上是按照承包文件的规定进行。5.5在内勤管理服务内,乙方将与甲方、采购代理、承建商,或顾问进行会议及派员进行定期工地视察,(在装修工程开始后每月2次,分别于5日、20日)以确定工程整体上是按照承包文件的规定进行。乙方将会把于巡视工地期间了解的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情况,向甲方做出报告。(施工过程中或者材料存在的各种缺陷,因视觉检查而不能察觉,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5.6当工程基本上完成,甲方能按照原用途使用有关设施或当中指定部分时,经甲方及甲方代表,顾问验收完成时,此阶段即算完成。
5.7乙方应审批属于室内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娱乐/功能区域中的家具及装饰的最终布置,包括套房及标准客房各一间之最终配置形式,以保证装置、家具及配件(FF&A)均按照合同的规定安装。
5.8乙方应审批承包商呈递的,与属于室内设计范围内的项目有相关的文件(详细施工图、产品数据等),以保证符合设计意念。
5.9乙方应将关键的装置、家具及配件(FF&A)及室内装饰项目清单,提供给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
5.10室内设计师须制作下面所列之设计施工图纸和布置、装卸、室内饰面物料等规格说明,以作为甲方日后招标时的基础文件。
5.10.1装修大样图。木器和工厂制件,并标示饰面及所需小五金之说明。
5.10.2客房规格说明。其内容须包括标准装饰平面图、规格说明、图样和所有家具之细节图、数量、照片和物料样板等。
5.10.3套间规格说明。其内容包括标准配置平面图、规格说明、图样、和所有家具之细节图、数量、照片及物料样板等。
5.10.4公共地方规格说明。其内容包括所有装饰布置、窗帘、地毯、美术品及工艺品之规格说明。
5.10.5饰面物料及固定装饰列表。其内容包括公共地方和客房部分之墙面、地面、家橱及工场预制件等物品。
5.10.6特制灯具说明。其内容包括公共地方和客房部分需特别设计之灯饰之图纸、细节图及规格说明。
5.10.7美术品。其内容为公共地方部分和客房所需美术品之列表交予甲方作审批。有关定制美术品、购买书框之协调及统一等工作则由另外的美术品顾问公司负责。
5.10.8初步细项预算。室内设计师作初步细项预算包括上述各类规格说明内家具、布置、固定装饰和室内饰面物料的价格估算。此预算须以供应商所呈交根据规格要求的报价单为基础。任何将于本土制造之物品,须在招标后将从初步预算内剔除。此等价格资料由投标者向甲方提供。再者,室内设计师无须为非室内设计师所指定之物料提供价格资料,其中包括拆卸、建筑、安装、劳工、船务、保险、税项及存仓等。
5.11室内设计师无须就家具、装置、固定装饰、设备、工厂预制件或任何室内物件提供生产及安装施工图。此类生产及安装施工图纸须由甲方所委任的承造商绘制。室内设计师只负责审批,确定此等图纸必须合乎建造及设计之要求。
5.12室内设计师无须为特别的电力、机械系统或同类型的系统,设计其装置或线路图,也无须提供这些系统的图样。但倘若甲方要求室内设计师就这些项目提出建议,室内设计师可就自己所知提供有关建议。
5.13室内设计师呈交条款5.10内所列的图样文件及获得甲方之书面确认,此阶段须视为完成。
5.14此阶段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5.14.1承包商的投标建议书,5.14.2承包商呈递的,与属于室内设计范围内的项目有相关的文件(详细施工图、产品数据等)
5.15此阶段乙方的工作内容及成果具体如下:(图纸需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并至少达到以下比例要求的设计内容及深度)5.15.1本合同条款5.10所包含之内容。5.16成果报告交付方式: 5.16.1成册文本A3幅面,2套。5.16.2相关电子文件(刻录CD)。
5.17上述文件按照甲方给予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后,而确定为完成。在转入下一阶段前,先要取得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表之书面认可。6.人员安排
6.1为保质、保量、按时、圆满的完成本项目受委托工作,乙方须组织有经验、有能力及负责任的专业团队。乙方下列人员一旦经过甲方确认,除特殊原因外不得更换或减少,如确需更换,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乙方派遣人员专业水平或服务水平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 满足甲方的要求。
6.2乙方派遣主要人员及履行职务如下: a. b. c. d.6.3以上人员履历将组成本合同的附件。
6.4所有重要文件,诸如合同、往来备忘录、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文件图纸文本等须由
先生/ 先生审阅; 先生
/ 先生将负责该项工程有关的工作,并须出席所需的会议,所有文件均需由 先生/ 先生签阅,所有有关工程的重要、紧急或复杂的事务将由 先生/ 先生亲自处理。
7.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有权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需根据甲方意见相应对方案作修改直至甲方满意,甲方在专业室内设计服务中对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7.2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设计服务成果,并可对乙方的设计服务成果提出质疑,要求乙方给予解答。
7.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各主要工作流程,并约束各方严格执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各阶段中根据甲方的工作网络计划作出详细的设计安排,做好设计统筹安排。7.4乙方对派遣人员履历的真实性负责。
7.5甲方和/或其经营者须给予乙方详尽数据,包括设计要求、工程时间表、甲方对采购家私、固定装置和设备等之要求、总财务预算及各部分分配明细表,以及其他有关室内设计之构思及进行数据。
7.6乙方将向甲方及/或其建筑师提供有关室内采用之装修物料、天花种类、装饰吊灯及木器等数据,以便建筑师配合绘图。建筑师在绘图时须提供予乙方关于此等装置之安装、连接基体,即如石膏墙板、金属墙骨、三合土、填充墙、楼宇外墙、楼宇结构、结构强度之数据。
7.7在第一阶段期间,甲方和/或建筑师须提供由Autocad 2004所绘画的建筑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立视图等。另甲方和/或建筑时须在第二阶段期间和/或第三阶段之前提供在服务范围下的所有区域及客房地区的最新图纸给乙方。7.8乙方向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公平、公正的各项服务,以保障甲方的最大利益,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提交成果的时间,以满足甲方进度上的安排。
7.9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建筑装修配件和设备,应提供材料样板、施工做法,并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针,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功能要求,满足消防及环保要求,施工安全可靠,计算完整、精确,设计标准恰当,构造措施合理,便于施工维修和管理;设计深度满足甲方及施工要求,正确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文件齐全,图面完整,质量好。
7.10乙方向甲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图纸及说明书等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及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向与工程无关第三方扩散,转让及泄露甲方的技术经济及信息资料。并妥善保管及承担保密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7.11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设计文件再应用于任何工程上。所有涉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绘图、规格说明书、透视图及其他文件,除非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均不可应用于其他设计或投标组合上。
7.1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工作分配、转让、转交或用其它方式转让予第三方完成。
7.13双方明确协议,由甲方出资聘请乙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设计成果的著作权规甲方所有,设计荣誉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拍摄项目完工后的照片,但其影像资料仅可作为乙方之业绩说明使用。
7.14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数据、规格说明与其生产商以便传达设计意向。然而乙方将不会负责甲方所选用的产品是经第三方生产。这是甲方的个人责任不去侵犯被特定的原创生产商的版权或设计权利。
7.15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乙方无须负责代表甲方收取及送至工地之家具、装备和设置。乙方亦无权代表甲方拒收不符要求之工程,签署更改指示,停止工程或终止合约。7.16对于工程方法、技术、次序、构造程序、制作、获得、装运、交货或安装、安全预防措施及工程个别部分之人士行为错漏,以及彼等是否未能按照承包文件做执行工作等事情,乙方并无控制之能力,乙方亦无须负责。
7.17在甲方和乙方接受此份合同书前,乙方之报酬非在此条文内约束。7.18设计错误责任。
7.18.1因乙方设计错误,而导致的返工及工程损失,乙方将承担设计责任,视工程损失之程度,乙方应减收直至不收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8.其他约定
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往来的会议纪要、函件包括所提交的正式的各阶段工作成果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收,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甲方:(职务),乙方(职务)。签收人签收视为对方收到文件,不代表对文件内容的认可。
8.2甲方需授权委派一名代表在本工程事宜上代表甲方。甲方或该代表须审阅乙方提交之文件,并快捷地对文件做出决定,避免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出现不必要之延误。8.3乙方需授权委派一名代表在本工程事宜上代表乙方,以便甲方或甲方代表能够迅速、便捷地与乙方沟通。
8.4有关本项目之所有通知书,均须经由(认可的邮递,Federal Express,或TNT速递公司或类似之国际速递公司)按照本合同文首注明之地址派送予有关一方。收到通知书后须发回认收书。
8.5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方案、草图、报告和规格,均须以中、英文制订。中、英文版本有矛盾之处,以中文版为准。
8.6乙方在各阶段所提交的书面工作成果应不少于三份及一份电子版,成果提交后,由甲方负责的主管副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审阅签署意见,视为对工作成果的确认。8.7原则上双方以建立周电话例会的方式进行沟通,但乙方应随时参加甲方临时有关的紧急工作会议,并参加与之有关的各阶段的会议(包括设计、施工阶段等)。
8.8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中设计所使用的有关软件,保证与甲方能在设计软件方面资源共享,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8.9经甲方认可之工程变更或额外的工作,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份附加合同书并列明有关工作,并在甲方签署该附加合同后展开有关工作。
8.10乙方的设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9.选择性服务及/或附加服务
9.1选择性服务只会在甲方所书面委托下才予提供,以下之选择性服务将包括在内,但不限于此:
9.2提供安装指示、电丝、灯光、特别电力图册、机械、仪器及消防设备之制图。这方面 数据会由电力或机械工程师绘制。乙方将会根据他们的知识范围提供意见。9.3当要配合书面认可或先前已指示而修改,又或因非乙方所能控制下发生之修改,而要更改订单,或更改家私、固定装置和设备缯图,规格说明书或其他文件。
9.4提供施工制图或原大比例的家具制图、家具、装置、设备,包括定制的灯光装置或木器。
9.5甲方所要求及认可下,乙方如需提供额外之专业设计透视图或模型,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回实际的付还费用(每幅透视绘图为美元叁仟元正US﹩3000)9.6提供工地办公室及提供连续性工地监察;
9.7在工程完成后,乙方继续参与维修保养工作一年。费用与业主另行洽商 9.8额外选择性之服务收费,将与业主洽商后决定,附加合同形式列明。10.服务收费
10.1按上述专业室内设计服务范围,乙方提供本项目的专业室内设计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为 元,上述费用为包括: 10.1.1四个工作阶段内提供的工地或办公室视察基本服务时间的服务费,基本服务时间为四十(15)个旅程(每一个旅程1-2个工作天)或一百二十(120)小时;
10.1.2基本服务时间内所有补偿性费用,如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10.1.3基本服务时间内所有补偿性费用,如电话费、传真费、电子邮件费、快递费等; 10.1.4所有工作成果及文件的制作费,如印刷、复印、冲晒、制图、装订、翻译费用等。(样品及模型费用除外)
10.1.5上述服务费不会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及分包数量之多少、工期延误不超过三个月或乙方人员人工工资调整等而做任何费用改动。
10.2经甲方认可之工程变更或额外的工作,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份附加合同书并列明有关工作,并在甲方签署该附加合同后展开有关工作。
10.3在此合同书条款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发出的任何报销账单,包括由乙方代付之费用,须在账单发出后二十日内交付。未付之款项视为拖欠,每迟延付款一日,甲方应承担日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10.4乙方将会在每一阶段完成后,向甲方发出服务收费账单、“下一阶段继续工程授权书”,并要求甲方签署确认。乙方得到甲方清缴帐款及收到经甲方签署之“继续工程授权书”后,会计部即会批核继续余下工程。11.可偿付费用 11.1额外服务服务费:(如甲方要求更多的差旅,则需收取额外的服务费用)11.2首长/总裁的时间固定费用为每小时 元整 11.3董事固定费用为每小时 元整 11.4主要工程人员固定费用为每小时 元整 11.5其他专业人员固定费用为每小时 元整
11.6每次视察之分配时间已包括实际会议及工地视察时间在内。每次工地视察或指定会议将按一(1)日八(8)小时计算,不足半(0.5)日按半(0.5)日四(4)小时计算。例如:一(1)人工作一(1)天等于八(8)小时,或二(2)人工作一(1)天等于十六(16)小时等等。以上比率将予以固定,不再调整。
11.7额外服务差旅费:包括所有有关工程的陆路和空中飞行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电话费、传真费。
11.8首长/总裁执行公干应予支付头等舱费用 11.9其他人士执行公干应支付予支付经济/商务舱费用
11.10税费:乙方根据本合同书提供服务,所有为此项目在中国境内支付的有关税项将由甲方负责,并于每笔款项支付后提供国内完税证明予乙方。
11.11特别样品费:乙方因应甲方的要求与批准而制的特别样品、附加样品或特大样品的实际费用由甲方支付。
11.12额外附加数据费: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在设计师的标准以外的附加数据,甲方需按照实际用时以及乙方有关人员之薪酬支付费用。
11.13乙方支出的与此项目有关的可偿付费用需以实报实销地被付还,同时乙方应按公应之会计原则编写保存,甲方可于任何时间向乙方取阅此等账目,乙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
12.付款办法
12.1甲方将根据工作进程,按以下阶段向乙方分段支付服务费:
阶段 服务费的百分比 服务合同签定后 10% 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 10% 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后 20% 第三阶段工作完成后 30% 第四阶段工作完成后 20% 第五阶段工作完成后 10% 12.2甲方所应支付的相应服务费、可偿付费用均在乙方提交由其董事正式签署的服务收费账单及所有可偿付费用帐单后三十天内,由甲方以美金支付至乙方提供的账户。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5日内应予出具相应款项的发票。
12.3上述服务费及可偿付费用甲方以美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内: 户口银行: 户口名称: 户口号码:
13.工程停建/工程缓建
13.1如甲方受任何全面或部分工程停建或缓建的影响(不可抗力除外),在工程的任何阶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止继续提供服务,则甲方须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及可偿付费用。
13.2如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三个月内复工,则乙方亦须按本合同的计价基础,重新继续提供服务。重新开工前,须给予乙方七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
14.合同终止与解除
14.1如发生下列情况,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另一方收到终止合同通知书七天后本合同终止:
14.2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了本合同(因另一方行为及原因导致除外),而在违约行为可予补救的情况下,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做出补救。
14.3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九十天,使双方均无法取得合理的解决办法去继续履行本合同。14.4任何一方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或无力偿还债务。14.5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
14.6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但本合同终止当日及以前乙方提供之服务,甲方必须原数缴付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截至终止日之前的工作成果后应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以完全补偿乙方在合同终止当日及之前所提供服务之费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如可达成双方均可接受之安排,则须重新就本合同条款进行磋商。
15.违约责任
15.1因乙方违反设计规范或设计不当,造成甲方返工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设计责任,视工程损失之程度,乙方应减收直至不收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承担其他连带 责任。
15.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设计文件和成果未侵犯到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损失。
15.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相应设计图纸,则每延期一日,该阶段设计费按日万分之五从未付款项中扣除,延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负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责任。
15.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服务费及可偿付费用,每迟延付款一日,甲方应承担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免责条款规定的事由导致的除外)16.免责条款
16.1如因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风暴、罢工、禁运、战争、火灾、各种不可抗力以及同类事件,使工程延误或失败,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负责。17.争议解决
17.1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如果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事项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17.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不适用普通法系法律。
17.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效力。18.合同份数
18.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19.合同生效
19.1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服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20.合同附件
附件A:专业室内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共 页)附件B:甲乙双方签字权人员一览表 附件C:酒店室内外专业灯光设计顾问; 附件D:酒店室内艺术品设计; 附件E:酒店美术与指示标志设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附件D、酒店室内外专业灯光设计顾问;
1为了确保酒店室内外灯光设计达到五星级酒店专业水准,乙方建议甲方聘请资深专业酒店灯光设计顾问,进行专业灯光设计。其专业灯光设计应达到如下效果;
1.1对酒店各个不同区域,进行专业灯光设计,对灯光的色温、照度及配光曲线进行专业测试。使之达到区域、功能、效果之统一、舒适、和谐。
1.2对酒店各个不同区域,在季节、天气、时段不同状况下,室内灯光照明自动应变,以保证酒店不同区域之最佳灯光效果,同时也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
1.3如果按常规,五星级酒店聘请资深专业酒店灯光设计顾问,其服务收费在US$ 元至 元。如果甲方需要这方面专业服务,而且希望整合在乙方整个设计服务合同内,乙方将予以优惠,收费US$ 元。2专业灯光设计顾问服务合同,见附件D-1。附件E:酒店室内艺术品设计
F.F&A的含意里的“A”=ACCESSORIES摆设饰品本身与艺术品的采购有很密切的关系。如本公司设计时所预留的空间给予艺术品摆设,在设计概念时已有想法,如能在这基础上作更深入、更具体的设计,应更能事半功倍。我司建议设计费从优,总价收取美元 元,完成艺术品的设计建议。建议包括: 1/.位置图; 2/.样稿、尺码; 3/.部分有小样;
4/.清单报价概算(预算); 附件F:酒店美术与指示标志设计 1.本公司并可提供此二项的设计服务,分别为美术设计US$ 元;指示标志US$ 元,其范围包括: 1.1美术设计
1.1.1酒店标志(LOGO)1.1.2标志应用清单
1.1.3餐饮应用、餐厅标志及应用 1.1.4标准房间用品 1.1.5宴会用品 1.2指示标志
1.2.1各公共空间指示标志及定位 1.2.2各餐饮空间LOGO标志设计 1.2.3各电源预留及定位标志设计 1.2.4各消防要求之指示标志 1.2.5客房用之标志
1.2.6大厦上之标志(或带光源)
第二篇:室内设计合同 酒店
1.0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xxx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男女更衣室
美容院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一组男女卫生间
一组男女卫生间
商务中心
宴会厅
行政休闲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xxx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xxx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第三篇:室内设计合同(2011)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室 内 设 计 合 同(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约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室内设计地点:
第二条、室内设计项目:
第三条、设计面积(按建筑面积):设计面积约M;(最后以施工图纸实际核算面积为准);设计费用按计费。
第四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向甲方提出所需资料,并完成下列事项:
1、初步方案阶段:平面布置图、示意图片、设计说明。
2、方案深化阶段:效果图。
3、施工图设计阶段:平面图、立面图、节点详图。
4、乙方选择室内陈设品及固定设施包括家具、装饰照明、洁具、控制开关、地毯,织物挂画、绿植及其它装饰品等,特别设计的室内陈设品应提供相近的描述,以备采购及安装人员使用。
第五条、设计费总计:室内设计费约RMB元,大写人民币:。
第六条、设计进度:
(1)初步方案阶段:2011年月日提交。
(2)方案深化阶段:2011年月日提交。
(3)施工图设计阶段:2011年月日提交。
第七条、设计费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初步方案完成后支付50%设计费人民币元;方案深化阶段完成后支付40%设计费人民币元;施工图完成支付10%设计费人民币元。
第八条、协调事项:
1、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定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装饰设计施工图。
2、乙方应按约定设计周期时间内完成设计,并及时提交给甲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应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并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甲方验收确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设计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改设计并重新提交甲方至甲方满意为止。23、乙方各阶段图纸均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
4、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有要求要调整或是修改,乙方须应及时调整图纸,配合甲方施工正常进行,并且达到甲方期待的最佳设计效果;此类调整修改乙方不另行增收设计费用。
5、乙方须对本项目设计质量负全部责任。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乙方应及时的修改及补充。甲方对设计方案的审核不得减轻、免除乙方的设计质量责任。
6、乙方该项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用作其它任何用途。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乙方不得向与本项目设计无关的第三方扩散或转让。
8、乙方应当在提交施工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全部设计文件、图纸的电子文档(DWG、可修改文档),便于甲方确定方案及施工之用。
9、甲方审核、确认乙方设计效果及图纸后,如果甲方要求全部重新设计,乙方可重新收取设计费,但应当酌情减少一定的设计费用。
10、乙方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限额设计要求,并出具工程预算书,若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后超过限额设计,乙方应无偿进行修改,以确保最终成果控制在限额规定内。
11、乙方应在装修阶段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重要环节进行现场指导。
第九条、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应变更设计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变更。
第十条、本合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与本合约作相反之解释,又本合约之任何一条因任何原因解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第十一条、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日期:2010年___月___日日期:2010年_月__日
第四篇:室内设计合同
设 计 合 同 书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编号:NO: 20180103
2018年 6 月
合 同 书 日 合同编号:1
20180103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工程室内设计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设计工程项目:
一、工程内容: 室内设计
二、设计阶段及设计时间约定:
1、第一阶段:初始方案图(平面图、图片资料),日完成。
2、第二阶段:扩初方案图(正式平面图、局部效果图),日完成。
3、第三阶段:深化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大样图),日完成。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详尽的设计所需资料,并说明具体的设计意图。甲方保证按合同如期向乙方付给设计费款。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意图完善工程设计。甲乙双方密切沟通,解决设计中的有关事宜。
三、乙方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经济协议文件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并根据甲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
四、方案设计经甲方及政府规划部门审查后,提出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五、方案设计经甲方及政府规划部门审查后,在双方确定的工程造价额度内,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限额设计值进行设计。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所有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七、施工期间,乙方不多于(12个工作日)派设计师到现场协助解决施工中有关的设计问题,并负责对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备注:此施工期间至2018年 月 日。)
八、乙方提供设计的材料样板并协助和指导现场布置。
九、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质等技术指标。
十、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乙方需在当天内答复,涉及图纸变更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送交甲方。
第三条 工程计费和支付:
一、本工程室内设计费双方约定按每平方 元计价,本报价不含施工监理费,如需要施工监理服务,再另行协商。
二,计价面积按照平面图总面积计算。
项目总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①合同签订日起支付设计费定金:40%即人民币_
_元整(¥
元)
②设计效果图方案通过后支付设计费30%即人民币_壹万_元整(¥
元)
③设计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设计费30%即人民币_
_元整(¥
元)
第四条 其它约定: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则另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监理合同。
二、本项目设计图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图用于第三方工程。
三、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此情况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四、如需要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上的问题,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相关费用。
五、合同生效后,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双倍赔偿对方损失。
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另一方所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或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时,另一方均有权向其索赔。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酒店服务合同
篇一:酒店消费服务协议书(2014年)酒店消费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xxxxxxxxxxxxx消费优惠系列中的一种,属 类会员的消费协议。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同意签订并遵守以下诸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规定消费项目上可享受以下优惠(酒水、收费物品及所售商品不在打折范围)
元。
以上会议价格包含:茶水,音响,话筒,投影、幕布,白板等。3餐饮消费:
草地烧烤108元/位,草地派对(场地费800元/次)
二、结算方式:
乙方于消费当日以现金□支票□信用卡□(在选中项目后打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形式向甲方结算所有消费帐款。
三、此协议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或加盖公章后,该协议次日后生效。
五、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甲方: 乙方 :
甲方签名或签章:乙方签名或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篇二:酒店服务合作协议 酒店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山东以利奥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泰安高新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依法就有关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客户提供餐饮或住宿服务事宜,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餐饮服务
1、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用餐标准和包间类型,必要时可适当协商调整,乙方应尽力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须按照甲方选择或确认的用餐标准和要求,提供优质的菜品和服务;
3、乙方给予甲方在餐饮消费菜金方面打折优惠。
二、住宿部分
2、甲方预订联系人需要客人入住前1天以电话或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订房联系人,乙方需在30分钟内回复是否可以安排;
3、甲方客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抵达并住宿的,甲方应及时知会;
4、经双方确认的入住客房,甲方应确保安排预留,如出现工作失误应安排本酒店更高一级房间或协调同档次酒店客户,差价由乙方承担。
5、甲方客人退房时可由12:00延长至下午14:00,超时加收半年房费,超过19:00加收全天房费。
三、会议部分
甲方经营过程中如需用到乙方会议室,乙方应在标准报价基础上给予甲方折优惠,在此价格范围内包含投影仪、间音响、话筒、茶水、铅笔、篇三:酒店顾问及服务合同内容 边城大酒店顾问及服务合同内容
一、工程顾问 1.酒店功能布局
1.1.确定酒店的市场定位,做出科学合理的总体功能配比面积,及各区域 内的详细配置。确定酒店的星级标准、客房数量、餐饮及娱乐场布局。
1.2.与设计单位协调,说明各类客房、餐厅、大堂、商务中心、娱乐设施、会议设施、公共区域、行政办公、后勤地区、厨房、洗衣房、更衣室及其它员工设施等设计要求。
1.3.以高效管理、易于操作、方便维修为原则,审阅以下设计图纸,并向 业主和设计师提供修改建议: ? 工程规划施工设计图纸
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布局结构 ? 各区域装饰设计图纸 立面/天花/地面/效果
? 后勤公共区域功能布局图纸
送货/收货区/各类仓库(仪器及普通货物)/员工更衣室/员工餐厅 洗衣房/布草房/制服房/厨房/冷库/员工培训教室/工程部/维修工作间/行政办公室/干、湿垃圾房/员工入口通道/打卡处/保安室/酒店中心电脑控制机房 ? 客用公共区域功能布局图纸 前台预定部/电话总机房/行李部 前台接待处/询问处/收银处 酒店入口/大堂/户外 行政酒廊/酒吧
咖啡厅/餐厅/茶艺室ktv/演艺厅 桑拿
健身房/乒乓球室/桌球室等 宴会厅/会议室 商务中心 洗手间
? 楼层客房区域图纸
商务套房/写字间/豪华套房/标准客房/电梯间/客房楼层走廊/服务间/储物间/服务卫生间 ? 康乐设施设计图纸
棋牌室/健身房/桑拿房/ktv/游戏室/园林布局/其它
1.4.与设计单位和工程筹建处举行会议、商议解决有关结构、管道、强电、弱电、空调、消防等图纸的实施技术问题。
1.5.审议装饰设计方案,并向投资方提出建议,内容包括: ? ? ? ? ? ? ? 室内装饰物料 各房型窗户规格 各房门户规格 各房型房间规格 各房型卫生洁具 各区域五金器具 各区域灯饰 2.机电设计
2.1.与投资方、设计单位、机电工程顾问讨论酒店管理服务概念,并提出 机电设计使用要求。
2.2.会同设计单位与机电工程顾问讨论酒店整体用电设计要求和节能措施 技术问题。
2.3.审阅以下机电设备图及标准规格说明,向投资方提供建议,确保有效的操作、增添设备、及维修。? ? ? ? ? ? ? ? ? ? ? ? ? 卫生间设备 空调及通风系统 供电系统/节电设备 消防/警报系统/保安监控系统 电脑局域网管理系统/因特网设备设施 卫星接收/闭路电视系统 vod点播系统 客房门禁系统 电梯运输系统 电话系统 ktv音响系统 ktv点播系统 桑拿水处理系统
2.4.与设计单位和投资方机电工程顾问商议解决以上各系统的相关技术问 题、3.厨房整体设计
3.1 提供餐厅经营概念及操作要求
3.2 与设计单位、工程顾问讨论厨房及餐厅工作流程概念,与厨房顾问一起 调整和准备厨房及酒吧的设计、设备实施方案。
3.3 与设计单位及机电工程顾问审阅以下设备布置图的规格说明,并解决技 术问题。? ? ? ? ? 各厨房备餐间 厨房 高/低温冷库容量 酒吧 储物间/仓库? 运送通道 3.4 与厨房顾问商计厨房、酒吧设备基础设施图纸; 3.5 了解厨房用热要求,综合锅炉设计审议能否满足; 3.6 审议排风设计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3.7 与厨房顾问商讨制定厨房、酒吧设备标准,以供应商投标之用。4.洗衣房设计
4.1 与洗衣房设备顾问商议决定干、湿设备布置图;
4.2 与设计单位和机电工程顾问审议洗衣房设备图纸和规格说明,共同解决 技术问题。
4.3 呈交最后设计方案,拟定设备标书,准备招标。5.室内装饰设计
5.1 对各区域的设施、家具、地毯等布局、色彩及其它设计说明进行审议,提出建议与投资方确定;
5.2 从防火和使用管理角度,对室内各区域内装修墙面材料(喷涂、墙砖、墙纸)等物料进行审议;
5.3 对室内设计师提供的最后装修预算进行审议;
5.4 审议所有装修物料及家具,包括:灯饭、其它照明、地毯、布料、其它 装饰品等,并向业主呈交报告。
5.5 检查各类样板房,并向业主提出必要的建议。6.动力设备设计
6.1 与投资方工程顾问审议有关供电情况; ? ? ? ? ? 总体变压器容量 市电几路供电 备用发电机情况 动力和照明电是否分开 设备到位计划? ? ? 设备安装计划 其它供电问题 对上述各项提出意见并商议解决办法 6.2 与工程顾问审议空调问题 ? ? ? ? ? 总供冷量设计要求 制冷机台数 制冷方式 安装进度计划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解决方案
6.3 与设计单位和工程顾问审议供水情况 ? ? ? ? ? ? ? ? ? 蓄水池容量方案 高层供水方式 管路设计 排污设计 水处理设备 消毒设计 节水措施 其它问题 对于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意见 6.4 与设计单位和工程顾问商讨管路设计 ? ? ? ? ? 上下水管井设计 维修节门设计 回水设计 其它问题 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6.5 与设计单位及工程顾问审议消防问题 ? 消防用水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