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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篇: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市政道路维修巡查管理办法

为确保开发区市政道路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养护部门及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道路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道路运行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巡查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道路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

2.对日常巡查工程中得到的资料进行记录、处理、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报送至养护部,由养护部负责实施处理;

三、维修巡查范围

1.负责全区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维修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

2.附带巡查公司管养范围内的设施井盖,如污水井、雨水井、雨水筛盖等。

四、维修巡查内容

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伸缩缝损坏等。

五、道路维修标准 1.道路设施维修:

1.1车行道的养护维修包括路基、路面等。1.1.1 路基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对翻浆路段应及时处理或抢修,减少对行车的影响。1.1.1.2有翻浆迹象的路段,应挖补翻浆土基,可换填水稳定性良好的材料,压实后重铺路面。

1.1.2 路面养护维修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沥青路面的养护维修。1.1.3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3.1及时清除路面泥土、石块、砂砾等杂物,严禁在路面上拌合砂浆或混凝土等作业。

1.1.3.2及时清除嵌入接缝内的杂物、填弃或更换填缝材料,以保持伸缩缝的功能。

1.1.3.3 路面填缝料应在雨季到来前及冬季降雪前更新完毕,防止雨(雪)水渗入。

1.1.3.4 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裂缝,坑槽,错台,破碎,表面剥落,翻浆等应及时维修,保证原路面的结构标准,不降低原结构强度; 1.1.4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沥青路面必须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养护。当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时,应及时进行保养小修。1.1.4.2沥青路面维修边线、纵横缝接茬宜使用机械切割。1.2人行道设施标准:

1.2.1人行道及侧石顶面平整,无积水。

1.2.2人行道铺装及侧石应牢固稳定,人行道砖间缝宽及相邻高差应符合要求。

1.2.3人行道纵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侧石外边线直顺。1.2.4人行道铺砌砖(石)及侧石完整。1.2.5树池位置正确。

六、道路巡查标准

道路设施巡查:主要为机动车巡查和步行巡查。巡查实行分区块巡查制度,巡查按各组制定的路线图进行; 巡查:主要负责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主干道巡查频率确保一天一次,各区块在建项目周边路段重点巡查,雨污水检查井及预留井、雨水口检查频率确保每天一次,确保20km/人/天,192.8元/人/天,每天5人巡查,计964元/天;

六、岗位职责 1.巡查队分管副主管

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业务工作学习、例会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小修计划”;负责监督巡查工作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发现巡查员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巡查队工作正常运转。

2.各职能组

包括巡查覆盖、截污纳管、违章处理、养护核量,按制定的小组搞好本组内的各项工作,记录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养护部分管副主管;

3.资料员

负责整理每日的《市政设施巡查录表》、《井盖覆盖汇总表》等资料分类归档;

七、巡查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按照规定的交通工具和制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工作记录”作为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依据,以备随时检查;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维修养护职能部门,并尽能力做好警示标志,如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报告巡查队分管副主管或养护部领导; 4.巡查人员须每天下午按时回办公室集中报到,将巡查结果分类作详细填写,表达内容要准确、清楚,交由分管副主管审核;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八、责任界定

1.因以下原因被投诉不属于失职:

(1)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各类设施被基建或建筑工地长期占用、失养失修,已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而处理未果的;

(2)市政设施受损(如路面破损、水浸路面等)未超过24小时或已检查发现并报告;

(3)属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各类井盖缺失、破损,在一小时内覆盖并出具处置图片资料台账后,再次缺失或破损造成的后果;

(4)市政设施功能受损较大,已向上级书面报告而未确定处理方案的。

2.失职与否由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后报公司领导班子确定。

九、备注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湖南省湘易嘉业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第二篇: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杭州和达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开发区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养护部门及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设施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设施运行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巡查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桥梁牢固、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

2.对日常巡查工程中得到的资料进行记录、处理、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报送至养护部,由养护部负责实施处理;

三、巡查范围

1.负责全区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桥梁和涵洞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占绿管理以及各类违反《新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理工作;

2.附带巡查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其他各产权单位设施井盖,如电力、电信、通讯井盖等。

四、巡查内容

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伸缩缝损坏、栏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园林绿化的缺损、死株、树木倾倒等。

五、巡查方式

1.道路设施巡查:主要为机动车巡查和步行巡查。巡查实行分区块巡查制度,巡查按各组制定的路线图进行;

机动车巡查:主要负责快车道、慢车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主干道巡查频率确保一天一次,次干道和小区道路巡查频率确保两天一次,各区块在建项目周边路段重点巡查,雨污水检查井及预留井、雨水口检查频率确保每天一次;

步行巡查:步行巡查为公司管养范围内的示范街、严管街;

2.桥梁设施巡查:主要是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桥梁设施的检查工作,检查频率为每桥每周一次。

六、巡查资料的填写与处理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现象,及时填写违反《新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行为现场处理单(详见附件1)。其它市政设施的正常破损,根据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有若干种《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工作记录”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资料员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经审核后转送至养护部区块管理员。

七、岗位职责

1.巡查队分管副主管

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业务工作学习、例会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小修计划”;负责监督巡查工作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发现巡查员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巡查队工作正常运转。

2.各职能组

包括巡查覆盖、截污纳管、违章处理、养护核量,按制定的小组搞好本组内的各项工作,记录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养护部分管副主管;

3.资料员

负责整理每日的《市政设施巡查录表》、《违反条例处置单》、《井盖覆盖汇总表》等资料分类归档;并负责与外单位(如:96110、110台、电信、供电等)的联络和巡查队的内勤工作。

八、巡查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按照规定的交通工具和制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工作记录”作为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依据,以备随时检查;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维修养护职能部门,并尽能力做好警示标志,如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报告巡查队分管副主管或养护部领导;

4.巡查人员须每天下午按时回办公室集中报到,将巡查结果分类作详细填写,表达内容要准确、清楚,交由分管副主管审核;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九、责任界定

1.因以下原因被投诉不属于失职:

(1)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各类设施被基建或建筑工地长期占用、失养失修,已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而处理未果的;

(2)市政设施受损(如桥梁栏杆被撞、路面破损、水浸路面等)未超过24小时或已检查发现并报告;

(3)属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各类井盖缺失、破损,在一小时内覆盖并出具处置图片资料台账后,再次缺失或破损造成的后果;

(4)市政设施功能受损较大,已向上级书面报告而未确定处理方案的。

2.失职与否由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后报公司领导班子确定。

十、工作依据

《新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十一、备注

本制度由公司养护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市政设施办法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市区市政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事业监督管 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环境,特制定考 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区市政设施养管

二、考核范围

市区范围指定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等。

三、考核方式

1维修工程需由养管单位以流转单的形式上报市政处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2、市政处针对养管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实施四次以上不定期 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算月考核分。

3、月考核分与月实结月养管经费挂钩。月考核分95分(含)以 上的全额支付;月考核低于95分高于8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0.1%;月考核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0.2%;考核分数75以上的该月养管经费不予支付。

4、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平台,12319”城建热线服务中心下

达任务,及时处理、反馈问题。及时处理、答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 投诉、被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件。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 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

5、对养管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6、对养管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 题要求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养管单位负责。

四、考核内容

(一)、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

(1)、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

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及时发现车行道、人 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损坏情 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措施,及时上报市政处审 核后予以修复;

对区域内市政管理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 对无法处理的,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 报市政处。

(2)、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市政窨井井盖的日

常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工作,确保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无破损、无缺失。

(3)、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日常检查、疏通以及清淤工作,确保 排水畅通,积淤不超过管道截面的 1/3。

(4)、区域内“数字城管”派遣案卷的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对派 遣案卷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案卷的处置、延期以及 反馈工作。

(5)、区域内台风、暴雨期间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

市政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应按照市政处要求认真及时完成。

(6)、系统掌握区域内市政设施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 理和养护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

周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报表、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

(7)、养管单位应加强承包区域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巡查,每个标

段必须固定 10 人以上的巡查人员,做到所有路段每天巡查 1 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

(二)市政设施的维修

(1)、养管单位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道路破损、坑洞、沉降、积水,人行道板缺失、松动等市政设施损坏情况,应及时制定养护维 修方案并上报市政处审核,经审核后按照市政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养护维修工作。

(2)、养管单位应对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实行动态管理,系统的

掌握排水设施现状,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对堵塞、积淤市政排水 设施,及时做好疏通、清淤。

(3)、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的安

全,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 采到威胁。

(4)、养管单位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业 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

第四篇: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模版)

区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和推动发展区市政设施,加强区市政设施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发挥城市市政设施功能,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现针对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区所有市政设施。

第三条######公司管理区内的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环保、电信、电力、邮政、自来 水、燃气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政设施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施工、物种多样、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五条、区内的市政设施道路路面清扫、保洁,绿化管护(草坪、花坛、绿篱)由####公司负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区内的市政设施性质或者破坏绿化地的地形、地貌、水体或植被。

第七条、区内的市政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任何单位或个人确需在区内的市政设施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如:管线安装、挖坑取土、引水埋管道等凡会造成区内市政设施范围内设施受损

(道沿、路面、井盖、植被等)或其他侵占市政设施的行为都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监管、配套建设、加强养护的原则,按照以下环节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区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区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城建监察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规定交付一定押金,押金由城建监察大队代收。

(四)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保质保量恢复原有市政设施,由城建监察大队监督,如不符合要求押金不予退还并将押金转交给###公司用于实施恢复市政设施。

第八条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五篇:市政设施的接驳

市政设施的接驳

市政设施的接驳

一、概述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项目立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后,即可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热电公司、煤气公司、市政养护部门进行接触商洽,起草协议,办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污的手续,并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此外,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道路挖掘和道路占用等方面的问题,在此一并说明。

二、实施程序

1.与自来水设施的接驳

(1)承办部门:济南市自来水公司

(2)申报资料:①用水申请报告;②总平面图;③施工现场周边地形图。

(3)申办程序:①用水申请报告,到生产技术科办理申请开户手续;②申请手续批复后,到规划设计室办理勘察、设计事宜;③签订协议并缴纳自来水增容费、勘察设计费。④等待工程公司安排施工。

(4)办结时限:执行双方协议的有关规定。

(5)收费标准:用于销售的房屋所用水表按生产标准收取增容费,自来水公司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体量,配备总表,收费标准以总表表径的大小确定。

详见附表三;勘察费50元/表;设计费可协商解决,自来水公司内部标准为取接水工程造价的4.5%;施工费用按自来水工程公司出具的施工结算值计取。

(6)应注意的事项:①开发商用于居民回迁的水表按生活标准收取增容费;②批准开户的用户申请只在当年有效,跨的需重新办理申请;③对用户规定:一个门牌号只能装一块水表,楼房住房只能以单元为单位安装水表;④由自来水公司总水表供水的用户,以进户总水表为界,水表以外的管道及设施归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管理;水表以内的管道及设施归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⑤对进户总水表及表井,用户有责任进行保护。

2.与天然气(管道煤气)系统的接驳

(1)承办部门:济南市管道煤气公司

(2)申报资料:①申请开户书;②标准层1:100平面图、剖面图;③1:500地形图及用气建筑2个坐标高程点(市测绘院测定的坐标高程点)。

(3)申办程序:①申请报告,注明开户的地址、用气性质、户数、联系方式,到用户处理处办理申请开户手续;②完成开户手续后,签订天然气(管道煤气)工程协议,由煤气公司进行现场勘察和设计;③工程施工由煤气公司负责,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④工程竣工后,由管道煤气公司安检人员进行通气点火。

(4)办结时限:执行双方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

(5)收费标准:开户费:1980元/户,另外还有总额约为50元/户的点火通气费和保险费。此费用通过协商可减

免。

3.与供电系统的接驳

(1)承办部门:济南市供电局

(2)申报资料:①项目的立项批文;②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③按市供电局规定的格式填写的用电申请。

(3)申办程序:到市供电局服务大厅提交用电申请及其它申办资料,办理手续。签订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缴纳相关费用。

(4)办结时限: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①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②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③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④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5)收费标准:

新装增容供电工程贴费用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向市供电局缴纳供电贴费。

2002年初,国家计委经贸委联合下文取消供(配)电工程贴费(参见《供电行业信息》第182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供电分会秘书处编),济南市供电局目前的做法是对10KVA以下的,全部取消;10KVA以上,全部缓交;特殊用户(双电源、临时用电)须与市供电局签订协议,待正式文件下来后,再按规定执行。

(6)应注意的事项:①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开发商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②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4.与供热系统的接驳

(1)承办部门:济南市热电公司各区分支机构

(2)申报资料:申请报告,注明开户地址、建筑面积、居住户数等指标。

(3)申办程序:①提出申请报告;②经热电公司同意后,与热电公司签订协议。

(4)办结时限:视协议谈判情况而定。

(5)收费标准:采暖开户费该费用由区域供热公司收取,按建筑面积计,110元/平米。该费用的标准与区域供热公司有协商的余地。

5.与市政排污系统的接驳

(1)承办部门:济南市城管局养护处

(2)申报资料:给排水施工图

(3)申办程序:执图,到城管局养护处办理审批手续。审批结束后,由城管局组织施工。

(4)办结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5)收费标准:接入市政管网的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6)应注意的事项:该部门执行规章有弹性,收费标准可与其商洽。

6.道路占用审批手续

(1)承办部门:济南市城管局市容处(2)申报资料:①临时占用主、次干路审批表一式五份;②位置示意图;③平面图;④临时设施效果图一式二份。

(3)申办程序:①需要占用主、次干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应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占用的,申请人持批准书及申报材料到市城管局办理审批手续;②需要占用主、次干路以外城市道路的,到区建委办理审批手续;③需要占用街头空地、广场、道路绿地的,按道路分类直接到市城管局与区建委办理手续;占用道路绿地的,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4)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7.道路挖掘审批手续

(1)承办部门:济南市城管局市容处

(2)申报资料: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施工图纸;③其它有关文件。

(3)申办程序:①需要挖掘主、次干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应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意挖掘的,申请人持批准书及申报材料到市城管局办理审批手续;②需要挖掘主、次干路以外城市道路且面积小于50M2的,到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③需要挖掘街头空地、广场、道路绿地的,应向市城管局提出书面申请,按道路分类直接到市城管局与区建委办理手续。挖掘道路绿地的,还应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4)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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