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2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
护和管理的意见
京政发„201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是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新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维护好、管理好农村基础设施,对于夯实郊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推进郊区城镇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内容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出资主体、监管主体,通过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维护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使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二)工作内容。2011年8月底前,基本建立农村基础设 施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本文件所指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村街坊路、供水(含消防用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绿化、大中型沼气站、生物质气化站、雨洪利用、太阳能浴室、路灯(含太阳能路灯)和户用沼气、脚踏式户厕、吊炕等设施。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进行资产登记并实行台账式管理。
市、区县、乡镇政府无偿资助或社会捐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资产登记,实行台账式管理。其中,在行政村范围内并供本村村民使用的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登记;联村共用或跨村共建的基础设施,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登记。对在村民宅院内的户用沼气、脚踏式户厕、吊炕等设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登记主体难以明确的,由乡镇、村协商确定;仍存在争议的,由区县政府确定。
(二)建立责任明确的维护和管理体系。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区县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机制,尽可能将农村基础设施纳入政府部门管理范围。其中,公共厕所、路灯(含太阳能路灯)、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等设施纳入市政市容部门管理范围,供水(含消防用水)、污水处理、雨洪利用等设施纳入水务部门管 理范围,农村街坊路纳入交通路政部门管理范围,绿化纳入园林绿化部门管理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城镇标准组织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对户用沼气、脚踏式户厕、吊炕等不便纳入政府部门管理范围的农民自用设施,区县、乡镇政府可组建专业机构负责管理服务或通过中介组织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进行维护和管理。
2.构建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区县政府可采取行业监管、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组建专业管护队伍,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也可采取由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专业经营的模式,通过项目公开招标,委托具有一定实力和经验的单位或企业进行管理。
(三)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投入力度。区县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资金投入的主体。要根据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任务及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对应由区县、乡镇政府承担的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明确资金拨付渠道。区县自有资金不足的,可从市级划转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已建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规范使用农村公益事业专项经费。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对现有各项农村公益事业专项经费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承担的基础 设施项目管护经费比例,按标准核定村级管护人员的最低数量,并明确应承担的管护责任。
3.实行差别化资金补助政策。对可以进行市场化经营的农村基础设施,区县、乡镇政府应通过多种措施鼓励经营,并根据经营收入与实际运行成本的差额给予一定补助。对不适合进行市场化经营的农村基础设施,区县、乡镇政府要对设施维护和管理予以全额补助。
(四)建立考核监管体系。
市行政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根据设施设计使用年限、正常损耗和安全性等因素,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考核监管指标体系。要加强行业监管、业务指导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区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绩效考评,并在全市通报。相关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细化监管措施,确保农村基础设施最大程度发挥效益。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形成有效合力。
相关区县、乡镇政府要把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要求,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区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理 确定资金投入比例。要建立区县、乡镇、村信息分级报告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际效果。
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投资方式,降低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成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鼓励基层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对村级综合服务队伍、“门前三包”、垃圾分类、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区、“一事一议”等制度建设积极进行引导和帮助。
(三)坚持农民参与,保障农民权益。
相关区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民培训,提高物业管理等方面技能。统筹考虑增加农村公共服务岗位和扩大农民就业问题,优先安排本地区农村劳动力从事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要及时公开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制度等情况,接受农民和社会监督。经村民会议讨论后,将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第二篇: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教师应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详见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如造成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收看者,一学期超过两次,将视为教学事故。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损坏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规章处理。
4、使用任何电教设备教师必须在场。同时播放影视资源之前,应尽早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并及早和电教室取得联系。任何学生不能擅自使用设备,更不能改变设备之间的连接线,以免在给收看带来影响。
5、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抹布擦拭设备(注意防止静电),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对背投屏幕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机柜后面不得堆放清洁工具和其他杂物,以免影响线路连接或造成危险。学校将定期检查,并将奖分或扣分,记入班级量化管理评分中。
6、老师所领取的录音机,要注意使用方法,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学生提拿和使用。平时做好防尘、防摔、防水的措施,防止人为的损坏,有什么问题及时通知电教室,造成人为破坏的要按章赔偿。
办公室电教设备、网站管理制度
1、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开启、关闭计算机,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2、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3、不得随意安装或拆卸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不得让校外人员到办公室使用办公电脑。不得利用学校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炒股,播放与教学无关影片等娱乐性活动。不下载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及时做好防毒防黄工作,遵循办公电脑用于办公的原则。
4、保证校园网的安全,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尽量不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即使使用也要先查杀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5、所有教学资料应在办公室计算机的“指定盘D盘”,如备课件等,以备查阅,个人资料应及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资料丢失,便于查找和管理。
6、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7、网络中心将定期对各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8、无论进入校园网或上因特网都要讲究网上公德、遵守网络公约,不说有失教师身份的话,不得传播反动言论,不得私自查阅、篡改别人的资料或文件,不能盗用别人的账号和密码。
9、任何个人电脑接入学校网络都需做好防毒防黄工作,并及时通知网管,按照学校规定设置操作,并且仅限办公操作。
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主任及班主任必须保管好钥匙,保管好设备并负责设备安全,不管是上体育课、实验课、计算机课等,还是早中晚时间,都要做到人离教室锁好门。如果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设备丢失,由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负责,进行相关赔偿事宜。
第二条、每个班级配置一个电教管理员,负责上课前到班主任处拿钥匙,督促教师做好使用记录并填写《多媒体使用记录表》。
第三条、控制桌内外要保持清洁,不能堆放书籍,禁放含灰、含水物品,特别是化学物品。
第四条、各班平时清洁卫生打扫应尽量采用拖把拖地,尽可能少产生灰尘,确保投影仪的安全;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定期用干毛巾清洁设备上的灰尘。
第五条、所有设备在不使用时必须关闭电源。整个多媒体设备的操作必须按正确使用规则和操作顺序进行操作,正确关闭投影仪后必须再等待___分钟才能关闭总电源。如出现问题,请联系相关电教人员进行维修。
第六条、计算机设备服务于教育教学,禁止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上机活动,尤其是学生在教室上机。
第七条、如设备出现故障,请及时与电教室联系,电教室将检查故障原因。如设备属人为损坏,学校将追究上课教师和班级责任,并按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室派专人进行安装。
第九条、凡全期未查获一次没锁门,且教学设备维护好,教室内未造成财产损失或丢失的班级,期末将评为财产管理教学设备维护的先进班级,在班级管理进行加分。
第三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环卫管理城镇一体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全区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发展主题,打好“产业培育、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四大战役,扎实推进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工作,不断提升环卫管理城镇一体化水平,促进全区环卫管理工作整体跃升。
二、工作目标
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配置和日常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能力,力争实现各站压缩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箱体功能完好,密闭运输率100%;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全年无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规范果壳箱、垃圾桶设置管理。城区范围内要加强果壳箱、机械化收集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设置,更新一批破损、陈旧的果壳箱和垃圾桶,逐步淘汰主次干道旁设置的垃圾收集房等落后的基础设施;对主次干道两侧的果壳箱、垃圾桶实行定点设置,通过设置机械化收集桶的方式替代收集房,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的效率。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卫作业”的要求,在现有环卫设施的基础上,新设一批标准化垃圾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设置的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应当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充分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设置标准可参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尝试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收集;对现有环卫设施存在破损、缺失、功能不全的要进行全面的整治改造提升,确保满足功能需求;有条件的镇可以尝试通过设置机械化收集桶的方式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直收直运。
2.规范中转站的建设和管理。城区要修订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划》,力争在年内完成城东、城南2座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的转运站建设任务,逐步关停城区范围内对居民影响大、对环境影响大、故障多、效率低的小型转运站,有条件的更改为环卫工人休息点或公共厕所;加强对现有运营中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维护和保养,联合设备厂家制订全年专项维保及大小修计划,做到设施设备稳定可靠、重大隐患及时排除,场内场外干净整洁。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环卫发展规划,通过规划来指导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根据镇区日产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来扩展生活垃圾中转能力,对故障频发、使用年限超过5年以上的压缩设备,应及时更新;对陈旧老化、密闭不良的箱体,应全面维修;尚未做到100%压缩转运的镇(开发区、街道),要加快建设和扩建生活垃圾中转站。
3.规范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城区范围内在3月份前,通过新一轮的生活垃圾运输市场化招标的方式淘汰陈旧的、超期服役的运输车辆,更新一批全新的生活垃圾压缩箱,达到全面更新提升的管理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从改善环卫设施,服务民生大局的角度出发,在3月份前,淘汰一批不符合环卫要求的运输车辆和压缩箱,原则上,使用满2年及以上的普通箱体必须淘汰(不锈钢箱体等高规格的除外)。对尚能使用的要加强维护和保养,杜绝带故障作业、跑冒滴漏。
4.强化公共厕所管理。提升城区公厕管理标准,对城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差、群众反响强烈的公厕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开发商代建后验收移交的方式,发展附建公厕,逐步增加城区公厕的数量,改变“南少北多”的现象;强化公厕的日常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增加日保洁频次,改善公厕内外环境,提升城区公厕管理水平。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公厕环境改善的投入力度,做到设置合理科学、管理规范有序、环境通透整洁,着重要加强公厕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做到上下水畅通、设施功能完好、便池便槽干净无积污、空气流通无臭味。
(二)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1.加强源头收集管理。要加快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修订,优化现有收运的模式,扩大机械化收集生活垃圾的范围,主干道实行100%机械化收集,住宅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收集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淘汰人力三轮车、拖拉机等落后的收集车辆,尝试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实行上门直收的收集模式。通过大型转运站的建设,推广垃圾源头收集入站的信息化建设,利用射频卡技术规范源头生活垃圾的调运。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根据各镇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生活垃圾源头收集模式,引导和鼓励村委、社区使用先进的源头收集车辆,减少源头收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禁将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大件垃圾、工业垃圾等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收集;严禁在村收集过程中为了减少生活垃圾运输次数而故意焚烧生活垃圾;严禁在果壳箱、收集房、垃圾桶内焚烧生活垃圾;对垃圾收集房要定期刷新和消杀,确保不产生次生污染。
2.加强中转运输管理。要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管理,实行定人定岗,保证有专业人员操作机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转运站保持清洁、规范、有序,定期除臭消杀;凡是收集的生活垃圾必须经压缩后才能转运,要按照压缩箱压装容量进行压装,防止因多压而导致压缩箱跑冒滴漏;不得将工业垃圾、化工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特种垃圾压入压缩箱内转运;严禁在转运站内焚烧生活垃圾,或者焚烧后压入压缩箱内转运。城区范围内要加强对中标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考核,对中标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严格管理和考核奖惩。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加强生活垃圾的运输管理,定期清洗和检修车辆和压缩箱,确保外观整洁、功能完好;垃圾运输车辆出转运站前,应将压缩箱尾部冲洗干净,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运送;在运输途中应加强巡视,确保无冒烟带火的安全隐患。
3.加强生活垃圾调度管理。严格执行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的调度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焚烧发电厂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各镇(开发区、街道)的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指令,送往指定的处置终端,不得私自改变处置终端,确保市、区、镇三级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严格执行环卫部门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垃圾运输车辆核定的运输线路,垃圾运输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运输时,必须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期,严禁私自改变运输线路,造成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对全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加装gps和射频卡,实行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一卡通”管理;垃圾运输车辆在终端区域运输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场)内的交通规则,按照限定时速运输,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和在终端卸料时不得吸烟、乱丢烟头,以防明火遇沼气发生爆燃;在处置终端等候卸料时,要按照秩序排队等候进入,严禁争道抢行,造成堵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本实施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计划或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环卫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要进行全面排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村(社区)要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切实提高“组保洁、村收集”日常工作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开展辖区内爱护环境、爱护设施的宣传教育,并建立对环卫设施的日常巡查机制。加强对单位和个人履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环卫意识,共同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三)加强督查考核
区城管局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协助各镇(开发区、街道)建立环卫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并从2014年4月1日起,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垃圾运输车辆(含压缩箱体)的车容车貌、运输路线、密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每月巡查整改考评和即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考核结果列入各镇(开发区、街道)的月度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
第四篇: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为保障××××××××机房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连续、稳定运行,提高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机房运维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规范的目标是保证机房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通过落实制度要求,强化机房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机房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的运行维护对象是指部署在总行机房的基础设施系统及设备。
第三条 机房基础设施指机房内为生产系统提供运行保障和运行环境的场地设施。包括容纳生产系统的机房、支持生产系统运行的供电系统(含UPS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及维护IT 系统的辅助设施。
运行维护管理指对机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地运行。运维管理包括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运行巡检、故障管理、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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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房运行环境日常管理
第四条 为保证机房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机房应持续保证以下环境要求:
一、机房各区域内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环 境条件应符合要求,确保机房各区域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主机房、网络机房、UPS室温湿度标准:温度:23±2℃,湿度:40%-70%,机房设备不得结露。
二、机房各区域内应清洁、少尘,无悬浮颗粒物,无积水,无异味。
三、定期完成机房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干爽、整洁、卫生,门、窗、玻璃保持明亮干净,门牌和标签标识清楚,墙面干净无污迹,贴挂整齐,没有杂物。
四、机房内不得有食物存放,采取措施严防鼠害、蚁害等。
五、物品如清洁用具、安全用具、记录资料、仪表工具、门禁卡、设备钥匙等应摆放在指定位置,标识清楚,整洁有序。
六、温湿度、水浸、烟雾、红外、门磁、摄像机等监测探头保持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七、配电柜、箱内外要保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和杂物。闸刀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禁止使用铜、铁、铝丝等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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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机房各区域现有环境及设备设施。
第五条 机房禁止带入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不得在机房内、走廊、通道和窗口附近堆放杂物,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应确保畅通,对机房各区域的电缆井、管道井、孔洞的防火封堵进行检查,确保封堵严密。
第六条 机房禁止使用各种炉具和电热器具等大负荷用电设备,严格执行有关明火管理的制度要求。
第七条 机房各区域实施7x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录像最短保存三个月,并能随时调阅。
第八条 机房各区域应实施严格的门禁管理措施,未经授权不得进入,门禁系统的出入记录应最少保存一年,超出一年的须下载保存。
第九条 建立定期检查计划,对机房空调、供电、消防、监控、防磁、防雷、防静电、防水、防盗、防鼠及门禁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条 机房电气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机房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
二、机房使用的微机必须使用固定电源插座,禁止临时电源线和活动插线板长期使用。
三、机房配电柜、PDU和其他输供电设施部件配备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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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装置要定期测试与维护。防雷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四、所有电力线、地线线缆必须为一条完整线缆,禁止中间驳接。
五、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符,禁止超负荷运行。增加设备超出原设计供电容量或电力线截面积负载的,应进行相应扩容或更换电力线。
六、机房应有严格的防尘、防静电措施。进入机房的人员在对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防静电操作要求进行。
七、在机房开展安装和使用动力设备、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工作,应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未经负责安全保卫和信息技术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机房内部用电必须报负责安全保卫和信息技术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八、所有基础设施电源线室外部分(如空调室外机等)穿放的保护套管以及室外电源端子板、压力开关、温湿度传感器等的防水防晒措施应保持完好。
第十一条 机房消防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三能”。
“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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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即: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三能”即: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二、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经机房运维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变更须经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核准。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三、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禁止擅自搬动和挪作他用。
四、禁止对机房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五、对于机房内可能发生的局部范围的小型火情,可以采用现场配备的手提式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六、一旦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照机房消防应急预案处理。
第十二条 机房各区域内设备的安放应符合承重、散热、抗干扰等方面的要求,不得超出用电和承重负载。
第十三条 机房施工作业指对机房各区域、生产设备与基础设施的巡检、维护、测试、清洁、勘察和施工改造等;设备作业指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检查、安装或变更。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维护(巡检、测试、清洁等)作业应按照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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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实施非维护作业需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计划及方案。
由外单位人员实施的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计划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安排陪同人员。
二、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机房管理制度,禁止在机房内吸烟、饮食。外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及陪同人员的管理。
三、施工作业涉及线、缆布放及设备、器件安装的,必须严格遵照机房工艺规范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因作业而破坏机房原有工艺规范或降低机房安全标准。
四、陪同人员对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并配合对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全过程的安全、工艺、环境卫生等管理,及时制止可能影响机房安全的操作及其它违章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结束后,陪同人员应负责检查和验收,并督促现场杂物和垃圾的及时清理。陪同人员需详细记录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重要问题。
五、因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需要使用电缆槽道、桥架、竖井、爬梯时,需获得维护部门的同意;需要对电缆孔洞进行拆封的,必须征得负责安全保卫同意;完成后必须遵循“谁拆封,谁恢复”的原则,进行规范封堵。
六、禁止设备外包装在机房内开箱、并禁止在机房内堆放设备包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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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禁止使用明火(如焊枪、喷灯等)。确因工作需要的明火作业必须经负责安全保卫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八、禁止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如确需使用,必须经负责安全保卫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使用油机等含油设备、工具时,禁止使用明火。
十、涉及墙、顶、地板等易产生灰尘的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并及时清理。
十二、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每日离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将使用过的机房物品、设备复位,带走临时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不得遗留作业垃圾。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彻底清洁现场,保证机房环境整洁。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监督检查上述清理工作,对违反现场清理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
十三、禁止将机房作为施工作业和设备作业人员的休息场所。
十四、设备安装或变更后,作业人员或陪同人员应及时更新机柜上的设备标签,并向机房工作人员提供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用途、安装位置、设备用电功率、重量等。
第十四条 机房各区域设计和施工技术资料、机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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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使用手册、机房维修和维护指南,以及设备、供电、布线等配置文档,应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保证资料的有效性。
第三章 机房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由于机房基础设施中与电气相关的工作存在着固有危险,涉及电气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人员和具备合理安全工作流程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并应利用防护设备和其他控制手段,如上锁挂牌设备,以防止现场人员受到电击、烧伤、电弧和其他潜在电气安全隐患。
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应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不具有电气工作资质的人员不能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线缆。
第十六条 机房应建立人员出入区域控制:主机房允许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处、系统网络处、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及系统技术负责人进入;网络机房允许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处、系统网络处、机房运维管理部门人员进入;UPS室允许部门负责人、信息安全处、机房运维管理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各区域出入控制通过机房门禁权限设置控制。
外部及本部门人员进入未授权区域需按照机房出入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登记,并由有权人员全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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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非授权人员不得触碰、移动、损坏机房基础设施、各种控制开关;不得改变机房基础设施系统、监控系统配置。
第十八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接受基础设施安全培训,包括安全原则、危险识别、控制风险等内容,掌握基础设施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机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 为确保机房工作人员具备履岗能力,应进行全面培训。包括:机房基础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流程、应急预案、以及管理制度等。对于机房工作人员应不断提升理论知识,以便在缺乏操作程序的应急状态下进行正确的处置。
第二十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将机房基础设施历史事件的总结分析作为培训的重要素材,进行全员培训;对于新员工应在上岗前予以培训,以避免相同的事件再次发生。
第四章 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房应建立完整的基础设施设备登记,并及实时更新。基础设施设备登记应包括所有基础设施设备的清单,关键设施设备应记录事件情况、变更情况、维护保养频次等信息。
基础设施登记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种类、设施设备说明、制造厂家、产品型号、规格、位置、序列号、投产日期、维护频次等。
第二十二条 机房基础设施的所有操作,均应事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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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标准维护流程,经过审核后存档并严格执行。
标准维护流程用于规范和明确机房各项基础设施各项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操作步骤。应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运维工作。制定标准维护流程还应包括所有关键基础设施设备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执行的常用操作。例如手动重启UPS的操作流程、精密空调的温湿度范围控制等。
基础设管理员岗位人员负责制定标准维护流程。
第二十三条 对机房关键基础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安装操作,应事先制定标准维护流程。可要求外部技术支持公司提供制定标准维护流程的标准和操作建议,机房运维管理部门负责最终确认审核,并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机房基础设施属于关键设施,应确保外部技术支持公司及派出人员具备机房基础设施的运维服务资质。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在开展运行维护作业前审查资质证明、考察专业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 外部技术支持人员在现场工作时要严格遵循机房基础设施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机房工作人员应监督并及时纠正与制度要求不符的工作方式和行为。机房运维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协调和处理现场问题。
第二十六条 对外部技术支持公司及其派出人员的现场管理应符合外包和合作方管理的制度要求。外部技术支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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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在现场执行维护程序之前,应接受机房相关制度的培训,并获得机房运维管理部门以及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
在执行维护活动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操作流程。操作时需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并监督记录流程的执行情况。
外部技术支持人员的巡检、维护、修理工作应提交现场服务报告并存档。陪同人员登记机房基础设施检修记录。
第二十七条 对于具备条件的机房基础设施冗余设备(如精密空调等)应设立轮换运行机制,以延长整体设备的生命周期和节约能耗。
第二十八条 对机房基础设施设备和物理环境应建立完整的、清晰的标签标识,便于清晰、快捷地掌握区域及整个机房系统的配电、制冷、消防等关键提示。应至少包括:
●设备标识: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等;
●警示标识:如“设备已带电/ 危险”、“禁止合闸”、“禁止分闸”、“自动/手动”等;
●物理环境标识:如位置标识、区域标识等。第二十九条 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明确在机房的生产设备摆放区域、基础设备设施摆放区域、临时设备或工具摆放区域。
第五章 机房基础设施巡检
第三十条 机房巡检分为每日巡检、每月巡检和每季巡检。巡检对象包括机房机房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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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等。其中生产设备运行和集中监控系统巡检要求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 每日巡检由机房工作人员完成,至少保证每两小时对机房所有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生运行故障或可能影响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视情况缩短巡检时间间隔。
每月巡检和每季巡检由外部技术支持公司和机房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是对机房基础设施、机房环境等的专项检查维护。重点排查设备运行隐患、解决遗留问题、定期完成设备部件更换等。
第三十二条 每日巡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机房设备标识、标签,保持标示、标签清晰牢固。
二、对机房物品码放进行整理。保持设备、设施和环境整洁。
三、检查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包括温湿度、水浸等运行情况,保持性能良好和工作正常,发现异常和报警信息应及时报告、处理。
四、检查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指示灯状态、面板信息,发现异常和报警信息应及时报告、处理。
五、检查门禁运行情况,检查机房各区域门开合情 况是否良好,有无变形。检查机房外墙窗户的密闭情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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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外墙窗户密闭。
六、检查机房各区域上下水管、阀门、供暖等装置有无漏水、破损、阀门关闭不严的情况。
七、检查机房天花板、墙体、地面有无漏水、渗水、破裂等情况。
八、检查机房精密空调附件地板有无油污。
九、检查机房各区域温湿度控制是否达标。
十、检查机房各区域配电柜、箱电闸开关闭合情况等有无异常;检查UPS室和强电间UPS设备有无异常。
十一、对UPS室和强电间的UPS蓄电池组各单体进行外壳鼓胀、开裂、极柱变型、爬酸、渗漏等现象检查,对各单体电池间连接部位检查是否牢靠。
机房工作人员每日至少需使用测温仪器对UPS室和强电间的UPS蓄电池组进行一次全面温度检测,及时发现蓄电池温度异常情况。
十二、检查机房各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及时报告异常并处理火警信号。检查内容包括机房的火灾探测器(烟感和温感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消防器材(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栓等)、疏散标志、指示灯和其他各类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报警、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三、检查机房钢瓶间是否存在钢瓶压力不足、阀门和连接线是否牢靠;检查机房各区域消控设备、阀门是否存在 13 / 17
异常情况。
十四、检查机房各区域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应确保畅通、张贴疏散路线图、应急照明设施有效可用。
第三十三条 每月和每季度巡检是对机房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的专项检查和维护,包括对基础设施设备各部件运行状态的检测、对易损耗部件(如空调滤网等)和损坏部件(如损坏的蓄电池等)进行更换、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如清洗空调室外机、清除UPS设备风扇灰尘等)。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技术支持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外部服务公司应在巡检完成后出具巡检报告,机房工作人员登记机房基础设施检修记录。
第三十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在巡检中发现的报警信息、设备仪表提示的异常情况、受损的设备部件、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机房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等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六章 机房基础设施故障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机房基础设施发生运行故障或发现各类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机房工作人员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理,必须立即确认,马上处理,不得拖延。
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应按照不同等级事件下相应的处理流程开展。当故障暂时无法排除时,需要逐级报告,进入事件升级流程。如遇特殊情况,与直接负责人联系不上时,可越级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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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机房基础设施故障处理完毕后,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故障分析,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负责记机房基础设施运行故障登记。重大运行故障应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包括发生的时间、设备、位置、故障影响、故障分析和原因、故障处理过程说明、故障风险和后果、优化建议等。
第三十七条 应建立机房基础设施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基础设施应急预案应适用于有可能发生的严重故障情况。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应急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用于规范应急操作过程中的流程及操作步骤,确保运维人员可以迅速启动,确保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机房基础设施严重故障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一路市电供电时中断; ●双路市电供电时同时中断; ●发电机组启动失败;
●发电机在带关键负载时故障停机; ●单个空调故障停机; ●全部空调故障停机; ●单台UPS故障停机; ●机房发生消防报警;
●机房发生严重漏水、渗水,影响生产设备或基础设施设备运行等。
第三十八条 机房运维管理部门应针对应急操作流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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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练工作,演练形式包括桌面推演(可以采取口述与现场模拟方式)、实战演练。实战演练应充分评估演练风险,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场景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避免演练过程发生突发事件。
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应准确掌握应急预案的场景判断和应急操作步骤。
第七章 机房环境监控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是对动力、温湿度控制、漏水等机房环境状态提供实时不间断监测及故障报警的监控系统,便于机房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基础设施运行状态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四十条 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对机房基础设施运行阈值的设定应基于安全性、运行效率和节约能耗的综合考虑,同时相应设置监控报警阈值等。
第四十一条 基础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记录的基础设施运行数据、故障发生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每年出具基础设施运行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章 机房基础设施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机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基础设施运行文档和技术文档。
第四十三条 机房基础设施运行文档包括维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巡检记录、值班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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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机房基础设施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机房的规划设计资料及竣工图纸(含建成后变更、改造的)、基础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相关操作文档和保修保养资料、与基础设施相关的自动操作系统的逻辑图及说明文档、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控制点配置表、基础设施验收测试文档、机房建筑设计资料和竣工图纸。
完整并准确的技术文档是机房基础设施后期运行、维护、维修、故障诊断、优化改造的基础。
第四十五条 机房基础设施文档管理应严格执行总行及信息技术部关于档案管理的制度要求,设定文档的起草、变更、审核、批准、保存、分发等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 机房应建立完整的机房基础设施文档登记表,并及时更新。机房基础设施文档登记表应包括文档收录、保存、上交、更新、废除等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范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在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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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调研报告
创新思路 完善机制
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关于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如何有效巩固和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是当前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政府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主要用于新增项目建设,对存量基础设施的维护投入严重不足,多数设施处于低效甚至无效运营状态,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发展,成为制约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瓶颈。本文拟对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运营情况作一分析,并就如何提升我市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提出建议。
一、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积极探索
近几年,我市通过实施“小五化”、“城乡一体化行动”和整市整治工程,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农村道路、农村饮用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绿色村庄等工程实施后,许多村庄的公共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如此面广量大的农村基础设施主要由村级组织运营和管理,容易出现管理维护不到位、后续资金缺乏、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规模急剧扩大,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今年7月,我市制订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通过半年的试行,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以及路灯照明、饮用水供水设施、道路、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市农办综合协调全市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创建办、林业局、农业局、供电局等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专业管理项目的指导、检查和服务工作;各镇街、行政村负责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实施工作。职能部门、镇(街道)、村、户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形成了四级联动、互为依托的工作网络。
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根据义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日常运营管理情况,确立了“市财政补助、镇(街道)配套、村户自筹”等三位一体的资金筹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各镇街根据各自实际,给予50%-80%配套资金,最高镇街达到1:1配套,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顺利运行。我市还积极借鉴城市社区管理的收费模式,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引导农民特别是村内企业(工厂)缴纳垃圾清运处臵费,如大陈镇有11个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统一由镇环卫所实施,村民每人每年向镇环卫所缴纳10元卫生费,有效地弥补了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资金的缺口。
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着眼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出台《义乌市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考核细则》,构建部门对镇街和镇街对村的两级考核体系。明确每年年中、年末由市农办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整体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额度挂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同时,各镇街也制订了对行政村相应的考核办法,其配套补助资金额度与考核结果挂勾,确保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规范运行,进一步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模式逐渐趋于多元化。经过各镇街的积极探索,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
1、镇街统一管护。成立公共事业管理所,对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和服务,打破行政村界限,对几个村庄实行捆绑管理。如大陈镇将镇区和11个村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污水管道维护全部交由镇环卫所进行管理。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改变各管理项目的分割状态,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基础设施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但因公共事业管理所受政府直接领导,行政色彩较浓,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2、政府购买服务。以服务承包合同的方式,将某项专业技术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如义亭镇对部分村庄的绿化养护项目实施集体捆绑发包,由专门绿化公司承包管理。这种模式的主要好处是可以利用私营部门的专门技能从事技术性工作,并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但由于市场化运作的成本相对较高,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实施。
3、村自行管护。在地处偏远、人口稀少、经济欠发达的区域,由各行政村自行组织日常性维护,实行基础设施项目捆绑管理。如赤岸镇将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整合在一起,在适当提高工资标准的前提下,要求保洁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兼顾绿化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这种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但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
二、当前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运营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对维护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许多设施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建设时一哄而上,建好后却无人管理。而且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许多镇街干部、村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缺乏改革的勇气和魄力。另一方面,农村群众普遍认为基础设施管理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理应由政府“买单”,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更有一些群众不爱护周边环境,不爱惜公共设施,垃圾乱扔、杂物乱堆、随手折枝、破坏公物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维护管理资金缺口较大。目前,我市虽设臵了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各镇街亦加强了配套,但从目前情况看,仍存在较大缺口。一方面,政府投入不足,绿化养护和路灯照明维护每人每年2元、4元的补助额度偏低,不能满足日常管理需要。另一方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等收费机制尚未建立。受农民思想观念、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等因素影响,我市仅大陈镇初步实行了卫生保洁的收费措施,并未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弥补财政资金缺口的整体效用尚不明显。
(三)市场培育尚不成熟。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经营,其公益性决定了它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臵。因此,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需要培育充足的市场主体,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来源。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受益方的区域性、有限性和使用上的低效性以及较弱的可经营性,导致私人参与意愿不高,市场培育难度较大。从我市目前情况看,市场化运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优质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化公司都十分缺乏,不少公司尚处于“一个办公室、一张桌子、一个电话”的阶段,离真正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差之甚远。
(四)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办法》出台后,农村基础设施宏观管理体制虽已基本确立,但由于实施时间不长,各部门、镇街还没有转变思想观念,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仍不够重视,统筹牵头工作不到位,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与协作,在具体工作中存在重检查、轻指导,重考核、轻日常监督的现象。
三、提升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我市农村地域广,村庄分散,外来人口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任务重,难度大。为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探索完善基础设施运营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农村基础设施建管并重的意识。一方面,强化全市一盘棋的理念,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制,把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视野,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政策保障、资金倾斜力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确保维护管理工作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民主人翁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村民自觉保护公共设施的意识,树立“共建、共有、共享”的观念,形成公共设施大家保护、人人有责的氛围。要把讲卫生、讲文明、爱护环境、爱护公物等内容纳入村民公约,作为每个村民的自觉行动,使每位村民都做到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不随便践踏草地。要充分发挥村里的党员、干部、老年协会的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区块,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经费筹措渠道。一是加大对重点村、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在资金的项目分配上,重点提高绿化养护、路灯照明维护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在资金分配上,重点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倾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二是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公共项目收费政策。对于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等准项目,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适当向农民特别是村内企业(工厂)收取一定的保洁费、垃圾清运处臵费及排污费,以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
(三)加快创新试点,探索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由于各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等情况有所不同,各类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在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性差异,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积极鼓励、引导条件成熟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对试点运行良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通过组织举行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根据农村基础设施自身的特殊性,结合义乌实际,建议分地域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可考虑实行镇街统一管护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行镇街统一管护的,以环卫所为母体,成立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所,负责辖区内村庄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污水处理、路灯、饮用水、道路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引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公司,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等,明确村与公司的权利义务,并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偏远村,可以实行村自行管护的模式,即将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整合在一起,由保洁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兼顾绿化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镇街养护所则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以降低管理成本。
(四)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农村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从无到有、从单一管理模式到多种模式并存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基础设施涉及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论是由镇街或村统一管理,还是实行市场化运作,都必须接受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建议根据不同运作模式,突出考核重点:对实行镇街统一管护和市场化管理模式的区域,重点考核公共事业管理所和专业管理公司,使其进一步转变观念,主动履行好农村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和义务;对实行村自行管护模式的区域,重点强化对相应分管领导、联村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充分发挥一线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将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每个部门都要制订专业维护管理办法、工作标准、技术规范等操作手册,及时发放到每一个村,定期派遣专业人士对管理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增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效益。另外,各级政府还应做好专业化管理公司的扶持和培育工作,采用财政补助、特许经营、公私合营等方式,扩大农村基础设施运营产业的市场规模,为实现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区化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