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刑事附带民事公函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函
[ ] 第 号
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 一案中 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签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联系方式: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案件,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第二篇:刑事附带民事协议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潘小丽
代理人:潘贻昆,潘小丽的父亲。
乙方:肖调亮
代理人:肖调亮的因潘小丽(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潘小丽(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整容费等一切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万元(¥0,000),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赔偿金后,放弃其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权利,即放弃主张与潘小丽(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有关的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上述经济损失的同时,自愿向瑞安市人民法院递交请求对潘小丽(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申请,并以此表明对被告人潘小丽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被告人潘小丽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瑞安市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第三篇: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你的姓名)
(你的单位)单位,地址:(你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诉 讼 请 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X XX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XXX、赔偿我受伤的医疗费XXX元,误工费XX元、护理费XX元、伙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交通费XX元、法医鉴定费XX元以及伤残补助费(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XX,共计XXX元。
事 实 和 理 由
XX年XX月XX5日XX时许,(简要案情,也就是发案经过),XX年X月X日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害。
我在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XX天,已花去医疗费XX元,我住院期间(陪侍及住院情况)。出院后在家休息治疗XX天,经过治疗终结,我现在(感觉情况,如头部仍然昏昏沉沉,记忆力下降等)由于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使我受伤住院花去巨额的医疗费用,使我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我的工作(影响工作情况)为此损失惨重。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人X XX无视国家法律,胆大妄为,光天化日之下,无故行凶伤人,故意伤害我的身体健康,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由于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具状起诉,请求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及合法权益。
此 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月X日
第四篇: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xxx,男,xx年生,汉族,xx省xx市人,农民,住xx省xx市xx乡xx村,系被害人之父。电话号码:
上诉人为不服于2010年12月27日收到的、xx市中级法院作出的(2010)中刑初字第8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一条“xx犯故意伤害罪,判 处无期徒刑”的定罪及量刑,改判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改判一审判决第二条,xx赔偿上诉人死亡赔偿金 及各项经济损失744945元。
事实及理由:
一、依据本案事实及被告人xxx的人身危险性,应判处xxx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罪名不适当、量刑畸轻。
本案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明:
1.被告人事前携带管制刀具到娱乐场所,已表明被告人xxx事前即存在有:如发生纠纷即任意对他人实施犯罪报复的故意。
2.在共同乘坐电梯时,被告人即明知被害人是处于醉酒状态,被害人在醉酒情况下,用手实施的行为,实际上对被告人不可能造成实质性伤害。客观存在被告人无须动刀的事实;
3.受害人xxx被被告人持刀刺中10余刀,且被刺部位均为人体要害的胸部,且均为用力刺杀(尸检笔录:锐器创口深达胸腔,伤及心房;背部锐器创口深达脊柱);
4.证人(保安、迎宾)还证实:在被害人转身跑开时刺了被害人一刀;被告人伤人后拦出租车离去。
以上事实明确:被告人对其行为处于完全放任状态,其主观为间接故意罪过;由于其刀刀致人于死命的刺杀行为,已致被害人当场死亡。依刑法相关规定,依犯罪结果,应确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故一审仅注重双方事前无仇恨,实施行为有因;而忽视被告人事前携带管制刀具,刺杀时,刀刀用力,刀刀刺向人体要害、欲致人死命的行为;且在受害人跑开时,还再刺一刀,用刀刺杀被害人后,又打车离去,完全无视被害人生命的典型间接故意杀人事实。由此造成定罪及量刑不当。
二、一审仅判决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既存在适用法 律错误,又不符合客观事实。
首先,依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在造成死亡的赔偿案件,依法存在死亡赔偿金及其它各项经济损失的不同赔偿项目。
上诉人主张的赔偿项目中,已依法分列了死亡赔偿金及其它各项经济损失。而一审判决显然无视死亡赔偿金这一法定赔偿项目(请上级法院明查,死亡赔偿金是独立性质的赔偿项目,而不是经济损失),而仅判决经济损失,显然存在适用法律的错误,二审应依法纠正。
其次,一审以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为由判决3万元,显然是一种主观判断。
一审,无视了上诉人已举证证明,因此次失子之痛而支出的各项开支损失;
一审,也无视了被告人未对其无力赔偿或仅能有限赔偿进行举证的事实。
三、一审对被告人实施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也 属量刑畸轻。
一审法庭对;
1.被告人对五名越南妇女实施拐卖,造成国家影响,未充分 注意;
2.对被拐卖的五名越南妇女中,就有2名(农氏享、范氏享)出生于1995年,被拐卖时仅为16岁,尚为未成年人,应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事实,未依法处罚。
综上,上诉人认为:被告人系有前科累犯,出狱后,即又实施拐卖妇女、杀人等系列犯罪,表明被告人并未接受劳动改造,其具有重大人身危险及反社会性,法庭对这类人犯应
从重处罚,以维护安定社会,防止犯罪的再发生,从而达到刑罚的功能目的。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
日
第五篇:最新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系死者XXX之XXX)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以下费用:
1、医疗费元;
2、死亡赔偿金
3、住院伙食补助费天×元/天=元;
4、护理费天×元/天×人=元;
5、住宿费元;
6、交通费元;
7、误工费元;
8、精神抚慰金元。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在XXXXXXX
原告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