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跨国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其防范
跨国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走上国际化经营道路以寻求生存壮大的发展契机。跨国公司作为国际化经营的产物得以迅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市场的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融合,推动了世界经济的繁荣。然而,作为全球性企业,跨国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较之于国内经营更多的风险和挑战,政治环境的波动、商业环境的风云变幻、文化环境的诸般障碍等都给企业的跨国经营带来了各种难以预测的阻力,为了规避因政治、经济波动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跨国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国际经营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关键词:跨国公司;经营风险; 防范
一、跨国企业经营风险的由来
跨国经营是指国内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的跨国界的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为了寻求经营机会、保护和扩大原有市场、克服贸易壁垒、追求优惠政策、获取技术,走国际化经营之路成为各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局面下的必然战略选择。国际化的开展为企业带来的更多的发展契机和更大的利益空间,与此同时,如影随形的国际化风险也成为企业不得不面临的重要问题。
跨国经营是一种对外直接经营方式,它并不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纯粹外延,一定程度上来说,它代表了企业经营组织和经营要素的跨国拓展和优化,跨国经营让企业直接置身于国际市场环境之中,在享受东道国一定程度的国民待遇的同时,也要受到更严格的政策和法律约束,其经营行为面临的风险指数也会越大,不仅要面临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也要面临外汇变动、利率调整、经营偏差所带来的各种商业风险,不仅要面临东道国市场更迭、政策导向变更、利益矛盾激发、法律法规不明带来的各种政治风险,也要面临风俗各异、习性有别、宗教桎梏、信仰冲突等文化问题带来的诸多风险。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对外经营并不是建立在固有模式上的照抄照搬,更大程度上,各国企业的跨国经营仍处于摸索阶段,同时又会受到来自自身人力、财力、物力条件方面的各种约束,加之对东道国的金融政策、外汇管制、税收、法律、资金管理等领域缺乏了解,对有关经济政策的变化反应不甚敏感,因此往往难以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减少和转移风险带来的损失,一旦风险来临时就显得难以应对,出现举步维艰的尴尬局面。因此,跨国公司的国际化经营虽是颇具潜力的战略性选择,但如果不能很好的协调不同国家间的利益文化冲突,不能及时有效的化解各种隐性或者显性风险,经营之路依旧如履薄冰,困难重重。
二、跨国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
(一)政治风险
跨国经营面临的政治风险通常是指国际经济往来活动中同参与国主权行为密切相关的风险,又或者由于政治因素而引起企业遭遇经济损失的各种风险。东道国的主权行为是国家从本国利益需要出发所采取的不受任何外来法律约束的行为,譬如两国处于战争或敌对状态时,债务国出于主权考虑将债权国的资产予以没收和冻结,这种形式的政治风险通常也很难为跨国公司所左右和把握,而政治因素的变动为跨国企业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则可以适当规避和控制。
1、国有化风险 东道国因种种原因,经常采用对外国投资项目实行没收政策,使其变成国内项目,譬如东道国发生政权更迭,新政权不承认旧政权的对外政策,从而把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又如东道国对投资方的行为不满而采取强迫征收的政策。国有化政策带来的风险于企业而言通常是致命的,跨国企业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窥探出东道国政府意图,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2、东道国政策与法律所产生的风险 东道国为了维护其一国主权、保障一国利益通常会通过法律或政策手段干预跨国企业的投资行为,以保障东道国经济的稳定性。例如,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生产的汽车因为款型新颖质量优良而受到美国民众的广泛青睐,一时间在美国市场掀起购买狂潮,美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工业,对日方企业实行限量生产、增加税收等政策逐渐增加日本企业在美的销售障碍,最终将这股汽购狂潮打压下去。又如在国际贷款中,东道国采取停止还债或延期还债等措施使投资方受到损失,这些都会对跨国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3、转移风险
主要是指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获得的经济收益,由于当地政府的外汇管制或歧视行为而无法汇回本国而带来的风险,在海外的投资过程中,跨国企业通常会将在东道国产生的利润汇回母国或用于资金融通以期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东道国政府的限制则会使得投资方的资金无法正常流通,影响资金供应链的连续性,很可能会对跨国企业的经营产生深远影响。
4、战争风险
一国国家环境的稳定是跨国企业开展经济交流合作,进一步寻求利益增长点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稳定的国家环境作为依托,企业难以获得和平的发展条件,难以实现利益增长点的提升。
(二)商业风险
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商业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经营环境、企业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投资经济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一般来时,这一部分风险可以通过企业有意识的行为梳理和引导得以减弱或规避。
1、自然风险 意外的自然灾害、自然环境的突变等会给跨国企业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失。譬如,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由于西太平洋海流突然变化,一批批鱼群绕道而行,急剧减少了秘鲁海域的可捕捞资源,给日本三井物产公司设在秘鲁的一家专营鱼粉、鱼油等产品制造和加工的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这种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界的变化,跨国企业还很难控制。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亦称汇率风险,通常是指因汇率变化而导致投资者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在进行外汇交易买卖的过程中,汇率的变动会导致资产购买力和偿付力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动,资本自身价值的不确定性使得交易的风险加剧,再者,外汇结算过程中,汇率的不同导致母子公司在资产、负债、盈利方面发生账面上的损益,从而对企业的进一步决策产生一定影响。
3、利率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大大繁荣了国际金融市场,而国际金融 市场提供的外汇、汇率、期货、期权等信息和服务又转而推动了企业海外经营的兴旺发达。投资者在借款和贷款活动时的利率变化、不同国家的利率变化、不同市场和不同币种的利率变化都会对跨国企业的资本筹集和运用产生影响,引起国际投资者资产价值的变化。譬如,某跨国公司在利率较高时借入一笔信贷资金,半年后,市场利率降低,那么降低的利息率就会使得公司的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公司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本,因利率变化而承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反而越大,因此,利率的变动会衍生出企业在弥补损失和控制风险方面的诸般考虑,一旦调控不力,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损失。另外,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投机心理加之监管不力,公司的领导者也有可能会利用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金融衍生工具为杠杆进行投机,决策一旦失误立即就会给企业带来致命损失。
4、经营风险
经营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于市场条件的限制和生产技术的变化造成企业在产品的生销环节存在差异,优势性的产品竞争力也可能会因不当的经营成为企业的软肋。而完善的经营计划的提出需要从企业的宏观角度着手开展详细周密的调查研究,计划的提出既要尊重市场失效的客观规律,又要把握市场脉搏跳动的节奏,无序的经营计划只会带来错乱的经营步骤而无效达到既定效果。另一方面,资金的融通也需要被考虑在经营风险产生的范围之列,企业经营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资金的使用,资本实力是企业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核心因素。有些跨国企业虽具备了对外投资的基本要素,但其自身的资本实力还薄弱,支持其从事跨国经营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此时发生信用危机,跨国企业的资金将会出面难以避免的断层,这对企业的后续经营无疑是极具杀伤力的。
(三)文化风险
随着国际经济往来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国家间、民族间的文化冲突在所难免。不同地区的消费习惯存在差异,不同地区的文化习俗各有千秋,不同地区的宗教理念和民族信仰也会因历史政治等深层次因素存在迥异的情况,如果不能深刻了解受众的消费需求,则很难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自然难以在当地市场占领一席之地。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如果未对东道国民众的喜好或排斥性做出及时评估,又有可能触犯当地民众的接受底线,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譬如,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日本恩特公司将鲜活的秋刀鱼引入中国市场,未烹饪的生鱼产品在各寿司店内无人问津,后来在了解了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后,恩特公司将鱼类产品做成味道浓郁的零食小品,很快在中国市场打开销路,由此可见,尊重投资国的文化习俗,了解该国的文化传统,才能够帮助跨国企业更好的开展国际化经营。
三、跨国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一)政治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跨国企业在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既面临战争、征收、国有化等传统型风险,又面临着更为复杂、隐蔽的非传统型风险演化,其主要表现为由于东道国政策的变化、区域保护、区域内部协调、第三国的干预、民族主义和宗教矛盾、各国内部的利益集团和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参与等原因引起的风险。需要跨国公司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积极的应对适当的处理。
1、评估潜在风险,签订相关协议。政治风险的评估,就是分析判定有关目标国的总体政治形势,据此筛选相对适宜的东道国。风险评估主要是从宏观上对东道国政府的能力、政治风险的类别及稳定程度进行调查分析,以确定风险程度,尽可能选择风险度较低而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地区进行投资。在对潜在风险进行完整分析后,再通过签订协议、购买保险、与东道国谈判等方式力图将各种隐性风险最大限度的规避。
(1)特许协议。特许协议主要是指跨国公司与投资所在国政府签订的有关投资的协议,典型的协议内容包括资金汇出的形式,例如股息、管理合同费、使用费和专利费等权责的划分,转移价格的制定,设立社会和经济管理费的有无必要性,付税方式、税率制订以及税前利润与财产的评估方法,产品所在国的价格管理,原料与零部件来源的限制等问题。通过特许协议的签订,跨国公司可以就投资的利益所有和分配问题与投资国达成明确结果,以避免东道国政府以各种不公平理由剥夺跨国企业利益所有,使得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譬如,加拿大宝莱特是一家以经营快消品为主的综合性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选择在美国设立跨国公司,公司设立前,宝莱特曾就进货渠道与东道国政府签订协议,协议称东道国政府不得干预跨国公司自由采购权,后因快消品原料成本上涨,东道国希望跨国公司在本国采购而故意设置渠道障碍影响跨国公司的正常采购,跨国公司以协议内容为据积极争取合理利益,最终使得东道国政府放弃干预。
(2)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项目。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办理投资保险和担保项目,将政治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在许多工业化发达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官方机构对私人的海外投资提供政治风险的保险,通过投保则可将可能出现的国有化风险、战争风险、转移风险等转嫁给愿意承保的相关机构,当风险发生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时,保险机构按照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赔偿金将会极大程度的减少企业的经济压力,减轻政治风险所带来的投资负担。
(3)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投资者在投资前有必要与东道国政府就股息、红利、管理费用、贷款本息、法律政策、划拨价格的定价方法、所得税的缴付标准、仲裁事宜等问题公开谈判,如果能够达成协议,跨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则有了一定保障,从而减少政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战略思考,提高抵御风险能力。(1)生产与经营战略
① 控制原材料与零配件的供应。进口原材料与零配件虽然运输成本较高,交货时间较长,但它可以保证投入品的来源与质量,免受东道国政府的控制。另一方面,即便东道国征用该企业,也无法获得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和原配件,无法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征用后无法得到预期效果,从而有效的降低政治风险。
② 控制专利技术及商标。投资者将专利和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即便公司面临征用风险,东道国依然无法得到生产经营所需的重要元素,不得不对跨国企业保持一定依赖性,从而能够改变被征收的命运。跨国企业通过对商标的控制能够保证自己在东道国市场领域内一部分的垄断权,而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往往能够为自身发展争取主动地位。例如,联合利华在进入中国市场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国际经验、资源和技术,从而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品牌的特色,并不断推陈出新为品牌注入新的活力和内涵,夏士莲黑芝麻洗发露则是西方科学技术与中国天然成分的绝佳组合,它来自对东方女性美的透彻分析和了解,专为黑发而设计,是洗发水领域第一个使用这种成分的品牌,很快在中国市场打开销路。
③ 控制销售渠道。跨国公司应该尽可能的控制产品的出口市场及分销渠道,使得东道国政府即便征收该企业,也无法将生产的产品顺利出口,有效的减 少被征用风险。譬如秘鲁在征用马克纳公司后,发现自己反而失去了进入国际铁矿市场的渠道,结果不得不与马克纳公司重新谈判。
(2)融资战略。多元化的融资战略能够避免将“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篮子里”,降低资金融通不足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再者,投资者可以考虑更多的利用东道国资金流动资产,尽管东道国的融资成本可能会高于国际融资市场,但如果东道国意图对投资企业的经营进行限制时,不得不考虑如此一来对其自身金融机构的影响,从而使得东道国在挑战政策时需要慎重考虑,降低了企业风险。例如,1977年,美国Atom石油公司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出售了价值3000万美元7年到期的股票,而当时该公司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信贷余额或出售商业票据以更低的成本融资。Atom公司之所以愿意花更高的成本在欧洲货币市场融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提高公司知名度,增加公司与各金融公司间的相互了解,建立和畅通相互之间的信息和资金流动渠道,分散融资风险。
(3)组织战略 ① 建立合资企业。与东道国企业合作的合资方式易于被东道国所接受,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投标的中标率,而且可以进一步熟悉当地的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和文化习俗,更重要的是,不会轻易引起东道国内部政策变动和可能的民族主义等政治风险。
② 发放许可证。跨国企业对所在国企业发放许可证,允许其生产和经营本公司产品,这样既为东道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同时减轻了东道国政府的敌意,减少了政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③ 雇佣当地民众。跨国公司通过就近招聘原则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同时为东道国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东道国居民作为公司职工也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关于当地风俗习性的有益建议,帮助企业更好的找准定位。而跨国企业为此对东道国所作出的贡献也表现出友好合作的诚意,降低了政治风险。例如,截止2008年,百事可乐公司在华直雇用本地员工已近1万人,在产业链中创造的间接就业人数约15万人,同时,百事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人才组织架构,为未来业务发展储备本地人才,这些都对跨国经营风险的规避有着积极作用。
3、积极面对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在政治风险已然发生的状况下,积极的应对风险,尽可能将公司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是跨国企业需要慎重对待的现实问题。
(1)合理谈判争取机会。跨国公司向所在国政府阐明征收利弊,提出一些可能的让步条件,以争取在东道国继续经营的机会。
(2)寻求法律保护。跨国公司在遭遇征收风险后,可以向所在国、母国、或有关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以争取更多的国际支持。
(二)商业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跨国公司的商业风险主要涉及汇率的变动、利率的调整、经营理念和经营决策的变动,由于商业风险包含各种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在系统的风险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加以防范,而风险控制体制的选择则需要视公司本身的经济实力、管理经验、海外子公司的国别分布等情况来确定。
1、采用各种防范措施规避外汇风险
(1)利用货币选择、优化货币组合防范风险。在交易中选择有利的合同货币、优化货币祝贺能够使企业和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规避外汇风险,合同货币原则下的自由退换货币选择既便于外汇资金的调拨和运用,也有助于转移货币外汇风险,作为支付手段,这些货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自由流通和使用,一旦某种货币 出现汇率风险,可以无拖延的立即兑换其他货币转移风险。再者,“收硬付软”、争取以本币计价的货币选择也能够帮助跨国企业减少汇率变动带来的冲击。
(2)采用调整价格的方法防范外汇风险。在国际贸易往来中,由于贸易条件、交易动机、市场行情、商品质量等种种因素的制约,收汇双方无法在第一时间达成共识,这样就会承担较大的外汇风险,调整价格作为弥补性措施通过对进出口商品价格的调整,把外汇风险分摊到价格中去以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
(3)利用合约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合约套期保值法是利用金融市场上各宗外汇交易合约进行保值,通过对期货、期权的保值将外汇交易所产生的外汇头寸上的汇率风险相互抵消,从而达到避险保值的目的。
(4)利用对销贸易方式防范风险。跨国公司在进行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将双方有所需求的商品按照同等价值替换以抵消贸易货币额度,减少资金的流动和转移,可以有效的规避外汇风险带来的可能性损失。
2、走多元化道路,分散潜在风险。
(1)投资分散化。跨国企业在投资地域、行业、产品等领域坚持分散化和多元化战略,投资的多样化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也能够在风险来临时有效的发挥各投资主体相互抵消和弥补的作用,有助于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2)经营与财务分散化、多样化。跨国企业如果实行了分散化筹资与多样化持有货币币种,既可以防止因各种货币的贬值或升值带来的过大损失,也可以在国际利率发生过大偏差时起到保值的作用,而销售渠道、资金来源的多样化与分散化同样有利于减少风险带来的各种损失。
3、利用多种渠道,实行品牌战略。在应对经营风险的过程中,跨国企业需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国际品牌促销活动,实施品牌先行,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可以利用国际项目开展广告宣传,让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自己的产品,树立自己的品牌,也可以利用政府外援的途径,先向我国政府援助的国家无偿提供设备,然后逐渐打开该国市场,例如深圳华为集团的通讯产品就是通过这一途径打入了南非市场的。另外,在国内市场有很高的知名度且资金雄厚,有国际经验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到海外投资建厂,以跨国经营的方式将自己的品牌打入海外市场,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海尔集团的跨国投资则是分散经营风险的成功实践。
4、与东道国企业积极合作,以联盟促发展。
战略联盟一般以契约协议的方式实现,常见的类型有研究开发战略联盟、生产制造联盟、联合销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战略联盟等。战略联盟的好处在于降低成本、减少竞争、分散风险、适应性强等。跨国企业在国际经营过程中通过与东道国企业建立联盟达成发展共识,不仅能够更好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能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仅能够深化与东道国的友谊关系,也能够将东道国的利益诉求与本企业相挂钩,从而增加东道国的善意支持,降低经营风险。
5、适当的兼并与收购东道国企业,完善销售渠道。企业的做大做强需要兼并与收购的参与,一定程度上,企业的兼并伴随着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制度的变革,将东道国的弱势企业收购,从而与跨国企业有所融合,既能够保障企业的现有利益不受到过分的流失,又能够通过新鲜血液的注入激发企业进步与革新的速度。跨国企业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和东道国公司现有的营销网络,实行跨国经营,将自己的产品尽快地推向国际市场。如浙江的万向集团,即在已收购兼并了十几家国外企业的基础上,转而涉足国外金融保险业,其产品已打入欧美和非洲市场。
6、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提高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跨国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管理水平的保障,更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的依托。只有良好的组织队伍,才能以敏锐的触角在最短的时间内洞察出国际市场风平浪静的表面下所隐藏的汩汩暗涌,也只有良好的人才队伍,才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分析风险,监测风险,调控风险,从而将经营风险的影响力降低到最小程度。因此,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和人才队伍的完善,形成一支精通语言、贸易、熟悉国际投资规则,能够识别和评估风险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化解或减少风险的国际化人才队伍便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三)文化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在跨国企业的经营中,文化风险的防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通过消除投资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文化障碍以避免文化风险,其二则是在文化障碍难以消除时,需要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避免或减少风险。
1、文化障碍的消除
在跨国公司的跨国经营中,强求文化背景的一致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跨国经营者只有在持有自己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容纳他国的文化,对对方文化予以理解和谅解,才能深化彼此友谊,对开展贸易提供可能。在跨国经营中,需要经营者尽可能的接受当地的文化模式,对那些可接受的行为模式和风俗习惯予以应有的尊重,尽可能减少民族敏感性,争取得到合作者的最大配合,从而取得自己的目标利益。例如,美国人喜欢吃软的鸡肉,因此较嫩的鸡胸肉在美国很受欢迎,较硬的鸡腿则视为次品,但是,东亚各国的人民对于质地松软的鸡肉却不喜欢,反而喜欢较硬的鸡肉,因此在马来西亚,肯德基炸鸡改以较硬的鸡肉为鸡块的原料,取代原有的软质鸡肉,在日本市场,肯德基则有熏制鸡肉的产品。
2、文化风险的避免
对于难以消除文化障碍的情况,适当的采取文化风险的避免措施也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譬如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当地消费习惯甚至遭到反对时,企业可改变生产经营方向,改为经营别种产品;企业的产品无法满足受众需求而又无意转产时,则可选择变更生产经营地点以寻找新的销售渠道。另外,改变管理方法、经营方式以尽可能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当地文化习俗,也是规避文化风险的有效方式。
四、结语
跨国公司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所面临的是与母国完全不同的跨国经营环境,这种由不同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与自然条件等因素构成的跨国经营环境更为复杂、变幻莫测且难以控制。跨国企业在面对不可避免的国际化风险时,如果缺乏及时的反应能力、敏感的识别能力、有力的控制能力,必然会导致风险扩散带来无穷后患,因此,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增强风险控制水平对于跨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意义。风险与收益并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风险的存在也为跨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如何在风险中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经济的繁荣与进步,对于任何跨国企业而言,都是必须坚持不懈地“上下求索”的重要课题。参考文献:
[1]吴声功.跨国公司经营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祝合良.品牌创建与管理[M].北京: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7 [3]李天德.国际金融学[M].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 [4]范小平.国际经济与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5]毛蕴诗,袁静.跨国公司经营管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 [6]王江.企业战略管理的思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第二篇:建筑业企业经营风险防范
【摘要】 随着我国建筑业企业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和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市场的竞争尤为激烈,建筑业企业正面临着日益增大的经营风险。当前,建筑业企业只有树立风险观念,建立和完善风险机制,加强企业经营风险防范,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建筑业企业 经营风险 防范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还不规范,竞争机制有待健全。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建筑业企业面临着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了建筑企业的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其直接后果就是企业经营风险增加。当前建筑业施工企业的主要经营风险依次为投标报价风险、垫资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债权债务风险等等。建筑业企业经营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这主要是由于不确定性事件和信息不完整造成的。建筑业企业如果没有风险意识,缺乏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就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因此,认真分析和研究建筑业企业面临的各类经营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建筑业企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业企业经营风险的种类及成因分析
1、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报价风险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因报价失误造成项目投标失效或因技术因素造成项目低价中标而给企业带来的潜在亏损风险。由于工程施工招投标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多数业主片面追求最低中标价。建筑业企业为了能够中标往往采取让利的方式来降低报价,让利的平均幅度高达工程造价的5%-10%左右,甚至更多。由于建筑业企业是劳动力密集型的微利高危企业,当前建筑业企业的平均利润水平仅1%-1.5%左右。巨大的让利幅度势必导致建筑业企业因不能有效消化压价让利损失而引发工程项目生产和安全管理难以到位,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难度加大,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滑等风险。
2、垫资风险
垫资风险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未正式中标或者正式签订合同前就把大量资金借给业主,或提前交纳大量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长期被业主拖欠不付等原因而导致的经营风险。目前建筑业行业在工程施工承包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先协议投标、投入资金,再进行工程招投标程序、签订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建筑业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违心地进行垫资施工。这些现象正是当前建筑领域不规范,建筑行业供求失衡,甲乙双方合同主体不对等,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的结果。建筑业企业的垫资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风险,如垫资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工程款不能落实、应收账款逐年递加等,这类风险规避难度较大。
3、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风险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合同有关工期、质量、价格、技术、安全等相关条款中存在的瑕疵或缺陷没有被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没有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而产生的风险。建筑业企业为了能够中标,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知施工合同中存在着对自己诸多不利的苛刻条件、漏洞、“陷阱”,却不及时予以回避,从而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技术和工程安全进行高品质承诺,并把奖惩标准列入合同条款。而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建筑业企业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无法履行合同承诺,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利润流失,企业效益低下。为此,建筑业企业将面临巨额的工程延期违约、质量等级违约、安全事故违约等扣款风险。
4、债权债务风险
债权债务风险是指建筑业企业由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权无法回收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的风险,同时由于无法按时清偿分包工程款和材料款等有关债务,造成被债务人起诉、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问责等风险。近年来,建筑领域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日趋严重,愈演愈烈。巨额的工程款拖欠带给企业的风险是利息负担沉重,资金周转困难,坏帐准备风险增大,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建筑业企业只能拖欠分包工程款和材料款,拖欠之风蔓延,数额巨大,企业随时都面临被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诉讼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这类风险的发生严重危及企业的商业信誉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筑业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措施
1、投标报价风险的防范
建筑业企业要有效防范投标报价风险必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报价,增加科技含量,努力降低施工成本,不断增强消化压价让利的能力,促进建筑业企业的由规模效应型向规模效益型的转化。首先,竞标阶段合理报价。在建设项目的竞标阶段,建筑业企业必须全方位搜集建设项目和建设方的一切资料,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入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深入了解现场状况,理解和吃透建设方的意图以及合同文本中的相关条款,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评估决策。在投标报价前就应该详细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并建立以净利润和现金流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而降低经营风险。除了公益项目外,项目承接优先考虑的是项目是否盈利,不要盲目投标,盲目报价。其次,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等,有效降低工程成本,增强企业消化压价让利的能力。因此,建筑业企业首先要推行项目成本管理,以中标价扣除税金后作为工程结算收入,再扣除目标利润后确定目标成本。施工中要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作为项目成本的重点控制对象,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重点管理。对于企业的管理费控制,必须编制、季度、月度费用支出预算,并严格进行考核。对超预算的支出要建立追加预算的批审程序,以确保建筑业企业工程成本的下降。
2、垫资风险的防范
由于建筑业企业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提前注入资金或拖欠工程款的要求,因此,垫资风险是很难规避的,但是可以控制的。在此种情况下,建筑业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此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首先,要收集资料,对业主的资信状况严格审查,详细了解业主的基本经营情况和信誉状况。在谈判前或谈判中,要调查、了解、摸清业主方的情况,向业主提出查看相关资料和文件、证件的原始依据的要求,对疑点要向业主落实情况,以便做出投资决定。其次,对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市场分析,确定项目的投资性质、投资额及投资效益分析,对项目的主要风险进行评估,并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最后,通过委托银行贷款、合资入股、抵押、担保等形式获得法律保护。建筑业企业作为履行合同的一方责任主体,要积极促成建设单位提供以施工单位为受益人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通过工程担保,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3、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
建筑业企业要有效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必须具有履约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首先,在建筑业企业管理层和项目管理过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识、履约意识。为此,建筑业企业在合同签订阶段必须逐字、逐句地研究合同的专用条款,发现并采取措施杜绝合同瑕疵和合同缺陷,拒绝不公平合同或协议。其次,采取措施规避容易产生的风险。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能够预见的风险在签订合同前就要进行详细分析,采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然后通过合同条文进行约束,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合同条文应准确、严密且易于操作。最后,建筑业企业在建筑施工阶段必须加大过程监控,做好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风险的规避。第一,在开工前必须仔细研究合同,将合同条款逐条消化,并进行两算对比,有针对性地编制成本控制计划,有效规避工程成本风险。第二,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制定科学严谨的进度计划,合理配置资源,以保证资源的均衡使用和均衡施工。期间的进度计划调整要及时报送现场监理以及业主审批,以作为工期的费用索赔的有效依据。第三,要根据工程特点,明确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计划,通过对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有效控制实现质量目标。第四,建立健全、安全的生产保证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加强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与整改,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总之,建筑业企业应该充分发挥企业的有效管理资源,提高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严格按国家规范与技术标准,全面履行合同承诺,通过采取有效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等,确保工程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顺利开展。
4、债权债务风险的防范
对债权债务风险的防范关键在于有效防范债权风险,防止发生资金链断裂。为此,建筑业企业要强化工程结算管理和资金管理,加大债权清收力度,有效化解企业的债权债务风险。首先,强化工程结算管理。一是要力争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实施期间和工程竣工后的结算时限的有利条款。对于建设方有意拖延和无正当理由拒付工程款,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来主张债权,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二是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时效监控,及时预报潜在的问题和可能风险。对由于被拖欠工程款形成的企业应收帐款,要认真测算其管理成本、机会成本、坏帐损失成本以及融资遇到困难导致的潜在风险和危机。三是要不断强化工程款拖欠的清收力度。针对不同工程拖欠款的特点,适时洽商或签订还款协议、诉讼或财产保全、债权债务转移和实物抵债等多种有效措施,回收工程拖欠款,以控制工程款坏帐风险。其次,强化资金管理。建筑业企业必须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结算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企业资金结算中心,集中开户,统一管理,严格审批,认真编制月度、季度、资金使用计划,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不断提高履约能力。此外,建筑业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力求以最小的成本融集资金,以弥补资金的不足,规避分包商和供应商对施工企业的诉讼风险,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三、结语
在建筑行业的微利时代,建筑业企业要不断适应建筑市场、建筑业、建筑产品、建筑业企业组织架构等方面的结构性变化趋势,这是企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实施综合管理。一是要严格合同管理,即签订前的项目审核关、签订后的合同交底关、履行时的过程监控关、履约后的项目审计关。通过规范的程序化管理和严格的底线控制(安全状态、赢利水平)来预防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二是要严格项目管理。始终坚持以成本管理为核心,以质量、安全、进度为管理重点,以组织协调为保证的项目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一次性的项目施工组织保证体系。三是要严格资金管理。建立以财务管理为基础,以资金管理为重点,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以经营效益为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之,风险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从过程诊断,并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预测、评价和防控体系,来实现对建筑业企业各类经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控制。
第三篇:企业经营风险防范
企业经营风险及防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
目前,有些公司是国有企业独家投资或者合资开办的,但大多数商贸公司是公民个人开办的。一些不法商人,在申办公司时,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帐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有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煤炭合同,一公司出资50万元,另一公司负责经营,利润共享,实际上是借贷关系。负责经营的公司是王某用其父母的身份证,以其父母的名义开办的,其任经理。王某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向亲友筹借的,验资后即抽回偿还了借款。出资公司50万元到帐后,王某用20万元偿还了债务,其他款项因欠税被税务部门扣划。其提出要想继续运作,必须追加投资,使出资公司骑虎难下。
二、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
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如,某集体企业与一民营公司做买卖,集体企业出资40万元,由对方购买煤炭,提供储煤场地和工具,集体企业负责销售煤炭,利润三七分成,属于合作经营合同。而在操作中,集体企业却与民营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和场地使用合同。在合同履行中,该民营公司擅自在煤炭中掺入沙石,强行销售煤炭,集体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买卖合同,还是从场地租赁合同,对方均无违约之处,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果以合作经营签订合同,则对方存在严重违约,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纷,损失难免
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四、盲目联营,陷入联营陷阱
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往往是各方招商引资的对象,面对复杂的情况,稍有不慎,一旦投入资金,便会陷入矛盾和纠纷之中。如,某公司用600万元购买某商城的房屋,并以此为投资,与该商城联营设立公司,经营装饰材料市场。由于联营前,没有认真调查商城对市场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也没有将房屋产权办到联营公司名下,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纠纷不断,市场的投资人、施工单位通过诉讼手段取得了对市场房屋的租赁收费权,致使联营公司无房可管,无费可收,造成该公司600万元投资被架空。
五、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后续工作被动
有的企业对合同的履行不够重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清,应收帐款得不到及时收回。如某建筑企业为某大学城建设校舍,部分校舍已投入使用,拖欠工程款上千万元。由于建设方拖欠设计院、勘探等部门费用,这些部门拒绝向建筑企业提供有关资料,致使无法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以建筑企业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由,拖延对工程的验收和决算。工程没有决算,就无法确定建设方欠款确切的数额,作为施工方的建筑企业就无法主张
权利。经过多次谈判,最终不得不以延长付款期限为代价,换取对方对工程款的决算。
六、对应收帐款催讨不力,导致风险或者损失
一是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如一企业与邢某做水泥生意,2004年8月17日邢某出具了16万元的欠条。2007年该企业向法院起诉,称多次催要过货款,2006年邢某曾经给付了1万货款。但由于当时没有对货款重新签认,事后对方又不承认,无证据证实诉讼时效已中断。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至提起诉讼,已超过2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企业丧失了胜诉权。二是由于货款拖欠时间过长,欠款企业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或者经营状况恶化,甚至破产,丧失偿还能力。
七、诉讼措施不当,导致案件败诉或者无法执行
一是选择起诉对象不当,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如某水泥厂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水泥的买受方是某装饰建材市场,由于该市场不具备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张某仅是买卖水泥合同经办人,起诉张某显然是选择诉讼主体错误。按照法律规定,某建材市场的债务应由其开办人负责。
二是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被告人的财产被其转移、处分或者被其它法院查封、冻结,失去了偿还债务的机会。
三是有关事项没有保留书面材料或者材料丢失,导致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举证不全面或者不及时,导致超过举证期限而失权。
四是经过诉讼程序胜诉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使生效的判决、调解丧失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了提高企业对经营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第一,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建立兼职或者专职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设立专职或者兼职法律顾问,具体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和诉讼代理工作。未经法律顾问审查同意,不得签订和变更合同。
第三,认真审查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谨防上当受骗。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的工商登记、资产、信誉及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于公民个人开办或控制、无资产、操作不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要尽量规避。对于资信情况不明朗,但确有合作必要的,要通过严格财物控制、同时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履行善始善终。生意的运作过程实质上是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慎重开展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业务,预防联营风险。在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中,有的是联营各方组成新的法人企业,有的是以一方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对紧密型、法人型联营项目要慎重。对于有些项目确实需要联营的,尽量采取协作型联营即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自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加强应收帐款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应收帐款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财务部门日常对应收帐款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报告应收帐款情况,控制应收帐款规模;二是定期召开有主管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参加的企业经营活动及应收帐款情况分析会,对合同的履行、资金回收、存在的风险等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对于没有还款诚意,有较大风险的应收帐款,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三是制定应收帐款的催收、签认、资料保管等具体操作规范,保全证据,完善法律手续;四是把应收帐款作为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主要内容,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建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追究制度,对于不尽职责、滥用权利、贪图私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应收帐款管理、回
收的长效机制,有利有节的开展工作。
第七,视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对债务的态度,确定清欠方案
当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解决,实行各方利益的双赢,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必须有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心理和技术准备,一旦出现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落实,或避而不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停产停业可能;债务人欠债较多,有可能被起诉;或已经涉及重大诉讼,且诉讼进程表明其将败诉等情况,应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向法院起诉清理外欠款,要做好以下事项:
一是要选择好诉讼主体。
1、债务人已经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力偿还债务,这就要调查债务人在工商登记时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虚假出资,验资机构虚假验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验资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把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者股东、验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一并起诉。
2、法人资格滥用,如人格混同、公司财产不分、虚假股东等,就要揭开公司的面纱,请求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3、有的负债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机会逃废债务,这就需要针对其改制的具体情况,选择起诉对象,诉请改制后的新企业、负债企业的投资人承担责任。
4、行使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是弄清纠纷性质,确定诉讼请求。决定起诉时,要研究合同纠纷的性质,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合作合同纠纷;是借款合同,还是联营合同纠纷。然后再确定诉讼主张和请求,是主张合同有效,还是主张合同无效;是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终止合同;是主张赔偿损失,还是主张支付违约金,以及请求的金额等。
三是注意收集、提供有关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要保留好合同书、运单、结算凭证等文书原件,及时向法院提供。
四是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受诉法院一旦对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其他法院也不得重复保全。可见,申请财产保全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债权。
五是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对方为公民的为一年,对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当然,还要有诉讼风险意识。诉讼不是万能的,诉讼与经营一样也有风险,当出现签订的合同有瑕疵、有关证据灭失、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时,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债务人确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其进入破产程序时,胜诉的判决也无法得到执行。
第四篇: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及其防范
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及其防范
时间:2011-04-21 12:35:28来源:毕业论文范文作者:秩名
论文导读: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及其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突出表现特征是:(1)客观存在性。自中国开放郑州谷物交易市场以来,中国虽然有了自己的期货市场,但农民并不能用作为防范风险的工具。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表现,原因,防范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及其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表现特征
农业产业化发展到现在,已出现多种形式,而且大多数是跨行业的,但农业产业化的起点是农业,基础是农户,因而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有四种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
1.自然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生产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而在农业生产受天然地理环境、大气、气候、光照、温度影响较大。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波动幅度较大。由于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风险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也是不小的。其突出表现特征是:(1)客观存在性。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客观存在的。几乎每年都有自然灾害的发生,只是地区不同、程度不同、时间不同而己。(2)波及范围大。如果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业产业化生产原料的供给不足,农业产业化的其他产业链会因原料的供给不足而失去运转的可能,它造成的危害波及整个产业链。(3)难以控制性。人们只能通过事先预测,在灾害发生前采取一系列防灾措施,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而对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能完全控制的。(4)影响程度越来越深。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条件的影响,使自然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自然灾害更是频频发生,发生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市场风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存在市场风险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都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这样,市场风险则是经济转型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产物。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表现为价格风险。波动的价格尤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只要价格有足够的弹性,价格就能平衡供求,实现资源的配置效率并增进社会及个人的福利。但另一方面,价格的波动必然引起市场经济的波动,使市场各主体时刻面临着因价格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除了农业生产的农产品要受价格风险除外,农业产业化经营链中其他加工业、深加工业的产品也要遭受市场风险。
3.信用风险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为较好地维系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基地的关系,巩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一些地方探索出了合同、契约农业产业化之路。也即人们常说的“订单农业”。但是,在当前我国各级监督管理体制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合同订单的执行情况比较差,存在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履行合同时农户由于缺乏较好的信用意识,往往是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自己产品的归属,而不能较好地履行合同规定。龙头企业有时也会因为市场行情突变,在农业生产前对某一产品的较好的预期被现在较差的现实代替之后,龙头企业也会因为产品效益差的缘故而不生产或减少生产,从而不收购或减少对农户或基地组织原料的收购量。即使收购也不按合同价。信用风险的存在,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约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某个生产过程中采用某项技术所带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生产要用到农业技术,农业产业化中的其它产业,如加
工业、深加工业同样也要运用不同的技术。但是,技术的运用带来的不仅仅是收益和效率,其背后一样隐含着风险。农业技术与其他技术要求运用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国大多数以农民为主而其文化水平太低而难以掌握技术要求带来的风险。另外,每一项技术的运用特别是农业技术的应用有一个适应的特点。论文大全。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以农业生产为主。所以,技术优势的体现要更多地依靠自然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项先进技术的运用不一定能带来相应的收益,而且在中国加入WTO后,各种贸易壁垒客观存在,使中国农产品本来技术含量低、竞争力不强的局面更加被动。论文大全。因此,经济转型时期,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技术风险将更突出和加强。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的产量减少,达不到预期的产量,二是产品滞销。这样,实际上,技术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能转化为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缘由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
1.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农业生产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改变其生产是以土地为基础,光照、肥、水为必要条件的生产模式。从种子播种到成熟收割,一种农作物的生长一般为三到五个月,其生产周期过长。其中如果某一环节出问题,则农业生产的收益效果就会打折扣,达不到预期效果。另外,农业生产也不是一年四季都能随心所欲种植想种的作物,它必须按作物生长的规律办事。季节不符合作物生长所需,则农业生产难以成功。最后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风调雨顺,则农业丰收;但事情往往不会尽人意。每年水灾、雹灾、虫害的威胁不断,农业生产往往会因自然环境影响而达不到理想的效益。所以,农业生产理想效益的不可能性将给农业产业化带来经营生产的风险。论文大全。
2.市场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市场风险的存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这一大体制下进行产业化生产,其要受市场因素的影响。(1)市场的飞速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日趋个性化,多样化,随之产生的企业与行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市场的变化速度加快,且更加出人意料,(2)市场难以正确预测。市场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对农业产业化形成客观上的影响,使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方向更难以确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龙头”企业对市场的预测能力有限,只能对市场的变化做出大致的判断,或者说市场预测总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差。这就产生了风险。(3)市场的扩大化。加入WTO后,意味着我国市场竞争将会更直接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农业方面,农产品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国外质优价廉的农产品的进口量会大大增加,会使原本就己十分落后的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3.农民素质偏低。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的农民,其素质偏低,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1)缺乏风险意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反应还不敏感,风险管理的意识还不强。(2)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农业生产是人类有目的的社会经济在生产过程。近些年来,由于人类活动过度向自然的索取,导致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各种危害人类经济生产的破坏性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业的正常生产秩序。(3)信用意识淡薄。我国农民文化科技素质不高的事实决定了在当前我国农民信用普遍低下的现实,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很容易改变自己的行为。因此,农民信用意识的淡薄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信用风险的客观存在。(4)农民素质不高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求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掌握新技术,运用新技术,而目前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农民素质不高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
4.合同不规范。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业签订的合同由于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详细,不具体和不完整,合同条款表述含糊,缺少违约处罚条款等使合同变得不规范,不合格,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农户和龙头企业在违约后,由于合同是无效合同或合同内容表述不当,不易追查具体责任人,使合同的履约方权益得不到保护,合同的违约方得不到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重合同,守信用意识的建立。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防范
1.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经营风险。自芝加哥贸易所于1848年成立以来,美国已有多家农产品期
货交易市场。自中国开放郑州谷物交易市场以来,中国虽然有了自己的期货市场,但农民并不能用作为防范风险的工具。一是因为农民经营规模太小,而期货合同规定量大;二是期货市场目前运营还不规范。今后,我们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另一方面在条件的地区建立一批农产品期货市场,同时以龙头企业作为主体参与期货市场,以满足期货市场交易量。
2.建立风险基金制度。这是世界各国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政策上普遍的做法。这种方法就是在经营利润较多的时期,企业应从经营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保障基金,这样在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龙头企业才有可能按保护价收购,农户与企业订立的合同才能落到实处。此外,风险基金制度还可以用做农户防御自然灾害的保险,以此来为农户分担风险和保护农民利益,进而保证企业自己加工和销售的货源。
3.引导经营主体参与商业投保和合作保险。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由于高风险、高赔付率,赢利低,商业保险在农业领域不活跃,保险的范围、灾种都十分有限。所以,今后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组建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此外,还要发展合作保险方式。行业性、地区性的合作保险组织以互助共济为目的,不追求赢利,又可以降低成本,是解决一般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问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来推动和保障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4.建立合同约束机制。合同(契约)约束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普遍采用的运行方式,“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资金扶持合同和科技成果引进开发合同等,明确规定各方的责权利,以合同关系为纽带,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谋求发展。合同一经签订,应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基地,农户接受龙头企业指导,搞好农产品的生产,按合同规定向龙头企业交售产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服务,按照让利原则保护性地收购农户签约产品。签约双方必须履约,违约必究。一方面要防止龙头企业利用自己强势地位对农户进行强买强卖,与农户争利,甚至侵害农民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农户违约,搞签约产品谁出价高,就卖给谁的违约活动。争取让合同(契约)机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不仅包括文化科学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教育,还包括思想素质方面的教育。加强文化和技术的教育,可以使他们掌握更多的生产方面的知识,有利于降低技术应用方面的风险,加强对他们的思想素质方面的教育,可以使他们增强信用观念,提高合同(契约)的兑现率,减少违约风险。
参考文献:
1.杨明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风险及其防范.农业经济问题,2001.8
2。牛若峰,张集文等.农业产业化的市场与技术.湖北科技出版社,1999.8
3.谢家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及其对策.农民日报,2002.4.10
第五篇: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防范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防范
2006年我国将全面放开金融市场,外资银行的国民待遇逐步实现,同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也将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实施,同时随着世界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必将日趋复杂,竞争日趋激烈,风险变量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如何控制风险,在竞争中不断繁荣发展,提升整体实力,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1.风险的集中性。在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一直不很通畅,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核销呆账贷款就是有力的证明。
2.风险的隐蔽性。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兼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困难。各种金融风险仍以隐蔽的形式潜藏着。特别是具有庞大体系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基层行处的经营不善并不会危及其生存,各种风险和损失都向上级行转嫁,最后都集中到了总行,再推给国家财政。
3.风险的社会性。我国在近几年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的金融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金融风险意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淡漠。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经营风险认识还亟待提高。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暴露,特别是支付能力出现问题时,肯定会引起群众不满,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已暴露出来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隐患来看,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违约而导致贷款或证券等银行持有的资产不能如期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突出的金融风险。据2003年6月保守统计,全国不良贷款率平均高达22%,而东北地区高达30%,一些中等城市的不良贷款率更高。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的另一表现是,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大量增加,目前累计高达数千亿元。
2.流动性风险,它是指银行不能到期支付债务或满足临时性提现要求而使银行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甚至被挤兑倒闭的可能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近几年来,人民币存款居高不下,2003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0.8万亿元,是未来商业银行保持流动性的一个巨大威胁。
3.利率和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银行因存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减少利润风险是经常存在的,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外汇价格变动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特别是日元、马克与美元汇率近年波动剧烈,直接影响外汇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
4.资本风险。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无法发挥最终清偿能力职能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据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不到5.01%,距《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还有一大段距离,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种种损失的可能性。一些企业和机构存在捞一把的侥幸心理,将大量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股市,加大股市泡沫成分,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使企业贷款清偿风险加大。
6.犯罪风险。犯罪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或外部人员通过不法手段牟取暴利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尤其在现代,有的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以假乱真,使银行防不胜防。犯罪活动一旦发生,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额的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
三、我国商业银行防范经营风险的对策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目前,国内银行风险管理的一大劣势是管理成本过高且效果不明显,除信息科技支持手段落后等原因外,主要还是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所致。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该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以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与内控委员会)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应该涵盖所有的业务和领域,同时,又要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区别对待。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主要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决策体系来体现。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从事后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行检查和回顾。只有建立起这样一套高效、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2.进行技术手段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目前国内银行业对风险管理技术的认识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缩小这种管理技术上的较大差距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突出解决的重点问题。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是建立先进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通过收集大量和连续的客户信息和市场信息,对客户的风险和市场的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合理确定风险防范的措施。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易于量化、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法。因此,没有先进有效的信息支持手段,就不可能有先进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建立高效、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已是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3.强化外部监管,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中将监管当局监管和市场约束列为新协议框架下三大支柱中的两大支柱,我国监管当局应以此为契机,根据新协议对监管当局四项监管原则的具体要求,提高监管层次,规范监管行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及方法的监督、检查和引导,促进商业银行自发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此同时,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市场约束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作用,准确、健全的信息披露可以降低国际金融市场的筹资成本,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为使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应建立统一科学完善的会计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明确设定银行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满足所有市场参与者的需要;并且还要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监管的积极性。
4.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评估体系。最低资本要求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三大支柱中的第一位支柱,围绕这一核心,新协议提出了采用内部评级法来确定资本充足率。由于内部评级法赋予了银行更大的自由度,能够激励银行自发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采用内部评级法。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估体系无论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验证,还是在评级工作的组织等方面都与国际性银行有相当差距,如果要采用内部评级法,将有大量的基础工作及配套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应尽快着手进行下列几点工作:(1)尽快统一和完善内部评级系统,为实施《内部评级法》建立基础;(2)对相应内部评级的贷款进行违约率统计计算,同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便接受监管当局的检查;(3)在适当的条件下,对协议中的部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统一向监管当局反应;(4)完善现有的客户评级和贷款五级分类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符合自己客户特征和业务特点的内部评估体系,从而更加精确地计提呆账准备金和配置经济资本,更加合理地保证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