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员工在企业当中扮演的五种角色位置
员工在企业当中扮演的五种角色位置
企业内部的所有人,无论是做什么,都充当了这五种角色中的一种。但这种角色不是人为划定的,即不是由谁指派、分工造成的,而是由其个人的追求与企业价值和目标之间关系不同所决定的。
追随者
他们的意志追求与倡导者完全相同,只不过是由倡导者首先把自己的思想观点具体化为企业的价值和目标,及其实现这个价值和目标的发展战略和措施。当倡导者提出企业的价值和目标及其实现战略措施时,他们立刻给予认同,并紧紧追随其后,为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全身心地投入。因为由倡导者所提出的企业价值和目标,也直接是他们自己所寻求的价值和目标,只不过他们没有表达出来。他们的个人志趣和事业基础就在此,所以他们和倡导者一样,也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感到他们的自我价值是与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他们精力旺盛,从不会感到因为工作而劳累。
倡导者
他们是企业的创业人,或者是掌握企业发展方向的最高经营决策人。企业价值和目标的确立主要是由他们完成的。他们把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及其发展作为自己的事业,他们的志趣和他们的自我价值,是直接与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企业的价值和目标本身就是他们自己的价值和目标。因此,为了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及发展,他们殚精竭虑,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立志以此来建树自己的事业,这个企业对他而言不仅仅是工作的场所,生活的最主要构成部分,而且是全部生命之所在。他们整天忙碌,但仍是其乐无穷,愉快无限。
响应者
他们与追随者不同,他们只有部分的志趣和利益在这个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上。因为他们是受倡导者和追随者的魅力诱导和人格影响而接受企业价值和目标,并成为这个企业一员的。他们会关注企业目标的可行性,在搜前程(souqiancheng)这个企业,他们能用其所长,也能用其所好。但他们不能与企业共命运,当企业的发展走弯路时,他们会观望、徘徊。当这个企业发展欣欣向荣时,他们的热情才会高涨,才会像倡导者和追随者一样,为企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做全身心的投入和努力。
食利者
他们纯粹是企业的混子。他们不仅不会认同企业的价值和目标,而且也不关注企业的价值和目标,甚至也不关心自己的工作。他们选择加入这个企业,是认定在这个企业或许有不作大的付出就有捞一把的机会。他们的行为选择是得过且过,能懒一下,就懒一下。他们所关心的仅仅是他的工资袋,尽管在这里他们的一点技能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发挥,但这种技能并不是专用于此。他们对企业不会有一点忠诚,只要有机会从企业捞一把,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毫无廉耻地去大捞而特捞。也只有在这时,他们也才会依恋这个企业。他们对企业的依恋,也仅仅是因为他们感到在这个企业或许还有使他实现大捞特捞的机会存在。
易利者
他们并不认同企业价值和目标,也不关心企业的发展,仅仅关注自己的工作,因为他们在此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欲望和利益的满足。他们的技能和长处可以在此得到发挥,他们也希望在这里发挥自己的技能和长处。但他们绝不会像前两类人一样不计个人得失,也永远不会与企业的发展共命运。当他们努力工作为企业做了贡献之后,所得到的回报,包括经济福利和权力、地位,如果让他感到与他的贡献不对称时,他就会愤愤不平,甚至思谋要另找归宿。
第二篇:在美国刑事诉讼当中警察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扮演的角色
在美国刑事诉讼当中警察、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扮演的角色 柏恩敬
各位早上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哈尔滨的同行交流。今天我从法官、检察官、警察和辩护律师的不同参与角色来讲一讲美国的刑事诉讼法。据我了解,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把一个案子分成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和审理。侦查阶段主要由公安部门来负责,起诉由检察院来负责,审理由法院来负责。美国的概念有些不一样,并不是说一个案子不分阶段,而是各个部门的职能角色权力不一定是按照阶段来分的。美国的概念是任何政府的行动对公民的权利有不同的影响,影响比较大的行动公民的权利就得到更多的保护,在审判阶段公民的权利受到影响最大,所以法官负责审理案子,被告还要有一个辩护律师。侦查阶段警察代表政府对公民的权利影响也很大,比如说可以拘留,可以剥夺公民的自由,这从我们的概念来说,这是对公民权利最大的一种影响,所以法官有法官的角色,辩护律师有辩护律师的角色,检察官有检察官的角色。中国经常说公检法这三个机关都是司法机关,中文翻译成英文的话司法机关有时候就翻译成judicial organs,judicial organs在英文是指法院,只有法院才是司法机关。所以翻译一方面可以导致一些误解,一方面可以隐瞒一些概念上的不同。还有中国在严打的时候强调公检法必须合作,这个概念在美国一般的人可能会认为法官参与打击犯罪是有问题的,会觉得很别扭,因为我们对法院和法官的概念是不同的。美国的概念是法官应该完全是中立客观的,中立的怎么能打击犯罪,怎么能偏于控方,因为我们的概念是法官应该对控方对辩方保持中立的态度。
可能讲警察、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角色最好的方法是拿一个案子的不同阶段来说明。虽然我刚才说美国不分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阶段,但是我最好是从这个思路来解释。侦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抓到以前的阶段,我是特别用抓到这个词,因为拘留和逮捕在中国有特别的含义。我就是说一个公民他的自由被政府警察剥夺以前的阶段,因为侦查有时是没有接触到嫌疑人以前,有时是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受到限制以后。在美国很多侦查手段如果不涉及到公民的权利的话,警察有权利自己进行。我们的概念警察和检察官是执法机关,不是司法机关。有些情况下警察可以不通过法官检察官的同意进行一些侦查的手段,这些侦查手段都是最基本的,对公民的权利影响不大。比方说普通的证人自己没有引起犯罪怀疑,警察完全可以自己对他进行询问。收集一些证据,除了搜查和要求特别的文件,警察也不受太大的限制。搜集某一些种类的证据还需要法官或检察官的批准。当然警察亲眼看见人犯罪,或者看见有人准备犯罪,警察有权利预防人犯罪或者抓到罪犯。但是很多侦查手段涉及公民权利,尤其是隐私权,警察不能自己做主,必须经过法官的批准才可以采取行动。比方说搜查,美国宪法的第四修正案很早就提到搜查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警察在调查案子的时候,如果觉得有搜查的必要,他必须和检察院联系,帮他申请法官的搜查的批准。我们宪法规定公民有不受到不合理的搜查的权利。什么叫不合理的搜查呢?如果是通过法官的批准,我们的推定就是合理的。法官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搜查的地方大概有犯罪的线索。法官看到书面的说明,如果看到有什么证据达到大概的标准的话,法官就会批准搜查,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话就不会批准。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但是有很多例外。限制的情况比方说有紧急情况,警察不但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搜查的地方有犯罪的线索,他还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如果不马上进行搜查的话,线索和证据要被毁灭。这个我们叫做紧急情况,紧急情况下警察可以直接进行搜查,但是搜查出来的证据如果在法庭上要用的话,还要经过审查。就是说被告有权利要求这些证据被排除,如果有这样的要求的话那么法院就要举行听证会来进行审理,看他的搜查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有紧急情况的事实,是不是有大概有犯罪线索的依据,所以说如果警察不提前得到法院的批准而进行搜查的话,他知道到最后还是要经过法院的审查,他的证据才能用。所以说在很多方面,刚才我们说到搜查,在很多国家都有搜查的程序,在美国你说搜查是哪个机关的权利,回答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进行搜查的是警察,在搜查以前警察最好和检察官联系,在这方面检察官等于是警察的法律顾问,尤其是紧急情况下警察给检察官打电话,说我们来不及到法院去,你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进行搜查,检察官这时扮演的角色就是法律顾问。法院还有一个角色就是最后看这个搜查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的证据就可以用,如果不是合法的话证据就要排除。所以虽然法官不参与搜查的具体行动,他还有很重要的角色和决定的权利。辩护律师也有一个权力,当然不是在现场,但是起诉的时候控方说有这么一些证据是通过搜查取得的,辩护律师觉得搜查的过程有疑问的话,他有权利要求排除。虽然搜查是一种侦察手段,但是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都有这么一个角色。我就是拿搜查举个例子,其他的方面侦查阶段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有一定的权利和职能。比方说窃听,窃听在我们法律上认为是影响公民权利最大的一种侦察手段,一个公民不知道政府官员在窃听他的对话,这对他的隐私权一种非常大的影响,所以我们不让警察轻易地采取窃听。窃听是一种搜查,它是搜查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是人的对话的内容。根据我们第四修正案,搜查影响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属于公民,但是公民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所以搜查可以经过当事人同意进行。就是说没有到法院拿到搜查证,问当事人可不可以搜查,当事人同意,那么这个情况下进行搜查是完全合法的。但是这个同意必须完全是自愿的,而且完全了解同意搜查的结果。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搜查到时候当事人也可能要求排除证据,警察就要拿出证据证明是当事人同意进行搜查的,而且明白同意搜查的后果。为什么提到同意呢?因为在窃听方面有特别的含义。在美国我们侦查重大案件的时候经常用到卧底警察和秘密线人,这两种侦察的方法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如果能够把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话录下来,开庭的时候把录影带或录音带放给小陪审团听的话,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窃听我们的概念是卧底警察或者秘密线人自己身上带着录音机,他自己同意把自己的对话录下来的话,我们认为就是合法的。因为两个人对话,我有我的隐私权,你有你的隐私权,但是我们的对话对我来说不是保密的,你愿意把你的信息和我分享,所以我有权利把我们的对话记录下来作为最准确最可靠的证据。如果两个犯罪嫌疑人自己在对话,没有卧底警察或者秘密线人在场,没有参与的任何一个人同意的话,执法机关还想窃听的话,我们就要经过相当复杂和难办的法律程序。因为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隐私权受到高度的威胁,如果警察想采取行动的话,他必须和检察官联系看是否符合窃听的条件。窃听的条件简单地说就是别的侦察手段无效的情况下,有很多证据证明在那个地方或者那个电话很可能有和犯罪有关系的对话,同时只有在比较重要的罪名存在的时候才能使用窃听。最后检察官如果觉得条件都符合,还要得到美国司法部总部的批准,才可以申请法官的批准,得到法官的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窃听。具体的进行窃听是警察的工作,但是批准程序中检察官和法官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在窃听过程中还受到检察官法官的监督,比如说它是有时间限制的,每十天检察官要向法官作出报告,看窃听的结果如何,如果没有结果,就不能再继续;如果有问题的话,就不能再继续。窃听批准只有三十天的有效期,如果要继续的话就要再申请。窃听要是有结果的话,在审判的时候辩护律师有一个机会把窃听的结果排除,所以辩护律师对窃听也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和我刚才提到的非法证据排除是一样的。
可能有些侦查的手段对隐私权的影响不象窃听和搜查那么大,根据我们的法律警察也不能完全自己做主。比方说在侦查阶段的时候有必要取得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或者有一些其它的记录,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到银行去要,甚至警察也不能拿着警察证跟银行说我要某某人的账户,和账户上所有文件,警察没有这个权利。根据我们的制度,警察需要这样的文件的话必须要检察官的批准。法律上的程序和实际有点差异。法律上是只能用一种传证令,实际上我们用的是所说的大陪审团传证令。银行受到大陪审团的传证令必须提供银行资料,大陪审团的传证令实际上是法官的命令,法官授权给检察官,传证令交给警察去实行。文件拿到以后警察要交给大陪审团,事实上是交给检察官。我们在侦查阶段不是所有的权利都属于警察,可能在侦查阶段警察所扮演的角色是最重要的,是具体作侦查工作的,但是他在各方面受到检察官的制约和指挥,在各方面也要受到法院的监督和制约,也要考虑到案子提交法院的时候还要受到法律的监督和司法的监督。
介绍一下大陪审团制度。大陪审团和所谓的小陪审团听起来差不多,但是它的作用,成员和工作的权利都不一样。小陪审团各位大概都很熟悉,小陪审团有一个定罪的作用,听取所有证据之后他可以作出有罪的判决或无罪的判决。大陪审团有两个作用,一个是指控的作用,还有一个是侦查的作用。最近中国检察院系统在做一个试验,叫做人民监督员,我觉得和大陪审团制度不完全一致,但是我觉得有一点概念。大陪审团根据宪法,在美国的联邦系统所有的重罪都要经过大陪审团才能够起诉,所谓的重罪是可以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上,轻罪是可以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我们判的案子很少是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所以几乎所有的案子都要经过大陪审团的同意才能够起诉。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选人的方法相似,他必须是美国公民,经过随机的方式选的,所有合格的美国公民都可以做大陪审团的团员。所谓的合格是自己没有犯罪记录。用什么随机的方式呢?一个使用参加选举的名单,另一个是用驾驶执照的名单,用随机的方式选择,让这个人到法庭来,看这个人有没有能力做,可能因为工作的关系或家庭的关系他没有能力做。大陪审团的成员是16个到23个,它是由23个人组成的,但是必须有16个人在场它才能举行听证。起诉不起诉是要有12个人同意,这和小陪审团不一样,小陪审团定罪要12个人意见一致。大陪审团的权力只是一个起诉的权利,对它作出决定的要求没有小陪审团那么严格。大陪审团作出决定的标准就是大概有罪的标准,英文是 probable cause,这没有一个准确的翻译,就是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人大概有罪。这比定罪的标准要低得多,定罪的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大陪审团还有侦查的作用,搜集一些特别的文件警察自己不能做主,需要大陪审团的传证令。在侦查阶段,搜集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文件需要大陪审团的传证令。实际上这个权利在检察官手里,因为大陪审团的听证、侦查工作都是由检察官来指挥。因为大陪审团是由普通美国公民组成的,没有法律知识,没有侦察的职业培训,大陪审团的权利应该是监督检察官的侦查工作,监督检察官的起诉工作,检察官自己不能决定起诉某某人,他如果想要起诉的话必须把证据交给大陪审团进行审理。所以经济犯罪和贪污腐败的案子经过大陪审团的传证令是非常正常的,同时警察有权利询问证人,证人也有权利拒绝回答警察的问题,任何人受到警察的询问的时候他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但是如果证人不回答怎么办?难道我们就放弃吗?还有一个程序就是可以强制证人作证,就是检察官申请法官发布一个特别的命令,也叫做作证命令,也叫做特权命令。我们的沉默权是一个简短的名称,是不被强迫自证其有罪的权利,不是绝对的沉默权。如果控方同意不是用一个人的证词来证明他有罪的话,就不违反不被强制自证其有罪的权利,可以取得他的证词。在这个情况之下,检察官可以申请法官发布一个特别的命令,这个命令有三条,第一条是证人必须作证,如果不作证的话就构成藐视法院犯罪;第二条是他的证词不能用来证明他自己有罪,只能用来证明别人有罪;第三条是如果他滥用这个权利做伪证的话,他还要负法律责任。如果他做伪证的话,他的证词可以用来证明他犯了伪证罪。在这一方面我们还完全处于侦察阶段,警察对证人不作证无可奈何,检察官自己也不能强制证人作证,检察官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要求法院发布特别的命令,命令证人在大陪审团那里作证。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请律师的权利,一种权利是可以请律师,另一种是如果请不起律师,有法院安排免费律师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两百多年以前已经提到有律师援助的权利。当时的理解是一个人被起诉以后有请律师的权利,如果请不起律师的话那就没办法,但是至少可以请律师。到了美国最近70多年以来,从三十年代开始,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说在三十年代联邦法院系统如果被告没有钱请律师的话,法院有义务给他安排一个律师。从那时起,我们有一个概念,如果被告没有钱请律师的话,他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因为我们法律和宪法赋给刑事被告很多权利,但是刑事被告没有法律知识的话,他也没有办法让他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到了六十年代,又有最高法院的案例,这个案例更进一步地解释说不仅在联邦法院,在州的法院被告也有这个权利。他请不起律师的话,他也有权利让法院给他安排一个免费的律师。得到免费律师的援助是一种权利,请律师是另外一种权利。一般来说,请律师援助的权利是从指控开始,指控以前有钱可以请律师,但是政府没有义务安排免费的律师。所谓的指控是和拘留连在一起,就是警察抓到人的时候,公民不能自由离开,在警察的控制之下那一时刻起,被告就有得到免费律师服务的权利。因为警察限制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可能还没有正式被指控,但是我们规定要很快在一天之内指控,如果没有指控就必须把他释放。以上谈的多半是在侦察阶段警察,律师,法官,检察官所扮演的角色,这是指在限制被告自由之前的阶段。
当然侦察的手段很多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美国的法律对这个有特别的限制,我就把它作为一个个别的话题。米兰达警告大家大概都知道,这是根据1967年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1967年以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州使用一些类似于米兰达警告的办法。从1967年以前在美国询问在羁押的或者自由被限制的罪犯以前不进行米兰达警告的话,所取得的口供就被认为是非法取得的,不能使用。米兰达警告的内容大家都很熟悉,就是一个人被抓到的时候警察要告诉他有什么权利,有沉默的权利,有权利请律师,没有钱请律师的话法院可以给他免费安排一个,如果愿意放弃律师的权利的话,可以放弃,他所说的话可以拿来做证据。经过这个警告之后犯罪嫌疑人如果愿意说话的话,警察可以进行询问。如果在开始回答警察的问题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改变主意说我不想说了,那询问就结束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说我愿意和你说话,但是我要求我的辩护律师在场,那就在辩护律师来以后可以询问。犯罪嫌疑人被询问的时候,辩护律师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或者是他可以在场,或者是他不在场的话就不能进行询问。我们认为这完全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他要求这个权利的话,他的权利就要得到充分的保护。他如果放弃权利的话,就可以进行询问。询问的机会不是很长的时间。因为我们的指控和限制自由差不多是同时发生的,就是警察抓人的时候有义务把他立刻带到法院去,羁押不羁押的决定只有法官能作出,警察和检察官没有这样的权利。凡是影响和限制公民的权利的措施必须得到保护,限制越严或者权利越重要,他得到的保护就越全面。所以说羁押是涉及公民自由最重要的权利,警察和检察官自己都不能作主,要经过法院的程序由法官作出。所说的马上把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带到法院去,就一个伸缩性,一般来说是当天,星期一上午抓到,就要下午带到法院去;下午抓到就要第二天上午带到法院去,周末抓到就要等到星期一。到了法院的时候如果还没有请律师,法院有硬性的义务给他请律师。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完全是一个对抗的制度,他已经被指控了,他有辩护律师。如果控方要求拘留,而辩护律师反对,我们举行听证会来决定羁押不羁押。不管是被羁押还是没有被羁押,从这个时刻起,控方如果要向被告进行询问的话,必须经过辩护律师的同意。这对我们做执法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从这时起辩护律师所起的作用就比较大,因为我们进入了完全对抗的阶段,控方已经决定起诉,到时候要证明他有罪,辩护律师的责任是保护委托人的权利。保护委托人的权利可以有很多选择,可以奋斗到底,要求排除所有证据,做无罪的辩护,开庭的时候攻击控方的所有证人,可以要求小陪审团作出无罪的判决。当然还要一些职业道德的规定约束辩护律师的行为,但是在职业道德的范围之内,辩护律师的义务是积极地保护委托人的权利。辩护律师还有一个选择是对控方建议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说控方指控的罪名太重,因为他们不了解情况,如果我在场,你们可以向我的委托人进行询问。有的时候被告是犯罪了,但是他在犯罪集团级别比较低,还有很多关于犯罪集体的信息,如果我们和他协议的话,他可以提供很多关于犯罪集团的信息和帮助,甚至可以做证人。这时他就可以和控方进行协商,这就涉及辩诉交易制度,他可能觉得对委托人最有利的做法是和控方进行辩诉交易。
我今天就是进行了大概的介绍,从不同人的角色来介绍美国的刑事诉讼法,希望说的不太模糊。
问题:美国的司法制度和中国不一样,美国的司法机关只有法院,中国的检察院和法院都是司法机关。我想问一下美国的检察机关是否有独立的检察院,如果没有,在司法部是否有独立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除了公诉的作用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职能?在美国司法部,除了检察官的公诉职能之外,还有什么其他职能?
回答:我们以前有独立检察官制度,但是意思可能不一样。美国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检察官是属于行政。但是这些词中英文意思不太一样。我们说司法只有法院,立法只有国会,其他的都是行政。所以说检察官在司法领域代表政府扮演公诉人的角色,在中国检察官和律师完全是两种行业,在美国检察官是律师界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有律师资格才可以申请做检察官。所以我们的概念是控辩双方都是律师,只不过检察官代表控方,辩护律师代表被告。除了公诉之外检察官的其他职能在起诉以前做警察的法律顾问,警察需要法律咨询。还有指挥大陪审团侦察的职能。如果检察官不同意不能起诉,警察必须和检察官配合起来,侦察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定罪,是搜集足够的证据,但是起诉只有检察官才可以做主,如果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决定不起诉,所以检察官和警察必须合作协调。起诉的标准不高,就是大概有罪。但是我们考虑的标准不是起诉的标准,而是定罪的标准,因为一旦起诉,我们就下定决心把罪犯绳之以法,就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定罪犯的罪。司法部除了检察官以外还有很多不同的部门,我们有刑事处,还有民事处,民事处的人也是国家律师,或者做原告或者做被告。还有联邦的监狱管理,联邦调查局也是属于司法部,还有一些不同的部门。美国的联邦执法机构有很多种,除了警察局,还有联邦调查局,海关,纳税局还有刑事调查处,环保局还有刑事调查处。联邦执法按照不同的主体分布在不同的执法机构。因为它们不是在一个时期设立的,有其历史原因,所以有时候看起来一塌糊涂。
问题:在美国有没有检察院这样的部门?
回答:司法部有一个刑事处,还有一个具体办案子的检察官多半在地方的检察官办公室或公诉人办公室,美国分96个司法地区,每个地区有自己的联邦法院,地方法院,联邦检察长和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负责所有的刑事案件。具体办案子的公诉人都是在各个地区的检察官。司法部总部有指挥的权利,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和援助。96个司法地区的检察长都是经过总统提名,国会批准才能任命,所以我们每个检察长虽然是司法部部长的手下,他们的提名任命和司法部部长是一样的。他们在性质上不是独立的,但还是有一点独立的味道。
问题:美国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具体侦察有哪个部门进行?办理国家公务人员刑事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有没有区别?
回答:我们没有特别的机构处理政府职员的犯罪。在联邦政府很多机构都有审计处,审计处的官员也有执法权,不管是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都有部内的审计机构。如果发现重大犯罪的话可以移送联邦调查局或者和联邦调查局合作。美国的检察官没有自己侦察案子的权利和责任,这和中国不一样。美国是联邦制度,我刚才提到的是联邦政府。州政府的官员犯罪由谁来处理,州有自己的法律和执法机构,但是要是涉及联邦法律的话,联邦调查局有权利调查。比如贪污腐败的案子多半是联邦调查局调查。州政府的执法机构调查州政府的高级官员很难。我自己以前在一个小州罗得岛,它的首都是普罗维登斯,它的市长前年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十多年来我们怀疑这个市长犯罪,让市政府和警察局局长来调查他是不现实的,因为市政府和警察局局长是他自己任命的,不可能调查自己的上级。我们还有州的警察,也很难处理这种案子,没有资源。联邦调查局从外面采取调查手段,很有效,因为联邦调查局和一个市的市长没有政治上的关系,完全是执行执法职能。我们的联邦制度完全是一种妥协,当时国父们有的认为13个殖民地应该成为13个国家,有的认为应该成为一个国家,就设计一个联邦制度。在打击州政府的贪污腐败的时候,联邦制度起了很大作用。还有我们的警察必须做证人,在起诉的时候,审理的时候,证据排除的听证会上都要作证人。还有在具体办案子的时候有一个检察官负责,还有一个警察负责,他们两个必须合作。处理证据还有证人都是由警察来做,检察官除了做公诉人之外还是警察的顾问,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是代表国家利益的,是政府的律师。法官是完全中立的实施司法权的。辩护律师唯一的责任是要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第三篇:安全员扮演什么角色?
1.安全员应扮演安全教师的角色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条生产工艺线或一个车间的安全员日常工作的一条内容是对新员工、转岗、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等等。那么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当一名合格安全教师呢?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熟知所在车间工艺线的危险有害因素或重大危险源;
2)熟知所用物料的危险特性、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消防措施等;
3)熟知本车间的平面布置及应急逃生路线;
4)熟知本车间消防器材的种类、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存放位置等;
5)熟知本工艺线关键设备、重点设备或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点;
6)熟知本工艺线工艺控制点及违反的严重安全后果;
7)平时收集本车间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并展示其后果;
8)收集同行或本车间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并剖析事故原因、责任者处理、整改措施、汲取教训等;
9)学习《安全原理》并与实际有机结合;
10)学习《成人心理学》并与实际有机结合;
11)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知识,能够正确答疑解惑。
2.安全员应扮演好安全服务者的角色
1)安全员既是一个车间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同时又是任何安全工作的第一个战斗员,我们要做好示范者和践行者的角色;
2)提供政策依据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告知工作;
3)做好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工作;
4)做好材料准备、工器具准备等具体工作;
5)做好人员技术力量合理搭配的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6)做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的监督工作;
7)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3.安全员应扮演好安全监督、检查者的角色
1)首先要起草制定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使之切合实际;
2)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平公正化;安全监督检查切忌想起做一做,想不起不做,安全处理处罚一定要公开透明、一碗水端平、按章办事、并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3)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定整改岗位、整改人、整改时间;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车间领导,并和车间领导讨论拿出初步整改方案,由车间领导上报;
4)处理习惯性违章不手软。对待领导违章不能迁就,要一视同仁地该纠正的要纠正,该罚款的要罚款,起到以儆效尤之作用,这样其他员工对你就有信服力。安全员在查处违章行为时要敢于用事实说话、用制度说话;
5)安全员一定要使安全监督检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并持之以恒,切莫“蜻蜓点水”。
4.安全员应扮演好“学生”的角色
1)“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们应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好学勤思的习惯、永远“夹着尾巴做人”。带上实践问题学习,学习后用于实践。
2)安全员要做好车间领导的安全助手或各工段班组的安全参谋就要对多学科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机械知识、电气知识、工艺专业知识、消防灭火知识等等,所以我们要当好学生,苦练内功;
3)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这是我们的业务知识,一定要熟练掌握,我们要抱有终生学习的态度;
4)世界科技水平日新月异,新的技术、管理手段层出不穷,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
5)“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让上级、同事、下级信服你,就必须“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6)我的前辈前大同制药厂安全科老科长吕志平同志曾经告诫过我:“我们搞安全工作的人应了解多学科、多领域知识,不要求你全部掌握,但你应知道一些、并尽可能地多知道一些”,我牢记这句话。
做为车间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让事故远离我们,让领导满意放心、让员工认同配合应苦练“五字功”:
“细”:“粗枝大叶”、“差不多”“估计能行”这些词语不应该在我们的人生字典里。大的方面不说,诸如“地面有没有积水、澡堂热水的温度、卫生间的灯亮不亮、路边井的盖子是否有开启的、员工有没有酒后上岗的、工作现场有没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班车的行驶速度、员工工作场所跑动、工作现场照明、关键岗位员工的心理活动等等”我们都应关注并跟进,不能有半点马虎。
“勤”:我们要做到“手勤、腿勤、眼勤、嘴勤、心勤”,老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并应赋与它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严”:”“严是爱、松是害”、“宁可听骂声,决不听哭声”这些警句,对于别人也许不当回事,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经历过刻骨铭心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说知道她的真正内涵。我们做任何事一定要“严”字当头,原则性一定要强一些、再强一些、灵活性一定要少一些、再少一些。
“忍”:“容天下所有不平、不如意之事”。大家不理解是暂时的,听到骂声要绕着走,不要辨解、不要理论,时间是化解他们误解的良方。另外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比如培训,“良好、有效、多次的培训能够减轻管理阻力”,要和风细雨、潜移默化。我们相信“水滴石穿、春华秋实”。
“升”:要制定自己的个人提升计划并一定要完成。永远做到不抱怨、不怠慢、不灰心、不要停下脚步!安全员应扮演安全教师的角色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条生产工艺线或一个车间的安全员日常工作的一条内容是对新员工、转岗、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等等。那么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当一名合格安全教师呢?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熟知所在车间工艺线的危险有害因素或重大危险源;
2)熟知所用物料的危险特性、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消防措施等;
3)熟知本车间的平面布置及应急逃生路线;
4)熟知本车间消防器材的种类、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存放位置等;
5)熟知本工艺线关键设备、重点设备或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点;
6)熟知本工艺线工艺控制点及违反的严重安全后果;
7)平时收集本车间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并展示其后果;
8)收集同行或本车间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并剖析事故原因、责任者处理、整改措施、汲取教训等;
9)学习《安全原理》并与实际有机结合;
10)学习《成人心理学》并与实际有机结合;
11)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知识,能够正确答疑解惑。
2.安全员应扮演好安全服务者的角色
1)安全员既是一个车间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同时又是任何安全工作的第一个战斗员,我们要做好示范者和践行者的角色;
2)提供政策依据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告知工作;
3)做好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工作;
4)做好材料准备、工器具准备等具体工作;
5)做好人员技术力量合理搭配的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6)做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的监督工作;
7)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3.安全员应扮演好安全监督、检查者的角色
1)首先要起草制定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使之切合实际;
2)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平公正化;安全监督检查切忌想起做一做,想不起不做,安全处理处罚一定要公开透明、一碗水端平、按章办事、并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3)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定整改岗位、整改人、整改时间;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车间领导,并和车间领导讨论拿出初步整改方案,由车间领导上报;
4)处理习惯性违章不手软。对待领导违章不能迁就,要一视同仁地该纠正的要纠正,该罚款的要罚款,起到以儆效尤之作用,这样其他员工对你就有信服力。安全员在查处违章行为时要敢于用事实说话、用制度说话;
5)安全员一定要使安全监督检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并持之以恒,切莫“蜻蜓点水”。
4.安全员应扮演好“学生”的角色
1)“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们应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好学勤思的习惯、永远“夹着尾巴做人”。带上实践问题学习,学习后用于实践。
2)安全员要做好车间领导的安全助手或各工段班组的安全参谋就要对多学科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机械知识、电气知识、工艺专业知识、消防灭火知识等等,所以我们要当好学生,苦练内功;
3)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这是我们的业务知识,一定要熟练掌握,我们要抱有终生学习的态度;
4)世界科技水平日新月异,新的技术、管理手段层出不穷,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
5)“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让上级、同事、下级信服你,就必须“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6)我的前辈前大同制药厂安全科老科长吕志平同志曾经告诫过我:“我们搞安全工作的人应了解多学科、多领域知识,不要求你全部掌握,但你应知道一些、并尽可能地多知道一些”,我牢记这句话。
做为车间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让事故远离我们,让领导满意放心、让员工认同配合应苦练“五字功”:
“细”:“粗枝大叶”、“差不多”“估计能行”这些词语不应该在我们的人生字典里。大的方面不说,诸如“地面有没有积水、澡堂热水的温度、卫生间的灯亮不亮、路边井的盖子是否有开启的、员工有没有酒后上岗的、工作现场有没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班车的行驶速度、员工工作场所跑动、工作现场照明、关键岗位员工的心理活动等等”我们都应关注并跟进,不能有半点马虎。
“勤”:我们要做到“手勤、腿勤、眼勤、嘴勤、心勤”,老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并应赋与它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严”:”“严是爱、松是害”、“宁可听骂声,决不听哭声”这些警句,对于别人也许不当回事,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经历过刻骨铭心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说知道她的真正内涵。我们做任何事一定要“严”字当头,原则性一定要强一些、再强一些、灵活性一定要少一些、再少一些。
“忍”:“容天下所有不平、不如意之事”。大家不理解是暂时的,听到骂声要绕着走,不要辨解、不要理论,时间是化解他们误解的良方。另外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比如培训,“良好、有效、多次的培训能够减轻管理阻力”,要和风细雨、潜移默化。我们相信“水滴石穿、春华秋实”。
“升”:要制定自己的个人提升计划并一定要完成。永远做到不抱怨、不怠慢、不灰心、不要停下脚步!
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一切既定工作的开展好坏,与安全工作紧密相关。安全是一切的基础,是保证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没有了安全的环境,失去了安全的状态,漠视了安全的作用,其结果是可怕的,损失是巨大的,总之,违反安全规定,忽视安全规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最终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是深远的,可怕的。因此必须时刻狠抓安全查证工作,认真开展安全宣教工作,以最大的努力,下最大的功夫,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显出水平,突出亮点,真正切实发挥安全这把保护伞的威力。
如何发挥保护伞的威力呢?笔者认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员,必须具备三心,即拥有一颗责任心、一颗细致心、一颗坦诚之心。
安全员要有一颗责任心。一个真正对本职工作富有责任心的人,对其工作往往是充满热爱之心的。安全工作实实在在,要不得半点儿戏。现场各种隐患的查证中,必须严格检查,严格对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就要及时关注它,最快速度的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落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切不可马马虎虎甚至是视而不见;现场人员的作业行为监控中,有人冒险蛮干,无视安全规章时,必须及时上前进行批评教育,立即制止相关人员的错误行为。通过讲解让其知道自己的错误所在,对自己错误做法有可能带来的后果有所畏惧。隐患及时发现整改,违章及时制止警告,这样做了就是对自己本职工作的尊重,对自己工作的负责。
安全员还要有一颗细致心。安全工作千头万绪,有计划性的现场检查,有每一次的专项抽查,有对隐患的排查,还有对人员行为的检查,还有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对提升自身工作技能的培训等等。要想将安全工作开展的扎实,安全人员还要有一颗细心。这细心,需要长期的养成,需要长期的自我提醒。查现场问题,不仅仅只看到表面就可以,安全员要有细心,通过表面的问题看出深层的东西,发现问题背后的问题,只要这样整改隐患的力度才会更大更强,此次检查的效果才会显著。对于员工安全教育,不仅仅是眼前的教材教育。讲义上的知识向员工全部讲授完了,认为万事大吉了,这样是不可以的。岂不知,这是一种严重错误的看法。请问员工对讲授的知识掌握如何?是否完全学的清楚,听的明白?你讲授的安全知识与现场作业是否实际,是否可以真正对号入座?这些都要有待于思考。因此我们对于讲授的安全知识都要怀着一颗细心,及时对讲义的内容与现场对照,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更新;我们要怀着一颗细心,善于询问员工对讲授的方法,是否有一些好的建议,要学会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这些问题。没有细致心的人,只知道低头拉车粗心大意的人,所从事的安全工作是不会称职的。
安全员还要有一颗坦诚之心。最好的交流是心与心的对话,是彼此间的真诚坦诚。员工违章作业了,员工淡忘安全了,员工轻视隐患了,对于这些问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给予他们的不应该是严厉的呵斥,不应该是一味的批评。应该是坦诚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我们应该对其人员错误行为进行深刻的分析,直击相关要害,运用关心的语气,站在情感的角度,让员工发自心底的承认自己的错误所在,真正接受对自己的批评,只有如此才会确保今后自己不再犯下同样的错误。因此坦诚之心是必须要有的,往往可以走进心灵深处,往往可以让人心悦诚服。切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中是的确需要坦诚之心的。
总之安全管理人员拥有责任心,好似拥有了一种向上的动力与良好的工作态度;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常怀细致之心,好似拥有了一种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与清晰方向。安全管理人员养成了坦诚之心,好似对工作取得成效,增添了一种催化剂,增添了一种推动力。三心具备了,工作取得成效了;三心没有了,工作效果也就不好了。
第四篇:HR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扮演的角色
HR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扮演的角色
多项调查分析表明:员工个人发展因素成为继薪酬之后的最重要的离职原因。为求得稳定和更好的发展,员工开始认识并审慎为自己设计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作为一种新兴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也逐步得到了众多企业的高度重视。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组织或者个人把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对决定个人职业生涯的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等进行分析,制定有关对个人一生中在事业发展上的战略设想与计划安排。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企业开发员工潜力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它以双赢为目标,强调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并有效实现员工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的高度结合。通过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企业不仅满足自身的人力需求,而且还能创造高效率工作环境及和谐的人力资源氛围。
那么,在企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HR工作者究竟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此,笔者结合自身的管理经验,谈谈个人对此问题的一点见解,权当抛砖引玉。
一、宣传鼓动者
不可否认的是不少的企业认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做秀”,是“炒作”,是为了对外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以此可见,HR工作者面临的现实环境可算是一个挑战!这一观念上的偏差需要HR工作者坦然面对。
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人的潜能很大,人之一生开发利用的潜力可能不到本人潜能的十分之一。所以我们常听到有人在绝望环境下或者高度的压力下潜能发挥到极致的例子。可以知道,人的潜力往往有很多浪费,而最大的浪费是未能开发运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这项技术正是有效开发员工潜能的有效方法之一。可是这种方法,至今为止,至少有80%的中国企业仅知道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却没有真正加以运用。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说:“我们的管理很现实,我们只是找来需要的人才,他进来工厂就要发挥效益,我们也不需要对他做什么培训,因为企业不是培训学校。我们更不需要谈什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人才的合理配置当然是对的,但是,短视行为并不可取,科学的人才观告诉我们不能不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我们必须寻求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平衡。因此,我们HR工作者应站在人力资源开发的高度,当一个吹鼓手,当一个文化传播者去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理念,从而寻求观念上的支持、共鸣。我们要让企业经营管理者理解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要想办法让他们知道员工发展对引才、留才的作用。
二、制度建设者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实实在在的一个技术手段,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成功依靠相关制度作保障。毫无疑问,HR工作者正是这些制度的建设者,我们要根据企业的具体实际策划、设计、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操作制度并付诸实施。
制度建设首当其冲的是规划多路线的晋升管道。“自古华山一条道”,在官本位思想观念很重的中国,历来人们改变命运的唯一道路就是做官。今天,这个观念已经完全过世了,这个格局已经被打破。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本观念大行其道,人才的需求呈现个性化、多元化。因此,不同类型的人才可以规划出不同的晋升管道。
美国埃德加。施恩教授提出了“职业锚”的概念。所谓职业锚就是指当一个人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他或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的职业中的那种至关重要的东西或价值观。施恩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提出了技术或功能型、管理型、创造型、自主与独立型、安全型等五种职业锚。这五种职业锚类型将人进行了一个基本的职业上的区分。比如,具有较强的技术或功能型职业锚的人往往不愿意选择那些带有一般管理性质的职业。相反,他们总是倾向于选择那些能够保证自己在既定的技术或功能领域中不断发展的职业。管理型则表现
出成为管理人员的强烈动机。创造型的人都有这样一种需要:“建立或创设某种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件署着他们名字的产品或工艺、一家他们自己的公司或一批反映他们的成就的个人财富等等。” 自主与独立型的人期望独立工作。安全型的人会觉得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维持一种稳定的、有保障的职业对他们来说是更为重要的。利用职业锚的概念,我们可以根据实际规划多条晋升通道。
除了晋升管道规划之外,与之相匹配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都非常重要。其他配套制度,如员工晋升管理制度、企业辅导员制度、培训制度、内部讲师制度、轮岗制度、师徒帮教制度等等都有待于HR工作者深入实际去研究、规划、建设。
三、职业导师
职业生涯规划中,我们运用“能力+意愿+个性+职位”的基本模型。我们应全面、深入测量个人的能力状况、意愿状况、个性特质状况及职位说明,客观认识和调整这四个方面以达到高度统一。作为HR工作者,我们一方面要指导员工进行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另一方面要用HR的专业去指导直线经理人有效地对其属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在这个意义上讲,HR工作者应该扮演职业导师的角色。
要做好职业导师的角色扮演,HR工作者应当是职业指导方面的专才。HR工作者应该具备绩效考核、性格分析、人才测评、心理学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并熟练运用。HR工作者应该具备较强的分析力、判断力及沟通力。
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作为导师的HR工作者有一些具体工作要做。
首先,HR工作者必须了解公司的职位总量,进行全面、细致的职位分析,形成详细的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成为HR工作者进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
在进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时,我们遇到最大的难题是对员工的评价。之前我曾提到过“职业锚”的概念。职业锚实际上就是人们选择和发展自己的职业时所围绕的核心。一个人对自己的性格、兴趣、爱好,以及自己的能力、动机、态度和价值观有了清楚的认知之后,就会意识到自己的职业锚到底是什么。但是,要想对职业锚进行预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一个人的职业锚总是在不断发生变化,它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探索过程所产生的动态结果。如何才能找到员工的职业锚,这要求HR工作者要更审慎、更专业,要获得全面、准确的针对员工所进行的定量或者定性的评估。有效的面对面的沟通、绩效面谈、运用专业的人才测评工具、员工满意度调查都是必要的手段。
HR工作者之职业导师的角色扮演成功的话,我们就能够帮助员工在最短的时间期限内找准自己最适合的发展位置及发展方向,这不仅有利于员工自身职业生涯的发展及潜力的发挥,也有利于企业减少资源配置的浪费。
四、培训管理者
在经过诊断分析之后,我们对员工的性格、兴趣、爱好、能力、知识结构、经验、教育背景等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与此同时,我们对企业的现状,如企业文化、组织架构、职务职掌、企业外部环境也有了明确、清晰的认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补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上存在的不足。因此,HR工作者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过程中应扮演培训管理者的角色。首先,我们应建立员工个人发展计划。个人发展计划主要由员工与其上级一起根据个人工作发展需要而制订。建立职业发展辅导的导师制度是过去我们采用过的比较理想的措施。举例,就一般文员而言,上层的直接主管或资深员工可以成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导师。在新员工入厂时我们就告诉新员工他的职业发展导师是谁。之后,职业发展导师会与新进员工进行多次的正式或者非正式的面谈。试用期结束时,职业发展导师与该员工进行交流沟通,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使用专业人力资源测评工具对员工进行特长、技能、职业取向等多项调查,帮助新员工深入了解自己,帮助新员工根据自己的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等明确职业发展意向、设立未来职业目标、制订出一份详细的发展计划表。个人发展计划的周期一般为一
年。当然,我们也会针对一些特殊、关键职位的员工制定3至5年中长期个人发展计划。这份个人发展计划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职业发展目标、员工事业发展存在的障碍以及克服这些障碍应展开的各项专门针对性教育训练。
在获得员工发展计划之后,培训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很显然是由HR部门来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协助,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专项培训。HR工作者一方面要以提升企业整体的经营绩效及竞争力为目标,另一方面要实现员工个人成长。我们要使员工素质能很好地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为完成上述目标,HR工作者应建立适应企业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这一培训体系应包括阶层别、职能别、专业别等多个层次。
培训方法的选择灵活多变,不拘一格,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有不同的选择。对基层人员来讲,师傅帮教制度是很好的一个教育训练办法。我们为每位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员工指定专门师傅,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训练。这种训练有针对性,实用有效。在实务工作中,工作现场的主管教导、工作内容扩大化、职位轮调、储备干部实习等都是非常有效的培训手段。这些都有赖于HR工作者去加以分析、组织。
五、组织协调者
HR工作者是员工职业生涯规划项目的直接推动者。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属于人力资源开发的范畴,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HR工作者需要扮演组织协调者的角色。从舆论宣传到项目的策划、实施及改善,这一些都需要HR工作者发挥沟通桥梁功能,需要HR工作者付出智慧及艰苦努力方能收到成效。
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委员会,HR部门成为其执行部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委员会的功能之一是确立员工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的宗旨、原则、程序及主要文件。很显然这些协调工作都需要HR工作者来组织实现。
HR工作者要协助各直线经理确定展开职业生涯规划的人选。根据80/20管理原则,企业不可能对全部人员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只针对关键岗位、特殊人才、管理人员等职位进行此项规划,有限的资源只能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
其次是在整个企业及员工的评估过程之中,HR工作者需要向各直线经理人提供专业工具上的支援及方法上的指导。在培训实施过程中,HR工作者需要整合企业内部教育训练资源,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并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
综上所述,HR工作者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主要扮演宣传鼓动者、制度建设者、职业导师、培训管理者
第五篇:安全员应扮演什么角色
安全员应扮演什么角色?
1.安全员应扮演安全教师的角色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条生产工艺线或一个车间的安全员日常工作的一条内容是对新员工、转岗、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等等。那么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当一名合格安全教师呢?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熟知所在车间工艺线的危险有害因素或重大危险源;
2)熟知所用物料的危险特性、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消防措施等;3)熟知本车间的平面布置及应急逃生路线;
4)熟知本车间消防器材的种类、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存放位置等;5)熟知本工艺线关键设备、重点设备或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点;6)熟知本工艺线工艺控制点及违反的严重安全后果;7)平时收集本车间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并展示其后果;
8)收集同行或本车间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并剖析事故原因、责任者处理、整改措施、汲取教训等;
9)学习《安全原理》并与实际有机结合;10)学习《成人心理学》并与实际有机结合;
11)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知识,能够正确答疑解惑。2.安全员应扮演好安全服务者的角色
1)安全员既是一个车间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同时又是任何安全工作的第一个战斗员,我们要做好示范者和践行者的角色;
2)提供政策依据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告知工作;3)做好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工作;
4)做好材料准备、工器具准备等具体工作;
5)做好人员技术力量合理搭配的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6)做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的监督工作;7)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3.安全员应扮演好安全监督、检查者的角色
1)首先要起草制定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使之切合实际;
2)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平公正化;安全监督检查切忌想起做一做,想不起不做,安全处理处罚一定要公开透明、一碗水端平、按章办事、并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3)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定整改岗位、整改人、整改时间;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车间领导,并和车间领导讨论拿出初步整改方案,由车间领导上报;
4)处理习惯性违章不手软。对待领导违章不能迁就,要一视同仁地该纠正的要纠正,该罚款的要罚款,起到以儆效尤之作用,这样其他员工对你就有信服力。安全员在查处违章行为时要敢于用事实说话、用制度说话;
5)安全员一定要使安全监督检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并持之以恒,切莫“蜻蜓点水”。4.安全员应扮演好“学生”的角色 1)“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们应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好学勤思的习惯、永远“夹着尾巴做人”。带上实践问题学习,学习后用于实践。
2)安全员要做好车间领导的安全助手或各工段班组的安全参谋就要对多学科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机械知识、电气知识、工艺专业知识、消防灭火知识等等,所以我们要当好学生,苦练内功;3)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这是我们的业务知识,一定要熟练掌握,我们要抱有终生学习的态度;
4)世界科技水平日新月异,新的技术、管理手段层出不穷,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
5)“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让上级、同事、下级信服你,就必须“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6)我的前辈曾经告诫过我:“我们搞安全工作的人应了解多学科、多领域知识,不要求你全部掌握,但你应知道一些、并尽可能地多知道一些”,我牢记这句话。
做为车间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让事故远离我们,让领导满意放心、让员工认同配合应苦练“四字功”:
“细”:“粗枝大叶”、“差不多”“估计能行”这些词语不应该在我们的人生字典里。大的方面不说,诸如“工作地面有没有积水、澡堂热水的温度、卫生间的灯亮不亮、路边井的盖子是否有开启的、员工有没有酒后上岗的、工作现场有没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班车的行驶速度、员工工作场所跑动、工作现场照明、关键岗位员工的心理活动等等”我们都应关注并跟进,不能有半点马虎。
“勤”:我们要做到“手勤、腿勤、眼勤、嘴勤、心勤”,老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并应赋与它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严”:”“严是爱、松是害”、“宁可听骂声,决不听哭声”这些警句,对于别人也许不当回事,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经历过刻骨铭心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说知道她的真正内涵。我们做任何事一定要“严”字当头,原则性一定要强一些、再强一些、灵活性一定要少一些、再少一些。
“忍”:“容天下所有不平、不如意之事”。大家不理解是暂时的,听到骂声要绕着走,不要辨解、不要理论,时间是化解他们误解的良方。另外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比如培训,“良好、有效、多次的培训能够减轻管理阻力”,要和风细雨、潜移默化。我们相信“水滴石穿、春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