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职责与权限及制度
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S334泰兴段JL2总监办
职责与权限
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泰兴总监办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各岗位职责与权限
职责与权限
本监理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总监办将严格遵照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范围和工作要求以及S334改扩建公路工程泰兴段《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监理服务。
第一节 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一、总监办的职责与权限
1.根据部颁“监理规范”并参照业主修订的“S334改扩建公路工程泰兴段《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批准;制定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2.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会;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审查工地试验室和重要工程材料;
5.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施工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停工令和复工令; 6.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保证及环保体系;
7.总体工程开工前,批复据施工单位依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工程特点进行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并报业主、顾问公司备案;审批结果应作为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8.下发设计变更的变更令,审查工程变更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9.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作证;
10、受理交工验收申请,组织合同工程的交工初验,评定工程质量;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或遗留工程;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1、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二、中心试验室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试验管理工作,指导驻地办的试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数据进行控制,对各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强度等指标进行有效控制;
2.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各类试验程序,制订有关的制度和方法,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与交流,定期召开各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工程实施中的有关试验、检测问题;
3.监理中心试验室应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中心试验室及驻地办试验室按大于20%抽检频率独立开展各项工作;
4.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仪器设备、操作方法、人员素质、试验环境和试验资料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督促承包人按省质检站资质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试验条件;
5.执行按业主制定的各种试验统一的报表格式、试验报告格式和试验管理规程; 6.对承包人或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或商品的合格证和检验单进行审定以决定能否用于本工程,对承包人委托外试的试验项目及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审查、批准(常规试验项目原则上不得批准委托外试),对来自承包人、驻地办、厂商或委托外试项目的检验机构的试验报告进行审查,对有怀疑和争议的试验资料,有权重新组织试验;
7.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心试验室和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并督促承包人定期将仪器设备交由政府有关监督部门进行标定,确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经常与驻地办试验监理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进行现场工程质量抽检工作,参加中间检查和验收,协助驻地办复核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坚持经常性抽查其它有关试验,及时完成驻地办送检的有关试验;
9.负责组织重要结构物的现场检测,提出检测报告;
10.组织工程项目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试验,提出试验研究报告,参与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1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性试验检测计划,定期收集、整理相应的试验记录及报告,分类汇总、分析和评价,对试验检测频率进行按月统计,负责分析查找失败试验的原因并追回处理结果。上述资料应及时报送顾问公司和业主;
12.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程技术部的职责与权限
1.指导、协调工程项目的计划、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订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工程技术、质量、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重要施工方案,检查和督促各项计划的实施,协助驻地办定期召开计划协调会;
3.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要技术、质量问题,参加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的处理; 4.审查并办理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商议之后签发变更令,指导与帮助驻地办做好重要变更以下的工程变更工作;
5.协助驻地办审查承包人试验路段的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整个监理合同段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动态;
6.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包括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或基准高程),参与设计交底和交桩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复测资料、验收施工放样;
7.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到位,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8.参加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验收工作,做好工程技术文件、合同管理文件的管理;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合同部的职责与权限
1.指导、协调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制订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和监理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掌握合同条款,严格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利益; 3.组织检查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如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小标段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机械设备是否与标书一致,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机械设备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4.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总监理工程师商议之后批准;杜绝转包工程,把住工程项目分包关;
5.核对工程数量,统计工程量清单的变化,对数量较大的变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6.会同驻地办检查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数量、构成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机械设备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7.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总监理工程师商议之后批准,参与制订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8.定期到现场审查各种支付报表和中期支付证书。编制报业主的各种财务报表、工程进度报表和报告;
9.负责组织各种监理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组织编写总监(副)的工作报告、工程监理竣工报告和监理简报。
10.协助总监(副)处理合同纠纷问题。
11.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员提供合同文件,指导和监督驻地办的合同管理事宜。1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支付报表及经驻地办签认、确认的原始凭证等,审核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付款的支付证书;
1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处理经驻地办审理的承包人提交的延期、费用索赔报告,并将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商议之后批准,建立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台帐,定期(每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上述合同管理的情况;
14.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查及计划执行、计划调整等事宜; 15.掌握合同条款,严格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利益; 1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安全环保监察部岗位职责
1、指导与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目标。
2、督促监察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遵守执行党风廉政纪律。组织党风廉政学习。保障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与监理人员廉洁自律。
3、检查确认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检查承包人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情况,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4、检查确认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的完整有效。督促承包人按公安部门规定落实易燃爆物品的专项安全管理工作与消防工作。
5、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环保的保障措施,尤其是高危作业的安全措施及重大污染的防范措施。审查承包人应对山洪、台风及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6、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制止施工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野蛮施工现象。检查安全隐患,污染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落实情况。
7、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环保素质与技能。
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临时任务。
六、综合部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建立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负责业主(办事处)、顾问公司(代表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之间来往函件、技术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档案的分类编号,并妥善保管;
2.负责总监办的翻译、打字、复印与微机、通讯的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车辆的调度等工作;
3.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财务开支、办公设备用品、资产管理等工作;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驻地办的职责与权限
驻地办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合同文件,对本驻地办所辖施工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工程支付、工程进度、安全环保、合同及其它事项管理等进行监理服务,对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总监办制定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各种监理制度、程序、用表; 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
4.审批工程原材料和一般混合料配合比以及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 5.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成果;
6.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协助调查工程安全事故;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
7.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9.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0.审批月进度计划,编制监理月报和驻地办监理竣工文件,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
第二节 各岗位职责与权限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承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1.组建总监办,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和职责,负责和主持总监办的监理业务工作;领导监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编制监理工作计划;审核并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监理合同段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
3.组织审查监理合同段内各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量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给予批准。
4.组织对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单价审查等;签发重大级及变更工程费用增减大于200万元的较大工程设计变更令;组织召开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在监理权限内主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签发由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
6.组织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人的资格和工程分包内容、数量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备业主后批准实施,合同规定由顾问公司或业主审批的必须报顾问公司或业主审批;
7.定期向顾问公司及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应提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供顾问公司及业主评估决策;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施工质量评价和改进意见;
8.检查监督施工合同文件的执行,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与纠纷;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9.对监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审阅总监办部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组织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奖励或处罚;
10.组织合同工程的交工初验,评定工程质量;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负责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对其所属监理人员和监理组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全面熟悉本驻地办的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审查本驻地办工作范围内承包人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适时检查施工单位实际进度,当与计划偏差较大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采取措施的指令;
3.对本驻地办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下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作指示;
4.参与审查工程变更,审查专业工程师提出的审查意见;签发变更工程费用增减小于200万元的较大、一般设计变更令;审查延期和索赔的申请,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监办;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审核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上报审批;
5.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及时了解掌握本驻地办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和解决的方法;
6.组织对所监理的施工单位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组织进行路基压实度、砼标号、砂浆标号等抽检试验;
7.组织合同(计量)工程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履约状况,对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有权停止签认支付证书;
8.加强所属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新开工程的岗前培训与学习,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9.组织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试验路段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试验方案;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分管部分工程(如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和从事专项业务(如试验、测量和合同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其职责与权限如下: 1.专业监理工程师共性的职责与权限(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负责所分管的监理工作;(2)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其分管的监理工作范围内,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本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试验数据,制止承包人使用不合要求规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制止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制止承包人在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含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施工;(3)在未及时进行检测、试验的情况下,监理认为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立即安排检测或试验,然后根据检测或试验结果再决定是否继续施工;(4)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文件,发布准许(或不准许)使用某些经测试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或施工工艺的指令;(5)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组织对所分管的工程进行质量认证、验收和计量工作;(6)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分管工程的施工工艺试验和认定工作,必要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7)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所分管的工程的施工安排审核确认,或提出意见或发布指令;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2)熟练掌握合同内容、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负责制定合同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
(3)协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配备、分包情况等及其进场计划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合同文件的施工设备,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或分包人提出处理意见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报总监办;
(4)按业主制定的“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细则”组织本驻地办的工程计量,审核施工单位的支付月报表,编报支付证书,负责本驻地办的计量支付、延期及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并收集整理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总监办;
(5)参与工程变更方案的确定,进行新增项目的单价分析,拟定新增项目的初步单价,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报总监办;
(6)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进度计划变更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办;
(7)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月进度报表,汇总编制本驻地办的月进度报表、并上报总监办;
(8)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勘误工作并进行审查,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办;
(9)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2)路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的监理业务;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路基、路面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发布指令;
(3)审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及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详细的进度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监督检查承包人路基、路面工程的质量自检体系、安全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组织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的压实度检测及路基填筑、路面施工材料标准试验的取样送检;
(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道路工程资料,制定控制路基、路面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措施及相关图表。当路基、路面工程质量、进度与合同文件或承包人的投标承诺发生严重偏差时,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或参与本驻地办路基、路面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以及质量事故处理;(7)负责编写施工过程中路基、路面工程的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记,审查和指导路基工程监理员的监理日记;
(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3)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桥梁工程的监理业务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桥梁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发出指令;
(3)审查承包人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详细的进度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承包人桥梁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负责组织本监理组内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材料的取样送检,配合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钢材、砼、砂浆标号进行抽检;
(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桥梁工程资料,制订控制桥梁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与进度的措施及相关图表,当桥梁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与合同文件或承包人的承诺发生严重偏差时,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或参与本监理合同段桥梁的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
(7)负责编写施工过程中桥梁工程的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记,审查和指导桥梁监理员的监理日记;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4)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试验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相关的试验规程,监督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解释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
(3)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并负责检查初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自己和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及时对各类试验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4)在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下,对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性能、规格、各种混合料配合比、成品料的强度、密度及其他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控制,协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自采加工材料的加工工艺以及各种材料堆场的规范化管理;(5)督促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和检测,组织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进行旁站,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经试验合格者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者通知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下令报废或返工;
(6)有权对承包人的试验室配备和试验人员素质进行检查确认,对试验方法、流程进行确认,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更换或改变;
(7)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签发各种试验、检测报告,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8)检查、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各项试验管理工作和试验监理员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试验工作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9)定期(每月)收集、编制承包人和本驻地办的试验汇总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中心试验室;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5)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测量监理工作;(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各种测量控制基准点;
(3)负责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有关测量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组织测量验收;
(4)会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横、纵、标高、构造物设置位置等进行全面控制,制订主要构造物的定位测量和控制测量的措施要点,关键部位(墩、台帽、盖梁、垫石、隧道轴线等)应进行必要的复测,认真做好测量验收记录并进行成果整理和保管;
(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计划和分项工程施工测量方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6)审查承包人施工测量完成后提交的正式书面测量报告单,根据申请的范围及内容进行现场复核,经复核不合格者不准开工;
(7)在施工过程中审核督促承包人进行测量控制,有权抽查任何工程部分的线型、标高,发现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承包人改正或暂停施工;
(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做好工程计量工作;
(9)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6)交通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合同段内的交通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实施全面管理;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指导、协调和控制;
(3)参与审查承包人上报的交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转情况,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5)检查承包人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与质量控制情况,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6)负责处理本合同段内交通工程的技术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督促承包人及时落实;
(7)负责审查本监理合同段内的交通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配合合同计量工程师的计量支付工作;
(8)参与交通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及质量事故处理,并提出合理建议;(9)负责审查检查交通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和完善;(10)参加本监理合同段内交通工程的检查、评比和交、竣工验收工作;
(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7)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环保监理业务工作;(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环保制度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环保制度,野蛮施工的行为责令改正,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指令停工整改,大事项的停工整改报总监办、顾问公司及业主同意后实行;(4)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施工记录,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环保工作情况;当施工中存在环保隐患时,应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5)提出环境监测方案,以监测结果指导环保监理工作;参与环保事故的调查取证;(6)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8)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备顾问公司及业主;
(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
(6)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挂牌情况,安全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
(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9)内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内的内业管理工作;(2)落实和实施业主、项目管理部颁发的内业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3)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整理和归档情况,指导其正确完善;
(4)配合业主、项目管理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管理情况,并向有关方面汇报内业管理工作成效;
(5)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验收,对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和交工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6)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内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存档、保管和移交工作;(7)完成技术部主任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理员职责与权限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和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试验规程,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2)熟悉所管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认真检查承包人所用材料及其配合比、施工机械及工具、操作程序和技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进程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对施工初期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和必要的几何尺寸检查,并随时做好记录;
(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施工放样、质量抽样检测(包括承包人工地试验监督),认真做好旁站工作。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4)当旁站监理员发现承包人所施工的工程有异常情况,可随时向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提出,必要时及时报告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对明显违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有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暂停施工,等候处理;
(5)认真做好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的记录,做好监理日记工作,填写有关监理报表;
(6)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旁站监理员必须立即整理有关检测资料,分析原因,上报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以便及时处理;
(7)完成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内业资料、文档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的管理,制定收发文件编号及存档办法;
(2)熟悉科档及文档的归档要求,熟悉工程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办法;
(3)负责所有的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阅登记、注销管理和归档管理;
(4)负责整理汇总监理信息,做好相关监理文件的收发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内业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单位质检资料),定期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内业台帐,收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定期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系统性内业资料检查,监督各专业监理人员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本项目内业管理台帐;
(6)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项目内业管理状况,提出改进建议。
(7)负责工程照片的收集、分类、归档;工程收尾阶段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按竣工文件归档要求进行内业资料系统性收集、整理、检查、整改、完善,配合上级部门内业验收。
(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办公室文秘的职责与权限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总监办有关规定全面开展驻地办生活、办公方面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驻地办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各类来文的编号、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2、筹办各类会议及做好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3、做好驻地办印鉴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工作;
4、负责来客接待、电话、信函的回复工作,负责与项目部、总监办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
5、负责做好驻地办办公、生活用房的分配调整,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统计、请购、分发工作,对分发的办公、生活用品、用具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收支平衡。
6、负责驻地办人员离岗时的办公生活用品的回收、交接工作,记录配发物品是否全部交接或有损毁并在《人员退场单》相应条目中予以签认。对回收回来的物品负责清洗和保管。
7、负责驻地办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报修工作,控制各类办公耗材的使用并应及时做好使用记录;
8、负责驻地办的伙食管理工作,协助食堂人员买菜,并及时做好记录;
9、负责驻地办的财务工作,负责驻地办水、电、办公电话、数据网络、有线电视等费用的审查和支出,保管好现金及各类票据并及时结算,严防差错和丢失;
10、负责驻地办人员离岗时经济往来情况的确认(主要指与驻地办有无经济往来尚未结清),并在《人员退场单》相应条目中予以确认。
11、负责驻地办伙食标准及各项开支的控制工作,确保各项费用支出不超出总监办制定的标准;
12、负责驻地办员工的考勤工作,每月汇总填报总监办;
13、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协调与当地的各方面关系,保证驻地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4、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总监办、驻地办和被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个人认为应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职责与权限
职责与权限
A、项目经理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是工程项目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保体系,组织编制安保计划。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实施现场安全生产持续有效地得到控制。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5.对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负责对给分包单位的管理与控制。
6.协调安保体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控制事故隐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
7.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现场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并提出内审报告。9.对承揽的工程质量、环境全面负责。
10.严格履行经济承包合同,确保工期质量、环境质量。
11.组织施工组织编制,贯彻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落实环境管理方案。12.协助社会监理人员的检查、督促。
13.在工程产品形成过程中,保证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正常、持续、有效地运行。1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数据分析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提供工作。1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B、项目常务副经理
1.认真贯彻上级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标的措施。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坚持违章作业的分包队伍,必须及时强制性停止其施工或上报上级部门做停工整顿处理。4.每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5.参与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负责组织对事故苗子的调查处理及工伤事故的报审手续,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原因的分析、教育处理工作。C、项目副经理
1.认真贯彻上级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标措施。
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坚持违章作业的分包队伍,必须及时强制性停止其施工或上报上级部门做停工整顿处理。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每周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5.参与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负责组织对事故苗子的调查处理及工伤事故的报审手续,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负责保持事故现场,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原因的分析、教育处理工作。D、项目工程师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2.具体负责安保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参与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4.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6.负责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7.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消除现场事故隐患。E、项目安全员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规范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和停止工序作业;
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设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8.对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的教育; 9.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10.对劳动保护技术费用列出专款专用,并督促实施,年终提出决算; 11.对执行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后的奖金发放和罚款收入进行监督检查。12.负责执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1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的各种资料分收集、统计和上报、下发工作,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安全协议书、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14.负责对现场的高空作业、施工用电、个人防护、脚手架、井架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15.负责对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工地的各项宣传、检查、指导、督促; 16.负责协调、调解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F、项目质量员
1.按照安保体系要求参与各类危险、传、检查、指导、督促; 16.负责协调、调解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环境因素辨识;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5.负责对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工地的各项宣传、检查、指导、督促; 6.负责对现场的高空作业、施工用电、个人防护、脚手架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7.负责生产质量管理和文明施工的各种资料分收集、统计和上报、下发工作,负责对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 G、项目施工员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槽壁支撑方案的落实。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做好各种安全记录。H、项目技术员
1.参与安保计划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防范措施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技术性)的制订;
2.参与大型机械槽壁钢支撑等拆装及使用方案、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 3.参加分部分项等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整改。
4.负责项目技术质量、环境工作,对工作质量、环境负技术方面的责任; 5.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处理项目中发生的技术质量、环境问题;
6.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环境; 7.督促和协调做好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工作。I、项目材料员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督促仓库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安全带、帽、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电缆,电箱及起重钢丝绳、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电缆、电箱等)按要求验收。8.贯彻公司的安全、环境方针:
9.负责现场材料的检查、验证、标识和发放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10.负责材料采购控制,物资供应商的评价管理工作: 11.负责现场材料的贮存管理。J、项目综合员
1.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文明、施工、办公室治安保卫、防火防爆、环境卫生和环境污染控制等管理工作,并收集整理好相应的资料。2.负责对分包队伍外来人员的管理,并登记造册。
3.负责工程项目的立功竞赛和中心组的学习工作,做好工地现场的宣传教育,定期刊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标牌,并协调社区共建文明工地。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K、项目经营员
1.对自选的分包方要进行评价筛选,并提供合格分包方名录,对分包方实行控制;
2.负责项目工程合同和各种协议的签约工作,并收入、整理、保管好有关资料(如合同、协议、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许可证等),搞好有关的分包管理工作,做好记录; 3.要保障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安全材料、设施和劳护用品的购置。L、项目资料员
1.配合安全员做好对安保体系标准文件的收集工作; 2.做好安保体系的记录及发放安全文件工作; 3.做好隐患整改、验收等相关的记录、归档及存查; 4.配合项目工程师、技术员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记录工作。5.贯彻公司质量、环境方针;
6.负责文件和资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及时进行传阅; 7.负责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保管、归档工作。8.做好资料的借阅、保管和处理工作: M、项目设备员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记录;
2.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电缆、电箱等)按要求验收。3.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方针:
4.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现场设备完好: 5.负责项目设备进出管理,执行设备巡视制度: 6.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做好设备运行、保养记录: 7.控制机械设备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篇:职责与权限
职责与权限
项目经理:
1.对本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立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策划及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分包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6.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7.主持参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积极配合外审认证机构的审核工作; 8.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9.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0.负责安全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确保从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保证所购置安全物资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要求;
11.组织对全体职工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控制、检验、标识、隐患控制、职工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记录。
职责与权限
项目副经理:
1.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与交底,同时经常监督检查;
2.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习,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3.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依据合同内容向分包方进行施工交底;安排专人对分包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程监控。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做好各项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
4.组织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验收。理顺和协调总包与分包、工种与工种间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关系;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经常组织参与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持续的整改和完善。将检查验证的状态进行记录和标识,防止安全设施、设备的非预期使用留下事故隐患;
6.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当确定险情排除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并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职责与权限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评价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制定安全保证计划;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制定、审查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及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职责与权限
项目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和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安保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对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4.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组织对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随意拆除;
6.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待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7.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8.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9.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职责与权限
项目安全员:
1.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严格执行安保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加强对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并做好安全记录;
3.加强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控制、确保安保计划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4.配合技术、施工管理人员组织对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
5.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对人、机、物、环境及自然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动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6.参与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本项目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监督落实。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停工。待整改复查合格后复工;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和落实纠正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8.针对安保体系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反映,对安保计划进行修订、再版。同时,配合做好安保体系的内审、外审工作。
9.检查、确认项目部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职责与权限
项目技术员: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范;
2.参与并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各项方案;
3.根据施工现场特点与施工需要及时编制各重点部位危险源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项目工程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 负责收集整理安全记录资料,负责文件的归档;;
5.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对安保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修改的意见,并配合做好内外审工作;
7.协助内部审核组对项目的安保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8.编制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
职责与权限
项目材料员:
1.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
2.及时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资进行验收、取证、记录、发放工作,并作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漏电保护器、开关等安全物资,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和破损的,要及时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5.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职责与权限
项目机管员: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对现场的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机械组织好使用前的验收与日常保养维修工作;
3.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4.对新购进的机械、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安保计划的编制,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班组落实,保证实施;
6.对特殊作业及中小型机操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职责与权限
项目综治员:
1.配合项目经理抓好现场的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制定项目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负责开展多样化的安全教育,结合形势的需要,定期用黑板报、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工作;
3.负责对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的教育;
4.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的用电进行安全管理;
5.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室及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
6.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职责与权限
安装组
1.协助土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设备及用电的安全管理。
3.编制安装工程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其余职责同土建施工员。
第四篇:职责与权限
5.5.1 职责与权限
5.5.1.1为实施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公司规定了相应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手册附录),编制了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分配表(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手册附录),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体系中的职责与权限,描述各职能部门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职责和权限的规定,通过在各层级上协商、沟通,以文件的形式传达到各管理者和相关职能部门,以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性和协调性。各职能部门对其管理的同一岗位不同员工的分工通过文件或工作安排予以规定,以便各司其职,有序工作。
所有员工都应当被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从而使他们能够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并使他们树立参与意识,提高能动性和做出承诺。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向有关责任人员报告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问题。这些人有明确的处理问题和保持相关记录的职责和权限。5.5.1.2厂长
a)全面领导公司的日常工作,向公司传达满足顾客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针和质量和食品安全目标; c)负责管理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文; d)主持管理评审;
e)任命管理者代表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f)确保管理体系运行所必要的资源配备。
g)负责对各分公司的领导和监管工作,对分公司出现的重大质量及食品全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h)对公司的管理和最终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部全面负责。5.5.2管理者代表和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5.5.2.1管理者代表
为建立、实施和保持、改进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以任命书的形式规定成立食品安全小组,任命管理者代表和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于管理者代表和食品安全小组,无论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均具有《管理者代表和食品安全小组任命书》规定的职责。
a)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质量方针; 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进行管理评审; e)确保资源的获得。
f)向组织传达满足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标准以及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g)表明组织的经营目标支持食品安全; h)制定食品安全方针; i)进行管理评审; j)确保资源的获得 5.5.2.2 HACCP小组
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应来自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并包括各岗位的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措施的操作人员,必要时,可包括外聘的专家。小组成员应具备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建立与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包括,但不需限于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产品、过程、设备的食品安全危害,并应保持证实食品安全小组具备所要求的知识和经验的记录。
a、在管理者代表及HACCP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具体编制、修改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配合各部门完善和引用文件,使用表格等工作。
b、负责相关文件的档案保存和文件资料控制工作。确保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对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予以监控,并及时向管理者代表及HACCP小组组长汇报运行效果。
c、负责公司的内部质量和食品安全审核及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工作。d、负责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和食品安全审核和管理评审具体组织工作。e、负责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纠正、预防措施的控制。f、负责公司的职工培训,培训的进度及计划实施等工作。g、HACCP小组负责监视实施召回。h、做好职工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5.5.2.3品控部
a、负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编制、修订及实施工作; b、负责起草编制并组织落实本公司产品标准、企业标准;
c、品控部化验室负责本公司的原辅料的入厂验收,依据标准对投入生产的原辅料产产品做出合理判断;
d、品控部化验室负责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及检验状态的管理工作; e、品控部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加工及产品质量的检查,确保加工成品的质量;
f、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及采取的纠正措施的验证; g、负责检测与计量设备的验收、调试、校准与管理;
h、负责生产及检验过程中或客户投诉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和验证; i、负责本公司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有“一票否决”权;
j、负责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完成顾客满意度的测量。5.5.2.4 生产部
a、负责维修保养生产设备及管道,并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配件的申购; b、负责设备配件加工及选型,积极配合采购部的工作; c、保质保量,不断地提高生产效率; d、做好生产过程中自检工作;
e、准确填写生产报表、做好消毒及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f、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g、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h、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i、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j、根据公司的销售计划即订货数量,负责制订生产计划制定并组织生产任务完成;
k、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及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及标识追溯性的管理; l、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工艺和质量标准抓好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m、负责职工的岗位培训;
n、对不符合工艺规定,又无具体措施,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安排岗位负责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品控部反映立即组织解决;
o、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p、负责生产现场环境的卫生保持及基础设施的卫生,保持良好的环境。5.5.2.5 财务部
a、按规定按时按额向国家交纳税款;
b、财务部主要协助厂长把好经济关,财务科负责审查公司业务往来的经济; c、对公司购进的原材料等凭借品控部出具的检验结果决定是否付款; d、对售出的货物进行结算,收回货款; e、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成本核 5.5.2.6采购部
a、负责采购的管理工作,对供方进行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 b、配合品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c、合理制订采购计划;
d、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工作。5.5.2.7行政部
人事专员:
a、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b、负责对与质量有关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评定; c、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工作。行政专员:
a、负责岗位职责的制定; b、内部信息沟通的管理和监测;
c、后勤管理工作(包括食堂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工作环境管理等)d、负责工厂管理所需要的各种应用软件使用、维护,电脑硬件的使用、维护;
e、负责本公司电脑资讯的统筹管理; f、负责办公、劳保用品的管理及发放工作; g、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工作。计划统计员:
a、负责接销售订单,按照销售订单做生产计划,下生产订单; b、负责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物料清点复核工作; c、负责能耗(水、电、气)核算; d、负责与委外加工方沟通事宜; e、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工作。5.5.2.8仓务部
a、负责所有与生产有关物料的保管,如化学药品、五金配件、托盘等; b、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管理; c、负责物料的先进先出管理; d、负责物料存放环境的监管; e、负责物料的摆放规范,物帐符合; f、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第五篇:厂长职责与权限
厂长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范围
1.抓好生产技术管理,组织制定和完善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抓好落实,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2.搞好生产调度指挥,协调平衡好全厂的生产,做到安全稳定长期经济运行。对长期影响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组织技术攻关.3.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完全生产无事故。对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拿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定出防范措施。
4.抓好质量和计量工作,严格工艺指标,提高优质合格品率。
5.抓好技术改造,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发动职工广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
6.主持开好生产调度会、专题会、和各种例会,检查督促会议指令的落实情况,经常深入车间、岗位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车间内部管理,落实好每月生产工作计划,抓好车间成本核算和考核工作。7.抓好工艺纪律和生产区的现场管理。
8.搞好员工生活、住宿、工作条件,正确处理好公司与员工的利益。
二、职责
1。负责确定厂安全管理目标,审批安全管理有关文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对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厂的安全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检测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
4、按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审定厂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表
彰、奖励和处分。
6、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吸取教训,采取措施。
7、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三、职权
1、有权调查、研究、指导各部门工作;
2、对各部门工作有奖惩权;
3、对公司重大工作有处置权; 4 对生产工人有招聘、辞退权。
生产部经理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负责拟制生产作业计划和生产准备,在制品的管理工作。掌握生产、技术准备和市场需求情况,做好生产能力平衡,最大限度发挥生产潜力。严格投入产出,对各生产车间加强制程质量控制。负责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会、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 运用有效手段,处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生产计划全面完成。负责各种产生记录及报表编制,指导基层做好生产日报、月报和其它统计工作。7 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8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和程序文件规定的其它工作,并配合厂办参与对员工的应知应会的培训和考核。对下达生产任务负责,对计划不准,管理不严调度失误造成后果负责。10 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本部门业务工作负责。11 对生产统计的各类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2 对不及时完成上级交待事务和用户函电要求造成损失负责。13 因工作失误,使我厂信誉和经济受到损失负责。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二职权 有权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对计划的实施有组织、指挥、检查考核权。2 有权参与产品质量分析,提出相应建议。3 有权对各车间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和奖惩。有权对各车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理。5 发布调度命令,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有权追究责任。有权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会、对会议决议有检查考核权。7 对本部门人事配置有建议、处置权。
副厂长安全职责与权限
1、按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质量、设备的安全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监督检测科室工段对安全职责履行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职能科室建立和不断完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
4、每月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设备)大检修,并对检查出的事故要及时落实整改,如暂时不能解决,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逐级上报直至解救
5、检查督促员工爱护安全设施和机器设备,及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发生事故要严格要求“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差名原因、分析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6、保证网络快捷、高速运行,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无隐患事故
二权限
1、负责员工技术的培训,审定员工技术培训计划,并督促计划的执行和实施
2、督促协调科室、工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三违”现象。
4、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负责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及各类重大活动的现场工作。
5、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所有安全事故的统计、汇总等工作。
6、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定员配备。
7、负责管理全厂安全生产方面的日常工作,对全厂的安全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业务上的管理指导工作。
8、按生产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力调配安置工作,搞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换证等工作。安全生产技术科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负责产品生产工艺的编制及工艺流程的规范。2.负责产品改进及新产品打样。
3.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工作。4.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编制。
5.负责制定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及产品质量等级判定.6.负责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7.负责编写产品质量分析报告.8.负责测试夹具的制作及维护.9.按要求组织生产,保证生产工人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进行生产。
10.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和审核工作,完善质量目标责任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及时解决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与隐患。11.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质量工作汇报。12.编制检验规程,并监督实施。
13.负责测试夹具的管理,有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应并解决.14.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拒收原辅材料中的不合格材料,放行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控制不合格的成品入库及出厂,放行经检验合格的成品。检验结果均写入相应记录中。15.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16.对本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部门文件进行汇集、存档。17.负责产品检验及供方的数据分析。18.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合格,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进行控制,并评价其可行性。
19.负责车间产线员工的操作规范巡检机制.发现不按操作规范标准作业予以纠正.二权限 有权对部门人员提出质量奖惩意见。对公司工艺技术文件执行情况,工艺纪律有监督、检查权,对不按工艺技术规定生产的有权制止和处罚。有权根据先进科学合理原则调整工艺材料,消耗定额。有权在保证产品性能、安全、寿命的前提下,根据节约原则,改变产品所用原材料。有产品检验权,有合格产品放行权; 对小批量不合格或原因清楚的不合格有返工处置权; 对无明确的质量标准的外协、外购件和不符合一次交检合格规定的产品有权拒绝检验;
8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有权建议停止生产、查找原因。9对本部门的人事配置有建议处置权。
车间主管工作职责
一职责
1、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协助生产经理主管本车间各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依据生产任务单及其交货期实施生产日程计划,合理分配生产任务,保证本车间生产通畅,产品配套,均衡地转给下道工序,服从生产经理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返工返修产品优先安排。
3、审核各工序生产日报表,保证准确开据并及时上交。
4、负责本车间人员、设备的组织、调度、指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有权要求业务、技术、品管协助解决与其相关的问题,对协调不了的问题及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生产经理。
5、负责合理安排加班时间,改善生产制造方法,提高生产效率,制订生产技术标准。
6、负责生产现场、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负责本车间生产设备、工具、器具的管理。
7、负责本车间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
8、负责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指导与考核。尊重员工权利,迅速公正的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负责收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整理归纳后上报生产经理。
9、严格控制本车间的生产成本,实行产品限额用料。
10、负责员工消防、安全教育。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设备、照明电源,锁好门窗。
二权限
1、对本车间各工序人员具有指挥、调度、检查、督促、考核的权利。
2、对车间人员的招聘、辞退、任免有建议权,呈生产经理审核。
3、有权对其它与生产相关的部门提出配合完成生产任务的要求,并对其它部门的不良配合情况上报生产经理,因配合不及时,严重影响生产的,有建议处罚权。
4、本车间员工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有处罚的权利。对罚款20元以下(含20元,按1人计算)的审批权;对20元以上的有审核权,须报上级领导批准。
5、车间人员的工资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有建议权,呈生产经理审核。
6、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紧急处理权,并及时向生产经理汇报,重大问题须及时向厂长汇报。
检验员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掌握产品质量验收标准,核对到货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合格证、检验数据、记录及有关检验试验方法的说明资料)实施进货检验; 整理检验记录,比较判定,作出判定结论,阐明分供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属首件样品送检的应填写样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说明样品检验判定结果以及样品检验总评价及建议,并签署姓名,上报审批;
4认真做好首件检验(首件,每班开始加工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活等改变工序条件的第一件或头几件产品; 认真做好生产现场各工序巡回质量检验,要把好产品质量关,又要帮助员工过好质量关,发现不合格品应参与进行原因分析或调整,以确保工序加工质量,并做好检验记录; 根据检验工作的安排,及时认真完成各项半成品或完工产品的检验; 7 完工检验应根据有关的检验文件,认真仔细实施,做到无漏序、跳序、无不同规格混入,做好不合格品标识和隔离工作; 实施成品出厂前的逐批检验,应按照技术标准和成品验收标准,逐条逐项地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成品符合规定要求; 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灵敏度和精度,保证被检产品的标识齐全、记录完整
二权限 有产品检验验收和合格产品放行权,有产品质量否决权; 对无明确标准的外协件、外购件或不符合一次交检合格要求的有权拒绝检验; 3 对检验时发现不合格时有权建议停止生产; 4 有权对不合格品做出返工处置; 有权对批量不合格品向上级报告,并监督或实施处置决定。
仓管员职责
1.负责办理原材料,成品的出入库验收、发放手续。
2.负责仓库物资的标识并分包放置。
3.负责库存材料的整理、整顿,并加强保管(防火、防潮、防腐、防盗)。维持适应的储存环境。
4.负责保持帐、物、卡、证的一致。
5.负责定期进行在库物资的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汇报,提出补料计划。
6.负责编制仓库的日报表、月报表。
采购员职责
1.掌握市场信息,开拓新货源,优化进货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2.会同生产财务部门确定合理物质采购量,即使了解存货情况,进行合理采购。
3.根据生产计划,对物资采购清单组织实施。4.选择、评审、管理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
5.进行市场询价、对比,确保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合格物质。6.建立采购合同台帐,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采购过程中的退换货工作。8.采购部合同、供应商档案、各种表单的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9.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