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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规定



第一篇: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管理基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定,联系实际,制定本办法。(依据)

第二条 法律事务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依法维护公司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含控股及占主导地位的公司)。

公司关联单位需公司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的,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集团办公室作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公司法律事务进行归口管理,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设置专门的法务人员,由办公室行政管理,在业务上具有独立性,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第五条-集团法律事务职权

(1)制定、修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制度,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参与公司分立、合并、投融资、担保、产权处置、并购重组、涉外项目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过程,依法提出法律意见,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参与公司对外投资、合作、重大项目等经营活动的合同谈判工作;

(4)承担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及所属公司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6)对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选聘常年或专项事务律师,负责与其联络沟通事宜,并对其进行管理、监督评价;

(8)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以公司名义发布的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

(9)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司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10)收集、汇编与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11)指导、监督所属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六条 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应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并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

第七条 所属公司设立法律机构或专人对其公司法律事务进行管理,并接受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所属公司法律机构或法务专员履行职责参照公司办公室职责,同时负责上报所属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并依照公司办公室的安排参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所属公司法律机构或法务人员向所属公司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 所属公司法律机构或法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满足公司法律需求的程度及综合表现由各所属公司进行考核;其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水平、维护公司法律利益等方面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评价,并纳入所属公司对其考核的内容。

第三章 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合同文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合同文件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与提示,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合同必须经办公室进行法律审核后方可签订,未经法律审核的合同不得对外签订。具体审核流程按照《 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执行。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合同文件是指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等签订的除人事劳动合同之外的合同,包括经济合同、工程合同、技术合同及其他需要规范的协议。

第十三条 所属公司签署的合同文件,若涉及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属于对外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合同类型,应在签署前将合同草稿连同所属公司法务人员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上报公司办公室审核,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签署,并在签订后报公司备案,并将履行情况及时通报公司。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送办公室会签审查的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由办公室存档,不予返还,送审部门应当自留原件。

第十五条 办公室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统计公司常用合同类型,制定常用类型合同范本。

第四章 参与重大决策

第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对重大决策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审核意见,审核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析提示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

第十七条 本规定重大决策是指:(1)公司分立、合并、增减资本、破产、解散、以及重组改制;

(2)制订和修改章程;(3)重大投融资行为;(4)产权(股权)变动、对外担保、对外拆借、重大资产处置行为等。

第十八条 在发生重大决策法律事务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于提交决策报请批准前十日将重大决策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交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法律审核论证,或视情委托外聘律师进行法律审核论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第十九条 公司应保证办公室或外聘律师通过参加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尽职调查、考察和谈判,出席或列席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相关会议,取得、查阅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的文件、资料,起草、审查和修改有关法律文书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重大决策事项的相关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以提高法律意见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 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法律可行性,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

(2)重大决策潜在的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3)重大决策需履行的法律程序,需要签署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法律审核中发现公司重大决策办公室门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有权向公司提出纠正问题、防范风险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正式重大决策法律意见书须经公司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签字(若由外聘法律顾问提供的还应加盖律所印章)。第二十三条 重大决策未经法律审核论证,原则上不得提交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审议决策或付诸实施。

经过法律审核论证认为存在突出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完善。

第五章 规章制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参与制订、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审查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

第二十五条 以公司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主办部门在起草完毕后随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资料,提交至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二十六条 办公室在收到主办部门提交的规章制度后,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对主办部门提交的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1)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2)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主办部门应确保草拟的规章制度符合公司实际,并具有切实可行性。第二十九条 凡是需要报送董事会予以审批的公司制度,主办部门应在提交审议时随文附上办公室出具的法律审核意见书。

各所属公司起草的规章制度须经法律审核后,方可报送审批签发;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提交一份给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六章 公司登记、变更、注销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登记、变更、注销管理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支持。

第三十二条 在公司拟设立子(分)公司时,主办部门应向办公室提交相关的完整资料,办公室对拟成立公司进行法律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三十三条 决定成立新公司后,筹备组应有法律人员加入,负责准备、制作、填写、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并协助有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将筹备时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件复印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变更登记时,公司或所属公司办公室负责承担公司法人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等事项变更登记工作,并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交办公室备案。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终止营业时,应有法务人员参加公司清算工作组,参与办理公司注销工作。

第七章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领导批示同意后,可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日常的法律服务,或就单项事务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公司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办公室负责与外聘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并进行管理。第三十八条 针对某一项目法律事务工作,主办部门(或办公室)根据需求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专项法律事务,其律师费用由项目承办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九条 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及较高的法律从业水平,并符合公司工作的相关专业要求。

第四十条 外聘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承担专项法律事务的,应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和所聘律师、律师事务所就有关保密事项进行约定,防止有关信息外泄。第四十二条 所属公司需要外聘律师事务所的,应在报本公司负责人批准后,采取优选协商方式选聘确定,同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三条 办公室对于外聘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并视情况进行反馈。

第八章 法律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 办公室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法律培训计划,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培训。

第四十五条 公司法律培训启动方式主要有:(1)业务部门根据需求提出法律培训申请;

(2)办公室针对职能部门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培训申请;

(3)相关领导的指示。

第四十六条 业务部门或办公室提出法律培训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或经相关领导直接指示,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制定法律培训计划,开展对相关业务部门的法律知识培训。

第四十七条 在法律知识培训中产生的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培训规定,从培训经费中支出。

第九章 参与重大合同谈判 第四十八条 对于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或者是标的金额比较大(1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合同,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相关领导的指令,办公室可以参加其项目的谈判,为合同谈判工作进行合法性把关。

第四十九条 重大项目合同谈判须由合同承办部门牵头,会同办公室、财务部、合同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合同谈判小组,共同参与合同签订的调研、谈判。

第五十条 需要办公室派人参与重大项目合同谈判的,承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期至少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容大纲。

第五十一条 办公室收到谈判相关完整材料后,可与承办部门深入沟通谈判需求,调查研究形成初步法律意见,并参加项目谈判小组,参与承办部门组织的谈判前沟通协调会议,与谈判小组成员共同制定谈判策略。

第五十二条 承办部门负责将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谈判策略上报领导层审批。

第五十三条 承办部门负责记录谈判过程,并依据谈判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同草稿。第五十四条 承办部门将谈判形成的合同草稿按照合同审查流程提交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查,办公室按照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对有关谈判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第十章 法律咨询事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应业务部门需求,办公室为公司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第五十六条 办公室可以采用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提供公司内部法律咨询服务。

第五十七条 对需求部门的书面询问,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附相关材料后,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针对咨询问题予以书面回复。

第五十八条 办公室对于需求部门的法律咨询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解答,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法律事务,办公室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五十九条 各部门的书面法律咨询单应当一式两份,办公室及本部门各留一份;

第六十条 办公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一式两份,接收部门及办公室各留一份。

第十一章 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 涉及公司法律诉讼等案件材料应于案件结束后送交本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六十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和修改,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划

一、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划

㈠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

3、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

4、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5、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须就以下事项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公司(或上市公司)遵守行业监管规定、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和遵守一般监管规定;

(2)合同管理及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管理;

(3)知识产权管理;

(4)索赔及诉讼案件管理;

(5)公司治理和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

(6)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

(7)劳动法律关系管理;

(8)公司投资、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管理等。

㈡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步骤

公司一般要根据前几年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按照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的、循序渐进的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步骤,一般分为:

1、准备阶段:又称“基础建设阶段”和“规章制度完善阶段”,此阶段的工作重点:

⑴ 侧重于制订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合理完备科学的法务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自身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公司法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实施。

⑵ 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一部公司内部的适时、完备、科学的规章制度汇编。

2、提高阶段:即“合同管理提高阶段”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⑴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提升在合同审查会签时,“问(合同背景)、看(合同条款)、堵(合同漏洞)、核(合同标的)”的审核效果;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提高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⑵ 应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不顺畅的顽疾,主动配合各级管理层理顺关系、制定制度、完善机制、明确权责,确实把法务工作向纵深辐射;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专项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和系列活动,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总结阶段:即“检查总结提高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是总结前两阶段的工作成果,按照公司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检查,对不完善、不到位之处,进行“补课”,争取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具体措施

㈠ 健全法务组织建设

1、加快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2、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㈡ 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1、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计划。

2、清理老规章。

3、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4、严格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㈢ 制定并实施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国家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出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普法宣传实施计划。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结合公司实际,抓住普法重点,开展普法教育,达到公司领导、干部、员工:

(1)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与政治制度;

(2)熟知与自己所主管的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对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能主动到法律事务部门咨询。

(4)坚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进行普法教育与规章制度学习,使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作到学法、知法、守法。

2、采用多种形式实施普法教育。

根据普法规划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式多样、做出实效,通过法制宣传工作有效的提升公司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㈣ 强化合同管理

1、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⑴ 合同由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

⑵ 建立合同管理的配套管理制度。

⑶ 建立与完善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

⑷ 建立合同管理效果的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2、规范供应商管理。

公司要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供应商管理,依据供应商管理制度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对供应商选择、交易过程的法律监督,以保证供应商管理工作合法、有序的进行,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3、风险倾向预防管理。

针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抓好合同的审核与监督,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尽力避免纠纷或案件的发生,做到即使发生纠纷或案件,也必须在事实和法律方面有利于公司取得或维护其合法权益。

㈤ 案件管理

1、制定本公司的案件管理规定。

按照公司制定的《公司案件管理制度》做好案件管理,并坚持案件及时上报制度和案件统计制度,实行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案件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对隐案不报或严重失职,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求将案件管理纳入一个规范化管理轨道。

2、强化案件管理实效。

案件处理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会给公司经济利益带来直接的影响。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类案件,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案件的证据资料收集、分析和应诉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提升对案件的应对、救济能力。

3、完善案件等法律事务处理流程

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流程可分为接收程序、调查程序、处理程序、归档程序、总结反馈程序,具体流程分解如下:

(1)受理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的处理由公司领导交办或由有关职能部门、公司按规定的程序移交。移交必须及时,如应诉材料必须在收到起诉书后立即报告和移交。

(2)确定经办责任人:法律事务部接受法律事务后,应根据待处理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立即指定经办责任人。经办责任人负责对该法律事务的处理。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则还需按照规定委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理。

(3)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经办责任人对法律事务进行分析后,对法律事务的有关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资料。如果有委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理,则由经办人协助专职律师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收集的资料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a)我方当事单位关于有关事实的报告和公司领导的批示;

(b)当事各方主体情况资料;

(c)有关事实的证据材料;

(d)其他与法律事务处理有关的资料。

(4)集体讨论: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后,应对有关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向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口头报告初步处理意贝。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在收到该意

见后,应组织集体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5)反馈意见和补充调查、收集资料: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及委托的专职律师经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后,经办责任人应将该意见及时反馈给当事单位,并可要求当事单位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同时应依据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进行处理: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全面掌握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同时,着手处理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可随时要求当事单位配合。

(7)形成书面意见: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对法律事务进行处理的同时,应就法律事务的事实和和法律适用形成书面意见,如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报告等。

(8)签署书面意见和上报或提交:所有书面文件在正式上报或提交有关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审阅。

(9)案卷整理和归档: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经办责任人应全面收集与该案有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10)总结反馈:每一件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总结,提出书面结案报告,分析发生原因及责任追究或分担,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㈥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1、建立法制监督监察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约束监督内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精神,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从而,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㈦ 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结合我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为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增强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诉讼案件、纠纷事件上报制度,主动作好起诉、应诉和非诉调解工作。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理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专利、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公司对所拥有的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文字作品等知识产权,该申报的一定要及时申报,发现外单位侵权的一定要主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㈧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在公司内部建立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机制,保证公司及全体员工能得到及时充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 指导思想:依据“依法治国”进行 “依法治企”。

㈡ 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发挥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法律风险预防、控制、补救功能。

2、坚持公司领导干部与广大员工相结合。

3、坚持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与适应我国完善市场经济环境的新形势需要相结合,与时俱进。

㈢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对法律事务进行管理的具体工作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处理法律事务,尽量不受其他因素的制约;

2、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经营风险控制和管理、预防法律风险为工作重点;

3、法律预防为主,法律救济为辅;

4、按照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5、在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承担工作责任;

6、以公司利益为已任,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严密审慎,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8、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注:此文属本人收藏他人作品,作者对公司法务管理提出比较全面的工作开展方案,该方案虽显得有些理想化,但对在从事公司法务管理的人员不无借鉴,特此稍加整理,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

第三篇: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方案

一、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划

㈠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

3、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

4、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5、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须就以下事项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公司(或上市公司)遵守行业监管规定、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和遵守一般监管规定;

(2)合同管理及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管理;

(3)知识产权管理;

(4)索赔及诉讼案件管理;

(5)公司治理和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

(6)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

(7)劳动法律关系管理;

(8)公司投资、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管理等。

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步骤

公司一般要根据前几年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按照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的、循序渐进的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步骤,一般分为:

1、准备阶段:又称“基础建设阶段”和“规章制度完善阶段”,此阶段的工作重点:

⑴ 侧重于制订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合理完备科学的法务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自身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公司法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实施。

⑵ 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一部公司内部的适时、完备、科学的规章制度汇编。

2、提高阶段:即“合同管理提高阶段”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

⑴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提升在合同审查会签时,“问(合同背景)、看(合同条款)、堵(合同漏洞)、核(合同标的)”的审核效果;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提高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⑵ 应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不顺畅的顽疾,主动配合各级管理层理顺关系、制定制度、完善机制、明确权责,确实把法务工作向纵深辐射;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专项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和系列活动,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总结阶段:即“检查总结提高阶段”,此阶段工作重点是总结前两阶段的工作成果,按照公司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检查,对不完善、不到位之处,进行“补课”,争取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具体措施

㈠健全法务组织建设

1、加快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2、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1、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计划。

2、清理老规章。

3、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4、严格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㈢制定并实施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国家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出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普法宣传实施计划。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结合公司实际,抓住普法重点,开展普法教育,达到公司领导、干部、员工:

(1)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与政治制度;

(2)熟知与自己所主管的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对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能主动到法律事务部门咨询。

(4)坚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进行普法教育与规章制度学习,使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作到学法、知法、守法。

2、采用多种形式实施普法教育。

根据普法规划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式多样、做出实效,通过法制宣传工作有效的提升公司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㈣强化合同管理

1、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⑴ 合同由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

⑵ 建立合同管理的配套管理制度。

⑶ 建立与完善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

⑷ 建立合同管理效果的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2、规范供应商管理。

公司要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供应商管理,依据供应商管理制度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对供应商选择、交易过程的法律监督,以保证供应商管理工作合法、有序的进行,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3、风险倾向预防管理。

针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抓好合同的审核与监督,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尽力避免纠纷或案件的发生,做到即使发生纠纷或案件,也必须在事实和法律方面有利于公司取得或维护其合法权益。

㈤ 案件管理

1、制定本公司的案件管理规定。

按照公司制定的《公司案件管理制度》做好案件管理,并坚持案件及时上报制度和案件统计制度,实行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案件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对隐案不报或严重失职,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求将案件管理纳入一个规范化管理轨道。

2、强化案件管理实效。

案件处理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会给公司经济利益带来直接的影响。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类案件,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案件的证据资料收集、分析和应诉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提升对案件的应对、救济能力。

3、完善案件等法律事务处理流程

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流程可分为接收程序、调查程序、处理程序、归档程序、总结反馈程序,具体流程分解如下:

(1)受理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的处理由公司领导交办或由有关职能部门、公司按规定的程序移交。移交必须及时,如应诉材料必须在收到起诉书后立即报告和移交。

(2)确定经办责任人:法律事务部接受法律事务后,应根据待处理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立即指定经办责任人。经办责任人负责对该法律事务的处理。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则还需按照规定委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理。

(3)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经办责任人对法律事务进行分析后,对法律事务的有关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资料。如果有委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理,则由经办人协助专职律师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收集的资料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a)我方当事单位关于有关事实的报告和公司领导的批示;

(b)当事各方主体情况资料;

(c)有关事实的证据材料;

(d)其他与法律事务处理有关的资料。

(4)集体讨论: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后,应对有关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向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口头报告初步处理意贝。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在收到该意见后,应组织集体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5)反馈意见和补充调查、收集资料: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及委托的专职律师经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后,经办责任人应将该意见及时反馈给当事单位,并可要求当事单位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同时应依据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进行处理: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全面掌握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同时,着手处理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可随时要求当事单位配合。

(7)形成书面意见: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对法律事务进行处理的同时,应就法律事务的事实和和法律适用形成书面意见,如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报告等。

(8)签署书面意见和上报或提交:所有书面文件在正式上报或提交有关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审阅。

(9)案卷整理和归档: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经办责任人应全面收集与该案有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10)总结反馈:每一件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总结,提出书面结案报告,分析发生原因及责任追究或分担,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㈥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1、建立法制监督监察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约束监督内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精神,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从而,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㈦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结合我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为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增强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诉讼案件、纠纷事件上报制度,主动作好起诉、应诉和非诉调解工作。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

第四篇:办公室事务管理规定

办 公 室 事 务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

第二条管理权责

办公室的管理由管理部负责。

第三条管理内容

一.环境卫生管理

1.公司员工应保持办公室及自己办公桌椅的卫生和整齐;

2.公司员工必须保持文件柜的整洁,柜内档案资料必须摆放整齐;

3.公司员工应服从管理部安排,对办公区域及公用部位定期进行清洁及整理;

4.卫生间使用后应即时冲洗,保持清洁无异味;

5.禁止员工以任何方式将宠物带入公司;

7.公司办公区、员工休息区、茶水区、会议室、走道及卫生间内严禁吸烟;

8.员工办公桌面除电脑、电话、台历、文件夹、茶杯、小型装饰物外,不得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传真复印管理

1.传真机及复印机由管理部专人管理;

2.复印后不良之纸张应善加利用,涉及机密资料的须用碎纸机粉碎;

3.为保证复印机的性能、寿命,应注意彩色和黑白的设置及纸张的合理使用;

4.复印机、传真机发生卡纸或无法复印、传真的现象,不得自行处理,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处理。

三.电话管理

1.电话使用时应长话短说、避免长时间占线、严禁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2.因工作需要拨打长途或国际电话的,应经部门经理或管理部许可后方可拨打;

3.办公室员工应熟记各分机号、电话使用人不在时、其他职员应代为转接,并作记录,及时传达;

4.午间休息时,应留专人负责接听电话;

5.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以维护公司形象。

四.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管理

1.申购及领用管理

(1)个人使用类文具用品,由各部门员工领用,管理部以个人为对象进行登记管理;

(2)消耗品如复印纸、墨盒等由管理部统一管理;

(3)个人使用类文具每月分部门在限定的时间进行申领,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申领;

(4)管理部每月须及时统计办公用品使用量及使用金额交财务部列入费用管理;

(5)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各自零用的办公用品,严禁员工将公司办公用品私用;

(6)员工或部门因工作需要,购买特殊办公用品,均需提前填写《资产请购单》,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后交管理部购买;

(7)公司所使用之办公用品由管理部提出请购。必需品或消耗品文具耗用量大者,须酌量库存。特殊文具管理部门无法采购者,得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采购。

(8)新进人员到职时须到管理部办理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并列入领用管理。

(9)所有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全数交回管理部并办理移交。未办理移交或有遗失的按原价赔偿。

五.邮件及快递管理

1.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邮件及快递业务的,须写明地址、联系方式及快递形式,交管理部总务人员办理;

2.员工应合理使用邮件或快递业务,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费用自理;

3.管理部将按月对信件的发送进行核查,发现私人信件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可邮寄而选择快递的、可隔天发送而紧急发送等不合理行为,一经查实,公司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食品卫生及设备管理

1.员工的日常饮用水由公司指定的饮用水公司提供;

2.员工必须在公司制定区域内用餐或食用零食、点心,(指定区域为茶水室);

3.公司禁止在办公岗位上食用零食或点心,食用完毕或食用一半的食物应妥善保管;

4.因食用自带食物而引起的身体不适,公司概不负责;

5.员工在上班前或上班时不得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如大蒜,罗卜,韭菜等;

6.员工可使用公司的提供的冰箱及微波炉,并注意清洁卫生,公司有权根据冰箱内各类食品的存放时间,空间及食品质量情况作出处理;

7.公司提供饮水机及咖啡机供员工使用;

8.饮水机前的废水桶只可倾倒废水,严禁将茶叶,茶包及其他固体杂质倾倒在内;

9.公司的纸杯只提供客户使用,个人使用费用自理;

10.微波炉不允许加热有异味的食品,使用时注意加热容器是否可用于微波炉。

七.办公室钥匙管理

1.公司办公室钥匙分为门禁卡,办公室钥匙,办公桌钥匙,共用文件柜钥匙四种类型;

2.部门经理均配备办公室钥匙一把,员工如需加班等情况可向部门经理申请借用;

3.员工应妥善保管配发的钥匙,不得随意复制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总务。

八.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1.公司的门厅、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保持门厅整洁及通道畅通,管理部有权对乱推乱放的物品予以处理;

2.节假日前,公司将安排值班人员,并公布紧急联络人和联络方式;

3.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须按规定提前申请,以方便公司安排;

4.员工下班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应锁入抽屉或档案柜,办公椅一律推入办公桌下,要关好电脑,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必须检查照明、空调、办公设备等用电设备是否关闭,并在最后离开时检查各房门是否已锁闭,发生意外

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

5.员工办公桌面除电脑、电话、台历、文件夹、茶杯、小型装饰物外,不得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员工不可随意搬动、改变、更换办公台、办公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的摆放位置;

九.灾害天气的安全措施:

1.职员在上班时间之前接到当地媒体发布的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导致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及时与公司部门经理或管理部联系获得批准。

2.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接到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时,应停留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险。正在从事外勤工作的职员,应立即前往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职员,在接到预警信号时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但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

十.前台管理

1.电话使用

(1)应保持前台在工作期间始终有人接听电话及接待客户;

(2)午休或总务不在时应安排专人值班,接听电话;

(3)电话应在响铃三声以内接起,并注意礼貌用语;

(4)如不能确定是否业务需要,原则上不要轻易泄露员工的手机号码。

2.来客接待

(1)客户来访,应主动迎接,礼貌接待;

(2)陌生人来访应问清事由,安排其在办公室区域外等候,不得直接进入办公室;

(3)没有预约的来访者拜访,应先征询被访者的意见,然后才可安排接见。

3.注意事项

(1)禁止在前台及走廊处大声喧哗;

(2)禁止上班时间在前台聊天。

十一.会议室管理

1.使用会议室应提前向管理部预约,并告知使用时间及内容,以便管理部合理安排;

2.会议室使用完毕应将会议椅摆放整齐,桌面整理干净;

3.不得随意在会议室摆放其它材料,设备,或物品;

4.会议室不使用时,应保持灯具及空调的关闭状态。

十二.计算机设备管理

1.购置和维护、维修

(1)公司指定网络管理员负责统一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及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

(2)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网络管理员或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安装,任何员工不得自行安装,除非得到网络管理员的许可;

(3)软、硬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体议等)由网络管理员保管并做好登记。使用者必须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个人未得许可

不得私自拆装;

(5)公司的计算机及服务器设备的配置情况应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登记,因工作需要而需增加或内部的配置及设备应向管理部提出申请。

2.使用规范

(1)员工应保持计算机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公司禁止的软件和玩游戏;

(5)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及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6)在公司使用 MSN、SKYPE 等聊天工具必须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并将登陆名提交网关管,使用时必须显示本名使用;

(7)严禁上班时间收发私人邮件;

(8)不得利用公司的电脑及网络设备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9)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开机密码须报备网管。公司电脑及其配备的附件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更换、丢弃,拆装。

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第五篇:C传达室事务管理规定

传达室事务管理规定

WZCXJZ/XZ/B/0009

一、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根据现场标识,服从指挥.二、交接班事务

1.工作日结束之后,必须做好场内清理,消防,用电,防盗安全检查,有无异常现象等情况,向上司作出报告。

2.在交接班时,必须把全部工作与事项交到下一值班人员手中。尤其是一些重要的事项,诸如来访客人所委托的事,企业内部人员所嘱咐的事,以及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下来,亲手交给下一班值勤人员。

三、休息

1.休息时间,必须在指定的屋内安静地休息,以保证在下一值勤时间中能保持精力集中。

2.在休息中,如果临时去某处帮忙,或需要离开传达室,必须与同伴打招呼,表明去向以及去干何事,需要多少时间等等。

四、事故处理

1.如果发生事故,或者发生**、遇上骚扰,立即与警备人员联系,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2.在作时间里,任何人不得支使传达室值班人员去干私事,如有此情况值班人员必须予以拒绝,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传达接待用语

1.当着来客的面,都必须称呼某某科长、某某处长或某某部长。即使是普通职工,也尽量使用社会场合的各种称谓,以示本公司的文明程度。2.在来客面前,禁止使用同事、亲密朋友之间的粗俗或过于亲昵的语言。3.应该把每一位来访者当作客人,尽量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包括“您”、“先生”、“小姐”这样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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