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档案,是指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本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第二篇:街道档案管理制度
高安街道文明办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特制订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一、立卷归档内容:
(一)总结归划类(文明建设班子重视程度)
1.班子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两次以上)工作会议记录;
2.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3.各项工作计划、意见等;
4.各项工作半年、年终总结;
5.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简报;
(二)创建活动类
6.思想道德教育计划、教材、考核记录;
7.科普、计划生育、卫生健康、法制教育等资料;
8.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资料;
9.文明家庭、文明楼院评选资料;
10.开展文艺活动资料;
11.开展体育活动资料;
12.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实践活动资料;
13.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建设的资料;
14.树立先进典型资料;
(三)管理类(规章制度)
15.制订的各项制度、规范等;
16.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资料;
(四)荣誉类
17.取得各项荣誉的有关资料(文件、证书);
二、立卷归档要求
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收集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资料,街道各部门(单位)于每月的月底前将收集到的资料经验收合格后交文明办;资料收集要及时、全面、完整、有序。文明办对收集到的精神文明建设资料,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于下月月底前完成上月的精神文明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要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实用。
第三篇:档案管理制度
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直接反映。为加强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便于信息查询和开展督导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涉及的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有关科室及参与监测工作的其它部门与机构。
二、管理原则
1.科学建档:各机构应按照本制度推荐的资料分类方法建立档案。
2.规范整理:各机构应按照目录、资料、借阅登记表的格式整理档案。资料部分的整理应参照本制度第三部分要求完成。
3.及时归档:各机构应该各项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4.集中管理:各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档案应实行专柜、专档保存。
5.专人负责:各机构具体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人员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交由专人集中管理。
三、资料分类方法
归档资料指所有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包括文件、文字资料、照片、图片、电子资料等。一般可分为管理资料和业务资料等。
(一)管理资料:主要是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管理工作中,所产生的资料。包括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监测队伍建设、收发文件、监测方案及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导报告、数据分析报告、简报等。可参照如下内容分类归档。
1.体系建设:包括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管理制度、体系内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运转流程等。
2.来文:本机构收到的来自其他单位或部门的文件或公函(包括重要的电子邮件函)。可以按照发文部门分为上级来文、下级来文及其它单位来文,每类按时间排序。
3.发文:指本机构发出的各类文件和公函(包括重要的电子邮件函)等。可
1以按发文时间排序。
4.监测方案和实施方案:可以按照时间分类。
5.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季度和工作总结、数据分析报告,可以按照时间分类。
6.监测队伍建设:包括人员外出和内部接受培训情况、培训班资料等。可以按照时间分类。
7督导资料:包括督导方案、现场记录表及督导报告等资料,按时间排序。督导资料整理时,应包括通知、日程、督导方案(背景、目的、组织与实施、督导内容、考核标准、人员分工)、现场工作记录、督导报告、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8.工作动态/简报/通讯:包括本级及上、下级单位编印的简报。可以按照编写单位分类,每类按时间排序。
(二)业务资料
1.活动资料:主要反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会议、培训及其它工作,每项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应集中保存。可按照活动类型分类,每类按时间排序。
每项活动档案资料中应包括:通知、日程、签到册、讲义、讲话稿、小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目的、内容、相关评价)、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技术资料:主要是与监测工作有关的业务资料。包括技术指导手册等技术性文件,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处置资料及其他业务资料。
四、资料保存形式
可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文件档案、声像资料档案和资料汇编等。各类形式档案资料应分别保存,每类形式资料应参照上述方法分类保存,且分类方法要保持一致。
1.纸质档案:以档案盒的形式保存。
2.电子文件档案:包括所有电子版的文档和声像资料,可以保存在硬盘或光盘内。
3.声像资料档案:指与监测工作有关的声音、图像和影像资料,各类资料可以根据不同的载体形式分别保存。
4.资料汇编:一个自然结束后,可对全年资料进行统一装订,形成资料汇编。
纸质档案、资料汇编和声像资料档案应在资料档案盒内注明本盒资料类别和资料信息(见附件1),电子文档可以文件夹和文件名称表示资料类别和时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述信息应与纸质资料档案信息一览表内容保持一致,以便于资料查阅。
每个档案盒/袋内应有借阅情况表(见附件2),包括所借阅资料名称,借阅日期,借阅人签字、归还日期以及保管人签字等。
五、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卷内目录2.借阅情况表
卷内目录
借阅情况表
第四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五篇:档案管理制度
泰州市歌德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培训机构都必须建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如:培训教师档案、教学档案、培训学员考勤、成绩、培训合格证、操作证等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培训教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目录、培训教师聘用“协议书”、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培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个人教研成果资料及论文、教学工作鉴定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每人一档一袋,妥善保管。
三、各培训中心按照《泰州市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教学档案,并以班(期)次为单位进行立卷。
(一)教学档案的内容材料:
1、卷宗目录
2、教学工作总结
3、开办培训班的有关文件(计划、报告、批文等)
4、教学大纲
5、教学计划表
6、教学计划执行表
7、学员登记表
8、学员考勤
9、监考表
10、考试成绩登记表
11、考试试卷
12、学员学籍登记表
13、证书发放审核备案表
14、参加培训学员相应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材料。
(二)所有立卷材料应该按照《泰州市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提供的样表及填写说明规范填写。表内所列内容、责任人签名、单位印章等不得随意漏填和缺项,没有内容的在卷宗目录栏内予以注明。
四、职工技能培训档案,按班(期)次参照上款内容和要求立卷,分工种(岗位)按汇总,妥善保管。
五、各培训中心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必须专人专柜管理,按规定需移交单位档案室保管的应及时移交。
六、技工学校联办的大专、本科函授学历教育的学员档案,学员毕业后交职工培训部登记后转学员所在单位。
七、档案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严禁涂改、剪裁,档案附件资料必须齐全。各类档案只可查阅,不得外借。八、二级单位的培训机构都必须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才培训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考试考核结果、个人论文、后续学历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