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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月报第六期

工程月报第六期



第一篇:工程月报第六期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工程

监 理 工 作 月 报 第 六 期

(2006年9月21日~10月20日)

总监理工程师:江晓锑 上海上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航海博物馆工程项目监理组编制

二ΟΟ六年十月

中国航海博物馆工程监理工作月报第六期(2006年9月21日~10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1、9月26日,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妥;9月28日,工程开工报告由参建单位签署同意,同时施工单位发出挖土工程开工令。

2、本月适逢国庆、中秋两个节日,长假期间工地原则上无实质性施工,仅在长假后期组织了节后施工准备活动,长假期间工地各单位都安排了人员值班。3、10月8日,工程正式进行基槽开挖。根据现场开挖面面积大(南北约200米东西约140米),槽底土质以粉性土为主的情况,施工单位采用东西向条状(分五个区)、从北向南开挖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前,原浅层降水用轻型井点视实际需要与否废弃或继续使用;随着开挖进展,基础结构的素砼垫层与桩顶处理逐步跟进施工。

4、由于设计对南区靠春涟河拐弯处的博物馆临水结构进行了局部加深,故该处工程上进行了局部的水泥土搅拌桩重力式围护施工。

二、工程进度

1、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1)南区临水结构水泥土搅拌桩围护

从9月26日开始到10月12日,南区围护结构搅拌桩总数约1800根施工完毕。2)基槽土方开挖(开挖深度约3.3~3.5米)

到目前已完成基槽开挖量的40%左右(五区完成二区)3)素砼垫层与桩顶处理 完成约总量的30% 4)基础承台钢筋绑扎 完成约总量的15%

2、工程进度 1)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于节后上报了航海博物馆工程基础部分和上部土建结构与施工进度计划,两份计划均为初稿,其中基础工程(±0.0)到07年1月底完成,上部土建结构(封顶)到07年7月上旬完成。2)本月实际完成情况评述

由于节后开始正式动工挖土,至今仅两周时间,目前土方工程符合上报的初稿基础工程计划。

3)基础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桩基检测、接地桩施工、等电位联接、水电管道安装等土建工程外承包范围的施工单位及人员已落实。基础工程施工所涉及的钢结构基础预件、电梯井详细结构布置等项工作也正在协调之中。

4)由于本项目工程内容较多,故对已上报的基础工程和上部土建结构的施工进度计划初稿还需要有关各方进一步沟通。以后浇带及二、三层结构预应力为例:后浇带的施工时间确定、后浇带与预应力施工之间的关系对工期影响很大,也会直接制约上部钢结构帆体施工的开始时间。

三、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

1)基坑验槽:已开挖的基坑标高、长度、宽度、边坡、基底平整度均符合要求,基底土性请勘察、设计单位来现场观察后符合设计要求。

2)桩基低应变动测:已检测的301根桩基初步报告结论:桩身质量等级为Ⅰ Ⅱ类,均可作正常工程桩使用。

2、建立材料台帐及监督台帐

进入实质性施工后,施工单位的材料台帐和监理组的材料监督台帐已逐步建立。

3、检验批验收

本月进行了土方开挖、垫层砼施工、PHC桩桩基芯灌注钢筋砼等工程内容检验批验收

四、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1、监理文件 1)监理实施细则

① 编制南区临水结构围护水泥土搅拌桩搅拌桩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监理交底(9月20日)

② 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交底(9月27日)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审批“基坑围护施工方案”,即指南区临水结构土泥土搅拌桩围护(9月20日)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监理工作联系单 ① 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001号(10月9日)

事由:关于施工单位有关(安全)资料报审事宜,已收到回复单。② 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4份

安002,事由:关于施工机械设备与特种工上岗证报审事宜(9月26日)安003,事由:关于10月10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存在的几点问题(10月10日)004,事由:现场钢筋和水泥质保资料事宜(10月14日)

安004,事由:关于施工现场塔吊、木工机械、电焊机事宜的安全事宜(10月19日)

2、内部学习:组织监理组安全学习2次

1)水泥土搅拌桩围护施工方案中安全内容(9月25日)

2)沪建安质(2006)第075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暨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3、组织工地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检查

1)监理组检查2次(9月26日、10月10日)

2)参加代建、监理、总包联合节前检查1次(9月27日)

3)参加总包项目部“十一”前安全检查和节前安全教育1次(9月28日、29日)4)全程参加南汇区“10.13”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后总包项目部组织的现场停工检查、整改、安全教育活动(10月16日)

4、工程会议 1)工地例会

本月召开工地例会4次(9月22日、29日、10月12日、20日),由监理整理会议纪要。2)专题会议

①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并整理会议纪要(9月25日)②参加帆体结构(深化设计)工作例会(10月10日)

③ 参加南汇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航博工程监督交底会(10月12日)④ 参加南汇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10月13日)⑤ 参加帆体结构(深化设计)工作例会(10月17日)

5、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统计到10月18日)

1)钢筋母材检测:共14种规格品种20组试件,代表数量约750吨 2)钢筋预热闪光对焊焊接接头:共8组试件 3)水泥检测:共9批,代表数量1800吨 4)钢筋套筒挤压直螺纹接头:共2组试件

6、现场检查、巡视与旁站

1)对现场围护(局部)搅拌桩、土方开挖、钢筋绑扎等施工进行旁站监理记录17份 2)对现场施工活动进行安全巡视检查记录10份

五、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基础工程中的土方开挖施工过程监理

2、工程桩底应变检测过程监控

3、基础结构(垫层、桩顶处理、承台钢筋、模板、砼等)施工过程监理。

4、接地桩、等电位联结等涉及到基础结构施工的其它施工内容过程监理

上海上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航海博物馆工程项目监理组编制

2006年10月21日

第二篇:工程月报

工 程 月 报

第一期

古丈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楼及道路工程

2010年10月28日

十 月 工 程 月 报

一、工程形象进度

古丈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楼及环场道路工程,十月份施工的主要项目是:综合楼一层主体砌筑;环场道路路基填切土方、路基整平及压实、碎石层铺设、水稳层摊铺和压实。从总体上看,工程正安全、优质、高速、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本月完成工程量

1、○1

三、工程质量控制

1、九月十二日环保局田局长、县工程质监站、垃圾场指挥部、监理部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对综合楼基槽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

2、据指挥部、监理部意见: 因基槽东部部分已见原进场道路开挖的页岩层,即强风化层,据该场地质报告,该岩层承载力为200kpa。满足设计对基础的承载要求,而西部大部分基础尚处于原进场道路开挖时堆积的碎石层中,距东部同类基础岩层尚有相当一段深度,基槽应作回填处理,以保持东部与西部基础沉降的相对均匀性。

3、九月三十号指挥部召开会议,听取二标段关于进场道路砼路段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的汇报,基本确定了该段道路的建设方案。

四、文明生产及安全施工

1、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教育工人提高安全意识,积极落实安全预防和防护措施,做好劳动保护设施。

2、在施工全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3、重视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平面布置合理,场容场貌整洁,便道平整通畅,材料堆码整齐,安全措施完善。

五、下个月的工作重点

1、完成综合楼基础地圈梁模版制作、钢筋绑扎、浇捣砼。

2、完成综合楼主体工程。

3、进场道路砼路段路基填切、碾压平整。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古丈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经理部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昌平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月报09第六期)

昌平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月 报

第6期(总16期)

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6月25日

昌平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统计分析

(2009年5月21日-6月20日)

2009年6月区法律援助中心、“148”专线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18人次,其中来访咨询156人次,来电咨询62人次。区法援中心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件。

咨询事项的主要内容及类型

1、劳动争议类157人次,占咨询总数的72%。其中涉 及拖欠劳动报酬纠纷143人次、工伤及雇佣关系伤害赔偿纠纷9人次、劳动合同纠纷5人次。

2、婚姻家庭类16人次,占咨询总数的7.3%。其中涉 及父母、子女之间的赡抚养关系纠纷3人次、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咨询5人次,遗产继承纠纷4人次房屋产权纠纷4人次。

3、损害赔偿类8人次,占咨询总数的3.7%。主要涉及 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纠纷3人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3人次、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1人次、医疗纠纷1人次。

4、其他类37人次,占咨询总数的17%.其中合同类纠纷17人次、相邻关系纠纷8人次、拆迁补偿纠纷6人次、刑事申诉案件纠纷2人次、管辖问题咨询2人次、执行问题咨询2人次、。

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中,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4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占案件总数42%,包括追索劳动报酬11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件、人身损害赔偿7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件,占案件总数58%,其中抢劫5件、盗窃及隐瞒犯罪所得8件、故意伤害2件、强奸2件、交通肇事1件、非法经营6件、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1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1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7件,其余全部为简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咨询综述】

在本月咨询人数中仍然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居多,原因在于昌平区政府强拆现代农业违章大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爆发。

【案例精选】 15岁男孩断手指,法律援助力援获赔17万

2008年9月10日,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进了年仅15岁的李家(化名)和他的叔叔李步(化名),男孩伸出缺失了的五个手指的左手,要求申请法律援助。

2008年2月底,李家经李步介绍到北京某家具有限公司上班,但没有办理任何入职手续。2008年3月10日晚六点左右,李家左手的五根手指被冲床压断。2008年3月11日至2008年5月27日李家分别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和北京市和平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费用一直由该公司支付。因为该公司未给李家上保险,所以在事故发生当晚公司领导决定用另一名员工张东的名字为其看病,以至于李家的病例以及诊断证明都是张东的名字。公司承诺以后要为他负责到底。然而5月27日后,公司不但不再为他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认和他有劳动关系,更别提赔偿了。这时伤者想申请工伤又没有劳动合同,想提起伤残鉴定,又苦于病历与人不相符而遭拒绝,致使维权无门。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进行了汇报, 领导非常重视,在审查了李家的案件材料和经济情况证明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办理了相关手续,中心立即指派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该所责成刘律师承办此案。

9月12日,在刘律师的帮助下,李家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其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38万9千余元。

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审理过程中双方主要对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展开了辩论。原告李家诉称原被告之间属雇佣关系,而被告辩称原告不满16周岁,本公司不可能录用,是原告的叔叔李步(该公司职工)说一个小孩受伤了,该公司才知道原告在本公司车间,由于情况紧急,本公司用车将原告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公司与原告没有雇佣关系,更没有给其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原告代理人刘律师充分了解了事情经过,向当事人和其他员工收集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李家与该公司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确认了相关证据,于2008年12月23日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公司赔偿李家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72215元。【调查研究】

统筹兼顾优化资源配臵实现法律援助科学发展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制文明的体现,是法制健全的标识。党的十七大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法律援助工作重要历史使命,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列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法律援助制度在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诸如农民工欠薪、职工工伤赔偿、征地拆迁补偿及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中逐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我们还应意识到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在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有待完善。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下处于特殊环境,这种特殊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迅速发展新的问题在社会各个层面不断涌现。

2、法制建设在立法层面不断完善,在司法和执法上则 面临发展的困境。

3、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同相对紧缺的法律援 助资源之间的矛盾。

4、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对法律援助体系提出 新的更高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援助急需解决结构优化、形式创新、资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一、优化法律援助资源结构

1、加强专门性法律援助站点工作建设

法律援助机构大多建立了横向协作、纵向贯通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横向在市、区(县)两级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老龄委等社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相应目标群体服务;纵向以市、区(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或联络员。法律援助网络的建立,拉近了社会公众与法律援助的距离,它不仅可以及时便利地为目标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而且成为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成为化解纠纷,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又一道防线。在已有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中应该进一步加强专门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建设,例如:除在市、区级的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外,还可以尝试与其他政府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如在交通部门建立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民政部门建立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等,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来充实壮大法律援助力量。此外,除加强专门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外,还可以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或联络员在人口相对集中、矛盾多发的地区设立法律援助咨询流动服务岗,主要负责信息收集和矛盾直接调解的工作,建立动态的法律援助资源调配机制,实现有限资源通过结构优化发挥最大效用。

2、优化站点结构,加强人才资源配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的增加,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不断的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后,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就是缺乏专业性人才。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缺乏专业人才,致使应有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三个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法。以培训的方式提高站、点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二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员工的专长,科学分工。三是充分利用、有效调动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可以采取招募高校法律专业志愿者、招募社会律师以及社会上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社会志愿者的方式来补充这些站点专业知识不足的缺口。

3、细化站点分工,明确站点责任。

人们经常把法律服务工作和医疗服务工作对比,而二者之间确实存在可比性。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两项工作都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技术型的分析和处理工作。我们国家在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老百姓普遍采取直接越过基层医疗门诊到综合性大型医院就诊,从而造成一方面优质医疗资源极度紧张,另一方面大量面向普通病症的医疗资源闲臵。法律援助面临的问题虽然与医疗问题不完全相同,但二者之间存在共同点,两者问题解决的方法也有可借鉴性。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各站、点的人员素质结构、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站点进行综合工作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站点工作职责。一是建立以提供承办诉讼案件为职责的工作站点,二是建立以调解、协调,为职责的站点。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后进行甄别筛选,根据各站点的工作职责来确定承办案件的类别。例如对于协调能力较强的站点,赋予其调解和协调职能,让他们将一部分案件在基层站点进行解决,解决的方法可以是调解和协调。而另一部分确实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案件,则由具有专业素质能力的站点或正规的律师所来完成案件的办理,进而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形式创新

1、将普法宣传与提供法律援助相结合。法律援助实践中经常遇到个别当事人遇到的情况依靠个人力量完全能够解决,并不需要律师直接参与。或者有些案件标的过低,由律师参与办理的成本要高于标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书告知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和所依据的法律,然后由当事人根据法律意见书指导解决法律问题。或者法律援助部门与高校法学院合作,直接将法律援助同高校实践教学相结合,由当事人提供个案材料高校法科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就案件事实和依据的法律进行论证并提供解决方式。当事人全程参与论证过程从而对所遇到的案件有一个全面认识,通过这种认识解决问题。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改变过去“授人以鱼”做法,直接“授人以渔”,通过发挥当事人自身主观能动性解决法律问题。同时起到法律宣传的作用,将法律知识推而广之,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2、加强法律援助调解职能,促进援助者角色转化。当前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主张,在社会各个领域推进和谐发展,其中就包括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从我国历史传统来看,一直以来我们传统中主张“息讼”,这种观念在现代社会应有一定现实意义。在法律援助领域,尤其是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方面,如果能够直接由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充当争议中间人进行调解,无疑能够最大程度的节省社会资源。实际工作中我们一些法律援助人员也已经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并取得了良好结果。调解制度在一些法律援助机构中已经建立。

3、建立竞争机制。竞争是实现资源优化配臵的有效途径,在法律援助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不但能够实现援助方式的多样化还能够通过竞争建立案件监督体系。具体来说就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对所管辖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并评出等级。对于责任心强,又乐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优秀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给予优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权利。

4、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志愿团。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形式的不同,在两个层次上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志愿团的工作,一是建立以提供承办诉讼案件为目的的具有办案资质的律师志愿团,二是建立以开展辅助工作,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和公共法律教育为目的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如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

形式创新的目的在于便民、高效,法律援助形式创新在我国现阶段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三、强化经费保障。

(一)强化政府经费保障

考察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的规定我们发现:各国法律援助主要依靠国家力量。如美国法律援助制度中联邦刑法系统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由联邦财政提供,州刑法系统的法律援助则由州与县政府出资,仅有极少数州政府至今不出资。美国50个州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的情况是:22个州政府100%出资;6个州出资75~100%;3个州政府出资50%;18个州由县政府出资;2个州政府不出资。在我们国家香港地区,法律援助资金投入甚至不受预算限制:法律援助部门每年按预算从政府部门拿到法律援助资金,但实际提供援助过程中发生的花费如果大于预算拨款,法律援助部门还可以向政府提出增加资金。这部分资金政府依照法律应该提供且不受预算约束。法律援助经费之所以由政府提供是因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不是一个社会行业应尽的责任,如同义务教育一样。

当前我国政府法律援助资金所需要解决的最紧迫的问题,是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因为政府保障经费的审计监督、专款专用都要围绕预算管理展开,没有预算管理法律援助资金保障就无从谈起。

(二)社会资金的补充 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法律援助经费从社会领域筹措也是各国所普遍采用的方式。我国在这方面虽有法律规定但限于各种条件制约,这项工作开展的还不是十分广泛。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

1、健全法律援助资金公开化管理体制,将社会法律援助资金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宣传,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公益性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特别是要注重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作为宣传重点,增强全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程度。

3、建立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的法律援助基金组织。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绕过法律援助资金捐助面临的复杂程序,同时保障了捐助人在基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权利,尊重捐助人意愿。

4、借助其他公益资金募集方式已形成的渠道,通过发行法律援助基金彩票、实现资金募集国际化合作等途径加强法律援助资金保障力量。

5、适当转移司法罚没财产用于社会法制建设特别是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我国司法机关每年在办理各种案件过程中罚没各种违法所得,这笔资金进入国家财政管理。社会公众对其去向一直十分关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近些年来也在尝试通过这笔资金补偿刑事犯罪被害人等。如果能够将这笔资金中的一部分拿来用于支持法律援助,实现对法律弱势群体的保护其意义绝不亚于补偿刑事被害人。同时,这种做法也符合社会主义法律惩恶扬善的理念要求。

当然,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问题不仅应注意“开源”,还应着眼于“节流”。按照资金使用“确保重点,照顾基层,低成本高效率”原则要求控制法律援助具体案件上的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实现有限资源价值最大发挥。(因版面限制内容有删节)

签发:李江 审核:陶秀霞 编校:李颖 报:区政法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信访办、区综治委 送:局党委成员

发:各镇(街道)司法所、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共印35份

第四篇:工程监理月报

工程监理月报

工程名称:溪岸景苑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度:2021

月 份:10月

总监理工程师:潘发军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参建单位 2

三、形象进度 2

四、工程质量 4

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7

六、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7

七、本月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情况 8

八、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8

监 理 月 报(10月)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溪岸景苑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2、建设地点:昌吉市中心城东部,河畔佳苑小区东侧,文化东路以 北,健康东路以南,东外环以西

3、建筑规模:82875.04万元

4、工期要求:2021年10月15日—2022年4月20日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设计单位:新疆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勘察单位:新疆圣峰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新疆鼎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形象进度

本月工作完成情况:

1#楼:未开工。

2#楼:已完成土方清废、基础回填碾压工作,CFG桩基础混凝土浇筑正在进行。

3#楼:已完成土方清废、基础回填碾压、CFG桩基础混凝土浇筑。

4#楼:已完成土方清废、基础回填碾压、CFG桩基础混凝土浇筑。

5#楼:已完成土方清废、基础回填碾压、CFG桩基础混凝土浇筑。

6#楼:已完成已完成土方清废、基础回填碾压、CFG桩基础混凝土浇筑。

7#楼:已完成已完成土方清废、基础回填碾压、CFG桩基础混凝土浇筑。

8#楼:未开工。

9#楼:未开工。

10#楼:未开工。

11#楼:未开工。

12#楼:未开工。

边坡支护:未开工建设。

土钉墙:未开工建设。

四、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本月的建设过程中,我方严格对每批次进场原材料进行抽检,中间产品见证取样并送检,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在监理部每日巡视及总监、专监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有:

①3#楼土方回填过程中,杂填土较多;

②4#楼CFG桩混凝土浇筑时,现场塌落度检测不及时,不能按每车进行塌落度检测。

③施工方实际进度和资料完成进度不相符,资料完成进度缓慢。

④施工现场土方回填时,存在超厚部位,导致压实度不足,现场监理已要求施工方现场整改。

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采取商品混浇筑,在浇筑过程中施工方存在浇筑地点没有做塌落度试验,我方在监理员旁站时已及时制止,各个部位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一直跟进在现场完成,并标注好时间和部位。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已逐渐完善,施工区域扬尘较大,但水车洒水除尘不够及时,车辆清洗设备已安装但未投入使用、监控及网络系统未接入,施工现场安全员仅有1名,数量不足;防疫工作已按要求开展。

对于以上问题,经监理单位分析,主要原因:施工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方现场管理混乱,现场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处罚措施落实力度不够,本月工程质量总体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首先我方监理部严格审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抽查和复验,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做到先检验后使用,未检验或检测不合格产品一律退场。

对现场混凝土浇筑的各个部位进行全程旁站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旁站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的标号严格审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对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已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行跟踪检查、旁站监理,及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电话、微信、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方纠正整改。

对所有分项工程和重要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写报验单连同自检资料、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一并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接到报验单后,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每道工序的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发分项工程或隐蔽工程验收认可书,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方整改完成后再次报验,直至合格。

施工中的各种试块、试件、样板均已按规定在甲方现场代表及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制作并送检,试验结果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才能作为质保资料存档。

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及检验批的检查验收,施工方应提前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我方监理工程师务必密切配合现场施工,且尽快完成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下道工序的连续施工。

对于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需要隐蔽回填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部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严峻擅自施工,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对于已隐蔽的部位,全部返工重新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我方监理人员本着对工程质量严格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控制,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做好事后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并加强巡视与平行检测的频率,及时发现的一些质量问题本着不整改合格决不放过的原则,并采取措施通知主要负责人,下发监理通知单、监理例会督促、上报甲方、面谈等方式,督促施工方整改完成。

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本月监理部每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逐渐落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语及岗位职责牌已基本齐备,临边围护已按要求整改,临时用电设施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梳理到位,经监理工程师现场多次巡视发现目前还存在个别楼层配电箱未门上锁、敞开等现象,电线凌乱,未按要求进行地埋等情况,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摆放基本规范,三级安全教育已逐级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防火设施配备齐全,维稳和防疫措施正在持续完善,施工现场洒水除尘措施还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我方监理部已下发监理通知单3份,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

六、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我方监理部本月继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检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及人员证件,但是施工方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仍然未到场履职,现场特种工人员证件齐全,安全员人数不足,目前施工方还未整改。

2、对进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我方监理部严格按照要求检查进场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资质等,确保符合规范要求。已送检的材料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收集检测报告,审核是否存在不合格产品。

3、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及时检查验收,对商混及时检查每车的出场交接单、强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做试块。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安排监理员全程旁站,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旁站记录。

4、要求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每周监理例会时进行进度对比,对进度滞后的工序总结分析工期滞后的原因,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期措施。

5、本月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台账、例会记录等监理资料齐全完整。

6、本月监理方下发监理通知单3份。

七、本月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情况

本月未发生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八、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下月项目区全过程监管,具体包括:

1、随着各楼层施工面逐渐展开,我方继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落实,及时排查工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每周召开监理例会一次,每周检查施工单位资料及施工进度,确保进度和工程资料同步进行;

3、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钢筋绑扎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混凝土浇筑全程旁站,进场材料和中间产品及时抽检送检,严格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工序报验手续。

4、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每天进行三次测温,宿舍和办公室每天进行三次消毒,所有进场人员向社区报备,每周检查施工单位防疫、维稳、安全情况及台账记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第五篇:工程简报月报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等七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经理部5 月份施工简报

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 一、本月工程进展情况:1、现场劳动力资源情况:

现场各作业工种劳动力资源情况如下:

序号 工种 作业人数(人)

是否满足进度要求(是/否)

计划人数(人)

备注(劳动力不足的劳务)

路基施工 1 普工 30 是 30 无 2 机械手 30 是 30 无 3 汽车运输队 100 是 350 无 合计 160 是 410 无 2 2、形象进度(只填写每个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形象进度):

截止 5 月 22 日工程进展情况:

(1)路基清表 完成滨河东路 14+618.94-16+789.5 段清表 13.05 万平方,累计完成 13.05 万平方,累计占比 63%。

(2)路基填筑 完成滨河东路 14+618.94-16+789.5 段路基土方填筑 43.80 万方,累计完成 76.28 万方,累计占比 29.07%。

(3)污水工程 完成滨河东路14+618.94-16+789.5段污水管道沟槽开挖323.09米,累计完成8.60%。3、完成的工作量及产值

项目合同额(万元)

累计完成量(万元)

完成比例 本月完成 主要工程量(用于结构的主材等)

本月完成产值(万元)

本月业主确认工程量(万元)

本累计完成产值(万元)

本业主累计确认工程量(万元)

本月工程款回收额(万元)

累计工程款回收额(万元)

23304.5 4211.56 18% 0 3512.56 0 4211.56 0 0 0 4、分包队伍考核情况:

1、河南国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符合项目部要求,扬尘治理意识还需提高、加强。

二、项目施工管理

1、项目合同开竣工时间: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

540 天。实际开工日期 2020 年 3 月 10 日。

2、项目部现有管理人员:共 24 人; 3、本月完成:清表 13.05 万方,路基土方填筑 43.8 万方。

下月预计完成路基土方填筑:25 万方。

4、签证管理:

项目部本月对业主办理签证 3 份,审核完成 0 份;项目开工至今对业主累计办理签证 3 份,累计审核完成 0 份; 项目部本月对分包签出签证 0 份,审核完成 0 份;项目开工至今对分包累计签出签证 0 份,累计审核完成 0 份; 5、工程形象进度:(□处请用“√”标记)

正点 √

提前 天

拖期

现场文明施工(标化工地):

受控√

需整改□ 7、作业资源管理受控状态:

能满足需要√

劳动力不足□

存在不稳定因素□ 8、现场安全工作状况:

本月无安全事故√

存在安全隐患□ 9、现场质量工作状况:

质量工作过程受控√

存在质量隐患□ 10、现场工程资料进展状况:

资料与实体同步□√

存在问题未同步 11、本月总体形象进度描述(须附每个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照片,及简短文字说明):

滨河东路安全文明施工

滨河东路污水管道施工

12、本月实际重大工程节点及完成情况:

序号 节点名称 计划开始 结束时间 实际开始 结束时间 完成 百分比% 进展描述 滞后原因分析 1 滨河东路清表施工 2020.4.22 2020.5.21----0% 未进行 受临近小麦收割期及冶金厅征地问题影响 2 滨河东路路基土方填筑 2020.4.22 2020.5.21 2020.4.22 2020.5.8 53% 正在进行 受业主指定土场原因暂停 3 滨河东路污水管道施工 2020.5.13 2020.5.21 2020.5.13 2020.5.21 100% 正在进行 正常 三、本月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1.土源问题未解决。

四、与各职能部门业务对接情况:

与各部门业务对接正常。

五、工程款回收情况:

本月回款 0 万元。

六、需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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