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门诊输液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门诊输液患者的身份识别制度
1、将输液患者进行编号,并给予醒目号码牌。连续输液患者将患者输液收据编与号码牌相同的编号。
2、在输液单填写与号码牌相同的编号。
3、对照注射单核对患者身份,查对药物名称、剂量、用法、时间和途径。
4、遇同名同姓的患者,护士应在确认其身份后,仔细核对输液单、号码牌和门诊号,并在更换药液时加强查对,做到双人核对。
第二篇:HLZD021门诊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HLZD021门诊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签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门诊患者就诊须建立就诊卡,须注册患者身份证信息,确保门诊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在门诊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姓名、年龄、性别等进行核对患者身份,核对时应让患者或其亲属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对小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年龄等相关信息的患者,由患者亲属或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年龄等相关信息,确保核对患者身份无误后执行相关诊疗活动。
在核对患者身份过程中出现任何不确定信息均不可执行相关诊疗活动,须待确认清楚后方可执行。
2012年6月12日制定 2012年7月12日第一次修订
HLZD022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签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对抢救留观患者及病人入住病房时,佩戴“腕带”,详细填写腕带中的信息,包括姓名、科室、性别、住院号、床号、年龄、过敏史,对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应在“腕带”与“床头卡”中标识,特殊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及病人情况如心理卫生科增加科室电话号码等信息。小儿科、新生儿科可制作卡通式手腕带,保证查对的有效性。
2、规范使用新式床头卡,患者的信息如姓名、年龄、民族、住院号、医保类型、住院日期、护理级别、饮食、输血病人血型、按要求填写、标识,予以警示提醒。方便医护人员更好的识别患者身份及相关信息。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或提供任何其他治疗和操作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并核对处置单信息与腕带、床头卡信息是否一致。
(1)对清醒的病人进行查对时,由病人自己报姓名,护理人员查对处置单、诊疗卡、腕带、床头卡等信息识别患者身份。
(2)对昏迷的病人进行查对时,由陪护报病人姓名,护理人员查对处置单、诊疗卡、腕带、床头卡等信息识别患者身份。
(3)患儿输液或各种处置等,由家长报患儿姓名、年龄等信息。
4、输血病人,认真核对输血单信息,并履行谁执行谁签名制度。输血前、输血时必须两人核对签字,完后24小时内护士长/护士长助理核实并签字。配血一次一人一管,输血一次一人一份。
5、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严格执行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1)患者转科交接时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尤其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转接。
(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患者的身份识别,必须严格执行交接流程。
(3)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严格执行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
(4)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者,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护理部组织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落实督导,定期召开会议并有记录。
2010年3月制定
2012年12月第2次修订
HLZD023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签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2、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病历号、性别、年龄、床号、过敏史。
4、病房护士接待新患者时,认真填写腕带的信息确认无误后佩戴,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部,对腕带过敏者佩戴于右足踝部。
5、医护人员应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腕带的完好。
6、一人一腕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条件。
7、患者出院时,病房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按生活垃圾处理。
2010年3月制定
2012年12月第2次修订
第三篇:门诊及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识别的准确性,尤其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特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示的制度及程序:
1.凡住院病人,在病房办理住院手续时,均需配带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及有效核对依据,并告之病人目的,防止自行取下。
2.腕带上应注明患者住院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及诊断。
3.“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给患者带前要经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带上。
4.在进行与病人一切相关操作、交接等处置时,必须使用两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问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5.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6.有效识别患者身份的程序:
方式一:当患者意识清、在病床上操作时:患者白报姓名,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二: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看腕带,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三:患者意识清、不在病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方式四:患者意识不清、不在病床操作时:让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操作物包括: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抽血单、验检单、检查单、手术通知单等。
第四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
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查对,做好手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药物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
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子宫收缩情况、会阴准备情况、胎心音、药品、并发症等,填写病房与产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娩情况、会阴情况、子宫收缩情况、药品应用情况、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产房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8)导管室与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保证搬运安全;导管室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术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识等,填写导管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
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
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
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
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
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
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
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医用腕带标识对病人身份进行24 小时随身标识。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4、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腕带标识除去。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
第五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7.出院时,与母亲/家属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8.护理质控小组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新生儿身份查对情况,有督导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