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力法》结课论文
《电力法》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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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相关法律知识是我在大学上的第一节选修课,通过王老师生动细致的讲解,在学习过程中也给了我很多的启事与感悟。让我对电力法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
一.用电的安全问题
我印象最深的是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点是:明确了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7种事故;提出要建立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安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全面负责,两个体系即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出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与奖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强调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安全例行工作方面的内容;推行“安全性评价”及“危险点预控”等超前控制手段;明确网厂、发承包、生产用工相关事宜中的安全职责。它是国家电力公司的安全规章,其内容体现了电力行业的特点并较好地处理了传统与改革的关系。
电力生产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任务是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人身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要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的劳动安全设施与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应得到相关的劳动安全教育与培训。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等。
企业的安全职责是国有资产及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公司化改革不断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必将逐步趋于权责分明、并实现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免遭损坏,防止失效并延长使用寿命显然是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因执法要求不变,所以职权的总体要求也不会变。
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按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并网协议,按“并网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电力作为产销同时完成的一种特殊商品,既有一般商品的特征,又具有社会服务性,电力供求关系的改变必然影响电网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要求。但是作为电力生产企业,除了电价以外,电力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产值、利润、生产成本与设备寿命损耗,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设施安全运行不仅是电力法的规定,也是自身生存、建立信誉与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构成了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基本职责与任务。二.窃电问题
(一)、窃电成风的原因
盗窃电能一直是困扰电力正常供应和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具体来看,窃电行为与很多因素有关,包括用户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电价及用户承受能力、电能计量设备的防盗可靠性、用电营销管理水平、营销人员素质、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方式等。现仅对农村地区窃电成风的原因总结如下:
1、法制观念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颁布已5年,然而有不少人至今还不知道。电力是商品,偷电是盗窃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受法律制裁,依法用电观念,在许多人头脑中成了一片荒漠地带。
2、经济利益驱动。据了解,迎峰度夏时期是每年的用电高峰期,也是“电老鼠”偷食的多发季节。由于窃电有利可图,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从研究窃电主体的构成可以看出,业主和企业电工窃电案件较多,娱乐场所、餐饮、洗浴中心、租赁市场、房地产商、私营企业加工厂等都是窃电的“大头”,违法居民也是很庞大的一个群体。这些用户为牟取更大的利润置国家利益和法律于不顾,把窃电作为开源节流、降本增收、发家致富的途径。
3、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有些地区的个人和单位,窃电的不法行为被电力管理部门查获后,不但不接受处罚,相反地进行威胁、谩骂以至行凶报复,而当地一些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往往从小集团利益出发,迁就、偏袒一方,在一定程度上纵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
4、打击不力,处理从轻。有关部门在查处非法偷电、窃电过程中,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影响,检查难,执法难屡见不鲜。有的受客观环境影响,网开一面,采取“重偷轻罚,轻偷不罚”的态度。打击不力、处罚从轻是导致窃电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5、反窃电技术手段落后。目前,反窃电遭遇稽查难、取证难、定量难、执行难的处境。可不法分子窃电手段正向着高技术性和高隐蔽性方向发展,相比之下反窃电手段还相对滞后,反窃电技术装备水平低,且目前的特定供电方式和供电设施、计量装置等保护措施很难到位,为窃电者有了可乘之机。
(二)、应对窃电行为的措施
开展反窃电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实,反防窃电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三个阶段,它需要全社会行动,相关部门的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配合方能凑效。并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范严密,查处严厉治理措施,才能有效地防治窃电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因窃电造成的损失。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立法:建立健全反窃电法制体系;
2、提升电能计量装置科技含量;
3、建立健全窃电群众举报制度;
4、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5、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三)、现阶段应对窃电问题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目前,反窃电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1、查证难。我国各项相关法规中对窃电行为的确认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正常工作中具体办事人员很难把握,同时对于随机性窃电,证据收集困难。查窃电就要查计量装置和用电设施,很多时候就要进入用户内部(如专变用户的计量表都是装在工厂或公司内,也有少数居民用户计量表装在房内,检查时都必须用户开门,因此取证很难)。若按正常程序进入,用户有时间毁灭证据;若强制进入,又不符合法律程序。
2、取证难。发现用户窃电必须对窃电现场和窃电时间进行取证。窃电现场取证需要摄影录像,而基层供电所一般只有普通照相机,给取证工作带来不便。窃电时间的取证几乎没有办法,窃电用户只承认当天的窃电行为,并说窃电是老弱病残者所为,使我们难以提取有效证据。有的甚至以死威胁检查人员。
3、定量难。对于窃电用户的定量只能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不能确定窃电时间的,电力用户按每日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窃电日数也只能计算180天,计算时只能按现场查获的窃电设备容量乘以窃电时间。所以对于长期窃电的用户连基本电费也不能收回,更不用说处罚。而且《供电营业规则》不具备定刑的法律效力,这样给窃电用户逃脱法律制裁造成有利的空间,造成窃电恶性循环。
4、执行难。供电稽查人员的尺度把握和强制力度远远不能震慑窃电分子,处罚时只能是两看:一看居民家庭状况,二看企业经营状况。同时人的社会属性也给了窃电分子讨价还价的空间,以致于将窃电分子抓了人脏俱获,却眼睁睁地看着他猖狂而去,不能将其绳之以法。
针对上述困难,我对反窃电工作有两点建议:
第一,宣传工作要做得到位。虽然有关反窃电的标语、宣传牌在大街上、小区里随处可见,这说明电力部门在宣传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但事实上很多居民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接受需要一个直接灌输过程,也就是说需要有人来为他们做一番讲解,这样,政策、法规便容易在居民的头脑中“生根发芽”。
第二,反窃电不能只靠专项检查,应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对于窃电问题,长期以来,一些供电企业采取了定期的“专项检查”,联合公安等部门,以打“大战役”的精神来整治窃电行为,往往事后很容易出现“回潮的势头。
反窃电斗争是一项长期性任务,供电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常态运行机制,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作为个人,我们也要以身作则,时刻注意自己及周边人得行为,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建立一个合法合理的用电秩序添砖加瓦!
通过16周的课程,我对电力法的相关内容和基本原则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对电力侵权和电力犯罪及侵权责任法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初步认知,对今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能够熟练地用运。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专业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公民。学习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我们就要重点 电力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力是不可或缺的它为人类带来了太多益处。可是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体制改革、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安全事故接连不断,贪污、挪用、受贿、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电力的安全和发展。所以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掌握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等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得重要性,这样不仅对自身的生活与工作有积极意义,更是可以为别人甚至国家出一份力!
第二篇:电力法结课论文
电力法结课论文
姓名:罗丹 班级:环科1001班 学号:201005030115
电力安全管理
摘要:近年来, 各电力企业迅速发展,而其安全管理也成为各企业快速发展所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电力生产企业, 除了电价以外, 电力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产值、利润、生产成本与设备寿命损耗,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设施安全运行不仅是电力法的规定, 也是自身生存、建立信誉与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点是:明确了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7种事故;提出要建立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安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全面负责,两个体系即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出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与奖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强调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安全例行工作方面的内容;推行“安全性评价”及“危险点预控”等超前控制手段;明确网厂、发承包、生产用工相关事宜中的安全职责。它是国家电力公司的安全规章,其内容体现了电力行业的特点并较好地处理了传统与改革的关系。
一.电力生产中安全管理的任务
电力生产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任务是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
人身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要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的劳动安全设施与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应得到相关的劳动安全教育与培训。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等。
企业的安全职责是国有资产及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公司化改革不断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必将逐步趋于权责分明、并实现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免遭损坏,防止失效并延长使用寿命显然是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因执法要求不变,所以职权的总体要求也不会变。
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按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并网协议,按“并网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电力作为产销同时完成的一种特殊商品,既有一般商品的特征,又具有社会服务性,电力供求关系的改变必然影响电网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要求。但是作为电力生产企业,除了电价以外,电力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产值、利润、生产成本与设备寿命损耗,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设施安全运行不仅是电力法的规定,也是自身生存、建立信誉与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构成了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基本职责与任务。
二.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传统做法 1.重视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
我国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比较深入人心;贯彻了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安全管理模式;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作法;比较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贯彻与操作人员的培训,坚持两票三制;建立三道防线、实行三级控制与技术监督,防止重大事故;重视事故信息的反馈,在避免同类事故发生方面重视管理因素也重视技术措施,实行全过程管理等。要点是:
事故调查的出发点与立脚点是吸取教训。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目的是防止再犯。现代化管理不是淡化事故调查,而是从中挖掘防范对策。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从来不是目的,而是教育包括责任者本人在内全体员工的一种手段。电力系统对事故调查处理从来不同于“办案”,不是对责任人处罚了就“结案”了,而是一定要制定“反措”,要对其贯彻实施 监督,必要时要总结推广使全电力系统都从中吸取教训。事故调查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采取防范措施。判别责任的依据是规章制度,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或完善规章制度。而通过《安全情况通报》、《事故快报》等形式,使全电力系统都从中吸收教训、提高警惕,从而不断总结完善“重点反措要求”,并不断充实技术监督内容、提高电力系统设计、安装安全水平等。电力系统安全工作的这一特色,由于行业管理的削弱而相应削弱,表现为安全信息量的减少。现在有人提出事故调查与通报,违背“向事前预防转变”的提法,显然是不够正确的。相反,应当继续重视安全信息的收集与交流,特别是事故原因与对策的交流。
2.处理好安监体系与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
电力系统提出安全监督与安全保证体系,是基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社会性与系统性;基于许多重大事故是诸多因素集合扩大的结果;基于要纠正一些单位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全部落实在安监部门的作法。要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一方面要做好预防工作,它的工作范围几乎涉及生产指挥系统、技术管理与监督、财务、物资、劳资等各个部门,还包括基层班组。它们都起重要的保证作用,把全部与安全相关的任务都放在安监是不可能完成的;另一方面没有安监部门实行监督检查以实行闭环控制,也难免疏漏;其次,电力系统在预防事故方面,推行三级控制,树立三道防线的思想。从组织与技术两方面着手,从防止未遂、异常做起,严防重特大事故。这两个体系的形成是各电力系统多年安全工作经验的总结,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3.重视安监人员的自身培训
安监机构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安全信息反馈、事故统计报告、事故调查、安全考核、安全日常管理、安全培训、安全监督等工作。有个别安监人员以为安监工作专门是监督别人的,专门是从事事故调查、事故定性、查责任人的,这是不正确,至少是不全面的。
当前,电力生产企业普遍在登高、起重、电气、机械作业工器具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两票合格率很高、安规考试成绩不低而习惯性违章不少的现象,说明确实要研究改进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研究不重形式、重实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安监部门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也要重视。
安监主管作为第一责任者的安全工作的参谋与助手,除了安全管理范围行政管理方面的业务外,主要是要定好位,不同的监督工作具有不同的职权与职责;事故调查与分析要做到真实、正确、及时完整,保存一手材料 ;要做好安全考核、两措计划及相关整改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的参谋助手工作;要检查国家、行业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的落实执行情况,特别是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在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方面,当好第一责任者的参谋与助手。
安监人员要按规则办事,必须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掌握本企业实际的基础上善于针对各自实际具体运用,要善于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手段、适应深化改革的形势。安监人员自身的培训工作不容忽视。当然不应要求安监人员对专业都门门精,但对组织能力、技术业务素质应有一定的要求。第一责任者主要应清楚安全工作为何要实施监察,什么样的安全工作需要监督,从而配备相当的人员,并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习惯于被别人依法监督。
4.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的相互结合
近几年来推出的目标管理方法是对以往粗犷的口号式管理的进步,量化的指标便于检查考核。上层管理者提出一个目标便于动员、组织员工,发挥基层领导者的作用,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但作为公司或企业,特别是基层,不可能只管结果不问过程,关键是实现分层次分级管理。逻辑上讲群体总目标的实现是以个体目标的完成为基础的;电力生产是多岗位、多专业协同工作的结果,因此实现分层次分级管理,实现目标分解是完成总体目标的必然途径。防人身事故的基础是防违章,抓不安全现象;防设备事故的基础是设备、设施的零缺陷,无异常,切实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实施运行分析、状态分析、检修文件包制度并做好技术监督等;防电网事故涉及电网构架、继电保护管理、操作及一系列预防性工作的质量等。不分解、不分级不可能实现总体目标。
现在,有的单位也搞“安全目标责任状”,但签了字就束之高阁。目标管理更是从何谈起,事实早已证明什么样的办法遇上形式主义,都难以见效。目标不能没有,过程也必须控制。
5.坚持规章制度的贯彻与完善
电力生产工艺过程基本上是一个成熟的过程,近来比较大的改进只在控制技术方面。应该说,多年来形成的规章制度绝大部分是适应现在生产过程的。尤其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内容大部分是电力系统事故教训的总结,参照国外的一些作法而提出的。
工程上大量的事是套用标准,国内外均无例外。电力系统的标准比较齐全,而且机械、化工、建筑、运输行业的标准以及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可以参照,强调标准与规章的贯彻有较多的优点。以往电力行业组织一些专业人员编订的规程对巩固、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仍需坚持。三.结语
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电力知识,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也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近年来,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这要求每一个从事电力事业的人们要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每个电力企业都应提高和完善对电力安全的管理制度。
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加强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以达到让每个客户安全、放心用电的目标。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 《安全情况通报》 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篇:电力法结课报告书
电力法结课报告书
论文题目:电力犯罪种类,缘由与对策 姓名:陈开风 学号:200906080201 班级:造价0902
电力犯罪种类,缘由与对策
关键字:电力犯罪 主体 预防 摘要:电力犯罪作为一种危害性犯罪,与盗窃罪、抢劫罪等其他侵犯财产性的犯罪有所不同,特殊性在于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特点,值得一谈。
正文:作为电能生产、输送、供应重要载体的电力设备,不仅承载着电力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承载着社会公共利益。电网企业以电力设备为载体,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不竭的动力,因此,电力设备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电力设备安全保护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但是近些年来,在利益的驱动下,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行为日益猖獗,严重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不得不引起重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构成要件:客体: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有多次盗窃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起点:500元-2000元以上。其中多次盗窃:一年之内入户盗劫或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如果单位集体盗窃公私财物,所盗窃的财物并由单位据为己有的,应以共同犯罪处罚。主观方面故意犯罪: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又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下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犯罪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电力设备,其中的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汽轮机、燃气机等;水利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利建筑物,如水坝、闸门、水渠、隧道、调压井、蓄电池、压力水管等。供电系统的供电设备,如调相机、变波机、变压器、高压线路、电力电缆、配电箱、断路器等等。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是指:处于运行、应急等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 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的电力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完毕,或者已经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电力设备。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如采用爆炸、防火的方法破坏电力设备,在电力设备中掺放杂物,毁坏电力设备的重要部件或者偷割、偷拆电力设备等。不作为:如对电力设备附有维修保护职责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检修电力设备期间,发现重要部件异常或出现故障,有毁坏电力设备的危险,却故意置之不理,放任危险发生。主观要件:故意。处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造成严重后果是指:(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以语言、文字、动作或其他方法把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术技能、步骤方法传授给他人的行为。客体:社会的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具有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主观方面:故意
对于上述犯罪的原因可归类为如下两方面:
1、主观原因
(1)思想道德防线溃败。
(2)自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2、客观原因
(1)社会的负面影响。
(2)监督乏力,监督机制不到位。
1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2监督机构形同虚设,舆论监督不够。(3)法网疏漏,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防治职务犯罪的具体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是从思想上变质开始。为此必须加强思想教育,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2)提高道德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3、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体系
(1)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建立预防电力犯罪的法律体系。
(2)对电力犯罪人员增设资格刑。
4、强化刑事司法,加大查处力度,震慑犯罪分子
(1)确保刑罚的确定性。
(2)确保刑罚的及时性。
(3)严格执法。
(4)加大对重点部门的打击力度。
5、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重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电力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提出的各项要求,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电力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斗争,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违法犯罪团伙,惩处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监管工作,清理取缔无牌无照经营站点,切实从源头上堵住销脏渠道;切实加强电力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的认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如下的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1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各乡镇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界综治[2008]18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形成浩大的舆论声势,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实行有奖举报,奖励举报线索和有功人员。
2加大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要在涉嫌收赃的收购站点蹲守检查,获取证据,准确打击,从严查处运赃销赃渠道。
3对重点地区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重点单位、路段、重点地区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建立“黑名单”,严密防范、精确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扭转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的被动局面。
4加大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电力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屋、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5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刑法》(26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电力法》
第四篇:社会心理学结课论文
社会心理学
《和谐社会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任课教师: 所在院系: 专业: 姓名: 学号:
和谐社会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摘要: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运用心理学知识和理论帮助人们建立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有效的。在日常生活中,建立信任与毁坏信任都是很容易的。如果你总是被“怀疑”所困扰,那么你应该努力去建立信任。当然信任是有底线的,信任也是有度的。信任是基于诚信的基础,信任是基于对对方了解的现实,信任是相互的作用。
关键字:和谐社会,信任关系,心理学。
正文:
伴随我们每个人生命成长过程中,需要的东西有许许多多,有精神层面的也有物质的层面的,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而我认为,最基本的、也是最长久的恐怕要数信任二字了。特别是在人际交往中,信任二字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信任,人与人之间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社会就会更加安宁和谐!信任,从精神层面上来说,应当成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润滑剂![1]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而第一项基本内容就是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可见建立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我不知道现在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人与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信任的危机,很大原因是人们群体心理的影响,[2]心理学家黎朋认为,群体是一种具有易受感染、模仿、暗示的人群组合;而麦独孤则强调群体心理“只是粗俗的情绪和粗糙的情感”1,因而易受他人操纵,缺乏自我意识。难怪现在报纸连篇累牍地呼吁要建立诚信社会。是高楼的林立还是钢筋混凝土的副作用?是思想的蜕变还是金钱至上?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人性的倒退?
信任是什么?信任,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能力与水平、诚信与忠诚的认知;信任,也是一种自信,是对人鉴别能力的肯定;信任,更一种责任的委托或托付。信任是人际交往的基础,更是学习工作的原动力所在!
古往今来,一个人得到信任,就会充满信心,从而激发内在的无穷无尽的潜能;就会充满阳光、活得精彩;反之,缺乏了应有的信任就会让人陷入迷茫无助、就会在十字路中徘徊、就会走向平淡,甚至会走向对立面,造成矛盾和痛苦。
无论在父母和子女,还是朋友或是恋人之间,信任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最重要的基石。
在日常生活中,建立信任与毁坏信任都是很容易的。如果你总是被“怀疑”所困扰,那么你应该努力去建立信任。有以下几点:
说到做到:建立信任最基础的一步就是:你说过的就一定要做到。即便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不管你是没有去做还是没有坚持下来,都可能会失去别人的信任。日积月累,那么信任的基础就崩溃了。
不要说谎:听起来容易?不一定。想想你为了朋友,爱人,甚至是父母而说的一些善意的谎言。有时候如果你讲真话,虽然真相可能并不令人愉快,你也会因此得到更多的信任,人们也会欣赏你的坦诚。
主动提供信息:当一些问题很模糊时,主动把信息讲给对方,证明自己没有
什么隐瞒。
打破信任的例子:“你和律师的会面进展如何?”“进展不错。”
建立信任的例子: “你和律师的会面进展如何?”“进展不错。每天有很大的压力,处理着所有的文件,但是我们双方签署了协议,他说明天就会寄出。” 你说的没有什么两样—和律师的进展不错—但是通过主动提供一些信息,你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什么隐瞒。
不要遗漏重要的细节:不要遗漏细节的原因是,你很难与遗漏的一系列事情保持一致。人们会开始注意到你所说的话中的矛盾,并且会认为你是个说谎者—即使你只是遗漏了一点点。
如果你有秘密,就让大家知道:你没必要强迫自己放弃最切身的感受和隐私,只为赢得别人的信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但是赢得信任的关键是把握好隐私和秘密的界限。现代生活中人们之间缺少沟通,“如果你有秘密,就让大家知道”就是要主动与人沟通。[3]社会心理学家纽卡姆(T.N.Newcomb)指出,除了心理驱力、不平衡或趋向平衡的压力之外,信息对个体态度的改变也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因而他强调了沟通在人际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他的基本命题是:当两个个体彼此主动感知并对第三者建立某种关系时,就会产生对第三者指向的趋同意向,并且假设,这种趋同意向会随着人际沟通的发展而加强。因此,如果两个人或群体成员对某一客体的指向产生差别,就会引起个体的不协调感,进而导致沟通频率的变化。所以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在建立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会起到积极地作用。
不要掩饰真相:“不要说谎”也可以引申为“不掩饰真相”。有时候为了维护自尊,将事实换一种说法,变成更加好听的说辞,这好像看起来没有什么害处。例如,一个人不承认他自己破产了,而是对别人说他的信用卡丢失了。信用卡的丢失可能没什么害处,但是一旦真相暴露,或是对方觉察到你说的是谎言,就会破坏信任。说出真相,不要介意代价。
保守别人的秘密:不要说别人的闲话,拨弄是非。不要泄露别人的秘密。如果你确实撒谎了,就要承认,有时候说谎是不可避免的。最好是尽早的承认你的谎言,解释你的动机。如果你被逮住了,要承认,否则就成了另一个谎言了。当然信任是有底线的,信任也是有度的。信任是基于诚信的基础,信任是基于对对方了解的现实,信任是相互的作用。信任,不是盲目的信任,而是在相互间在彼此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内心感应!长久的相互诚心交往是相互信任的基础!但愿人与人之间多些真诚,少些欺诈;多些信任,少些猜忌吧!
参考文献:
[1]:新华社评论员,《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2005年02月20日,新华网。[2]:《弗洛伊德后期著作选》,第9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
[3]:《社会心理学理论—纽科姆的沟通活动理论》,第11页,网络版。
第五篇:党课结课论文
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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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
摘要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我党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自己思想和行动的理论基础。同时,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他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的关系等诸多领域和各个方面,是极其深刻和丰富的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其作为我党的行政指南。有的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但是,作为党的接班人,我们应该以一种科学的态度去对待马克思主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坚定不移 不断地发展 科学态度
自3月30日起,我参加了本校的第二十一期校党课,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后,我学会了很多,知道了很多党的知识,党的先进概念与党的发展进程。期间,贾锡萍,王辅成教授的讲座令我印象颇深。贾锡萍教授风趣活泼的讲座不仅令我深入了解了党的最近动态与十八大的会议精神,还了解了不少社会时事并进行了分析。而王辅成教授使我了解了一名老党员的生活,他年近古稀却精神矍铄,对于党,他充满热忱,他愿意为了党付出一切,深深的令我折服。通过了党课的学习,我对我们的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尤其对马克思主义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我自己的一些想法。
首先,谈马克思主义,我们先要知道马克思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能干什么。根据我们的党章,我们可以知道: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我党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自己思想和行动的理论基础。多少年来,我们党正是依靠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我们的毛泽东主席结合中国国情和不断变化的实际,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一个又一个胜利,创造出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并在抗日战争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在指导中国共产党 和中国人民进行伟大斗争的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已深深扎根于中国,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信念来源。
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我们就知道了马克思主义对于我党乃至我们国家的重要性了。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前进,我们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发生了改变,我们的经济与市场经济相融合,我们最发达的香港澳门等地区也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并取得了十分显著地成效。这不禁的是我们想到现在的马克思主义还是和我们么?我觉得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来看待马克思主义。
在日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站在世界历史进步和中国改革发展的新高度,科学规划未来社会进步的蓝图,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民族复兴的行动纲领在十八大中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一个政党是否具有力量,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他是否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否正确的认识世界,分析国情,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理论。
我国上一代领导人胡锦涛同志曾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30年来,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归结起来就是创造性地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这四个重大问题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又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是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回答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其中“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是更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集中体现着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科学回答这一问题对于正确回答其他基本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根据长期历史经验、特别是最近30年的历史经验,科学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也就是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
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断的丰富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时候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们过去的时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与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后,马克思主义发生了变化,跟适合我国的发展,在我们社会进步的同时,马克思主义也在不断的进步,不断地被补充。
而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键在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结合就是坚持,结合就是应用,结合就是发展,结合的实质就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是不能要求他们具体地回答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革命和建设的具体道路和行动方针问题。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创造。这既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内在需要。例如,我党的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它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以邓小平理论这一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建设和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新的实际,研究解决前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勇于和善于进行理论创新,不断为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指导,在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个老人在深圳画了一个圈,现在深圳的发展有目共睹,这充分说明了中华的马克思主义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永不过时。
同样的,我觉得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们党要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我们一定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这个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背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我们的事业就会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思想灵魂而迷失方向,就会归于失败。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全党同志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发生动摇。响应党的号召,毫不动摇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断的丰富发展他。
不断实践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注意是科学,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我们的邓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马克思主义是不是用与当今,我们也要以实践来判断他。
我们知道,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也必须随之不断地 3 完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这也正是这一科学理论永葆青春、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所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从来都是着眼于实际,着眼于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自己创立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对待《共产党宣言》的态度就很能说明问题。在这一光辉著作公开发表25年的时候,他们谈到《宣言》时,一方面肯定“《宣言》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同时又指出,在今天看来,当年“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对于社会主义文献所作的批判在今天看来是不完全的”,有些论述“虽然在原则上今天还是正确的,但是就其实际运用来说今天毕竟已经过时”。在1888年谈到《宣言》时,他们又重申了这个观点。
作者早已指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不足,并正视他们,努力的改正他们,我党的多年的发展中早已发现并改正了他们,所以马克思主义并不会像部分人们想的那样老套,落后。相反的,他是不断进步,不断革新的。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了,马克思主义永不过时。
具有包容性的马克思主义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有容乃大。想要不断地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有包容性。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知道了,虽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能违背,但是它的实际运用因条件的不同而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政策的出现表现出了马克思主义与众不同的包容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总的来说,就是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上述“多样化”,必然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不可避免地引起思想意识的相应变化,社会意识和社会价值观因而呈现出日益多样化的趋势。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并不妨碍思想意识的多样性。正确处理“一元”与“多样”的关系,在指导思想一元化的前提下允许多样性,把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坚持“双百”方针统一起来,这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保证。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这种思想观念多样化的过程中,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也在滋生蔓延。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指导思想一元化与多种思想并存的问题,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 4 运、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问题。如果否认社会主义时期思想意识的多样性,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就失去了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就会成为无的放矢的空头口号;相反,如果否认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多种思想并存的状态就会演变为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斗争,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允许而且鼓励人们对此进行严肃的讨论。但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研究和评论,必须采取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既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个别结论当作僵化的教条,来要求现实的万古不变;也不能用变化发展的现实,随心所欲地去解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历史结论。无论当今世界和中国的现实如何变化,我们均应该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
其实不止我们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早已提出了这一观点。恩格斯曾经多次强调,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他说:“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做科学看待”。“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一切把马克思主义当作科学看待的人们,都应该也必然会采取这样的科学态度。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典范。所以,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必须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