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三岔湖-花果山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阳市三岔镇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四川自力生态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总书记强调,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为了农民土地利益最大化,同时响应国家推进土地流转政策,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加快三岔湖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陈河村三岔湖湖中的花果山岛屿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_________(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为花果山全岛。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附全岛照片。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生态农业休闲旅游;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公司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800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支付日期为每年6月30日。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青苗补偿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建设,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可以搭建简易生产生活等管理用房;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二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简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第二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七里镇李家墩二队达春俊
乙方:收托方七里镇李家墩一队李生俊、李宗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土地肆亩二分地,委托承包给乙方一队李生俊、李宗良二人。
一、承包土地具体位置,第一块土地,东至达忠西方靠达学,北靠达兴,南靠李家墩一队。面积2.4亩
二、第二块位于东靠达忠,西靠达旭树园子,南靠达春梁树园,北靠水渠。面积1.8亩
三、房前房后水果树全归李生俊、李宗良所有。
四、达春俊与达春梁房后3分地使用权归李宗良长期所有,不收任何费用。
五、以上所有土地使用权从2011年元月;至2025年元月1日止,之后如政策不变动,使用权仍归李生俊、李宗良所有,在种期间达春俊不得再收任何费用。
六、经协商房子,从2011年元月1日起房子归乙方李生俊、李宗良居住,如在2011年4月20日前,如买房一事达不成但仍有乙方李生俊、李宗良居住至2025年元月1日止,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期间甲方不收乙方任何费用,但水电费有乙方李生俊、李宗良承担。另外土地上义务工,水费由乙方李生俊、李宗良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期间,不能任意违约合同,如有违约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损失2万元,包括土地投资等。
乙方在合同期内如违约乙方在土地投资全部归甲方所有并相应承担2万元违约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转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依法取得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土地经营使用权转让给甲方。
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每年按每亩元结算。如该土地遇到国家征用,补偿地款归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之前争议由乙方解决处理。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使用权及乙方享有所有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避免发生经济纠纷或其它隐患,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的土地经营苗圃,合计亩,经双方协商同意每亩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在每年的月日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赁费,保证一年一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甲方将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
(2)保证承包的土地界线四至清楚,如乙方与原土地使用人在使用权上发生纠纷,甲方负责调解处理。
(3)不得因村民、地名及承办人的变动,而擅自更改或终止合同。
(4)如果别人或地邻出现问题或故意刁难,由甲方出面协调和处理。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使用年限内乙方不得转让、转包所使用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遇政策变动,需征用、占用该土地时,乙方要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决定。
(2)在土地使用期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社会摊派。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土地承包后遇到国家或乡镇统一规划用地,乙方的地上附属物(苗木、建筑设施、电力设施等)所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并不再承担租金义务。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七、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如有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见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介绍人:
年月日
第五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四、土地承包用处及承包形式:
1.2.五、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因乙方承包甲方土地自2002年直到2013年承包费一直是3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2015年至2027年每年每亩为120元,补齐2011年至2014年承包费每年每亩30元。
付款方式:每年1月30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六、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征占乙方承包土地底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所植树木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条款执行,承包地排水沟外沿以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该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八、承包期内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及补贴归乙方所
有,甲方提供各项优惠政策的服务和经营手续。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各项经营手续服务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予实际损失的3倍以上赔偿给乙方,甲方若中途违约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承包期内所产生效益的3倍以上的赔偿。
2.乙方不得私自偷卖甲方土地土方,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并负法律责任。
十、特别约定: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流转土地,乙方在同等条
件下有优先权,如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建设的惠农项目对甲方流转具有利于经营生产和发包的相关设施应作价补偿,不利于经营生产的设施一律恢复土地原状。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政府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镇政府农业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