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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拆违的三大争议与思考

拆迁拆违的三大争议与思考



第一篇:拆迁拆违的三大争议与思考

拆迁拆违的三大争议与思考

各地频频上演的拆迁事件表明,拆迁问题已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

土地所有权界定之争

从法律上,国家对公民的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是如何进行界定的?国家对公民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界定相当宽泛:比如《宪法》、《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当数量的其他法律、规章及政策,均对保护公民私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而事实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制定对房屋所有权变化的现状上反映并不充分。原来的房屋绝大部分都是单位的公房,其所有权归国家,现在绝大部分住宅的房屋所有权变成了个人的,显然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有进一步修改的必要。

条例》违《宪》之争

目前全国各地强制拆迁公民合法私有房屋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制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拆迁条例》的两个主要问题:首先是对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性质未做任何区分。无论是市政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其所涉及的房屋拆迁均属于《拆迁条例》的调整范围。但在市政、公益项目的建设拆迁中,因限于政府财力,不可能提供与商业开发项目相同的补偿安置标准,因而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妨碍了市政、公益拆迁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市政、公益项目建设拆迁与开发经营项目拆迁在目的性上有根本的区别,后者明显是营利性的,但根据《拆迁条例》却同样能以“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还可以借助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最后的保障,这不仅在法理上违反了民事活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基本精神,而且在实际运作中,也由于双方实力对比不平等,而使得拆迁人——即开发商的利益得到更多的体现。

其次,在现有的房屋拆迁实践中,由于现行法律中的空白,一般对土地使用权都不予补偿。这是我国所奉行的地产分离的管理模式相适应的:房屋拆迁涉及的问题由房产法调整,不涉及土地的问题,土地问题则归于土地管理法的调控范围内;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立法原则,如果受让他人正在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应支付地价款。因此,随着近年来各城市地价的不断上升,那些从优质地段迁出的被拆迁的房屋土地所有人,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居然无法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显然与情理不符!特别是在商业性开发的拆迁中,土地使用权被开发商无偿取得,而广大被拆迁人还得承受迁居偏僻地段后所带来的工作、生活、就医、购物、入学等诸多生活的不便,这也有悖民法上公平的基本精神!

《宪法》对私产的认定与保护。《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按《宪法》、基本民事法律及专门法律规范,强制拆迁只能强制被拆迁人依法履行自己与拆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义务。

北京晟智律师事物所律师王晓涛对国务院制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为,《条例》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本身严重违反《宪法》及《立法法》,按照《立法法》第8条规定,涉及对民事基本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调整只能由基本法律调整。而根据《宪法》第62条之规定,基本法律的制订主体只能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此看来,《条例》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是立法权的严重越位,甚至是滥用。

政府角色之争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政府在城市拆迁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诸多拆迁纠纷中,可以看到,政府或多或少的都起了作用。有的地方的拆迁办公室,看上去是一个行使政府权力的机构,摇身一变马上又变成为直接的拆迁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种定位上的不清楚,再加上在拆迁运作中,有的拆迁行为笼罩上一层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壳,瞬时变得很冠冕堂皇。这种做法不但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使得现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朱芒说,在商业拆迁中,政府拆、政府判难以保证拆迁户的权利,政府代理开发公司的拆迁实质上是不恰当地介入市场的行为。而一旦介入,政府难免倾向地区投资商而侵犯原住居民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费安玲教授认为,所谓社会公益性是来源于公众的利益,应直接造福于民众,而不是首先造福于商人,而千方百计“绕道”公共利益谋取商业利益无异于犯罪。

第二篇:拆迁拆违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针对违章建筑随时有可能出现和发生的情况,也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强拆给老百姓带来的经济损失。镇党委、政府落实县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成立拆违领导小组,明确由书记、镇长负总责,主管领导抓落实,镇拆违队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把各村支两委成员纳入拆违行动中来,并把拆违工作列为村级年终考核项目,极大地调动村、组等基层组织的拆违工作积极性。镇拆违队在县拆违大队大力协助下,有效提高了拆违工作的执行能力。有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拆违队伍更加强大,拆违人员责任更加明确,拆违成果更加显著。

二、文明执法、宣传政策,纠正人民群众的错误观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拆违队严格按上级的要求文明执法,时刻保持拆违队的良好形象。针对拆违工作涉及区域范围广,新老政策交替阶段,人民群众对非法搭建违章建筑认识不清的实际情况。我们从重抓宣传教育入手,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对拆违工作的宣传,给人民群众宣讲政策,讲清私自搭建棚屋的危害,宣传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城乡规划法》以及农村个人建房程序,使人民群众更加切实的了解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理解农村个人建房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为我们不激发和人民群众的矛盾,顺利完成拆违任务,实现拆违目标,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刻录音像资料,利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的相关政策及拆违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拆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对现行的违章建筑发放停工、限拆通知书,责令停工或自行拆除。

3、在拆违工作中加强与村支两委的联系,一是具体了解违建户的违章程度和建房目的;二是通过村干部再一次对违法搭建户进行思想教育,并报请上级领导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

三、拆违治乱,成效明显。成立拆违队以来,我们共对288户违章建筑户下发停工、限拆通知,合计面积达到29115平方米,共拆除违章建筑80余栋,其中监督自拆的有21户,面积约2000平方米,为符合建房条件,手续在办理之中的未批先建户,先予以停工,待手续完善后再依证建房。为达到打击、控制违章建筑的目的。对不听劝告的“钉子户”制定有效方案,实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104户,面积约13000余平方米(其中包括各项目用地)围墙近1000米。为从源头上制止违章建筑的发生,我们以征收新政实施为契机,给镇征拆办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先前已建成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丈量,并依托项目推进,趁势拆除大量违章建筑。在潇湘大道北沿线的征拆过程中,对沿河的企业所有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违章面积近20000平方米,形成了极大的震动效应,为消化历史违章建筑探出了新路子。

四、建立拆违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和外乡镇拆违队伍交流工作经验及实施办法,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提高了拆违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

五、明年拆违工作打算。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拆违工作纷繁复杂,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县征拆办的具体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之下,我们会更加深入的开展拆违工作,切实维护好星城的经济建设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星城良好的对外形象。坚决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建设过程中的依法意识。

2、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拆违落到实处。

3、对在拆违过程中,顶风搞违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拆除,对暴力妨碍拆违执法工作,围攻执法人员的人和事,给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篇:拆迁拆违

新马桥镇召开控迁拆违工作会议

7月26日上午,新马桥镇召开了控迁拆违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镇控迁拆违工作,积极迎接第11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会议传达了全县动员大会和调度会会议精神,共同学习了《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蚌埠市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一阶段集中拆违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八个市、县级相关文件。与19个村(居)、部门代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目前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依然十分严重,深入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征迁拆违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迎难而上,集中攻坚,下决心打好这场硬仗,搬掉阻碍发展的“拦路虎”,为净化建设土地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从现在起,到年底前,分四个阶段,集中组织人员,整合各方力量,全方位抓好征地、拆迁和拆违工作,强力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打响征迁拆违推进战,持续掀起新一轮征迁拆违工作高潮。三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为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工作中既要抓住要害,又要掷地有声,依法坚决维护正常的土地建设秩序。四要进一步做好土地卫片各项迎查工作。要坚持边查处边整改,坚决做到依法处罚、依法执行、查人查事、整改复垦“四到位”。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违法用地,以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高标准迎接这次检查验收活动。

第四篇:瀛州镇拆迁拆违工作总结

瀛州镇拆迁拆违工作总结

今年是全省“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开局之年,瀛州镇做为市政府驻地镇,站在了拆迁拆违工作的最前沿,工作任务和工作强度前所未有。对此,我镇以全市依法拆违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为契机,始终将依法拆违工作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坚持将依法拆违工作与建设品牌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了我镇依法拆违工作顺利开展。自今年6月份开始,不到三个月的过程中,我镇已完成拆迁68700平方米,动迁居民257户,拆违7200平方米。在拆迁拆违过程中,真正做到和谐拆迁,有情操作,没有出现一起强拆事件,没有因拆迁拆违引发一起上访。

具体讲,我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牢夯实机关工作队伍和农村基层组织两个基础,健全征地拆迁工作网络。

懂政策、守纪律、讲文明、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工作队伍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保证。由于此次拆迁拆违辐射至全镇各个街道,呈全面开花状态,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除明确两名副职负责机关内部事务外,其他所有班子成员全部投入到拆迁拆违工作中来。我把工作人员分成6个小组,每组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各组工作由镇长统一调度,责任到人,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到户,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拆迁户宣传政策,让他们明白拆迁的大趋势和如期拆迁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分析得失,争取利益的最大化。深入细致的宣传,使拆迁户感到了拆迁政策是利民和惠民的,得到了人们的认知,为顺利拆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及时全面的了解拆迁拆违工作进展。我规定白天机关干部入村工作,晚上无论多晚,也要坚持听取各小组的工作汇报,针对白天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在拆迁工作的高峰期,各工作组经常做拆迁户的工作直至深夜,回来汇报工作后经常已经是午夜十二点。长期高强度的工作,使许多干部的身体都吃不消,多名干部在拆迁工作中甚至是带病工作。更难得的是工作组中的女同志,同男同志一样,抛家舍业,毫无怨言,在做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掌握三条基本原则,做好群众工作

(一)情。要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感情投入是基础。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工作人员就必须懂得感情投入,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宅基地安排、货物搬运等方面给予可能的支持和帮助,让群众处处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才能形成“乡里乡亲”的融洽氛围和和谐关系,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为了取得拆迁户的支持,我们在许多方面为拆迁户排优解难,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在紫雅大楼拆迁过程中,有100多名儿童的晨光幼儿园在拆迁后将面临无合适办学地点的局面,为此,我与镇长多方联系各个部门,终于为其在一建公司找到了办园用房。为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我多次与一建公司经理商谈,联系幼儿园的搬迁事宜,并主动出资十万元为新园装修房屋,将幼儿园顺利搬迁至此,令园长十分感动。拆迁房屋中有一个年盈利百万元的工艺绣品厂,在拆迁过程中同样面临着无地搬迁的问题,为不影响其生产,我市与武装部联系,将民兵训练中心的五

层楼房腾出,做为绣品厂的厂房,不足部分,我们又把镇政府五楼的库房搬空改造,做为工厂生产用房。电力不足,我镇又为其联系电力局,装上大功率变压器,使工厂真正做到了无损失搬迁。拆迁工作中,为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我们千方百计了解其各种社会关系,多方求援,完成拆迁任务。大甲村的杨某,拆迁房屋较多,思想阻力较大,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无进展,在了解到杨某的儿子在市交通局工作后,我亲自到交通局,约请局长一起与其座谈,请他帮忙做父亲的思想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三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杨某终于同意搬迁房屋。

(二)法。做好群众工作不仅要动之以情,还要晓之以理。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求各个工作组务必把握政策原则。以国家补偿标准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原则,不容许突破,否则将会造成拆迁户之间争相效仿,形成漫天要价的恶性局面,给征地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因此,我们对拆迁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纪律,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次拆迁、每一个拆迁户,克服“会叫的鸟多吃食”现象,绝不能因为与谁的关系好就多补偿,也不能因为谁会闹会叫就多补偿,要做到“依法拆迁、有情操作、文明办事”,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安置亲情化,做到对所有征地拆迁户一视同仁,一律公平。

(三)利。征地拆迁工作,说到底是个利益调整与分配的问题,是个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问题。可以说,绝大部分群众对国家征地拆建工程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是在涉及个人利益问题上,不免会有些顾虑。因此,我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以全局的视野,在保证不损害国家整体(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与被拆迁农民站在同一利益立场,换位思考,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争取最大的拆迁利益,谋求长远发展。

在胜利西路的拆迁工作中,我们了解到一名丁姓老党员,生活比较困难,为保证他搬迁后生活有所保障,我们给他办理了农村低保,拨付1000元做为他建房前的的生活费用,并协调女儿女婿帮其建好新房,使老人没有后顾之忧。工作中,我们的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解释,使搬迁户掌握政策,承诺对按时搬迁腾空的拆迁户给予每平米140元的奖励后,大部分群众都能理智的将房屋搬迁。事后,根据地块位置、房屋面积、家庭成员等情况的不同,妥善为拆迁户安置了新的宅基,并统一进行规划,群众对此也表示非常满意。在拆违过程中,考虑到群众的切实困难,由镇政府出资,租用大型机械组成助拆队伍,为群众进行助拆,为拆迁户节省了大量资金,得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一周的时间里,北环路、胜利西路的拆迁工作相继完成,动迁居民达200余户。

三、选准突破口,抓住工作重点

在拆迁拆违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选准突破口。瀛州镇所拆迁的房屋相当一部分是商业门店,直接影响到拆迁户眼前的经济利益,群众的观望思想比较严重,拆迁难度非常大。为尽快打消这种观望情绪,打开工作局面,我们一是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先拆公字房,造成一种非拆不可的声势。比如在京大路,经与段里村委会协商,对村集体所有的400多平方米的临街门市进行助拆,浩大的声势加上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周围违建户主动进行自拆。另一种方法是先难后易,大多数居民对拆迁拆违持支持态度,但由于个别户的阻挠影响到其他户的进度,为此我们对所谓的“钉子户”先采取措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加上强大的政策功势,使其主动自拆,打消周边违建户的观望态度,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目前,拆迁拆违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面临着自拆自建、成片开发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扎实工作,积极帮助拆迁户做好拆后重建的开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服好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篇:拆迁拆违的经典故事与启示

拆迁拆违的经典故事与启示

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离宫。一次

他住进了离宫,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皇帝大为扫兴,这座磨坊“有碍观瞻”。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

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

理由很简单: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将磨房拆了。

倔犟的磨坊主提起了诉讼。有意思的是,欧洲的封建制度与中国的封建制度,在这一点上并不相同,在帝制的国家居然有法院的设置。而且竟可以告至高无上的皇权。更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皇帝服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重建了这座磨坊。

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卖给他。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丰碑,应当永远保留。便亲笔回信,劝其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子孙。并赠给了他6000元,以偿还其所欠债务。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十分感动。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以铭记这段往事。

“听了这段故事,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我们也如此迁就搬迁户,中国的建设还能进行吗?对于这个问题且应当更好。”

“没有一个拆迁户的官司赢过!”显然这不是一个国家的光荣,只是一个民族的耻辱。中青报曾如此提醒拆迁者。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个故事,应该就是对拆迁态度的最好回答,也是对拆迁的最深层问题的最佳答案。相信这个故事的启示必然也是多方面的的;对中国的今天、明天、后天,这个故事也都是有重要启示意义的„„

只要用一句话就能回答清楚:请你到德国去看看。如果德国能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得那样美丽、富丽堂皇和景色如画,我们也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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