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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合理的投资逻辑[推荐5篇]

漫谈合理的投资逻辑[推荐5篇]



第一篇:漫谈合理的投资逻辑

漫谈合理的投资逻辑

谷为陵

这几天全球资本市场最引人注目的事件,莫过于黄金价格的暴跌。黄金价格能够崩盘,恐怕事先没有几个人能够料到。在全球量化宽松的大背景下,作为具有部分货币属性和价值尺度的黄金,其价格无论如何是不应该崩盘的,但它却还是崩了,这是何道理?

我记得《货币战争》的作者宋鸿兵曾多次强调,白银将是你一生最大的投资机会,他曾预测白银会上涨到每盎司100美元以上。自他说这话不久之后,白银价格就从每盎司49.75美元开始暴跌,这一年来,白银价格自高点已经跌去了整整50%。那些做多白银的投机者,假若跑得晚了些的话,估计现在就剩下一堆白骨了。

大家如果有闲工夫,不妨可以翻阅一下宋鸿兵的《货币战争》四卷本系列,其最终的结论就是,因全球各国政府滥发纸币,使得黄金、白银还会回归“金银本位”体系,最终黄金与白银价格会出现长期的上涨。

如果某些人因迷信宋鸿兵的预测而冲进黄金和白银的期货市场,那么,我相信至今为止,这些人应该是赚少而赔多的。这不赖他们,这应该赖他们太相信宋鸿兵的预测;再进一步,这也不应该赖宋鸿兵,因为人类并不善于预测,有情可原。但是,在去年白银暴跌后,受了损失的投机者就迁怒过宋鸿兵,宋鸿兵为自己开脱而说了这样的话,其大意是说,他说的黄金、白银价格上涨,指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非短期行为。言外之意是,别看白银价格现在跳水跳的欢,以后还会涨上去的。

我认为,宋鸿兵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就足以证明他不是太懂黄金和白银市场,显得过于书生气了。我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涉及到市场的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问题。从市场的本质来看,市场是短期可预测的,而长期不可预测的,宋鸿兵正好给说反了,他哪来的本事,能够预测出市场的长期走势?

市场的本质是什么?经过多年的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现在数学家已经给资本市场的本质下了一个科学的结论,那就是任何自由交易的市场,本质上都属于确定性的混沌体系。确定性的混沌体系,是指拥有强烈的正反馈力量的复杂的动态系统,因正反馈力量的作用,而使系统具有固有的不稳定趋势。反馈又称回馈,是控制论的基本概念,指将系统的输出返回到输入端并以某种方式改变输入,进而影响系统功能的过程。反馈可分为负反馈和正反馈。前者使输出起到与输入相反的作用,使系统输出与系统目标的误差减小,系统趋于稳定;后者使输出起到与输入相似的作用,使系统偏差不断增大,使系统振荡,可以放大控制作用。简单地说,正反馈就是导致不稳定的反馈,负反馈就是导致稳定的反馈。拥有正反馈的系统具有这样的基本性质:从动力学来看,我们有可能预测到系统的短期运动行为,但是,它同时意味着预测长期行为是不可能的。

确定性的混沌体系包括天气变化、湍流,以及我们的股市等。我们可以不当科学家,但我们应该相信科学。既然数学家已经给出了市场的本质认识,指出了市场长期的不可预测性,我们为什么还要像追求永动机那样去试图预测市场的长期走势呢?

确定性混沌系统的短期可预测性,是一切合理的投资逻辑的来源,也是我们建立高确定性投资模式的基础。在股市里,一切高确定性投资模式,都来源于短期的确定性的预测。从理论上说,市场的短期的确定性,主要来自于两种力量:一是惯性力量,二是突变力量。为此,就可以据此而发展出两种高确定性的操作模式:一是惯性运动操作模式,二是突变运动操作模式。现简述如下:

一、惯性运动模式

根据牛顿第一定律,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的作用下,将保持匀速运动。这就是惯性运动定律。在股市里,也存在三类惯性运动:

1、基本面的惯性运动

其表现为,一个历史上长期经营稳健的企业,在可预见的未来,其经营将继续稳健。这就是巴菲特选择那些具有长久经营历史的传统型企业的理论基础。但斌、林园他们当初选择贵州茅台,也是基于这样的投资思想:一个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企业,理应继续存在下去,投资这样的企业,起码没有摘牌的风险。基本面惯性可以延续较长时间,属于中长期的时间周期。

利用基本面惯性,可发展出的一种投资方法,就是在长期成长股里继续掘金,利用长期成长股的成长惯性获利,比如,继续挖掘现在炙手可热的某些医药股等。

2、技术面惯性

其表现为,价格按照趋势运动。价格走势具有自我实现与自我增强的特征,这也是因为价格运动的惯性所为。一个上涨趋势倾向于保持上涨,而一个下跌趋势倾向于保持下跌,直至出现外力改变趋势为止。总体来看,一个单一的技术面惯性延续时间不会很长,属于短中周期范畴。

利用技术面惯性,可发展出的一种投资方法,那就是顺势而为的操作方法。亚当理论就是源于价格走势的惯性原理。其中,发掘一个强势上涨行情的拐点或者启动点,将是一种效率极高的操作模式。比如,在价格的长期底部或者长期高位平台出现放量突破时,往往预示着是新的一轮上涨趋势的开始。

3、市场面惯性

其表现为,已经形成的市场热点将会持续。市场热点反映的是大众心理,大众心理也存在惯性运动,其表现为市场热点的持续炒作。比如,2000年的网络热点、2007年的有色金属热点、2010年的稀土概念热点等,持续时间都长达1 ~2年。不同的热点持续的时间不同,这与当时的市场强弱、热点的力度都有关系。当市场越强势、市场热点越大,市场热点的持续时间就越长;反之,市场越弱势、市场热点越小,市场热点的持续时间就越短。但总体来看,市场面惯性属于短期与中期,几乎难见长期的市场面惯性。

利用市场面惯性,可发展出的一种投资方法,那就是追逐市场热点,或者说进行市场主题投资,这是短线资金的主流操作方式。

二、突变运动模式

突变运动是对惯性运动的破坏,是改变原有趋势的运动方式。突变运动主要体现为事件驱动下的价格剧烈变化行为。引发突变运动有三类原因:一是基本面突变,二是市场面突变,三是技术面突变。

1、基本面突变 基本面突变,包括宏观基本面突变,如政策性、行业性突变;也包括微观基本面突变,如个股的业绩暴增、突发性重大利好题材等。利用基本面突变模式,可发展出的一种投资方法,那就是通过寻找基本面拐点而把握股价趋势的变动拐点。

2、市场面突变

因突然形成的市场热点,会导致相关股票价格出现暴涨。利用市场面突变模式,可发展出的一种投资方法,那就是通过寻找属于突发性热点的、股价才刚刚启动的股票。

3、技术面突变

技术面突破后,股价往往会因正反馈力量,而出现自我实现、自我增强的效应,催生一轮上涨行情或者下跌行情。如,长期底部,特别是高位平台的股价向上突破,往往会形成一轮新的上涨行情;反之,长期盘整平台,特别是长期高位盘整平台的股价向下突破,往往会形成一轮新的下跌行情。利用技术面突变模式,可发展出的一种投资方法,那就是挖掘和发现股价即将向上突破或者刚刚开始突破的股票。

总之,通过把握市场的确定性混沌的本质,就可以建立惯性运动操作模式与突变运动操作模式这两种确定性的投资方法,这就是最为合理的投资逻辑。

第二篇:关于构建合理的税收逻辑

【编者的话】纳税人有哪些权利?政府拿税收做了什么?什么是“阳光预算”?个人所得税怎样征收才合理?你交了多少隐蔽的间接税?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如何解决?从过去大众普遍对税收和财政预算漠不关心、一无所知,到现在“税痛指数”成为人们关心的热门话题,可见我们已进入税感时代,财税知识的普及势在必行。近日,著名财税学者李炜光的《税收的逻辑》一书由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为此,新京报记者、本刊特约记者张弘专访了李炜光。

构建合理的税收逻辑

□李炜光 张 弘

税收伦理

税收不能回避道德问题

张 弘(新京报记者,以下简称“记者”):您所指称的税收伦理,其核心内容是什么呢?

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当代中国最具思想力的财政学者之一,其论文《公共财政的宪政思维》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学研究的开风气之作,2010年出版的《李炜光说财税》一书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以下简称“李”):税收伦理的基本问题我理解应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税收的征收和交纳主体,即政府和纳税人怎样行为才合乎税收事物的发展规律,我们的社会制定一个税收道德的目的是什么,还应当回答社会治理税收活动各种道德原则和规范,并使其为社会普遍接受和遵行,比如公平、正义、人道、为善、诚信、节俭等,以及如何使这些公认的税收道德在一个社会中推广实现。而倡行税收道德的目的,无疑在于保障和维护基本的税收秩序,增进每个纳税人的利益,如拉布莱所说的,建立一个“充满自由与责任的自由国度”。有人说道德是针对个人而论的,征税属于公权力运作,不应用道德约束之。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因为税收是征收者和纳税者之间的双向关系,与私人部门直接相关,而且税收制度和政策也是与他人一样的“人”来制定的,有道德和无道德,其结果绝不会一样。税收不能回避道德问题。

记 者:“无代表,不纳税”应当是财税征收中政府与民众的基本关系吗?

李:“无代表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体现的是税收的宪政精神,产生于英国。1215年,英国约翰王与二十五名贵族代表签署了《大宪章》。《大宪章》规定的非经以贵族为核心的会议之同意不得征税的条款,已经包含了后世议会所具有的征税权,成为“无代表不纳税”原则的思想基础。北美殖民地之所以要求独立,只是对英国强加给北美的各种新税收(印花税、糖税、茶税等)的不满。征税本身并没有错,哪怕多征一点,哪怕交了以后政府有滥用都在所难免,不一定构成革命的理由。真正有问题的是在决定征税这件事上人民没有参与权,没有他们选出的代表在国会中就参与征税问题进行讨论和投票。征税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一种剥夺,从情理上说首先应当事先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或者说只要没有经过选民哪怕是间接同意的征收,其合法性来源就都不充分。

在现代社会,税收是公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数量的财产而使政府具有从事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一种活动,本质上是公民为购买政府公共服务所支付的价格。这个解释合乎现代税收的本质,突出的是公民在国家税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税收主权。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自己选举的代议机构授权政府依法征税,人民自己也有责任(准确地说,不是义务而是责任)依法纳税并监督政府履行财政职责的全过程。

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由于政府的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来自公民的口袋,税收的增加就意味着人民手中可支配货币的减少,所以任何财政税收事务,政策制度的制定、出台,都必须首先取得人民的同意或谅解。在我看来,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尊重、维护和扩大公民的政治与财政预算的参与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征税、用税过程中政府与人民应有的“基本关系”。

记 者:您认为,人民对财政资源的所有权和统治权,加上政府对财政税收的治理权,只有这两者的结合,才是“财政”的全部内容,并构成一国政治权力的核心部分。我所关注的是,前不久,我国现在的外汇储备究竟属于谁的问题,引起了很多网民的关注。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我国外汇储备已经高达3.2万亿美元,占全球外汇储备总额近三分之一。那么,外汇储备究竟是谁的钱?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我国外汇储备的形成过程。

中国的企业和个人出口商品或劳务,挣回美元等外汇,然后将这些外汇的一部分或全部卖给银行获得人民币。外商对中国投资也往往需要将手中的部分或全部外汇资金换成人民币,也得将外汇卖给银行。银行在保留一定额度外汇用于日常业务后,将其余外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卖出。外汇一旦被央行购买就成为国家外汇储备。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已不再实施强制结售汇制度,企业出口等所获外汇收入,可根据其经营需要自行保留或卖给银行。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企业和个人不是把外汇无偿交给央行,而是通过银行卖给央行,并获得了等值人民币。这些交易都是出于等价和自愿的原则,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在外汇与人民币兑换时已经实现,即“银货两讫”。另一方面,央行购买外汇,要付出等值的人民币,这个过程表现为人民币投放。换言之,外汇储备是央行用“发票子”这种向社会负债的方式“买”来的,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方为外汇储备,负债方则是等值的人民币投放。外汇储备其实并非央行的“净资产”,背后对应的是等量负债。

可见,外汇储备是央行以负债方式形成的资产,不能无偿使用,也不能理解成“老百姓的血汗钱”。从源头看,外汇储备一部分来自出口,这是国内企业或个人辛勤劳动的结果,可说是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这笔财富由央行以外汇储备的形式持有,老百姓以等值人民币的形式持有。外汇储备还有一部分来自外商投资等资本流入,这就更与“血汗钱”不沾边儿了。

征税权力

税收应当由全体人民投票决定是否征收

记 者:您还说,“财政权”和“财政治理权”并不是一回事,有些学者弄混了。具体说,这两者差异主要体现在哪里?

李:国家财政权是对税权的一种广义上的理解,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因为在民主宪政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属于人民和服务于人民。它具有双重属性,即具有国家权力的属性,又具有公民权利的属性,人民基于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才建立了国家,为了保证国家有能力完成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人民同意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让渡给代表国家行使职能的政府,这种让渡是严格遵行法定形式进行的,其中必不可少的是财政税收管理权的授权机制和程序,由政府依据人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来决定财政支出的结构核数量,并保留对政府财政行为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在我国,其具体实施和操作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渠道进行,基本目的是保护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

财政治理权,指的是国家财政性行政权责,是国家各级财政(含税收)行政机关受权代表国家行使宪法、法律所规定的财政行政管理权责体系,如财政会计管理权、财政预算管理权、财政税费的征管权等等。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一个是从国家主权和人民权利的最高层面上理解,是从财政税收的根本性质上看问题,另一个只是从技术的、操作的层面上看问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充分,没有一个比较权威和服众的定义。

记 者:在现代国家体系中,征税权应当由谁来拥有?政府向公民征税,公民除了顺从,是否有不服从或反对的权利?历史上,西方国家又是怎样解决这一冲突的?

李:征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税收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管理税收事务的权利与权力的总称。税收是对公民财产的剥夺,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税收在理论上又是返还于全民,所以应当由全体人民投票决定应不应该征收、如何征收和征收上来如何使用等。现代法治国家的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征税是议会独享的权利,税收须由议会立法开征,政府部门无权自行开征新税,只能按照议会通过的法律来征税。

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宪政制度形成的历史,就是一部统治者与人民争夺征税权的历史。在英国,国王与贵族、平民经长期的斗争与妥协最终才形成了“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的规则;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规定了公民对税赋有决定权,而美国独立战争也是起源于一场抗税运动,《独立宣言》所列举英国国王的“罪行”之一,就是“未经我们同意就向我们强行征税”。讨论税收或预算必然有一个代表性来源问题,并需要建立一个进行讨论以表示同意或反对的机构,这就是议会产生的缘由。议会从它诞生那天起,其所具有的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代表纳税人的利益制约王权随意征税和主持财政税收立法,这促使它逐渐从贵族议政性质逐渐转变为代议性质的民意机构,并一直延续到今天。

记 者:在每一个新的税种出台之前,怎样的程序才能被认为是合理且符合程序公正原则的?

李:应当遵行法定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并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其中最重要的是立法,包括所有的税种和征税办法与制度都需立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早已树立这样的意识:未立法者不构成任何人的任何纳税责任和征税权力,未立法者即为非法,人民可以不认账。

在我国,税收的立法权被划分为立法机关立法和立法机关授权立法两种,就是说,一部新的税收法律,可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也可以由国务院制定。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只有企业和个人两部所得税的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其余全部是国务院发布的条例。我早就指出过,作为一个法治国家,这种机制的法治程度是不高的,应该逐步过渡到人大立法的层次上来。实际上我国立法法已经做出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都须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它的常委会制定或者修订法律的方式进行,其中当然包括税种的增设或者变更。

目前,我国制定新税法或新税收法规之前有一个酝酿过程,一般先由财税部门根据调研意见提出草案,经国务院法制办审查,交由国务院会议研究通过,需上报全国人大制定的报请人大有关机构审查,通过后提交人大会议或常委会审议,最后由国家主席命令公布。其间如果涉及税法的原则问题或体制政策的重大变动,还要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或其常委会讨论决定。

实现税制合理和程序公正的关键是民主不可缺位。税收立法和政策调整过程中,一定要有纳税人参加,广泛听取民意,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立法机关举行听证会、民调、媒体讨论、学界研讨等,从技术上全面、合理地衡量、平衡各方利益,最终实现由纳税人通过民主程序在公民之间分配税收负担的要求,而不是纳税人之外的人来决定税收负担的分配比例。这是个我们中间很多人还不熟悉和难以接受的理念,然而却是税收的必行之路,早晚我们也得走到这条路上来。总之,开征新税必须慎之又慎,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减少随意性,或者干脆说,税收立法,行政权力请退出。

监督税收

税收交了以后仍是纳税人的钱

记 者:政府的税收总额,以及税收的流向和支出,是否应当对民众公开且完全透明化?如果是,怎样实现这一点?

李:我认为,纳税人交了税以后其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仍属于纳税人,这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的含义,政府只是受全国人民之委托来管理和使用这部分资源。由此,纳税人也就有权利知道税收的流向和效果,这就涉及到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的问题了。西方国家的议会在审查预算时都要花很长时间,而且项目也非常细、非常具体,每一笔花销都要经过严格论证,都要在人民的众目睽睽之下进行。这是对的。我们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所以才难以抑制住“三公消费”等贪腐现象的蔓延。

记 者:在这一点上,国外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李: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在预算监督透明化方面都已形成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包括允许公众旁听会议、出版议会辩论日志、实况转播议会活动全程、网络互动等。在加拿大,议会活动会全天候报道,包括众议院辩论、参议院会议、议会委员会的听证会、特殊事务调查等。在中东地区,以色列议会是透明度最高的议会,除非法律规定和议长认为会危害国家安全,议会活动均向公众和媒体公开,媒体可以任意进入议会。英国议会除了允许传媒对议会报道外,还实行文件公开制度。平民院的各类文件一律向公众公开,其中包括平民院法案、平民院材料、贵族院材料以及奉旨呈文。

一般说,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是非常细致与严格规定的,如预算收支信息,是让公众通过了解财政的收入和支出,了解政府如何运作;负债信息,使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筹集资金并偿还债务的能力,并评估政府履行全部承诺所需要的收入;绩效信息,让公众了解公共资源的使用或政府活动究竟取得了怎样的效果;风险信息,如政府发行公债的风险、给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以及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在一定条件下转移到政府头上的风险等,都与政府作为公共主体的职能及其具体政策目标有关,可能导致未来财政资源的损失,因此应向公众披露。此外还有税收支出信息,政府有必要对税收优惠的目标、受益对象和受益程度等信息予以公开披露。

记 者:从税收的监督和制约方面来说,应当建立怎样的机制,预防纳税人的血汗钱被挥霍?

李:只要使税收的收入和支出都放在老百姓的面前,让大家能看到一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完完整整、实实在在的政府收支明细账,就可以有效制约政府在支配财政资源方面的随意性了。人类历史上许多公共事件和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信息畅通的社会。而信息通畅的目的,一是问责,二是纠错。信息不畅,不能问责和缺少纠错机制的社会,迟早会出问题。我的看法是,向公众隐瞒信息,或公布不实的信息,与侵吞公共财产、贪污受贿的行为没有什么两样,都属于犯罪行为,必须在法律上予以严厉制止。

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可带来许多现实的和潜在的好处,公众可了解财政预算活动的事实根据、形成过程、基本目标、预期成本和未来效益等情况,激发其参与其中的兴趣和热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各种不同意见博弈的结果,是每个人都在这个平行四边形的“合力”中发挥自己或大或小、或正或负的作用。在亿万双眼睛紧盯官员们怎么花钱的情况下,违规和腐败现象必然会减少。

记 者:如果纳税人血汗钱被挥霍,怎样才能让纳税人对官员问责?

李:说到问责,首先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能,人大对政府征税和用税的行为要拥有控制权,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监督权。控制权包括决策权、约束权、监督权、检查权、问责权以及任免相关官员的权力。要大力加强对预算的控制监督,要把比较成熟的税收法规、条例等上升为法律,经人大审议批准形成正式税法实施,一切预算外的财政活动都必须纳入人大的控制范围。还可以效仿其他国家建立纳税人诉讼法规,公众可以通过诉讼来试图阻止可能违法的政府支出项目。在美国,如果某个纳税人发现哪项具体预算开支项目违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可以直接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可以裁决,要求暂停或终止该项开支,这就是纳税人对公共预算的监督权的实际体现。在日本,个人可以纳税人的身份提起要求政府部门公开交际费支出的诉讼。

记 者:作为公民,我很关注一点,即税收与福利之间的正常关系是怎样的?

李:我想这个问题的本意是想探讨高税收与高福利之间是否有着必然的关系。可以这样讲,高福利很可能造成高税收,但是高税收不一定能够实现高福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福利支出是财政支出的主要方面之一,如果税收增加,那么要求福利支出增加无疑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中国的财政制度源自于计划经济体制,购买性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长期偏大,而政府应当承担的再分配功能则相应地受到了挤压。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高水准的福利制度,要看到这是一种制度的缺陷,而不是什么国情。避免社会快速转型期因社会安全网的缺位而付出民生与社会稳定的代价,应当也必须是未来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

因当看到,我国目前财政支出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即重视经济服务(特别是经济建设事务)和一般公共服务,而忽视社会性支出,是造成中国社会发展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关键原因之一。在经济持续增长三十余年之后,如今社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经济结构转型和人民福利改善最大的制约因素。

记 者:西方国家的福利经济制度又有哪些模式?

李:西方各国的福利经济制度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全民福利型”,即国家对全体公民实施普遍的社会福利项目,资金来源于税收。全部或大部分由国家财政支付,个人基本上不缴纳保险费或缴纳很少。如英国、瑞典等国家就采用这种模式,强调保证各阶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要。二是“社会共济型”,即以个人或雇主缴纳保险费为主,政府财政给予补助,主要是运用社会财力自筹自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治自管,国家制定法规,进行宏观调控。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主要有德国、美国等,其社会福利经济制度侧重于用社会保障津贴来取代工资和薪金的收入。

税收现状 财政信息透明度很低

记 者:您的上一本书《李炜光说财政》出版的时候,我们曾谈到过政府的财政预算问题。一年过去了,在配套的法治以及政府操作层面,是否有一些进步的迹象?

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其中第十条第四款规定要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已经开始明了和善于运用这一条例对各级政府提出公布预算及决算信息的要求。如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依据这一条例,连续三年对中国三十一个省市财政透明度进行调查。只是该调查结果并不十分乐观,中国省级财政、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人大财政信息透明度均很低,其中人大的情况最差,在2011年调查的三十一个省市中,只有两个省的人大予以信息回复。

2011年政府预算、决算公开中取得进展的表现是国务院所属各中央部门基本公开了“三公”经费,虽然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毕竟开了个好头。国务院曾要求各地方政府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但是截至10月底,除了北京、上海和陕西三个省市级单位和广州、成都等少数几个城市公布了“三公”经费之外,其他省市各级政府尚无积极响应的表现。记 者:很多人指责个税成了“工资税”,您怎么看这个问题?以家庭为征收单位就能避免这种“工资税”的情况吗?一个子女负担、赡养老人负担过重的家庭,又如何与一个没有这些负担的家庭所承担的个税进行区分?

李:至于工资税这一提法,我想是大家对目前个人所得税交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不满的表示。个税免征额上调,据称减少了6000多万纳税人,却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目前的税制结构下,个人所得结构越是单一,课税反而越重,这就是我国个税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过渡变得急迫起来。此外,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严重滞后也是一个原因。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个人的全部收入来源及其类别,也就难以做到分类、合理征收。显然,个人所得税还有比提高免征额更要紧的问题要解决,这就是加强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促进税制由分类向综合的转型。

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对普通工薪家庭尤其是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来说,可在更高的层次上体现公平的原则,无疑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不过,实施家庭申报,还有很多难题要解决。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公众的纳税诚信还有待提高,税务部门对个人隐性收入、赡养和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受教育程度等信息的掌控还不足,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因素等,需要逐步推进相关的制度建设才有可能。

记 者:一些作家认为,对稿费收入进行征税不合理。其理由是,一部作品的写作很可能是其多年劳动的结果,一概进行征税不公平。另外,也有作家说,经常有写不出来的情况,如果只要出了作品,拿了稿费就要征税,明显不合理。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1980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稿费的个税免征额一直停留在800元。这一规定新闻出版单位执行了三十多年,一直没有修订。可是,这三十多年时间里,我国的工资、薪金个税免征额却上调了三次。1999年修订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基本稿酬标准中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如果抽取版税,版税率在3%-10%。我的意见是,提高作家或一般作者的稿费、版税的免征额标准,比如提高到4000元或5000元以上,以体现文字工作者的劳动价值,让他们合法而体面地得到应有的劳动所得。

记 者:处于隐蔽状态的流转税,有一部分属于重复征收,大大增加了商品的成本:物流成本的增加,使得老百姓不得不付出更多的生活成本。这一问题应当如何破解?

李:你所说的重复征收问题,主要存在于营业税之中。营业税是针对经营者的营业收入征收的税种,一般以营业收入的某一比例征税,经营者会将税收加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传导到下游的企业或终端消费者。表面看营业税的税率并不高,问题在于,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税上加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税负就越重。一种税率为5%的商品如果流转四次,其税率如滚雪球一样至少加到20%,成为重税。营业税的重复征收,是营业税与生俱来的缺点,有此严重缺陷而长存不废,仅仅是因为它征管简单,征收成本较低。目前物流成本的增加自是与税有关,但也还存在其他因素。有报道说,目前取暖用煤的价格高企,主要是由于居高不下的运输成本造成的,而运输成本包括油费、各项收费、罚款等。本来一天一夜就能运到的货,在路上堵了四天五夜,必然推高煤炭的终端价格。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虽然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一定降低税负。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所以有可能两税合并后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方面重复征税减少了,另一方面税率却上升了,原营业税的负担者其负担不但不会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正是一些企业对于营业税转增值税心怀疑虑的原因。所以说,营业税改增值税,既终结重复征税同时也降低税负,并且我的意见是不要再行试点,即刻全面推开,把它作为近期税制改革的重点。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欧阳婷、张丽恒参与了以上问题的解答)

第三篇:新三板的投资逻辑

今天我们就新三板的问题跟大家做个交流和沟通,主要围绕着新三板的定位、运行逻辑、当前状况以及未来趋势几个方面。

新三板其实很早就有,2006年1月就推出了。为什么近两个月才活跃起来,受到大家的关注,主要是现在交易火爆起来了。新三板的官方名称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位是中国的第三个交易所,国务院2013年12月14号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一个文件,说得很清楚,它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我们的理解就是北京交易所,为创新创业成长服务。

要了解新三板,或者对新三板做一个定位,我觉着还是从证券市场的融资谈起。企业融资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债权,就是银行,银行贷款就是债权的典型代表,特点是要定期还本付息,导致钱主要是用于企业的流动资金,用于现有产品与企业产能的扩大,为国家的GDP服务。

可以说,过去的十年二十年,我们国家的银行很好完成了这个任务,使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是简单看GDP。我一直认为,GDP不是一个很好的指标,它只适合西方体制。

GDP是一个宏观的结果,但是建立在微观企业的理性决策的基础上,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每一个企业都是利益主体,决策在考虑是不是扩大产能的时候是考虑利益的,我们国家的特殊机制是倒过来的,是国家先定一个目标,然后再向下分解,所以可能导致我们国家的GDP是一个人为的结果,未必建立在微观理性的基础上。

所以中央提出要新常态,新常态的大概理解是说要降低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经济质量,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准确的,经济的发展速度永远是越快越好,只能说要把GDP增速降下来,因为GDP本来就不是衡量经济发展最好最权威的指标,尤其对于中国这种特殊的体制。

我觉得新常态的本质是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这个涉及对经济的理解,今天不展开这个问题,重要的经济发展对中国来说就是要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产品档次,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要提高产品的利润,光有GDP,光有收入,没有利润,是毫无意义的。

利润来自于创新,所以新常态的核心就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但是我们知道,创新谁都知道好,创新才能获得技术垄断,技术垄断才能有定价权,才能获得超额的利润,但是创新的风险大、周期长。

我们在计划经济年代就提创新,当时不叫创新叫技改,关于技改有一句话,说不搞技改是等死,但是搞技改是找死,因为创新的风险大,所以我们要支持企业创新,就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而且不仅要给企业资金,而且要给企业可以共担风险的资金。

前面所说的债权融资,恰恰在这个方面是有问题的,因为债权融资要定期还本付息,所以这部分钱是不敢用于创新的,只能用于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招工人,生产产品并把它卖出去,钱就回收了。

问题的关键是要给企业资本的支持,不仅要给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而且要给企业一个

预期,这个预期就是哪怕一次失败两次失败,十次一百次失败,只要我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市场也相信我的方向是正确的,他们就不会过于纠缠于我目前的财务报表,而会基于我未来可能获得的成功,对公司进行合理定价,有了这个合理定价,公司就能进行合理的融资,这就是证券上的融资功能。

股权融资的难点就在于股权的定价,就是公司估值,问题难就难在这儿,公司的股权价值在理论上是公司未来的盈利、分红的预期价值,但是未来说不清。所以导致了在企业VC入股的时候,对公司的估值、股价纠缠不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通常采用的方式叫做对赌,但是问题在于,对赌的话还能叫做股权融资吗?

所谓对赌,无非就是两个意思,第一,作为一个VC入股的时候跟你的企业谈,虽然你的公司目前状况不是很好,但是未来前景很好,这个我信。那行,我给你估一个7000万,尽管现在收入才一两百万,但是我给你估7000万可以接受,我投3000万,我占30%。万一以后达不到我们的预期,现在的估价是根据以后每年的业绩700万,十倍的市盈率,现在收入才几十万,你说指7000万我也认,但我们签一个对赌协议,如果你达不到我们之前约定的业绩的话,两个办法:

第一个,大股东连本带息把我的3000万回购,但是这样不就变成一个可转债了吗?这个可转债表面上是以股权的形式存在,但本质上是个可转债。而债权和股权的区别就是,债权只能解决流动资金问题,不能解决风险资金的问题,债权的风险是融资方单方面承担,而不是双方共担。

第二个处理方法,就是这个估值不是7000万了,要给你降低,比如1000万,我投了3000万,你投1000万,我占75%,你占25%,但是这样就不是一个融资了,岂不是变成收购了?本来我作为一个风投,为什么要投资你这个企业,是因为我看好你这个行业,看好你这批人,相当于我看你这个车子挺好,跑得也不错,我就买了个车票就上来了,坐在副驾驶上了,如果说看到司机有点问题,比如走弯了,正确的方法是给司机再一次机会,或者实在不行就换一辆车。

可是如果调整公司的股权比例,就相当于说你看这个司机出错,你说司机靠一边去,我来开这个车,如果恰巧你又又不是很懂这个行业,那不是两败俱伤么。但问题为什么有对赌,其实是公司的未来说不清,所以只能签一个对赌协议,看似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但实际上是两败俱伤的。

现在对赌协议很普遍,还是回到开始,是因为公司的未来说不清,投资人只能通过这种两败俱伤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问题来了,如果公司的未来说不清,又不能采用对赌,怎么办呢?

那就涉及一个如何让投资者愿意买公司的股份还共担风险,那就是利益问题,我们通常想到的给投资人的利益就是现金分红,可是刚才说过了未来说不清,那么我能不能想另外一个方法,作为投资人来说利益来自两个方面,通常是现金分红,可是除了现金分红,还有资本立得。

最近新三板这么火爆,好多人投资赚了钱,这个就是资本立得,比如说你跟投资人说现

在公司的股价是8块钱,未来多少钱我说不清,也不能保证每年分8毛,但是你跟投资人说你出来我的办公室,楼下就有一批人来收购股票,收购价是10块,你买不买,你肯定买。这就是公司得有一个所谓的市场价格,可是价格从哪里来,通过交易,这就是上市公司,所谓的上市公司,就是公司股份在交易所被交易的公司。

所以,好多人讨论新三板是不是上市公司,我认为就是上市公司,好多人觉得不是,是因为国务院、证监会的文件说叫非上市公司,可是什么都纠缠文件就不需要讨论了。问题是我们要讨论什么叫上市,所谓的上市公司其实就是公司股份在交易所活跃交易的公司,以前三板的交易叫非上市是有道理的,因为交易不活跃,但是现在交易越来越活跃,就应该叫上市公司。

所以证券的核心是交易所,交易所的核心功能是交易,交易为什么重要,因为它是融资功能的基础,证券上的融资功能是定价功能,定价功能的背后是交易功能,所以交易必须活跃。新三板前些年问什么没人关注,是因为没有定价融资功能,因为他交易不活跃,现在交易活跃了,所以大家关注了。

为什么不活跃,是因为证监会不想新三板出事儿,发展太快,交易太活跃容易出事,所以以前对新三板的交易提出了很多条件,比如个人不能参与,没有竞价交易,更没有做市商,但这些问题现在都在改变,尤其去年8月25号推出了做市商。那么交易活跃以后就有定价融资功能,它就是个交易所,这没有问题。

顺便说一下,我们要很多企业上市的时候,问为什么要上新三板,我说上新三板就是上市,他问为什么要上市,我说证券上有融资功能,他说我就不想上了,因为我现在不缺钱。我说现在不缺钱也要上市,因为证券上的融资功能并不是体现在帮你融了多少资,而是通过交易让你有了一个定价,让你有个预期。

这个预期就是两条,第一就是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有交易,有定价,我有市场价格,而非上市公司没有市场价格。第二条,由于这个价格是成千上万的股民公开博弈的,所以从长期从整体来看,我这个价格是公允地反映我的价值的。

这就是上市公司的两个预期,第一我有定价依据,第二我这个依据是合理的,我根据这个依据来融资,投资人能接受,我也能接受。所以证券上的融资功能,是体现在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与你现在有多少鱼无关,只跟你未来想不想打渔有关。就是跟你现在缺不缺钱没关系,只跟你未来可不可能融资有关系,但是前提是交易要活跃。

新三板交易越来越活跃,好多人说这不就是中国第三个交易所嘛,那和上交所深交所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什么区别,那不是重复建设吗?有一个问题要搞清楚,为什么说新三板才是中国的纳斯达克,而创业板不是,我一开始讲新三板为创新服务,好多人都有疑问,说为创业板服务我们有创业板,为什么有创业板还要搞新三板,或者说创业板和新三板有什么关系。

创业板还没退出来的时候我就指出,我们即将推出来的创业板可能就是个伪创业板,因为没有纳斯达克最核心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做市商,所以这里我们需要解读纳斯达克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我们很多人都说上市条件,证券上无非是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所谓的一级市场主要是指上市条件,我们现在证券上为什么搞不好,我们的新股发行为什么搞不好,本质上之我们的上市条件理解的有问题,根本上我们说的上市条件是初选条件,真正上市条件是在上市,是不退市。

把上市条件翻译成英文就很好理解了,一种翻译是condition to be listed,这是我们的翻译方法,是去上市的条件我相信美国的证券市场是这样翻译的,condition of being listed,一个是去上市,一个是在上市,背后的思维和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个企业如果上市之后不被退市,说明是符合上市条件的,所以我理解上市条件不仅要关注上市的时候,更要关注上市以后能不能够待得住,能不能够不被退市。而退市的标准是由投资人说了算,投资人对公司有信心就不应该被退市。

股票价格成为公司的退市标准,也成为了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但前提是股票价格要准确。怎么让股票价格准确,我们通常的方法是公司对信息公开披露,由投资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分析,从而进行一个准确买卖的委托,这就是主板的逻辑。

但是问题是高科技公司即使信息披露我们也看不懂,这就好像阿拉伯选美一样,一个一个美女走出来,都是戴着面纱,根本不知道每个长什么样,这时候就需要专家,专家可以揭开美女的面纱,告诉我们哪个漂亮哪个不漂亮,大家搜这个照片就知道了,我们做市商就是干这个的。

做市商就是把高科技公司那层神秘的面纱撕掉,通过专家的分析解读,通过双向报价,直接告诉投资人这家公司值多少钱。这就是美国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有了做市商这个估值定价这个引导功能,那么就解决了退市标准,股价问题,这就是那个纳斯达克全部的逻辑,所以纳斯达克的核心是通过做市商来解决定价的准确,再通过股价决定退市标准,从而解决企业的上市标准。

纳斯达克有一句话,任何企业都可以上市,意思就是说第一道关可以不纠缠,关键是第二道关,股价。而我们的新三板也是按照这个逻辑设计的,新三板有做市商制度,去年8月25号推出,如果新三板没有做市商制度,那就是主板、创业板的一个翻版,我们就不能说新三板是中国的纳斯达克了。

新三板目前的状况是除了做市商制度,还有一个和创业板不同的,就是创业板当年本来是要降门槛,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把门打开,每年只上80个,所以实际上并没有降门槛,而新三板可以一年上2000多个。去年上了1000多个,今年上2000多个,很快新三板可以达到1万多家。所以我们预计新三板未来市值超过深交所,8年超过上交所。

补充一句,主板的定位不是好企业,是投资人看得懂的企业。新三板是大家看不懂的企业,和主板应该是平等的,不存在层次的高低。

第四篇:价值投资的根本逻辑

价值投资的逻辑

价值投资,从逻辑的起点上它追求的是共赢。以茅台为例,2001年上市当年净利润3.42亿,2011年估计约80亿净利润,当一个企业的净利润从3.42亿到约80亿,未来可能更多的时候,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都是赢的,企业赢、投资者赢、国家赢、老百姓赢,所有的人都有利益。这是价值投资的一个基石。

博弈呢?如果把资本市场理解为相互博弈,就是把它当成一个零和游戏,与澳门和拉斯维加斯的赌博类似。如果一个市场是一个博弈市场的话,全世界允许它生存的很少,但是为什么资本市场所有的国家都想大力发展?主要是源于共赢的逻辑。价值投资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都通用,投资好的企业,所有参与者长期共赢,符合逻辑,它不仅符合美国的逻辑,也符合中国的逻辑,这是一个本源的问题。所以在美国坚持价值投资和在中国坚持价值投资,或者在巴西坚持价值投资,它的逻辑起点是一样的。所以,从哲学上来说,价值投资追求共赢的特点,是最启始的原点,也是它的高度所在。价值投资的根基就在它的哲学体系里面。这才是保持成功的根本!否则,就是偶然事件!成功也是偶然事件,不可复制。逻辑合理,投资哲学与逻辑体系成立,在中国成立,在巴西也成立,在印度等所有国家和地区也成立,否则的话,它不是普遍规律。当然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它发展的历程,宗教、文化、习俗、传统等有所不同,但其特性不能否定普遍规律。在理解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我觉得不应该有怀疑。中华民族非常智慧,一百多年一直在革新自我之中,也有对自由、民主、平等精神的追求。也很勤劳,中国人每天工作8小时,十几个小时,中国人创造财富的愿望和想法某种程度上近似于宗教信仰。也许是隐藏的基因作用,而且历史上也证明了,中国在有记载的历史当中,90%的时间是全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比如在北宋时期,中国的GDP占全世界的70%。未来中华民族集聚全世界20%、30%、甚至50%的财富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都是很可能的。但很遗憾历史上中国每隔100年、200年,就会被战乱、动荡给打断。假设中国像瑞士一样,500年、1000年不打仗,我们这个民族积累的财富,肯定占有全世界相当大的比例。我们寄希望于未来,希望中国能够持续500年、1000年的和平发展。

只不过很多人怀疑中国能不能有500年,甚至100年,200年的和平期,所以这么多人移民。但就我所经历的岁月,假设你是在76年、89年、或任何一年你都很可能会觉得中国要完了,但是中国走过了艰难的岁月,改革开放34年,加入世贸整整十年,并走到了2012年,中国的经济规模全球第二。如果再过30年、60年、100年,可能中国更有成就,但是在每一年的坚持都不容易。投资是比谁看得远,看得准,敢重仓,能坚持。但是看得远,你为什么能够看得远?芒格曾推荐的《枪炮、病菌与钢铁》尝试着解释:为什么一个民族消亡,另外一个民族衰败?我觉得一个投资家,他思考国家或者民族的未来,其洞察力,应该不亚于政治家。大约100多年前,李鸿章说“中华民族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梁启超评价李鸿章时也曾说过:“念中国之前途,不禁毛发栗起,而未知其所终极也。”中国衰败了近100年,他们看对了。然而比李鸿章更伟大的拿破仑皇帝,在约200年前说过“中华民族像沉睡的狮子,一旦被惊醒,将会让世界震惊”。今天中国人用34年的改革开放已经让世界震惊。凭什么一个皇帝200年前说的话,今天验证了?那就是因为他看得比民众要远得多。“政治家看地平线以外的世界,老百姓看脚底下的土地”。作为一个政治家需要远见。像芒格,像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家,也一定要思考很多很多东西。在人类的未来,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未来,在这个思考点上,这个洞察力上,真正的投资家和政治家的思考应该一样。我们的思考应该不亚于那些政治领袖,只有这样你才能够穿越变化,看到更遥远的未来。如果我相信我的洞察力并能据此相信中国的未来的话,我认为中华民族正处在一个5000年文明的大变局之中,而其转折的方向是向上的,我相信此时,是中华民族最好的历史机遇期,中国一定有前途,并会承载巨大财富、也会有企业承载这种财富的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选择在中国坚持价值投资,没有理由不坚持。

第五篇:C14064债券投资逻辑9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信用债及信用违约事件的说法中,不符合本课程观点的是:

A.根据国外PIMCO公司的经验,我国信用债的投资规模具有广阔前景。

B.我国第一例信用债违约事件“11超日债”违约是中国的贝尔斯登事件。

C.对于财务透明的主体,其信用违约不会给债市带来系统性风险。对于财务不透明的主体,其信用违约将可能导致债市风暴。

D.超日债违约几乎不会冲击到我国信用债市场。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下列关于美国长期资产管理公司(LTCM)在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的巨大亏损事件,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1998年8月俄罗斯国债危机爆发,俄罗斯宣布延期支付国债本息。

B.资本市场为了规避风险,纷纷买入德国国债、卖出意大利国债。

C.资本市场的避险行为缩小了意大利国债与德国国债之间的利差。

D.LTCM公司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德国国债空头和意大利国债多头,这样的仓位在市场上难以平仓,最终导致大量亏损。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下列关于2004年央行使用央票回收流动性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央票是一种长期的货币市场工具,其作用是为中央银行融资。

B.央票以投标作为发行方式,发行过程中需要央行与市场金融机构进行价格协商,从而推高了短端资金利率。

C.短端资金利率的上行推动了10年期国债利率上行,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

D.国内利率的上升反而吸引了更多热钱进入,导致紧缩性货币政策失效。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下列关于债券交易价格和数量之间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债券交易的价格和量高度相关,量决定价格。

B.债券交易的平仓和建仓需要使用抛补策略,抛出时应当分量逐笔以获取更优的成交价格。

C.债券市场里中介交易商的存在有助于隐匿原始交易者的身份信息,从而鼓励更多原始交易者参与交易。

D.债券交易中,如果进行大量补入的交易,则一般以一级市场投标的方式进行。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下列关于高频工具和低频工具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高频工具和低频工具的划分主要是依据使用频率以及效果的维持时间。使用频率高、作用时间短的工具时是高频工具;使用频率低、作用时间长的工具时低频工具。

B.高频工具对市场的流动性具有平滑管理能力,而低频工具在管理流动性时则不具备平滑能力。

C.通过低频工具管理流动性时,央行对流动性的控制力较强;通过高频工具管理流动性时,央行对流动性的控制力较弱。

D.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属于低频工具。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6.关于垃圾债的交易策略,需要考虑以下哪些因素?

A.在交易额度方面,应避免一次性大量交易,分量逐笔交易、控制每笔交易的价格。

B.在交易对手方面,应了解交易对手的身份、分析交易对手的交易动机。

C.在交易时间方面,应当选择正确的交易时点。

D.需要考虑垃圾债的发行量及承销商等因素。

您的答案:A,B,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影响我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因素包括以下哪些?

A.央票、准备金、国库现金

B.大型节假日前后的体现需求和回现资金、季末效应

C.财政存款的上交和下拨、外汇占款

D.SLF/SLO、回购操作

您的答案:B,D,C,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哪些方面的因素?

A.分析物价、投资、消费、出口、国际收支、全球经济等情况。

B.评判财政政策的未来取向。

C.评判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未来取向

D.选择良好时机,构建恰当的投资组合。

您的答案:D,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三、判断题

9.一般而言,市场上的流动性紧张时,信用利差将会收窄;市场上的流动性扩张时,信用利差将会扩大。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在经典的分析框架下,债券投研的正确步骤是先进行宏观经济分析,再判断货币政策操作取向,最后实施债券投资策略。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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