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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



第一篇: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

江西山江湖开发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晓鸿表示:“三峡工程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江湖格局’。”这种改变,不仅是三峡蓄水后江水倒灌鄱阳湖的场面已很罕见,还有着生态方面的恶化。随着旱情的影响,江西省多年的鄱阳湖“筑坝之梦”被重新唤起发,抢水大战一触即发。江湖博弈,其实是多年来中央地方资源利益的矛盾冲突的一个缩影。[新闻:三峡被指改变“江湖格局” 鄱阳湖拟建大坝拦水

鄱阳湖建大坝,太湖洪泽湖们蠢蠢欲动?

各省都建地方性大坝,长江伤不起啊伤不起

江湖pk战,对擂的不仅仅是三峡和地方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早已开始

博弈应该求的是双赢而不是双输

中央和地方目标一致,中央的控制力,地方的忠诚度缺一不可

鄱阳湖建大坝,太湖洪泽湖们蠢蠢欲动? ——各省都建地方性大坝,长江伤不起啊伤不起

事实上,不仅江西,湖南也加入了这场“抢水大战”。2010年12月6日,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宣布进入全面建设阶段,6年后,一座大坝将把湘江拦腰斩断。部分省份的“抢水大战”影响到了更多下游省份的水资源利益,湖北、安徽、江苏、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下游省份,都对新一轮的筑坝运动颇为担忧。

鄱阳湖建大坝,湖水拦在自己地盘里

江西鄱阳湖湖中有一座1800平方米的小岛“落星墩”,王安石、黄庭坚、朱熹等名流曾伫立其上,观水天一色。而今,落星墩下的湖水已变成无边的大草原,数百丈外,才是轮船搁浅的湖滩。而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也同时遭遇大旱,“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已经变成辽阔的草地。为抵消这种改变,江西准备在湖口建起2800米长的大坝,把湖水拦在自己的地盘里。

会给长江下游带去更加严重的干旱

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教授芮孝芳说,目前长江中下游的干旱主要原因还在于天气,旱情严重的省份降水普遍比往年同期要少五成甚至更多,严重破坏了水的自然循环系统,这才造成江湖水位大幅降。“如果说三峡大坝对目前的干旱有影响,那么鄱阳湖建水利枢纽拦截水流,会给长江下游带去更加严重的干旱。”芮孝芳说,这是江西省在“以三峡的方式对抗三峡”。

各地若跟风仿效筑坝抢水,长江将变成水沟

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与科学学院教授李建华认为,江西的做法同样是违背自然规律,人为干预水系生态的做法,是在用“三峡的手段”试图抵消三峡对鄱阳湖造成的负面影响。而来自国际生态领域的专家则担心,鄱阳湖筑坝会使长江中下游的水问题更加严重。“随着长江流域干支流各地抢水的加剧,今后武汉、南京壮阔的江面也许会变成一条水沟。”

江湖pk战,对擂的不仅仅是三峡和地方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早已开始

2008年1月,鄱阳湖都昌水文站水位创历史最低纪录。江西认为“由于三峡大坝的拦截,长江水位低于鄱阳湖水位,湖水大量外泄”,而三峡总公司方面则回应称江西的指责“没有道理”。这一争论后来上报到国家能源局,延至今日依然无解。其实,这场争论不过是长久以来中央和地方资源利益博弈的例证之一。

财政“分灶吃饭”,投资谁也离不了谁

在目前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获得的税收份额是很小的。按现行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不允许财政赤字,也不允许直接发债融资。以往做法是通过项目发债和特批发债解决部分资金缺口,但这需中央政府的政策绿灯。所以,要解决地方18万亿投资计划,还要看中央政策的力度有多大,口子有多大。“这是一场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中央4万亿投资中,也需要地方政府投资跟进和配套,谁也离不了谁。”

房价不是说降就能降,卖地冲动谁来解

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调控博弈的双方并非开发商与购房者,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国有土地制度的设计缺陷,使得地方政府实际上集土地供给者、监管者、经营者于一身,直接导致地方政府拥有最核心的‘卖地’冲动。”中央要求遏制、控制房价,地方政府选择的却是降低增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自己一个最可实现的目标、一个避免被问责的安全空间。一旦政策出现反复或松动,会使既有的调控成果消失殆尽,还会加大再调控实施难度。电力改革越改越“荒”,各谋其利

尽管这8年中每一次“电荒”成因有所不同,但有一个主导因素是至始至终存在着,这便是“电煤之争”。在电煤之争的背后,表层上反映的是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利益博弈,在深层上折射出的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利益争衡:大多数煤炭企业分布在地方,煤炭资源80%以上已被地方拥有。与之相反,大部分发电企业都在五大发电集团旗下,隶属国资委领导„„

利益博弈伤害了公众对政策推行的信心

利益集团化、利益部门化、利益地方化,使政府与利益集团、上级机关与下级机构、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关系。在这种博弈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旨在深化改革的努力,经过利益集团、利益部门、地方机关乃至个别官员的反复消磨,不是减缓了政策的流速,就是改变了政策的流向。利益集团在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让很多改革的成果被吞噬。

博弈应该求的是双赢而不是双输

——中央和地方目标一致,中央的控制力,地方的忠诚度缺一不可

中央政府的政策手段主要是加强行政控制和计划管理。由于这些手段要依靠地方实施和配合,因此,除了计划本身的合理性以外,其有效性与其说取决于中央,不如说取决于地方——既要看中央目标和地方目标的一致性,也有赖于中央的控制能力和地方的忠诚度。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以上三个条件基本上能够得到满足,这些手段基本上是有效的。但时异势移,在目前的分权化和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中央政府制定政策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地方的长久利益,如果每个省份都是自扫门前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博弈的结局只会是双输。破解土地博弈困局,不妨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在阻断卖地机制的同时,中央政府应立即着手建立和完善土地财产税制度,停止在土地规费上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做法,改革土地税制,设计让地方历届政府可以常年分享的土地或财产税,使土地财产税成为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重要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在目前体制下,地方政府事权无限,财权上收,入不敷出,这是造成地方政府通过城市扩张和卖地来获取收入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减低地方政府谋求预算外收入的动机,就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财权和事权一致。

第二篇:立法中的利益博弈

立法中的利益博弈

在立法过程中,各社会利益团体强势增长的“利益博弈”诉求给“部门利益法制化”这一顽疾带来强烈冲击。通过多方参与的博弈,立法将不再是政府部门之间权力与利益的分配与再分配,而是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反映。

近年来,“利益博弈”已经成为讨论立法问题时避不开的一个热门词汇,相关利益群体围绕立法所展开的各种形式的“利益博弈”更是屡见不鲜:立法机关修订《公司法》、审议《企业破产法(草案)》时,工会硬起了腰板,理直气壮地为广大工人代言,最终推动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要求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在职代会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促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企业破产法(草案)》时对破产企业应优先清偿所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还是银行的担保债权的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两税合一刚刚提上议事日程,部分地方政府和外资企业就积极推动了一份名为《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对新企业所得税的若干看法》的报告的出台,希望影响立法机关的决策,就优惠政策给予外资企业5~10年的过渡期;《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各利益团体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公证行业口径一致,建议草案引入“不动产登记的强制公证”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希望草案加大对业主的保护力度。利益博弈是公民意识觉醒和法治社会建构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利益表达的必要,人们生活中的一切都被事先安排好了,包括职业、待遇、前途,没有风险,没有竞争,缺乏多元化选择的机会,凭个人的努力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人们感觉不到自己的介入会产生什么实际后果,最终就失去了利益表达的动力。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本位逐渐让步于社会本位,建构法治社会,维护公民权益,约束政府权力成为历史的必然。公民作为纳税人,出资支撑政府的运转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活动,积极表达利益甚至参与利益的博弈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然要求。同时,市场经济的规则客观上也要求政府转变自身的职能,政府不再是万能的政府,政府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府,这为各种民间社团、协会、非政府组织提供了成长的空间。这些利益群体广泛吸收公民意愿,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参与重大社会决策的制定过程,在立法中体现出来,就是各种形式的“利益博弈”。

如何才能在立法进程中增强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能力?我认为:

首先,应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民意表达功能。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不仅要及时地联系选民、准确地反映、采纳、取舍和提炼民意,通过代表建议参与利益博弈,防止强势利益群体“过度表达”、弱势群体“无力表达”。尤为重要的是,社会上的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工、残疾人、农村妇女、下岗职工等,表达个人意见的水平、能力和渠道都很有限,因此通过人大代表向立法机关反映情况,提出诉求,无疑可以使民意表达得更加全面、充分,扭转利益主体表达和博弈能力不均衡的现状。

其次,应当逐步建立和规范利益博弈的制度平台。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2006年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05年就《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为利益博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各个利益群体积极参与,必将推动立法过程中对各方利益的平衡,既防止“偏听偏信”,又防止“矫枉过正”。同时,通过立法博弈的制度平台,公民可以学会对政治的有序参与;学会在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进行合法的利益诉求;学会在更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里,具体、有效、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利益的博弈。

法学081班

朱玮

第三篇:中国已进入利益博弈时代

中国已进入利益博弈时代

中国已进入利益博弈时代。这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背景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机制。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最大的成就是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问题是,这个市场经济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还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我觉得现在可以说未定。吴敬琏先生,包括政法大学江平教授,都一直在讲这个问题,“好市场”还是“坏市场”,他们的标准是什么,我个人的看法有3个。第一,从体制本身来说,这个市场经济体制是健全的还是不健全的;第二,吴敬琏教授和江平教授强调的法制基础,如果这个市场经济有一个好的法制基础,可能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第三,这个市场经济有没有一个利益均衡的机制与其配套,这又是一个标准。如果没有,可能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改革30年,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个门槛。在未来的30年,我们如何使这个市场经济成为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而不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机制。

我们现在市场经济建立起来了,但是利益均衡的机制没有能够建立起来。现在看待群体性事件是什么?绝大多数就是一种正当的利益表达,又是一种规范化程度比较低的利益 1

表达。为什么规范化程度低呢?因为你不赋予其合法性,不好规范。你得承认一个东西的合法性,才能规范它。压根儿不承认这个东西,所以就不去规范。

在西方,利益均衡机制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们的社会基本是缺失的,游行、示威、罢工都是被禁止的。我们的《游行示威法》禁止游行示威,有什么利益要求给党说、给政府说,游行示威干嘛呢?但是,完整的利益表达有几个表现,比如有获得信息的权利、有施加压力的机制。试想一种很散漫的要求,不能到达政策层面,这个要求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两三岁的小孩也懂的事。罢工是什么,就像小孩往地上倒一下、哭几声一样,必须有这个机制。制度和社会能不能容纳冲突?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社会矛盾和冲突有这么几点新的认识。

第一,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利益冲突是我们社会常规化的组成部分,那种严防死守,试图把这个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做法,是不可能奏效了,我们要习惯这个东西 我们要逐步适应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力图把这些矛盾和冲突消灭在萌芽的状态。

第二,社会冲突不一定是消极的,也有相当部分的积极作用,有时提起社会矛盾、社会冲突,脑子里就是负面的形象,其实没有必要。美国20世纪60年代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家写的《社会冲突的功能》,就是讲社会冲突的积极作用。从今天来看有两点作用,一是安全阀的作用,人们吃五谷杂粮,肯定有各式各样的情绪和不满,很重要的一点是应该有发泄的渠道,有一个安全阀,压力有不断释放的机制。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对足球流氓的闹事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有积极的作用,就是把情绪发泄了,也许头一天让领导批评了,也许是吃晚饭之前与老婆吵架了,对社会现象不满。他闹了以后,筋疲力尽,就回家睡觉了。

更重要的是,对我们社会来说,冲突也有发现问题的作用。比如农民工工资的拖欠,为什么最严重的时候全国拖欠1000亿,相当于几百万的农民工一年没有领工资。用周孝正的话说,我们上百万的农民工连奴隶也不如,让农民工白干一年,最后叫共和国总理为农民工讨工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没有发现问题的机制。如果游行示威是正常的,一些个别的企业有拖欠农民工的现象,农民工上街走走说说,这个社会就会发生比较少的这种事情。为什么这个事情会严重到这样的程度?是因为我们没有通过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来发现问题的机制。我不是说完全没有这个机制,但是与美国社会比较,美国社会的问题,社会有一个反应,政府对这个

反应作出反应,我们是有了这个问题,不能暴露出来。政府不对这个具体的问题作反应,问题不断积累,到了所谓爆发的时候再作出反应,而时间大大滞后,许多问题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

第三,我们要形成一个新的概念。一个好的制度和一个坏的制度的区别,或者是一个好的社会与坏的社会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矛盾或者是冲突,而在于两点:一是,制度和社会能不能容纳冲突,容纳冲突的能力有多强;二是,有没有制度化的办法去解决冲突。我特别想提出一点容纳能力的问题,一个社会制度有没有对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容纳的能力,有了这个能力,发生了社会矛盾和冲突,这个制度很有自信,我自岿然不动。但是一些矛盾和冲突还在萌芽的时候,他就惊慌无措、草木皆兵,所谓不同制度的容纳能力是非常不一样的。

要用一个正常的心态,自信地去解决问题,用制度化的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这可能是我们的正确态度。我们要有一些最基本的判断,尽量实事求是地判断和定位现在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这样使得我们整个社会能有一个正常的心态,有一种自信,有一个舒展的灵魂,我们用一个制度化的方式面对利益博弈时代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这是我们真正的出路。

第四篇:中央调控政策频遭地方微调 楼市博弈加剧

中央调控政策频遭地方微调 楼市博弈加剧

2012年07月16日08:57中国新闻网

楼市现回暖迹象 6月百城住宅均价9个月来首次止跌

6月底,河南松绑首套房贷政策还未出台即遭夭折,7月14日,珠海未及出台的放松限购限价的楼市微调政策同样“昙花一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北京、上海、武汉、厦门、佛山、扬州等多地接连“微调”政策,“松绑”楼市调控。中央多次强调坚定执行楼市调控政策,但在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地方土地财政收入减少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一直“潜伏”着放松楼市调控的冲动。

13日晚一条网络微博称,“珠海市政府会议决定全市取消限价,前山河以西取消限购”。此条微博迅速在国内各大网站传播,并一度有官员出面向媒体证实。但至14日0:40分左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最终确认,珠海楼市限购限价的政策目前不会作任何调整。至此珠海取消“双限令”政策仅仅存活了5个多小时。

在2010年开始的“史上最严厉”楼市政策调控下,一年多来,多地土地、住房交易受挫,地方政府放松楼市调控的冲动也一直存在。6月27日,河南支持首套房购房者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这项“擦边球”政策在国内楼市引发争议,随后被当地政府否认。

5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曾在会议文件上明确表示“在房地产调控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将推出利率优惠、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一天后,该消息即遭“辟谣”。湖南发改委官员表示“从未研究楼市救市措施”。

5月31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员表示,石家庄市拟在坚持楼市调控政策不放松的前提下,对包括限购在内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约一周后,当地官员表示,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从去年的佛山拟放松限购的政策“一日游”,到安徽芜湖的买房发补贴、广东中山悄然提限价等,可以看出,在中央楼市调控高压政策之下,饱受财政压力的地方政府一直在试探中央政府的限购决心。

据媒体统计,自2011年8月安徽马鞍山高层次人才买房税费优惠开始,近一年来,先后有近50个城市通过调整土地出让、首套房贷利率恢复、利率优惠折扣、房源解禁、税费优惠、买房奖励、购房入户、购房补贴、提高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调整限购条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式进行楼市政策微调。其中,上海、佛山、芜湖等城市政策由于触碰调控红线被紧急叫停,湖南、河南、石家庄、珠海等地政策被媒体曝光后未经出台就“胎死腹中”。

但也有相当一批“微调”政策因为没有触及中央政策底线,并没有被叫停。截至目前,包括成都、重庆、扬州在内的40多个城市“微调”政策放行通过。

今年3月开始,部分地区房地产交易量明显增加。在成交量连续回升的情况下,部分地区房价回稳。非官方数据显示,6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5月上涨0.05%,结束了自2011年9月以来的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的态势。

在此背景下,中央严令楼市调控政策不能打折,对于明显放松调控、扰乱政策预期的地方政策变化,一律叫停,并多次强调,今年中国楼市调控不会放松,限购、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仍将严格执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在江苏省常州调研时再次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调控工作,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

第五篇:中央调控政策频遭地方微调 楼市博弈加剧.(最终版)

中央调控政策频遭地方微调楼市博弈加剧

6月底,河南松绑首套房贷政策还未出台即遭夭折,7月14日,珠海未及出台的放松限购限价的楼市微调政策同样“昙花一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北京、上海、武汉、厦门、佛山、扬州等多地接连“微调”政策,“松绑”楼市调控。中央多次强调坚定执行楼市调控政策,但在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地方土地财政收入减少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一直“潜伏”着放松楼市调控的冲动。

13日晚一条网络微博称,“珠海市政府会议决定全市取消限价,前山河以西取消限购”。此条微博迅速在国内各大网站传播,并一度有官员出面向媒体证实。但至14日0:40分左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最终确认,珠海楼市限购限价的政策目前不会作任何调整。至此珠海取消“双限令”政策仅仅存活了5个多小时。

在2010年开始的“史上最严厉”楼市政策调控下,一年多来,多地土地、住房交易受挫,地方政府放松楼市调控的冲动也一直存在。6月27日,河南支持首套房购房者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这项“擦边球”政策在国内楼市引发争议,随后被当地政府否认。

5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曾在会议文件上明确表示“在房地产调控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将推出利率优惠、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一天后,该消息即遭“辟谣”。湖南发改委官员表示“从未研究楼市救市措施”。5月31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员表示,石家庄市拟在坚持楼市调控政策不放松的前提下,对包括限购在内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约一周后,当地官员表示,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从去年的佛山拟放松限购的政策“一日游”,到安徽芜湖的买房发补贴、广东中山悄然提限价等,可以看出,在中央楼市调控高压政策之下,饱受财政压力的地方政府一直在试探中央政府的限购决心。

据媒体统计,自2011年8月安徽马鞍山高层次人才买房税费优惠开始,近一年来,先后有近50个城市通过调整土地出让、首套房贷利率恢复、利率优惠折扣、房源解禁、税费优惠、买房奖励、购房入户、购房补贴、提高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调整限购条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式进行楼市政策微调。其中,上海、佛山、芜湖等城市政策由于触碰调控红线被紧急叫停,湖南、河南、石家庄、珠海等地政策被媒体曝光后未经出台就“胎死腹中”。但也有相当一批“微调”政策因为没有触及中央政策底线,并没有被叫停。截至目前,包括成都、重庆、扬州在内的40多个城市“微调”政策放行通过。

今年3月开始,部分地区房地产交易量明显增加。在成交量连续回升的情况下,部分地区房价回稳。非官方数据显示,6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5月上涨0.05%,结束了自2011年9月以来的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的态势。

在此背景下,中央严令楼市调控政策不能打折,对于明显放松调控、扰乱政策预期的地方政策变化,一律叫停,并多次强调,今年中国楼市调控不会放松,限购、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仍将严格执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在江苏省常州调研时再次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调控工作,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

中央调控政策频遭地方微调楼市博弈加剧 自我解读:

第一、来自财政部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这意味着当年地方政府的纯收益超过1.5万亿元,土地出让收益率超过50%。

但是,自从实行限购政策以来,地方的土地出让收益出现了直线下降。北京在执行限购政策的一年时间里(注:2011.2.16~2012.2.15)土地出让总金额为1054.2

亿元,同比减少了508亿元,下调幅度达到了32.5%。而在今年一季度,北京成交的所有地块全部底价成交,溢价率均为零。

自从1999年至2011年,这十三年是中国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元,几乎年均一万亿元。

正是依靠大量出让土地获得现金收入,以及依靠土地抵押获得银行信贷,地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才得以大规模实行,进而带动经济发展。

地出让纯收益的下降,将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支付和扩张能力。所以地方政府和中央一直处于博弈状态

第二、7月初,温家宝总理在江苏常州调研时就房地产调控再次表态“要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决不能让房价反弹,造成功亏一篑。”这是总理半年内第五次就调控发言,而态度一次比一次坚决。

第三、在国家调控不动摇的情况下,开发商以及代理商应提高专业,提升团队,在产品和管理上应及时做出调整,以更好的占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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