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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顾问合同

公司法律顾问合同



第一篇:公司法律顾问合同

律 顾 问 合

(2014)鲁法律顾字第

山 东 法xx 律 师 事同 书

务 所 法

甲方: 地址:

乙方:山东法盾律师事务所

住址: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7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指派xx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期限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 10日止,共 年。如有正当理由需终止,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处理甲方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其具体工作范围是:

1、回答法律咨询、解答法律询问。对甲方在业务上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对经营决策、经济谈判、签订合同、契约以及甲方职工人员违法行为处理等问题均可提供法律帮助。

2、审查、代拟法律文书。甲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对内做出的通报、处理决定等有关法律意义文书,可送律师审定。甲方的起诉书、上诉书、答辩书、申请书等诉讼文书由律师代拟。

3、甲方对外发生的诉讼、非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及项目谈判由甲方向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后,由顾问律师代理甲方参与诉讼、或调解、仲裁,谈判,律师费在涉案标的10万元以下的不再收取,涉案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额%1收费。

4、协助甲方搞好法律宣传,根据甲方安排,对职工讲授法律知识,不断的提高甲方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

四、为了便于律师工作及甲方咨询,甲方可将有关文件批给律师看阅,吸收律师列席有关会议。

五、甲方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每年1.5万元整,合同签订同时支付一年费用。

法律顾问费不含律师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律师的交通、通讯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甲方配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律师联系。遇有法律事务应提前告知乙方律师。律师根据甲方需要,不定期或另行商定日期到甲方处理法律事务。

七、本合同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同意。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双方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篇:2018最新公司法律顾问合同

2018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2018)粤正律聘字第 号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XX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XXXX 电话:0755—XXXXXXX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法律顾问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委派xx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服务期 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乙方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依据甲方的授权并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为甲方业务工作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起草修改合同。2)接受甲方的委托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声明书、律师函。3)接受甲方授权的工作人员与甲方相关之法律咨询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4)接受甲方交办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出具以上书面法律意见的时间为:甲方提供数据或应乙方要求补齐数据后两个工作日出具,遇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甲方需予以特殊说明。如乙方律师因出差出庭或 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师或双方口头约定予以顺延情 况下由原律师处理。

第四条: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顾问受 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出差(离开深圳市)办理非诉讼事时,其交通、食宿、通讯、差旅补 助(每日 xxxx 元)等办事所需费用(列出明细并附票据,经甲方核实无误后予以实报实

销),均由甲方另行负担。如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办理非诉业务并约定好律师费办案费用的,由乙方包干,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本条项下交通、食宿、通讯、差旅补助等费用。

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的时间从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开始,每一年为一 期,每一期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双方可以重新签订服务合同或本合同在甲方付费后自 动延期。

第六条:本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到期终止合同,但应在每年到期之日前 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万元每年。

开户行:xxxxx,开户名:xxxx律师事务所 开户账号:xxxxx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上列第二条项下的各项法律顾问职责;

2.乙方因出差、出国、休假或病、事假期间,甲方如有法律顾问事务,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安排其他甲方认可并与制定律师相当水平级别的律师予以妥善处理;

3.按时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及合理的相关费用; 4.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和相关的文件;

5.为乙方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提供相关的工作协助,指定相对固定的协助联系人员; 6.乙方应保证在其服务期内自始至终都有甲方满意的专业律师进行服务,如遇有甲方 不满意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两日内更换,并保证专业律师的资历水平。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甲方的指示,直接处理甲方的授权事务,如特殊情况,需要转托他人时,应 事先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

3.及时交付在处理甲方授权事务过程中所收受的属于甲方的物品和其他财产; 4.不得接受同意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 5.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 6.为甲方保守所有商业及技术等秘密; 7.按时向甲方收取法律顾问费用及相关费用; 8.依法使用证据和相关的材料。

第十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甲方遇到法律事务时,可随时要求乙方履行职责,乙 方应尽快给予相应的口头答复或书面答复。一般情况下,由甲方可选择打电话、E-mail、微信或到乙方 办公室进行法律咨询,如果需要,经提前安排,乙方可到甲方现场办公并处理有关法律事 务。

第十一条 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指示认真地履行顾问职责及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 务,或乙方处理甲方法律顾问事务确有重大错误,或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以乙方没有提供甲方未向乙方提出要求的服务为由而要求乙方退 回顾问费,但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剩余月份已收取的顾问 费;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提出改正要求后仍不能改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经甲方提出改正要求后仍不能改正的。

第十三条 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项诉讼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费、办案费,乙方将按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最低标准的 xx%优惠收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2018 年 月 日

第三篇:法律顾问合同(草案)之网贷公司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请方:(下称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应聘方:(下称乙方)

地址:主办律师: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法律顾问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具体任务是:

2.1、应邀参与甲方决策性研究,帮助甲方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工作,改善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对甲方的法事务提供具体建议,应邀帮助甲方制定规章制度,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2.3、应邀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研究和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谈判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并在合同签字前,严把法律关;

2.4、应邀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争议、工伤事故或其他重大纠纷;

2.5、接受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民事、行政等诉讼或仲裁活动,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6、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事务,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或依法进行论证;

2.7、代为甲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2.8、配合甲方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养法律人才,建立法律顾问机构;

2.9、帮助公司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保密工作,拟好保密协议及技术转让合同等协议。

2.10、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应予以支持,并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3.1、提供甲方的性质、职能、经验范围、内部结构及负责人、隶属关系、主要关联方等情况;

3.2、在需要和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具;

3.3、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必要的会议,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3.4、适当配备人员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第四条法律顾问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代理法律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的技术信息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法律顾问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如主办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以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办。

第六条 常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以代理人的身份为甲方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未列入免费项目的应另行收费。在甲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后,包括的服

务项目为:

6.1:免费日常业务咨询,常规合同订立、修改。

6.2:每年可以免费享受不超过次的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服务。对超过

万以上的经营业务,适用于本合同的第7.1条。

6.3:每年可以免费使用不超过次的诉讼(诉讼标的在万元以下)服务,对免费代理诉讼以外的案件,按湖南省规定的按件收费标准的最低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或适用于本合同的第7.2条。

6.4:免费法律培训项目,每二个月左右对公司员工培训一次。对加盟店员工的培训的法律服务费,适用于本合同的7.3条。

6.5:包括在法律顾问费的免费律师服务项目仅为免律师费。(交通费、查档费、文印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均不包括在免费范围。)

第七条 专项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7.1对超过万以上的经营业务,进行项目法律分析,律师费按经营业务的金额的%收取。

7.2对资产进行清收,律师费每次按经营业务的金额的%收取。

7.3建立特许经营体系的律师服务费,按万元收费。以后每发展一家加盟店,再按加盟费的%收取律师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建立特许经营体系,对加盟店收取的法律服务费,顺延至有效期结束后年内。

第八条法律顾问有权拒绝参与甲方的违法活动,并应劝告制止。如甲方不听劝告,一切后果,法律顾问概不负责。法律顾问有权拒绝参加该案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第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每年付给乙方服务费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

第十条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发生的交通、文印、食宿等费用,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条款者,按当年约定服务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13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聘请方:应聘方: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主办律师: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13年月日

第四篇: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徐俊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律师为甲方处理法律咨询合同审核,起草相应法律文书等非诉事

项,如办理相关诉讼等,合同另定,费用另收。

3、为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工作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律师除出差,病假

等原因外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帮助,若乙方律师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为甲方提供帮助而急需提供帮助的,主任得指定其他律师提供帮助。

4、乙方律师在提供帮助时遇到利益冲突的情况,乙方必需采取措施,以

确保乙方律师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

5、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协助乙方

律师工作,乙方律师为甲方工作的差旅费由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律师出市工作的交通工具由甲方提供。

6、按照苏价费(2002)378号: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

定,甲方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费10000元整,于签订本合同的当月支付,如超过一个月不支付的,本合同视为不生效。

7、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2013年10月1日生效,其中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三个月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8、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篇: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通过协商,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顾问职责为:诉讼案件的代理、协商及涉及法律的非诉事务的处理。

四、诉讼案件产生的费用和出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顾问案件的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因不真实的材料和不真实的信息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法律顾问费为元,预付元。下余法律顾问费用在法律顾问合同生效。

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签字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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