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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第一篇: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1、我想起诉别人还钱,又担心对方提前转移财产,无法执行,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判决前,由于可能出现的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于执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相应财产。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联系人孙经理***

2、我想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申请人不提供,法院可以驳回该申请。

3、我想申请财产保全,想知道法院保全的财产种类?

答:保全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其他财产权益(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等)。

4、我朋友欠我10万元钱,但始终没有偿还。我起诉他以后,他说没有钱偿还,但他有一辆价值12万元的汽车,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答:可以。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明显超过申请保全的数额。

5、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都包括哪几类,都有什么区别?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联系人孙经理***

答:包括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就是法院对需要保全的财产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任何人不得处分。

扣押就是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措施。

冻结就是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许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保全措施。

6、起诉前可以申请保全吗,有什么条件?

答:可以。如果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7、我在法院打官司,听说财产保全措施有期限限制,是这样吗?

答:根据财产性质及措施不同,期限也不一致。对不动产的首次查封不得超过2年;对动产的首次查封、扣押不得超过1年(如车辆、设备);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首次冻结对不得超过6个月。

8、我在法院的诉讼还没有结束,但是我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了,怎么办?

答: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定财产保全的延长期限。

9、我和他人正在法院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被告正在转移财产,我随即申请了财产保全。我现在非常着急,不知道法院多长时间做出裁定?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联系人孙经理***

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

10、我被他人起诉了,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了我的存款。我对于该裁定不服,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于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1、我在法院打官司,为了便于执行,我要申请财产保全,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联系人孙经理***

答:申请人应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名称、申请理由、保全金额、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

第二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常见问题

1、我想起诉别人还钱,又担心对方提前转移财产,无法执行,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判决前,由于可能出现的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于执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相应财产。

2、我想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市东城区诉讼财产保全办理联系人孙经理*** 答: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申请人不提供,法院可以驳回该申请。

3、我想申请财产保全,想知道法院保全的财产种类?

答:保全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其他财产权益(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等)。

4、我朋友欠我10万元钱,但始终没有偿还。我起诉他以后,他说没有钱偿还,但他有一辆价值12万元的汽车,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答:可以。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明显超过申请保全的数额。

5、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都包括哪几类,都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东城区诉讼财产保全办理联系人孙经理*** 答:包括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就是法院对需要保全的财产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任何人不得处分。扣押就是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措施。

冻结就是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许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保全措施。

6、起诉前可以申请保全吗,有什么条件? 答:可以。如果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7、我在法院打官司,听说财产保全措施有期限限制,是这样吗? 答:根据财产性质及措施不同,期限也不一致。对不动产的首次查封不得超过2年;对动产的首次查封、扣押不得超过1年(如车辆、设备);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首次冻结对不得超过6个月。

8、我在法院的诉讼还没有结束,但是我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了,怎么办? 答: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定财产保全的延长期限。

9、我和他人正在法院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被告正在转移财产,我随即申请了财产保全。我现在非常着急,不知道法院多长时间做出裁定? 北京市东城区诉讼财产保全办理联系人孙经理*** 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

10、我被他人起诉了,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了我的存款。我对于该裁定不服,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于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1、我在法院打官司,为了便于执行,我要申请财产保全,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北京市东城区诉讼财产保全办理联系人孙经理*** 答:申请人应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名称、申请理由、保全金额、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

第三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格式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或

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的可能,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地点及现状等。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九 天 考资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15天之内要起诉

(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①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②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三、二审前的财产保全(民诉意见103)(一审已经结束,二审还未开始)

二审前的财产保全由原一审法院来裁决,而不是财产所在地法院

二审前的财产保全是依职权还是依申请?——都可以

第四篇:诉讼财产保全须知

诉讼财产保全须知

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往往存在官司胜诉而权利却难以实现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懂得诉讼技巧,能用好申请法院诉讼保全这一法律手段,将能有效地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局面发生。

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指法院为保证判决或调解协议生效后顺利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只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或法院认为必要时采取,其中又以当事人申请启动为主。当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对方很可能摄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找到申请人协商,提出解决方案,这样申请人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归纳了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些做法:首先,弄清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情况,做到知己知彼。在到法院起诉之前,必须想办法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构成、价值和分布情况。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要确定该被保全的财产系对方所有,而不是案外人的财产,否则一旦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财产是他人的,就构成侵权,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把握好申请财产保全的时机,切不可打草惊蛇。财产保全申请一般应在起诉的同时提出,这样可以避免惊动对方,使其难以有时间转移、隐藏财产。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写诉讼材料,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但申请人就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第三,申请财产保全手续要齐全,符合程序要求。申请财产保全应采用书面形式,写明请求保全款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需要保全的原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原则上要提供担保,为不错过诉讼保全的良机,申请人应该将有关申请书、担保书(包括担保财产的权属证书)等材料准备齐全。

最后,申请人应积极地协助法院,确保一举成功。申请人应当将所知道的对方财产情况以及有关财产线索告诉法官,以便法官迅速组织力量采取保全措施。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如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自己满意,这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可退回一半诉讼费用。

第五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郭元宝,男,汉族,1971年6月9日生,住保定市依棉集团8号楼210室。

被申请人:张新英,女,汉族,1971年8月6日,保定市依棉集团8号楼210室。

申请事项:申请冻结张新英名下在工行的银行存款(卡号:***2490)。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一案,已由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8年3月11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郭元宝,男,汉族,1971年6月9日,住保定市依棉集团8号楼210室。

被告:张新英,女,汉族,1971年8月6日,保定市依棉集团8号楼210室。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孩子郭晖(男,12岁)由原告扶养,被告承担抚养费。

4、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1993年11月19日结婚,婚后双方由于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更为过分的是从2008年2月20日至今,被告离家不归,也没有其娘家居住,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故向贵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依法判决,维持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8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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