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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信部联电〔2006〕121号)

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信部联电〔2006〕121号)



第一篇: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信部联电〔2006〕121号)

【发布单位】教育部等

【发布文号】信部联电〔2006〕121号 【发布日期】2006-02-17 【生效日期】2006-02-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教育部

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

(信部联电〔2006〕121号)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有关部门于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联合集中开展了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在集中行动中,各部门按照《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积累了一定的协调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做好互联网站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加强互联网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建立互联网站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宣传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商务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院、总参谋部通信部共同研究,联合制定了《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宣部 信息产业部 国务院新闻办 教育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商务部 国家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保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科学院 总参谋部通信部

2006年2月17日

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加强互联网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中共中央宣传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商务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院、总参谋部通信部联合制定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日常协调体制,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沟通协调

在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期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全国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协调小组”,在此项工作阶段性结束后,调整为“全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简称全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商务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院、总参谋部通信部。全国协调小组负责全国互联网站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对互联网站实施齐抓共管。全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本行政区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调整为本行政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简称省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通信管理局、新闻办、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保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协调小组负责本行政区互联网站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各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小组内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监督落实工作流程,及时确定上报重大事项,建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渠道。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指定负责人(局级)、联络员(处级),负责网站管理日常工作以及与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工作,并将负责人、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同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如遇人员调整,应及时通报同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上述信息汇总、更新,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互联网站管理职责,形成管理合力

在协调小组统一协调下,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保密局等)、前置审批部门(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教育部、商务部、中国科学院、总参谋部通信部等)、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应认真落实互联网站管理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在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加强信息通报和管理联动,各部门发现违法违规网站和有害信息,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积极予以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对网站实施齐抓共管。

中共中央宣传部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

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依法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日常行业监管,指导互联网行业协会工作。

前置审批部门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各自主管服务项目的前置审批,对网站相关专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向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审核意见。部级前置审批部门应当明确审批范畴、健全审批流程、建立网站内容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并将全国负责前置审批工作的部门、人员、联系方式(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通报信息产业部,如遇变动应及时通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协调互联网意识形态管理,统筹宣传文化系统网上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互联网站安全监督,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对互联网站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站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对各自主管的专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向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审核意见。

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中国科学技术网、中国长城互联网等公益性互联网络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公益性互联单位的管理责任,督促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履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配合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对接入其互联网络内的网站实施管理。

三、理顺网站管理工作衔接流程,密切部门协作

在协调小组统一协调下,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与各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登记主管部门之间建立、完善有效的互联网站管理工作衔接流程,制定前置审批、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年度审核、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管理网站、查询网站信息等流程,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共同制定的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做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一)前置审批流程

1、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经过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批准。

2、网站主办者在向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之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省级或部级前置审批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前置审批部门收到网站主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批准、不予批准或者不需要前置审批的决定。

4、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主办者取得前置审批部门批准后,登录“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www.feisuxs)履行备案手续,同时需向住所(自然人身份证住所或者法人注册住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书面提交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拟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主办者取得前置审批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5、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收到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和相关前置审批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备案手续,对予以备案的,及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对许可经营的,及时向“备案管理系统”录入网站主办者相关信息,发放许可电子验证标识。

6、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按前置审批项目分类公布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经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名单。

7、工商部门根据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办理相关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网站主办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网站负责人、服务项目、网站域名、IP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比照前置审核流程办理变更手续。

(二)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

1、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应依法对所主管的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进行检查。

2、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违法违规网站进行查处,视情节将查处结果通报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内容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超范围提供信息服务而网站拒不停止的,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商或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停止其接入服务。

3、专项内容主管部门要求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停止接入服务的,可以向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有关行政处罚情况。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项内容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况,注销网站主办者的经营许可或备案,并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接入服务,或通知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停止接入服务。

4、前置审批部门取消网站前置审批业务资格的,应向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有关处理情况。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前置审批部门的通报情况,变更网站主办者经营许可服务项目或备案服务项目,并向同级工商部门通报有关变更经营许可服务项目情况。工商部门根据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情况,责令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5、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网站涉嫌犯罪的,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三)年度审核流程

1、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2、专项内容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主管的专项内容进行年度审核,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3、专项内容主管部门的年度审核意见分为“年度审核合格”、“取消专项服务资格”、“关闭网站”三种。其中,“取消专项服务资格”、“关闭网站”属于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

4、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应当对出具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的网站先进行依法查处,并将依法查处情况通报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

1、前置审批部门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

(1)对于已经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互联网站,应依法做出“取消专项服务资格”或“关闭网站”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

(2)对于未取得相应前置审批文件、超范围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站,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补办前置审批手续或拒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依法做出“关闭网站”的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

2、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对网站提出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的,应当向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依法查处情况。

6、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对同级专项内容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的,应依法做出如下处理:

(1)对于年度审核意见为“取消专项服务资格”的,应依法变更经营许可服务项目或备案服务项目;

(2)对于年度审核意见为“关闭网站”的,应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并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接入,或者通知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其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停止接入,同时向同级工商部门通报处理情况。

7、工商部门根据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情况,责令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8、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年度审核的处理结果。

(四)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管理工作流程

1、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应对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的接入服务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公益性互联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对违规的公益性互联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2、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应要求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记录所接入的网站主办者备案信息,对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动态更新,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督促、指导已经备案的互联网站按规定标明备案编号、下载安装备案电子标识文件。

3、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应要求所主管的公益性互联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网站进行依法查处。

(五)查询网站信息流程

1、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向专项内容主管部门提供查询网站信息便利条件,并尽快提供联网查询条件。

2、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向同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要求配合查询网站有关信息的函。

3、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开展查询,并及时按查询要求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大批量查询以电子数据方式反馈。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5]501号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各IP 地址备案单位、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管理流程,促进我国互联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我部制定了《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电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建立互联网站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内部管理流程,不断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互联网IP 地址、互联网络域名等网站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IP 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要求,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做到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三条互联网站管理有关数据使用和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和信息产业部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涉及的主体有: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接入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网站主办者”)、IP 地址备案单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等。

接入服务提供者是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以及以其他方式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统称。

IP 地址备案单位是指直接从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具有IP 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 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 地址供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行为的单位。

第二章 相关主体职责与义务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对全国ICP、IP 地址及域名信息备案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协调。

(一)根据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二)指导、检查、督促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三)了解掌握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组织研究解决。

(四)组织开展“信息产业部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的优化、完善等工作。

(五)负责对跨地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 备案信息进行录入、审核。

(六)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相关IP 地址备案单位的备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定期通报备案工作进展情况和及时通报未备案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等备案信息的相关情况。

(八)协调部级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公益性互联网站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通信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ICP、IP 地址信息备案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监管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对网站进行审核等工作。

(一)依法对ICP 备案信息进行日常审核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行政区接入提供者、网站主办者、IP 地址备案单位的ICP 和IP 地址信息备案工作;加强对其制度建立、机构设置、数据库系统建设等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依法采用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监管,将接入提供者对互联网站的管理情况纳入其经营许可证年检、行风评议等考核工作中。

(四)依法做好接入提供者、IP 地址备案单位、网站主办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互联网站审核工作。

(六)负责对本行政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 备案信息进行录入、审核。

(七)协同本行政区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八)积极支持引导互联网协会、通信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配合做好网站管理工作。

(九)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举报方式,广泛听取并认真查处社会各界对网站未经备案擅自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不真实、接入提供者违规提供接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第七条接入提供者是为网站主办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主体。接入提供者应当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对所接入互联网站的管理。

(一)设立专岗专职,负责网站备案、规范网站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专岗专职名单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变化后人员名单及时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二)按照“先备案后接入”的要求制定完善接入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为用户代为备案信息的事前核验制度、对用户行为的事中监督制度、配合对违法违规网站的事后查处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等工作制度。

(三)应记录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对所接入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进行动态核实,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

(四)接入提供者要杜绝为未备案的网站主办者提供接入服务,实时搜索已接入的未备案网站信息,及时停止并督促网站主办者履行备案手续。

(五)受网站主办者的委托应依法为网站主办单位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代为备案时,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提示信息要及时移交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督促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不得在已知或应知互联网站主办者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

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

(六)对直接接入及间接接入的网站客户负有管理责任。

(七)应建设必要的业务管理系统,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对网站管理的要求。

(八)做好用户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九)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站审核工作。

(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对违法违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十一)自觉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网站主办者应依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一)应当自行或委托接入提供者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

(二)应当保证备案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

(三)在通过备案审核后,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中央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按要求将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

(四)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变更,同时再次安装电子证书。

(五)涉及前置审批及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在取得前置审批部门和专项审批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提供相关内容信息。

(六)网站主办者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明和密码丢失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省通信管理局经确认后予以补发。

(七)按照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内容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八)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IP 地址备案单位具体承担IP 地址信息报备工作。

(一)IP 地址备案单位应当按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报备IP地址信息。其中,基础电信运营公司IP 地址信息的报备由总部和省级公司共同完成,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总部应对其省级公司的IP 地址信息报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公益性互联网络的管理单位负责统一

完成其网络上使用的所有IP 地址信息的报备。跨省经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提供者IP 地址信息的报备由其开展业务所在地的所有分支机构共同完成。

(二)IP 地址备案单位应当确保其所报备的IP 地址信息完整、准确。

(三)IP 地址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IP 地址备案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后的IP地址信息。

(四)IP 地址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IP 地址管理制度。

(五)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具体承担域名信息的报备工作。

(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按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报备域名信息。其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报备所有CN 和中文域名注册信息;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负责报备所有境外域名注册信息。

(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确保所报备的域名注册信息完整、准确。

(三)域名注册信息、域名备案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后的域名报备信息。

第三章 相关处理流程

第十一条接入提供者为互联网站提供接入互联网络服务流程:

(一)网站主办者向接入提供者提出接入申请。

(二)接入提供者向网站主办者预分配IP 地址。

(三)网站主办者获得接入提供者预分配的IP 地址后履行备案手续(网站主办者可自行备案也可由接入提供者代为备案)。

1、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告知接入提供者备案成功,并将备案编号和备案信息一并提供给接入提供者,接入提供者登录“备案管理系统”核实该备案信息,在确认备案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为网站开通接入服务。如果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得开通接入服务,应当督促网站主办者核实相关信息,经备案后方可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2、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的,接入提供者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即可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第十二条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ICP 备案、备案

变更的处理流程(见图一):

(一)网站主办者将相关ICP 备案信息提交给其接入提供者。

(二)接入提供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确认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将ICP 备案信息导入“备案管理系统”;如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接入提供者要求网站主办者重新填报或补充相关信息。

(三)“备案管理系统”对接入提供者导入的信息进行自动核查,经识别没有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

(四)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五)“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备案电子验证标识(简称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接入提供者。并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

(六)对予以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将审核意见、用户名和密码及时反馈给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网站主办者在接入提供者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电子证书下载、安装等后续工作,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

(七)对不予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及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

第十三条网站主办者自行履行ICP 备案、备案变更处理流程(见图二):

(一)网站主办者向“备案管理系统”输入相关备案信息。

(二)“备案管理系统”收到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后,对信息进行自动核查,没有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网站主办者。

(三)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四)“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网站主办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网站主办者,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

(五)网站主办者收到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后,及时完成证书下载、安装等工作。

第十四条涉及前置审批的ICP 备案流程:

(一)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在履行ICP 备案手续前应获得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批准。

(二)网站主办者获得前置审批部门批准后,按本细则第十二条或者第十三条相关流程履行备案手续,同时需向住所(身份证住所/注册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书面提交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

(三)网站主办者提交备案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尚未提交审批文件的,不予备案。

(四)备案完成后,省通信管理局向相关省级前置审批部门通报网站备案信息。

第十五条ICP 备案注销处理流程:

(一)网站主办者停止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注销其备案信息。网站主办者可以直接履行备案注销手续,也可以由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二)网站主办者直接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由网站主办者直接将备案注销申请提交“备案管理系统”;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接入提供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网站注销申请,同时提交该网站主办者相应的书面委托书。

(三)“备案管理系统”收到网站备案注销申请信息后,将注销申请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

(四)相关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注销,并将相关意见反馈注销申请者。

(五)对注销的网站,接入提供者应及时停止接入服务。

第十六条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见图三):

(一)省通信管理局根据涉嫌违法违规网站线索(包括举报材料、省通信管理局例行检查、信息产业部的通报、相关部门要求协助查处意见等),对确属违法违规网站进行依法处理。

(二)涉嫌违法违规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不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违法违规网站基本资料转送至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由该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理。

(三)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处理。

(四)对依法应当关闭网站的,省通信管理局应向书面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停止接入,相关接入提供者应及时将执行情况上报省通信管理局。

(五)网站接入地不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可以直接发函要求接入地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关闭网站,接入地省通信管理局应积极予以配合,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停止接入,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

第十七条查处接入提供者违规行为的流程:

省通信管理局应加强对接入提供者的管理,监督检查接入提供者对用户代为备案信息的事前核验、用户行为的事中监督、违法违规网站的事后查处配合等责任的落实情况。

对违法违规的接入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通信管理局要立案调查,接入提供者主体所在地不在本行政区的,可以请相关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第十八条互联网站审核工作流程:

(一)每年第一季度开始对互联网站进行审核工作。

(二)对“备案管理系统”搜索出IP 地址、域名等信息与ICP备案信息不一致的,要求相关网站主办者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三)对于相关内容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是“取消业务资格”、“关闭网站”的,属于审核不合格意见,根据相关内容主管部门提供的书面审核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九条IP 地址备案工作流程:

(一)IP 地址备案单位向“备案管理系统”导入IP 地址备案信息。

(二)“备案管理系统”对导入的IP 地址信息进行自动核查,输出核查报告,并分送给信息产业部或相关通信管理局。

(三)信息产业部或相关通信管理局对核查报告进行分析处理。

第二十条域名备案工作流程:

(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备案单位)向“备案管理系统”导入域名备案信息。

(二)“备案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定期输出统计报告。

(三)信息产业部对统计报告进行分析,发现未备案的,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05 年12 月1 日起施行。

第三篇:文学院信联部工作总结

文学院 学生会信联部

2011-2012工作总结

一、工作小结

优秀稿件汇总

学生工作建议

2013-1-1二、三、一、学生工作小结

高中是我也曾是校学生会的一员,很荣幸的是来到大学我再次通过努力赢有了学生会这样的锻炼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大一一个学期的繁琐工作让我学会了在细微的工作当中磨练自己的耐心以及意志。大二上学期,我们的学生工作依然在忙碌中度过,这一学期我们迎来了新成员,新鲜血液的注入让我们信联部更具有活力,大量稿件的撰写不仅锻炼了11位新老成员的文笔,也增强着我们彼此之间的联系,工作中建立起来的友谊也是我们信联部成员共同珍惜的一笔财富。

有时候朋友们会问我为什么要加入学生会,也许在他人看来会觉得学生会的工作都是一些很琐碎的小事,很少单独组织大型活动,但每项大型活动中都有我们的汗水。是我们,在苦恼与压力中品味无奈与责任;也是我们,在不断的忙碌与创造中体验进步与欣喜。正是这样一个团结的集体,才能不断创造出新的感动。虽然辛苦繁琐,但工作实施和每一周的例会永远是充满活力的。大家没有怨言,没有拖沓,只有包容,只有协调一致。

有人说,学生会是一个神奇的集体。是的。在这里,有一种气息叫宁静,有一种关怀叫细心,有一种品质叫谦虚,有一种胸襟叫海纳百川。每天我们有很多细小的事情,又要与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我从中学到了如何与人交往、如何组织协调、如何解决问题。学生会更像一个家,很自豪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分子。这个学年虽然为学生会做的事情不多,但这个家却是我永远的骄傲,我相信这个家能够锻炼我们各方面的能力。

纵然现实的生活有时让人迷茫,但朋友们的指引会使人明晰方向。学生会是我们美好的记忆,也许茫茫人海,几多喧嚣,几多孤寂,匆匆的脚步,追不上日升日落的激情与无奈,但我们永远会记得在学生会的时光和那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承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是学生会的一分子。

二、优秀稿件汇总

(1)、军训汇演

文学院 宣传稿

听,比鼓声还铿锵的是他们矮健而齐整的步伐。看,比阳光还灿烂的是他们坚毅而自豪的笑颜。

迎面走来的是文学院代表队。滚滚热浪,铸炼钢铁意志; 巍巍军风,展现学子英姿。15天的军训让文学院12级新生在磨砺中升华着自我,在汗水中学习着自强,他们任头颅高昂,任热血澎湃,任汗水挥洒,任身形挺拔,他们积极向上、他们傲骨铮铮,他们心系家国,他们敢于担当。文学院是黄冈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最悠久、整体发展最全面、综合实力最强的学院之一。本院坚持“立学术之基,强专业之干”的发展理念,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为育人宗旨,开办有汉语言文学(含师范类、中英文文秘两个方向)、对外汉语两个本科专业,语文教育一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00余人,是学校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

黄师文院,百年风雅,笔底春秋,妙绘中华。贯通古今,融会中外,是我们文院学子的恒久目标,具有以文、史、哲三个学科为主的人文学科的理论基础和基本知识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我院多年来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稳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响应“十八大”号召,学子勇先、争创业绩,努力推进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培养了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工作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为我校的发展做着巨大贡献。“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对于2012级新生而言,未来的三年,他们将用双脚丈量土地,用双桨征服险滩,秉承“厚德

博学

力行

致远 ”的校训,发扬“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精神,勇往直前,永不言弃!

(2)、师生竞技

球场传“谊”

“国培”老师与文学院师生共享精彩篮球友谊赛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文学院再度迎来了一年一届的“国陪”研修老师。为了

丰富老师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为了增加老师们对文学院的了解,以及增进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感情,9月20日下午,在我校南区篮球场文学院体育部举办了一场精彩的师生篮球友谊赛。文学院胡立新院长、黄佑禾书记以及国培中学语文培训班主任刘老师、大二大三部分学生会干部共同参与了此次比赛。

比赛双方分别是由大二学生李少多、吴华敏和大三唐志恒、程思聪等学生组成的“学生队”,以及由国培老师和文学院老师自由组成的“教师队”,队员们严格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球赛开场,友谊队双方势均力敌,难分高下,双方拼抢积极。很快,教师队凭借出色的防守和黄书记 的几个成功抢断把比分迅速拉到24:12,赢得同学们的阵阵喝彩。学生队的健将们见此也不甘示弱,力图以出色的快攻和灵活的传球以及精妙的配合拉平比分。中场休息时,教师队以42:38暂时领先。下半场的比赛更是精彩,啦啦队的加油呐喊声和欢呼声响彻球场,而教师和学生队员球场驰骋的雄姿,严守硬对、默契传球的一流球技更是令人眼花缭乱。最终,教师队凭借着密切的团队配合和恰当的攻防策略以绝对优势赢得了本场友谊赛。

赛后,国培班主任刘老师表示,此次友谊赛不仅让他感受到了文院师生团结奋进的精神气质,也增进了国培教师与文学院师生之间的情谊,令他十分难忘。他还向同学们解释了“国培老师”的具体含义,他指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开始实施的,主要通过创新培训机制,采取骨干教师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和大规模教师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该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3)、运动会

入场词

"造化钟神秀,平楚醉金秋。胸怀凌云志,赛场竞风流。”迎面走来的是文学院代表队,他们士气高昂,他们英姿飒爽,他们步伐铿锵,恰同学少年,他们风华正茂;看运动健儿,他们是黄师天骄!不为掌声的诠释,不为刻意的征服,唯有热烈的青春点染如诗的征途,唯有辛勤的汗水化作追求的脚步。今天,我们同聚于此,喜悦、希望、祝福在此齐集,热情、拼搏、奋进,将在此呈现!我们坚信,文院学子将在本届秋季运动会中奋勇争先,赛出成绩,全力拼搏,赛出风格!

(4)、自信点燃青春

主持展现风采

文学院“谁与争锋”挑战主持人大赛4强挺进复赛

文学院来稿

11月11日晚,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第八届”谁与争锋”挑战主持人大赛在主教学楼顺利举行。20多名参赛选手各展其才,于激烈的选拔中展现出文院学子的独特风采,最终4名选手脱颖而出。文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刘伟、彭彩霞等担任比赛评委。

本次比赛由模拟主持、时事评论、即兴主持和评委提问四个环节组成。比赛过程中,一号考场的四号选手反应灵敏,对于时事评论充分运用发散性思维,由民众落水事件联系到“小悦悦”事件,不仅紧扣话题又生发出新意,博得在场观众热烈掌声。本次比赛涉及的话题内容广泛,在立足于主持技能考察的基础上,融入当今热点时事评述及网络文化,从多方面评选选手。经过赛场上的激烈竞逐,最终4名选手晋级复赛。

据悉,此次“谁与争锋”挑战主持人大赛由校学习部主办,各院系学生会承办。比赛共分三轮进行,我院复赛将于11月15日前后举行。

(5)、魅力黄师

激情盛会

黄冈师范学院2012秋季运动会成功开办

天朗气清,秋风送爽。11月14日上午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秋季运动会开幕式于新校区田径场隆重举行,15日上午运动会圆满落下帷幕,经过赛场上的激烈竞逐,我校 4人打破了三项校运会记录,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获得男子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外国语学院获得女子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体育教育专业1104班获得男子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体育教育专业1101班获得女子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本届运动会,我校共有22个单位,9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14个项目的激烈角逐。在开幕式上,体育学院、音乐学院分别带来的民族精魂和大型歌舞开幕式表演,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歌唱祖国,歌颂民族,为全体师生献上了一场华美的视听盛宴。随后,900多名运动健儿们喊着响亮的口号,迈着铿锵的步伐步入赛场,展示出新一代黄师学子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14日上午,令人振奋的教职工团队混合接力赛揭开了本届运动会正式比赛的序幕。赛场上,运动健儿们的挥汗如雨、奋力冲刺、团结协作让我们看到了“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啦啦队的热情呐喊助威更是令人震撼。球赛区,教职工排球赛中,文学院陈志平老师与啦啦队的互动彰显了和谐的师生之情,乒乓球场上健儿们奋勇争先,取得了个人和团体双重奖项。在全体学生的共同关注下,比赛渐渐接近尾声,15日上午闭幕式由我校办公室主任叶曙光主持,校党委书记程水源,副校长刘焕彬、龙政、王芹,副校级调研员张勇和,校长助理张水金出席闭幕式,盛大的颁奖仪式为本届秋季运动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闭幕式上,副校长刘焕彬教授致词,他强调:“本届运动会中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充分体现了“团结、和谐、友谊、进步”的主题,是一次成功的盛会、团结的盛会!

(6)、文院与新传辩论赛首场友谊赛圆满举行

11月26日晚,我院与新闻传播学院的辩论友谊赛在主教楼的310教室举行。双方辩手围绕“当代社会男性和女性谁更应该被关爱''这一热点话题展开激烈辩驳。近80位大一新生到场观看了本次比赛。

作为此次辩论的正方,我院辩论队派出了以周晓航为代表的4位12级同学,以“当代社会男性比女性更应该被关爱”为话题与新闻传播学院展开了激烈辩论。

在开篇立论环节,我院正方一辩首先对辩题中的“当代”一词作了解释,其次还从个人、社会与哲学等三方面论述了正反方观点。从社会方面她指出,当今社会一系列保护女性权益的法律条文相继出台,而保护男性权益的法律条文是少之又少。她从男女双方权益受到保护程度的巨大悬殊中顺理成章地引出正反方观点,即“当代社会男性比女性更应该被关爱”。面对正方辩友的陈词,反方一辩也毫不示弱,她首先从女性作为未来社会传承与发展的母体的的巨大作用来指出女性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其次,她又从“传统意识形态”、“女性融入当代社会的困难加大”以及“社会活动”等三方面来逐一论述反方观点。在立论环节中,现场的气氛已达到一个小高潮,而接下来的攻辩环节,更是将比赛推向了另一个高潮。正反方二辩围绕“谁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展开了唇枪舌战,面对反方二辩的提问,我院正方二辩反应迅速,思路清晰,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在不同场合下的不同情况,赢得了全场一片热烈的掌声。

在攻辩小结中,我院正方四辩从反方辩友提出的“在众多院校只有女生部而无男生部”这一现象中寻找突破口来反驳对方说:“正应为如此,所以我们应当给与男性更多的关爱。”面对如此巧妙地回答,评委们不禁啧啧称叹。

最后,两院的辩论队队长分别以前辈的身份对本次友谊赛作了精彩的点评,两人均指出了双方的优点和不足。其中,反方二辩以其清晰的思路和巧妙的陈词得到了评委的一致好评。此次辩论友谊赛,双方选手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理念进行比赛,在短短四十分钟的时间里,赛场上充满了掌声和叫好声。这次比赛不仅切磋了两院间的辩论技艺,更重要的是增进了两院之间的了解,深化了两院间的友谊。

(7)、文学院学习经验交流会成功举行

11月27日晚,文学院学习经验交流会在B02报告厅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有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佑禾、舒开智教授以及陈志平、莫晸等老师,我院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及大一新生、优秀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经验交流会。

交流会上,黄书记以幽默、精辟的开场词,调动了在场学生的热情。紧接着,大一新生汉语1204班的王亚兰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她提出了许多大一新生面临的问题后,三位优秀学生为他们传授了宝贵的经验。来自文学0902班的马言、文学1006班的鲁薇和文学1108班的张健婷同学作为优秀学生代表,都曾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员”等荣誉。她们热情地向新生们介绍了学习的经验和方法。台下的新生们认真聆听,并不时地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优秀学生发言完毕,会议进入问答环节。大一新生们踊跃参与,积极提出自己的疑问,老师和优秀学生代表们的解答也甚为精彩诚挚。会议最后,陈志平老师做了总结发言,陈老师质朴的语言、独特的见解和自身的经历极大地鼓舞了同学们。

这次的学习经验交流会,促进了文学院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也解决了许多学生们心中关于学习和生活的困惑,有利于我院广大学子更好的适应今后的生活和学习。

(8)、阳光成长 感恩随行

文学院感恩教育大会成功举行

12月12日晚七点,我校文学院感恩教育大会于A01顺利召开。文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黄佑和作此次大会的演讲。同时,辅导员郭伟、刘洪祥、王艳艳,文学院本学受奖、助学金者和全体学生会成员均参与到此次大会。

首先,黄书记简短扼要地介绍了此次感恩大会的目的。他表示,因前几届出现学生拿到奖、助学金后未能正确对待学业的行为,而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已结束,欲借此大会向在座的贫困生和优秀学子宣扬正确的学习和生活态度。接着,他将大会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公平、诚信、感恩与责任意识、自强不息的意志力和生命意识与价值。他指出,作为大学生,应该抓住社会主流,成为国家脊梁,用一个全面的目光去看待自己的祖国。他以一女生在接受文学院院长胡立新资助的一万元后只偿还五千元便杳无音讯为例,强调大学生应当诚实守信。当今社会价值观、利益观受到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的挑战,不能作为大学生丢失诚信的原因。他引用“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来勉励在座的贫困生,他表示,贫困是一种财富,应当用阳光、开朗的心态来对待生活和学习,培养自身顽强的意志力。同时,他也对在座的贫困生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在一年中不能出现补考的现象;第二,在考试期间不能出现违纪与舞弊行为;第三,要严格遵守纪律,打造文明寝室。最后,黄书记表达了对在座学生的祝福,希望他们戒骄戒躁,谨记德育为先,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

大会结束后,辅导员王艳艳表示,此次大会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很有帮助,为学生今后的学习与生活明确了方向,也培养了他们的感恩意识。

三、这一学期学生会工作让我受益匪浅。我想从两个方面具体阐述我作为一名学生会部长的种种体会,也提出几点我个人对于学生会工作的建议。

一、锻炼组织能力加强合作意识

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如何才能让自己凸显出来?是否只拥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就足够了?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必须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具有乐于合作的精神才能够在社会上得到别人认可。比方说部长安排了一件工作给下属,作为副部的我就需要向下充分调动部员的积极性,所以我需要在部员中产生一定影响力是自己说出的话有分量,同时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责任分配到人。

二、讲究办事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我们对待工作总是会产生懒散情绪,明明三天可以完成的工作我们会找借口拖延到第四天甚至更长,比如说新闻稿件的汇总工作,我们要求每次活动开展完毕的8个小时之内,负责撰稿的同学必须把稿件上交给指定的负责人,负责人要迅速对稿件进行修改整理、上交,但是我们总是在稿件的汇总、上交环节遇到阻力,致使信联部的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开展。对此,我们将采取向分管干事提建议等措施解决。

三、工作体制精简化

请部长将每周会议的内容精简化,如果没有重大活动,建议控制在半小时以内。如果实在没事,就不要开会了,个别问题私下解决。但是我们可以补充每月月末的时候组织一次专门的心得交流活动,我认为这个活动必不可少,因为人都是感情动物,只有增强了解才能提高团队的凝聚力。

我们一起工作一起奋斗走过了这个漫长而又短暂的学期,我们是一个大家庭,同时,我们每个人也不一样,每个人都给这个团体留下了不同的印象,不同的成绩,不同的经验教训,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新的学期即将开始,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下学期的工作会做得更好!

四、加强交流和沟通问题

经过对我们部门这一段时间开展的各项工作和筹办的一系列活动,以及参加别的部门组织的活动的思考,我觉得各个部门之间还缺乏一些交流和沟通,致使两委的一些大的活动,组织工作不能完全到位,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甚至有的时候一个信息从一个部门传达到另一个部门后,就出现了偏差或者理解的错误,而之所以会造成这些我觉得主要是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配合还不够。各部门各司其职是好事,但是如果缺乏和别的部门的交流,缺少其他部门的帮助和支持,那么要开展好工作是很困难的。

具体来说,建议如下:

1、部门之间加强例会交流。首先,我觉得两委每周一次的总体例会是非常必须的,在例会上各个部门可以把自己部门已经完成的工作和即将开展的工作向其他部门介绍,表达出希望得到其他哪些部门怎样的帮助,这样便于各个部门了解其他部门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共同开展好工作。其次,我觉得部门自己也可以私下加强例会交流。以我所在的学习部为例,具体的方法就是在其他部门每周召开例会时,该部门可以派1—2名干部去旁听,进一步的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并且积极的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不足之处。反之,我们部门例会的时候也会邀请其他部门的干部。我知道这个方法有一些繁杂,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选少数部门作为试点试行一下。

2、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首先就是要加强部门之间成员的交流。如果各个部门干事只局限于本部门成员或者本年级成员的认识,那么对开展工作是很不利的。我觉得每天中午两人的值班制度,是增强学生干事交流的绝佳机会。在安排值班的时候,就可以将不同部门和不同年级打乱安排,让成员之间有更多交流 的机会。

第二,学生干部和班干部的交流和沟通问题。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和班干部加强交流和协调是开展好工作的一个重要保障。班干部是一个班级的核心,对班级事务有着充分的了解,因此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时候,通过班干部的宣传来调动同学们的参与积极性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而班干部的宣传力度则需要学生会干部加强和班干部的沟通和交流。学生会的每一个部门都有对应的班级干部,首先,每个部门要和本部门对应的班干部加强交流,除了每周一次有班干部参加的例会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私底下部门成员也应该找机会加强和班干部的交流。其次,除了和自己部门对应的班干部加强交流外,学生会成员还应该主动和班级的其他班干部加强交流。

第三,关于部门内部工作分工问题的思考。其实,学生会每个部门都有较大的工作量,我相信大多数部门会将部门工作分工给不同的人负责,我们部门也是如此。这样的分工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但是也相对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门内部的分工只有部门成员清楚,而其他同学一般都不清楚,所以会偶尔出现有同学向你询问不是你负责的工作的情况。所以,我觉得学生会成员们除了专心完成自己分配到的工作外,还应该关注部门的其他工作情况,以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同时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是我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的思考和反思,是我自己真是的想法和感受,或许有许多不足和错误的认识,但是在以后的学生工作中,我们信息部会一直坚持下去,不断完善,不断提高。不求最好,只愿更好!

学 :2011-2012 分管部门:学生会信联部

主管部门: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第四篇:“争当先锋·号岗联创”工作方案

“争当先锋·号岗联创”工作方案

港北市政东山管理所党支部

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创“党群先锋岗”、“党群示范区”,引领他们立足岗位争先进、比贡献。充分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形成的有益经验,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评议、党员评星定级、党员志愿服务、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服务群众、“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等有效做法。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支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对“三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注重宣传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局上下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层层落实责任。局机关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因地因人制宜,强化分类指导,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党支部要履行组织开展活动的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抓组织、抓推动、抓落实的主要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争”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注重突出实效。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和特点出发,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要求,确定“三争”行动主题、内容、方法和载体,制定行动实施方案。要注意同本单位学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行动与开展“六个年”活动、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推进工作的实效检验行动成效。要注意同本单位以往开展的党内教育和基层党建中争先创优主题实践活动相衔接,整合、提升、创新经常性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并推进“三争”行动。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所辖党组织的督导,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严肃问责、限期整改,确保“三争”行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第五篇:工信部网站备案

工信部网站备案

快速备案请按住Ctrl点击:中国网站快速备案中心 工信部网站备案简介

网站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建设在线备案或者通过当地电信部门两种方式来进行网案的备案.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解释]: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为什么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常见注意事项

1、确保您的网站不是涉黄、涉赌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

2、如实填写网站的相关信息

3、网站的内容不是挂“国字头”,及带有中国、中华等字样。

4、确保你的网站可以正常的运行

5、如果申请的是非盈利性网站,建议暂时去掉网站广告以免影响正常的审批

6、如果你不清楚具体的接入商,需要联系空间服务商确认,切忌不能乱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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