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石方供货合同
土石方供货合同
委托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大江东(萧山围垦)土石方工程在合法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量:
4、合同期限 :
乙方负责提供渣土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按
元 每吨结算,乙方不负责开具发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每日上午10点以前向甲方提交结款凭证,当日下午5点前结算并支付。
2、甲方确保每月不少于20工作日,保证下货点正常作业。
3、甲方负责路保(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24小时甲方赔偿乙方每车辆
元每天的损失。
三、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每月供货量不少于
万吨(日供货量不少于
万吨)。
2、在供货开始之日乙方押于甲方1.5万吨的货款作为合同供货保证金,如月供数量未达到,造成损失由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要确保供品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4、如乙方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因,酒驾,斗殴,等原因造成停工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土石方合同
居间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协议书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之共同遵照执行。
承包人(委托人):工程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以下简称居间人)介绍人(居间人):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单价:委托人经居间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书或施工任务书
(函),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支付给居间人。
二、居间酬金支付及约定:
2.1协议《合同》签订后按每次业主拨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给居间人,进场施工后得业主方支付的第一笔预付款时支付给居间人万元(大写.,正常施工后得业主支付第二笔工程款时支付给居间人,扣除第一次支付外,余款下一次再支付。以每月进度结算款分次支付给居间人,每月按土石方实际方量为提取依据,每月 30 日前支付,委托人必须按每月的25日递交业主方工程量清单及办理结算后的清单,交一份给居间人并与居间人结算支付。
2.2委托人如不按时向业主方办理结算与支付或隐埋实际工程量,视委托人违约,即按违约处理,同时居间人有权对委托人或在业主方的工程量票据、结算票据进行查实,不得视为违约。
2.3本协议签订后,为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居间人委派一至二人驻现场
协助委托人工作。
三、协调事务的约定:委托人在施工期间如需要居间人配合或协调施工事务工作时,双方另行协商
酬金及费用。
四、费用及风险承担的约定: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人合同签订或施工任务书(函)成立的,委托人应全面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人酬金;同时由委托人全权承担工破旧的盈亏风险和税费,居间人不承担项目盈亏风险和税费。但居间人要保证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立方不能变动,如果出现种种原因,无法保证委托人施工,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五、酬金支付对象:支付对象必须是本协议签约的合法当事人。
六、违约与违约金的约定: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如因委托人不按本协议履行或无履行能力时,被业主或中标方清退出场,视委托人责任,由此给居间人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委托人全权承担,委托人因违约必须承担本协议总金额的每天按权承担并支付给居间人。
七、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如委托人不按时或不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经双方协商无效,答不成协议时,居间人可凭此协议向工程管辖区或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
八、本协议组成:委托人、居间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委托人与总承包方施工合同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经委托人和居间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酬金支付完毕后自然失效。
十、本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
委托人:
身份证:
地址:
电话:居间人: 身份证: 地址: 电话:份,双方各执 份为凭。%的违约金计算以此类推,由委托人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土石方合同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京九铁路四望新庙路段K1241+500~K1242+700填土方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方工程量
四望新庙本路段施工填土方工程由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进行填土施工,以填完后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现场压实方计量为准.二、工程价款
本次填方以碾压好后以9.5元/m3承包给乙方,取土地点必须在4公里以内.并扣除甲方挖机2.0元/m3后计价.(单价均含3.5%的税)
三、(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前所有的前期工程,包括房屋拆迁、祖坟迁移、高压线的改线、鱼塘的处理工作.2.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技术指导,土方的碾压,推平工作.(二)乙方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填土方运输.并按要求填筑到指定位置.(三)本合同计量以1 万方为计量结算单位.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承运合同(土石方)
承 运 合 同
甲方:资五公路第二合同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乙方:
我项目部因施工需要运输的车辆,总方量为立方米,工期约为天。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一、为保证我项目部该运输工作如期顺利的完成。乙方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车况,司机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驾驶技术。
二、由于路形复杂,路况较差。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高度注意行车安全,否则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运距从至资五公路第二合同段公里范围内每立方米起步价为元整。每增加1公里,按每车每方加元计算计价。实际运距按双方认同计算执行,验收地点根据施工的需要安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对屡次不服从安排随意卸车影响施工者,甲方有权不予收方,并视其违约处理。
四、因工期紧、任务大。乙方每天必须按甲方安排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许无故随意离开工地。如遇车辆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及时恢复工作。对借故中途退场停运者,作违约处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0元。
五、根据施工需要,加班是必然的,所以从签约之日起,乙方自带被子,食宿均由甲方负责安排。
六、付款方式:按甲方验收单前天运费作为合同信誉保证金,第天开始每天运费当天结清给乙方。待该承运合同实施完毕后,信誉金在乙方
不违约的前提下一次性退还,如果甲方不按合同条款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天赔偿伍佰元迟滞金计算执行赔偿。
七、乙方在运货过程中,必须保持足额方量,如因运量不足甲方有权随时抽查量方。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同该量方结果。
八、以上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合同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资五公路第二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土石方施工合同
土石方施工合同
甲方: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娄底市城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秉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签订如下协议:
1、施工范围,甲方地块(娄国用2005第A0277号)红线图±0位置约8000m3左右。
2、按38.6元/m3包干。乙方负责当地关系,全部手续的办理,并承担所有开支。
3、安全:乙方应严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1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