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规定,集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劳务管理目的
规范劳务部队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件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施工队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一、项目分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
成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
二、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施工队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各队对劳务施工队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各对的劳务用工情况,监督各劳务施工队要依法与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各劳务施工队对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与各劳务施工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凭合同》及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各劳务施工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三、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外部劳务施工队队伍的管理方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外部劳务施工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3)建立外部劳务施工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施工队伍;
(4)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对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部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登进建立台帐。
(6)开展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效能监察;对部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各劳务施工队伍设
立计划及劳务施工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施工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3、为各劳务施工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和相关技术资料。
4、组织对各劳务施工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对劳务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凭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6、负责对劳务施工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7、监督检查劳务施工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
8、负责劳务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9、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10、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1、负责对各劳务施工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12、负责劳务施工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13、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
施工队伍挂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14、负责统计上报劳务施工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15、负责对劳务施工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1、负责对各劳务施工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2、督促劳务施工队伍对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负责对劳务施工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参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4、督促劳务施工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5、负责和劳务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7、负责调查、处理劳务施工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8、参与对劳务施工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三)、综合部门
1、参与《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制订以及对劳务工资的验工计价、劳务费结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施工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按照“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的稳定。
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督促、指导劳务施工队伍确定专人负责治保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和义务消防队,制定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6、负责对从事爆破等危险品作业的劳务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防止丢失、被盗和其它事件发生。
7、配合有关部门对所用劳务人员进行保密、保卫,增强民族团结,尊重宗教信仰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
8、对劳务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清查,对可以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嫌疑人混入劳务人员中,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财务部门
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施工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劳务施工队伍提供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3、根据劳务施工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上月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
务费,以监控进参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要求和控制
一、劳务的使用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象管理自己企业的员工一样管理好劳务队伍;对待劳务施工人员应做到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工作上严加管理,分配上按劳取酬。
凡在本项目从事施工劳务作业活动的劳务施工队伍,均要在各自工程技术部门办理资质审查、登记备案手续。
劳务施工队伍进场使用实行审批制度。使用劳动力务工时,呈报项目部备案。
二、项目部负责制定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三、合同管理
本项目对劳务施工队伍、劳务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必须按项目分部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建好各种台账。
劳务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边干边签的现象。
应按照《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范本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有关条款。
劳务施工队伍退场时,除结清劳务施工人员工费外,还要认真清查劳务施工队伍和当地政府、百姓之间的债务,不得留有后遗症,并与各劳务使用单位签订清算协议,确保劳务使用方不受
损害。
项目部在劳务合同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劳务施工队伍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劳务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公路施工的基本理论、重要性、施工工艺操作注意事项、安全、质量、环保有关知识等,提高劳务施工队伍的施工技能及安全、质量、环保意识,从人员素质上保证施工质量,培训合格记录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五、劳务施工队伍在内部劳动组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设“中间合同层”,确保劳务队伍法人责任人与劳务施工人员的直接经济关系。
六、验工计价和财务结算
劳务施工队伍的劳务费支付按月及末次分阶段计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进行结算。
劳务施工队伍的劳务费以现场完成的工程量和国家现行及交通部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适当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进行确定,工日消耗量和工日单价水平不得超过交通部先行的预算定额水平;本项目外的临时用工使用的签证工费用单价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依据《劳动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约定的劳务费单价和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编制结算单经现场质检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相关部门审核、单
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计量支付。
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一、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实行安全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2、劳务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必须在各队备案。
3、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对劳动人员的专业技能、作业证件、从业经历进行详细核查,核对身份证、家庭住址。
4、劳动合同应盖劳务队伍单位公章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5、劳动合同签订后各单位必须及时登记劳务人员从业信息。
6、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普工。
7、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
8、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二、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切实维护劳动人员权益。
2、用工单位应在保证劳务人员权益知情权。使之明白岗前培训、工资发放等内容。
3、用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严禁拖延、克扣。
4、工资应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手中,严禁发放到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5、项目经理为工人工资发放的第一责任人。用工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负直接责任。用工单位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劳务费和工人工资。项目部监督各劳务施工队伍蒋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
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石门县冉闫公路工程S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3年6月25日
第二篇:劳动力市场管理用工单位调研
XXXX岗位征集情况调研报告
为促进我旗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改善城乡劳动力就业环境,确保我旗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用工、求职实名制奠定基础,分析当前就业形势,研究下一步工作,我局有关工作人员会同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详细调查摸底,现就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用工情况
我旗目前共有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215个,用工总数9570人,其中农牧民1563人,签订合同5518人,占用工总数的58%,缴纳社会保险5701人,占用工总数的60%。经调查数据显示,我旗有重点项目企业11个,现用工总数351人,其中2010年内投产的有5个。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预测,2010年各类用工企业共计新增就业岗位1221个,其中已投产的12家企业预测新增就业岗位669个,其中人寿保险新增36个、财险新增17个、炎星绒毛制品公司新增15个、泰安砖厂新增70个、白旗乙炔气厂新增8个、祥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40个、白旗蒙生灭
鼠烟雾剂厂15个、华利冶金154个、鹿王实业有限公司300个、碧源宾馆20个、星亚宾馆7个、白旗酒店35个;预计2010年投产的企业共计5家,预测新增岗位454个。
二、调研分析
1、我旗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短缺。通过调查,90%的企业技术性岗位是外来劳动力,本地劳动者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型岗位,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短缺,尤其缺乏高新产业的技术型人才,劳动力市场呈现出结构性失业人员多、用工企业招工难、技术性岗位外聘人才的格局。
2、企业用工行为比较规范。有半数以上企业参加了社会保险,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参保人数占员工总数的60%,与同期相比上升了32个百分点,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占员工总数的58%,与同期相比上升了35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说明,通过我局的大力宣传,自《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旗各类企业的用工行为逐步规范化。
3、企业招工形式以自主招工为主。在调查用工单位中,自主招工的占60%,而且都未履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和空岗报告制度;通过劳动就业部门招工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2009年约占招工人数的35%,与同期相比上升5个百分点;通过“以工引工”录用的占5%。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㈠、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强培训工作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充分利用旗内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二是根据企业和劳动者的需求,对于本地无师资力量和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采取把人员“送
出去”的形式进行异地培训,提高培训效果。三是根据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单培训,特别要加强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及外地劳务需求的技术性人才培训,促进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四是对已在企业工作的本地劳动力,与企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资格培训,全面提升我旗城乡劳动力的职业技能。五是要加强城乡劳动力的观念培训,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用工提供优质服务。一要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档案。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各类企业用工信息,帮助企业了解劳动力市场信息,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招工条件,扩大招工范围,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用工难的问题。二要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在市场就业中的整体功能作用,树立服务意识,落实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吸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要主动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前、招聘中、招聘后各项服务,促使用人单位如实地反馈相关情况,依法办理录用登记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三要加强用工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技能。要依托现有的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尽快把一般性劳动力转化成技能型劳动力。
㈢、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系,发挥促进就业的职能作
用。
我旗已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旗82个嘎查村建立了就业服务工作站,并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实现了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的目标。为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在进一步提高保障平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苏木镇、嘎查村领导的沟通,同时建议政府将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纳入苏木镇党委政府任务目标考核范围,加强对苏木镇和嘎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有效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真正发挥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
㈣、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容量。
1、对企业举办第三产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富余劳动力的项目,有关部门应给予协调贷款,作为启动资金,鼓励和扶持城镇劳动者自愿联营和个体举办的第三产业,实现自主就业。
2、加快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特别是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转移农牧民数量较大的中小企业,要进一步降低政策“门槛”,放宽优惠范围,扩大减免费用种类,支持他们更快地发展,充分调
动他们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和转移农牧民的积极性,以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转移农牧民就业。
4、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集聚,进行区域化集中、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联运、社会化协作,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格局,并通过衍生、扩张,拓展更大范围、更大影响的区域布局,形成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
XXXX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浅析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档案建设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规范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的建档工作,依托丰富的档案资源,创新档案服务理念和模式,有效地发挥了档案在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服务作用。16年来,凭借众多的档案信息资源,广泛的网络,优质的服务,累计介绍就业超过40万人次,市场就业的占有率在60%以上,成为**市
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中心曾经开出了全国第一辆就业和再就业“大篷车”,送岗位到偏远的国营大型企业;创办了以服务下岗失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小钥匙职业介绍所”。中心先后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树)为全国三种职业介绍模式之一,全国六家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之一,全国十八家职业介绍三优文明窗口之一。2003年8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亲临中心视察,2004年5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亲临中心视察,两位中央领导对中心的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1、完善基础,规范管理
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档案,是劳动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建立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档案是劳动职业介绍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推动劳动力有效开发和有序流动的基础。自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的建档工作,将其纳入了议事日程,由主管部门市劳动局牵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介入,对在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用工单位入场登记材料、求职者入场登记材料、求职人员结构状况登记、各种会议材料、规章制度、供求信息、群体职业指导、跟踪服务、就业信息反馈等工作环节中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予以明确,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研究,加以补充完善,同时,结合实际,对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除做好纸质档案规范管理的同时,中心依托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投入,以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两个主体需要为已任,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建立了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实现网上检索。从而确保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管理数据准确、归档完整、管理规范、有效利用,为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开发提供了保障。
2、开发信息,动态管理
针对档案信息不断变化的情况,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方位实行动态管理,将“死档案激活成活信息”,最高限度地满足供求双方的需求,提高匹配成功率。一是建立档案信息网络,扩展职业介绍工作覆盖面。全市职业介绍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向区县、街道延伸,用工信息和人力资源网络化运作、计算机管理,档案信息和资源互通共享,一处受理用工,全市都能报名,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可就近就便地进行招聘和报名应聘。二是建立“**劳动力市场”网站,通过网站宣传国家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时发布职业介绍供需信息、职业指导、劳务派遣等信息,实现了用工单位网上招聘、求职人员网上求职,每年有10万多人次登录了网站,3000多家用工单位网上招聘。三是建立12333电话语音查询用工信息系统,配备专职接线员提供用工信息咨询服务,让求职者在家足不出户地了解市场发布的用工信息,增加求职应聘的机会。四是建立短信求职和短信群发服务系统,主动发布劳动力市场最新用工信息,让求职人员无论何时何处都能得到市场提供的用工信息服务,加快了信息传播速度,扩大了信息覆盖范围。五是建立“岗位超市”发布用工档案信息。市场每天操作的用工信息有200多家,岗位约5000个,涉及行业40多个,中心以岗位同类工种分类集中发布,大大方便了求职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技能、素质“直奔主题”,在同类工种中挑选比较适合自己的岗位。中心还增加影视发布用工信息系统,通过声讯和视频,让求职人员直观的了解用工单位。六是建立市场供求分析、预测预报和工资指导价位档案信息发布系统。中心在市场通过张贴和电子大屏定期发布职业介绍供求分析报告,工资价位,用工排行榜等,帮助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了解市场就业的信息和行情,引导招聘和求职,同时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周边省市工资价位的增减指数,对140个工种的工资价位按高、中、低和平均四档归纳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引导培训机构适应市场确定培训项目。
3、服务领先,优质管理
中心立足职业介绍,进一步拓展档案服务内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积极为下岗职工、“4050”人员、夫妻双下岗、残疾就业等困难就业群体建档。为此专门成立了“小钥匙”职介所,深入社区、企业和下岗职工家中,对这些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职位要求、行业要求、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摸底造册,建立档案,并分类输入计算机管理,确立帮扶对象,提供专业指导和即时服务,只要不挑不拣,随时推荐上岗。二是积极为农民工建档。中心搜集适合农民的岗位,在农村举办“送岗下乡‘心连心’活动”和农民岗位专场招聘会,指导农民查阅
第四篇:关于劳动力清理规范用工的情况报告
海胶集团xx分公司
关于劳动力清理规范用工的情况报告
xxx人力资源部:
根据海胶人力字[2010]xx号文《关于解决胶工短缺,完善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要求,xx分公司专门召开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研究如何贯彻“分片” 人力资源部工作会议和海胶人力字
[2010]xx号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用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分公司由原4个分公司(、xx)重组为xx分公司。现有在线员工4998人。
1、在线在岗员工xxx1人(管理人员xx人;辅助人员xx人;胶工xx人;抚管工人xx3人);
2、在线不在岗员工xx人(管理人员办理内退、辞职xx人;辅助人员办理内退、辞职134人;待岗全额缴交“五险一金”xx人;停保人员xx人).3、在岗不在线人员xx人;其中在割胶岗位xx人,在中小苗抚管工45人,生产辅助工2人。
二、主要做法
(一)8月14日在“分片” 人力资源部工作会议第二天,分公司召开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传达“分片” 人力资源部工作会议精神和海胶人力字[2010]63号文,会上xxx总经理提出具体要求,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并制定清理劳动力方案,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劳动力清理工作。8月17日分 1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和各作业区、生产队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解决胶工短缺,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人通知》(附表一)要求各单位要提高对清理劳力的重要性的认识,对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临时工割胶的违规用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和办理意外伤害险的工作。
三、清理情况
xx分公司有10个作业区,从清理情况来看,各作业区、生产队对本次劳动用工清理工作都很认真负责,能按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布置完成各类报表和清理工作,特别对大户承包割胶岗位雇用临时工都按要求100%签定《割胶劳务合同》书,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临时工都办理意外伤害险,见附表二。
四、存在问题
本次清理工作是以原4个片区进行统一清理统计。从清理情况看,还存在如下3个问题:一是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已经分离转到社区的人员完成割胶工作,生产队还以本人编制工资结算表。二是红岗作业区原改革前聘用2名不在线的员工任收胶员。三是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临时工割胶都没有签定《劳务合同》书。
五、规范劳动用工情况
(一)xx分公司从2009年2月重组以来,总经理一直很重视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重组后,就提出人力资源部要“清理劳力,推行割胶岗位满岗承包,不能出现个人拖欠“五险一金”和各项欠款的要求,2009年9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对分公司员工进行一次“三追欠”工作,即一追胶工拖欠上缴产量,二追员工欠“五险一金”,三追员工欠各项应缴款的,“三追欠”工作。同时要求分公
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按规定和要求编制工资表,不是分公司员工(临时工)承包割胶岗位,要以生产队管理人员的姓名编制工资结算表,不能出现临时工(外聘人员)的姓名在分公司工资结算表内。为了进一步核对聘用人员名单是否都在集团公司线上,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2010年7月布置再次清理和核对名单,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在8月15日前填报各项表格进行核对和清理。经过核对和清理:
1、xx作业区发现有2名不在线上聘用为收胶员,这两名收胶员已清退。
2、xx队雇用4名社区职工割胶,生产队用本人的姓名编制工资结算表,从2010年7月份起改为队长姓名编制工资结算表。
xx分公司已全面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解决好劳动用工短缺与干胶生产之间的矛盾,做好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二)补签定《劳动合同》和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情况,经过再次清理和核对名单后,各单位都提高对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重视,在线人员补签定《劳动合同》,对割胶承包户和生产队雇用他人(含外聘人员和社区职工)从事割胶生产工作的人员都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经统计:在线人员补签定《劳动合同》有263 人,雇用人员办理签定《割胶劳务合同》有xx人,参加(100元/年保6万元项目)的意外伤害险业务共有xx人,全分公司还有8名雇用人员没有户口簿和身份证没有办理意外伤害险,待其寄来身份证才补办理意外伤害险。
特此报告
第五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临时工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按照因需设岗、因岗用人的原则聘用临时工。
第二条 学校聘用临时工(含食堂用工),一般照顾本校在职教职工的配偶。聘用临时工必须报校委会研究,校长签字,到学校办公室填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方可聘用。劳动合同一学期或一学年签订一次,每次聘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因工作需要,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必须辞退。
第三条 学校新聘临时工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和其它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食堂用工可放宽到初中毕业),胜任学校安排的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聘用临时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四条 在学校工作的临时工实行浮动工资制。总务处负责制订员工工资方案,报学校校委会审定实施。食堂、商店员工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发放表交档案室存档。在学校其它岗位工作的临时工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制,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 学校聘用临时工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部分由学校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个人已在县社保局办了入保缴费手续的,学校凭“入保缴费证”报销在劳动用工期内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部分。具体操作方法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 所聘临时工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无条件予以辞退: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②不遵守学校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③不能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劳动任务;④不胜任学校所安排的工作。⑤违反计划生育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本制度由2009年8月17日教师代表讨论形成,从2009年9月1
日实施。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