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兰州公用型客运北站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我单位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北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车站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三、办公室人、劳部门为车站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站长为直接领导,兰州市防疫站为职工健康定点检查医院。
四、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五、车站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办公室人部门、站长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0931-8369975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一、车站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车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站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人事部门代表车 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全体职工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二、人事部门和市防疫站作为车站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车站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三、人事部门和市防疫站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站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四、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 作业管理
一、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资料,驾驶员岗位的职业病范畴有:
1、噪声性耳聋,2、颈椎病,3、视力疾病。
管理人员的职业病范畴有:
1、颈椎病。
岗位人员,其中电焊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金属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辐射等,可导致劳动者发生电焊工尘肺、锰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电光性眼炎等多种职业病;喷漆作业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类化合物等有机溶剂,其中苯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可引起白血病;另外还存在噪声、粉尘、汽油以及各类清洗剂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车站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四)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人事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人事办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二、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 作业环境管理
一、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二、人事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对车站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三、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四、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五、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 健康管理
一、市防疫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二、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
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三、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人事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交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人事部门。
四、各部门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
五、人事部门应及时向车站领导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六、人事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车站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七、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八、职业病的治疗由指定医院负责实施。
九、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掌握发放标准。
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十一、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车站承担。
十二、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人事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车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车站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人事办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篇: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我作为客运公司员工,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公司岗位安全教育、公司安全生产纪律教育、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国家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二、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无论何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安全工作管理。
三、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自觉遵守消防、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六、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为实现公司安全奋斗目标,保证操作零失误、作业零失误、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七.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科人员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九、随时听从公司各种应急任务的指挥、调动。
十、不断加强自身安全管理知识,提高自身安全知识水平。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本承诺书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有效。
承 诺 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盖章)经理签字:
第三篇: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太钢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所属各二级单位、子(分)公司。
太钢所属各外埠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制造部
1、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太钢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编制职业健康工作发展规划,确定治理项目,督促治理工作的落实。
3、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评价落实效果,并提出奖励、考核意见。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规划的编制,治理项目的确定及治理措施、治理方法的制定。
2、定期检测、评价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和评价结果。
3、组织制定太钢职业健康评价标准,认真对参评单位实施职业健康评价,剖析典型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4、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性检测,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
5、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 三同时 ” 的评价、验收及过程监督管理。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体检;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定期体检。
7、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实施医学观察,组织职业病申请上报,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康复治疗工作。
8、负责职业健康相关培训、宣传工作。
9、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职工使用情况。
10、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职业病管理档案。
(三)人力资源部
1、与新招收(新调动)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职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防护措施。
2、为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及职业病患者提供相应的待遇。
3、将职业健康培训纳入公司培训计划。
4、制定、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的体检计划。
(四)计财部
将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太钢预算,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五)工程管理部
1、协调太钢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 “ 三同时 ” 评价、监督工作。
2、负责太钢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 三同时 ” 工作费用的预算审核。
(六)公司工会
1、参与太钢职业健康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2、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落实情况。
(七)设计院
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的编写工作,并落实经审核同意的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八)教培中心
按照培训计划,对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实施相关知识培训。
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子(分)公司职责如下:
1、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方案,落实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现场应安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配套的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5、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结果,合理安排新招聘、新调动人员上岗作业,及时对有职业禁忌症者进行岗位调整。
6、为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工提供符合标准 的 个人防护用品。
7、制定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操作规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
第五条 各单位正职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六条 厂区各卫生服务站须设职业健康专(兼)职人员,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织下负责 责任区内 职业病防治和急性职业中毒的初疗急救工作。
第三章 前期预防
第七条 优先采用无(低)毒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逐步替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八条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工作,预评价报告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第九条 各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一条 有放射性危害的设备在使用之前,其岗位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和相关防护知识培训,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并取得相应的 放射 许可证件后,此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第十三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第十四条 各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确保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
第十五条 购置、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职业健康要求,并有中文说明书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注册、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各单位不得使用、购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不得有违章指挥和进行无防护设施的作业。
第十七条 各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十八条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个人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下表要求,组织开展 职业病危害作业健康体检 :
职业病危害作业健康体检周期
有害作业 体检周期 粉尘 1年 高温 1年 噪声、振动 各种毒物
1年 1年 放射线
1年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职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工离开单位时,按有关规定如实提供体检资料。
第五章 职业病诊断及职业病患者管理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并提供职工职业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其它诊断资料,经职业病初步诊断组诊断后,上报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二条 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由太钢组织进行相应的伤残能力鉴定,给予相应的待遇。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工作发生变动时,享有的职业病待遇不变。
第二十三条 对已诊断的职业病患者应定期组织复查,并依据职业病病情变化情况及时复查诊断,上报诊断机构及时进行诊断、鉴定。
第六章 责任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依据评价及动态检查结果,把职业健康工作绩效纳入太钢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二十五条 对由于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导致作业环境恶化、指标超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依照《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确诊的职业病例,对相关单位开展责任倒查,依照《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对 外来施工人员、长期雇用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制造部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 太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附件二: 太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检)测管理办法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职责分工
(一)疾控中心:制定职业健康监护的工作流程和体检管理制度,实施体检计划,对各二级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考核。
(二)制造部: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考核办法。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和费用的组织、落实。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体检。
第二条 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
(一)各单位应组织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疾控中心进行上岗前健康体检。
(二)疾控中心根据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对各类职业危害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健康体检,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体检结果,并汇总体检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各单位对检查出的有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
(四)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五)各单位应组织脱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含退休、内退和转换岗)进行离岗体检。没有进行离岗体检且未取得疾控中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退休等手续。
(六)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等,应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三条 在岗期间体检
(一)各单位应根据体检计划组织安排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到疾控中心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定期体检,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应向疾控中心进行书面说明,并在补检时间内组织安排体检。
(二)疾控中心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种类,对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者,应通知被检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检查出的可疑职业病人,应组织诊断资料,经过初诊断组诊断后,报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确诊的职业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三)对需要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的,所在单位应组织安排在疾控中心进行。
第四条 应急性体检
(一)在应急情况下,由于工作需要进行检修、抢修或事故等原因,接触或准备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时,需进行应急性体检。
(二)在应急情况下,相关单位应及时向疾控中心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疾控中心进行应急性体检。
(三)疾控中心对应急性体检结果即刻报告被体检单位,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检修、抢修或事故处理,体检结果应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第五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一)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
(二)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中。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有权查阅并复印个人体检档案。
第六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太钢有关职业健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太钢《安全管理专业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进考核。
(一)安排未成年人、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危害本人或对胎儿、婴儿有害的;
(二)安排未参加上岗前体检的职工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三)未组织安排脱离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体积,办理退休、内退或调离等离岗手续的;
(四)无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体检的;
(五)未按公司安排的体检时间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体检的;
(六)上岗前、离岗时、在岗期间的体检率低于100%的。
附件二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职责分工
(一)疾控中心: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点,并按 周期进行监(检)测及防护设施效果评价,提供真实有效的监(检)测报告。
(二)制造部:制定职业病危害监(检)测工作的考核办法。
(三)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及功能检测工作。
(四)各二级单位: 配合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检)测工作,并对现场监(检)测进行监督及认可。
第二条 监(检)测内容
(一)疾控中心对各二级单位核定的常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检)测点进行监(检)测,检测周期按照下表进行:
危害因素 粉尘 噪声 高温 各种毒物 放射线 工频电场 振动
月 / 监测周期 季 两次 / 夏季 季 季 半年 半年
季
(二)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情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改造情况临时申请工作场所的监(检)测。
(三)各二级单位针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或可疑职业病危害事故提出的应急性事故监(检)测。
(四)工程管理部管理的 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调查及功能检测评价工作。
(五)二级单位进行 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第三条 监(检)测工作流程
(一)常规监(检)测
1、根据监(检)测范围和周期要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知被监测单位,并准备相应的监(检)测仪器进入受监(检)测单位。
2、各二级单位接到疾控中心监(检)测通知后,安排专门人员配合监(检)测。
3、疾控中心监(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根据内容要求,逐点、逐因素进行监(检)测,并由各单位陪同/配合人员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检)测人员同时进行核实。
4、各单位监(检)测结束后,由疾控中心监测(检)测人员与各单位陪同配合人员进行监(检)测工作的再次确认,并在原始记录及登记本上签字认可;疾控中心在次月将监(检)测结果反馈各单位,季度监(检)测结果在本季末前10天做出各种职业病危害监(检)测评价报告,并汇总上报公司各主管部门。
5、疾控中心监(检)测评价报告中应包括单位、监(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检)测结果、国家标准、超标倍数、应测点、实测点、合格点、合格率、超标原因分析及整改意见等内容。
6、各单位接到监(检)测评价报告后,在一个月内对报告中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研究,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疾控中心及制造部。
(二)应急性检测 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应急预案,疾控中心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急性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及时提出预防措施,指导应急性事故的急救和处理。
(三)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安排疾控中心进行 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调查及功能检测评价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随时掌握建设项目的危害程度,及时进行治理改造,并落实检测评价费用。
(四)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向疾控中心提出申请,疾控中心依据工作计划和检测项目进行检测评价。
第四篇:阳泉市交通集团客运有限公司服务质量承诺书
阳泉市交通集团客运有限公司
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营造旅客至上,宾至如归的服务氛围,切实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创建文明线路、文明号车、文明驾驶员、文明乘务员,我们庄重向社会承诺:
一、公司司乘人员立足本职,从我做起,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想旅客之所想,急旅客之所急,以爱企业、爱岗位、爱旅客为主题,实行“五心服务”:一是视旅客为上帝,让旅客感觉顺心;二是态度温馨,文明礼貌,让旅客感觉热心;三是谨慎驾驶,安全行车,让旅客感觉放心,四是换位思考,认真细致,让旅客感觉真心;五是爱车例保,节约燃料,保持车况良好,让旅客感觉舒心。并且要做好“五提前一集中”的驾驶员安全行车准则:“五提前”:
一、提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修理,不开带病车上线营运。
二、提前处理情况,及时果断不拖泥带水。
三、提前减速慢行,不超、不抢、有礼有让。
四、提前使用刹车,做到平稳起步。
五、提前采取措施,避免摔、晃、甩、夹事故发生。“一集中”:集中精力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公司客运管理人员增强规范服务意识。在工作中,突出服务职能,多为生产一线的司乘人员办实事、办好事,树立“司乘人员为社会服务,我为司乘人员服务”意识,把所有与司乘人员有关的事情落到实处,做到细处,把当天的事情当天做完,不留尾巴,坚决杜绝
对司乘人员“吃、拿、卡、要”的事情发生。
三、公司安全工作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源头”,抓“苗头”,做到预防在先,确保管理超前。突出重点,反对“三违”,坚决反对“违章指挥”,把住生产调度关;反对“违反操作程序”,把住生产流程关;反对“违反劳动纪律”,把住安全保障关。严格落实“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项安全检查制度,杜绝“超速”、“超载”,“超疲劳驾驶”现象,严防“三品”进站上车,全方位消除事故隐患。如若发生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四、公司的各后勤保障人员坚持“满意从我做起”,自觉主动地搞好本职工作,搞好优质服务,把“热爱企业,热爱交通和我为交通添光彩”的服务举措,落实到具体的服务岗位之中,力求创造整洁、美观、文明、卫生、安全、舒适的工作和乘车环境。
以上承诺,我们恳切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继续支持和帮助,恳请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把今后的服务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实际、更周到,为构建生态、诚信、和谐谷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谨此致谢!
投诉举报电话:0353-96566
0353-
第五篇:北京公交集团第三客运分公司
前 言
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影响下,经过企业领导者长期倡导和全体员工的积极认同、实践和创新所形成的整体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经营特色、管理风格以及传统和习惯的总和。企业文化以一种无形的力量。
蕴藏在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中,渗透在企业的一切活动中,是企业的灵魂。企业文化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实践证明,先进的企业文化已经成为成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客三企业文化是随着北京公交的发展而完善的。特别是近年来,公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新时期,企业文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印发此书的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形成具有北京公交特色的企业文化。通过导入企业文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因素,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将北京公交建成队伍精干、管理科学、服务规范、设施先进、充满活力的现代化企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北京公交集团第三客运分公司企业文化》编委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
公司简介
第三客运分公司组建于1998年6月18日,隶属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我分公司是公交总公司所属八个客运分公司之一的专业客运公司,有一支专业性强、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是首都公交的主力军。公司构成
现有15个科室,16个车队,其中:主线运营车队15个,旅游车队1个。车间1个、职工学校1个。主营业务
1、城市客运(辖35条营运线路)
2、承揽旅游、包、专车 联系电话:63358955。人员及车辆
1、人员:现有员工4291人,其中:管理260人,司机1613人,售票1134人,其它人员1051人。
2、现有车辆1068部,其中:汽油车42部 CNG 503部 柴油车523部
一、理念系统
企业使命: 以人为本,建设创新、和谐、文明企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战略目标: 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市民的乘车需求,大力发展大容量快速公交,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系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高效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交社会分担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公共交通的快捷与方便。
企业精神: 开拓 务实 诚信 和谐
“开拓、务实、诚信、和谐”的企业精神,集中体现了北京公交经营管理决策和行为的价值取向,是有机的统一体。其中开拓是动力,务实是条件,诚信是基石,和谐是保障。
经营理念: 让乘客满意 让员工快乐 为社会奉献
以诚恳的服务态度让乘客满意,以和谐的人际关系让员工快乐,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奉献社会。服务理念: 心系乘客 服务一流
时刻把乘客放在心中,视乘客为上帝,把乘客当亲人,实行亲情化服务,热情礼貌接待乘客,以一流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发展战略: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 实现公交企业优秀
抓住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利机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企业内部改革步伐,不断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把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秀,为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的发展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企业愿景: 创建一流企业 培育一流人才 提供一流服务 打造一流品牌
通过对人才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以良好的设施,优质的服务,打造公交服务品牌,树立公交新形象,把北京公交建成全国同行业一流企业。
核心价值观: 用优质服务社会 以诚信创造价值
优质服务体现在服务设施、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上,体现在员工的各项工作中。只有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提高公交在社会上的信誉,才能提升公交企业良好的形象。要做到诚实守信,服务乘客,奉献社会,追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共赢的价值标准。
人才理念: 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在公交施展才华
把人才作为公交事业发展的根本,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机制,为个人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施展才华,使个人价值实现与企业发展和谐统一。安全理念: 安全是对社会的责任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关系到企业效益、社会和谐以及人民生命财产。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
二、行为系统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政治坚定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决策,恪尽职守,克已奉公,努力创建和谐企业。
2.深入基层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企业情况,帮助解决疑难问题。要关心职工生活,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和企业利益。
3.注重修养 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工作认真,团结协作。
4.服务热情 接待来访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5.精通业务 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举止文明 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挂牌服务。办公场所用品摆放有序,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7.遵章守纪 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艰苦奋斗 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积极建设节约型企业。
员工道德规范
1.热爱公交 热爱公交是“爱岗敬业”这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在公交行业的具体体现,是公交职工最基本、最主要的职业道德规范。每一名公交职工都要牢固树立热爱公交、忠于职守的职业观念,立足本职,努力干好工作。
2.遵章守纪 遵章守纪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规则的需要。公交把遵章守纪作为职业道德规范的一项基本内容,这是公交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
3.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是处理职业团体内部人与人之间以及协作单位之间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为了企业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员工彼此之间以及公交与社会之间,需要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理解。
4.文明服务 公交员工要树立“乘客至上、服务社会”的观念,以文明礼貌的态度,方便周到的服务,热情接待好每一位乘客,使他们享受到公交的优质服务,感受到公交人良好的道德风尚。5.进取奉献 进取奉献是公交企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员工应该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自觉地为公交企业作贡献。这样,才能有利于他人,有利于企业,有利于社会。服务规范
驾驶员
(1)悬挂工号 仪表大方 悬挂服务工号,着标志服,衣着整洁,仪表大方。
(2)车容整洁 车厢干净 车容、车貌保持整洁,车厢卫生“一日一清洁,一趟一清扫”,做到“五净一亮”。
(3)服从调度 均衡运行 按指定时间、路线、站点参加营运,做到均衡运行,不得甩站、越站。
(4)始发站点 提前准备 始发站要做到三提前(提前进站、提前上客、提前服务),备足票据。(5)运行途中 做到四稳 行车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起步稳、行驶稳、转弯稳、停车稳。
(6)疏导乘客 语言文明 疏导乘客时,要语言规范,语气温和,不得吆喝和推搡乘客。
(7)中途抛锚 负责换乘 车辆在运行途中抛锚时,要及时向乘客作好解释工作,并疏导换乘其他车辆。K系列豪华车,还要按规定退还所投币款额。
(8)监督投币 查验证件 严格执行票务制度,文明监督投币和查验月票卡及其它乘车凭证。
(9)宣传报站 预先提醒 按规定使用电脑报站器,若中途电脑报站器出现故障,必须使用普通话宣传报站。
(10)接待乘客 礼貌热情 礼貌待客,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服务,要“请”字开头 “谢”字收尾。
(11)解答咨询 耐心主动 对待乘客询问要做到有问必答,回答问题要口齿清楚,表达意思准确。
(12)乘客无礼 予以劝导 遇有乘客态度不好、不礼貌,或乘客之间争吵时,要予以友好劝导。现场调度员(1)执行计划 科学调度 树立为乘客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营运计划,科学调度车辆,保证行车计划的全面完成。
(2)严格考核 认真记录 仔细填写行车路单时刻表,严格考核,准点记录。
(3)分析客流 掌握规律 及时了解本线路客流变化规律,提出合理的调度计划。
(4)站风良好 秩序井然 保持良好的站风,维持好站房秩序,搞好站房卫生。同时,做好拾物登记保管工作。修理工
(1)爱岗敬业 热情服务 牢固树立为运行服务的思想,热情为驾驶员服务。
(2)工作认真 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对车辆的维修与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3)勤俭节约 修旧利废 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对车辆零部件修旧利废,为建设节约型企业作贡献。
(4)保证质量 减少返修 完成作业项目,保证修车质量,降低返修率。(5)保持清洁 场地干净 保持工作场地卫生清洁,做到工完场地净。
星级管理 星级服务
星级线路标准
★线路
1.按线路等级达到总公司规定的乘客满意度标准。
2.服务、卫生、安全设施检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
3.无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电车无线网责任事故)。
4.无新闻媒体批评和重大服务事故。
5.出勤率达到95%以上并完成生产任务。
6.本线路有80%以上一星级驾驶员。
★★线路
1.达到一星级标准。
2.服务、卫生、例保检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6%以上。
3.出勤率达到96%以上并完成生产任务。
4.本线路有50%以上二星级驾驶员。★★★线路
1.达到二星级标准。
2.服务、卫生、例保、安全设施检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7%以上。
3.无大间隔和留客现象。
4.出勤率达到97%以上并完成生产任务。
5.本线路有30%以上三星级驾驶员。
★★★★线路
1.达到三星级标准。
2.服务、卫生、例保、安全设施检查合格率分别达到100%。
3.线路驾驶员均讲普通话。
4.无责任投诉。
5.本线路有10%以上四星级驾驶员。
★★★★★线路
1.达到四星级标准。
2.无投诉现象。
3.本线路有90%以上为星级驾驶员,其中有五星级驾驶员。星级驾驶员标准
★驾驶员
1.按规定悬挂工号,着标志服。
2.规范服务、礼貌待客。无服务纠纷、责任投诉和新闻批评。
3.无违法驾驶现象,无责任交通事故。
4.服务、卫生、例保、安全设施检查平均分数分别在90分以上。
5.车辆无中途抛锚现象。
6.当月出勤22天以上并完成工作量。
★★驾驶员
1.达到一星级标准。
2.服务、卫生、例保、安全设施检查平均分数分别在92分以上。
3.使用普通话服务。
4.当月出勤24天以上并完成工作量。
★★★驾驶员
1.达到二星级标准。
2.服务、卫生、例保、安全设施检查平均分数分别在95分以上。
3.无投诉现象。
4.车辆无严重冒黑烟现象。
5.油(电)耗不超定额。
6.当月出勤26天以上并完成工作量。
★★★★驾驶员
1.达到三星级标准。
2.服务、卫生、例保、安全设施检查平均分数分别在97分以上。
3.当月有表扬信(稿)件或有突出服务事迹。
4.了解企业文化、掌握业务知识,熟知本市公交线路走向及服务网点的换乘。
★★★★★驾驶员
1.达到四星级标准。
2.服务检查平均达到98分以上,当月有新闻媒体表扬。
3.车辆卫生、安全设施、例保检查平均分数分别在98分以上。
4.会使用简单的英语、哑语会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