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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严重违法事件答记者问

红海湾严重违法事件答记者问



第一篇:红海湾严重违法事件答记者问

新闻发言人就红海湾严重违法事件答记者问

2006年 05月 24日 11:36 深圳新闻网

12月6日,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发生了由少数人煽动的数百村民对风力发电厂进行打、砸、烧甚至对我现场执法公安民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件。现在,事件已经过去近11天,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进展如何,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12月17日专门采访了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请谈谈“12·6”事件是怎样引起的?

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以下简称“汕”):“12·6”事件是由极少数人挑起的打、砸、烧甚至对

我现场执法公安民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从今年6月份起,当地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煽动部分村民对建设中的汕尾火力发电厂征地补偿提出不合理要求,采取封堵省道厂道、阻挠电厂施工、扣押车辆人质、攻击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等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要挟政府满足其无理要求。政府一直对此保持高度克制,做了大量艰苦、耐心的工作,时间长达数月之久,事态逐步正在可控范围内由大化小,问题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不肯善罢甘休,为继续扩大事态,把闹事范围扩展到离东洲坑村8公里开外的施公寮村,把攻击目标指向与东洲坑村并无征地关系的风力发电厂。12月6日对坐落在施公寮村的风力发电厂实施打、砸、烧严重违法行为,设置路障封堵道路,向现场执法民警大量投掷鱼炮、汽油燃烧瓶等,从而酿成严重违法事件。目前,事态已得到控制,有关善后处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记:那么,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到底有什么目的?

汕:黄希俊等人在此前通过“拜神”等封建迷信形式,取得了东洲坑村民间具有迷信色彩、负责神事活动的“东洲佛爷公理事会”“理事长”等衔头后,为了进一步达到掌控村务的目的,黄希俊于2005年6月18日参与东洲街道东二村委会选举,当他感到不能达到当选村委会主任的目的时,就公然用爆竹炸毁选举票箱,致使东二村选举工作中断。为了逃避法律对这种严重破坏选举、破坏基层民主制度行径的制裁,黄希俊随即与村民黄希让、林汉儒、黄贤裕等密谋,打着“为民请命”的幌子,以对汕尾发电厂征地补偿不满意、当地村干部有腐败行为为借口,煽动、威胁当地不明真相的村民多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断组织闹事。9月21日,黄希俊等人组织部分村民封堵在建中的汕尾火力发电厂全部进出道路,致使火电厂建设停工达84天之久,损失数以亿元计。记:既然从6月份起就开始闹事,当地政府有没有采取措施妥善加以处理?

汕:为解决好东洲坑村问题,汕尾市政府以及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表现了极大的诚意和忍耐,不断派人与村民进行民主对话,通过协商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特别是从今年8月11日开始,先后组织了五批包括20名市领导在内的各级工作队员241人进村入户听取意见、宣传法制、化解矛盾、兴办实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并且卓有成效的工作。工作队员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几乎进入了东洲坑村所有的3400多户家庭,有的是两次、三次甚至于十几次上门对话,充分表达政府为民排忧解难的诚意。同时,认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2005年11月4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作出两项决定,一是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决定从2006年至2008年,每年筹集资金1200万元用于当地各街道发展生产、扶贫济困、奖教助学等。其中分配给东洲街道每年600万元,统筹用于发展生产、扶贫济困、奖教助学等。二是加紧做好五方面工作:(1)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对5名涉嫌贪污的镇、村干部进行调查;(2)定期向村民公开各村村务及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存在问题;(3)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就业问题,电厂适时在当地招收一批保安、保洁、服务人员;(4)筹集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和环境,从11月初起为群众办好兴修村道、扩建校园、架设路灯及改造自来水工程等9件实事;(5)参照给予外商投资减免规费的优惠待遇,扶持农村集体或个人兴办经济项目等。此外,汕尾电厂还答应将50%的煤灰无偿提供给红海湾开发区,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这些措施是十分积极的,见效是明显的,老百姓是欢迎的。绝大多数群众纷纷表示接受政府的措施和诚意,愿意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记:汕尾发电厂因征用土地对村民的补偿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已落实?

汕:对汕尾火力发电厂一期工程建设征用的集体土地,红海湾国土资源局已按征地协议和权属登记情况,于2004年11月前足额拨付到被征地单位的账户,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到位。在所有应获补偿的1654户村民中,除25户对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有异议的村民外,其余村民均已领取了征地补偿款。上述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均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地补偿有关规定和同类型地区的补偿标准。

记:既然绝大多数村民都已经领取了符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补偿款,为什么少数人挑头闹事还能闹得起来?

汕:在长达五六个月的闹事过程中,黄希俊、黄希让、林汉儒等人为了煽动、裹胁群众,不断向当地政府抛出各种毫无根据但

具有很大煽动性的无理要求。如汕尾火力发电厂港区建设使用的白沙湖海域(一个海湾,当地村民俗称湖),按国家法规属于国家所有,其用海方案早已经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媒体公告,但黄希俊等人编造理由,竟然非法要求使用白沙湖海洋洋面必须给予当地村民总数超过40亿元的赔偿,还提出汕尾发电厂必须永久性给东洲坑村民发工资补贴每人每月400—500元,汕尾发电厂职工宿舍必须建在东洲坑村内等无理要求。他们通过非法设置的广播站进行煽动,以此诱惑、挑动村民同政府对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部分村民上当受骗。为实现其非法企图和掩饰其丑恶行径,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想方设法把水搅浑,蒙骗、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严重违法事件,导致事态不断升级。

记:为什么政府将“12·6”事件定性为打、砸、烧严重违法事件?

汕:把“12·6”事件定性为严重打、砸、烧违法事件是有充分法律和事实依据的。第一,闹事分子持大刀、钢叉、木棍围攻风能发电厂主控楼及职工、守卫人员,致使电厂停止发电;用鱼炮、炸药、汽油瓶袭击该楼,导致多处起火,一变压器被炸坏。第二,设置路障封堵交通要道、阻挠我公安民警撤离,暴力威胁公安机关释放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当我公安民警派员接应解救被困人员时,闹事分子再次发动更加猛烈的暴力袭击,其打、砸、烧行为已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秩序,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115条、275条等有关规定。

记:现场的指挥员是在什么情况下处置失当的?将如何对其作出处理?

汕:6日下午,以黄希俊等为首的闹事分子不听规劝,向执法民警发动暴力袭击,不断向公安民警投掷石块、鱼炮、汽油燃烧瓶等。在多次喊话无效的情况下,警方一度施放了催泪弹,但由于风向的影响,作用有限,无法驱散人群,场面越来越难以控制。晚上7时许,黄希俊等带头闹事分子气焰越发嚣张,林汉儒用高功率扩音器向警方喊话,“限令”公安民警必须在15分钟内撤离,否则“就把干警队伍炸平”,还扬言要炸毁电厂。此时,闹事者更密集地向民警投掷鱼炮、汽油燃烧瓶等,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如不立刻制止这种严重违法行为,驱散闹事人群,将危及包括民警、群众在内的众多在场人员生命安全。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现场公安指挥员被迫命令执法民警鸣枪警告。由于当时天色已黑,现场非常混乱,造成误死误伤。整个事件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公安民警发现伤者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现场指挥员在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已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随后,检察机关成立了专案组,对12月6日晚的现场情况、误死误伤者死伤具体原因进行详细的取证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一旦调查结束,我们将依法公正地作出处理,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和处理结果。

记:事件中死伤者善后处理情况如何?

汕:“12·6”事件中,政府对伤者的救治是及时的、负责任的、全力以赴的。目前,3名重伤者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身体状态正在逐步好转中,其余5人已逐步康复。3名死者为:林怡兑,男,26岁;江光革,男,35岁;魏锦,男,31岁,均为红海湾东洲坑村人。林怡兑、江光革两人的遗体已被亲属领回,魏锦的遗体目前还保存停放于当地殡仪馆,等待亲属认领。有关善后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记:对为首滋事分子的处置情况如何?

汕:“12·6”事件发生后,汕尾市公安机关在12月9日凌晨5时在网上发出通缉令,通缉“12·6”事件为首犯罪嫌疑人黄希俊、黄希让、林汉儒3人,至11日早晨5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检察机关。

记:当地村民对“12·6”事件的反应如何?东洲坑村目前社会秩序如何?

汕:“12·6”事件发生后,大多数村民对政府的依法妥善处置行动是理解和支持的,极少数村民虽有一定抵触情绪,但当他们从不同渠道了解到事实真相、性质及政府负责任的态度后,情绪逐渐平复,对政府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的做法纷纷表示理解。东洲坑村局面已经稳定,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所有学校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汕尾电厂建设业已复工。

记:当地政府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怎样安排?

汕:“12·6”事件发生后,为及时做好事件处置及善后工作,汕尾市政府在上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协助下,立即成立“12·6”事件处置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15个专责小组,与原驻村工作组一起,分头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先后从广州抽调6名医疗专家来汕尾组成伤员救治小组,全力投入救治工作。二是由3名市领导负责指导做好3名死者尸体的善后工作及亲属的思想工作。三是各工作队驻村入户做工作,向广大村民说明事件真相、性质及政府的善后措施。四是由公安机关发出通告,收缴村内爆炸物品及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下一步,汕尾市政府将秉承实事求是、依法处置的一贯立场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一贯做法,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伤者治疗工作;继续做好死者亲属工作,尽快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兑现政府承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第二篇:关于叶军严重违法超速事件的整改报告

关于叶军严重违法超速事件的整改报告

宁波高速交警支队、股份公司安机部:

2012年1月22日,我公司驾驶员叶军驾驶浙B26012宁波至杭州班车,于14时48分,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宁波方向254KM200M处,因严重超速被电子警察拍摄。

虽然该事件未产生严重后果,但在春节运输期间仍存在驾驶员无视法规,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给我们的行车安全工作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引起了公司经理室的高度关注。本着“四不放过”原则,为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尤其是针对现阶段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并根据专题会议精神,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力度。一是要通过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教育,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法制意识,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使他们时刻谨记作为一名客车驾驶员所担负的重大安全责任。二是根据近期季节及运输任务的特点开展对驾驶员防止“三超一疲劳”的安全教育。

二、以本起超速行为的处置为契机,充分结合春运安全竞赛活动的开展,掀起“GPS”管理、狠刹超速风的专项整治,凡是人为造成“GPS”、视频终端故障或超速行速的一经发现一律调离岗位。

三、落实制度,切实加强“GPS”、视频监控管理,严格执行公司《GPS、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按照《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对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理要进行跟踪确认。

四、继续做好重点管理工作。对存在超速以及违反GPS、视频规定的车辆、人

员,要落实专人实行重点管理,并要明确管理人的责任,定期检查管理效果,提高重点管理效率。

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工作。要求广大安管人员要深入现场,真正做到车头、人头见面,充分发挥现场管理的各种作用。在开展现场管理前要根据班车运营时间排好计划,明确现场管理的内容,提高每次现场管理的覆盖面,强化现场管理的实际效果。

2012年2月3日

宁南汽车客运分公司

第三篇: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SOP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SOP 目的:制订药物临床试验急救预案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在临床试验中规范、及时、合理地处理受试者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受试者的生命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中。

一、原则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强化培训,加强考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预防与控制

1、明确职责: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必须制定参加临床试验的各类人员职责,所有参加试验的人员均应明确职责,按章办事,各负其责。

2、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药物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均应制定标准操作规程,与 试验有关的各项仪器、设备的操作以及医疗、检查操作均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3、加强培训和考核: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所有研究者和药品管理员均应参加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组织的培训考核;科室内部应在试验正式开始前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必须包括GCP法规和各项标准操作规程。

4、加强观察和随访:在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应密切观察或随访受试者用药后出现的各种反应,以便及时发现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给予及时处理。

三、处理措施:

1、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措施:应将其症状体征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时间、持续时间、程度、处理措施、经过等记录于病案,评价其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由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并由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报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不良事件处理措施:发现不良事件时,研究者应立即处理并向科室负责

人报告,根据病情决定必要的诊断与治疗措施,决定是否中止临床试验观察。所有不良事件都应追踪调查,详细记录处理经过及结果,直到妥善解决或病情稳定,若化验异常者应追踪至恢复正常。追踪随访方式可以根据不良反应事件的轻重选择住院、门诊、家访、电话、通讯等方式。

3、严重不良事件处理措施:

(1)报告:研究者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根据不良事件的性质迅速通知受试者损害和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如在节假日或夜间,当班医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医院医疗行政总值班工作人员,由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组长或总值班通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负责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学伦理委员会、申办者、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司)、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察组报告;紧急情况,包括严重、特别是致死的不良反应及其他严重不良事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特快专递、E-mail等)报告上述部门。

(2)紧急破盲:研究者在得到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从“试验药品管理员”处领取并拆封随药品下发的应急信件,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并及时抢救。需会诊时由受试者损害和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或总值班紧急联系相关科室,必要时送ICU。已破盲的受试者将被中止试验。

(3)记录:研究者应在原始病案和CRF表中记录受试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损害出现的时间、持续时间、程度、处理措施和经过等,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填写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签名并注明日期;在原始记录中应记录时间、报告方式(电话、传真、书面)以及报告的机构。

(4)随访:研究者应对所有受试者损害进行随访,根据病情决定随访时间,在随访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治疗措施,以确保将受试者损害降至最低,充分保证受试者安全。详细记录随访的经过和处理的结果。

四、操作规程:

1、在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各类人员各负其责,明确职责,按章办事。

2、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3、在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应密切观察或随访受试者用药后出现的各种 反应,以便及时发现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并给予及时处理。

4、在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一旦受试者出现不良反应,不管是否与试验用药有因果关系,研究者均应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所有不良事件,并转抄至病例报告表中,具体要求见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如属药品不良反应,应依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对不良反应进行初步判断并作出诊断或疑似诊断。

5、对出现试验药品常见不良反应的受试者,研究者应立即报告本科负责人(),根据病情决定必要的诊断及治疗措施,决定是否中止临床试验,所有不良事件都应追踪调查,详细记录处理经过及结果,知道妥善解决或病情稳定,若化验异常者应追踪至恢复正常追踪随访方式可以根据不良反应时间的轻重选择住院、门诊、家访、电话、通讯等方式。

6、严重的不良事件者,医生应立即按急救处理的SOP进行抢救并记录,并请相关专业科室会诊,情况紧急的,应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紧急送往ICU救治。同时应立即报告科负责人(),并迅速通知受试者损害和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节假日通知医院总值班人员;并逐级上报。

7、按照“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和“紧急揭盲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报告和揭盲。参考文献

1、药物临床试验急救预案

2、病房管理制度

3、科室各类人员职责

第四篇: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判断参考

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判断参考

(自行总结,仅供参考)

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按照严重报告上报:

一、危及生命(事件后果选项)

1、危机生命,可能会对判断病情造成误诊。

如:手术中的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死机,血压、心率、监护仪血氧饱和度、心电导线无法测量;黑屏、蓝屏;开关机正常,时有自动关机现象出现;屏幕一片雪花,看不到数据、间歇性熄灭;突然死机;血氧监测探头不能正常传感到显示屏,监测数据不准确,数据误差大;无体征数据输出;血压监测功能障碍;血氧波形有失真现象,血氧偏低,没接病人就有血氧数据;使用时无脉搏氧饱和度波形和数值。

尿液分析系统:死机;检验结果不准确;灵敏度低;

血液分析系统:结果不准确;启动及打印故障;有异物。

2、危机生命,对于急救病人造成严重伤害。

如:输注泵:调速器失控,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停泵,漏液,可能造

成给药故障;

无影灯:手术进行中,全部(部分)无影灯熄灭;

负压装置:吸引压力不足,调节器故障、电动吸引器运转故障,压力表不显示; 支架:支架脱落、断裂、丢失;血管再狭窄,胸闷、胸痛、头晕;急、慢性血栓形成,心梗;血管破裂,导致栓塞。

呼吸设备及配件;机械通气:发动机故障,潮气量过大,通气量不足,通气过度,气压伤,氧流量不稳定,管道漏气,流量表外壳爆裂;低血压,休克,其他脏器并发症,氧中毒,呼吸道,肺部 感染。

呼吸或通气用气管插管:Y型阀门开合不良,气囊破裂或漏气,管道堵塞或漏气,导管内薄膜破裂;部分病人过于肥胖,导致气管长度不够。

二、可能导致机体功能结构永久性损伤(事件后果选项):

1、导致患者治疗时间延长。可能造成药物严重不良反应伤害。

如:输液器:对于有滴速要求的药物,输液器滴液缓慢(过快),无法调控,可能会造成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发生,需要更换,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

2、延误诊断。可能会对急救病人造成严重伤害。

如:诊断病情的仪器打印机卡纸,打印数据不清晰;

CT片:拍照不清晰,延长诊断时间。

3、机体损害。可能造成人体器官、组织损害。

如:植入钢板后:螺丝松动或断裂或弯曲,骨折畸形愈合,骨折不愈合,假体松动,断裂;术后感染,发生断裂,可能造成骨骼二次伤害;

导尿管:尿道损伤,尿路感染。尿道红肿、疼痛、分泌物;血尿,尿频尿急,腰痛;

透析粉、透析液:尿毒症症状无明显减轻;透析液钠浓度过高;血液透析无报警;

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动脉壶:动脉壶破裂导致漏血;动脉壶管端夹子夹不紧管路,密封帽松脱,漏血,失血较多;动脉压传感器漏液;灌流器出现凝血堵塞现象

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推进器:刺激角膜,角膜内皮水肿;前端过于锋利,刺伤角膜切口;人工晶体:人工晶体断裂;人工晶体表面出现沉着;护理液:使用后双眼出现疼痛、流泪;

激光手术和治疗设备:激光发射位置偏移;显示屏黑屏;其他软、硬件故障

医用高能射线治疗设备:系统问题:计时器显示错误;电脑突然显示系统出错,但控制盒还是正常操作;治疗时预防门不受控制;治疗床未复位

心及血管、有创、腔内手术用内窥镜:金属片脱落、脱钉;系统错误,图片资料无法保存;内窥镜钳口不能开合;损伤血管; 高频手术和电凝设备:漏电,电凝强度过大或过弱;切口皮下脂肪

液化,导致术口渗液、红肿

粘贴材料、敷料、护创材料:皮肤反应:出现皮疹、皮肤红肿、搔痒、潮红、水泡形成、皮肤溃烂

电疗设备:开机时出现较大静电,电刺激较大,引起病人肌肉强烈收缩;治疗过程中突然中断、漏电;电流热效应导致皮肤烫伤;局部皮肤潮红、瘙痒、有水泡

第五篇:学习刘志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心得体会

学习刘志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心得体会在学习刘志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确实感到深受震撼、深受教育。通过学习和反思,我感到,刘志军从一个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沦落为一名罪犯,其违法犯罪的过程有着众多的原因教训,有主观的,有客观的,这其中,我认为有“三个必然”,其教训对我们今后工作有“四点启示”。第一个必然。一名党员干部,放弃了世界观、价值观改造和党性锻炼,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就必然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这也是刘志军严重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第二个必然。一名领导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政绩观扭曲,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捞取政治好处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就必然会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这也是刘志军严重违纪违法的主观原因。第三个必然。一个单位,不能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缺失有效的防治制度,而领导干部不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就必然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也是刘志军严重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通过对案件学习,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决心,也表现出,无论什么人,有多高的职务,只要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都会受到严厉惩处。从案件的教训中,我感到,对今后工作有“四点启示”。启示一: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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