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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 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 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 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 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八. 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 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十一. 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 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 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关于物业公司车辆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一、凡发现对外来车辆未登记发卡和未收取车辆临时停泊费或车辆过夜费及未按照小区车辆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费的,私自允许停放的现象将进行罚款或开除处理。以上情况中有临停车辆(含过夜车辆)未按照临停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费数额的50倍进行罚款。第二次直接开除。

二、凡对小区搬家车辆和业主携带贵重(电视机、台式电脑等)物品外出时,未出示《业主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私自放行的情况,根据搬迁的物品价格等值对门岗当值班人员进行罚款。

三、对小区业主车辆或外来车辆不收取停车费,或收缴费用未上缴或私自同意业主或外来车辆在小区停放收受业主好处的情况,将根据车辆停车费数额进行处罚或开除。

四、对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停放的车主缴费时不得有物业公司员工收受现金代为缴费(除临时停放车辆由门岗收费外),发现一次将进行处罚。

五、如发现小区有外来车辆在小区内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车位,影响业主车辆和小区交通主干道,停放绿化带,查阅门岗记录大门岗未能报出车辆信息也并未对外来车辆登记进入小区的时间者根据事态将对大门岗值班当事人进行罚款。

六、小区各个大门门口两侧(5米)严禁停放车辆,以免影响小区业主车辆的进出视线,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门两侧停放车辆将对值班门岗人员进行处罚。

七、对临停车辆收费必须给车主发车辆停泊票,严禁对临时停放车辆收卡、收费不给发票。严禁不发卡或不登记进行收费,违者将进行罚款或开除。

关于小区车辆管理下部工作内容

1、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 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2、通行证实行分色制度。小区有车库的一个颜色,三个月临

停的一个颜色,长期年卡停放的一个颜色。

3、针对车辆违规乱停阻塞交通及停放绿化带内和停车费到期、的实行张贴《车辆温馨提示》单样式通知车主(第一次催缴(乱 停),第二次….),针对乱停车辆和催费张贴提示单三次无效情 况下,可直接用车轮锁进行强制管理,同时每次对车辆张贴提 示单进行详细登记年月日时及停放位置和拍照(拍车辆乱停现 象和张贴第几次催费单)

4、车辆收费实行专职专人管理,队员相互监督制度,对车辆

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违反公司收费制度的队员可进行举 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对举报者 予以奖励。

5、对小区办理年卡停放的车辆和临时三个月和有车库的车辆 进行登记备案(制作书面统计表格和电子表格),并交公司财 务一份便于缴费人员核对和存档。每日并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 辆在《车辆进出闸记录表》上登记进、出时间,对临时停放的 车辆在《车辆进出闸登记表》上注明,注明进、出时间和收费 金额。

6、每周应向总公司财务呈报一份小区车辆收费清单,内容如

下:

1.每月临停车辆收费总额多少元,平均临停每日合计多少元,并后附本月临停车辆车牌号码及车辆数量。

2、长期办理年 卡和三个月月卡的车辆进行每月进行报表,并注明每月一期 和三期有车辆总数是多少辆及本月收费总额是多少元。对每 月新增加的车辆在表格内注明。以便对每月临时和年卡、月 卡车辆总数和缴费总额进行对比。

7、公司将不定时对监控中心的大门岗录像进行回放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对车辆临停的车辆有无收费,对外来车辆查 阅门岗《车辆进出闸登记表》有无登记记录。

8、对违规人员的罚款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对表现优秀 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篇: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 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收发出入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三.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主要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 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临时车位。

五. 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 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八. 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 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十一. 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 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 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篇: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驶入。

二. 小区业主车辆要到物业处备案登记,否则不与放行。外来临时车辆应配合门岗管理规定,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执行临时有偿停车管理办法。三.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物业统一规划的规定位置停放。

四. 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小区过夜,若必需过夜滞留,则该车需停放在指定车位,并执行临时有偿停车管理办法。

五. 严禁在人行通道、小口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临时机动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 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否则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 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或责任人全责自负。八. 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严格执行小区内规划路线行驶。九.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造成的任何丢失和损坏,物业概不负责。

十. 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一经发现,将会依法处理。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入、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装修材料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十四.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十五.临时车辆管理办法:实施有偿停车管理制度。

第四篇: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第五篇:小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文模版)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 库:

1、业户需租用车位,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2、管理处根据车库实际情况予以批准,发放车位牌子,业户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3、业户应遵守车库调牌制度,即进库领牌出库交牌,按号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

4、深夜23:00后助动车、摩托车应熄火进库,不准乱停乱放。

5、车库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漏油车不准进库。

6、摩托车、助动车不准在库内加油,库内不准存放汽油。

7、车主应随手上锁。

二、地面车场:

1、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场为业户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2、凡进入车场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3、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应遵守禁令标志,禁止在车场内洗车、修车和学习驾驶。

4、阻止两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小区。(特种车辆除外)

5、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车位线内,车主应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得留在车内。

6、按物管部门规定实行收费服务。

7、发生事故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损坏公共设施的车辆应照价赔偿。

8、对进出小区车辆实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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