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及规定(最终版)

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及规定(最终版)



第一篇: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及规定(最终版)

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及规定

为了保证本项目施工现场与内业资料工作的同步、均衡、协调进行,达到工程顺利交工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责任人及规定

各有关人员应将施工管理资料部分中的施工日志于每周六交资料管理员进行整理、保管,其余施工技术资料部分要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同步上交。因外界因素交不齐全的,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待解决后补交齐全。

1、项目总工需提交: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开工报告、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安全和使用功能验收记录;竣工图等内容。

2、测量员需提交:甲方提供的原始坐标点、定位测量记录、楼层测量、复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建筑物总高垂直度测量记录。

3、土建工长需与资料员协调完成:施工日志、施工技术交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防水工程试验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等资料内容。

4、水电工长需与资料员协调完成:施工日志、水电技术交底、绝缘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通风、采暖、给排水管道等试验记录。

5、试验员需提交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及混凝土、砂浆试验报告、混凝土开盘鉴定、土壤试验、焊接试验、钢筋机械连接试验报告、混凝土测温记录等。

6、材料员在主要原材料进场时要及时向资料员提交:原材料合格证、厂家检验报告、说明书、保修单、开箱检验记录等,并且将材料的使用部位、进场日期、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告知资料员,以便向监理报验。

7、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员在接受施工技术资料时,对不符合资料管理规定的有权拒绝接受,并责令责任人重新书写,于第二个周六重新上交。

8、检验批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资料管理员统一报送监理单位办理后及时归档。

9、甲方、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工长及作业队负责人的签字应全部用手签(黑色签字笔),不得代人签字。

二、资料管理

资料员负责每周周六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核查、整理施工技术资料,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资料有权拒收,并责令资料提供人员重新填写。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应填写清晰,字迹工整,内容完整、合理、真实、同步、及时,不允许后补资料。

施工日志必须填写工整、详细,不得漏项。如年月日、气温、天气情况、形象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工程测量及隐蔽验收情况和参加人员等。

对于施工日志要认真记录,各个房号施工日志中的天气、风力、气温等内容要填写统一。为达到统一的目的,资料员会将每天天气情况进行查询并登记好,工长可以到资料员那查询再填写在自己负责的房号的施工日志当中。要将现场本房号每天所发生的施工内容如实记录。比如:哪个队伍施工,多少作业人员,施工的部位、内容,有验收记录的要注明什么人员参加验收,验收的结果如何。水专业和电专业的施工日志分别记录。

施工日志中对主要原材料的进场、进场检验、检验结果要有记录。对于有砼浇筑的工序要将砼浇筑的部位、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砼强度等级、砼浇筑方量、砼试块留置组数等内容详细记录在施工日志中。达到后面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目的。

施工日志记录日期要连续,中间若遇无人施工情况,可以用一页注明哪日至哪日因何原因无人施工。

施工日志表格的下方有施工员签字栏,谁记录负责的房号要将名字写在相应位置。

施工日志用黑色笔书写,其他资料全部用电脑打印。对于技术交底工作,房号工长要在施工内容未开始前2~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班组进行交底,(注意:交底日期一定要比实际施工日期提前)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具体交代施工。技术交底应写明交底的工程范围、作业准备、施工方法和步骤、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对不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料者,资料员书面形式告知项目总工,由项目总工督促落实,限其三日内补交齐全。对拒不移交又不说明原因者,项目总工对情况核实后给予责任者50~100元的处罚。对连续三次不按时、不按要求交送资料者,项目部将对责任人采取扣发工资的措施。

资料员对每月的施工技术资料核查、检查要有文字记录,每月按单位工程、时间顺序排列,工程竣工时进行装订、存档。资料员负责施工技术资料按月汇总整理,每三个月临时汇总整理,每个分部工程完工后,项目总工进行核查。

经项目总工抽查,资料员不按时收集、整理、核查资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处罚。

按照内蒙古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要求:遵循资料目录前后逻辑顺序,装订前的施工技术资料必须保证:一顺(时间关系要顺、资料前后次序要顺);二全(资料要全、填写内容要全);三合理(使用表格合理、填写内容合理真实);四有效(部位清楚、时间正确、签字盖章齐全)。

三、图纸、设计变更管理

项目部接收到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后,及时建立收发台帐,注明接收日期,便于查阅。并在第一时间将图纸和变更下发到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手中,不能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各工程技术资料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必须经项目总工审查无问题后,于验收前10天交公司技术质量部复查。在各级工程质量检查和资料专项检查中,对资料审查受到检查组公开表扬的,给予项目部资料员200元的奖励。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3月15日

第二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HCQ-2015-07-20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目的

工程技术资料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优良的建筑产品,不仅要求它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而且要求它的技术资料真实完整,真实反映项目的工程建设过程,在需要时实现可追溯性。为了做好项目管理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依据GB/T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0日武汉市政府颁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投资的所有开发项目。3 职责

3.1项目部是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责部门,应设置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管理、归档、移交。

3.2企业管理部是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开发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监督检查、考核有关的技术及管理资料、归档的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

3.3项目发展部负责与本职有关的项目前期工程技术资料、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3.4成本合约部负责开发项目工程经济资料管理。

3.5项目部负责管辖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资料整理、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总要求 文件编号:HCQ-2015-07-20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

4.1与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有关的各部门均应指定专人(以下简称为“资料员”)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4.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是一项严谨、细致,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工作,要求资料员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领会GB/T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0日武汉市政府颁布)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在进行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整理时,从内容到格式不能随心所欲,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料一次验收通过。

4.3所有技术资料的填写,凡主管部门已有统一样表的不得擅自变动。无样表的,应按规范、规程规定的式样或技术要求内容,参照样表格式制定。

4.4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图形规整、尺寸齐全、数据完整、准确、公章清晰、签名齐全、不得涂改,使用能永久保存的碳素墨水。

4.5在项目开工前,必须明确档案馆、主管部门、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对技术资料原件数量的要求。在资料形成和收集过程中,一次性满足对原件数量的要求。

4.6在资料形成、收集、复制、传递、归档等过程中,注意对资料的保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料丢失、损坏、失密。

4.7工程技术档案应与工程同步形成,不得等工程完成后去补充。因此必须每月清查一次工程技术档案收集存档情况,所缺少的项目应限期收齐,并作为绩效考核内容。

4.8档案移交要求

1、工程竣工档案在竣工后经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一份移交当地政府档案部门永久存档,一份移交物业子公司备查。

文件编号:HCQ-2015-07-20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

第六条 工程竣工档案(工业与民用建筑部分,其他部分参照本条款执行)

(一)综合性文字材料

1、工程施工技术文字资料中标通知书或议标报告及批复(1)施工合同(2)质量监督委托书(3)工程开工报批表(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开工报告(6)图纸会审记录(7)施工技术交底记录(8)变更设计通知(9)施工组织设计(10)建筑物测量定位记录

(11)原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钢材试验、水泥强度及安定性、防水材料、砖、砂、石、石灰、铝材等)

(12)材料代用核定审批单

(13)成品、半成品构件合格证(门窗、电梯、电气开关、配电箱等)

(1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15)混凝土、砂浆回弹法测定强度报告(16)混凝土、砂浆强度试验报告(17)混凝土抽芯强度试验报告(1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文件编号:HCQ-2015-07-20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

12、竣工验收证明书

13、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自来水公司验收)

14、电气工程验收记录(供电部门验收)

15、避雷设施登记表、避雷设施检测报告(避雷检测所验收)

16、煤气管道验收表

17、消防验收表

18、电梯安装验收表 `

19、其它设备工程验收表 20、设备工程调试记录

(二)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给排水竣工图

4、配电竣工图

5、设备专业竣工图(电信、天线、煤气、空调、消防等)

(三)桩基施工技术文字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议标报告及批复

2、施工合同

3、质量监督委托书

4、工程开工报告表

5、施工许可证

6、开工报告

7、测量基线图表

8、原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文件编号:HCQ-2015-07-20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

4、设备单机调试记录

5、系统工程调试记录(通风、空调、消防、保安等)

(三)其它工程管理档案

1、计划管理资料(、季度、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

2、质量管理资料(各种质量保证资料、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检查记录)

3、物资管理资料(物资供应计划、材料入库点收单、出库提料单、物资报表、现场验货记录等)

4、工程调度管理资料(调度通知、会议纪要、安全管理资料等)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古月一品红 2015年7月

第三篇: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20090915

东 莞 太 洋 橡 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制定单位:厂务部

标题: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TY-1B-20-004 制定日期:08/05/22

版本:A.0

页次:1/5

1.目的: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3.术语与定义

3.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3.2公司秘密的范围如下列所述

3.2.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3.2.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3公司生产、科研(包括知识产权)、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3.2.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3.2.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3.2.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3.2.7其它公司秘密事项。

4.程序: 4.1秘级分类: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绝密: 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模具图纸。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机密: 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包括知识产权)、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东 莞 太 洋 橡 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制定单位:厂务部

标题: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TY-1B-20-004 制定日期:08/05/22

版本:A.0

页次:2/5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月、季、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各种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及相关资料;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秘密: 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公司内部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文件等。

(五)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4.2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机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秘密级:部门课长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4.3保密措施:(一)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三)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四)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东 莞 太 洋 橡 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制定单位:厂务部

标题: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TY-1B-20-004 制定日期:08/05/22

版本:A.0

页次:3/5

(五)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上级主管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六)工作上需要使用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七)司机对于领导于车内谈话内容须严格保密。

(八)对于负责重大科研项目或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的工程师及专案经理,离职后三年内不得从事该科研项目或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4.4保密环节: 4.4.1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主管签字,签字主管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

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二)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4.4.2文件发送

(一)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二)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它人员。(三)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四)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4.4.3文件复印(一)(二)(三)(四)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它人员。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4.4.4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主管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主管签字并注明 4.4.5传真件

(一)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二)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它人。4.4.6录音、录像 东 莞 太 洋 橡 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制定单位:厂务部

标题: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TY-1B-20-004 制定日期:08/05/22

版本:A.0

页次:4/5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

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4.4.7档案

(一)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二)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相关单位主管批准借阅。(三)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四)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五)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4.7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三)客人到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特殊情况得经相关部门主管同意后执行 4.4.8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级主管办公室,文控

中心,研发部门,生产车间以及财务部,管理部等。

(二)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三)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专员操作。

(四)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4.4.9会议

(一)所有重要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协助部门做好保密工作。(二)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三)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四)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相关单位主管指定。(五)会议纪要整理由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东 莞 太 洋 橡 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制定单位:厂务部

标题: 保密规定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TY-1B-20-004 制定日期:08/05/22

版本:A.0

页次:5/5

4.5违纪处理:(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二)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并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附则: 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由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四篇:瓦斯防治管理程序规定

贵州青利集团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

防治瓦斯管理程序规定

贵州青利集团荔波分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青利集团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程序规定

一、防突设计、措施编制、审查、贯彻、执行的管理流程

1、在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新区段设计中,对突出煤层都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设计要为开采保护层、实施区域治理创造条件。能够开采保护层要尽可能的优先开采保护层,凡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要强制性开采保护层;凡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工作面,应做到底板岩石巷道先行,预抽突出危险区的瓦斯。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程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保护层的选择、底板岩巷布置方式、抽放瓦斯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经分公司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2、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和中煤组新采区第一次揭开所有煤层,必须在石门距所揭煤层30m前,由通防科负责编制专门的防突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地测科、通风队、通风队、安监科等单位审批后报分公司批准。

3、石门揭煤及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由通风队负责编制,由通风副总负责组织生产科、地测科、通风队、安监科、机电科、保运区、通防科等单位会审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防突设计、防突措施由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范围:相关科室区队及参与管理的领导,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矿总工程师对防突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通风副总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6、采、掘、机电矿长及采、掘、技术、机电副总工程师是分管范围内防突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各项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执行。

7、安监科长、安全副总、安监科负责对各项防突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采掘区长、通风队长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防突技术措施在本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

9、通防科负责防突技术方案的制定,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负责日常防突技术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防突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程序规定

1、总则

(1)突出煤层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时,大断层防突煤柱的留设不小于50米。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设计应避免造成应力集中。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在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相向(背向)回采的两个工作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0米,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米,并且在小于60米前实施钻孔穿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突出煤层双巷同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的错茬距 3

离必须保持50米以上,一个工作面放炮时,另一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回采工作面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地段贯通。(2)加强突出煤层采掘瓦斯地质工作:

A、突出危险区、威胁区掘进巷道在开工前,地测科必须绘制“煤巷预想地质剖面图”、“顶底板岩巷巷道与煤层关系预想剖面图”、“石门揭煤预想地质剖面图”,并向生产科、通风队、通防科、安监科、施工单位下达“地质预报通知书”。

B、通风副总负责组织绘制“瓦斯地质图”、“突出危险性预测图”,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交施工单位悬挂迎头,突出危险性预测图由通风副总每月组织修改完善一次。

C、施工中地测科要根据巷道实揭资料和防突钻孔资料及时校正各类剖面图,发现异常及时以书面形势反馈至生产科、通风队、通防科、安监科、施工单位及相关领导。

D、采掘工作面接近已知地质构造带、煤层赋存变化带30m前,地测科及时向生产科、通风队、通防科、安监科及施工单位下达“地质预报通知书”。

E、地测科要做好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控查工作。煤巷掘进必须有前探钻孔控制;岩巷掘进必须采用边探边掘措施,探查钻孔每组孔数不应少于3个,应控制煤层全厚。探查点间距要求如下表:

当巷道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 探查点距离

备注

≥30m ≯150m 发现巷道与煤层法距发生变化时,必须查明原因 20-30m ≯100m 10-20m ≯50m 探查工程必须编制探查设计、探查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每次探查工程结束后,明确允许巷道施工长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F、地测科在矿调度室悬挂异常地带地质预想剖面图、石门揭煤预想剖面图,施工单位要将施工进度每天填绘到预想剖面图上。G、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3)做好非突出煤层向突出煤层转化的预警工作。非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通防科、地测科要加强瓦斯、地质资料的收集。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异常等情况时,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26条规定收集“四项指标”,若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应进行突出倾向性鉴定。接近地质构造破坏带、煤层赋存变化带,或发现瓦斯异常现象必须先停头,施工班队长、测气员、安检员向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由通风副总组织现场鉴定,并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进行防突预测。凡突出预测指标超限的,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负责制定“四位一体”防突措施。(4)突出煤层煤巷掘进采用帮钻孔超前保护和迎头浅孔排放措施。帮钻孔设计由通防科负责,钻场间距根据现场钻孔施工深度确定,并保证帮钻孔压茬不小于10米。上一轮帮钻孔控制到位后,掘进区队应立即停止迎头进尺,施工下轮帮钻场,钻场经验收合格后交通风队打钻,通风队先施工帮钻孔,待帮钻孔合茬抽放后方可施工迎头排放孔,通风队应及时将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动力现象及煤岩性变化情况提供给地测科和通防科,以便进行地质、瓦斯资料的分析及预报,通防科根据地质预想剖面图制定防突补充措施。对于巷道拐弯等应力集中地段或煤层赋存变化异常的瓦斯富集区,要加大钻孔控制范围(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0米,钻孔超前迎头不小于10米)。

(5)石门揭煤前,地测科要准确掌握巷道距煤层的距离,并负责编制探煤、测压钻孔设计,严格控制突出煤层的层位,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施工地质钻孔时,由地质科安排地质人员及时收集钻孔资料,并根据钻孔资料及时验证地质剖面。近距离煤层群煤巷掘进,要及时探测上下临近层的情况,避免出现跟错层现象。

(6)钻场验收:生产单位钻场施工结束后,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生产科、通防科、通风队、通风队等单位参加,由通防科负责 6

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对于高度、宽度、棚距等必须符合规程措施和质量标准化标准。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后,通风队方可进入钻场打钻,钻场钻孔施工结束并合茬抽放后,通风队提出验收申请,由通防科负责组织安监科、通风队、生产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生产单位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封闭,通风队测气员现场监督。

(7)安监科负责对防突流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2、突出危险性预测程序规定

(1)由通防科检验工负责进行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测时由通风队配合,测气员现场进行监督。通防科建立防突预测记录台帐,以备查。

(2)如预测指标不超限,检验工在迎头标注清楚预测点,填写“防突预测牌板”,由生产单位班(队)长、通风队测气员在预测结果原始记录单上签字认可。检验工升井后填写预测报告单,并打印,一式五份,专职检验工签字,由通风队长、通防科主任审查签字后,报通风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允许进尺量(每循环至少留有不少于3m的预测孔超前距),施工单位接到预测单后方可进行施工。若批准的允许进尺量与井下“防突预测牌板”不一致时,检验工及时下井更改牌板内容,保证牌板与预测单内容一致。检验工及时将经审批后的报告单送交调度室、通风队、施工单位、安监科,通防科保留相关单位签收的一份存档。

(3)施工单位接到“预测报告单”后严格按批准的允许进尺量施工。通防科、通风队监督,负责掌握施工进度,发现超尺严肃追究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施工单位在允许进尺到位前1个小班以书面形式联系通防科、通风队进行下一循环预测。

(4)如预测指标超限,检验工向调度室、通风队、通防科汇报。调度室安排施工区队不得施工,由通风队实施防突措施。下一步严格按照本流程二.3防治突出措施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5)如预测打钻时遇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变化或出现瓦斯增大,预测钻孔无法施工至规定深度及预测指标突然偏大等异常情况时,检验工汇报调度室、通风队、通防科,调度室安排现场施工单位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通防科、通风队制定过异常段补充防突措施,报通风副总或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本流程二.3防治突出措施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时前方必须有前探钻孔控制,确认前方20米范围内无地质构造影响或瓦斯富集区方可保留3米的预测孔超前距进行施工。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地测科、通风队、通防科要加强对煤层赋存和瓦斯情况的调查。

3、防治突出措施实施程序规定

(1)通风队开始施工措施孔前,必须汇报调度室。钻孔实施过程中实行现场联合验收,验收人员钻工、瓦斯检查工、通防科专职收尺人员组成,实行现场拔钻收尺,并检查钻孔施工参数,相互在原始记录

本和验收记录上签字。

(2)通风队必须在施工地点悬挂图牌板,牌板内容:钻场编号、钻孔类别、设计钻孔参数(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孔径等);当实际施工钻孔参数与设计参数不符合时,必须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通风队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要求布孔施工,随身携带钻工手册,并详细记录钻孔参数、孔内煤、岩性变化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顶钻、喷孔等动力现象。通风队必须建立钻孔原始记录及台帐,做到手册、记录及台帐三对口。

(4)通风队要加强抽放系统的管理,对已施工的抽放孔要及时合茬,并在适当位置预留检查孔,定期测定瓦斯抽放参数(浓度、负压、流量)。抽放管路系统投运前,应由通风副总组织通防科、安监科、计划科等单位进行验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瓦斯抽放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管路所有凹点均应设等径T形管和放水器。(5)加强防突工程的监控,通防科不定期对井下钻孔深度进行透孔抽查。

4、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程序规定

(1)防突措施实施结束后,通风队汇报调度室、通防科,由通防科检验工检验,指标不超过规定,现场编号并标清效果检验点,填写“防突效果检验牌板”,由生产单位班(队)长、通风队测气员在原始记录单上签字认可。检验工升井后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并打印,一式五份,专职检验工签字,由通风队长、通防科主任审查签字后,报通风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允许进尺量(每循环至少留有不少于7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小于3m的检验孔超前距)。施工单位接到效果检验单后方可进行施工。若批准的允许进尺量与井下防突牌板不一致时,检验工及时下井更改牌板内容,确保效果检验单和防突牌板内容相符。检验工及时将经审批后的报告单送交调度室、通风队、施工单位、安监科,通防科保留相关单位签收的一份存档。每轮防突措施实施结束后,必须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安监科、通风队、施工区队等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尺。如效果检验指标超限,由矿总工程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其它防突措施,实施后再次进行效果检验,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尺。(2)通防科现场悬挂“防突预测牌板”、“防突效果检验牌板”,内容包括:本循环预测(效果检验)参数、循环措施编号、允许进尺距离及施工班队长签字。

(3)施工单位按所批准的允许进尺量施工,现场测气员负责监督。发现超尺掘进(回采)将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班队长、测气员、安检员以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在允许进尺距离掘进到位前一小班,由施工单位以联系单形式联系通风队实施下一循环防突措施。

(4)采煤工作面浅孔动压注水是防突的一项关键措施,由各生产单位负责实施,通风队测气员、通防科监督。注水孔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孔深不小于3.0m,注水压力应根据煤体硬度确定,一般 10

为5~8Mpa,煤体较硬时,注水压力可适当提高,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注水后必须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行采煤。注水孔超前工作面距离不得小于2.0m。

5、安全防护措施程序规定

(1)通风队必须按规定设置反向风门,风门墙垛须用砖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实碴深度≮200㎜;墙体厚度≮800㎜,门框和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100㎜,风门厚度≮50㎜;两道风门间的距离≮4m。

(2)通风队在放炮地点、长距离掘进巷道内每隔50m处分别设一组压风自救,最后一组距掘进工作面迎头25~40m,压风自救无压风时,掘进工作面停止一切作业。每组压风自救可供5~8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少于0.1m3/min。

(3)通风队对通过内墙垛的风筒,必须设置隔断装置。调度室在避难所内设置直通矿调度的电话。

(4)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300m。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器管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

合格的电器设备。

(6)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时携带隔离式(压缩氧和化学氧)自救器。

(7)生产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看管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和通风队、通风队联系解决。

6、防突措施处理汇报流程

(1)凡瓦斯异常、煤(岩)层产状异常、有煤炮声、围岩裂隙发育、顶底板发生淋(涌)水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施工单位班队长、现场测气员、安检员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员通过监控中心查询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矿总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和安监科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恢复作业。凡发生突出动力现象时必须保留现场,由矿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并立即向分公司汇报。

(2)在施工预测孔、抽放钻孔、超前排放孔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瓦斯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钻机队当班机长、测气员,安检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采取针对性措施。(3)防突措施在现场执行中如因煤层赋存变化等原因而无法执行到位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班队长、测气员、安检员及时汇报调度室,由通风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后,通风队对措施进行修改或补充,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重新制定的防突措施。

(4)掘进巷道遇见断层、瓦斯异常、煤层突然变厚(变薄)、煤层分叉合并、产状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掘进班队长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采取针对性措施。

(5)施工区队及相关单位必须按防突措施规定严格执行,通防科、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技术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通风队制定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突措施。

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责任追究流程

凡没有按以上程序执行,没有严格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的,由矿总值班组织生产科、通防科、安监科、通风队、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追查。

(1)地质预报不及时,未及时下发地质预报书及巷道预想剖面图,导致误揭煤层或没及时根据前探钻孔分析验证地质资料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地质部门负责人责任。

(2)没有按规定进行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没有及时下发预测(效果检验)报告单、迎头未标清预测(效果检验)点、测试指标超限没有及时停头等,追究通防科主任的责任。

(3)通风队未按防突措施施工防突措施孔、应抽未抽、无特殊情况措施未施工到位的,追究通风队区长责任。

(4)预测施工监督不到位、施工单位超掘监督不到位、措施孔施工 13

验收不到位、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监督检查不到位等,追究通风队区长、通防科主任责任。

(5)施工单位没有按要求维护、使用好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防突措施要求进行施工、超掘的,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任。

(6)安监科没有按要求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不到位,造成防突措施、规定执行不到位的,追究安监督处责任。

(7)调度室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总值班汇报井下反映的问题的,追究调度室所长责任。

8、其它

(1)通防科负责将“瓦斯地质图”按分公司的要求上报。(2)通风队的测气员收尺必须现场交接班,未现场交接班的,罚测气员100元/次;发现弄虚作假的给予开除处分。

(3)发现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未保管好或故意损坏的,按照破坏“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对责任单位从重处罚。

(4)每周由通风副总负责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专题会。通防科负责在每周“一通三防”例会上通报防突措施及防突流程执行情况。

第五篇:太原市技术资料整理规定(行文版))

太原市煤矿建设项目 工程技术资料整理规定 总 则

1.1 为了做好太原市煤矿建设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确保技术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为整个项目工程质量认证、安全评价、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创“鲁班奖”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1.2 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煤规字[1999] 34号文、《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规范》(GB50213-2010)、《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土建工程执行山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226-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等现行标准。

1.3 技术资料的整理,按单位工程分别收集、整理、组卷。单位工程的划分,执行《矿井建设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

1.4 技术资料的内容包括形成的以文字、图表、计算、声像等不同形式与载体记录的文件资料。煤矿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形成技术资料的工作中,均须遵守本规定。

1.5 技术资料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是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原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和客观描述,是建设工程进行质量认证、安全评价、竣工验收、生产使用及维护改造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稽查审计、评价、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技术资料不合格,不得进行工程质量认证、竣工验收,财务决算,交工和使用。技术资料的形成与积累

2.1 技术资料是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积累形成的。技术资料的编制工作应与工程的实施进程同步进行,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时起就要注重文件资料的积累,随时搜集整理,使文件资料完整无缺。

2.2 各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要按照技术资料归档内容、时间要求,随时做好日常图纸、资料的收集、积累工作,要特别注意地下隐蔽工程、设备安装、地下管线及设备隐蔽部位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使其及时、准确、齐全、完整。

2.3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及时提出形成文件资料的内容和质量要求。竣工技术资料的组成与内容

3.1 每一单位(标段)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对该工程认真做出全面的施工总结,其内容包括:

3.1.1 工程概况:包括各参建单位名称,设计主要工程量、工作量、技术要求、工程特征等。

3.1.2 施工过程简述:单位工程的计划与实际开、竣工时间,建设工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施工简要过程:建立的体系,制定的制度,所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施工中取得的主要经验、教训,重大技术成就,遇到的主要困难及对应措施,以及技术创新、主要亮点等。

3.1.3 各项工程量设计与实际完成对比情况。

3.1.4 主要材料消耗量: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电缆、管材等。

3.1.5 工程质量情况:对应“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对工程质量控制进行简述。3.1.6 施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隐蔽工程检查处理情况。

3.1.7 设计变更情况:按设计变更编号列出清单,并注明主要工程量。3.1.8 存在的问题及今后使用应注意事项等

3.1.9 施工工期控制情况,详细阐述工期超前或滞后的原因。3.1.10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竣工工程量明细表。3.1.11 施工中形成的文件、协议、合同、会议记录等 3.1.12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

3.1.13 各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 3.2 矿建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2.1 施工合同、施工人员资质

3.2.2 开工报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3.2.3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2.4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表 3.2.5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认证书 3.2.6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7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2.8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3.2.9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2.10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 3.2.11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评级表 3.2.12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3.2.1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3.2.14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3.2.15 工程施工测量记录

3.2.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

3.2.17 建设单位通知、指令、认定记录及处理资料

3.2.18 钢材出厂合格证(含贴条)3.2.19 钢材力学试验报告 3.2.20 焊条(剂)合格证

3.2.21 焊接(螺纹套筒连接)试验报告

3.2.22 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含贴条)3.2.23 水泥试验报告

3.2.24 砖、砌块、料石出厂合格证 3.2.25 砖、砌块、料石力学试验报告 3.2.263.2.273.2.283.2.293.2.303.2.313.2.32 3.2.333.2.343.2.353.2.363.2.373.2.383.2.39 3.2.40 3.2.413.2.423.2.43 3.2.44 3.2.453.2.463.2.473.2.48 3.2.493.2.503.2.513.2.52 3.2.53 砂子试验报告 碎石试验报告

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含贴条)外加剂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构件合格证

混凝土试块力学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证明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含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表 喷射砼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试块力学实验报告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表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专项措施 混凝土用水PH值化验单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锚杆锚索锚固剂出厂合格证和煤安标志 锚杆锚索锚固剂试验报告 锚杆抗拔力检测记录

防火、防水、防爆等各种门出厂合格证 井筒漏水量实测记录 施工及质量自检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3.2.5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2.55 实测设备基础图 3.2.56 检查钻孔地质报告 3.2.57 地质预测和综合分析报告

3.2.58 主要巷道、硐室地质剖面素描图或井筒实测柱状图 3.2.59 施工图 3.2.60 设计变更通知单 3.2.61 竣工图

3.3 土建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3.1 施工合同、施工人员资质

3.2.2 开工报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3.3.3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记录

3.3.4 单位(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3.3.5 控制网设置资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及各层放线及复测记录 3.3.6 沉降观测记录、建筑物控制点垂直及水平标高测量记录 3.3.7 施工安全措施、环保措施 3.3.8 单位工程施工日志

3.3.9 混凝土施工日志、施工记录 3.3.10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及整改结果

3.3.11 设计变更通知单(按顺序排列编号并与竣工图的整理一致)3.3.12 石灰、砂、碎(卵)石检验报告

3.3.13 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物理和化学分析报告 3.3.14 外加剂合格证、试验报告 3.3.15 砼施工配比通知单

3.3.16 砼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块力学试验报告 3.3.17 砼抗渗试验报告

3.3.18 砼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表 3.3.19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3.3.20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3.3.21 砂浆强度统计评定表

3.3.2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3.3.23 钢材、管材出厂合格证、力学试验报告、化学分析报告 3.3.24 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3.3.25 见证取样试验记录

3.3.26 焊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及施焊范围

3.3.27 预制钢筋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出厂合格证、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记录

3.3.28 砼、钢材、钢筋砼结构验收、结构吊装记录

3.3.29 防腐、防火、隔热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配合比 3.3.30 防腐(火)材料施工及验收记录 3.3.31 防腐胶泥、砂浆、砼和胶料试验报告

3.3.32 防水材料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 3.3.33 防水工程施工记录

3.3.34 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3.35 电缆、光缆、电线铺设记录、高压电缆的打压试验报告和绝缘测试记录、低压电缆的绝缘测试记录

3.3.36 冬季施工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

3.3.3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3.38 竣工报告 3.3.39 竣工验收报告

3.3.40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3.3.41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装修)部分

3.3.41.1 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和击实试验报告、打桩记录、其它施工记录 3.3.41.2 地基验槽记录 3.3.41.3 回填土分层压实记录

3.3.41.4 土和灰土挤密桩桩孔施工记录 3.3.41.5 土和灰土挤密桩桩孔分填施工记录 3.3.41.6 桩的检测记录

3.3.41.7 各种检测试验钎探记录 3.3.41.8 钢筋接头试验报告

3.3.41.9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安装验收记录 3.3.41.10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注记录

3.3.41.11 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检测报告、记录 3.3.41.12 钢结构边接点检查记录

3.3.41.13 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五金配件、构件和组件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3.3.41.14 装饰装修特种门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3.3.41.15 装饰装修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3.3.41.16 装饰装修外墙饰面砖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3.3.41.17 装饰装修幕墙工程的硅酮结构胶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商检证、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混匀性和拉断性试验记录,幕墙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 5

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性能测试报告、防雷装置测试记录,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

3.3.41.18 屋面淋水或蓄水检验记录 3.3.41.19 楼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 3.3.41.2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42 建筑给水、排水、采暖与煤气工程部分

3.3.42.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的出厂合格证 3.3.42.2 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3.3.42.3 主要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3.3.42.4 设备检查测试、检验记录 3.3.42.5 系统清洗记录 3.3.42.6 给水打压试验记录

3.3.42.7 排水管道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3.3.42.8 管线焊接检查记录 3.3.42.9 锅炉烘、煮炉运转记录

3.3.42.10 防腐(隔热)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配合比 3.3.42.11 防腐(隔热)材料施工及验收记录 3.3.42.12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3.3.42.1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42.14 地方政府对锅炉等压力容器的检验、验收证明文件

3.3.42.15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均执行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4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部分

3.3.43.1 主要电气设备、器具、材料出厂合格证 3.3.43.2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3.3.43.3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3.43.4 变压器安装、检查记录 3.3.43.5 高压开关试验记录 3.3.43.6 电力变压器试验报告单 3.3.43.7 避雷装置检验记录

3.3.43.8 高压开关柜、油开关安装记录 3.3.43.9 电机干燥、检查试运转记录 3.3.43.10 线路及电力、电缆试验记录 3.3.43.11 空载试运行、负荷试运行记录 3.3.43.12 调试记录

3.3.43.13 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3.3.44 通风与空调工程部分

3.3.44.1 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 3.3.44.2 空调调试报告,制冷管道试验记录 3.3.44.3 管道及配件、静压箱等试验记录 3.3.44.4 洁净系统吹污清洗记录 3.3.44.5 通风机安装试运转记录 3.3.44.6 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记录

3.3.44.7 通风机运转与通风系统测量调整记录

3.3.44.8 空调机性能测定与室内空气参数测定调整记录 3.3.44.9 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施工、验收记录 3.3.44.10 管道试验记录 3.3.44.11 单机试运转记录

3.3.44.12 系统带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3.3.45 电梯安装工程部分

3.3.45.1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3.45.2 空、满、超载运行记录 3.3.45.3 调整、试验报告

3.3.45.4 交接检验记录表、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执行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46 智能建筑工程部分

3.3.46.1 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3.3.46.2 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物理和化学分析报告

3.3.46.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表、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表、更改审核表、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验收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智能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子系统检测记录表、强制措施条文检测记录、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表、资料审查表、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执行GB50339-200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4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资料 3.3.47.1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 3.3.47.2 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3 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4 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5 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6 结构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7 结构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8 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9 结构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10 屋面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11 屋面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12 屋面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13 屋面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14 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15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16 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17 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1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1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2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2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2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24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25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26 通风与空调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27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28 通风与空调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29 通风与空调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30 电梯安装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31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32 电梯安装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33 电梯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34 智能建筑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3.3.47.3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3.3.47.36 智能建筑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3.3.47.37 智能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3.3.47.38 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表 3.3.47.39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3.3.47.40 单位工程质量各项目评价得分汇总表 3.3.47.41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4 机电安装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4.1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3.4.2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3.4.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 3.4.4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4.5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表 3.4.6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 3.4.7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3.4.8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3.4.9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4.10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4.11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3.4.1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4.13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4.14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4.15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纪要)3.4.16 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4.17 建设(监理)单位通知、指令及处理结果资料 3.4.18 工程质量监督站通知、通报、检查意见资料 3.4.1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措施、处理结果资料 3.4.20 机械加工类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4.21 电气仪表类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4.22 智能控制类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4.23 设备合格证 3.4.24 设备试(检)验报告 3.4.25 焊接焊缝、焊材检查记录 3.4.26 制作、防腐、保温安装记录 3.4.27 探伤检验报告 3.4.28 锚固力试验报告 3.4.29 材料(设备)代用单 3.4.30 随机技术文件

3.4.31 设备开箱检查及零部件清点记录 3.4.3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3.4.33 设备基础检查记录 3.4.34 基础垫铁布放

3.4.35 二次灌浆检查及砼强度试验报告 3.4.36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4.37 结构吊装记录 3.4.38 中间验收记录

3.4.39 排水管路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3.4.40 管路试压检查记录 3.4.41 阀件试压检查记录 3.4.42 压力容器耐压试验记录 3.4.43 特种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3.4.44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4.45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4.46 机械设备试验、调试、试运转记录 3.4.47 电气设备试验、调试、试运转记录 3.4.48 智能控制系统试验、调试、试运转记录 3.4.49 空、重载调试记录 3.4.50 施工及质量自检记录 3.4.51 施工图

3.4.52 设计变更通知单

3.4.53 竣工图

3.5 建设单位程序文件归档资料

3.5.1 工程参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试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监督等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主要包括单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项目部(管理机构)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称、(执业)资格等级等。

3.5.2 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立项及审批文件 3.5.2.1 项目建议书

3.5.2.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5.2.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3.5.2.4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5.2.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 3.5.2.6 专家建议文件

3.5.2.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3.5.3 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有关文件

3.5.3.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3.5.3.2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5.3.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5.3.4 项目申请报告 3.5.3.5 项目核准文件 3.5.4 建设项目专项批复文件

3.5.4.1 采矿许可证

3.5.4.2 矿井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设计变更批复文件 3.5.4.3 矿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3.5.4.4 矿井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批复文件 3.5.4.5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3.5.4.6 矿井项目安全评价批复文件 3.5.4.7 矿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 3.5.4.8 矿井地质灾害预审报告 3.5.4.9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3.5.4.10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有关协议

3.5.4.11 矿井联合试运转批复文件 3.5.5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3.5.5.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3.5.5.2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5.5.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3.5.5.4 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3.5.5.5 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3.5.5.6 国有土地使用证 3.5.6 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3.5.6.1 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3.5.6.2 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5.6.3 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 3.5.6.4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5.6.5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3.5.6.6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3.5.6.7 设备(材料)招投标文件 3.5.6.8 设备(材料)订货合同 3.5.6.9 其他合同文件 3.5.7 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文件

3.5.7.1 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申报文件

3.5.7.2 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批复文件或计划项目表 3.5.7.3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3.5.7.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3.5.7.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5.7.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11

3.5.7.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3.5.7.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5.8 财务文件

3.5.8.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3.5.8.2 工程设计概算材料 3.5.8.3 工程施工预算材料 3.5.8.4 工程竣工结算材料

3.5.9 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包括施工安全(影像资料)3.6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归档资料 3.6.1 勘察单位资质文件

3.6.1.1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6.1.2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6.2 工程勘察文件

3.6.2.1 井田勘察精查地质报告(说明书、图纸)

3.6.2.2 井田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文)3.6.2.3 井田范围划定批复文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文)3.6.2.4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6.2.5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3.6.2.6 地形测量和拨地成果报告 3.6.2.7 工程岩土勘察报告 3.6.3 工程勘察质量报告

3.6.3.1 单位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3.6.3.2 单项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3.7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归档资料 3.7.1 设计单位资质文件

3.7.1.1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7.1.2 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7.2 工程设计文件

3.7.2.1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委托书 3.7.2.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设计文件 3.7.2.3 初步设计委托书

3.7.2.4 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图纸、设备、清册及概算书)3.7.2.5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3.7.2.6 施工图及说明 3.7.2.7 设计计算书 3.7.2.8 施工图预算书

3.7.2.9 设计变更、变更通知单及变更明细表 3.7.3 工程设计质量报告

3.7.3.1 单位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3.7.3.2 单项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3.8 监理单位监理资料归档资料 3.8.1 监理管理资料

3.8.1.1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8.1.2 监理工程人员个人职业资格证及上岗证(复印件)3.8.1.3 监理合同 3.8.1.4 监理规划 3.8.1.5 监理实施细则 3.8.1.6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8.1.7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表 3.8.1.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8.1.9 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审表

3.8.1.10 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审核意见 3.8.1.11 工程开工报审表 3.8.2 监理技术资料

3.8.2.1 施工测量放线验收表

3.8.2.2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纪录 3.8.2.3 工程检测、试验报告 3.8.2.4 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3.8.2.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录 3.8.2.6 工程质量缺陷、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3.8.2.7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3.8.2.8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批表 3.8.2.9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3.8.2.10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3.8.2.11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3.8.2.12 监理工作联系单 3.8.2.13 工程暂停令 3.8.2.14 复工报审表

3.8.2.15 其它经过监理签字、盖章的有关文件 3.8.3 监理工作资料 3.8.3.1 监理月报总结

3.8.3.2 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纪要

3.8.3.3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8.3.4 单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8.3.5 监理工作总结(包括月报总结、专题总结、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3.9 竣工图是工程技术资料中的主要部分,是单位、单项和项目工程移交的重要凭证,各工程项目技术人员要认真编绘。

3.9.1 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没有变化的,可以将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后直接转化为竣工图。如果改变较大,则必须依据原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重新绘制成竣工图。一般项目稍有变动,可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现场签证在原施工图上修改作为竣工图;不便于修改时,可在变更处标注设计变更通知单号或现场签证单号。

3.9.2 所有提交的竣工图应是工程最终蓝图,图面干净整洁,正式加盖竣工图章。3.9.3 提交竣工图时,应同时提交一份设计施工蓝图,应是图面干净整洁的新图。竣工资料份数与正副本

4.1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各单位、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商定条款,竣工资料文件及竣工图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两份;对大型建设项目或涉及安全或环保的工程,需要提交一式三份,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提供。

4.2 竣工资料文件中应区分正副本,正本是资料比较齐全的一份且是原始资料记录,凡施工记录、检查证、材料试验报告等原件应列入正本。副本资料可以使用与原件相同的复印件,但正本与副本的资料内容应完全相同一致。技术资料的整理要求和标准

5.1 施工资料的整理按《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的目次装订,并作好封面,注明工程名称。

5.2 施工资料的装订;所有竣工资料整理的大小规格以复印纸A4为准。所有提交的技术资料,资料按顺序排列好确认页数不再增加或减少时,将文件资料底侧和右侧戳齐,其它两边切齐,用文件夹(标准书刊样式)将竣工资料装订整齐。每本资料的装订厚度一般在1.5~2.0厘米之内,超过2.0厘米厚时可装订多本并编好顺序。

5.3 竣工图按规定整理完成后,排列好顺序,编好图纸目录,折叠整齐,规格大小以复印纸A4为准,确认完整无缺后装入档案盒并编好顺序。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

6.1 技术资料总的要求是齐全完整、准确无误、系统配套、整洁美观。

6.1.1 齐全完整是按规定的归档范围该收集的内容已全部收齐,各专业应有的文件材料和设计范围内应有的图纸全部收集齐全,并且全部装进有关单位工程档案。

6.1.2 内容准确无误是指所移交的技术资料内容,反映工程客观实际,如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是否与实际相符,图纸是否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将内容更改过来等。

6.1.3 整洁美观是指文件资料、图纸不仅在内容上齐全完整,而且在外观上也是整洁美观。文件资料装订整齐,美观、表格目录填写清楚、除签名外,原则一律打印,并形成电子版,规范统一,字体要工整、不应有用圆珠笔、铅笔、蓝色复写纸书写的字迹;图纸折叠大小标准一致,线条图像清晰、反差良好、图标内容完整。技术资料的验收交接手续

7.1 各分部、分项工程核查验收实体时,同时审查工程所形成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要与工程同步形成。

7.2 各单位、单项工程在申请交工验收的同时,施工单位首先应将编制好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上报监理、建设、监督单位进行资料审查,技术资料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正式验收、认证工作。

7.3 一个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配合施工时,其技术资料应各自编制自己施工的部分,并通过协商确定由一个单位汇总。

7.4 为保证技术资料质量,交接时要采取层层把关,首先由施工单位自行把关,监理单位认真逐项检查把关,监督机构和验收领导小组最后把关,质量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7.5 各单位、单项工程在办理技术资料交接时应分别填写“竣工资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存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12/1783894.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