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机房接地要求
如果单从电源防雷这一块来说,50343规范要求做到4欧,但如果你还做了信号防雷这就不好说了,主要还是根据设备来看,由于现今很多建筑物的接地都做到了小于1欧,所以联合接地上来说,完全可以达到规范要求的4欧要求,但就如楼上所说的(0.5欧)的要求的确也是有道理的,其实不光是集成电路设备,在一些高压超高压同样要求很低的接地阻值.接地阻值的要求,这主要是根据设备来看,在一个机房里,要根据其中要求的最小值来做,其实从计算机机房来说,很多雷击事故不是经电源线来击坏设备的,常常是经(弱电)信号线来击坏设备,最常见的经网络线击坏交换机和网卡,而信号的接地一般都要求很低的接地阻值,简单打个比方,一般5V电压就可以击坏电子设备,你接地做4欧的时候,电流只要高于1.25A不就可以击坏设备了吗?而你做0.5欧的时候,电流强度可以许可到10A,而一般的感应电流要经信号防雷器到设备端想达到10A还是不容易的,相对来说,低接地电阻对保护设备是有好处的一是限制对地电压,二是改变事故电流,就是可以经过改变接地电阻来实现
第三节 静电防护
第6.3.1条 基本工作间不用活动地板时,可铺设导静电地面,导静电地面可采用导电胶与建筑地面粘牢,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均应为1.0×107 ~1.0×1010Ω·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
第6.3.2条 主机房内采用的活动地板可由钢、铝或其它阻燃性材料制成。活动地板表面应是导静电的,严禁暴露金属部分。单元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6.3.3条 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及坐椅垫套材料应是导静电的,其体积电阻率应为1.0×107 ~1.0×1010Ω·cm。
第6.3.4条 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
第6.3.5条 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坐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
第6.3.6条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导静电地面和台面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10cm2。
第6.3.7条 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1MΩ。
第四节 接地
第6.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4.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下列四种接地方式: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执行。
第6.4.3条 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并应按现行国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
第6.4.4条 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其接地电阻值及与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应按计算机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
第6.4.5条 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
第6.4.6条 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第七章 给水排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7.1.1条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主机房。
第7.1.2条 主机房内的设备需要用水时,其给排水干管应暗敷,引入支管宜暗装。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第7.1.3条 主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
第7.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第二节 系统和管材
第7.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空调、生活、消防等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循环和直流给水系统。
第7.2.2条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水质稳定计算,并采取有效的防蚀、防腐、防垢及杀菌措施。
第7.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暗敷的给水管道宜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用焊接。
第7.2.4条 循环冷却水管可采用工程塑料管或镀锌钢管。
第八章 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8.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8.1.3条 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
第8.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8.1.5条 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
★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UPS配电系统 机房环境 1.空调
机房环境温湿度: 温度: 冬季:20±2℃ 夏季:23±2℃ 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 50%±5% 洁 净 度: 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dm 噪 声: 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 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 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 2.防火
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
-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所有气体灭火保护区的维护构件满足一定的抗压要求,其允许压强差不低于1.2kPa。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6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灭火系统在启动前能自动检测被保护区区是否有人员存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声光报警,警示相应区域人员撤离。防火动作原理:
当防护区火灾发生,感烟探测器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闪灯、警铃动作,提示工作人员撤离火灾发生区域;当感烟探测器报警和感温探测器同时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防护区外闪灯、蜂鸣器动作,控制联动系统切除非消防电源、关闭相应区域防火阀等联动设备,同时启动红外探测系统;当红外探测系统确认相应保护区无人员存在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防火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3.门禁
系统选用系列感应卡式门禁设备,并具有联机管理功能 4.防雷
满足执行10/350us坡形,可防护雷电流150kA对建筑物的破坏。建筑物内部的计算机机房用电器可承受 10/350us 75kA的雷电流的冲击[IEC1312的标准]。雷击建设可满足如下相关标准。
GB2887-89《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A173-1998《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3482-3483-83《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避雷器》 邮电部《通讯产品入网检定认证细则》 IEC1024-1∶1990《建筑防雷》
IE1312-1∶1995《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ITU.TS.K20∶1990《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ITU.TS.K21∶1998《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5.地板抬升系统 阻燃性: 60REI 抗静电性: 105-109 隔 音: 大于32DB 集中承受力 2000-7000N 地板抬升高度 ≥350mm
分散承受力 15000-35000N/ m2 施工标准为: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6.漏水检测系统
漏水检测系统可提供24 X 7X365的实时检测。7.布线
布线系统在每个机架上提供结构化布线槽,为每个机架提供局域接入服务。机架布线槽有两种规格:16端口或8端口。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下走线方式布线。
伟伯数据中心综合布线系统建设采用的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结构化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结构化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CECS 72: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结构化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结构化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本(CECS 8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YD/T2008-9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总配线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YD/T694-9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设计安装抗震设计暂行规定(YD2003-9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J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44-89)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市内电话程控交换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50-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试行)(YDJ38-85)ISO/IEC 11801国际商用建筑物布线标准 EIA/TIA 568商用建筑物电信布线标准 EIA/TIA 569电信通路和空间商用建筑标准 EIA/TIA 570住宅和轻工业建筑布线标准
IEEE 802.3、IEEE 802.4、IEEE 802.5、IEEE 802.12 欧洲标准 EN 50167、EN 50168、EN 50169 8.机房接地系统
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要求,提供的接地包括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及防雷保护地,计算机专用直流工作地,其接地电阻<1。机房的静电电压<1KV。镀锌钢管、金属软管、金属接线盒外壳等均进行了可靠接地。
机柜外壳、金属管道及支架等均接地,中性线则只在变压器处。9.机架系统
采用19英寸标准网络机柜,机柜高度为42U,机柜深度为800mm,机柜采用全钢材料,承重为600KG。
机柜提供可选的风扇单元,可支持冗余的六个风扇。可选走线槽,托隔板,线管理器。10.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可对整个数据中心的工作空间进行监视。人员主要出入口及设备较为集中的房间(空调室,机房)设置固定式彩色CCD摄像,在走道等设置旋转式彩色CCD摄像机。存储系统支持对图像进行五个小时的记录、存储。11.装修
具体施工指标遵循如下相关国家标准: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 《处理保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BMB3-1999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754-95 《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电力供应
1.强电系统
采用双路强电引入,每个机架都通过配电柜引出单独的供电线路到机架,每个机架可用电源功率≥5KVA。
2.UPS系统
机房UPS系统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共同提供IDC冗余电源。UPS 系统的建设容量为断电后满足以下系统用电15-30分钟。
机房设备用电;应急照明;门禁系统用电;空调用电;消防系统用电。
3.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
柴油发电机系统设计为N+1冗余备份系统,额定功率N≥IDC 各系统功率之和。设计储油满足油机系统运行时间≥8小时。设计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一9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一8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一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一98)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一9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一9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一9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一93)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一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一90)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
施工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一9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第三节 设备布置
第2.3.1条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第2.3.2条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第2.3.3条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一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第3.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表3.1.2-1 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级 别
项 目
A 级
B 级
夏 季
冬 季
全 年
温 度±2 ℃
20±2 18-28℃
相对湿度
45%-65% 40%-70% 温度变化率
<5℃h 并不得结露
<10℃/h 并不得结露
二、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 表3.1.2-2 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项 目
A 级
B 级
温 度
5-35℃
5-35℃
相对湿度
40%-70% 20%-80% 温度变化率
<5℃/h并不得结露
<10℃/h并不得结露
第3.1.3条 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1.4条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二、其它记录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3.1.4采用。表3.1.4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 种
卡片 纸带
磁 带
磁 盘
长期保存 已记录的未记录的已记录的未记录的温 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对湿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场强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条 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第二节 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3.2.1条 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第3.2.2条 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第3.2.3条 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第3.2.4条 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第3.2.5条 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3.2.6条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第四章 建筑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第4.1.2条 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宜为2.4~3.0m。第4.1.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楼板荷载可按5.0~7.5kN m2设计。
第4.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第4.1.5条 主机房中各类管线宜暗敷,当管线需穿楼层时,宜设计技术竖井。
第4.1.6条 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 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4.1.7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第4.1.8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面。第二节 人流及出入口
第4.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部门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第4.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第4.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和值班室。人员出入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应更衣换鞋。
第4.2.4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更衣换鞋间使用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m2计算。
当无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入口处。第三节 防火和疏散
第4.3.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4.3.2条 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
第4.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第4.3.4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四节 室内装饰
第4.4.1条 主机房室内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宜为200~350mm。
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及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4.2条 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室装饰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装饰材料可根据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易除尘。
第4.4.3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内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第4.4.4第 电子计算机机房室内色调应淡雅柔和。第4.4.5条 当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设有外窗时,宜采用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采用铝合金窗时,可采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
第4.4.6条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措施。第五节 噪声及振动控制
第4.5.1条 主机房应远离噪声源。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消声和隔声措施。
第4.5.2条 主机房内不宜设置高噪声的空调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第4.5.3条 当第二类辅助房间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时,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第5.1.2条 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第二节 热湿负荷计算
第5.2.1条 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第5.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装置散热;
六、新风负荷。第三节 气流组织
第5.3.1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设备对空调的要求、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及房间温湿度、室内风速、防尘、消声等要求,并结合建筑条件综合考虑。
第5.3.2条 气流组织形式应按计算机系统的要求确定,当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可按表 表5.3.2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气流组织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侧回)
侧送侧回
送风口
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
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
3.孔板
1.散流器
2.带扩散板风口 3.孔板 4.百叶风口 5.格栅风口
1.百叶风口 2.格栅风口
回风口
1.格栅风口 2.百叶风口 3.网板风口 4.其它风口
送风温差
4-6℃
送风温度应高于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6℃
6-8℃
5.3.2选用。对设备布置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上回方式。第5.3.3条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应大于3m/s,送风气流不应直对工作人员。第四节 系统设计
第5.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要求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5.4.2条 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漏措施。第5.4.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温和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时,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5.4.4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阈;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阈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第5.4.5条 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第5.4.6条 主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应小于4.9Pa,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9.8Pa。
第5.4.7条 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三种中的最大值:
一、室内总送风量的5%;
二、按工作人员每人40m3/h;
三、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第5.4.8条 主机房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设初效、中效两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计数效率应大于80%,未级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或送风口。第5.4.9条 主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取室外新风作冷源。
第5.4.10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控制装置应满足电子计算机系统对温度、湿度以及尘对正压的要求。第五节 设备选择
第5.5.1条 空调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和节能的原则。
第5.5.2条 空调系统和设备选择应根据计算机类型、机房面积、发热量及对温、湿度和空气含尘浓度的要求综合考虑。
第5.5.3条 空调冷冻设备宜采用带风冷冷凝器的空调机。当采用水冷机组时,对冷却水系统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5.5.4条 空调和制冷设备宜选用高效、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第5.5.5条 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
第5.5.6条 当计算机系统需长期连续运行时,空调系统应有备用装置。第六章 电气技术 第一节 供配电 第6.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庆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6.1.2条 电子计算机供电电源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可划分为A、B、C三级(见表6.1.2)。表6.1.2 供电电源质量分级 项目
A B C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
±2 ±5 +7-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
±0.2 ±0.5 ±1
电压波形畸变率(%)
3-5 5-8 8-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
0-4 4-200 200-1,500
第6.1.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计算机系统有扩散、升级等可能性,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第6.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
第6.1.5条 机房内其它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主机房内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
第6.1.6条 当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等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二、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
三、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
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
五、电子计算机系统联网运行时。
第6.1.7条 当采用表态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采取限制谐波分量措施。
第6.1.8条 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和隔离防护措施。
第6.1.9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TN-S或TN-C-S系统。
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第6.1.10条 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第6.1.11条 电子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备。
第6.1.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应采用地下电缆进线。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第6.1.13条 主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供电。其它房间内应适当设置维修用电源插座。
第6.1.14条 主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第6.1.15条 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机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第二节 照明
第6.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的平均照度可按200、300、500lx取值;
二、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平均照度可按100、150、200lx取值。
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应按现行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取值。第6.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度标准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间歇运行的机房取低值;
二、持续运行的机房取中值;
三、连续运行的机房取高值;
四、无窗建筑的机房取中值或高值。
第6.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眩光限制标准可按表6.2.3分为三级。表6.2.3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程度
适用场所
Ⅰ
无眩光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
Ⅱ
有轻微眩光
第一类辅助房间
Ⅲ
有眩光感觉
第二、三类辅助房间
第6.2.4条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表6.2.4 直接型灯具最小遮光角 光源种类
光源平均亮度 ι(x103cd/m2)
眩光限制等级
遮光角 管状荧光灯
ι<20 Ⅰ
20°
Ⅱ、Ⅲ
10°
透明玻璃白炽灯
ι>500 Ⅱ、Ⅲ
20°
第6.2.5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
一、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二、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三、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第6.2.6条 工作区内一般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平均照度的1/5。
第6.2.7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的1/10。备用照明宜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第6.2.8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其照度不应低于0.51X。第6.2.9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第6.2.10条 大面积照明场所的灯具宜分区、分段设置开关。
第6.2.11条 技术夹层内应设照明,采用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第三节 静电防护
第6.3.1条 基本工作间不用活动地板时,可铺设导静电地面,导静电地面可采用导电胶与建筑地面粘牢,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均应为1.0×107 ~1.0×1010Ω·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
第6.3.2条 主机房内采用的活动地板可由钢、铝或其它阻燃性材料制成。活动地板表面应是导静电的,严禁暴露金属部分。单元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6.3.3条 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及坐椅垫套材料应是导静电的,其体积电阻率应为1.0×107 ~1.0×1010Ω·cm。
第6.3.4条 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第6.3.5条 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坐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
第6.3.6条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导静电地面和台面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10cm2。
第6.3.7条 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1MΩ。
第四节 接地
第6.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4.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下列四种接地方式: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执行。
第6.4.3条 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并应按现行国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
第6.4.4条 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其接地电阻值及与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应按计算机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第6.4.5条 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第6.4.6条 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第七章 给水排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7.1.1条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主机房。
第7.1.2条 主机房内的设备需要用水时,其给排水干管应暗敷,引入支管宜暗装。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第7.1.3条 主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第7.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第二节 系统和管材
第7.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空调、生活、消防等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循环和直流给水系统。
第7.2.2条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水质稳定计算,并采取有效的防蚀、防腐、防垢及杀菌措施。
第7.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暗敷的给水管道宜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用焊接。
第7.2.4条 循环冷却水管可采用工程塑料管或镀锌钢管。第八章 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8.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8.1.3条 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
第8.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8.1.5条 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二节 消防设施
第8.2.1条 凡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
第8.2.2条 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第8.2.3条 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第三节 安全措施
第8.3.1条 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第8.3.2条 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第8.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
第8.3.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第8.3.5条 根据主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第8.3.6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附录一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附表1.1 本规范用名词
解 释
电子计算机机房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及第三类辅助房间的总称
主机房
计算机主机、操作控制台和主要外部设备(磁盘机、磁带机、软盘输入机、激光打印机、宽行打印机、绘图机、通信控制器、监视器等)的安装场地
基本工作间
用于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处所。其中包括:终端室、数据录入室、通信机室、已记录磁介质库、已记录纸介质库等
第一类辅助房间
直接为计算机硬件维修、软件研究服务的处所。其中包括:硬件维修室、软件分析修改室、仪器仪表室、备件库、随机资料室、未记录磁介质库、示记录纸介质库、硬件人员办公室、软件人员办公室、上机准备室和外来用户工作室等
第二类辅助房间
为保证电子计算机机房达到各项工艺环境要求所必需的各公用专业技术用房。其中包括: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空调器室、灭火器材室和安全保卫控制室等
第三类辅助房间
用于生活、卫生等目的的辅助部分。包括:更衣室、休息室、缓冲间和盥洗室等。
表态条件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计算机系统已安装,室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
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均在正常运行,而计算机系统不工作的状态
第二篇:机房布线与接地要求
机房布线与接地要求
作者:讯维 1.前端设备布线要求
(1)电源、射频、视频、音频线绝不能相互缠绕在一起,应分开敷设;
(2)射频电缆线的长度越短越好,走线不宜迂回,射频输入、输出电缆尽量减少交叉;
(3)视频、音频线不宜过长,不能与电源线平行敷设;
(4)各设备之间接地线要良好接地,射频电缆的屏蔽层要与设备的机壳接触良好;
(5)电缆与电源线穿入室内处要留防水弯头,以防雨水流入室内;
(6)电源线与传输电缆要有避雷装置。
2.机房内电缆的布线要求
(1)当采用地槽时,电缆由机架底部引人,顺着地槽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列顺序放入槽内,顺直无扭绞,不得绑扎。电缆进出槽口时,拐弯处应成捆绑扎,并应符合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2)当采用架槽时,电缆在槽架内布放可不绑扎,并宜留有出线口。电缆应由机架上方的出线口引人,引人机架的电缆应成捆绑扎,绑扎应整齐美观。
(3)当采用电缆走道时,电缆也应由机架上方引人。走道上布放的电缆应在每个梯铁上进行绑扎。上下走道间的电缆或电缆离开走道进入机架内时,应在距离弯点lcm处开,每隔20cm空绑一次。
(4)当采用防静电地板时,电缆应顺直无扭绞,不得使电缆盘结$在引人机架处应成捆绑扎。
(5)各种电缆用管道要分开敷设,绑扎时要分类,视、音频电缆严禁与电源线及射频线等同管埋设或一起绑扎。
(6)电缆的敷设在两端应留有裕量,并标示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3.设备接地
室外架空电缆应先经过避雷器后才能引人机房设备。机房内的避雷器、机柜(箱)、设备金属外壳、电缆金属护套(或屏蔽层)的接地线均应汇接在机房总接地母排上,前端机房的总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机架背面、侧面与墙净距不小于0.8m。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在主要通道上不应小于1.5m,在次要通道不应小于0.8m。
关于讯维.在我们的核心业务(控制、切换和信号处理)领域,我们利用讯维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加快开发新的发展契机。随着行业日趋成熟,我们不断将新技术融入到我们的核心解决方案之中,以提供集成的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您可以获得比其他公司更全面、更有效的方式来协助和管理您的工程,并降低工程中重复建设及品质的风险。
第三篇:机房接地规范
机房接地规范
接地系统是机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机房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机房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还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系统是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地线盘或接地汇接排和接地配线组成。接地系统的电阻主要由接地体附近的土壤电阻所决定。如果土壤电阻率较高,无法达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的要求,就必须采用人工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
1、机房接地系统设计目标
在采用分散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要求如下:(1)工作接地电阻≤2Ω(2)保护接地电阻≤4Ω(3)防雷接地电阻≤10Ω 我公司接地系统要求:
1、计算机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2、计算机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
5、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2、接地的种类
工作接地:利用大地作为工作回路的一条导线
保护接地:利用大地建立统一的参考电位或起屏蔽作用,以使电路工作稳定、质量良好,特别是保证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重复接地:将零线上的多点与大地多次作金属性连接。
静电接地:设备移动或物体在管道中移动,因摩擦产生静电,它聚集在管到、容器和贮藏或加工设备上,形成很高电位,对人身安全及对设备和建筑物都有危险。作了静电接地,静电一旦产生,就导入地中,以消除其聚集的可能。
直流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信号接地):计算机以及一切微电了设备,大部分采用CMOS集成电路,工作于较低的直流电压下,为使同一系统的电脑、微电子设备的工作电路具有同一“电位”参考点,将所有设备的“零”电位点接于同一接地装置,它可以稳定电路的电位,防止外来的干扰,这称为直流工作接地。
防雷接地:为使雷电浪涌电流泄入大地,使被保护物免遭直击雷或感应雷等浪涌过电压、过电流的危害,所有建筑物、电气设备、线路、网络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金属护套、避雷器以及一切水、气管道等均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作金属性连接。接地施工方案1 1.在所选位置向下挖1.6m深的坑;
2.坑内打入2.2m长,下端尖形的紫铜接地极; 3.相邻接地体(一根)间距5m,建筑物间距1.5m; 4.相邻接地体间连接入扁铜40×4mm连接; 5.打入接地体时到2.0m时止;
6.用40×4mm扁铜与接地体焊接与母线连接入机房; 如图: 材料 紫铜接地极 扁铜 辅助接地极 盐与木炭粉 母线 规格 600×50mm 40×4mm Φ20或Φ50 适量 25mm2×100m 此方案一般实测接地电阻约1 ∽3Ω。等电位连接
在机房防静电地板下,沿着地面上布置40*3紫铜
排,形成闭合环接地汇流母排。将配电箱金属外壳、电源地、避雷器地、机柜外壳、金属屏蔽线槽、门窗等穿过各防雷区交界的金属部件和系统(设备的外壳),以及对防静电地板下的隔离架进行多点等电位接地就进至汇流排。并采用等电位连接线4-10mm2铜芯线螺栓紧固的线夹作为连接材料。同时在机房找出建筑物主钢筋,经测试确与避雷带连接良好,用f14镀锌圆钢通过铜铁转换接头将接地汇流母排与之连接起来。
地板下直流铜排及接线端子 实物图
材料 紫铜接地极 扁铜 辅助接地极 盐与木炭粉 母线 规格 600×50mm 40×4mm Φ20或Φ50 适量 25mm2×100m
机房接地方案
接地系统是机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机房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机房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还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系统是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地线盘或接地汇接排和接地配线组成。接地系统的电阻主要由接地体附近的土壤电阻所决定。如果土壤电阻率较高,无法达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的要求,就必须采用人工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
1、机房接地系统设计目标
在采用分散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要求如下:(1)工作接地电阻≤2Ω(2)保护接地电阻≤4Ω(3)防雷接地电阻≤10Ω 我公司接地系统要求:
1、计算机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2、计算机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
5、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2、接地的种类 工作接地:利用大地作为工作回路的一条导线
保护接地:利用大地建立统一的参考电位或起屏蔽作用,以使电路工作稳定、质量良好,特别是保证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重复接地:将零线上的多点与大地多次作金属性连接。
静电接地:设备移动或物体在管道中移动,因摩擦产生静电,它聚集在管到、容器和贮藏或加工设备上,形成很高电位,对人身安全及对设备和建筑物都有危险。作了静电接地,静电一旦产生,就导入地中,以消除其聚集的可能。
直流工作接地(也称逻辑接地、信号接地):计算机以及一切微电了设备,大部分采用CMOS集成电路,工作于较低的直流电压下,为使同一系统的电脑、微电子设备的工作电路具有同一“电位”参考点,将所有设备的“零”电位点接于同一接地装置,它可以稳定电路的电位,防止外来的干扰,这称为直流工作接地。
防雷接地:为使雷电浪涌电流泄入大地,使被保护物免遭直击雷或感应雷等浪涌过电压、过电流的危害,所有建筑物、电气设备、线路、网
络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金属护套、避雷器以及一切水、气管道等均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作金属性连接。接地施工方案1 1.在所选位置向下挖1.6m深的坑; 2.坑内打入2.2m长,下端尖形的紫铜接地极; 3.相邻接地体(一根)间距5m,建筑物间距1.5m; 4.相邻接地体间连接入扁铜40×4mm连接; 5.打入接地体时到2.0m时止;
6.用40×4mm扁铜与接地体焊接与母线连接入机房; 如图: 材料 紫铜接地极 扁铜 辅助接地极 盐与木炭粉 母线 规格 600×50mm 40×4mm Φ20或Φ50 适量 25mm2×100m 此方案一般实测接地电阻约1 ∽3Ω。等电位连接
在机房防静电地板下,沿着地面上布置40*3紫铜排,形成闭合环接地汇流母排。将配电箱金属外壳、电源地、避雷器地、机柜外壳、金属屏蔽线槽、门窗等穿过各防雷区交界的金属部件和系统(设备的外壳),以及对防静电地板下的隔离架进行多点等电位接地就进至汇流排。并采用等电位连接线4-10mm2铜芯线螺栓紧固的线夹作为连接材料。同时在机房找出建筑物主钢筋,经测试确与避雷带连接良好,用f14镀锌圆钢通过铜铁转换接头将接地汇流母排与之连接起来。地板下直流铜排及接线端子 实物图
材料 紫铜接地极 扁铜 辅助接地极 盐与木炭粉 母线
规格 600×50mm 40×4mm Φ20或Φ50 适量 25mm2×100m
第四篇:机房要求
计算机机房需达到的参数: 环境要求: 温度:
开机时温度22±2℃,关机时3~35℃ 开机时湿度45%~65%,关机时40%~70% 变化率<5%,不结露 尘净度: 粒度<0.5μm 个数<18000粒/dm3 照度:
地面0.8m处>300Lx,禁止使用电感整流器
主要工作区和基本工作区的平均照度应不低于300Lx 其他工作区的平均照度为300Lx 噪音:
5点测试平均值<70dB 磁场干扰: <800A/m 无线电干扰:
频率范围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 专用地线:
独立交流工作地电阻<1Ω 大楼交流工作地电阻<4Ω 安全保护地电阻<4Ω 防雷保护地电阻<10Ω 静电释放地电阻<10Ω 供配电要求: 电压380V/220V 电压变动-5~+5 频率变化0.2~+0.2 波形失真<±5%
各计算机主机设备供电独立回路控制
总动力源为双路互为备份市电和柴油发电机供电 机房内动力电源分辅助设备电源、UPS电源两路送入机房 器材选用安全可靠,考虑最恶劣情况的安全。
计算机网络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整个计算机网络机房没有任何窗户。墙体为防火墙。
封闭和隔断
隔断墙要防尘、隔音、隔热,与外界连接的管线槽口处均采用专用防火泥封堵,保证计算机网络机房的密闭性。
安全出口
在计算机网络机房开设一扇门作为安全出口。采用甲级钢质防火材料密闭双开门,向防火疏散方向开启。门内设有10CM高的防水门槛。设备进出门口作斜坡处理以方便设备进出。
机房装修
机房内装修不仅涉及墙面、地板、天花的装饰,还有防水、防尘、防静电、保温、防结露等诸多方面的要求。
整体内装修视觉效果
主色调以冷色调为主,装饰材料应以浅灰或白色为装饰色,与机房内黑色机柜、黑色服务器相协调。所选材料外表均为亚光,充分的展现材料的质感,避免在机房内产生反射光、折射光、眩光等。
天花、墙壁和地面找平
天花和墙壁用砂浆找平,地面用混凝土找平防水
机房、新风室及气瓶室所在的地板和天花板刷防水漆不少于3遍,防水漆的厚度不小于0.3毫米。颜色为浅色。
防尘、防静电 在完成防水工作后,土建完成面(墙面、地面、天花板)均刷防尘及防静电漆。
内墙
墙壁: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墙面:砖墙终饰面上安装单面彩钢板。彩钢板结合出采用踢脚线。彩钢板的安装龙骨采用钢质龙骨,不接受铝合金龙骨。踢脚线和龙骨需要采用与彩钢板相同的品牌。并按要求做机房密闭处理。
颜色为浅色(不需要定制颜色),与防静电活动地板、天花色调协调。活动地板
机房的地面需要铺设活动地板。所铺设的地板应具有抗静电、性能优良、不起尘、易清洁、无色差,耐磨性优异、装饰效果好、整体感强,平整、易除尘、不褪色等特点。铺设后稳定性好、不易变形,机械性能高、承载力大、防火性能好、表面静电喷塑、柔光、防蚀、抗污染、组装灵活、互换性好,维修方便、经久耐用。拆卸和恢复简单方便
活动地板的铺设要求:活动地板敷设高度为250mm,敷设活动地板之前须将地面平整并做好净压箱内的洁净处理,活动地板下面的墙面、柱面均做密闭防尘处理,保证机房的密闭性和洁净度。
需做好机房接地。天花
考虑计算机房的技术要求以及机房高度要求,机房敷设吊顶,敷设吊顶前须完成天花基础防水、防尘和防静电处理,终视面采用高级抹灰,表面必须保证平整,光滑,清洁美观,做到不起尘、不吸尘、不退色,并应避免眩光。
给排水 基本要求
所有给、排水管均不应穿越机房区域。
机房的精密空调需要铺设单独进水管和排水管。排水管接入楼层地漏。防水围堰
机房的精密空调室内机所在的位置需要在地板上砌不小于精密空调室内机底面积的高100MM的防水围堰。防水围堰内预留排水地漏,可迅速排出可能的漏水。
防水围堰内壁涂上不少于3遍的防水漆,防水漆的厚度不小于0.3毫米。精密空调给、排水管
精密空调需要安装空调进水管和排水管。
所有接入防水围堰的进水管开关不可安装在防水围堰区域内、中心区域内或新风室、气瓶室内。请把供水开关单独设置在楼层给水开关处。
尽可能减少水管接头,弯头处必须做好防漏处理。
机房四周墙体:以砖墙、轻钢龙骨石膏板墙为主,需作防尘、防水处理 地面处理:涂防潮防尘涂料,因地板下温度低,容易结露,地板上需覆橡塑复合保温板。
天面处理:涂防潮防尘涂料,可选择安装金属微孔天花 机房配电
机房负荷均需按照机房现场供电负荷单独设计。计算机机房负载分为主设备负载和辅助设备负载。主设备负载指计计算机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等,由于这些设备进行数据的实时处理与实时传递,所以对电源的质量与可靠性的要求最高。这部分供配电系统称“设备供配电系统”,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供电来保证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可配相应的蓄电池以便在突然停电时能支持一定时间的电源供应。辅助设备负载指专用精密空调系统、动力设备、照明设备、测试设备等,其供配电系统称为“辅助供配电系统”,其供电由市电直接供电。
机房内的电气施工应选择优质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敷设镀锌铁线槽和插座。配电线路安装过流、过载保护。插座应分为市电、UPS注明易区别的标志。机房往往采用机房专用配电柜来规范机房供配电系统,保证机房供配电系统的安全。
一、主要考虑因素及设计方案
一个系统能够正常工作,不仅需要有良好的主设备、性能卓越的UPS电源和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还需要有一个设计合理、可靠性高的供配电系统。中心机房配电系统设计内容如下:
1.机房内用电设备供电电源均为三相四线制,采用双回路供电; 2.用电设备作接地保护,并入办公楼配电系统;
3.机房用电设备、配电线路装置过流过载两段保护,同时配电系统各级之间有选择性地配合,配电以放射式向用电设备供电;
4.机房的设备供电和空调供电分为两个独立回路,其中设备供电由UPS提供并按设备总用电量进行了预留,而空调用电由市电提供,并按空调设备的要求供配。
5.机房设计一个配电箱,对机房的市电和UPS进行配电,配电箱为机房专用标准配电箱,配备ABB低压开关。
中心机房防雷接地
接地:
接地系统是机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机房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机房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还起到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用。接地系统是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地线盘或接地汇接排和接地配线组成
统一接地设计:
计算机系统(包括数据中心在内)的所有接地采用一个总的共同接地装置,即统一接地体
统一接地体为接地电位基准点,由此分别引出各种功能接地引线,利用总等电位和辅助等电位的方式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接地系统。统一接地系统可利用大楼的桩基钢筋,并用40×4(mm)镀锌扁钢将其连成一体,作为自然接地体。
中心机房及每层弱电井由甲方预留等电位连接板 接地系统要求:
计算机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计算机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 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主机房内零地电压小于1 伏 中心机房接地网 在机房防静电地板下,沿着地面上布置紫铜排,形成闭合环接地汇流母排。将配电箱金属外壳、电源地、避雷器地、机柜外壳、金属屏蔽线槽、门窗等穿过各防雷区交界的金属部件和系统(设备的外壳),以及对防静电地板下的隔离架进行多点等电位接地就进至汇流排。并采用等电位连接线4-10mm2铜芯线螺栓紧固的线夹作为连接材料。
接地注意事项:
接地要采取联合接地的原则,做到等电位连接 在中心机房及每层弱电井预留等电位连接板 接地排接口需要有效连接,确保不产生点位差
所有设备采有单点接地法,即所有地线全部接到直流接地汇集排上,再由汇集排与直流地网相连
防雷器的接地要就近连接到接地汇集排上,接地线要尽量短 接地汇集排与各类接地线的连接要可靠,要检测接触电阻 防静电地板支撑架、彩钢板也要可靠接地 防雷:
由于电力线大多架空铺设,受雷击或感应的机会相当大,电源系统发生的雷电事故也较多。国家对高压系统的防雷保护有专门规定,建筑物本身已经做了一级防雷。中心机房防雷按照IEC标准进行二级防雷保护。
防雷器的安装位置:
防雷器应安装在所有外部线路(通信、供电等采用金属传输介质)进入机房内的设备端口,视具体情况采用2至3级防雷。
第五篇:机房要求
项目4-7/8: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
一、机房环境要求
机房设备基本上都是电子设备,电子设备是由大量的谊子元件、精密机械构件和机电部件组成的,这些电子元件、机械构件及材料易受环境条件的影响,如果使用环境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就会直接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加速元器件及材料的老化,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要合理设计机房。
(一)场地的选择
计算机机房应避开有害气体来源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应避开低洼、潮湿、落雷区和地震活动频繁的地方,应避开强振动源和强噪音源,应避开电磁干扰、电磁辐射,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二)机房内环境设计
计算机房内环境应本着安全、防火、防尘、防静电的原则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
计算机机房最小便用面积不得小于20mm,一般一套机器的占用面积按1.5~2mm²计算;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地面要高于室外地面,以防止室外水倒灌;机房顶棚与吊顶灯具、电扇等设备务必安装牢固,用电线路设计必须考虑安全用电;门窗应安装防盗网和防盗门,机房内应安装自动报警器。
(2)防火
机房装修应采用铝合金、铝塑板等阻燃防火材料;应配备灭火器,计算机数量较多的机房应采用烟雾报警器,机房内严禁明火与吸烟;消防系统的信号线、电源线和控制线均应穿过镀锌钢管在吊顶、墙内暗敷或在电缆桥架内敷设;应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以各发生紧急情况时疏散人员之用。
(3)防尘
墙壁和顶棚表面要平整光滑,不要明走各种管线和电缆线,减少积尘面,选择不易产生尘埃、也不易吸附尘埃的材料(如钢板墙、铝塑板或环保立邦漆);装饰墙面和地面、门、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灰尘侵入,并配置吸尘设备。(4)防静电
机房应严禁使用地毯,特别是化纤、羊毛地毯,避免物体移动时产生的静电(可达几万伏,击穿设备中的集成电路芯片(抗静电电压仅200~2000V),最好安装防静电地板。
(5)温度和湿度
由于机房内的设备大部分均由半导体元器件组成,它们作时会产生大量热量,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及时散热,循环积累的温度就会加速设备老化,导致设备出现故障,过低的室温又会便印刷线路板等老化发脆、断裂;相对湿度过低容易产生静电干扰,过高又会使设备内部焊点及接插件等电阻值增大,造成接触不良;为此,机房内应配备高效、低噪音、低振动、有足够容量的空调设备,使温湿度尽可能符合《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一般空调参数为:温度,夏季23士2℃,冬季20士2℃;湿度45%~65%;同时应安装通风换气设备,使机房有一个清新的操作环境。
二、机房安全要求
(1)操作者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后才能操作,进入通信机房前,应穿好符合GBl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要求的防静电服和符合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要求的防静电鞋。不得在机房内直接更衣、梳理,避免穿着化纤类服装进入机房;当电磁辐射达到某一程度时,还需穿上防辐射衣,戴上防辐射眼镜才可进入机房辐射区。
(2)电缆进线孔和机孔应密封,防止水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进入,并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经常维护和检修,保证灵敏可靠。电缆进线室应安装防爆型通风换气装置。
(3)消防用告警、自动灭火设施、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可靠性。有可能的应装预警装置,及时发现可能发生危险的故障点,预防于未然。
(4)机房内不准采用热水供暖,防止漏、喷,损坏通信设备。
(5)有防静电地板的,除应保证其防静电性能外,还应保持牢固,防止踩塌伤人。
(6)消除火源,机房门外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严禁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挥发性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建立动火证制度,如需动用明火如电气焊等,应经相关部门批准,签发动火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人进行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7)严禁在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悬挂、堆放物品;有关电气安全和防火的具体要求,请查相关的章节。
(8)机房内的空气过于干燥时,应使用加湿器或其他办法加以满足。(9)值班人员应每天清理机房卫生,保证机房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吃食物或存放食物,以防止鼠害。
(10)在机架上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连接电缆线时,应该戴防静电手腕带。手腕带接地端插入机架上防静电塞孔内,腕带和皮肤可靠接触。在手腕带接线卡子内串联有限流电阻,保护人身和静电敏感器件的安全。腕带的泄漏电阻值应该在1×105~1×l07Ω范围内。
(11)有人员操作的封闭房间内,要保证供给每人鲜风量不少于30m3/h。
三、设备和材料质量要求
(一)设备要求
(1)机架列间距离应按生产厂的规定,否则宜按下列规定: 1)机列间净距为0.8m,如机架面对面排列时,净距为1~1.2m。2)机列与墙间作为主要走道时,净距为1.2~1.5m,机列背面或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宜小于0.8m;当机列背面不需要维护时可靠墙安装。
(2)空调设备的冷凝水应直通室外,并经常检查,做到不泄漏到室内地板下。(3)机房内各台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等,采取联合接地的方式,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最小接地电阻值的要求。接地电阻值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测试。每台设备的接地应直接接到接地排上。不允许各设备间串联后接到接地排上。接地的电气连接应牢固、接触良好。
(4)配线室的连线应用阻燃材料,防止强电侵入引发火灾。(5)机房内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阻燃材料,防止电缆过热而引发火灾。(6)机房内要定期对电磁辐射进行检测,发现超标或泄漏时要及时查出原因进行整改。检修相关设备要遵守防辐射的相关规定。
(二)不间断电源
(1)告警工作正常,面板显示正确。(2)开关动作可靠,触点温度<70℃。(3)接线端子连接可靠,触点温度<70℃。(4)接触器、熔断器接触良好,触点温度<70℃。
(5)当逆变装置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应及时切换到电网(市电网备用)电源供电。
(6)当分支回路突然故障短路,电流超过预定值时,应切换到电网(市电备用)电源,以增加短路电流,使保护装置迅速动作,待切除故障后,再起动返回逆变器供电。
(三)直流配电屏
(1)直流配电屏的安置按如下的要求:
a.屏(盘)宜装于蓄电池室一侧,交流配电屏(盘)宜靠近交流电源线引入端,小容量电话站的配电屏(盘)和整流器屏,可与通信设备合装在一个房间 机房内要定期对电磁辐射进行检测,发现超标或泄漏时要及时查出原因进行整改。
b.屏(盘)一整流器屏的正面距墙或其他设备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c.屏(盘)和整流器屏的两侧,当需要检修时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如为主要走道时净距不应小于1.2m,当需要检修时背面至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台式整流器和墙挂直流配电盘可不受此限制。
(2)警示工作正常,开关动作可靠,触点温度<70℃。(3)熔断器接触良好,触点温度<70℃。(4)接线端子连接可靠,触点温度<7O℃。(5)线缆接头无氧化,触点温度<70℃。(6)接地可靠,连接体符合要求。
(7)表头显示准确,电缆、馈线布放整齐,有标识。
(8)直流配电屏(盘)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当通过加固装置在电气上与交流配电屏(盘)、整流器屏(盘)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互相连通时,应采用专用保护线(PE线)与这相连;当不连通时,应采用接地线保护,接到通信用接地装置上。
(9)在直流配电屏上操作要遵守交流配电屏的有关安全规程。
(四)蓄电池(1)蓄电池室的工作人员,搬运与加电池液等操作时,操作者要穿防酸碱的衣服、鞋和手套;配电池液与加电池液时,除穿防酸碱的衣、鞋和手套外还要戴上防护眼镜;皮肤或眼沾上电池液的要及时用水冲洗,严重的要及时就医。
(2)电池室应保持干燥,外窗应防止阳光直接射入室内,一般可装磨砂或带色玻璃。电池室与其他生产房间的间隔墙,不宜开设门、窗或洞。进出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
(3)防酸式电池的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5℃。电池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4)新建电池室应采用防酸隔爆铅酸密封蓄电池。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可不设电池室。铅酸蓄电池与其充电用整流设备不宜装设在同一房间内。镉镍蓄电池与其充电用整流设备可装设在同一房间内;酸性蓄电池与碱性蓄电池应分开在不同房间内充电及存放。
(5)为了排除硫酸雾和氢氧气体,电池室宜设立独立的防爆机械通风系统。室内空气中所含的氢气浓度应小于4%,空气中所含硫酸雾化度不大于0.002mg/L;为使室内保持负压,排风量比进风量大20%;通风设备凡与硫酸雾接触的部分(包括风道内部)均应做防酸处理。
(6)电池室所用的导线或电缆应具有耐酸防腐蚀性能或采取防腐蚀措施,电缆穿出电池室的孔洞及保护管的管口处应用耐酸材料密封。
(7)电池室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安全灯。灯具不宜布置在蓄电池的上方,室内电源线不得有接头、电器开关、插座、熔断器等。
(8)母线与蓄电池的连接,或母线直接部分过长时母线的延长连续,都应采用母线软接头。
(9)经常检查接头与蓄电池的运行温度,如发现超过70℃时,立即停止运行,要找出原因才可继续投入运行。
(10)地面、墙壁、天花板必须进行防腐处理。(11)调配电液应注意:
1)调配电液用的容器应耐酸、耐热,使用前要检查有无漏孔。
2)配酸场地通风应良好,并有防尘措施;作业人员配制电解液时,应将浓硫酸缓缓注入水中,并随时搅动,切不可将水倒入浓硫酸中,防止浓硫酸猛烈飞溅而伤害在场人员。3)灌注电液前,应将直流电源断开,并严格检查电池,符合要求再灌注。所灌电液温度在夏季时要接近室温,冬季时不超过30℃。同组电池应连续注酸,间隔时间不超过1h。
4)配注电液后,应用碱水中和滴漏在容器外的酸液,用清水将木架、地面和容器外部冲洗干净。
(12)初充电时,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放电时,至少2人操作,作业人员应穿戴耐酸防护用品。熔铅、锉极板时,应带手套和口罩预防铅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