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新光集团有限公司新司发[2007]56号文
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提高锚杆支护巷道的施工质量,保证支护效果,实现安全施工,特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规定、矿区近年锚杆支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锚杆支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锚杆支护巷道质量保证体系。明确从班组、区队到矿井的各级管理责任,并落实到人,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3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锚杆支护的过程控制及各环节的管理。地测、技术、物管、区队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地质资料提供、支护设计、施工机具和材料的供应、质量控制、监测监控、后路级护、支护效果分析、缺陷改正等工作。
第4条 各单位必须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锚杆支护的技术培训。
第5条 各单位要依靠技术进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锚杆支护水平。
第6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锚杆支护设计
第7条 锚杆支护设计前,首先要做好地质力学评估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地质条 件调查,巷道围岩力学性质测定,围岩应力测定及短锚杆拨拉试验等。以判断其可锚性及支护难易程度,为围岩分类提供一份全面的地质力学资料。并对类似地质条 件已掘巷道的支护状况进行分析,有关地质资料、图纸齐全。
第8条 煤锚支护设计过程应遵循巷道围岩分类→初步设计→监测分析→优化设计的程序。做到围岩分类准确、设计科学合理。
第9条 要贯彻“动态设计”的思想,不能生搬硬套已有设计。根据具体地质条 件的不同,同一矿井、同一煤层、同一巷道的不同区域、不同地段,可选择不同的支护形式和参数。
第10条 锚杆初步设计基本原则:
1、巷道应尽量采用矩形断面,在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的前提下,巷道的设计高度和宽度还应预留适当的变形量。
2、必须选择性能稳定、技术含量高、符合企业标准的锚杆及其它支护产品。
第11条 支护设计方法可采用工程类比法、理论计算法或借助数值模拟等进行科学设计。采用工程类比法设计时,必须认真分析相似参考巷道的每件差异,并作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12条 锚杆支护设计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收和设计图纸: 设计说明书内容:
1、巷道名称、位臵、用途、巷道规格参数;
2、地质条 件说明及围岩分类。巷道所处层位、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类别、煤层硬度、周围采掘情况、构造、水文及瓦斯情况等。
3、锚杆几何参数(长度、直径)、力学参数(强度)、锚杆、锚索、桁架布臵参数(间距距、角度)及确定依据。
4、锚杆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及确定依据;
5、锚杆预紧力矩(或预拉力)、设计锚固力;
6、护表构件(钢带、金属网形式)、强度、规格;
7、基于锚杆支护初步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
8、验证初步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
9、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设计图纸包括:锚杆支护三视图;临时支护三视图。
第13条 对难维护复杂条 件的支护设计,应体现提高支护强度和支护等级的思想。如大跨度、分岔点、软弱破碎不稳定围岩,应采用加长或全长锚固、锚带索、桁架等联合支护方式。
第14条 宽度2.4m及以下的简单条 件锚杆支护巷道,由各矿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或煤层首次采用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宽度大于3.6m、中等维护型的沿空巷道、难维护型巷道或其它复杂地质条 件下,由锚杆技术公司或科研院校进行的锚杆支护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5条 软岩采用锚注支护时,注浆孔布臵、深度、注浆压力、注浆量、滞后时间等要在设计中规定。
第16条 岩巷锚喷支护,喷射混凝土设计厚度不得小于50mm,设计标号一般不低于150#,主要峒室不低于200#。
煤巷原则上不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如确需喷射混凝土的,其喷射厚度、标号应根据具体条 件在设计中确定。
第17条 支护设计的调整和优化。锚杆支护设计人咒要了解掌握施工进程及支护效果,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后的监测结果,验证、修改、优化支护设计,提高其合理性和可靠程度。
第三章 施工机具
第18条 岩巷推广使用120N〃M以上的锚杆钻机。煤巷推广使用90N〃M以上大功率、高性能钻机。
第19条 建立健全锚杆机具使用、维护、保养责任制度,设备要编号建立台帐,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第20条 生产技术科要及时了解掌握锚杆钻机的使用状况,维修单位人员要加强对机具的维修检查,确保机具的性能。
第21条 锚杆钻机的维修、检测、报废按锚杆钻机说明书执行。第22条 岩巷必须配备锚杆安装机具,应使用B22(B19)钻杆配合Φ32mm(Φ28mm)钻头;煤巷应使用B22(B19)或小麻花钻杆配合Φ28mm的钻头施工锚杆孔。
第四章 支护材料
第23条 必须选用水基树脂锚固剂、无纵筋左旋螺纹钢高(等)强锚杆。禁止使用普通圆钢锚杆、建筑螺纹钢锚杆、非金属锚杆和水泥锚固剂。
锚杆、锚固剂等产品必须具有“MA”标志,经集团公司质量认证,符合行业标准,锚杆产品还必须符合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锚杆、锚固剂及其配套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质量验收合格证。
第24条 矿要建立锚杆支护材料的定期抽检制度,由技术、安监、物管部门严格把关,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
第25条 锚杆的杆体、锚固剂、托盘、螺母等,其性能、强度与结构必须相互匹配;护表构件如金属网、塑料网、钢带、钢筋梁等,应与整个支护系统相适应。钢筋梁一般采用Φ≥12mm的普通圆钢制度。托盘必须与锚杆及钢带相配套,如单体锚杆配圆形或方形托盘;Π型钢带和梯形钢筋梁配Π型托盘;M型钢带配M型托盘;W型钢带配W型托盘。不准使用普通铸铁托盘或其它型钢切割加工制成的托盘。
金属锚杆杆体尾部螺纹必须采用滚丝加工或采取热处理措施,使螺纹部分的强度与杆体相适应。
第26条 锚注支护的注浆材料可采用不泥或高水速凝材料等。第27条 锚索一般选用Φ15.24mm低松驰级钢铰线,破断载荷为240~260KN。
第28条 喷射混凝土用水泥、黄沙、石子、速凝剂等材料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第29条 回收复用的锚杆及其它护表构件一般在巷帮使用。
第30条 凡不按规定使用锚杆支护材料的巷道,其工程质量以不合格论处,若发生顶板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章 锚杆支护施工
第31条 施工前,必须根据支护设计编制作业规程、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后的规程、措施施工。
第32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 之规定。第33条 前必须备齐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和支护材料。第34条 迎送锚杆打眼安装工要经专业培训,专人操作。第35条 锚杆施工要求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
1、巷道断面不符合设计,危岩活石不处理,隐患问题未排除,班组长不准划眼位。
2、班组长不划眼位,打眼工不准打眼。
3、不按规定打眼或打眼不合格,不准安装锚杆。
4、锚固剂质量不合格,不准使用。
5、锚杆杆体及其附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不准使用。
第36条 采用炮掘法施工时,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制定严格的控制爆破措施,煤巷要预留足够的手工刷大部分,预留的手工刷大部分应根据煤层硬度等,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应小于500mm,以减少炮震破坏,保证巷道成型。
第37条 放炮后要及时施工顶板锚杆。打眼、安装顶板锚杆必须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最前排顶板锚杆至煤(岩)壁的允许空顶距离不准超过设计规定的锚杆排距。
第38条 锚杆布臵。打锚杆眼前必须按支护图表的规定看线、定点、量尺、画眼位。中顶锚杆沿中线,帮锚杆与巷道坡度一致。
第39条 锚杆眼的角度和孔深。锚杆布臵方自由主义尖昼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主要层理面)垂直,其夹角不小于75°,煤巷顶板靠两帮的锚杆,与铅垂线夹角呈15~25°。锚杆眼深度必须与锚杆长度相匹配,眼深误差0~+30mm并要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第40条 最下一排帮锚杆距底板不超过50mm,软岩或高地压巷道还应增补底脚锚杆、底板锚杆。煤锚巷道两帮应平直,托盘、钢带、网要紧贴巷壁,网搭接压茬长度不小于100mm,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垫实。
第41条 锚杆眼孔径应与锚杆直径、树脂药卷直径合理匹配。锚固剂的环形壁厚应控制在4~10mm。孔径允许时,应尽量选用大直径树脂卷。岩巷宜用Φ32mm孔径配Φ28mm树脂卷,煤巷顶板宜采用Φ28mm孔径配Φ25mm树脂卷,两帮宜采用Φ28mm或Φ32mm孔径配Φ25mm或Φ28mm树脂卷。
第42条 安装前所有锚杆眼都要用压风扫孔,清除积水、岩渣。并对使用的锚杆和锚固剂等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过期变质的锚固剂严禁使用。
第43条 锚杆安装要牢固树立“初锚力第一”的观念。
必须使用锚杆钻机或其它专用锚杆安装机具,使树脂锚固剂充分搅拌混合。并使用快速安装工艺,即搅拌树脂锚固剂、上托盘、拧紧螺母一次完成。严禁用锤击或风锤搅拌的方法安装锚杆。
煤巷顶板锚杆及岩巷锚杆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锚固力不小于80KN。煤巷帮锚杆的螺母拧紧力不小于100N〃M,锚固力不小于60KN。小孔径预应力锚索锚固力不小于200KN。
第44条 喷射混凝土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支护材料配合比符合规定,并采用潮喷工艺。喷射前必须清除松动岩块,将岩面用水冲洗净,喷射后必须按规定洒水养护。
加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时,必须先初喷至少30mm厚混凝土再挂钢筋网。第45条 小孔径预应力锚老实巴交支护应采用快速、中速两种树脂锚固剂,先装快速,后装中速。树脂锚固剂用钢铰线送至孔底后边搅拌边推进,搅拌20~30s停转,等待2分钟后再落下钻机。树脂锚固剂凝固1小时后,方可进行张拉预紧上托盘工作,预紧力一般小于100KN。外露过长的钢铰线要及时剪断。
第46条 锚注或注浆加固支护施工,要保证设计孔深、方向、间排距;采用快硬水泥或其它材料,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00mm;注浆时要掌握好注浆压力,先注底、帮,最后注顶板,并严格保证注浆量。注浆结束应及时清洗管路及设备,防止浆液凝结而堵塞。
第47条 严禁用支护锚杆(索)或其它护表构件进行起吊、固定保险档等工作。如需使用,必须单独施工。
第六章 监测监控
第48条 锚杆支护巷道均要开展顶板岩性探查和支护效果监测工作,并按规定配齐、设臵各类监测仪器(表)和工具。
顶板岩性探查手段:通过锚杆眼钻进速度和排粉情况判定。探查内容:岩性变化、煤线及含水情况。无锚索支护巷道,每5~10m打一探查孔。
监测内容: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监测器具:扭矩扳手、锚杆拉力计、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测尺或测杆等。
第49条 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认真落实班组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制度。
第50条 班组自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班长负责安排业务熟悉人员对当班安装的锚杆逐根检测,并确保符合要求。
第51条 区队日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锚拔力、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量。区长负责指定业务熟悉人员对当天施工的锚杆进行抽测,初锚扭矩抽测不小于30%,锚拨力抽测一组(顶1根、两帮各1根),技术员负责组织每日对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及围岩变形量进行观测。
第52条 矿井抽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和围岩变形量。技术科监测组负责对全矿当月施工的所有煤锚巷道的监测工作,每30米抽测初锚扭矩3排、锚拨力1组(顶1根、两帮各1根)。观测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围岩变形量情况。
第53条 认真填写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围岩变形)齐全、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顶板探查情况及监测发现的问题应记录清楚。初锚扭矩、锚拨力合格率100%,不符合要求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如补打锚杆、二次紧固、架棚补强支护等)及时处理,达到规定要求。
第54条 区队技术员每天将班组自检、区队日检资料收集整理后,报矿技术科。技术科负责如下工作:所有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及信息反馈,支护效果评判,修改完善或改变支护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安全措施等。
第55条 锚拨力测试要有安全操作措施。锚拨力测试一般不用破坏性试验,当拉拨加载至设计锚拨力的90%时即为合格。拉拨过的锚杆要有明显标记,不得重复拉拨。
第56条 锚杆测力计、顶板离层指示仪、围岩变形量观测点的设臵应根据巷道围岩条 件、巷道断面、矿压大小等因素确定。一般30~50m设一组测点,软岩巷道、顶板破碎地带、高地应力等地段必须加密测点,掘进初期和回采影响期间应加强监测。较稳定以上顶板不需安设的,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57条 巷道围岩允许变形量、顶板允许下沉速度要在支护设计和作业规程中作业规定。
第58条 锚喷支护巷道喷层强度监测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补强支护与后路维护
第59条 巷道变形量超过规定、顶板离层超过警戒值及巷道处理于破碎带、软岩段时,或大断面峒室、交岔点等处,要采取补锚杆(索)、补喷、锚注、套棚、增补托棚等符合现场的补强支护措施。采取补强措施后的巷道尺寸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锚杆(索)孔集中淋水段,要进行架棚加固,防止锚杆(索)孔壁泥化,锚杆(索)失效。
第60条 当巷道岩性、施工条 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补强措施处理,区队和矿技术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鉴定,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改变支护参数或支护形式,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第60条 当巷道岩性、施工条 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补强措施处理,区队和矿技术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鉴定,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改变支护参数或支护形式,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第61条 锚杆支护巷道因条 件变化需改为架棚支护时,必须至少退后5m架棚。退后架棚复合支护距离根据巷道实际条 件,由矿技术部门确定。
第62条 建立后路巡查制度。矿井、区队、班组划清责任范围,负责检查承包后路和重点地段的支护状况。掘进工作面每班对掘进后路进行巡察,发现支架折损、巷道变形超过规定、喷层脱落及锚杆失效等危及安全的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第63条 掘进后路维护,要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64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备有不少于可供一个原班使用的架棚备用料及5~8根木柱或单体支柱。
第65条 建立特殊地段煤锚支护报告制度。煤锚支护遇特殊地段,矿在改变支护形式的同时,要向生产技术部门报告,由生产技术部门建立台帐,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合理选择支护参数,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第66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新光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5月9日
第二篇:锚杆支护管理规定1
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提高锚杆支护巷道的施工质量,保证支护效果,实现安全施工,特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规定、矿区近年锚杆支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锚杆支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锚杆支护巷道质量保证体系。明确从班组、区队到矿井的各级管理责任,并落实到人,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3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锚杆支护的过程控制及各环节的管理。地测、技术、物管、区队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地质资料提供、支护设计、施工机具和材料的供应、质量控制、监测监控、后路维护、支护效果分析、缺陷改正等工作。
第4条 各单位必须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锚杆支护的技术培训。
第5条 各单位要依靠技术进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锚杆支护水平。
第6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锚杆支护设计
第7条 锚杆支护设计前,首先要做好地质力学评估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地质条件调查,巷道围岩力学性质测定,围岩应力测定及短锚拉拨试验等。以判断其可锚性及支护难易程度,为围岩分类提供一份全面的地质力学资料。并对类似地质条件已掘巷道的支护状况进行分析,有关地质资料、图纸齐全。
第8条 煤锚支护设计过程应遵循巷道围岩分类→初步设计→监测分析→优化设计的程序。做到围岩分类准确、设计科学合理。
第9条 要贯彻“动态设计”的思想,不能生搬硬套已有设计。同一矿井、同一煤层、同一巷道的不同区域、不同地段,要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支护形式和参数。
第10条 锚杆初步设计基本原则:
1、巷道应尽量采用矩形断面,在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的前提下,巷道的设计高度和宽度还应预留适当的变形量。
2、必须选择性能稳定、技术含量高、符合企业标准的锚杆及其它支护产品。第11条 支护设计方法可采用工程类比法、理论计算法或借助数值模拟等进行科学设计。采用工程类比法设计时,必须认真分析相似参考巷道的条件差异,并作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12条 锚杆支护设计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设计说明书内容:
1、巷道名称、位臵、用途、巷道规格参数;
2、地质条件说明及围岩分类。巷道所处层位、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类别、煤层硬度、周围采掘情况、构造、水文及瓦斯情况等。
3、锚杆几何参数(长度、直径)、力学参数(强度)、锚杆、锚索、桁架布臵参数(间排距、角度)及确定依据;
4、锚杆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及确定依据;
5、锚杆初锚扭矩(或预拉力)、设计锚拨力;
6、护表构件(钢带、金属网形式)形式、强度、规格;
7、基于锚杆支护初步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
8、验证初步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
9、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设计图纸包括:锚杆支护三视图;临时支护三视图。第13条 对难维护复杂条件的支护设计,应体现提高支护强度和支护等级的思想。如大跨度、交岔点、软弱破碎不稳定围岩,应采用加长或全长锚固、锚带索、桁架等联合支护方式。
第14条 宽度3.6m及以下的简单条件锚杆支护巷道,由各矿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或煤层首次采用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宽度大于3.6m、中等维护型的沿空巷道、难维护型巷道或其它复杂地质条件下,由锚杆技术公司或科研院校进行的锚杆支护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5条 软岩采用锚注支护时,注浆孔布臵、深度、注浆压力、注浆量、滞后时间等要在设计中规定。
第16条 岩巷锚喷支护,喷射混凝土设计厚度不得小于50mm,设计标号一般不低于150#,主要峒室不低于200#。
煤巷原则上不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如确需喷射混凝土的,其喷射厚度、标号应根据具体条件在设计中确定。
第17条 支护设计的调整和优化。锚杆支护设计人员要了解掌握施工进程及支护效果,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后的监测结果,验证、修改、优化支护设计,提高其合理性和可靠程度。
第三章 施工机具
第18条 岩巷推广使用110 N.m以上锚杆钻机。煤巷推广使用80 N.m以上大功率、高性能钻机,淘汰55 N.m以下锚杆钻机。第19条 建立健全锚杆机具使用、维护、保养责任制度,设备要编号建立台帐,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第20条 生产技术科要及时了解掌握锚杆钻机的使用状况,维修单位人员要加强对机具的维修检查,确保机具的性能。
第21条 锚杆钻机的维修、检测、报废等具体规定按淮矿生便[2004]6号文执行。
第22条 岩巷必须配备锚杆安装机具,应使用B22(B19)钻杆配合φ32mm(φ28mm)钻头;煤巷应使用B22(B19)或小麻花钻杆配合φ28mm的钻头施工锚杆孔。
第四章 支护材料
第23条 必须选用水基树脂锚固剂、无纵筋左旋螺纹钢高(等)强锚杆。禁止使用普通圆钢锚杆、建筑螺纹钢锚杆、非金属锚杆和水泥锚固剂。
锚杆、锚固剂等产品必须具有“MA”标志,经集团公司质量认证,符合行业标准,锚杆产品还必须符合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锚杆、锚固剂及其配套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质量验收合格证。
第24条 矿要建立锚杆支护材料的定期抽检制度,由技术、安监、物管部门严格把关,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
第25条 锚杆的杆体、锚固剂、托盘、螺母等,其性能、强度与结构必须相互匹配;护表构件如金属网、塑料网、钢带、钢筋梁等,应与整个支护系统相适应。钢筋粱一般采用φ≥12mm的普通圆钢制作。托盘必须与锚杆及钢带相配套,如单体锚杆配圆形或方形托盘;Π型钢带和梯形钢筋梁配Π型托盘;M型钢带配M型托盘;W型钢带配W型托盘。不准使用普通铸铁托盘或其它型钢切割加工制成的托盘。
金属锚杆杆体尾部螺纹必须采用滚丝工艺加工或采取热处理措施,使螺纹部分的强度与杆体相适应。
第26条 锚注支护的注浆材料可采用水泥浆或高水速凝材料等。第27条 锚索一般选用φ15.24mm低松驰级钢铰线,破断载荷为240~260kN。
第28条 喷射混凝土用水泥、黄沙、石子、速凝剂等材料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第29条 回收复用的锚杆及其它护表构件一般在巷帮使用。
第30条 凡不按规定使用锚杆支护材料的巷道,其工程质量以不合格论处,若发生顶板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章 锚杆支护施工
第31条 施工前,必须根据支护设计编制作业规程、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后的规程、措施施工。
第32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之规定。第33条 施工前必须备齐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和支护材料。第34条 迎头锚杆打眼安装工要经专业培训,专人操作。第35条 锚杆施工要求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
1、巷道断面不符合设计,危岩活石不处理,隐患问题未排除,班组长不准划眼位。
2、班组长不划眼位,打眼工不准打眼。
3、不按规定打眼或打眼不合格,不准安装锚杆。
4、锚固剂质量不合格,不准使用。
5、锚杆杆体及其附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不准使用。
第36条 采用钻爆法施工时,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制定严格的控制爆破措施。煤巷要预留足够的手工刷大部分,预留的手工刷大部分应根据煤层硬度等,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应小于500mm,以减少炮震破坏,保证巷道成型。
第37条 放炮(割煤)后要及时施工顶板锚杆。打眼、安装顶板锚杆必须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最前排顶板锚杆至煤(岩)壁的允许空顶距离不准超过设计规定的锚杆排距。
第38条 锚杆布臵。打锚杆眼前必须按支护图表的规定看线、定点、量尺、画眼位。中顶锚杆沿中线,帮锚杆与巷道坡度一致。
第39条 锚杆眼的角度和孔深。锚杆布臵方向应尽量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主要层理面)垂直,其夹角不小于75°,煤巷顶板靠两帮的锚杆,与铅垂线夹角呈15~25°。锚杆眼深度必须与锚杆长度相匹配,眼深误差0~+30mm并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第40条 最下一排帮锚杆距底板不超过500mm,软岩或高地压巷道还应增补底脚锚杆、底板锚杆。煤锚巷道两帮应平直,托盘、钢带、网要紧贴巷壁,网搭接压茬长度不小于100 mm,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垫实。
第41条 锚杆眼孔径应与锚杆直经、树脂药卷直径合理匹配。锚固剂的环形壁厚应控制在4~10mm。孔径允许时,应尽量选用大直径树脂卷。岩巷宜采用φ32 mm孔径配φ28mm树脂卷,煤巷顶板宜采用φ28mm孔径配φ25mm树脂卷,两邦宜采用φ28mm或φ32mm孔径配φ25mm或φ28mm树脂卷。
第42条 安装前所有锚杆眼都要用压风扫孔,清除积水、岩渣。并对使用的锚杆和锚固剂等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过期变质的锚固剂严禁使用。
第43条
锚杆安装要牢固树立“初锚力第一”的观念。必须使用锚杆钻机或其它专用锚杆安装机具,使树脂锚固剂充分搅拌混合。并使用快速安装工艺,即搅拌树脂锚固剂、上托盘、拧紧螺母一次完成。严禁用锤击或风锤搅拌的方法安装锚杆。
煤巷顶板锚杆及岩巷锚杆螺母初锚扭矩不小于150N.m,锚拨力不小于80 kN。煤巷帮锚杆的螺母初锚扭矩不小于100N.m,锚拨力不小于60 kN。小孔径预应力锚索锚拨力不小于200kN。
第44条
喷射混凝土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支护材料配合比符合规定,并采用潮喷工艺。喷射前必须清除松动岩块,将岩面用水冲洗净,喷射后必须按规定洒水养护。
加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时,必须先初喷至少30mm厚混凝土再挂钢筋网。第45条 小孔径预应力锚索支护应采用快速、中速两种树脂锚固剂,先装快速,后装中速。树脂锚固剂用钢铰线送至孔底后边搅拌边推进,搅拌20~30秒停转,等待2分钟后再落下钻机。树脂锚固剂凝固1小时后,方可进行张拉预紧上托盘工作,预紧力一般不小于100kN。外露过长的钢铰线要及时剪断。
第46条
锚注或注浆加固支护施工,要保证设计孔深、方向、间排距;采用快硬水泥或其它材料,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00mm;注浆时要掌握好注浆压力,先注底、帮,最后注顶板,并严格保证注浆量。注浆结束应及时清洗管路及设备,防止浆液凝结而堵塞。
第47条 严禁用支护锚杆(索)或其它护表构件进行起吊、固定保险档等工作。如需使用,必须单独施工。
第六章 监测监控
第48条 锚杆支护巷道均要开展顶板岩性探查和支护效果监测工作,并按规定配齐、设臵各类监测仪器(表)和工具。
顶板岩性探查手段:通过锚杆眼钻进速度和排粉情况判定。探查内容:岩性变化、煤线及含水情况。无锚索支护巷道,每5~10m打一探查孔。
监测内容: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
监测器具:扭矩扳手、锚杆拉力计、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测尺或测杆等。
第49条 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认真落实班组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制度。
第50条 班组自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班长负责安排业务熟悉人员对当班安装的锚杆逐根检测,并确保符合要求。
第51条 区队日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和围岩变形量。区长负责指定业务熟悉人员对当天施工的锚杆进行抽测,初锚扭矩抽测不少于30%,锚拨力抽测一组(顶1根、两帮各1根),技术员负责组织每日对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及围岩变形量进行观测。
第52条 矿井抽检内容要求: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和围岩变形量。技术科监测组负责对全矿当月施工的所有煤锚巷道的监测工作,每30米抽测初锚扭矩3排、锚拨力1组(顶1根、两帮各1根)。观测煤锚巷道已有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围岩变形量情况。
第53条 认真填写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初锚扭矩、锚拨力、锚杆受力、顶板离层、围岩变形)齐全、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顶板探查情况及监测发现的问题应记录清楚。初锚扭矩、锚拨力合格率100%,不符合要求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如补打锚杆、二次紧固、架棚补强支护等)及时处理,达到规定要求。
第54条
区队技术员每天将班组自检、区队日检资料收集整理后,报矿技术科。技术科负责如下工作:所有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及信息反馈,支护效果评判,修改完善或改变支护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安全措施等。
第55条 锚拨力测试要有安全操作措施。锚拨力测试一般不作破坏性试验,当拉拨加载至设计锚拨力的90%时即为合格。拉拔过的锚杆要有明显标记,不得重复拉拔。
第56条 锚杆测力计(液压枕)、顶板离层指示仪、围岩变形量观测点的设臵应根据巷道围岩条件、巷道断面、矿压大小等因素确定。一般30~50m设一组测点,软岩巷道、顶板破碎地带、高地应力等地段必须加密测点,掘进初期和回采影响期间应加强监测。较稳定以上顶板不需安设的,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57条 巷道围岩允许变形量、顶板允许下沉速度要在支护设计和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
第58条 锚喷支护巷道喷层强度监测按《准北矿业(集团)公司锚喷巷道喷层强度检测暂行规定》执行。
第七章 补强支护与后路维护
第59条 巷道变形量超过规定、顶板离层超过警戒值及巷道处于破碎带、软岩段时,或大断面峒室、交岔点等处,要采取补锚杆(索)、补喷、锚注、套棚、增补托棚等符合现场实际的补强支护措施。采取补强措施后的巷道尺寸必须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锚杆(索)孔集中淋水段,要进行架棚加固,防止锚杆(索)孔壁泥化,锚杆(索)失效。
第60条 当巷道岩性、顶板岩层结构、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补强措施处理,区队和矿技术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鉴定,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改变支护参数或支护形式,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第61条 锚杆支护巷道因条件变化需改为架棚支护时,必须至少退后5m架棚。退后架棚复合支护距离根据巷道实际条件,由矿技术部门确定。
第62条 建立后路巡查制度。矿井、区队、班组划清责任范围,负责检查承包后路和重点地段的支护状况。掘进工作面每班对掘进后路进行巡察,发现支架折损、巷道变形超过规定、喷层脱落及锚杆失效等危及安全的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
第63条 掘进后路维护,要有安全技术措施。第64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备有不少于可供一个圆班使用的架棚备用料及5~8根内注式单体支柱。
第八章 其它
第65条 建立特殊地段煤锚支护报告制度。煤锚改为长距离套棚、巷道收缩率过大、巷道采用多种支护形式和参数试验后仍不能满足要求、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特殊地段,矿在改变支护形式的同时,要向生产管理部报告,由生产管理部建立台帐,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合理选择支护参数,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篇:锚杆支护原理
锚杆支护作用原理、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
讲课目的:通过本次讲课,带动管理人员及锚杆支护工认真钻研锚杆支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掘开工作面锚杆支护规范化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支护巷道顶板的目的。
讲课内容:
分两大部分:(1)锚杆支护原理;(2)锚杆支护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
一、锚杆支护作用原理
1、悬吊作用:锚杆将软弱的直接顶板吊挂于比较稳定的坚固岩层上;或用锚杆将因巷道开挖而引起松动的岩块连结在松动区外的完整坚固的岩体上,使松动岩块不致冒落。
2、组合梁作用:锚杆将层状岩体各层间连结并紧固,锚杆把数层薄的岩层组合成类似铆钉加固的组合梁,提高了岩层的整体抗弯能力。
3、挤压加固拱作用:在预应力作用下,每根锚杆周围形成一个近似于锥形体的压缩区,多根锚杆共同作用锥形体压缩区彼此重叠便在围岩中形成连续压缩带,起到保持自身稳定、承受地压,阻止上部围岩的松动和变形。提高预紧力,增强节理裂隙面或岩块的摩阻力,降低岩块转动和滑移,增大了岩体的粘结力,提高了破碎岩体的强度。
三种作用相互补充综合起作用,在不同的地质条件下某种作用更为明显。
二、锚杆锚索操作基本规范
1、水泥(帮)锚杆操作基本规范
(1)药卷规格:36*220mm,凝结时间为初凝2min,终凝3min。(2)浸泡要求:专用容器、洁净水、时间60s(以中心有0.5--0.7mm干心为佳)。
(3)锚杆锚固:将浸泡好的锚固剂送入眼底,用四磅手锤将锚杆打入眼底,25min后上垫片、螺母,初锚力设计为90N.M。
2、树脂锚杆(顶锚)基本规范
(1)锚固剂配套使用Z2388及K2340(顶端)树脂锚固剂各一卷。(2)搅拌时间为cK10-15s、K型15-20s、Z型30-35s。要求速度均匀,固化时间为1min。
(3)上垫片时间:锚固剂锚固后5min,垫片必须紧贴顶板岩面。(4)初锚力要求:顶锚180N.M。
(5)使用前检查锚固剂颜色和手感柔软程度、柔软为好。如发现结块、发硬、破裂、变质等异常现象严禁使用。
(6)锚杆尾部套上搅拌连接装置,用锚杆杆体将锚固剂送入孔度,然后用搅拌机具顺时针旋转随搅随推进,将杆体迅速推到孔底,搅拌后立即在孔口将杆体楔牢,防止固化前杆体位移。
(7)树脂锚固剂应按一级易燃品管理,专人负责运输,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摔打、挤压,以防锚固剂破裂失效。
(8)树脂锚固剂应在通风良好,无阳光、无淋水的专用防火仓库贮存,锚固剂应立式存放,以防内管破裂,贮存温度在4-25℃以下。
3、锚索操作基本规范
(1)材料选择:钢绞线15.24*8000mm、钢板300*300*
12、锚固剂Z2388、K2340(顶端)各两卷。
(2)搅拌时间:1分30秒、固化时间(即卸连接器时间)5分钟、锁具安装时间为固化后25分钟、预紧力20MPa、锚固力120KN、锚索外露不大于300MM。
(3)锚索端头必须在砂轮机上打磨,保证顺利安装,不准在井下用断线钳剪切;钢板安装紧贴岩面。
4、其它基本规范
(1)锚杆安装前,由专人检查锚杆,锚固剂与锚杆孔径是否相符。检查锚杆孔深度、位置、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锚固力拉力试验:高强锚杆8T、普通锚杆5T、锚索12T。(3)锚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4)锚杆杆体有效长度:有垫片留10cm、无垫片留5cm。
三、锚杆支护管理与操作质量要求
1、《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对安设锚杆操作的规定(摘):
(1)打锚杆前眼,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2)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3)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4)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5)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摘)
(1)锚索:一般巷道孔距±150mm、孔深0~ +200mm、外露≤350mm;锚喷工程孔距±100mm、孔深0~ +200mm、外露≤100mm(爆破材料库为0)。
(2)锚杆:间排距±100mm、孔深0~ +50mm、角度≤15°、外露一般巷道≤50mm、爆破炸材料峒及锚喷巷道为0。
3、锚杆监测:拉力试验每300根或100m一组3根。
4、入井检验:每一批下井的锚杆、锚索、锚固剂、垫片均要进行材质抽查。
第四篇:锚杆支护参数
锚杆支护参数:
(1)、顶锚杆通过悬吊作用,帮锚杆通过加固帮体作用,达到支护效果的条件,应满足: L≥L1+L2+L3 式中:L—锚杆总长,m;
L1—锚杆外露长度,顶锚杆取0.10m,帮锚杆取0.10m; L2—有效长度(顶锚杆取免压拱高b,帮锚杆取煤帮破碎深度c)m; L3—锚入岩层内深度取1.0m 普氏免压拱高:
b=[B/2+Htan(45°-ω帮/2)]/f顶 式中:
B、H—巷道掘进跨度和高度,B=5.0.m、H=3.8m; f顶—顶板岩石普氏系数,f顶取3; ω帮—两帮围岩的内摩擦角,ω帮取63.43°。依上述公式计算:b=720mm c=570 mm 得出:L顶≥1790mm L帮≥1720mm 所选锚杆长度均能满足计算要求。
(2)、按锚杆所能悬吊重量校检锚杆的排间距:
每根锚杆悬吊岩体重量G=rL2a²,锚杆锚固力Q应承担G的重量。为了安全起见,再考虑安全系数K。取K=2 KG=Q
a²=√Q/krL2 L2─—巷道顶板岩体破碎带高度,mm; d — 锚杆直径,18mm; qt——锚杆抗拉强度,5.0Mpa; r—岩体容重,2.5KN/m³;a —锚杆排间距,mm; 计算:a=1.1m a<(Q/KrL2)/2所选锚杆的锚固力Q≥50KN,计算得a<1.2m,因而排间距参数能满足计算结果。施工时取:a=800mm
第四节 支护工艺
一、支护材料
锚杆为Φ18×2000mm螺纹钢,每根锚杆使用1-2根树脂锚固剂;(累计长度500mm),木托板为600×200×60mm硬杂木。
一、锚杆安装工艺
1、首先要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掉帮顶危岩,打眼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2、合理布置眼位,保证锚杆、锚索眼深度,3、使用锚杆机打眼时要先送水、后送风、停机则反之,4、打完眼后应用压风将孔内积水岩(煤)粉吹净。
二、安装锚杆
1、装药卷前,先用锚杆插入孔内探查锚眼直度和深度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应得新补打,2、安装锚杆时,先将药卷装入眼内,随后插入锚杆启动锚杆机,循序推至眼底,搅拌20S停机,20min后上托板,用电煤钻将螺母拧紧,3、锚杆每根使用1-2个树脂锚固剂(500mm/根),锚索每要使用2-3个树脂锚固剂(500mm/根),4、托板要紧贴岩壁,不平要用木板填平,5、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50KN。
四、支护质量要求
1、巷道净宽允许偏差0-100mm,要保证巷高,2、打锚杆要垂直于煤(岩)面,3、锚杆托板要紧贴煤(岩)壁,不松动,要打成直线,4、锚杆必须带帽并拧紧,螺纹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锚索紧固后,外露过长要用水焊烧掉,外露不大于50mm,5、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6、锚索承载力应在230KN以上,张紧拉力不低于120KN。
第五篇:锚杆支护理论
锚杆支护理论
锚杆支护理论研究的目的是弄清楚锚杆、锚索与围岩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为锚杆支护设计提供理论基础。
第一节锚杆支护构件的作用
锚杆支护由锚杆杆体、托板和螺母、锚固剂、钢带及金属网等构件组成,锚杆支护的作用是由这些构件共同完成的。
一、锚杆杆体的作用 对于锚杆杆体本身来说,由于杆体长度方向的尺寸远大于其他两个方向的尺寸,所以力学上属于杆体。这种构件主要可以提供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抗拉,二是抗剪。至于杆体的抗弯能力和抗压能力是非常小,可忽略不计。
1、锚杆的抗拉作用
锚杆杆体所能承受的拉断载荷计算:
式中P—锚杆拉断载荷,N;
d—锚杆直径,mm; —锚杆钢材抗拉强度。
2、锚杆的抗剪作用
锚杆杆体所能承受的剪切载荷计算:
式中Q—锚杆剪切载荷,N;
d—锚杆直径,mm; —锚杆钢材剪切强度。
二、锚杆托板的作用
一是通过给螺母施加一定的扭矩使托板压紧巷道表面,给锚杆提供预紧力,并使预紧力扩散到锚杆周围的煤岩体中,从而改善围岩应力状态,抑制围岩离层、结构面滑动和节理裂隙的张开,实现锚杆的主动、及时支护作用; 二是围岩变形使载荷作用于托板上,通过托板将载荷传递到锚杆杆体,增大锚杆的工作阻力,充分发挥锚杆控制围岩变形的作用。
托板力学性能应与锚杆杆体的性能匹配,才能充分发挥锚杆的支护作用。托板强度不足、安装质量差、受较大偏载都会显著降低锚杆的作用。
对于端部锚固锚杆,托板是锚杆尾部接触围岩的构件,通过托板给锚杆施加预紧力,传递围岩载荷至锚杆杆体,托板本身失效,以及托板下方的围岩松散脱落,导致托板与表面不紧贴,都会使锚杆失去支护作用。
托板对全长锚固锚杆的受力分布有明显的影响。无托板时锚杆轴力在巷道表面处为零,在一定深度达到最大值,剪力在轴力最大处为零;有托板时,由于锚杆施加的预紧力和围岩通过托板作用在锚杆杆体上的力,使得锚杆轴力在巷道表面处达到一定值,而且使锚杆轴力最大的位置向孔口移动,更接近巷道表面。
三、锚固剂的作用
锚固剂的作用是将钻孔孔壁岩石与杆体粘结在一起,使锚杆发挥支护作用。同时锚固剂也具有一定的抗剪与抗拉能力,与锚杆共同加固围岩。
1、锚固剂的粘结作用
在拉拔作用下,杆体锚固段剪应力分布为负指数曲线。
2、锚固剂的抗拉与抗剪作用
我国树脂锚固剂的抗拉强度一般可取11.5MPa,抗剪强度一般可取35MPa。
3、端部锚固与全长锚固的区别
对于端部锚固锚杆,锚固剂的作用在于提供粘结力,使锚杆能承受一定的拉力。对于全长锚固锚杆,锚固剂的作用比较复杂,主要有两方面:将锚杆杆体与钻孔孔壁粘结在一起,使锚杆随着岩层移动承受拉力。当岩层发生错动时,与杆体共同起抗剪作用,阻止岩层发生滑动。对于端部锚固锚杆,杆体各部位的应力和应变相等。在锚固范围内,任何部位岩层的离层都均匀地分散到整个杆体的长度上,导致杆体受力对围岩变形和离层不敏感,支护强度低。对于全长锚固锚杆,这种分散是不可能的,致使应力、应变沿锚杆长度方向分布极不均匀,离层和滑动大的部位锚杆受力很大,杆体受力对围岩变形和离层很敏感,能及时抑制围岩离层滑动,支护强度高。这是端部锚固锚杆与全长锚固锚杆的根本区别。
四、钢带的作用
钢带是锚杆支护系统中的重要构件,对提高锚杆支护整体支护效果、保持围岩的完整性起着关键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3方面:
1、锚杆预紧力和工作阻力扩散作用。
2、支护巷道表面,改善围岩应力状态作用。
3、均衡锚杆受力,提高整体支护作用。
五、网的作用
1、维护锚杆之间的围岩,防止破碎岩块垮落。
2、紧贴巷道表面,提供一定的支护力,一定程度上改善巷道表面岩层受力状态。同时,将锚杆之间岩层的载荷传递给锚杆,形成整体支护系统。
3、网不仅能有效控制巷道浅部围岩的变形和破坏,而且对深部围岩也有良好的支护作用。有的巷道虽然表面围岩已破坏,但没有松散、垮落,网作为传力介质,使巷道深部围岩仍处于三向应力状态,提高岩体的残余强度,显著减小围岩松散、破碎区范围,同时保证了锚杆的锚固效果。
第二节锚杆支护理论
锚杆支护是一种主动支护形式,它是通过锚杆及其辅助构件与锚固范围的围岩形成锚固结构体,利用锚杆的横向作用提高锚固范围岩体的强度参数,锚杆的轴向作用改变锚固范围岩体的应力状态,从而达到提高巷道稳定性的目的。随着锚杆支护工程实践的不断丰富,锚杆支护的理论计算模型已有许多有价值的成果。这些理论都是以一定的假说为基础的,各自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条件阐述锚杆支护的作用机理,而且力学模型简单,计算方法简便易懂,适用于不同的围岩条件,得到了国内外的承认和应用。
目前,较成熟的理论主要可归纳为三大类:
一、基于锚杆的悬吊作用而提出的悬吊理论、减跨理论。
1、悬吊理论
锚杆上端锚固在围岩内部较坚硬的岩石中,把一层或几层稳定(或不稳定)且比较平而薄的直接顶板通过锚杆下端的托板及螺栓,锚固在比较坚硬的岩层上,从而起到了悬吊作用。锚杆的悬吊作用理论能很好地解释锚杆长度范围内存在稳定岩层的情况,但不能说明松软岩层高度超出锚固范围情况下的锚杆作用机理。只适用于巷道顶板,不适用于帮、底。且开掘巷道的顶板在一定范围内,必须有坚硬稳定的岩层。当跨度较大的软岩巷道中普氏拱高往往超过锚杆长度,或顶板软弱岩层较厚,围岩破碎区范围较大时,无法将锚杆锚固到上面坚硬岩层或者未松动岩层上,悬吊理论就不适用了。
2、减跨理论 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基于松散介质的自然冒落拱理论提出的锚杆作用原理,其依据是冒落拱高度与跨度成正比关系,认为利用锚杆的悬吊作用可增加顶板岩层的支点,从而减小支点间的跨距,进而达到降低冒落拱高度、减小所需支护强度的目的;二是基于梁的理论而提出的锚杆作用原理,即当巷道顶板为层状岩层时,其变形特性近似于梁的性质,此时锚杆的作用是缩短梁的跨距,以减小其中的横向应力产生的弯矩及弯矩产生的弯曲应力,尤其是弯曲拉应力,从而提高顶板的稳定性。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减跨理论中的锚杆作用机理以及适用条件与悬吊理论等同,即需要以稳定岩层或稳定岩层结构为依托。
二、基于锚杆的挤压加固作用而提出的组合梁理论、加固拱理论以及楔固理论。
1、组合梁理论
通过锚杆的轴向作用力将顶板各分层压紧,以增强各分层间的摩擦作用,并借助锚杆自身的横向承载能力提高顶板各分层间的抗剪切强度以及层间粘结程度,使各分层在弯矩作用下发生整体弯曲变形,呈现出组合梁的弯曲变形特征,从而提高了顶板的抗弯强度。适用于顶板由多层厚度小的连续性岩层组成的巷道支护。巷道帮、底不能应用。
2、加固拱理论(挤压加固理论)通过系统的布置锚杆,使巷道拱顶节理发育的岩体串联在一起,沿巷道的断面形成一个连续的具有自承受能力的拱形压缩带,使岩层得到补强,成为一个整体结构,支承其自身重量和上部的顶板压力。对于平顶巷道的层状连续性顶板而言,挤压加固理论等同于组合梁理论,此时,锚杆的挤压加固作用既可使层状顶板形成组合梁结构,从而提高了其抗弯强度,又可改善岩层的应力状态,使岩层沿平行于岩层层理方向的抗压强度得到提高。本理论适用性较强,几乎适用于所有的围岩条件。
3、楔固理论
主要是针对巷道围岩中的围岩有时会沿其中的弱面滑移而提出的围岩加固理论。当巷道围岩中的部分岩体被其中的弱面切割为块体时,其稳定性状况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对关键块体的维护情况,因为这种条件下围岩的失稳大多起因于关键块体的失稳。对此可将锚杆沿与弱面相交的方向布置,并借助锚杆的抗拉、抗剪、抗弯等作用防止围岩发生滑动甚至脱离岩层而冒落,从而保持巷道围岩的整体稳定性。
三、综合锚杆的各种作用或基于特殊条件而提出的最大水平应力理论、围岩松动圈理论、围岩强度强化理论、锚杆桁架支护理论、锚固平衡拱支护理论、锚注支护理论。
1、最大水平应力理论
巷道围岩的水平应力有时会大于垂直应力,此时,巷道顶、底板的稳定性主要受水平应力的影响;水平应力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巷道轴向与最大水平应力之间的夹角不同,水平应力对顶、底板稳定性的影响程度也会有所差异:
①与最大水平应力方向平行的巷道受其影响最小,顶、底板稳定性最好;
②与最大水平应力方向成锐角的巷道的顶、底板变形破坏偏向巷道的某一帮; ③与最大水平应力方向垂直的巷道受其影响最大,顶、底板稳定性最差。
基于该理论,英国学者研究发现,在深部开采的高应力环境下,最大水平应力的作用使顶、底板岩层发生剪切破坏而出现错动和膨胀,造成围岩变形,随着变形的发展,顶板对支护的载荷迅速增长,并使支护系统发生破坏。在这种作用下,锚杆的作用应当是在顶板变形的早期阶段提高其稳定性,以控制顶板后期变形的严重程度。即锚杆的加固应在顶板岩层发生松动膨胀变形之前进行,而不是等顶板已经松动破坏、几乎丧失自承能力后才被动地承受围岩压力。同时,应充分重视垂直应力对两帮的影响:顶板锚固后,两帮垂直应力集中区更靠近巷帮表面,控制两帮破坏,防止顶板有效跨度超过顶板锚杆的有效支护范围,对围岩稳定极为重要。
2、围岩松动圈支护理论 基于巷道围岩状态特征的研究,董方庭教授等提出了松动圈支护理沦,并提出了关于锚杆作用机理的动态解释。认为在矩形巷道围岩中,锚杆除了可以发挥悬吊作用以外,形成组合拱是其主要的支护作用,即破裂顶板在锚杆锚固力作用下可以形成具有一定强度和厚度的锚固层,随着顶板的下沉变形,锚固层将达到新的平衡状态,形成压力拱或称之为裂隙体梁式的平衡结构。
3、围岩强度强化理论
通过对处于不同物性状态岩体加锚前后的力学性质的研究,侯朝炯教授等提出了巷道锚杆支护围岩强度强化理论。巷道锚杆支护的实质是锚杆和锚固区域岩体相互作用,并形成统一的承载结构;锚杆支护可以提高锚固体强度破坏前、后的力学参数,改善锚固体的力学性能;锚杆作用可以提高围岩各状态下的强度值,使巷道围岩强度得到强化。通过对巷道底臌机理的深入研究,侯朝炯教授提出了加固巷道帮、角控制底臌的理论及方法,为巷道底臌的防治提供了一条有效、实用的途径。
4、锚杆桁架支护理论 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人们通过对其支护机理的研究认为桁架锚杆的作用原理属于挤压加固一类,锚杆桁架对巷道围岩的加固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改变巷道顶板的应力状态。即随着锚杆桁架预紧力的增加,顶板中部的拉应力将减小,甚至出现压应力,使顶板不受拉应力,从而弥补岩体抗拉强度较小的弱点; ②促进顶板裂隙体梁的形成。当巷道开挖在层状岩体中时,顶板的破坏和变形可以用“岩梁”理论来分析,它的稳定性取决于裂隙体梁的成拱作用; ③提高顶板裂隙体梁拱座处的抗滑动性能。根据静力平衡原理,当岩梁拱座处的抗剪切能力过低时,顶板将发生整体剪切滑动。桁架预紧力引起的主动作用将与拱座处的水平推力叠加,增大了该危险部位岩石或不连续面的摩擦阻力,从而提高顶板裂隙体梁在拱座处的剪切强度。
5、锚固平衡拱支护理论
根据困难条件下锚杆支护成拱的重要作用,煤炭科学院北京开采研究所的林崇德高工提出了锚固平衡拱支护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煤巷软弱顶板岩层在矿山压力作用下经历压缩变形的过程;②锚固岩层没有整体达到塑性破坏之前,顶板岩层仍可视为岩梁;③锚固岩层整体进入破坏阶段后,岩层已经不是一个连续体;④锚固支架是否具有较大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取决于顶板岩层的力学性质和锚杆的成拱作用大小;⑤锚固支架形成锚固平衡拱的关键是通过锚杆的作用保持锚固岩层的整体性。
6、锚注支护理论
通过对软岩巷道围岩控制方法的研究,陆士良教授提出了外锚内注式的支护方法。认为软岩巷道围岩的破裂范围及变形量都很大,传统的刚性支护难以适应,而单纯的锚杆支护或组合锚杆支护欲使破裂岩体处于挤紧状态,从而形成平衡拱也难以实现。对于节理裂隙发育的软岩,采用注浆的方法可以改变其松散结构,提高粘结力和内摩擦角,提高围岩的整体性和强度系数,从而形成一个注浆加固圈,为锚杆提供可靠的着力基础,使其能够充分发挥悬吊、组合等基本功能,对注浆加固圈以下的松碎岩石起到支护的作用。这种支护方式的提出极大地拓宽了锚杆支护技术的应用范围。第三节锚杆支护机理要点
1、锚杆支护的主要作用在于控制锚固区围岩的离层、滑动、裂隙张开、新裂纹产生等扩容变形与破坏,使围岩处于受压状态,抑制围岩弯曲变形、拉伸与剪切破坏的出现,最大限度地保持锚固区围岩的完整性,减小锚固区围岩强度的降低,使围岩成为承载的主体。在锚固区内形成刚度较大的预应力承载结构,阻止锚固区外岩层产生离层,同时改变围岩深部的应力分布状态。锚杆支护对岩石的弹性变形、峰值强度之前的塑性变形控制作用不明显,要求支护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延伸性,使围岩的弹性变形、产生明显扩容变形之前的塑性变形得以释放。
2、锚杆支护系统的刚度十分重要,锚杆预紧力及其扩散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巷道条件确定合理的预紧力,并使预紧力实现有效扩散是支护设计的关键。单根锚索预紧力的作用范围是很有限的,必须通过托板、刚度和金属网等构件将锚杆预紧力扩散到离锚杆更远的围岩中。特别是对于巷道表面,即使施加很小的支护力,也会明显抑制围岩的变形与破坏,保持顶板的完整。护表构件在预应力支护系统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3、锚杆支护系统存在临界支护刚度,即使锚固区不产生明显离层和拉应力区所需要支护系统提供的刚度。支护系统刚度小于临界支护刚度,围岩将长期处于变形和不稳定状态;相反,支护系统的刚度达到或超过临界支护刚度,围岩变形得到有效抑制,巷道处于长期稳定状态。支护刚度的关键影响因素是锚杆锚杆预紧力,因此存在锚杆临界预紧力值。当锚杆预紧力达到一定数值后,可以有效控制围岩变形和离层,而且锚杆受力变化不大。
4、锚索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将锚杆支护形成的预应力承载结构与深部围岩相连,提高预应力承载结构的稳定性,同时充分调动深部围岩的承载能力,使更大范围内的岩体共同承载;其二是锚索施加较大的预紧力,给围岩提供压力,使锚杆形成才压力区组合成骨架网状结构,主动支护围岩,保持其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