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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补助标准

差旅补助标准



第一篇:差旅补助标准

耐茵公司差旅补助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差旅及报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以资遵循。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全体员工国内出差(出差主要指拜访客户,上门服务,国内参展等)。

三、国内出差

1.同仁因执行公务非假日赴外地而无法当天返回者,应填写“国内出差申请单”,填明差期、出差地点、出发时间、出差事由、暂支旅费及职务代理人后,依部门主管核准权限呈请核准。

2.“国内出差申请单”经核准,由直接主管于出差前3 日内转至总经理及人事单位登记,转至会计存查供出差人员凭以借支旅费,销差及报销差旅费之用。

3.同仁国内出差,其乘坐交通工具之标准及交通费、日支费(膳食费)、住宿费报支标准依以下规定办理:

(1)国内出差,以搭乘火车、公交车交通工具为主要原则,火车在十八小时之内可到达地区原则上不搭乘飞机,如因公务时间紧迫或水陆交通受阻特殊原因或订不到车票或公务需要与重要客户同行,经主管核准可搭乘飞机或市内出租车。搭乘火车一般同仁标准如下: 1-3 小时以内一般以高铁为主 4-10 小时以内一般以硬座为主 10-18 小时以内一般以硬卧为主(2)出差餐饮补贴标准为:

部门经理:一类城市45 元/天,二类城市40元/天,三类城市35元/ 天 其他人员:一类城市40 元/天,二类城市35元/天,三类城市30元/ 天(3)住宿费报支标准按实据报支(同性2人同行要住一间)

部门经理:一类城市280元/天,二类城市220元/天,三类城市180元/天 其他人员:一类城市220元/天,二类城市180元/天,三类城市150元/天

(4)出差补贴的时间界限为12:00。12:00前离开出发地的,当日可全额补贴;12:00后返回出发地的当日可全额补贴;否则当日按50%的标准执行,晚上8时以后不支付。

经批准到外地参加培训和学习的,如费用中已包含伙食费的,不再给予出差补贴。

出差人员如住宿费已含早餐、公司统筹订餐,客户招待或应酬请客者,该餐费不得报支日支费。

为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员工出差当日往返。对于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不论何时出发,均按1天的标准给予出差补贴。

(5)出差旅程因私人因素必须中途停留或绕道,应事先呈请核准,因此增加的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及日支费不得报支。

(6)出差期间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阻滞,经提出确实证明呈报总 经理核准。

四,本办法经呈总经理后公告实施,修订时亦同。

备注:1类城市主要指北上广深,2类城市指省会城市副省会城市,2类城市指地级市

第二篇:因公出差及差旅补助标准管理制度

因公出差及差旅补助标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董事、顾问、技术人员,不适用于各级代理及兼职人员。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3条、因工作需要到外埠出差时,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第4条、经安排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要求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出差事由、预期效果、出差地点、出差起止时间、预计费用及费用支出来源。

第5条、《出差审批单》必须依次经出差人签字、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签批后,出差人方可出差。

第6条、出差人在出差期间因情况变化需更改行程时,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领导或董事长,并取得批准后方可更改行程。

第7条、经董事长批准应急出差,出差人回到公司后应补办《出差审批单》。

第三章

差旅费的预借与报销

第8条、差旅费的预借与报销,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专项规定。

第9条、出差人应在回到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财务报销(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的需经董事长签批),否则不得再次借款。在公司存在借款的出差人,严重逾期不办理财务报销的,报请公司办公会作出处理。

第四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10条、车船费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必要可乘坐飞机普通仓、轮船头等仓、火车及汽车软卧,按车船票面额据实报销。

2、部门经理可乘坐轮船二等仓、直达火车硬卧及软座、汽车卧铺,按车船票额报销。

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仓、特快火车硬卧、汽车卧铺,按车船票面额据实报销。

4、夜间(19:00—7:00)行程应在4小时以上或全程行程在10小时以上,方可乘坐轮船、火车、汽车卧铺。

5、乘坐自备车时,不得报销车船费。第11条、伙食补助标准:

出差期间,每天享受伙食补助100元,公司发放的误餐补贴同时抵消。

第12条、住宿费报销标准:

1、董事长不限。总经理、副总经理、外聘专家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80元/人.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由总经理临时确定标准);

2、部门经理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00元/人.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由总经理临时确定标准);

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为180元/人.天;

4、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及同性同住时,上述住宿费报销标准从高适用。

5、住宿费在标准以下时或者无住宿发票的,按应享受住宿标准给予补助。

6、超出应享受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自理;

7、住宿费的超标与补助均以应住宿总天数与住宿发票总额累计计算。

第13条、会议报销标准:

1、因公外出参加会议、须根据下发的会议通知,经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批准后,方能予以报销。

2、会议期间无住勤伙食补助,经董事长批准后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14条、出差住宿和远途交通视情况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出差前统一预定,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章

出租车

第15条、员工在本埠或外埠因公外出办事,应本着历行节约的原则,尽量乘坐公交车或普通交通工具。

第16条、员工在本埠或外埠因公外出办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乘坐出租车:

1、行程路线上无公交车或无其它普通交通工具时;

2、多人同行时且短程时(预计票价在20元以内时);

3、陪同客户同行办事或接客时;

4、因处理急事受时间制约时。

第17条、员工在本埠或外埠因公外出办事,符合第14条的条件时,每天乘坐出租车限额由董事长核定。

第18条、报销出租车票应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并按要求注明事宜及起止地点,须依次经乘车人签字、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签批。车票以时间顺序粘贴,乘车人签字后随《费用报销审批单》方可在财务报销。

第六章

其他

第19条、本规定自二0一七年

日起实施。

第20条、本规定授权财务室负责归口管理。第21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年**月**日

第三篇:差旅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一、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实行凭票实报实销办法,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含6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乘坐硬卧。如符合乘坐硬卧标准,实际乘坐硬座,按硬卧票价100%补足其差额。乘坐飞机需得到经理批准,自行购买飞机票,将按火车硬卧价报销。

二、出差期间除长途车票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费用(如公交车,出租车等)补助包含在伙食及住宿补助内,不再另行实报实销原则。

三、特殊情况需要实报实销,需请示上级同意,如在8点-18点之内乘坐出租车也需得到经理批准。

四、报销时必须凭报销凭证方能报销。

五、报销程序

1、人员应于出差返回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

2、报销人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后,附“出差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3、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一周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在其工资中扣除。

六、生活费报销

出差地点区分为特殊城市(特区、上海、北京),省会城市及其他城市。特殊城市50元/天,给予补助,省辖市按40元/天,给予补助,县级市及以下按30元/天,给予补助。特殊生活费报销需得到上级批准。

七、住宿包干制报销记时

住宿时间标准从到达出差地,或者中转目标地为准开始核算!

八、出差报销规定:

出差地点区分为特殊城市(特区、上海、北京),省会城市及其他城市。特殊城市实行实报实销制,省辖市按180元/天,给予补助,县级市及以下按150元/天,给予补助。此报销费用含目的地区域的市内交通费用。

九、出差人员住宿费凭据报销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出差时间不满12小时但产生了住宿按一天计算。

出差时间超过36小时但产生了一晚住宿按照包干制1.5天费用报销。

出差时间超过12小时但没有产生住宿按照0.5天费用报销(不再享有生活补助)。出差时间低于12小时且没有产生住宿进行实报实销,享有生活费补助。

十、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据报销实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由本人自付(如有特殊情况,超标部分由财务部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一律不予报销。

十一、出差住宿费和伙食由加盟商免费接待或亲友接待的,如无住宿费和伙食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十二、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注明出差地点、出发时间以及回程时间。

十三、回公司后三日之内不报销、不上交相关费用、未上交相关回执,当月所有提成奖金减半。

四川XX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日期: 2015年5月18日

第四篇:差旅报销及补贴标准

差旅费用及补贴标准

1、申请。

全体人员出差,需在明道OA系统提交“出差申请”,由部门经理、人事部门等相应人员审批后,人事部门备案管理。

2、交通。

1)全体管理者及员工出行交通均由综合部门统一订购(或自行垫付,需提前沟通),原则上出行标准为最低舱位票价(动车二等座、长途硬卧等),若乘坐者欲自费升舱,需在出票前自行与综合部门负责人员沟通协商。

2)出差人员有义务妥善保管火车票等票据以备报销使用,如遗失综合或财务部门有权利要求其按价补齐。

3、住宿。

1)全体管理者及员工出行由综合部门统一订购(或自行垫付,需提前沟通),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人民币600元/天/间,二线三线城市为人民币400元/天/间,两人出行同住一间;普通员工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人民币400元/天/间,二线三线城市人民币300元/天/间,两人出行同住一间。如需自费提高住宿品质,需与负责人员提前进行沟通协商。

2)普通员工与部门经理因同一差旅目的出行,在得到综合部经理批准的前提下,可以入住与经理同一级别的酒店。

3)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一线城市,其他城市为二线三线城市。4)境外住宿标准与国内一线城市标准相同。

4、补助。

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享有人民币200元/天/人的生活补助,员工出差享有人民币100元/天/人的生活补助。

2)生活补助需在出差结束后由本次出差级别最高的人员(或代表)凭目的地餐费、交通费发票领取。

5、报销。

1)差旅费用为凭票报销,包括交通、住宿、补助均需凭相应发票报销。

2)出差结束后一周之内,由本次出差中级别最高人员(或代表)在OA系统上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并将所有票据交由财务人员审核核算。

3)财务人员审核没有问题,由部门经理等审批,后由财务人员支付。

6、

第五篇:公司差旅标准制度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长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总监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7日内报。

第二条 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财务总监、总经理核准。

(二)2日(含2日)以上出差的由董事会秘书处备案后报财务总监、董事长批准。

第三条 出差延误处理。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董事会秘书处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及市内交通费)。(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100元/天; 二类地区,省会城市,80元/天;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以外的其它地区,50元/天。(3)其它补助为5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2、住宿标准:一类城市200元/天,其他150元/天。

2.交通: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财务总监根据出差人职务和出差事由核准交通工具选择)

3.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等相应票据据实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明细帐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4下列费用不得报销:(1)健身娱乐美容费用

(2)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的费用(3)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费用报销程序:

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7日。当天出差的费用7日内必须交至财务部审核;

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审批。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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