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吴家华: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吴家华: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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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一重大政治论断,具有重大意义。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国情依据,也是提出和制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目标、新任务、新安排、新要求的基本依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坚持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社会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规定性作用
矛盾特殊性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根据矛盾特殊性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或特殊的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9页)也是一运动形式区别于另一运动形式、一过程区别于另一过程、一阶段区别于另一阶段的主要根据。分析矛盾的特殊性,首先要把握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非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及其统一关系。根本矛盾是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并规定过程本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是受根本矛盾规定和制约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4页)根本矛盾在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表现为不同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起领导作用的矛盾,规定了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贯穿事物发展过程某一阶段的始终,并规定阶段的基本性质;次要矛盾是在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的矛盾,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随着事物的发展,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会相互转化。在分析事物及其发展时,要全力找出和把握主要矛盾,因为“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页)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称之为“不发达的阶段”,这个阶段至少要有一百年时间,将来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等社会形态的本质,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特殊的社会基本矛盾规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于社会主义更高阶段的本质,是由该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所决定的。只要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没有根本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就没有结束;只要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不会终结。一旦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将被新的更高阶段取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之所以没有变,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之所以不能变,根本原因是支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明确这一点,是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前提。
二、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质内涵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由矛盾推动的事物的运动变化,有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形式,总的量变中包含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展,事物的变化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部分质变再到根本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的过程。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为我们观察和分析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供了强大的认识工具。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两个方面的规定性。其一,在社会性质上,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而非新民主主义社会或别的社会;其二,在发展程度上,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可依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及其规定的主要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划分为第一个时期和新时代。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不同的,第一个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二者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第一个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质的变化,因而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事业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全面的深刻影响,根据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确立新的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行动方略;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部分质变,也就是被主要矛盾所规定和影响的其他许多次要矛盾状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而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状况,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分为不同的时期。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是支配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性变化,没有改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和地位,因而也没有改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因此,党的十九大强调,在新时代,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三、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认识论意义
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认识发源于实践,又回到实践接受检验,并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的无限循环往复,推动认识和实践不断发展,“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7页)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6页)也就是说,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获得的真理性认识是对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是永恒真理,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的过程。党的八大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后来由于“左”的思想的干扰,在相当长的时期偏离了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当作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造成了严重后果。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进行再认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将这一矛盾规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在生产力非常落后、人民生活普遍贫困的改革开放初期,发展生产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成为最迫切的时代课题,因而我们党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概括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这一概括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矛盾运动的客观状况,为把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客观依据。
经过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近40年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及其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看,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社会生产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20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从矛盾状况和地位看,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已经大大缓和,其在社会矛盾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显著下降。
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消除,而是显示了我们原有的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真理性认识的条件性,即相对性,它表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不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而是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个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新论断,并不表明以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的不正确,而只是明确了其适用条件和范围,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第一个时期。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的发展,进一步证明了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第二篇: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 正确把握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具体特点,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科学的理论、正确的路线和有效的方略,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现阶段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全局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必将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发展新境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总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与过去相比,既有重大变化又保持了连续性,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 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反映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也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要矛盾的导向作用,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重大判断,揭示了制约我国发展的症结所在,明确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根本着力点,为新时代谋划发展、推动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论成果。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是党和国家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发展,又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社会主要矛盾体现着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反映了一种社会形态某个发展阶段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正确把握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具体特点,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科学的理论、正确的路线和有效的方略,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仍然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但性质和作用形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和阶级对立的消失,生产的发展不再以服务少数人的利益为目的、服从于资本的增殖,而是以造福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目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在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这样,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对抗性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阶级对立、两极分化、经济危机、金钱至上等深刻弊端,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毛泽东同志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根本上说就体现在这里。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社会生产与人民需要、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是贯穿、支配和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全过程的根本动力,反映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和形式。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又有自己的特殊性。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一系列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消除了全社会的阶级对立,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社会基本矛盾发生了质的改变,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由于我国是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物质文化生产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对此,党的八大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科学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对党的八大的提法作了进一步提炼,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一重要论断,准确把握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点,明确了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奋斗目标和工作的重点,为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实践提供了科学的指引,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矛盾学说。
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表述,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通过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分析得出的正确结论,是制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长远战略的重要依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深刻反映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时代发展到今天,党的八大明确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过去60多年,改革开放也已经近40年,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即人民需要和社会生产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明确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的主要症结。发展不平衡,主要指各区域各方面发展不够平衡,制约了全国发展水平提升。发展不充分,主要指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方面还有发展不足的问题,发展的任务仍然很重。现阶段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仍很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等等。不平衡与不充分是相互关联的,但现阶段不平衡的问题更加明显,突出表现在区域、城乡、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关系上。这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相互掣肘,是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根源,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将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下功夫加以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指明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的根本目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面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并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重要的奋斗目标,明确第一个阶段要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宽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第二个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今后,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列宁深刻地指出: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而且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一定会实现这一点,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困难和它的全部力量也就在于了解这个真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光辉理想,将在我们的不懈奋斗中日益成为美好的现实。理论源自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现阶段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全局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必将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发展新境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要在“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中,更加准确地把握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更好地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要清醒地看到,尽管我国经济总量已超过11万亿美元,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0%左右;即使到2020年我国实现了全面小康,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仅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同时也要看到,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40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5年的发展,党和国家的事业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更准确地把握我国基本国情不断变化的内涵,主动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明确发展的新要求新思路,把握好工作着力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要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政治保证,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总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与过去相比,既有重大变化又保持了连续性,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我们既要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也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既要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质,即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没有变,也要看到人民的需要变得更加广泛、更加多样、更高标准、更多层次,满足人民需要的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发生了重要变化。
四、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反映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也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要矛盾的导向作用,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解决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加强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实施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和城乡差距,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推动“五位一体”建设协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补齐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强烈的期盼。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为人民提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机会。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同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相一致、相统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既是我国社会生产力明显提高,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时代;也是人民生活显著改善、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我们要坚持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同社会全面进步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第三篇: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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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の變化
矛盾是反映事物內部和事物之間既對立又統一の哲學範疇。要想社會進步,我們必須 要明白我國社會の主要矛盾是什麼。在此次十九大會議中,習近平主席提出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從人民日益增長の 物質文化同落後の社會生產之間のの矛盾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の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の發展之間の矛盾。
從求溫飽到求環保,從求生存到求生態;從先富帶後富到共建共用;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諸如此類の要求都是新の社會主要矛盾の具體表現,也是新時代の具體特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の變化表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鮮明の時代特徵和時代內涵,同以往幾十年相比已不是處於同一個水準,而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新の發展階段。
人民の生活水準程度離不開社會の發展,而如果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則會導致部分人民の生活水準不高,而他們又怎麼會感覺生活美好呢。如果生活美好,那麼這又可以從某些方面來反映社會發展の提高。因此,二者之間又是相互矛盾の。十九大中,習近平主席指出我國經濟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國內生產總值從五十八萬億增長到八十億,穩居世界第二。經濟等新興產業蓬勃發展,高鐵、公路、橋樑、港口、機場の基礎設施建設快速推進。糧食生產能力達到一萬兩千億斤。城鎮化率年均提高一點二個百分點,八千多萬個農業轉移人口成為城鎮居民。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改變の主要原因。正是因為我國堅持新發展理念以及一系列の規劃佈局,才能使我國經濟在全球化の過程中迅速發展,從而提高了我國GDP。這些都最終導致了人民生活水準の提高,提升了人民幸福感。但是我國の經濟發展是不全面,不充分の,具有區域性。東部,南部地區較西部,北部地區有明顯の經濟優勢,這與我國の國土分佈有關,也與政策有關。我國國土遼闊,東部,南部地區資源豐富,經濟發展具有得天獨厚の優勢,再加上我國早期經濟政策便是偏向以局部帶整體,故導致了經濟發展の不均衡。雖然我國這些年加大對西部地區の開發,但是與東部相比,發展仍然有較大差異。同樣,民主法制建設與思想文化建設取得重大の進步也是人民生活水準提高の重要原因。正是因為民主法治の健全,人民安全得到保證,提升了人民の安全感。而思想文化の進步則
決定了人民の思想水準,使人民對生活有不同の,更高の要求,不再單單只追求純物質上の東西。並且,習近平主席也指明了人民生活水準の改善取決於以下幾個點: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六千多萬貧困人口穩定脫貧,貧困率從百分之十二降到百分之四以下。教育事業全面發展,Fpg
Fpg 中西部和農村教育明顯加強。就業狀況持續改善,城鎮新增就業增速超過經濟增速,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覆蓋城鄉居民の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醫療水準大幅度提高,保證性住房建設穩步推進。社會治理更加完善。
可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の變化是關係全局の歷史性變化。這一變化不僅是巨大の,也是極為深刻の,要求我們在 繼續推動發展の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の需要,更好推動人の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の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の判斷。在這一時期呈現の發展 階段性特徵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大背景下の新特徵、新狀態、新矛盾,而不是超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の階段性 特徵。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の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の國際地位沒有變,我們仍然要牢牢堅持黨の基本路線這個黨和國家の生命線、人民の幸福線。對於這一點,必須有足夠の戰略清醒和戰略定力。
著力解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需要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變”與“不變”の關係。一方面,順應“變”、促進 “變”,對經濟社會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安排適時進行調整變革,以“變”應“變”;另一方面,立足“不變”、堅守“不變”,咬定青山不放鬆,扭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不動搖,繼續為發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夯實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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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哲学范畴。要想社会进步,我们必须要明白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在此次十九大会议中,习近平主席提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从求温饱到求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先富带后富到共建共享;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诸如此类的要求都是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也是新时代的具体特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表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时代内涵,同以往几十年相比已不是处于同一个水平,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新的发展阶段。
人民的生活水平程度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如果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则会导致部分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而他们又怎么会感觉生活美好呢。如果生活美好,那么这又可以从某些方面来反映社会发展的提高。因此,二者之间又是相互矛盾的。十九大中,习近平主席指出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八万亿增长到八十亿,稳居世界第二。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高铁、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粮食生产能力达到一万两千亿斤。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一点二个百分点,八千多万个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改变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我国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及一系列的规划布局,才能使我国经济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迅速发展,从而提高了我国GDP。这些都最终导致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升了人民幸福感。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是不全面,不充分的,具有区域性。东部,南部地区较西部,北部地区有明显的经济优势,这与我国的国土分布有关,也与政策有关。我国国土辽阔,东部,南部地区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上我国早期经济政策便是偏向以局部带整体,故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虽然我国这些年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开发,但是与东部相比,发展仍然有较大差异。同样,民主法制建设与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的进步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原因。正是因为民主法治的健全,人民安全得到保证,提升了人民的安全感。而思想文化的进步则决定了人民的思想水平,使人民对生活有不同的,更高的要求,不再单单只追求纯物质上的东西。并且,习近平主席也指明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取决于以下几个点: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率从百分之十二降到百分之四以下。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水平大幅度提高,保证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治理更加完善。
可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一变化不仅是巨大的,也是极为深刻的,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在这一时期呈现的发展阶段性特征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大背景下的新特征、新状态、新矛盾,而不是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仍然要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对于这一点,必须有足够的战略清醒和战略定力。
着力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需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变”与“不变”的关系。一方面,顺应“变”、促进 “变”,对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变革,以“变”应“变”;另一方面,立足“不变”、坚守“不变”,咬定青山不放松,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继续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夯实经济基础。
第五篇:如何正确认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如何正确认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刘贵志
矛盾无时不有,无所不在。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因此,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寻找化解社会矛盾的纠纷新途径,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推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摆在我们基层领导干部面前重大的政治课题。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
新的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了许多新特点,主要表现:一是经济利益矛盾突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分配上是平均主义,个人利益收入差距不大,经济利益处于隐形状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价值规律和利益、效率原则进行资源配置,这就使得物质利益关系,特别是局部、个别的利益凸现出来,人们之间在利益要求和满足方面的差别越来越大,经济利益矛盾由幕后推到了前台;二是群体性事件增多。群体性事件增多一方面是所涉及到的已不再仅仅是个体利益,而往往是群体利益,诸如土地占用,拆迁安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基层干部职工退职待遇,干部作风等问题。一但解决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另一方面是突发性事件涉及人数多。诸如非正常死亡,宗族势力之间纠纷,婚姻纠纷,他们往往认为只有人多才能解决问题,利用人多来施加压力,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蛊惑亲戚朋友邻居参与;三是越级上访现象突出。上访人往往认为在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跑到上一级能解决。极少数人往往利用在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上访,施加对当地政府部门的压力,来达到解决自己问题的目的;四是矛盾纠纷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缺乏政策依据,缺乏法律依据,有的是基层干部处理问题方法粗放简单,原本是简单的矛盾,变得复杂起来,有的是群众要求过高,不顾大局,明知办不到的事,仍一味坚持,诸如此类的问题,处理起来都比较棘手;五是矛盾纠纷种类不断增多。随着农村村帐镇管制度的实行,村务管理制度的到位,干群矛盾明显减少,但随着外出打工、进厂务工,从事三产服务业人数的增加,以及维权意识的增强,农村婚姻纠纷,劳资纠纷,承包关系纠纷,环保方面的纠纷,医患纠纷呈增多趋势。
二、产生矛盾纠纷原因分析
事出有因,了解一下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对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是有帮助的,产生这些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上分析有这样几个主要原因。一是体制上的原因,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推进,新体制取代了旧体制,新体制的建立必然会影响到少数人的利益,会有一些矛盾纠纷甚至上访现象的出现。甚至会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背后出谋划策,有组织的进行规模上访或者是越级上访;二是法治观念不强,普法虽然已进入“五五”普法阶段,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仍不高,一些同志仍用过去的观念,过去的方法处理现在的问题,是远远不能适应的,必然会有一些矛盾纠纷出现。一些群众的法治观念就更不强,他们遇到矛盾轻则相互谩骂攻击,重则大大出手,有的是甚至打得头破血流,头脑中根本没有一个“法”字的概念;三是一些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一些基层干部面对矛盾纠纷显得苍白无力,束手无策,少数同志对矛盾纠纷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任其漫延发展,还有一些基层组织和部门故意拖延,不能做到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过分无理要求要教育到位,导致矛盾升级或是上访。
三、如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一但发生是回避不了的,出现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正确去面对,不能积极及时正确去处理协调,社会矛盾纠纷是一种社会现象,只要深入去研究,是有规律可循的。首先是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人和组织要有公正性。过去的工作实践证明,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带着不公正的观点去处理协调矛盾,不但矛盾纠纷处理不了,还会引起新的矛盾,甚至会缴化矛盾,甚至是越级上访,所谓公正性,就是不带任何偏见的观点、客观公正的去处理协调;其次是及时排查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既有突发偶然性的一面,也有迹象前兆性的一面,只要我们保持思想上的敏锐性,定期不定期地去排查,就能发现一些苗头性的迹象,就能做到发现在早,处理在小。实际工作中,我就发现过一起农户准备上访事件,通过排查得知,这主要是由于部分群众对该村集体水面承包有疑问有意见,因而准备组织人员择日到镇上访,我们及时组织镇村干部针对矛盾起因,进行详细解释说明,从而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今年以来,通过超前排查,共排出各类矛盾30多起,由于超前化解,这些矛盾纠纷都能得到较好的处理;三是快速介入争取主动。快速介入是把矛盾纠纷缩小在最小范围,消灭在萌芽状态的重要保证。矛盾纠纷刚刚发生,涉及到人员不多,矛盾层次不深,对立情绪小,此时介入,化解起来比较容易。因时间拖延无人过问将小矛盾拖成了大矛盾,导致激化升级,一但升级激化,一但对抗性增强,化解起来难度加大。工作中曾遇到过一起医患矛盾,一婴儿吊水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在送往县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婴儿的尸体并停放在医院里,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处理小组,主动介入到处理协调中,通过深入仔细的工作,于当天夜12时达成了一致意见,迅速处理了这起医患矛盾,既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又将社会影响缩小到最低程序;四是要在弄清情况上下功夫。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研究之后,处理矛盾纠纷也是这样,在情况还未弄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下结论,定调子,作裁决,往往矛盾双方不服,问题难以处理协调。必须弄清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症结,矛盾纠纷是显性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原因、症结是隐性的,是看不见,摸不着。双方当事人往往将真正的原因不讲出来,或故意隐藏,则需要通过作深入细仔的调查了解情况,去进一步分析、推理和判断,必须弄清楚双方的真正的目的和意图,双方当事人往往会用一种似乎合理的目的和意图来掩盖着另一种不合理目的和意图,否则就很难对症下药,必须弄清楚双方哪些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才能有的放矢处理协调。遇到的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某村一村民因感情纠葛服毒自杀在某一小厂内,事情发生后,对方慢天要价,提出许多苛刻要求,并隐瞒一些真实情况,还到政府上访闹事,在弄清真实真象的基础上,通过过细的工作,进行反复摆事实、讲道理、讲法规,终于妥善处理了这起特殊矛盾。五是要在说服教育引导上下功夫。协调处理问题,既要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力求将情和理讲透,将政策法规讲明。既要肯定双方的合理合情合法的方面,更要指出双方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方面,既要让双方听得懂,更要让双方听得进。说服教育引导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让双方错误想法转化的过程,双方一但将错误的东西转化成正确的东西,不再去坚持错误的东西,共识就能达成了,矛盾纠纷就能处理了,这时候问题才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任何时候,任何地区不可避免的,只有正确去对待,积极稳妥去化解,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作者单位: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人民政府